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04 15:00:40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管理制度(精選)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宿舍管理制度(精選)

宿舍管理制度1

  宿舍管理制度旨在維護學生的生活秩序,保障住宿環境的安全與和諧,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以及培養他們的自律和團隊協作精神。通過明確的規則和執行機制,它能夠解決宿舍內的'常見問題,如噪音控制、衛生管理、財產保護等,從而為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內容概述:

  1. 宿舍安全:規定火源管理、電器使用、門窗關閉等安全措施。

  2. 衛生清潔:設定定期清掃、垃圾處理、個人衛生標準。

  3. 熄燈時間:設定合理的作息時間,確保休息質量。

  4. 財產管理:明確公共物品的使用與維護責任。

  5. 社交行為:規范訪客制度,防止過度打擾他人。

  6. 紀律處罰:設立違規行為的警告、扣分或其他懲罰措施。

  7. 自我管理:鼓勵宿舍內部的自我監督和互助機制。

宿舍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鄭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條 學生宿舍管理堅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相結合,以“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建立各單位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學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長效機制,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安全穩定。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 學校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有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各院(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分別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同志擔任。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領導機構。委員會各組成部門接受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各組成部門和院(系)負責人為本單位宿舍管理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厘清職責,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第五條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辦法;

  (二)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三)監督檢查宿舍經營、管理、服務和收費等事項;

  (四)協商解決學生、學校和宿舍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五)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學校應設立園區管理員工作津貼,每人每月應不低于48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 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別負責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是組織各院(系)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協調、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各單位和各院(系)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文明教育和“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倡導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進行教育與處理;

  (四)做好學生退宿、換宿、校外住宿的審批工作;

  (五)選聘宿舍園區管理員,指導成立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六)落實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加強輔導員宿舍樓值班管理。

  第八條 校團委是負責學生宿舍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宿舍文明養成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開展宿舍文化節等宿舍文化活動,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知識宣傳;

  (四)組織開展大學生宿舍文明養成教育;

  (五)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九條 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鄭新公司是負責學生宿舍服務、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負責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學生宿舍分配應按院(系)、年級、班級集中住宿的原則進行,少數民族學生不單獨安排宿舍;

  (三)負責學生宿舍樓基本設施的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宿舍樓內部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

  (四)負責學生宿舍的水電暖供應、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對學生宿舍供水、供電、供暖線路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設備,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水、用電管理;

  (五)選拔、培訓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組織宿舍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宿舍檢查,及時查處違章電器和違章用品;

  (六)制定學生宿舍管理細則,加強宿舍門禁系統管理,嚴格學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統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員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須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辦理;

  (七)每個學生宿舍園區應安排一間園區管理員值班室,宿舍樓每層(單元樓每單元)應安排一間輔導員值班室;

  (八)在學生宿舍樓內設置監控設備,負責監控設備的運行、維修及監控資料的存儲;

  (九)對宿舍樓相關設施、宿舍管理服務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

  (十)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條 保衛處是督查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在學生宿舍樓內建立消防監測系統,在學生宿舍樓周邊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及時更新學生宿舍各種安全設施;

  (三)定期對學生宿舍樓內消防設施、安全通道進行檢查,及時配齊消防設施和更換消防器材;

  (四)指導、配合相關單位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五)查處在校園內售賣禁用、劣質電器的商戶;

  (六)加強學生生活園區安全巡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七)對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督促相關部門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八)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院(系)是學生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組織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事件處理能力;

  (三)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積極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和生活習慣;

  (四)組織實施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副書記和班主任走訪宿舍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嚴查學生外宿等情況;

  (五)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和文明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及時、準確向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報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時、妥善處理本院(系)學生宿舍各種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嚴格校外住宿審批管理,認真組織好在校生回遷老校區住宿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按照相應職責,把學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的責任。

  第十三條 學生宿舍樓設輔導員宿舍,入住人員應為學生輔導員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員。學生宿舍按樓設宿舍管理員,由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選聘、管理和考核;按園區設園區管理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選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條 學校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成員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從學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選拔產生。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屬于學生自治組織,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監督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執行。

