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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機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提升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提升機管理制度1
提升機安裝后,應由主管部門組織按照本規范和設計規定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檢查宜包括下列內容:
(一)、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符合要求;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二)、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每月進行1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檢查內容包括: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
5.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
6.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三)、日常檢查。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檢查內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離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6.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項
1.操作者必須持建筑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上崗,應熟悉本設備技術性能,能熟練掌握吊籃升降,特別是吊籃距平臺3-5m高度位置時,注意及時停機,禁止吊籃沖頂和墜地。卷揚機出現故障時,及時拉斷總閘;
2.使用吊籃前必須檢查各連接件是否可靠,鋼絲繩是否斷股,升降機是否靈活,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3.交接班交待運行情況,發現故障應停機修理,禁止機械帶病作業;
4.停機一段時間后,應先進行空機運行檢查,然后才能帶載運行;
5.禁止超載、偏載運行,禁止帶人運行。個別超長物件需打開吊籃門運行時,宜減載30%,通常情況下要關好吊籃門運行,以防止物料震落傷人;
6.進入吊籃內載荷(貸物)應平穩,載荷重心應基本于吊籃水平面中心相一致,在長度和寬度方向應不得超過各自全長的1/6;
7.禁止在6級風以下作業;
8.收班時,離開操作現場前應放下吊籃,嚴禁將吊籃擱軒在支架上長時期停放;
9.禁止非操作人員啟動卷揚機;
10.收班時要拉曾斷電,鎖好電源箱,防止無關人員啟動卷宗揚機。
提升機管理制度2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的安全管理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大廈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龍門架及井架物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4.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提升機管理制度3
提升機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內部提升設備的安全運行,提高生產效率,降低事故風險,維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設備資產。該制度涵蓋了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護、檢驗、報廢等全過程,并涉及人員培訓、責任分工、應急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設備管理:明確提升機的.選購標準,規定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流程。
2. 操作規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規定操作員的資質要求和操作行為規范。
3. 維護保養:設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規定故障處理和設備檢修程序。
4. 安全規程:強調安全操作的重要性,設立應急預案,規定事故報告和處理機制。
5. 培訓教育:規定員工的培訓內容、頻次和考核標準,提升安全意識。
6. 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責任和權利。
7. 監督檢查:設立定期檢查機制,對提升機的運行狀態進行監控。
提升機管理制度4
建筑施工現場垂直輸送物料的提升機,構造簡單,安裝、使用和拆除方便,是投資少、見效快的設備,常用于中小型建筑工地。隨著建筑市場的發展,物料提升機的數量隨之增加,但對物料提升機的安全管理卻相對滯后,安全事故不斷發生。加強安全管理勢在必行,從物料提升機的制造、安裝和使用等方面排查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對策。
