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作業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作業管理制度1
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中小學減負措施的通知》、全面落實xx市教育局關于改進與加強中小學作業管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范對學生的作業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作業布置
1.每學期各學科教研組要利用好每周三集體備課時間開展作業專題研究活動,對學生作業進行具體研究,確定各學科的作業范圍、作業要求等基本內容,提高作業設計編制能力。
2.教師要科學合理布置作業,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標要求。作業布置應根據學生的學情,為學生精心選擇作業,保證基礎性和時效性,杜絕機械重復的作業。
3.在布置作業前教師要進行試做,估算學生所需時間。
4.積極探索作業的形式,要根據學科以及學生的年齡特點,設計書面作業、閱讀作業、勞動作業、手工作業、口述作業、探究作業和社會實踐作業等。體育學科要按照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科學合理安排鍛煉。布置綜合實踐類作業,每周最多布置1項,時間不超過1小時。
5.提倡根據我校“翻轉課堂——四步五環”教學模式,合理利用學生在校時間(早讀、午讀、小自習),讓學生盡量在學校將作業完成。
6.語文、數學等各學科教師要協調好學生的`家庭作業時間,一二年級學生不布置家庭書面作業,三四五年級學生書面家庭作業時間嚴格控制在1小時以內。
7.教師不得將書寫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
8.教師須當堂布置作業,不得通過微信、QQ群等網絡平臺和未經學校及教育部門審批的APP給學生及家長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家長自行打印下載作業。
9.要嚴格落實“一教一輔”政策和教輔購買與使用的自愿性原則,教師不得違規向學生推薦或指定購買教輔讀物,禁止用教輔讀物代替學生作業。
10.學生家庭作業時間超過21:00,學生有權不寫沒有完成的作業。
11.嚴禁教師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12.各學室結合學生實際情況每周可設置一天“無家庭作業日”(雙休日除外)。
二、作業書寫
1.一二年級學生用鉛筆書寫作業,從三年級第二學期開始,學生開始用鋼筆書寫作業。
2.各學科教師根據作業特點規定相應的書寫格式,作業書寫應該強調格式規范,書寫整潔,作業本干凈衛生。
3.學生作業不得使用涂改液、改正紙。語文、數學學科提倡使用錯題本。
三、作業批改
1.教師要親自及時批改學生作業,可采用集中批改、面批、學習小組批改等形式,指導學生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更改。堅決杜絕將學生作業演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2.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一般采用等級、分數和評語相結合的形式。
3.教師批改作業時一律用紅筆,對正確的作業采用打“√”等形式,對于學生作業中特別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號或者語言進行提示鼓勵。
4.對于學生作業中錯誤的地方教師應該要求學生及時訂正,學生在改錯前標注“訂正”二字,然后按照作業的基本要求書寫,教師及時對學生訂正的作業進行批改。
5.學校每學期進行兩次作業評價活動和問卷調查。各年級、各學室可結合實際舉辦優秀作業觀摩、展評活動,學生要在觀摩交流中提升作業態度和作業質量。
作業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規范特種設備管理活動、提高特種設備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穩定地運行,根據總公司宏福發〔20xx〕2號《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和礦發〔20xx〕11號《甕福磷礦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試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甕福磷礦新龍壩選礦廠所屬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3特種設備的界定
3.1壓力容器:系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3.2壓力管道: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
3.3起重機械: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3.4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3.5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企業廠區范圍內(含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或施工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廠內機動車輛設備的類型包含輪式自行專用機械、履帶式自行專用機械、蓄電池車、客車類、汽車類、方向盤輪式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手把式三輪摩托車、手把式二輪摩托車、有軌機車、電瓶車及其它機動車輛,但不包含已納入公安部門或農機部門管理的機動車輛。
4管理職責及管理內容
4.1生產安全業務室
4.1.1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4.1.2建立廠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如: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使用證、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等。