  第三章 學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學生宿舍內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以外居住的,應填寫《鄭州大學校外住宿申請登記表》,經學生家長、所在院系輔導員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并經學生處和后勤處簽字蓋章,同時交到園區宿管備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條 各學院應當加強對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準確掌握在外住宿學生人數、地址及聯系方式,并報學生處、后勤處、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應當遵紀守法。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出現問題的,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第四章 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 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宿舍設施、安全、衛生的檢查。學生在宿舍內的表現將直接納入學生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等工作中,并與個人、班級、學院等評先評優資格掛鉤。

  第十九條 學校鼓勵學生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團結互助、熱愛集體的良好作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安全、衛生檢查。

  第二十條 對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諧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給予當事學生以下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違章電器的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燒物品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在宿舍飼養寵物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煙的給予警告處分。

  (四)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兇器等進入宿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對參與打架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對組織策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六)未經批準,隨便調換、私自占用學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正常休息期間,在宿舍內聚眾喧嘩、打鬧以及舉辦活動聚會,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凡用麻將、撲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者,一經發現,沒收其工具,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九)收看和傳播書刊、網頁、錄像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進行攻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一)破壞宿舍環境衛生,擾亂學校宿舍公共場所正常秩序,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在宿舍內擅自裝修;刻畫、涂抹、張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五)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六)其它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造成公私財物損壞的,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發生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根據檢查結果給予該生輔導員通報批評,并在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一學年內被通報批評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該生所在院(系)與該生輔導員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二十二條 對于因學生管理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追究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于在校團委牽頭組織的學生宿舍文化活動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校團委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 對于因學生宿舍水電設計、安裝等宿舍服務不到位、基本設施維護更換不當、住宿管理不嚴等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于使用單位發現上報的治安、消防隱患,如消防器材、監控設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問題,保衛處未進行及時整改維護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保衛處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有違反本相關規定的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給予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院系給予通報批評,監督其改正錯誤。

宿舍管理制度3

  臨時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助于:

  1. 提升員工滿意度:良好的生活環境有助于提高臨時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

  2. 維護企業形象:一個有序、整潔的宿舍環境反映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對員工的尊重。

  3. 預防安全隱患:嚴格的管理制度能預防火災、盜竊等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4. 建立和諧社區:通過制度約束,減少人際沖突,營造和諧的集體生活氛圍。

宿舍管理制度4

  為了創設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使大家的身心得以良好的`發展,希望大家協同寢室長共同做好以下幾點:

  一、就寢:

  1.每晚熄燈鐘敲響前2分鐘,各小寢室長負責清點人數,然后由寢室長統計,并及時向老師匯報未到或請假學生名單。

  2.熄燈鐘響后,要做到熄燈、熄聲,未洗漱完畢的由各小寢室長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燈鐘響后,不得有妨礙別人休息的行為。禁止有吃東西、亂跑、亂竄、說話等現象的發生。

  二、紀律:

  1.在校住宿期間,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須回家者,必須由班主任批準,并且結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員。

  3.不得私調床位。

  三、安全:

  1.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擠扛、推拉,以免發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時,注意將門窗關好,以防發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防火、防電,以免出現火災等事故。

  四、衛生:

  1.寢室由寢室長負責安排所在寢室人員每天1-2名進行值日。

  2.寢室內應做到常通風換氣,使室內保持空氣流通。

  3.每位同學應注意衛生保持,有生活垃圾盡量自己帶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內。

  4.不要將剩飯、剩饃、剩菜等亂扔、亂倒,以免影響室內整潔,或造成無謂的浪費。

  以上規定望各位同學認真遵守,同時以寢室長為中心、各位班委協助并由每個同學監督執行。

宿舍管理制度5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衛生習慣,持續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衛生,持續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并追究職責工地宿舍規章制度工地宿舍規章制度。

  4、墻上嚴禁亂涂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布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持續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借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持續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并于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后開除。

宿舍管理制度6

  員工宿舍是賓館為員工帶給舒適、安全的休息和學習場所。為了保證有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室內注意持續清潔,不許亂扯繩、拉線、釘墻、貼畫等。

  2、愛護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配給個人的.物品需完好無損。

  4、不許帶外人進入宿舍,離職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5、禁止進入異性人員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以及使用各種電器等。

  7、不許在宿舍燒煤爐、做飯、燒水、聚賭等。

  8、不許在宿舍大聲喧嘩和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不許在宿舍飲酒。

  10、講究個人衛生,持續室內外清潔,不得向窗外、走廊、樓下潑水、丟廢棄物,更不得在走廊、平臺上隨地大小便。

  11、住宿員工須在晚24時前歸宿就寢,值班晚歸人員除外,過點后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開門。