一、物料提升機制造管理
1、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對提升機設計、制造的標準有待進一步規范。現行的物料提升機多種多樣,安全裝置參差不齊,安全性能指標各異,在設計和制造上存在著較大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多數產品是施工企業自制、小型生產廠家制造,部分產品由鄉鎮企業制作,生產廠缺少基本生產技術、設備,工裝落后,沒有建立健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和內控質量標準,無法保證其產品質量。物料提升機應有產品標牌,標明額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設高度、制造單位、產品編號及出廠日期。
2、物料提升機架體金屬結構穩定性差。物料提升機的制造,沒有經過正規的設計計算,在用料、截面尺寸、形狀等方面均不符合gbj17《鋼結構設計規范》等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整機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架體多數不是由標準節連接組成,而是由單根桿件現場逐件組裝而成。桿件間的聯接使用普通螺栓,不能形成穩定結構,在負荷力作用下易造成扭曲變形,甚至傾翻。架體金屬結構穩定性設計和實驗,確認金屬結構無開焊和無變形方可投入生產。
3、物料提升機的安全裝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上下極限限位器,超載限位器,吊籠安全門,緩沖裝置等。
二、物料提升機安裝管理
目前,施工現場的物料提升機安裝人員參差不齊,沒有專業安裝隊伍安裝,大多數由施工現場的架子工安裝。由于這些人員不是專業安裝,沒有經過安裝培訓,不懂標準和規范要求,同時也缺少必要的安裝經驗和熟練程度,在安裝過程中存在隱患。安裝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方可施工。安裝前應檢查物料提升機產品合格證,確認金屬結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物料提升機構完整良好;電氣設備齊全可靠;基礎位置和做法符合要求;地錨的位置、附墻架連接埋件的位置正確,埋設牢靠;物料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未靠近或跨越架空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物料提升機應安裝附墻裝置。《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物料提升機附墻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其間隔一般不宜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附墻后立柱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宜大于6米。當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大于9米時,應及時加設一道附墻裝置,并應隨安裝高度增加加設附墻裝置,而在實際安裝過程中經常是安裝完后再加附墻裝置,出現在安裝過程中架體倒塌事故。附墻裝置與建筑結構的連接應采用剛性連接,并形成穩定結構,附墻架嚴禁連接在腳手架上。
2、物料提升機吊裝管理不當。卷揚機穩裝的位置按照要求應該滿足“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的要求,同時卷揚機還應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由于施工現場比較狹窄,很多施工現場卷揚機與物料提升機安裝距離達不到這一要求,經常由于距離太近而出現鋼絲繩纏繞錯疊和脫離卷筒現象。另外這也不利于司機操作,司機在卷揚機處操作會出現吊籃擋住視線,對吊籃的停靠位置掌握不準。
3、物料提升機進料口防護棚搭設不規范。規定物料提升機架體地面進料口處應搭設防護棚,以防止物體打擊事故,防護棚使用5cm厚木板或相當于5cm厚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防護棚搭設要求是低架前后3米,高架5米左右,寬度稍大于架體寬度,防護棚兩側還應掛立網防護,防止人員從側面進入。
4、卸料平臺搭設穩固與否直接影響到操作工人的安全,這也是井架高空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嚴格要求來說,卸料平臺應該做成獨立式平臺,即該平臺的搭設只能是單獨從地面立桿搭起或采用與建筑物拉結的形式,不能與腳手架連在一起,以免影響腳手架的穩固。
5、物料提升機未安裝超高限位器。超高限位器是為防止意外情況下電源不能斷開吊籃仍繼續上升,造成卷揚機仍繼續運行拉斷鋼絲繩或拉翻物料提升機。
6、物料提升機四門安裝不全。物料提升機四門包括進料口防護門,卸料平臺防護門和吊籃前門、后門,現在施工現場的物料提升機大多數只有吊籃前門,而缺少其他三門。為了使用安全,施工現場應保證四門齊全且正常使用。
7、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正式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時,使用單位應對每臺物料提升機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備查,其內容應包括:驗收、檢修、試驗及事故情況。
