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11 15:09:10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消防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高層建設如雨后春筍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給城市帶來繁華的同時也帶來了消防安全問題。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一、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點

  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規定,高層建筑指的是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鑒于高層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長,高空作業多、承包單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電多等特征,所以高層建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相應具有以下特點:

  1、在施工過程中,高層建筑的樓梯間、電梯井沒有安裝防火門。一旦發生火災會產生煙囪效應,火勢蔓延迅速,撲救困難。

  2、施工現場的有些搭臨設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臨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往往影響消防安全。

  3、工現場由于深基坑的開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響了消防車道的暢通,使消防車難以靠近火場,阻礙了滅火行動。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較多,且電氣線路較雜亂,如果管理不善,就會引起電氣火災事故。

  5、由于高層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民工的流動性較大,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現。民工臨時宿舍人員也較密集,一旦發生火災,容易產生群死群傷事故。

  6、施工現場使用的是臨時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壓等都不能滿足消防要求。應采取適當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條件。

  二、施工組織設計是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頭

  施工組織設計是對高層建設施工總的部署,其中應包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應重點從施工總平面布局、消防設施、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等幾個方面來考慮消防安全問題:

  1、施工總平面布局

  施工總平面布局應有合理的功能分區,各種建、構筑物及臨時設施之間應有適當的防火間距。施工現場一般應有環形消防車道,盡端式道路應設回車場。消防車道的寬度、凈高和路面承載力應能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要求。

  2、消防設施的配備

  高層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輸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設施兼作消防設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準備兩臺(一用一備)兼作消防水泵,應保證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揚程;施工輸水立管可兼作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100毫米;高層建筑周圍應設一定數量的室外臨時消火栓,每個樓層應設室內臨時消火栓、水帶和水槍。在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移動滅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建立防火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施工現場應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以使各承包單位和各作業工種有章可循,從而落實防火工作。對于各種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應加強督促和檢查。

  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易發場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場所、電氣焊割場所、油漆作業場所、木料堆場、用電場所及民工臨時宿舍等。

  1、木料堆場及木材加工場所

  木料堆場應分組分垛堆放,組與組之間應設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應及時清掃,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2、電氣焊割場所

  操作工應該持證上崗,焊割前應該向保衛部門申請用火證后方可作業;焊割作業前應清除或隔離周圍的可燃物;焊割作業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對裝過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焊割前應徹底清除。

  3、油漆作業場所

  油漆作業場所嚴禁煙火;漆料應設專門倉庫存放,油漆車間與漆料倉庫應分開;漆料倉庫宜遠離臨時宿舍和有明火的場所。

  4、用電場所

  電器設備的使用不應超過線路的安全負荷,并應裝有保險裝置;應對電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查是否有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并及時處理;當電線穿過墻壁、地板等物體時,應加瓷套管予以隔離;電器設備在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

  5、民工臨時宿舍

  民工臨時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電爐和亂接電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屬盤內,并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不應使用可燃物體作燈罩。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安全部門的督促檢查,還需要每一位參加施工人員防火意識的增強。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2

  目錄

  1、編制依據---------------------------------------------------------------------2

  2、工程概況---------------------------------------------------------------------2

  3、施工現場消防情況分析---------------------------------------------------2

  4、施工現場消防機構組成--------------------------------------------------3

  5、消防措施--------------------------------------------------------------------6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6

  7、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措施與制度--------------------------------8

  8、動火管理-------------------------------------------------------------------9

  9、暫設支搭、料庫管理----------------------------------------------------10

  10、現場檢查-----------------------------------------------------------------11

  11、防火檔案-----------------------------------------------------------------12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3

  1.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

 2.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本工程位于_____,建筑層數為___。結構類型為框架剪力墻,建筑面積___。

  3.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情況分析

  根據現場臨設及施工現場情況,預計本工地消防、保衛重點部位有如下幾處,確保不出現火災事故,特將這幾處重點危險區提名到案,加強在施工中的管理。

  3.1施工過程中木材用量較大,由于職工對消防知識懂得較少,防火意識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時會出現職工在現場違章吸煙情況,以及施工中的電焊焊花濺落容易發生火災。

  3.2倉庫:現場臨設材料庫存放處等地方油類、漆類、易燃、易爆物品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來職工較多,加之外面運料進場非施工人員違章吸煙者不少,也容易發生火災。易燃、易爆物品按規定的安全距離分類存放在危險倉庫中,易燃物品庫門前設煙火警告標志與及滅火器,嚴格領料制度。

  3.3木工房:設置在現場建筑物旁邊,現場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較多,均需在現場木工房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房內用電較多,鋸末、刨花等作業下腳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員偶然間失誤、機具的超負荷運行或工人違章作業,往往出現電線發熱、破皮漏電及室內吸煙引起火災。

  3.4配電室及個別電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員知識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檢、缺試,造成配電盤或配電箱內保險裝置失靈,加之用電長期超負荷,致使線路發熱老化,造成責任失誤而引發火災。

  3.5工程地下施工期間,防水作業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具備防爆裝置的燈具、器械,有的未強制通風,或違章吸煙,很可能引發易燃氣體爆炸而發生火災。每棟地下室配置3個滅火器。