4.1.3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辦廠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上崗許可證。
4.1.4督促、安排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4.1.5協同廠設備業務室負責定期(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廠所屬的在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狀態與管理進行檢查與考核,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匯總后上報礦設備辦。
4.2 設備業務室
4.2.1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臺帳。負責單臺設備建檔并完善(含技術資料、設備及安全附件檢驗報告、設備故障及維修記錄等)。
4.2.2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
、盘胤N設備的技術文件、制造許可證、圖紙、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注冊登記使用證、檢驗報告或安裝監檢報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
、铺胤N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只對雙梁橋式起重機);
、翘胤N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忍胤N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定期檢驗記錄、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等。
4.2.3按本單位特種設備類別劃分,編制同類別通用的日常巡檢標準書,明確巡檢的周期、部位(項目)、方法、判斷標準等。
4.2.4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辦廠屬特種設備使用許可登記證。
4.2.5負責監察全廠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狀況。
4.2.6負責本廠需要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的各類資料備齊后交礦設備管理辦公室。
4.2.7負責廠所屬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內,報礦設備辦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2.8負責定期(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廠所屬的在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狀態與管理進行檢查與考核,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匯總后上報礦設備辦。
4.2.7負責將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檢驗檢測、大修、報廢、報停、封存及再次啟用、更新、改造等,應及時報甕福磷礦設備管理辦公室。
4.2.8每年年底對廠所屬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并上報礦設備辦。
4.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供水車間、破碎車間、磨浮車間、精尾車間、設備業務室]
4.3.1車間主任對本車間轄區內的所有特種設備實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安排特種設備的維護、維修和保養,認真監督維修進度和維修質量,確保特種設備安全可靠地運行。
4.3.2各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4.3.3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必須掌握特種設備的相關操作技術規定,認真做好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4.3.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特種設備操作證由甕福磷礦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辦理、復審和管理。
4.3.5各車間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巡檢,每班不少于一次,并作出記錄。使用雙梁橋式起重機的,必須填寫使用記錄。
4.3.6各車間負責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定期自檢,常用行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硫酸管道等每周至少進行一次,不常用行車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出記錄。
4.3.7各車間負責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檢,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出記錄。