  12、當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須向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寫出書面請假條,不得擅自夜不歸宿,當月累計兩次者,清出宿舍。

  13、個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盜。

  14、自覺維護宿舍衛生。

  15、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人離水關。

  16、每間宿舍設有寢室長1名,負責宿舍內務衛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門鑰匙由寢室長掌握,不得交與他人。

  18、所有在住員工,應互相監督,對舉報者,事實清楚,將給予獎勵。

  19、在住員工每月交納10元衛生費,從工資中扣除。

  注:對違反以上制度的員工,賓館將處以每次1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另行處理。

宿舍管理制度7

  1. 提升員工滿意度:良好的住宿條件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

  2. 維護企業形象:整潔有序的宿舍環境反映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強外界對公司的好感。

  3. 保障員工安全:嚴格的`安全規定能預防意外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4. 增進團隊凝聚力:通過共同遵守宿舍規則,培養員工的團隊精神和協作意識。

宿舍管理制度8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安全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廠內統一管理和安排。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火警電話119。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及燃放煙花、爆竹和點燃蠟燭、蚊香等。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居毒以及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括座。

  5、禁止在蚊帳內點炷設燈看書。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下。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燒物品。

  8、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門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電源。

宿舍管理制度9

  學校宿舍衛生管理制度是一項旨在維護學生生活環境整潔、有序的規范體系,它涵蓋了宿舍內的'日常清潔、個人衛生習慣、公共衛生設施管理以及衛生檢查與評價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日常清潔:規定每日清掃時間,明確個人衛生區與公共區域的清潔責任。

  2.個人衛生習慣:強調個人衛生行為,如定期洗漱、保持床鋪整潔等。

  3.公共衛生設施管理:規定公共衛生設施的使用與維護規則,如浴室、衛生間、公共儲物區等。

  4.衛生檢查與評價:設立定期衛生檢查機制,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評估,并對優秀宿舍給予獎勵。

宿舍管理制度10

  1. 制定詳細的規章制度:編寫清晰易懂的宿舍管理手冊,發放給每位住宿人員,并進行講解說明。

  2. 建立監督機制:設立宿舍管理員,負責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改正。

  3. 開展培訓活動:定期舉辦安全教育和衛生知識講座,提高住宿人員的意識。

  4. 加強溝通反饋:設置意見箱或在線平臺,鼓勵住宿人員提出建議和問題,及時解決。

  5. 定期評估與調整:根據實施效果,定期評估制度的'執行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優化。

  通過上述方案,我們期望能構建一個安全、整潔、和諧的單身宿舍環境,讓住宿人員在這里享受到舒適的生活,同時也能收獲寶貴的社交經驗和團隊精神。

宿舍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規范學生公寓水、電的管理,確保正常供應、使用安全,為同學們的正常生活與學習提供基本的能源保障,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學生公寓

  三、職責和具體管理辦法

  1.后勤處物業管理中心負責學生公寓的水電設備、設施的使用安全和維護。

  2.后勤處物業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負責學生公寓水電兩表的抄錄、計算。

  3.后勤處資產管理中心負責學生公寓水電氣設施、設備日常管理使用、報修、違章查處和超用水電氣費用的協助收取。

  4.學院財務處負責學生公寓水電超用費用和相關費用的收費管理。

  四、水電設施、設備使用范圍識別

  1.允許使用:錄音機、電視、收音機、臺燈、飲水機等或學校統一配置電器。

  2.不允許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傳感器、電飯煲、電飯鍋、電炒鍋等。

  五、學生公寓水電具體管理辦法

  1.對于損壞的水電設施、設備,由學校后勤處派專業人員并會同學生公寓管理服務員一同進行鑒定,如果屬學生人為損壞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將由學生自行負責維修費、材料費等。

  2.學生公寓的水電設施是由學校統一安裝、配置的,不允許學生私自改動或隨意亂接,學校后勤處將定期派出專業人員進行檢查維護。如果發現有私拉亂接的行為,將按本管理辦法及學生公寓管理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3.因私自使用電炒鍋、電爐、電熱杯等不允許使用的設備,將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人員全部予以沒收,對于因此而造成的用電事故和損失,責任學生要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擅自拆電壓線圈連接片,不準表前接線,嚴禁亂動水電計量裝置設備等,違者將按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和能源相關法規進行處理。對于違規的寢室,后勤處將停止能源供應,并由后勤處通報學生處處理和追補水電費。