三、物料提升機使用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機使用環節的管理十分重要,正確使用和操作物料提升機,司機要經培訓合格,現場安全監督要到位。由于建筑工人安全意識較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未進行現場隱患整改,極易造成事故。
1、物料提升機司機未培訓合格。物料提升機司機普遍未經過培訓合格,無上崗證,非專業司機現象普遍。司機不固定,經常更換,也給物料提升機的管理帶來很大隱患。由于不了解物料提升機的使用情況,再加上不能及時維修保養,設備會經常出現缺陷影響使用,甚至造成事故發生。
2、隨意拆除或不使用安全保護裝置。比如安全停靠裝置,超高限位器,安全防護欄門等,物料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是發生事故時的第一道防護線,當發生誤操作或違章作業時可以及時發生作用,避免事故的發生。因此,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拆除。現在施工現場對安全停靠裝置的使用還不了解,安全停靠裝置是井架運行至各樓層位置裝卸物料時,將吊籠牢固地固定在立柱上,防止吊籠上下擺動及側向擺動,影響操作人員作業。
3、物料在吊籠內應均勻放置,不得超出吊籠外,當物料在吊籠中放置時,應采取安全措施,排除運行障礙,并制定防墜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和人員攀越吊籠上下。
4、由于物料提升機司機在地面操作,不象施工升降機那樣司機在吊籠內操作,因此司機對物料提升機吊籠內操作人員的操作不能準確掌握,經常出現停靠不準或人未出來,吊籠已運行現場,存在很大隱患。
5、物料提升機安裝后檢查。查看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物料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6、物料提升機使用前檢查: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離地面1m~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確認物料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
7、物料提升機定期檢查。正常工作狀態下的物料提升機,作業周期超過一年的;閑置時間超過半年重新恢復作業的;經過改進和大修后的;重新安裝后,使用前的;遭受自然災害(如暴風、大雨雪等)可能使結構和物料提升機構以及安全防護裝置遭受損害的。每月檢查內容: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物料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物料提升機出廠前,應按規定進行檢驗,并附產品合格證。二是施工單位在設備購置時,應審核物料提升機的額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參數的要求;審核物料提升機產品標牌,制造單位、產品編號及出廠日期。三是加強物料提升機的安裝資質管理,由具有相應技術水平的隊伍安裝;四是嚴格進行操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操作工人的技術水平,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五是強化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制度及檢修制度,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提升機管理制度5
(1)必須購買合格的安全設施產品,嚴禁購買使用假冒偽劣產品。項目部在購買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請,經工程管理公司審批后方可購買,購買后的發票,經工程管理公司簽字,方可入帳。
(2)各種安全設施在使用時,必須按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安全設施在使用過程中,不經項目安全員同意,不得隨意拆除。
(3)機械設備的使用貫徹誰用誰管,管用結合的原則。大中型機械設備實行定人定機,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一人多機。
(4)特種作業人員由公司勞動人事處統一建檔管理,每臺設備需配備足夠數量的`操作工,嚴禁無證人員、臨時人員操作,操作工必須定期接受特殊工種的專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5)嚴格執行操作工持證上崗制,機械操作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要做到正確操作、精心保養、合理使用,認真填寫運轉記錄,并做到“三好”、“四會”(管好、用好、修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違章作業。
(6)機械操作工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指揮,對于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工有權拒絕執行。
(7)機械設備必須經常進行保養,貫徹誰用誰管,以養為主,以修為輔的原則,機械設備的維修由設備租賃公司負責,工程管理公司組織協調。