  3.6生活區宿舍密集,工人在宿舍里面抽煙,亂拉拉接,用高功率的用電器都會有引起火災的隱患。在宿舍樓下配置一個消防箱,2個消防栓,每層宿舍走廊配置2個滅火器。

  3.7食堂:食堂內必須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于2只,食堂必須與施工場所、防火場所、職工宿舍等分開設置;食堂負責人必須每天對食堂內防火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防火領導小組。

  4.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機構組成

  4.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現場總施工長工為副組長的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具體人員安排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2施工現場成立一支義務消防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6名雜工、10名管理人員,各班組人員

  4.3現場成立滅火指揮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協調指揮:

  搶險指揮:

  火場火情聯絡員:

  4.4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4.41項目經理(組長)

  嚴格執行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做好防火常識和消防知識的培訓工作;

  保證本部消防安全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項目的消防安全的工作,及時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消防安全事故;

  定期聽取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的工作工作匯報,把消防安全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督促屬下各級做好本職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總結推廣消防安全先進經驗。

  4.42總施工長(隊長)

  對工程項目消防安全全面負責,系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

  負責組織建立項目安全保證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對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4.43安全總監

  組織召開項目消防安全、安全生產會議,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與有關政府部門(安監站、勞動部門等)及時進行溝通,協商解決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簽署與消防安全有關的來往函件、工作聯系單等;

  4.44安全員

  做好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指導項目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成研究施工工程中存在的消防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組織安全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和專項消防安全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4.5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構架圖(見下表)

  工程項目經理-

  泥工班

  食堂

  架子班

  木工班

  鋼筋班

  水電班

  倉庫管理員

  資料員

  施工員

  安全員

  電工員

  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構架圖

  總施工長-

  5.消防措施

  5.1在A、C區基坑邊建立消防水池(4m*5m*2.4m),分別用兩個大高壓水泵供應各棟樓的消防用水,采用DN65的鋼管作為地面輸送管道。每棟設立一個消防栓,采用DN65鋼管作為樓上輸送管道。并設置高壓水泵,保持高層消防用水供應。現場建筑物旁邊設立2處消防箱,每處配水龍帶1盤,水槍一支,并設明顯的晝夜標志。庫房及木工房等重點防火部位,每處布置不少于2具干粉滅火器,制定具體防火制度,并有明顯標志。

  5.2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手續,開用火證,準備可行的措施,有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各項措施落實后再動工。

  5.3整個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木工棚內刨花、鋸末隨時處理,廢料清運到指定地點。

  5.4建筑物內不準隨意堆放物料,不準隨意在內居住。油類、氣類等易燃物,下班時帶出,放回庫房。

  5.5乙炔瓶與氧氣瓶必須分開保管,使用時兩瓶間距不得小于5m,兩瓶與用火點使用間距不得小于l0m。

  5.6.外墻腳手架必須在每層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筒。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6.1應急響應目標

  火災發生后應按照先確保人身安全,再保護財產的優先順序進行,及時進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絕二次事故和救援過程對環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6.2施工樓層或外腳手架著火

  6.21任何員工一旦發現施工樓層或外腳手架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可以馬上撲滅的火情,應立即進行撲滅。初起火災往往面積小,燃燒范圍不大,火勢蔓延慢,煙霧小,火場溫度低,撲救難度小。因此,迅速撲救初起火災時防止火勢蔓延、擴大的關鍵。最先發現火災發生地點員工應及時撲救。

  6.22局部著火。可以撲滅但有可能蔓延擴大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任何員工一旦發現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參與滅火,防止火勢蔓延擴大,一方面向作業現場值班工長或安全值班負責人匯報。

  6.23當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時,可以從中間適當部位控制;中間起火時,應從兩側控制,以下風方向為主;樓層火災時,應從上下控制,以上層為主。將易燃物品盡快拆除搬離火場,隔斷火勢的蔓延。從而達到撲救的目的。

  6.24易燃易爆物倉庫或堆放處起火時,若不能迅速撲滅,應疏散和保護好有爆炸危險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護時,要采取冷卻措施,防止受熱膨脹爆裂或起火爆炸。

  6.25材料堆垛起火時,應防止向鄰垛蔓延。

  6.26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可能馬上撲滅的,按照以下情況處理(詳圖見下頁)

  6.27現場施工員立即進行人員的緊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點,由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清點疏散人數,發現有缺少人員的情況時,立即通知指揮員或消防隊員。

  6.28現場應急副總指揮立即撥打消防報警電話“119”,通報以下信息(a)起火地點的詳細地址,項目部在醫院內,進入的具體路線;著火的物資。火勢的大小,是否有人員被困等情況。(b)報警人員姓名及電話號碼,以便聯系。要注意聽清消防隊員值班人員的詢問,要正確、簡潔的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員說明消防隊車已去火場時,才能掛斷電話。報警后,派人到醫院大門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車,并帶領消防車趕赴火場。(c)消防隊到達火場后,由消防指揮員組織指揮。現場管理人員該主動向消防隊匯報火場情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隊,做好疏散搶救工作。公安消防隊伍到達火場后,參加滅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指揮員統一調動,執行火場指揮員的滅火命令。當滅火力量較強時,滅火和救人可以同時進行,但決不能因滅火而貽誤救人時機。若有人受傷,立即送往鄰近醫院(廣州珠江新城西塔項目周邊醫院情況及應急就醫路線見附件6)或與醫院聯系派出醫生現場指導救護。