  5.學校統一配置熱供系統,學生必須按照學校所印發的熱供系統安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使用,由于學生操作不當、違規違章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6.水電使用堅持節約原則

  (1)做到人走隨手關燈,用水后擰緊水龍頭等,對于不節約使用水電的行為,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追補水電費或報送學校紀律處分。

  (2)水電有跑、冒、漏、滴現象,要及時向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人員報告。

  7.后勤處設立意見收集箱,學生對水電供應、管理、維修等相關工作的建議或意見,以書面形式投遞到意見收集箱或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人員處,后勤處將及時處理與回復。

  8.水電維護維修,由學生填寫報修單,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人員處,由管理服務人員通知后勤處物業管理中心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由管理服務人員和維修人員共同簽字認可。

  9.學生公寓水電補助指標及結算標準

  (1)水電補助標準:按財政局批準的標準(水:2噸/人/月;電:5度/人/月),學校統一設定至智能水電表內,采用“定量免費、超量付費”的原則。

  (2)熱水供應采取計量方式,單價為元/每升,直接對接校園一卡通使用。

  (3)水電結算單價:水費價格按大足城區居民綜合水價標準執行(4元/噸),電費價格按照重慶市電網銷售電價表居民合表用戶標準執行(元/千瓦時)。

  (4)公寓的水電使用結算均采用智能水、電表控制,水電余額為零時,智能表將自動停止能源供給,學生可在公寓大門處的觸屏查詢機即時查詢本寢室所余水、電費,如余額不足,可通過觸屏查詢機劃轉一卡通交納水、電費用,也可以直接到財務處繳費后由一卡通管理中心劃轉水、電費用以保障水電正常供應。

  (5)學生公寓水、電費結算以每個計量表為一結算單位。

  六、工作流程

  1.學生入住寢室時,主動到學校財務處預存水電費用,并可在系統內對水、電底數進行核實。

  3.學生檢查水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若有異常情況向宿舍管理服務人員提出,并要求予以修復。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及時上報后勤處物業管理中心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雙方簽字備查。

  4.宿舍管理服務人員隨時檢查學生寢室水電設施設備,后勤處不定期抽查學生寢室水電設備設施運行狀況及學生使用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5.畢業生離校前,必須保證室內水電設施、設備的完好,完清水電費,否則學校后勤處、財務處不予辦理相關離校手續。

  后勤處辦理離校手續的工作程序(要求): 第一步:宿舍公物清查、核對、賠付。第二步:打掃宿舍清潔衛生。

  第三步:退還鑰匙、遙控器。(要求以寢室為單位,由室長統一退回)。第四步:驗收鑰匙、遙控器和賠償、整改。對于同學們回交的鑰匙、遙控器,工作人員將進行驗收,如驗收發現不符或損壞的,按規定照價賠償。

  第五步:退費。對于水電剩余比較多的畢業生寢室,進行退費,在離校前到學校財務處辦理,以便離校前用電。

  第六步:簽字辦理離校手續。

  學生宿舍空調設備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學生宿舍空調設備的使用管理,確保學生宿舍空調安全、正常運轉,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空調設備,包括分體空調機(室內機、室外機及附件)、遙控器、電源專用插座、電源線路及空開設施等。

  第三條 學生宿舍空調設備屬學校固定資產,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管理。第四條 學生使用空調前,應認真閱讀《空調使用說明書》和《學生寢室電器使用說明書》,并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操作。

  第五條 空調設備為公共財物,應愛護使用。嚴禁在空調設施上亂寫、亂畫、亂貼、亂刻和在空調設備上擺放或懸掛物品,不得使用任何物品遮擋空調室內、外機進出風口。

  第六條 學生寢室空調屬隨房設備,學生入住后,空調設備的使用管理責任由本寢室學生共同承擔;每個寢室推選空調管理員一人,負責協調、辦理空調使用的相關具體事宜。

  第七條 學生宿舍調整或學生畢業離校時,由后勤處資產管理中心對空調設備進行檢查驗收,確認設備完好無損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空調插座為專用插座,嚴格禁止在空調專用電源插座上使用任何電器和私接亂拉電源,一經發現,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九條 因使用不當(不按空調使用說明書使用)造成空調設備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確認責任人的`,由寢室學生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人為故意破壞空調設備的,除照價賠償外,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十條 在空調設備的使用中,因違章操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空調設備的專業維護和維修,包括空調的清洗、加氟和故障排除等,由學校指定的空調設備供應商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打開空調設備。