4.3.8負責填報本車間轄區內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4.3.9負責填報本車間轄區內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記錄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4.3.10 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發現隱患、不安全征兆,違反操作規定和違章操作而使特種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可能受威脅的現象,應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并采取處理措施,不得貽誤時機。
4.3.11 各車間每月25日前必須向生產安全辦公室報本車間轄區內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維修和更新、改造記錄等。
5.考核辦法
5.1按照《新龍壩選礦廠20xx年安全、環?己藢嵤┘殑t》、《選礦廠20xx年設備管理考核辦法》及參照《甕福磷礦特種設備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5.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釋由新龍壩選礦廠生產生產安全業務室負責。
5.3本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從20xx年4月起開始實行。
作業管理制度3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從事特殊工種的員工能夠安全、高效地執行任務。它通過規定作業流程、安全標準、培訓要求和責任分配,預防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維護企業的生產秩序和經濟效益。
內容概述: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資格認證:所有特種作業人員需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證明其具備相應的技術和安全知識。
2. 安全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員工了解最新的安全規程和技術發展。
3. 作業許可:實施作業前的`審批制度,對高風險作業進行風險評估并開具作業許可證。
4. 個人防護裝備:規定必須穿戴的個人防護設備,并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5. 現場管理:明確現場負責人,實行監督和巡查,及時發現并糾正不安全行為。
6. 應急響應:制定應急預案,定期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7. 事故報告與調查:建立事故報告機制,對事故進行詳細調查,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8. 績效考核:將安全表現納入員工績效考核,強化安全意識。
作業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有效地防范各類危險作業造成重大
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人身財產安全,促進生產經營有序進行,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危險作業的定義
第二條危險作業是指在特定的條件下,受地理環境、工藝及其它有害
因素的限制,帶有一定危險性的作業,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必須建立嚴格的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從作業設計、作業程序、保護措施及現場管理等方面保證危險作業的安全。
第三章危險作業的范圍
第三條以下作業均屬危險作業:
1、煤磨、油庫危險區域動火作業;
2、入磨、入窯、入破碎機、入電收塵受限空間作業;
3、高處作業;
4、大型吊裝作業;
5、預熱器清堵作業;
6、篦冷機清大塊作業;
7、水泥生產筒型庫清庫作業;
8、交叉作業;
9、高溫作業;
10、其他危險作業。
第四章危險作業組織要求
第四條凡屬非突發性的危險作業均應有下達作業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作業任務部門共同制訂安全作業程序、防護措施,填寫《危險作業申請表》,按分級審批要求進行審批。
第五條突發性的危險作業,是指在生產過程中遇到突發性的,為搶救人員或避免、減少公司重大財產損失的事件,可立即電話匯報公司領導、生產處,指定專人在現場指揮作業。危險作業過后,由生產處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事件調查、原因分析等。
第六條依據作業危險程度及影響范圍,實行非突發性危險作業的分級審批管理,共分為A、B、C、D四個等級
1、A級:是指在作業過程中涉及多個作業組或專業共同作業,技術性強、要求高,并可能發生高溫、高壓、爆炸、帶電操作等影響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必須由具體執行作業任務單位、涉及相關專業管理單位、生產處主要負責人會簽,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
2、B級:是指在作業過程中涉及單個作業組或專業作業,技術性強、要求高,并可能發生高溫、高壓、爆炸、帶電等影響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必須由具體執行作業任務單位、涉及相關專業管理單位、生產處主要負責人會簽,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3、C級:是指在作業過程中涉及多個作業組或專業作業,技術性要求一般,經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護措施就可以避免造成影響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必須由具體執行作業任務單位安全員、主要負責人簽字,涉及電氣、機械專業報保全處審批,生產處備案;涉及其它專業的經生產處安全員審核,由生產處負責人審批。
4、D級:是指在作業過程中涉及單個作業組或專業作業,技術性要求一般,經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護措施就可以避免造成影響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必須由具體執行作業任務的負責人,所在單位安全員、主要負責人會簽,報生產處安全員審批并備案。