提升機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預防在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機(以下簡稱井字架)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據《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以下簡稱《規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以下簡稱《標準》)等有關規范標準,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和房屋裝飾裝修工程,使用井字架作為垂直運輸設備,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施工現場井字架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拆除,必須符合《規范》、《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 井字架安裝與拆除前,必須根據現場環境、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和監理單位確認。
第五條 各類井字架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檢修制度,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上述規程和制度應以標牌形式張貼在施工現場。每臺井字架的設備技術檔案應放在施工現場,以備檢查。
第六條 井字架安裝或加高后,必須經安裝班組自檢,項目部和企業安全部門檢查驗收,檢查驗收要做好原始記錄。
企業安全部門負責井字架驗收的人員應由從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第七條 負責井字架的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上崗的持證,并經本單位聘任方可上崗。嚴禁其他人員擅自操作。操作控制井字架必須專人專機。
第八條 井字架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井字架安裝和使用
第九條 井字架必須具有以下安全防護裝置,其性能不得低于《規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規定:
(一)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裝置應定型化。
(二)卸料平臺防護門。卸料平臺口必須設置常閉門,并應采用聯鎖裝置(吊籃運行時自動關閉,吊籃運行到位時方可打開)。
(三)吊籃安全門。吊籃的`上料口處應裝設安全門。安全門應采用聯鎖開啟裝置,使升降運行時安全門自動封閉吊籃的上料口。
(四)料口防護棚。防護棚搭設必須安全、嚴密、可靠。
(五)限位器和緊急斷電開關。摩擦式卷揚機嚴禁使用斷電式的上極限限位器。
(六)通訊裝置。井字架必須具備閉路電視系統和對講通訊裝置。司機通過閉路電視系統能清楚看到操作者進料和出料。對講通訊裝置必須是閉路雙向電氣通訊系統,司機應能與每一站通話。
第十條 井字架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規范》的要求。
第十一條 井字架基礎應符合《規范》的要求。
第十二條 附墻架的設置以及與建筑結構的連接應符合井字架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附墻架與井字架架體連接嚴禁焊接。
第十三條 采用纜風繩固定的井字架,纜風繩的材料、規格、連接、固定等應符合井字架設計和《規范》的要求。
第十四條 纜風繩地錨的埋置方式、材料選用等,應根據土質情況和受力大小,經計算確定。
第十五條 井字架的架體、卷揚機、平衡錘和鋼絲繩,應設置可靠圍護。鋼絲繩高出地面的,不得穿越通道。架體首層除進料口外,必須封閉嚴密,防止人員進入。
第十六條 井字架的卸料平臺,不得支承在架體上。卸料平臺的鋪設應便于小車通行,并嚴禁向井字架傾斜。
第十七條 井字架操作機房應布置在視野良好的位置,并遠離危險作業區。操作機房門應設鎖。
第十八條 各卸料平臺口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嚴禁探頭、超載、乘人。
第十九條 井字架應有產品標牌,并固定在架體明顯處。標牌樣式見附錄。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發現井字架不符合本規定的,應責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條 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提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追究項目經理和企業技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一)井字架管理不符合第二章規定的;
(二)企業安全部門對不符合第三章規定的井字架簽發驗收合格證的。
第二十二條 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有責任督促施工單位執行本規定。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起執行。
提升機管理制度7
工程名稱:商丘運河中段北岸小區(海亞春天)一期工程七標段18#、22#樓
施工單位
黑龍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建設單位
商丘海亞置業有限公司
設備名稱