  6.3.生活區宿舍著火

  6.31若是宿舍著火,火勢不大、又處于初始階段時,目測者或當班值班員應一邊立即關閉電源,一邊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準備好的一邊用事前準備的沙土覆蓋或用環保型干粉滅火機滅火。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撲滅,可不進入應急狀態。

  6.32如目擊者或當班值班員判斷火情已過初始階段,火勢蔓延較快,難以控制時,應一邊口頭呼喊室內人員從著火房間內盡快跑出,一邊關閉電源開關,同時用固定電話或用手機或對講機報警。被火情圍困加強個人防護,防止或減少煙氣的侵害,用水將毛巾等侵濕,扎住口鼻,防止吸入高溫煙氣,用水侵濕地毯等,包裹好身體,就地滾出火焰區逃生。穿過煙火區時,要爬行或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千萬不要站立行走。時間就是生命,火災襲來要迅速撤離危險區,不要貪戀財物。發生火災時不要隨便開啟窗戶,防止新鮮空氣大量涌入,火勢迅速發展。當一個出口由于人員多,擁擠堵塞時,千萬不要參與擁擠,而應選擇自己熟悉的環境或路線,逃向其他出口。

  6.33組織滅火中,現場應急義務消防隊隊長應根據火情蔓延趨勢和滅火器消耗情況,向項目經理向執行經理報告,以便調動其他作業區域消防隊員攜帶滅火器材飛快滅火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若不能迅速撲滅,應盡快采取措施對著火臨時建筑采取隔離措施,防止蔓延擴散。

  6.34地方消防隊到達現場后,現場救火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火情狀況、人員疏散狀況及火情發展趨勢、項目參加救火人員情況,接受地方消防隊負責人指揮,按其安排進行滅火或搶險或轉移財產等任務,組織項目參加救火人員配合地方消防隊滅火,消除險情。

  6.4.消防安全演練

  6.41.消防安全培訓內容

  主要培訓如何使用滅火器材、消防水帶及水槍。發生火情如何處理和自我保護措施。

  6.42.消防安全演練周期

  分包單位進場后由總承包安全環境部對分包單位的主要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分包單位針對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對自己所轄班組長每三個月組織一次消防培訓、演練。針對重點樓層重點區域分包單位每月對該樓層的班組在本樓層進行一次消防培訓、演練。非重點區域的班組每三個月組織一次消防培訓、演練。

  每半年總包組織各分包單位進行一次小范圍的消防安全培訓演練。

  7.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措施與制度

  7.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進行保溫。

  7.2建筑物內不準作為倉庫儲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進度和作業計劃分期分批進退場,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7.3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作業,必須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滅火方案,在下達生產任務的同時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防火安全技術交底,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

  7.4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藝時,領導、技術、材料、消防保衛部門及施工人員進行教育學習,必須按照責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規格、配比、運輸、保管和使用過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時禁止使用。

  7.5易燃、劇毒物品應分類專庫管理,嚴格進出庫手續,進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時,應根據施工計劃限額領料,禁止在施工程內儲存及進行分裝與調料。

  7.6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操作時,須保證通風良好,嚴禁明火及可能產生的火花。施工人員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進人該場所,不得穿化纖服裝。使用易燃、易爆化學險品,數量或面積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風不良場所操作時,必須采取強制排風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氣體在局部達到爆炸極限。

  7.7施工場所安裝電氣設備和照明燈時,采用防爆等級與現場相適應的電氣設備和照明燈。

  7.8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作業禁止與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上下、周圍交叉操作。

  7.9管理制度

  7.91易燃、易爆物品應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限額領退料手續。

  7.9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壓線等保持安全距離,倉庫要用磚石砌筑。

  7.93、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和濕度表。門窗應向外開,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墊板的鐵釘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設備和專用啟填充工具,并應有消防設備。庫區應設置“嚴禁煙火”標志。

  7.94、有毒物品和危險物品應分別儲存在可靠的專設處所,設指定擬人負責,嚴格管理制度。

  7.95、對有毒或有危險性的廢料處理,應在當地公安、衛生機關的指導下進行。

  8.動火管理

  8.1嚴格執行臨時動火的審批制度,先辦理動火審批后進行動火作業。

  8.11三級動火審批制度

  一級動火。指在處于運動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性的動火作業,由動火單位申請,保公安局審批備案后,方能進行動火作業;

  二級動火。指易燃、易爆區域的動火作業,有動火單位負責人申請,保項目安全主任或安全總監審批后,方能進行動火作業;

  三級動火。指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由動火單位申請,報安全環境部審批后,方能進行動火審批。

  8.2動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8.21電、氣焊工經專門培訓,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上崗證進行操作,禁止非焊工進行作業。

  8.22進行電、氣焊作業前,必須由現場消防保衛人員或防火負責人指定的專人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地點變更時,應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證當日有效。

  8.23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選擇安全地點,認真落實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進行監視,隨身攜帶滅火用具。