  第十二條 空調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向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報告,由后勤處安排空調設備供應商售后服務點報修。

  第十三條 學生宿舍安裝空調由學校投入,所耗電費由學生承擔。空調電費的收取以寢室為單位先購電后使用,采用“定量免費、超量付費”的原則,學校原定每間寢室免費用電量不變。

  第十四條 寢室空調和照明共用一個電表計量,超出定額免費電量部分,按重慶市電網銷售電價表居民合表用戶標準收費,電費由寢室全體同學友好協商,共同分攤。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處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制度12

  1. 塑造良好校風:通過制度引導,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提升學校整體形象。

  2. 保障學生權益:明確權利與義務,保護學生免受不公平待遇。

  3. 培養自律能力:通過規范行為,幫助學生形成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的能力。

  4. 促進全面發展:制度的執行有助于學生的`學業進步和社會技能的提升。

  5. 家庭與學校的協同:增強家校合作,共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宿舍管理制度13

  1. 制定詳細規章制度:明確各項規定,確保每個學生都清楚自己的責任和權利。

  2. 定期培訓與教育:開展安全知識和生活技能的'教育活動,提升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3. 設立宿舍管理員:指派專人負責宿舍日常管理,及時解決學生的問題和糾紛。

  4. 家長參與:邀請家長參與宿舍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形成家校共育的氛圍。

  5. 反饋與改進:定期收集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反饋,對制度進行調整和完善,確保其適應性與有效性。

  通過以上措施,我們期望構建一個有序、安全、溫馨的宿舍環境,讓每一個學生在這里既能學習,又能快樂成長。

宿舍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加強學生公寓的日常安全維護工作,預防人身和財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正常學習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學生公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內容

  (一)公寓宿管人員工作職責

  1.負責學生在公寓內的日常安全事務的管理。

  2.組織學生干部參與學生公寓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3.對學生公寓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類因素及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學生處和后勤處報告并提出改進建議或整改措施。

  4.定時對公寓內公共設施、消防設施進行安全排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形成記錄報學生處、后勤處登記備案。

  5.配合學生處等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學生公寓的安全檢查、宣傳和管理工作。

  6.堅持安全巡查制度,發現火險、火情等突發事件,應按照《應急事故處理預案》及時報告、處置,并做好相關記錄。

  (二)公寓安全禁止行為

  1.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傳感器、電飯煲、電飯鍋、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

  2.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學生打架、斗毆、起哄、賭博、酗酒等行為。4.禁止亂丟、亂扔、亂倒、亂砸等行為。

  5.禁止攜帶有毒有害物品、反動淫穢書刊(音像制品)等進入學生公寓。6.禁止留宿外來及異性人員。7.禁止男女學生互竄寢室。

  8.禁止公寓內舉辦舞會、唱卡拉OK或搞體育活動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9.禁止在公寓內從事商業經營和飼養各種動物。

  (三)學生公寓安全注意事項

  1.遵守國家治安管理相關條例和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規定。

  2.學生應自覺遵守公寓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寓宿管人員的管理。3.公寓管理服務人員及學校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有權查看學生的有關證件,學生必須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妨礙、阻撓執行公務。

  (1)學生應隨身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公寓管理服務人員有權隨時核實進出公寓人員的身份;

  (2)學生會客或外來人員來訪,應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履行登記手續;(3)公寓宿管人員有權對進出公寓的物品進行檢查和登記。

  4.發生突發事件或發現有可疑人員,應及時向公寓管理服務人員或校內安保人員報告。

  5.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宿舍管理制度15

  為創建整潔舒適的住宿環境,切實維護住校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嚴肅住校紀律,促進對住校生的規范化管理,培養學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寢室衛生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保持地面、門窗、墻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后,必須及時沖洗干凈;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保持寢室干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須每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況并協助老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二、寢室紀律、安全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后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并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哄、高聲喧嘩以及打架斗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煙、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墻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墻上亂涂、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設備。

  12、不翻越欄桿、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里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保管好自己財物。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19、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三、寢室文明

  1、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

  3、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住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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