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4.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提升機管理制度8
礦用提升機主要由提升容器、鋼絲繩、提升機、機架、天輪井筒裝備以及裝、卸載附屬設備組成。提升機分為纏繞式和摩擦式兩種,其中纏繞式提升機要分為單滾筒式或雙滾筒式提升機,摩擦式提升機分為單繩摩擦式或多繩摩擦式提升機。
1、提升機司機的安全操作
應知:絞車的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部分和各種規章制度;絞車設備完好標準;本絞車所用潤滑油脂的種類和性能;絞車制動系統結構及工作原理;絞車磁力站各種繼電器的名稱及作用;絞車安全保護裝置的種類及作用;本絞車的鋼絲繩、裝、卸載設施、提升容器及卸載曲軌的工作狀況;日、周、月檢內容及維修質量標準電控系統及信號系統的工作原理。
應會:絞車的正確啟動、運轉與停止;調整深度指示器、檢查調整制動系統;根據儀表指示和絞車運轉聲響,準確判斷和排除絞車的一般故障;配合維修人員調試電控系統和安全保護裝置。
2、絞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負責所有崗位與設備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和交接班等有關制度,有權利拒絕違章指揮;工作前檢查好信號、機械和電氣各部及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活可靠。各部零件是否緊固,鋼絲繩有無斷絲、變形,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運轉時注意各部運轉聲響,隨時觀察儀表指示情況,以及軸承和電機溫度的變化、潤滑系統的供油情況,保證安全運轉。
信號不明不準開車,中途停車不得松閘,下行車時要給電動行,車在運行中不準離開操作臺;井筒或絞車道檢查維修時,要按規定的信號開車,檢修信號必須由檢修人員自己復位;精通業務、磚研技術、細心維護保養,要做到“三好”“四會”,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提高完好率;認真填寫運轉交接記錄,做到操作、檢修、消費用具齊全,保持設備與環境衛生整潔干凈。
嚴格執行機房保衛制度,分行入室登記,非工作人員未經領導批準禁止入內;操縱設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準操作。
3、監護司機的安全管理
監護司機必須有司機合格證,方可從事監護工作。在交接班、人員上下和執行特殊提升時提醒操作司機執行減速、施閘和停機。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和報告。在必要時,監護司機有權直接操縱保險閘操縱手把或緊急開關。監護司機必須及時掌握提升機的運行狀態。監護不盡相同負責接待或對外聯系工作。
4、提升機司機的交接班安全管理
交接班必須按時在崗位現場進行;交接班按照巡回檢查制度規定的項目認真進行檢查;交班人必須嚴格執行“七交”與“七不交”: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待不清不接;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待不清不接;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不清不接;交清工具、打掃用具和材料的數量及使用狀況,數量不符不接,設施不完好應及時匯報;交清設備和室內衛生情況,不清潔不接;交清各種記錄填寫請況,發現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交班不交給無證司機或喝酒和精神失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待情況可不接;交接班司機認為未按規定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及時向領導匯報,符合交接班規定時,雙方在交接記錄薄上簽字。
5、提升機的試驗、測定、測試的安全管理
試驗制度每年由機電科測定小組對提升機的各項保險裝置及安全保護裝置和制動裝置全面進行試驗一次;新安裝或大修的防墜器,每年進行一次全速重載脫鉤試驗;新鋼絲繩在懸掛前應進行一次試驗;由局實驗室簽發合格證書方可使用;使用中的鋼絲繩按《規程》要求進行試驗;所使用的鋼絲繩必須有廠家的合格證;鋼絲繩試驗安全系數不得小于《規程》規定;運行中大型設備的電動機每年進行一次試驗;電氣絕緣用具每年試驗一次;各項試驗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測定測試制度絞車閘瓦每月檢查調整一次;各種機械設備的儀表,每年整定一次;每年由礦機電科測定組對主要設備的控制盤整定一次;配電系統繼電器保護裝置由機電科測定組每季進行一次整定,并根據負荷的變化及時整定;機電科測定組每半年對無壓釋放保護整定一次;大型固定設備每年由測定組進行一次技術測定;測試小組必須由技術素質高的人員組成;對在測試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主管領導,提出改進意見,協同有關人員解決;對已測試過的固定裝備,達到臺臺性能良好,合理使用。
6、提升機的維護安全管理
(1)日檢內容
檢查各部位的連接裝置。如:螺絲、鉚釘、鍵、繩卡子、對輪等是否松動;檢查減速機及滾筒是否有異響;檢查潤滑系統的工作情況,如軸承、齒輪、離合器和各部轉動關節的潤滑油量及溫升等,按潤滑表進行潤滑。檢查油泵運轉是否正常,油管有無堵塞及漏油等,油圈是否轉動靈活;檢查制動系統的工作情況,如閘輪、閘皮連動機構及油壓系統是否正常,閘瓦間隙是否合乎規定,各電磁閥工作是否正常;檢查深度指示器傳動系統及儀表是否正常。