  8.24地下室、人防工程內不宜使用乙炔、氧氣瓶。

  8.25乙炔發生器(瓶)、液化石油氣瓶與氧氣瓶的工作間距不小于5m,乙炔發生器(瓶)、氧氣瓶與電、氣焊用火地點不得小于10m。

  8.26乙炔發生器(瓶)發生凍結時,不得用明火烘烤。檢查漏氣時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試漏。

  8.27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熱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曬,搬運時禁止滾動撞擊,氧氣瓶不得接近油脂。

  8.28電、氣焊停止作業時,應切斷電、氣源,焊鉗、焊槍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圍,焊條頭不得隨便亂扔。

  8.29電氣焊禁止與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遇有5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業。

  8.210禁止在“嚴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圍進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經清洗的可燃氣、易燃氣、液體及噴漆用過的容器和設備。

  8.211施工現場內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定數量的吸煙室,貼明顯管理要求和標志,配備煙頭容器和滅火器材。吸煙應到吸煙室,現場禁止吸煙。

  9.暫設支搭、料庫管理

  9.1暫設支搭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經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復后支搭。施工現場的生活、加工、倉儲、辦公區庫房與在施工程分開設置。

  9.2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庫、油漆調料間、茶爐、鍋爐、食堂燒火間二變配電室、機械(木)加工和修理間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9.3施工現場采用不燃材料做臨設,距高壓線水平距離不小于6m.

  9.4在施工程內禁止儲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過程使用的油類、氣類易燃物下班時帶出,放回庫房。

  9.5施工現場內禁止家屬及非施工人員居住。

  9.6露天存放物品分類、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壓線下方水平距離6m以內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7料庫內儲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垛與垛、墻、梁、柱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9.8各種材料儲存應按其性質、火災危險程度分類、分庫存放,嚴禁將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等危險品與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

  9.9料庫內照明燈具不應超過60W,禁止使用白熾燈和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燈具不應安裝在貨架、物品上方,開關應設在料庫外,料庫內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煙。

  9.10料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隔墻,嚴禁進行修理和加工。

  9.11木工房內刨花、鋸末等作業下腳料隨時處理,以防引起火災。

  10.現場檢查

  10.1消防保衛人員每天都應對施工場所、生活區,倉儲區用貨、用電情況進行巡查,每旬參加一次文明施工檢查,做到掌握工程進度情況,問題認定準確,隱患及時整改。

  10.2開用火證人員,在開用火證前,應對施焊、用火地點周圍、上下進行檢查,并設專職看火人員。

  10.3檢查應采取“聽”“看”“問”“摸”“試”“對照”的方法,檢查時應視情節輕重,填寫消防治安檢查記錄,發生重大火險隱患,通知書做到責任明確

  10.4各部門領導及業務部門經常對所管區域進行檢查。

  10.5對違反消防保衛規定的行為,各級消防保衛人員有權進行批評和勸阻。對存在重大火險隱患,嚴重違章行為,有權令起停止作業或實施經濟處罰。

  11.防火檔案

  11.1施工現場指定消防保衛責任制度,掌握人員底數,指定并落實各個時期的工作計劃。

  11.2使用并管理好治安、做到內容齊全、清楚、實事求是及時記載。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施工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12.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項目經理為防火責任人。

  12.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12.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12.5對及時舉報火災隱患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200元/班,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有關單位、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12.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12.7成立消防安全監督小組,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12.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12.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2.10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十不燒”的規定。

  12.11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2.12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

  12.13在施工現場生產作業區域內禁止吸煙,違反一次除寫檢討外,并罰款500元。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3.1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13.11工人進場后立即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同時對工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13.12必須對工人進行編號(編號號段總包安全環境部負責分配)將編號及所屬單位標識清楚貼在安全帽上登記造冊后報總包安全環境部備案;

  13.13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同時做好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同時特殊工種有效證件復印件報總包安全環境部備案;建立各類特種作業工人的臺賬。

  13.14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方面的學習,包括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使全員自覺遵守項目施工現場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13.15開展特殊季節施工安全教育,雨季變化等特殊季節,對每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交底,搞好特殊季節的安全施工生產。

  13.2安全技術交底

  13.21安全技術交底的層

  13.12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責任制的交底工作。項目經理接受項目管理委員會的交底,項目經理級技術負責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情況及施工工藝,在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對參與工程管理的項目其他人員進行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13.212分包單位進場后,總包須向分包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總交底。

  13.213各工種施工員應在熟悉現場環境及工作危險性的前提下,對所轄班組進行交底并要求每個作業人員簽字。

  13.22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

  13.221項目負責人對項目一般管理人員的交底:工程的基本情況、本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工藝要求、工程質量目標、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對被交底人員工作的要求。

  13.222施工員對班組的交底:現場的環境狀況、作業點可能存在的危險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問題,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等。

  13.223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記錄在統一印制的表式上,寫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種及交底時間,簽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名字。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及時,針對性強,能有效指導作業活動。安全技術交底應在作業開始前進行,并送交安全監督部門備案。對無交底施工或者安全技術交底不及時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有權下令停工并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13.3班前安全活動

  13.31班組建立和建全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自檢、互檢和專檢制度。

  13.32班組在簽定承包合同時,簽定安全生產遵守紀律承諾書,班長制定具體措施。

  13.33每天作業前,班長根據當天作業內容、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指出注意事項。