第五章危險作業安全監護要求
第七條施工前,施工單位要檢查現場,落實《危險作業申請單》制訂的各項安全措施,按作業程序,對參加作業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業中除專(兼)職安全員到現場外,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必須到現場監護。
第八條根據分級審批,A級危險作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到現場指揮作業,B級危險作業公司分管領導必須到現場指揮作業,C、D級危險作業審批人員必須到現場監護。
第九條作業前要清理好現場,保持現場清潔整齊,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十條危險作業時,遇到通訊信號不清、霧大、暴雨、大風、大雪、夜間無照明等惡劣環境均不準作業。
第十一條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私自從事危險作業,任何人員都有權制止,并按違章論處,如發生傷亡、火災、爆炸等事故,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等,應追查單位領導和操作者的責任。
第十二條礦山分廠開采礦石爆破作業應嚴格按照爆破規程執行;其它礦區以外的任何爆破都必須執行本辦法規定進行報批。
第六章危險作業審批及安全監護實施細則
根據危險作業發生的情況分為突發性和非突發性(計劃檢修、臨停檢修、例檢)。
突發性危險作業需部門領導到場,對危險情況進行確認后,根據危險程度(可參照非突發性危險作業等級),B級以上匯報生產安全處,由生產安全處根據危險等級進行上報并安排安全監控。B級以下由部門組織作業并安排安全監控。
非突發性危險作業,實行分級審批和分級安全監護。非突發危險作業
按項目審批,實行全程負責制,即一個項目審批一次,作業人員和安全負責人、監護人全程負責。但作業人員變動時必須重新申請審批。依據作業危險程度及影響范圍,共分為以下A、B、C、D四個等級:
A級危險作業:
一、作業范圍:
1、設備內部爆破清堵;
2、預熱器堵料清理。
二、審批程序:
作業負責人申請(停送電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廠領導審核→生產調度
室審批→公司領導審定。
三、安全管理要求:
1、部門領導為作業安全負責人,且進行現場安全協調;
2、由生產調度室指派安全員全程安全監護;
3、生產調度室安全負責人、安全主管到現場安全檢查確認,方可作業,且進行現場安全指揮;
4、公司領導到現場進行安全督查。
B級危險作業:
一、作業范圍:
1、禁火區內進行動火作業(如煤磨系統設備內或油庫內、炸藥庫區內、加油車);
2、有中毒或窒息或高溫危險的作業(煤磨、電收塵、篦冷機風室搶修作業);
3、清倉清庫作業(內部);
4、破碎機內部清堵;
5、熟料破碎機清料和篦冷機清大塊;
6、入窯檢查、作業。
二、審批程序:
作業負責人申請(停送電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廠領導審核→(禁火區內動火作業的由辦公室消防負責人簽字確認,有高壓設備內部的由保全處領導審核)→生產調度室審批→公司領導審定。
三、安全管理要求:
1、作業負責人為作業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協調指揮;
2、部門指派專人進行全程安全監護;
3、部門領導到現場安全檢查確認,方可作業;
4、生產調度室安全員必須到現場安全監護;
5、生產調度室安全負責人或安全主管到現場進行安全督查。
C級危險作業:
一、作業范圍:
1、高空作業;
2、大型物件的吊裝作業(重量1t以上或體積大于2m3);
3、立磨、水泥磨內部作業、篦冷機清料;
4、余熱發電鍋爐內部作業;
5、進預熱器內部作業(停窯檢修時);
6、交叉作業;
7、其他高溫作業。
二、審批程序:
作業負責人申請(停送電負責人簽字確認)→部門領導審核→生產調度室審批
三、安全管理要求:
1、作業負責人為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協調指揮;
2、部門指派專人進行全程安全監護;
3、工段領導到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現場安全協調指揮;
4、部門領導、安全員到現場安全檢查確認,方可作業;并督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實。
D級危險作業:
一、作業范圍:
1、清倉、清庫作業(外部);
2、石膏破碎機清大塊、砂巖破碎機清堵、石灰石破碎機清料等(均指外部作業);
3、硫化皮帶作業;
4、其他危險作業。
二、審批程序:
作業負責人申請(停送電負責人簽字確認)→工段審核→部門審批→生產調度室備案
三、安全管理要求:
1、作業負責人為作業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協調指揮和監護;
2、工段管理人員現場檢查確認,方可作業;
3、生產調度室安全員現場進行安全督察。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或上級部門有關規定不符合之處,按國家或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規定適用于北流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生產調度室起草,并負責歸口。
各危險作業行為的具體作業規定
作業管理制度5
第一條危險環境動火作業是指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等危險環境條件下進行的動火作業過程。
、盼kU環境包括:火災爆炸環境,可燃或有毒介質的容器、設備、管線。
、苿踊鹱鳂I包括:
、俑鞣N氣焊、電焊、鉛焊、錫焊、塑料焊等各種焊接作業及氣割、等離子切割機、砂輪機、磨光機等各種金屬切割作業。
、谑褂脟姛簟⒁夯瘹鉅t、火爐、電爐等明火作業。
③燒(烤、煨)管線、熬瀝青、炒砂子、鐵錘擊(產生火花)物件,噴砂和產生火花的其他作業。
、苈摻优R時電源并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
第二條危險環境動火作業,應辦理“危險環境動火作業票”
第三條危險環境動火作業前,作業票申辦單位與作業施工單位進行作業風險識別,制定作業程序、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