檢查各安全保護裝置及儀表是否正常;檢查天輪及軸承是否正常,鋼絲繩的斷絲及磨損、扭曲情況,繩頭固定是否牢固;檢查電機溫度、聲音是否正常;電阻器是否過熱及冒火現象,碳刷接觸及磨損情況;各繼電器和接觸動作是否靈活,線圈有無過熱、觸電是否良好,主令控制器的觸頭是否光滑,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信號系統是否正常準確可靠。
(2)周檢內容(電修工、司機進行)
檢查閘瓦磨損情況,調整閘瓦和閘輪間隙。并在定期檢修記錄內注明調整前后的間隙;檢查各保護裝置并加以調整;檢查和更新磨損小銷軸、螺絲、碳刷及觸點;檢查鋼絲繩在滾筒上的固定點是否牢固及鋼絲繩各段磨損及斷絲情況;檢查調整交流接觸器或真空接觸器同時率。
(3)月檢內容(維修工為主,運轉員為輔,班工長、技術員、主管科長參加)
打開減速機檢查孔,仔細檢查齒輪的齒合及磨損情況;檢查或更換各部位的潤滑油,清洗潤滑系統的器件,如油泵、濾油器及管路等;清洗檢查液壓油泵及濾油裝置;檢查各軸瓦間隙,大軸有無竄動或振動,切向鍵是否松動;檢查對輪的連接,如間隙、螺絲是否松動;潤滑是否良好,齒輪磨損情況;檢查和調整保險閘制動系統和各安全保護裝置。對油壓系統進行調整;各繼電器重新調整時間(動作時間、吸合電壓、釋放時間)。
檢查活動滾筒軸承及雙滾筒離合器的潤滑及磨損;電機軸承內的'油每月補充一次,每三個月換一次;檢查盤行閘及蓄能器的盤行彈簧及蛇形聯軸節的蛇形彈簧釋放疲勞及損壞;真空接觸器每三個月做一次交流耐壓實驗,壓敏電阻做擊穿實驗;檢查主電機定子繞組的端子連接是否緊固,并搖測絕緣頭連接是否良好,有無燒傷和變形,以及絕緣油的油質、油量。
7、提升機完好質量標準
(1)提升機滾筒無開焊、裂紋和變形。滾筒襯木磨損后表面距固定螺栓頭端不應小于5mm。
(2)雙滾筒提升機的離合器和定位機構靈活可靠,齒輪及襯套潤滑良好;滾筒上鋼絲繩的固定和纏繞層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3)深度指示器的螺桿,傳動和變速裝置潤滑良好,動作靈活,指示準確,有失效保護;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針行程不應小于全行程的3/4。
(4)各種儀表和儀器,要定期進行校驗和整定,保證指示和動作的可靠。效驗和整定要留有記錄,有效期為一年。
(5)信號系統應聲光具備,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司機臺附近應設有與信號工相聯系的專用直通電話;制動裝置的操作機構和傳動桿件動作靈活,各軸銷潤滑良好不松動。
(6)閘輪或閘盤無開焊或裂紋,無嚴重磨損,磨損溝紋的深度不大于1。5mm,溝紋的寬度不超過有效閘面積的10%,閘輪的圓跳動不超過1。5mm,閘盤的端面圓跳動不超過1mm。
(7)閘瓦及閘襯無缺損,無端裂,表面無油跡。磨損溝紋的深度不大于5mm閘襯磨損余厚不小于3mm,施閘時每一閘瓦與閘輪的接觸良好,制動中不過熱。無異常振動和噪聲。
(8)施閘的手柄、活塞和活動桿以及重錘等的施閘工作行程都不得超過各自允許全行程的3/4;松閘后的閘瓦間隙,平移式不大于2mm,且上下平等;角移式的在閘瓦中心處不大于2。5mm,兩側閘瓦間隙差不大于0。5mm,盤形閘不大于2mm;閘的制動力矩,保險閘的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9)油壓系統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機后15min內活塞下降不超過100mm。
(10)盤形閘的液壓系統要求:液壓管路不漏油;最大壓力能充分松閘,殘壓壓力不大于0。5mpa。
提升機管理制度9
1、投入使用的物料提升機,必須是能正常工作的物料提升機,不允許帶故障使用,尤其不允許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使用。同時,物料提升機的'使用,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
2、物料提升機的使用應定機定人,有專人負責,非安裝、維修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登塔機。操作室限載150kg。
3、物料提升機的操作人員必須認進行一定的訓練,取得合格證,同時,應了解物料提升機的構造與性能,嚴格執行本機的保養,使用及安全操作規程,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4、物料提升機必須安裝在符合設計圖紙規定的砼基礎上。
5、物料提升機必須有良好的電氣接地措施,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遇有雷雨,嚴禁在底架附近走動。
6、物料提升機經過大修或轉轉移場地重新安裝后,必須嚴格檢查各部連接件的可靠性,傳動部件有無干涉,金屬結構有無損壞,電氣設備與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正常可靠,必須按規定進行試行運轉后,方可投入使用。
7、物料提升機工作的環境溫度為-20-40℃。
8、物料提升機工作時,風力不得大于6級,整機安裝或拆卸時,風力不大于4級,如遇到雷雨、大暴風、濃霧等天氣,起重機應停止工作,如天氣預報有10級以上大風時,塔機要用纜風繩加固。
9、物料提升機停止工作后,應保證起重臂隨風自由轉動。
10、夜間工作時,工地現場必須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
11、物料提升機應避開高壓線安裝,起重臂、平衡臂、吊鉤與一般動力線或照明線有干涉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后才可作業。