  13.34每周日晚上,班長召開安全討論會,對上周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總結,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著重指出下周需要改進的地方。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3

  1) 設立60人義務消防隊,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數的20%。

  2) 現場建立以消防管理領導小組為核心,以現場門衛和值班員為基礎,執行巡邏護場制度,監控現場的'整個消防情況,現場設置明顯的消防標志。

  3) 現場按要求配制的滅火器,要放置在明顯處,做到經常維護保養,由消防員直接管理,嚴禁隨意挪用滅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專人管理,設專處存放,不得與它物混淆。氧氣瓶和乙炔瓶設立專門庫存放,兩瓶的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時,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嚴禁私自亂拉線。

  6) 嚴格執行用火申報審批制度,凡是電氣焊及有明火處要有滅火措施及設備,設專人看護。

  7) 電工、電焊工作業要持證上崗,并開據用火證。

  8) 各種電器要隨時檢查,禁止帶病運行,工作結束后切斷電源。

  9) 電源線穿過易燃、可燃墻體、地面及其它易燃物體時,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宿舍區,嚴禁私自亂拉電線。

  11) 現場嚴禁吸煙,設立專門的吸煙室。

  12) 設立35m的消防通道。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4

  信息大樓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現場義務消防組織系統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項目經理為組長,以專職安全員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它成員3人。

  (1)成立以工程項目經理為義務消防隊隊長,以專職安全員為副隊長,隊員占施工人數的5%以上的義務消防隊。

  (2)義務消防隊應當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防火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省市消防條例和消防規定及公司制訂的防火管理制度。

  2、現場設置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持證上崗并經動火審批;由作業班組提出動火申請、項目安全員檢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簽字方可動火作業。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7、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主體建筑內嚴禁住人。

  8、施工現場嚴禁任意吸煙。生活區內設吸煙處,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11、在施工過程中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刷涂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2、現場設立專用消防用水管網,消防水源,并配備消防水泵一只,其電線專線敷設。隨建筑物設立消防豎管,豎管每層設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帶和水槍。每一樓層在樓梯口設置二只滅火器。木工房、食堂、倉庫、宿舍等處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13、加強消防重點部位的巡邏檢查,如木工房、宿舍區。

  14、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主要應注意養護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是上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電焊線接頭要卡實,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鋼筋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對大面積結構保溫時,要設專人巡視。結構施工用的碘鎢燈要架設牢固,距保溫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離。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不準在易燃保溫材料上亂堆亂放。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樓內明爐火要設專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內空氣的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15、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1)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撲救,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采用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化學材料存放點設置相應的滅火器具,同時要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2)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判斷要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

  (3)在消防隊到現場后,工長要及時而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4)滅火以后,應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5

  1、執行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實行治安、防火責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暢通,配備相應齊全有效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現場消火栓要經常性地檢查,消防器材3m之內不準圈占它用,并有明顯標志。

  3、重點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動用明火需開具“用火證'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審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安全保衛制度,強調嚴格執行非施工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會客、留宿制度。

  7、攜帶物品、材料進出場需經門衛驗證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員必須辦齊手續,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其他治安災害等項工作,遵紀守法。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各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日對現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現場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分包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專職安全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環境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安全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不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分包單位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分包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總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總包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總包單位安全環境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每次發現罰款1000元,嚴重的予以開除。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安全環境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不定期進行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措施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并處以罰款: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罰款5000元;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罰款1000元;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罰款20xx元;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每項處以200元罰款;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單位處以10000元罰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并處以罰款: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xx元;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罰款5000元;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對責任管理人員處以500元罰款,責任單位處以20xx元罰款;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中國商飛北研中心結構強度與復合材料綜合實驗室

  及數字計算與仿真實驗室建設項目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7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

  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施工現場等場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四、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五、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八、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十一、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三、獎勵與懲罰

  1、獎勵辦法:

  ①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②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③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④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⑤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⑥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⑦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①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②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③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④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⑤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十四、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①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③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④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⑤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⑥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十五、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知識,會撲救初起火災。

  十六、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十七、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十八、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十九、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沒有正式消防專業合格證,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二十、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二十一、門衛、警衛人員防火守則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

  2、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

  3、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記錄。

  4、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5、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

  二十二、職工防火守則

  1、在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6、發現有火災險肇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8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條例和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防范工作,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定防火重點及部位,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按現場實際情況劃分區域,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指定負責人,實行掛牌負責制。

  3、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發動和依靠群眾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4、按照項目法施工規定,實行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要做好一個施工現場多家隊伍施工的協調工作。對土建、安裝、裝飾三方的`交叉作業事先要對各方負責人進行防火交底堅決做到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動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關器具。安裝和高級裝飾人員進行工作必須攜帶小型滅火器。

  5、施工現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做得好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質獎勵,不重視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并且與經濟利益、評職稱、升職掛鉤。

  6、為實行規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確消防責任人,全面實行掛牌負責制,各防火區域要懸掛醒目的禁火標志,提示大家自覺防火。

  7、義務消防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消防技能,熟悉滅火器性能,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修,保證性能良好。

  8、高層建筑必須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應有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措施。