第四條危險環境動火作業票審批程序:
1、動火作業前必須清理動火作業點周圍20米內所有的易燃、可燃物質。
2、動火作業區域所屬單位的專兼職安全員確認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區域環境符動火作業條件后,填寫“動火作業票”,簽名后交經單位負責人審查,確認合格后簽名。
⑷單位審簽后,報安全管理人員確認審簽。
⑸安全管理人員審簽后,最后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動火作業人職責:
、艅踊鹱鳂I人員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證上崗,持有效的“動火作業票”作業。
、苿踊鹱鳂I人員嚴格執行“三不動火”的原則,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動火作業。
、莿踊鹱鳂I前確認動火作業條件符合后開始動火作業。
⑷動火作業過程中出現不符合動火作業條件的環境、因素、事件等,立即停業作業。
第六條動火監護人職責
、艅踊鸨O護人經動火監護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監護。
、苿踊鸨O護人應有動火作業區域崗位操作合格證,熟悉動火區域環境和生產過程、設備狀況,能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及突發事故。
⑶在接到“動火作業票”后,在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逐項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葎踊鹱鳂I前,確認動火人無誤及其它動火條件都落實后,將“****動火作業票”發給動火作業人,開始動火作業。
⑸動火作業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
①不離開作業現場,必須離開時收回“動火作業票”,停止動火作業。
②動火人如不執行“三不動火”又不聽勸阻時收回“動火作業票”,停止動火作業;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郗h境及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收回“動火作業票”,停止動火作業。
第七條動火作業安全管理措施:
、艊栏窨刂苿踊鹱鳂I,危險區域內可不動火作業的'一律不動火,可拆下移出的設備及部件全部移到安全區域動火作業。
⑵動火作業前,識別動火作業風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制定作業方案,安全措施填入“動火作業票”中。
⑶動火作業審簽審批人到現場檢查、督促動火單位落實防火措施后,方可審簽“動火作業票”。
⑷動火作業嚴格執行“三不動火”管理,即沒有經批準的動火作業許可證不動火、動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安全管理人員隨時檢查動火作業情況,發現違反“三不動火”或其它危險動火作業時,立即收回“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停止動火。
第八條動火作業過程中,如涉及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處等作業時,需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票。
第九條作業完成后,作業申請單位與施工單位共同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條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工務部。
作業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采礦車間穿孔作業安全管理,提高穿孔作業效率,降低穿孔作業消耗,結合礦山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樺甸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采礦車間穿孔設計及施工管理。
第三章 作業安全要求
第三條 鉆機穩車時,應與臺階坡頂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千斤頂中心至臺階坡頂線的最小距離:臺車為1m,牙輪鉆、潛孔鉆、鋼繩沖擊鉆機為2.5m,松軟巖體為3.5m。千斤頂下不應墊塊石,并確保臺階坡面的穩定。
第四條 鉆機作業時,其平臺上不應有人,非操作人員不應在其周圍停留。安吉與下部臺階接近坡底線的挖掘設備不應同時作業。鉆機長時間停機,應切斷機上電源。
第五條 穿鑿第一排孔時,鉆機的中軸線與臺階坡頂線的夾角應不小于45°。
第六條 鉆機靠近臺階邊緣行走時,應檢查行走路線是否安全;鉆機外側突出部分至臺階坡頂線的最小距離為3m。
第七條 鉆機移動時,機下應有人引導和監護。鉆機不宜在坡度超過15°的坡面上行走;如果坡度超過15°,應放下鉆架,由專人指揮,并采取防傾覆措施。
第八條 鉆機行走事,司機應先鳴笛,履帶前后不應有人;不應90°急轉彎或在松軟地面行走;通過高、低壓線路時,應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鉆機不應長時間在斜坡道上停留;沒有充分照明,夜間不易紀念館遠距離行走。起落鉆架時,非操作人員不應在危險范圍內停留。
第九條 移動電纜和停、切、送電源時,應嚴格穿戴好高壓絕緣手套和絕緣鞋,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纜鉤;跨越公路的電纜,應埋設在地下。
第十條 鉆機發生接地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同時任何人均不應上、下鉆機。打雷、暴雨、大雪或大風天氣,不應上鉆架頂作業。不應雙層作業。高空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十一條 挖掘臺階爆堆的最后一個采掘帶時,相對于挖掘機作業范圍內的爆堆臺階面上、相當于第一排孔位地帶,不應有鉆機作業或停留。
第十二條 穿孔作業必須采用濕式作業,以較少灰塵對采場內員工的健康危害。
第十三條 鉆機鉆業禁止打殘眼。
第十四條 穿孔作業崗位職責
1、完成上級及采礦技術人員下達的生產工作任務。