12、在多臺物料提升機的施工現場,應防止空中干涉。
13、物料提升機出現臨時故障需檢修或保修時,必須切斷地面總電源,不允許帶電作業。
14、操縱室內禁止存放潤滑油、油棉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電爐取暖時,更要注意放火。
實踐中不斷完善。
提升機管理制度10
本提升機管理制度旨在規范提升設備的操作、維護和安全管理,確保生產活動的高效、安全進行。其主要內容包括提升機的日常運行管理、設備檢修與保養、操作人員培訓與考核、應急處理機制以及責任制度。
內容概述:
1. 設備運行管理:涵蓋提升機的啟動、運行、停止等操作規程,以及異常情況的應對措施。
2. 設備檢修與保養:規定定期檢查、維護的時間、內容和標準,確保設備良好運行狀態。
3. 操作人員資質:設定操作人員的資格要求,包括必要的'技能培訓、安全教育及持證上崗制度。
4. 應急處理:建立應急預案,包括設備故障、事故報告、救援措施等。
5. 責任制度:明確各部門、崗位在提升機管理中的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提升機管理制度11
提升機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提高生產效率,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降低設備維護成本。本制度涵蓋了提升機的日常使用、保養維護、故障處理、人員培訓和責任劃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提升機操作規程:明確操作流程,規定操作員的職責和權限。
2. 設備檢查與保養:設定定期檢查保養計劃,確保設備良好運行狀態。
3. 故障處理機制:建立快速響應的故障處理程序,減少停機時間。
4. 員工培訓:實施定期的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
5. 安全防護措施:設定并執行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6. 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各部門和人員在提升機管理中的責任。
提升機管理制度12
1、物料提升機的安拆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拆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物料提升機安拆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安拆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安拆作業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
1、卷揚機安裝時,機座必須平穩牢固,設置可靠的地錨并應搭設工作棚。操作人員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和起吊的物件。
2、作業前檢查卷揚機與地面固定情況、防護設施、電器線路、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萬可使用。
3、使用皮帶和開式齒輪傳動的部分,均須設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4、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旋轉萬向應與操縱開關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軸心垂直。
6、卷揚機制動操縱桿的行程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
7、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如發現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腳去拉踩鋼絲繩。
8、作業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的卷揚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休息時物件或吊籠應降至地面。
9、作業中,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降至地面。
提升機管理制度13
1、提升機司機和維修工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做好本職工作和保衛工作。
2、嚴守工作崗位,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警惕,嚴防壞人制造事故破壞生產。
3、一切非本車間工作人員嚴禁進入車房。
4、嚴禁帶小孩進入車間。
5、參觀或有事需進入車間,外來人必須經領導同意,有機電負責人帶領方能允許進入車間,并要進行登記(專職檢修人員,領導除外)。
6、提升機各種記錄必須填寫認真、清楚,并保證其完整與清潔。
7、該保護裝置各功能與原絞車的保護系統相互獨立,同時發揮安全制動作用,故而該保護裝置一經投入使用,任何人不許在絞車運行過程中撥動有關部位和進行調整,如發現問題立即報告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8、開機或關機必須在絞車處于停車制動狀態下進行,開機后,絞車運轉起動,按下手動復位按鈕,撥上復位開關(綠色指示燈此時熄滅)。
9、在運轉過程中如發現自監燈不亮時,應先將復位開關向下撥動(此時綠燈亮)使后安全制動和減速回路IKN回路處于短路狀態,然后關掉機子,查找原因。