  9、對于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行為的,依據消防、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碘鎢燈,功率超過200w燈具,宿舍應做到人走燈息,禁止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1、搞好消防培訓,熟悉滅火方案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按計劃配備消防器材,定期按時實戰演練。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規定及保養措施。

  13、施工現場總平面圖標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點部位和目標。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9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現場防火安全;

  2、項目經理是本單位及其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落實職工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好生產管理活動中的消防工作;

  3、建立以行政領導、生產、安全等部門為主體,專(兼)職消防干事參加的防火委員會,定期召開例會,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條件,消除火災隱患;

  5、嚴格按照防火設計組織施工,不擅自改動防火設計。施工現場內不準隨意搭建臨設;

  6、進入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材料及設備,生產技術部門按規定做好技術鑒定,嚴格管理、使用、安裝各環節的安全防火措施;

  7、禁止在有火災、爆炸或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區域進行明火作業。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核手續,并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8、加強電源火源管理,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審批制度。生產性用火用電由生產部門審核,經安全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生活性用火用電由行政部門審核,經專(兼)職保衛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審批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9、禁止非正常用火用電。嚴謹亂接電源,亂拉電線,若需連接電源、電線時,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職工(民工)宿舍嚴禁使用大燈泡、碘鎢燈、電爐和不合格的電熱褥等;

  10、油漆庫和油漆配料間,必須按規定要求設置,嚴格管理制度,嚴禁一切火源、火種進入庫區和配料間;

  11、木材加工車間、木料場、機加工車間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措施。對下角料和其他易燃物,應做好及時清理。嚴禁煙火進入車間和料場;

  12、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按性質分庫單獨存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嚴格執行防火、防爆規定;

  1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14、加強對電工、電氣焊工、防水工等重點用電用火特殊工種的業務培訓,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5、根據防火部位的不同性質,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采取相應的消防措施,并配掛醒目的防火標志。保持消防道路的暢通;

  16、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建設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施工現場應建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并配備消防安全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

  第二條施工現場應根據本工程特點建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條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四條施工現場應設置寬度不小于4米的環形消防通道,并應保證通暢。

  第五條施工現場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的消防用水量要求。

  第六條施工現場應設置臨時消防水池及水泵,保證每座單體建筑都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管道,并在管道通過的每一層設置水帶接口,并配置足夠的水帶、水槍。

  第七條24米以上或八層以上建筑臨時消防給水管道須配置加壓設備,消防立管管徑應為65mm的鍍鋅鋼管,并保證消防給水管道的流量、壓力符合建筑設計技術標準的要求,且位置應能保證消防車輛靠近,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

  第八條施工現場應在每座單體建筑作業面及存在火災危險的場所(住宿、食堂、易燃、可燃物品堆放處、動火作業處、保安室)設置一定數量的移動滅火設施。

  第九條施工現場應制定用火(動火審批)、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有文字記錄。施工現場進行動火作業(焊接、切割)的人員應持證上崗,且履行動火審批手續,在動火作業周邊采取適當防火安全隔離措施,與可燃物、可燃結構保持安全距離或者采用阻燃材料進行隔離。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在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線不得私拉亂接,應采取適當隔熱保護措施,使用的輸配電設備應設置在通風、干燥和常溫場所。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建立對用電設備或者線路的定期檢查制度并有檢查記錄,及時處理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隱患。

  第十三條嚴禁在在建工程建筑內設置施工人員住宿場所。

  第十四條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施工人員住宿場所與其他建(構)筑物、設施設備的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規定。嚴禁在防火間距內搭建其他建筑或者堆放可燃材料。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拆除完的模板等大量可燃材料應及時清理,臨時堆放應設置固定地點且需派專人負責。

  第十六條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住宿場所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人員住宿場所消防安全技術及管理要求的內容實施。

  不老的是江山,易逝的是紅顏,淡看浮云散,瀟灑天地間。人的一生,很短又很長,短的是快樂,長的是煩惱;短的是人生,長的`是痛苦。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事是無法掌控的,有些事是不合情理的,有些事是不盡人意的。但無論發生了什么,都要淡然的去面對,堅持自己的原則,無愧于自己的良心,清清白白的做事,坦坦蕩蕩的做人。

  什么是生活?是它發生在我們身上了,還是我們讓它發生了?有人說生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有,有人說生活是一首歌,鶯歌燕舞,多彩多姿,充滿了幸福與快樂。

  也許有些事情是因為我們經歷了,才對這些事情有了深深的感觸,即使同一件事情,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會有不同的感受。

  我們總是往往去依賴一些事情,我們的內心,總是容易受外界環境的感染,總在不知不覺中被外在的因素所左右,所羈絆。

  比如我新買了一件衣服,朋友說好漂亮啊,明天我也去買一件,我的心情就非常高興。倘若有人說,你這衣服不好看,我就會有失落感。難道別人的一句贊美就這么重要嗎?那是因為,我的內心有了某種期盼,而一旦這種期盼無法實現,就必然產生落寞與幽怨,心戚戚然。因為你把自己和外界聯系在一起了,別人一句話就攪亂了你的心境,所以你的情緒就發生了改變。

  很多時候,你把自己變成了情緒的奴隸,把原本快樂的心情交給了別人,讓別人成了你快樂的主人。是因為你有欲望,有所求,而一旦你的欲望產生,你的煩惱也就隨之產生了。

  親情,愛情以及友情,都是一樣,當你對他們的期望值越高,或許你的煩惱就會越多,你的失望就會更高。因為你沒有得到你想要的回報,孩子沒考上好的大學,愛人沒有一份體面的工作,朋友沒有給你及時的幫助。

  佛說,一切皆由心生。要想讓人生變得快樂,就要找回那個真實的自我。首先要讓自己的心獲得自由,不受任何牽絆。學會做自己情緒的主人,這是做人的最高智慧。我的快樂我說了算,與心情有染,與別人無關,嘴長在別人身上,快樂是我自己的感受,我又何必讓別人來主宰我的幸福?