2、及時發現設備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3、班前要聽好傳達,接班要清楚,交班要詳細。
4、要做好班前的準備工作。
5、要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礦石孔、靠盤孔等眼位,不得錯動,需要移動時,須經爆破技術人員批準。
6、當班進展要上報車間,不得有誤。
7、機臺出現問題自己不能處理時要及時上報車間領導。
8、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9、放炮時要聽從爆破人員指揮。
第四章 崗位工管理細則
第十五條 了解本崗位的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設備使用維護規程,崗位責任制及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了解使用設備的主要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
第十七條 能看懂穿孔設計圖,并按設計圖紙穿空作業。在沒有設計圖紙情況下,可根據采礦技術人員的意圖進行穿孔作業。
第十八條 掌握設備的工作原理,了解設備的性能,并能進行正常的維修工作。
第十九條 了解礦巖性質,掌握設備臺效。
第二十條 熟練掌握裝藥、連線、爆破等工作,能夠獨立進行穿孔,爆破作業。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采礦車間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與國家、省、市及通鋼礦業公司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
作業管理制度7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上海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作業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作業管理制度8
船舶裝卸是個需要多環節、多工種,人機高度配合的生產活動。清艙作業是船舶裝卸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整條船舶作業收尾階段,是一個事故多發環節。需要現場指導員應根據整船作業進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門機司機、指揮工、清艙設備司機多方協調配合。從而確保整個生產過程的安全高效。
清艙設備下艙前,指導員應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首先確認貨種是否含有有毒氣體,提前打開船艙旋梯入口,保障空氣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對下艙工人及司機的`危害。其次要檢查工人勞保用品佩戴情況,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艙設備提前到達碼頭前沿做好下艙準備,安排專人將吊具運至指定地點并做好安全檢查。指導員確認艙內情況符合設備下艙要求后召集門機安全員,協力單位設備隊長及人力隊長到達現場,并通知現場安質員進行現場監督。工人安裝好吊具后,門機安全員及人力隊長要嚴格檢查安裝是否正確到位,并在門機試吊后再起升進出艙。
清艙設備艙內作業中,門機司機與清艙設備司機必須服從艙口指揮工現場指揮,門機司機在抓取貨物過程中需嚴格按照指揮工指令進行,指揮工時刻關注門機抓斗位置及艙下作業設備位置,確保艙下設備避開門機抓斗運行路線。清艙工在清理艙內肋板之間含水較大的貨物,需要艙下鏟車輔助作業時,鏟斗和艙壁要保持50公分距離,避免出現貨物滑落砸傷人員的事故。清艙作業最后階段,可能需要清艙工人與清艙鏟車配合作業,鏟車司機需時刻保持警惕,車輛移動時必須先確認清艙工人人身安全。作業中如出現惡劣天氣,停止作業情況下,船方在關閉艙蓋前,指導員需結合人力隊長及設備隊長清點人數,避免出現人員被困艙下窒息的可能。
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是保證現在作業安全,不能保證安全的生產是無根之木。因此,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將安全理念放到第一位,確保生產安全。各類工傷事故,很大程度均為人為因素所造成。清艙作業作為散貨船舶作業中的重中之重,現場指導員及協作單位人員應在思想中提高重視程度,通過日常培訓學習、增加現場巡查次數、加強各崗位間的溝通交流,提高參與作業人員的素質,保證生產各環節的流暢,才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真正提高作業效率。
作業管理制度9
1、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生產單位的動土作業安全要求和《動土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公司的動土作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攜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攜式金屬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電安全導則
gb 16179????????? 安全標志使用導則
jcj 4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采用下列定義:
動土作業 excavation work
挖土、打樁、鉆探、坑探、地錨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等可能對地下隱蔽設施產生影響的作業。
4、 動土作業安全要求
4.1、 動土作業應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沒有《作業證》嚴禁動土作業!蹲鳂I證》見表2-4、2-5。
4.2、 《作業證》經單位有關水、電、汽、工藝、設備、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門會簽,由單位動土作業主管部門審批。