10、對該機的'調整部位須進行整定時,必須在停車制動時進行,先將復位開關向下撥動,處于短路狀態,然后開機調整,投入使用時按第二條辦。
11、在進行過程中如發生超速、限速,2M動作而引超安全閘制動時,在弄清掉閘原因后,先按下手動復位按鈕,使該機處于使用狀態,然后吸合使保險閘回路(TN回路)絞車開始運行。
12、在運行過程中,因發生機尺、過卷、松繩動作而引起安全閘制動時必須先弄清原因,待事故排除后,先將復位開關向下撥動(處于短路狀態)然后吸合保險閘回路,并使用絞車恢復正常運轉,此時按下手動復位按鈕,使機子處于正常狀態,待停車后將復位開關撥上投入運行。
13、為了保證該保護裝置長期可靠運行,每月對該機進行擦拭檢查,并用專用測試儀器進行全面試驗,發現不合格的部位必須當即進行調整,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14、凡設有綜保的提升機必須設專人維護檢查,不經請示同意,不準任何人甩掉不用,違者按責任事故追查。
提升機管理制度14
1、每臺提升機必須每班配備兩名培訓合格的司機。提升人員時一人操作,—人監護
2、《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的九項保護必須每天進行試驗,當班司機對試驗結果認可簽字后方可開車。嚴禁甩保護運行
3、主要提升機必須保證每天不少于2小時的檢查檢修時間。
4、提升鋼絲繩、罐道繩必須每天檢查—次。防墜制動繩(包括緩沖繩)、必須每周檢查一次。提升鋼絲蠅需提前更換或延期使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03條、405條、406條、407條有關規定執行。
5、單繩纏繞式提升機: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條規定設防撞梁及托罐裝置,保證使用可靠。
6、罐籠提升時,井上下安全六必須與罐位及提升信號聯鎖罐籠到位并發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只能發出聯系信號,但發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聯鎖罐籠未到位,打不開阻車器;阻車器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井底使用罐座時,必須設置閉鎖裝置,罐座未打開,發不出開車信號。升降人員時,嚴禁使用罐座。
7、提升容器的連接裝置及防墜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12、413條要求,并應定期對銷軸進行注油。
8、提升機的.制動系統傳動桿件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9、提升機制動器間隙及空動時間符合《煤礦安全規》第431條要求。每半年必須對空動時間及安全制動減速度進行一次測定和驗算。不合規定嚴禁開車。
10、因檢修或特殊提升需甩掉保護或閉鎖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司機臺及信號工操作臺上設置保護及閉鎖投運狀態顯示,檢修或提升結束后立即恢復保護及閉鎖裝置。
11、經國家、省鑒定定型的提升系統各組成部分不得任意改動。如需改動,必須向集團公司報告,由集團公司組織論證、研討,確定改造方案后,方可實施。
12、提升系統存在重大陷患的,礦必須制定切實可靠的解決方案井有技術措施,否則不準運行。
13、進行立井井架或井筒作業時,必須編制嚴格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向每個作業人員貫徹后方可施工。井架或井筒施工項目包括:更換井架天輪、更換主箕斗、主罐籠更換提升鋼絲繩、懸掛裝置、制動鋼絲繩;更換罐道、罐道梁、罐道繩;更換井筒套架梁及裝卸載裝備;加固罐道粱等。
提升機管理制度15
為保障全員人身安全,防止工傷事故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物資部負責人負責檢查提升機運行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對操作提升機人員進行培訓、監督、指導;
二、任何非物資部人員,嚴禁私自使用提升機轉運貨物。
三、提升機使用人員必須按照《載貨提升機操作規程》進行機械設備的操作,因操作不當引起的后果,使用人員付全部責任;
四、提升機嚴禁載人,嚴禁任何員工利用提升機上下于車間與倉庫之間,也不可人貨混裝;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五、在使用提升機升降前,先按響鈴,示意上下層所有提升機口人員注意安全,然后再使用提升機;
六、提升機使用后,必須隨手關好安全門,見安全指示燈變為綠燈后方可離開,若不關好安全門,提升機將無法運轉;
七、為防止發生跌落或砸傷事故,嚴禁提升機運行過程中突然打開安全門,或提升機不在自己所處位置打開安全門向上或向下張望;
八、上下途中不得加栽物資,提升機在上面時,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底層。提升機在運行中嚴禁直接改變運行方向,如需改變,必須在提升機停止后進行;
九、操作者發現任何異常情況,先急停后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通知相應人員維修或處理相關問題,并協助檢修人員工作。檢修或停用時應將提升機落到底層;
十、提升機使用完畢后,將電源斷開。應將轎廂停在基站,并按提升機要求鎖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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