  人生最大的苦惱,不是擁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欲望越多,痛苦就越多,欲望越少,快樂就會越多。

  什么時候你能做到心如止水了,你的人生也就盡善盡美了。要想追求快樂的人生,就要保持一份淡泊明志的心境,不悲不喜,不驕不餒,“達亦不足貴,窮亦不足悲”,豁達通透,榮辱不驚,靜待花開,靜賞葉落。

  我們無法改變環境,但我們可以轉換自己的心情,我們不能改變別人,但我們可以選擇掌控自己,我們無可預知未來,但我們可以把握現在。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間。

  人生看透但不能看破,看破紅塵了,你就無法生存了,看破人情了,你就無法做人了,看破人生了,你就無法前行了。學會用心去悟,悟懂了人生,才會明白,明白了也就快樂了,快樂了人生也就圓滿了。

  世界很美,生活很好,不要自尋煩惱。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不給生命留遺憾。萬事不可能皆如人意,花開還有花謝,日出還有日落,四季不可能常綠,只要我們在心中植一樹菩提,生命之樹就會四季常青,蔥蘢如昔!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1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并設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并有明顯標志,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一時難于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后),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周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或線路不得超負荷運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消防器材管理維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干凈、防銹蝕,不得曝曬、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采取防凍措施,使其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干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火災,崗位責任人要立即報警,同時積極組織撲救,將火災撲滅在萌芽之中,不得隱報。

  2、警衛人員從報警到調查處理火災事故結束,始終要保護好現場,待現場勘察結束后,經公安消防機構和保衛人員同意,才能組織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調查處理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總結教訓,落實防范措施,并根據事故情節,對有關責任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追究有關人的刑事責任。

  4、發生火災后,應將事故經過、損失和調查處理情況,在防火檔案中登記備案并寫出書面報告,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

  義務消防隊職責

  義務消防隊在項目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消防隊員由各部門人員、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紀律,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周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三、杜絕違章用電和違章用火,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四、及時向安保部報告責任區域內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危險品的存放情況,保證各種危險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擔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根據責任區域的防火需要,隨時向安保部申報所需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的種類和數量。

  六、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七、負責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滅火知識,使責任區域的工作人員均能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八、積極參加安保部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本項目的消防應急預案。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與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公司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報告。

  4.3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由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員工崗前培訓時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4.5火災事故預防

  4.5.1按單位、部門劃分消防責任區,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

  4.5.2按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4.5.4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處理,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

  4.5.5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4.5.6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單位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4.5.7針對企業特點定期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4.5.8廠內設置禁火區,生產區內嚴禁吸煙,動火作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5.9進入禁火區的車輛必須佩戴防火裝置,運載危化品的車輛進入禁火區需經相關部門批準。

  4.5.10廠區應加裝防雷設施,并進行防雷檢測,避免雷電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4.5.11在生產作業過程中裝卸、換裝、清掃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強易燃液體、液化氣體和燃氣設備的管理與監督、監控,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5.13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按標準配置生產作業區域和儲存區域的用電設備和用電器具,生產設備應加裝消除靜電的設施和采取防護措施,避免電火花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4.5.14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4.6根據企業條件成立義務消防隊

  4.6.1義務消防隊應在企業突發意外火災事故時及時進行撲救,避免和減少火災損失。

  4.6.2義務消防人員應熟悉企業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證都有公司管理人員夜間值班,加強夜間值班的巡回檢查。

  4.6.4加強對廠內禁火作業區、生產車間、危化品倉庫(儲罐區)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檢查。

  4.7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7.1公司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4.7.2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

  4.7.3當公司人員調整、作業場所調整后,應及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8如果發生火災,火災初期應積極自救和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領導;有關領導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報警和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決定。

  4.9消防工作應納入《安全目標責任書》,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考核。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3

  一、易燃可燃材料制度

  1、施工現場易然可燃材料多,堆放比較混亂。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場地的制約,房屋、棚屋之間,建筑材料跺與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極大的損失。

  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未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制度。比如有的電焊施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電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現場的各種可燃材料造成火災。

  3、施工工地臨時線路多,拉接不規范,容易漏電。現代化的施工,各種電氣設備在施工中廣泛使用。臨時性的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容易跑電或漏電,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

  4、職工宿舍大多是簡易可燃臨時用房,屋內人員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較多,亂拉電線現象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內使用電暖器、電熱毯取暖,用電爐子做飯等,在用火用電方面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