4.3、 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業人員應按規定著裝并佩戴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施工單位應進行施工現場危害辨識,并逐條落實安全措施。
4.4、 作業前,應檢查工具、現場支撐是否牢固、完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4.5、 動土作業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護欄、蓋板和警告標志,夜間應懸掛紅燈示警。
4.6、 嚴禁涂改、轉借《作業證》,不得擅自變更動土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7、 動土臨近地下隱蔽設施時,應使用適當工具挖掘,避免損壞地下隱蔽設施。
4.8、 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經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動土作業。
4.9、 挖掘坑、槽、井、溝等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4.9.1、 挖掘土方應自上而下進行,不準采用挖底腳的.辦法挖掘,挖出的土石嚴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4.9.2、 在挖較深的坑、槽、井、溝時,嚴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當使用便攜式木梯或便攜式金屬梯時,應符合gb 7059和 gb 12142要求。作業時應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 2811的要求?印⒉、井、溝上端邊沿不準人員站立、行走。
4.9.3 、要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堆放處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應距坑、槽、井、溝邊沿0.8 m,高度不得超過1.5 m。對坑、槽、井、溝邊坡或固壁支撐架應隨時檢查,特別是雨雪后和解凍時期,如發現邊坡有裂縫、松疏或支撐有折斷、走位等異常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9.4、 在坑、槽、井、溝的邊緣安放機械、鋪設軌道及通行車輛時,應保持適當距離,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確保安全。
4.9.5、 在拆除固壁支撐時,應從下而上進行。更換支撐時,應先裝新的,后拆舊的。
4.9.6、 作業現場應保持通風良好,并對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區域進行監測。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4.9.7、 所有人員不準在坑、槽、井、溝內休息。
4.10、 作業人員多人同時挖土應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傷人。作業人員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撤離作業現場。
4.11、在危險場所動土時,應有專業人員現場監護,當所在生產區域發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質時,現場監護人員應立即通知動土作業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4.12、 高處作業涉及臨時用電時,應符合gb/t 13869和jcj 46的有關要求。
4.13、 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回填土,并恢復地面設施。
5、《作業證》的管理
5.1、 《作業證》由動土作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管理。
5.2、 動土申請單位在動土作業主管部門領取《作業證》,填寫有關內容后交施工單位。
5.3、施工單位接到《作業證》后,填寫《作業證》中有關內容后將《作業證》交動土申請單位。
5.4 、動土申請單位從施工單位得到《作業證》后交單位動土作業主管部門,并由其牽頭組織工程有關部門審核會簽后審批。
5.5、 動土作業審批人員應到現場核對圖紙。查驗標志,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簽發《作業證》。
5.6、 動土申請單位應將辦理好的《作業證》留存,分別送檔案室、有關部門、施工單位各一份。
5.7、 《作業證》 一式三聯,第一聯交審批單位留存,第二聯交申請單位,第三聯由現場作業人員隨身攜帶。
5.8、 一個施工點、一個施工周期內辦理一張作業許可證。
5.9、 《作業證》保存期為一年。
作業管理制度10
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要求、教材內容和學生實際精心設計與布置作業,作業是學生復習鞏固知識、反饋教學效果的重要方式。并保證作業質量與批改水平。
一、各科作業布置種類
語文:抄寫生字詞、造句、聽寫、日記、作文、練習冊、朗讀、背誦
數學:課堂作業、學習之友等
英語:抄寫、朗讀、聽讀、聽寫、練習冊
科學:科學活動手冊
思品:一課一次作業
校本:學生資料的收集
綜合實踐活動課:整理學生活動資料
二、布置作業要求
1、各年級、各學科布置作業要有計劃性、針對性和典型性。
2、教師不得布置機械重復和大量抄寫的作業,布置作業適量。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3、教師不得以多留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
三、作業量:
作文根據單元要求,語文:每課1次作業。原則上每學期不少于8篇
數學:每周4次作業。
英語:每周2次作業
科學:每課一次
四、學生作業書寫要求:
1、作業整潔、文字書寫正確、工整、美觀
2、用筆要求:一、二年級用鉛筆;三年級以上用選用鋼筆。
3、少用或禁用涂改液。
五、作業批改要求:
1、準確無誤,作業批改認真細致。無漏批、批錯現象。
2、作業批改一律用紅筆。對的打“√”號,錯的打“號,用分數或評語給予評價,要簽批改時間。
3、對學困生的作業盡可能要面批面改.錯批.不能漏批。
4、并有適當的'情感評價.