  二、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逐級落實安全責任。確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把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各個施工單位的具體責任人,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可把防火責任與經濟利益掛鉤,與年終考核結合,實行獎懲制度,全面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平時加強監督、檢查,盡可能做到隱患早發現,措施早制定,設施早到位,保證已有的各種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2、嚴格施工管理,加強防火措施。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制度。同時要加強臨時用電管理,采用合格電線,線路合理,電線不要鋪設在可燃物上面,嚴禁亂接亂拉用電,不用老化電線,避免電氣起火。

  3、合理布置現場。在進行施工組織時,施工現場的總平面布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規范。針對建筑施工中的火險特點,對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進行合理規劃,設置消防通道,辦公區生活區建筑要設置一定的防火間距,劃分明確的.用火區,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倉庫要作為防火檢查的重點部位,加強日常管理。

  4、配全滅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工程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及設施設備。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電氣焊工作點、辦公室、宿舍、食堂、倉庫等)要配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4

  為保證單位內建設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現對公司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前圖紙必須報消防部門審核,審核通過方可施工。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報消防部門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禁止拆除或停用臨時消防豎管。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3、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5、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6、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負荷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8、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9、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11、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2、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1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14、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15、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16、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包括保衛、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17、其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5

  1、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設置組員2名。

  1.2消防管理小組每周日檢查本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組經常檢查現場的消防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4消防管理小組每月對職工進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識,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做到召之即來,團結奮斗。

  1.5成立以安全負責人為義務消防隊隊長的義務消防隊,下設四十名消防隊員,對義務消防隊隊員定期進行消防教育培訓,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料場倉庫消防的管理

  2.1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入庫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2.2庫房內防火設施齊全,應分組配備滅火器,每組不少于四個,2組間距不大于30m,重點防火區應每25m布置一個滅火器。

  2.3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電器線路和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

  2.4易燃材料堆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應經常檢查其溫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場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種油桶的堆放之間應保持防火安全距離。

  2.6各種氣瓶單獨設庫存放,并在倉庫門口設置滅火器。

  2.7施工現場的木料禁止堆放過多,垛之間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料堆放區設置消防設施一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設在地勢低處,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

  2.9施工現場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斷電。

  2.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

  2.11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現場倉庫內物資的堆放嚴格按照“五距”的要求執行(即垛與剁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米;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小于0.5米)

  3.木工作業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業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設,并在木工作業棚處設置一組消防設施。

  3.2刨花、鋸末、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運出現場,電器閘箱下嚴禁堆放物料。

  3.3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嚴禁過載運行,經常檢查設備有無漏油或缺油。

  3.4嚴禁在木工棚內吸煙,生火,或點明火。

  4.電、氣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的作業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4.2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4.3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4.4作業前對工人進行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4.5施工現場的'氧氣瓶、乙炔瓶設置專用房間單獨存放,并配備專用消防器材和懸掛防火標志,且二瓶嚴禁暴曬、撞擊,禁止平放臥倒使用。

  4.6電焊機設置單獨的開關,且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存放在防雨棚內,統一管理。

  4.7電氣焊、割作業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電氣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執行。

  5.建立施工現場用火審批制度

  動用電氣焊、明火事先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一切用火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主管領導審批,否則不準使用。電氣焊用火應執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澆”(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澆滅)“看”(設專人看火)、“檢”(焊前檢查周圍環境,焊后進行詳細檢查)、“嚴”(嚴格執行防火規章制度規定),切在施工區域要設置滅火器。

  6.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現場設有消防車輛通道,通道寬度4m,且保證消防通道的轉彎半徑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種物料,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6.2在施工現場的明顯部位設置防火宣傳標志牌,并在施工現場的主要部位設置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

  6.3室外消防栓的設置

  6.3.1本系統的設置宗旨在保護施工現場、主體建筑及鄰近建筑物。

  根據本工程施工場地狹小,施工人員較多,一旦發生火災,疏散較困難。須在現場加強消防設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統。根據現場情況,在施工現場四周布設環路消防管網,并由環線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與環路相結合的消防系統。本工程施工區室外消防栓系統用水量為10L/S,生活區消防系統為6.0L/S。施工現場設置消防水泵一臺。消防水泵可滿足室內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項目中設置一根DN100豎管供主樓施工及消防使用,豎管隔層設置消火栓,并預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內消火栓設計采用19mm噴嘴,φ65栓口,25m長嘛質水龍帶。

  6.3.3在施工現場的消防栓處要懸掛消防栓標志牌,消火栓周圍5m范圍內不準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暢通,夜間在消火栓處應安裝紅燈標志。

  6.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在施工現場的明顯部位懸掛禁煙標志牌及防火標志牌。

  6.5堅持施工現場安全消防檢查制度,保證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發現隱患,及時消除,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7.生活區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區內宿舍的建設保證棟與棟之間的消防要求,最小間距為5m,宿舍內的高度為2.8m,且保證每25人有一出入口。

  7.2生活區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使用36V安全電壓。

  7.3生活區內設置4m寬的消防通道,設置12m×12m的消防車回車場。

  7.4生活區宿舍、食堂每棟配置8kg干粉滅火器6~8具,懸掛在食堂、宿舍的門口。

  7.5生活區配備消防水桶(大)6個,可用大油桶改裝刷紅漆備水即可。

  7.6消防水桶(小)15個,鐵锨、火鉤、開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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