5、作文批改要求及統一批改符號:
1、要求:
、僮魑呐牟捎镁吐耘嘟Y合的方法:加眉批、總批。略批要求:通覽全文,精批要求:先通覽后細改。劃出錯別字、病句,適當提示。精批與略批輪換進行。務求有啟發性和導向性。批改要以學生原文為主。
、谂Z要精當。不按自己的喜好,有“高雅”改筆取代學生稚嫩的語言。不能面面俱到批改應切合學生的寫作實際。
③批改要重點突出。因材指導,有的放矢。批改要著重幫助學生修改病句,把文章寫通順,而不宜提過高的要求。一般說來,差的作文“改重于批”盡量保留作文中保留的地方;好的作文“批重于改”或贊揚或圈點,引勢利導,揚其所長。不是單純的評判正誤與優劣。
、芘淖魑。而是巧借精當的批改,傳授寫作知識,提供正確的批改方法。實用的批改術語,批改符號使人一目了然,也給學生提供了模仿借鑒的依據,使他自我批改或相互批改有章可循,能使學生真正學到批改的方法。
2、統一批改符號:改正處畫一紅色方框讓學生訂正。
①錯別字:錯別字上畫一圓圈;蛘呤墙處熤苯訉⒄_的字寫在錯別字的上方或下方○
、趧h除:
③病句:其下面畫
六、檢查
教務處每周抽查一個年級的作業并做好記錄。作業批改每周由年級組長檢查并記錄。
作業管理制度11
為了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建立中小學課外作業監測、公告和問責制度的意見(試行)》、市教科院《關于加強小學作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要求,規范學校的作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本制度的地位。
本制度是學校作業管理的根本制度,是制定其他作業相關制度的重要依據。
第二,作業管理的部門。
學校的作業管理由教導處負責,負責教學的教導主任是具體的負責人。各學科教研組長協助教導主任做好作業管理工作。
第三,作業管理的內容。
學校的作業管理包括根據上級精神設定各年級各學科作業門類、作業數量,提出各學科各類作業的內容要求、作業批改與講評的要求,鼓勵教師創新作業類型和作業形式。
第四,實行作業備課制度。
教師每次布置作業,要根據所學內容的.重點、難點和學生的接受水平,科學設計作業內容,保證作業的層次性、鞏固性、拓展性、實踐性、趣味性。嚴禁隨意布置作業,堅決杜絕懲罰性、機械抄寫性作業,提高作業的效益。
第五,實行作業審批備案制度。
每次布置作業之前,教師要將設計的作業交由教導處審批,審批的內容包括:作業時間、作業目的、作業內容,預計時間。審批合格后方可布置給學生。
第六,實行作業公示制度。
每天作業審批合格后,教導處要及時將各班級各學科的作業通過校園網進行公示,并告知學生和家長學生網站地址,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實行作業檢查制度。
學校對教師布置作業的情況、批改情況、學生完成情況、講評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定期檢查每學期至少兩次。檢查的情況列入教師責任制考核。
第七,實行分科作業時段制度。
語文數學可以布置書面家庭作業,每個周的家庭作業時間由每個班級的語文數學老師協商分開,周一到周四每個晚上只準一個學科布置作業。
第八,本制度的適用范圍。
本制度的管理范圍包括學生的家庭作業和當堂作業。
作業管理制度12
1、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吊裝作業分級、作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業前的安全檢查、作業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定、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的工作和《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檢維修吊裝作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gb 6067 重機械安全規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neq)
gb 16179 安全標志使用導則
3 、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吊裝作業 lift
在檢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3.2、 吊裝機具 crane lift
系指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裝卸機、纜索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桅桿起重機、升降機、電葫蘆及簡易起重設備和輔助用具。
4 、吊裝作業的分級
吊裝作業按吊裝重物的質量分為三級:
4.1、一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大于100t;
4.2、二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4.3、三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小于40t。
5、作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對吊裝機具進行日檢、月檢、年檢。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吊裝機具,應進行檢修處理,并保存檢修檔案。檢查應符合gb 6067。
5.2、 吊裝作業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應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從事吊裝作業指揮和操作。
5.3 、吊裝質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吊裝物體雖不足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以及在作業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4、 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經作業主管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審查,報主管安全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
5.5、 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業前的安全檢查
吊裝作業前應進行以下項目的安全檢查:
6.1、 相關部門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確認。
6.2、 相關部門進行有關安全事項的研究和討論,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確認。
6.3、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6.4、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使用汽車吊裝機械,要確認安裝有汽車防火罩。
6.5、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安全警戒標志應符合gb 16179的規定。
6.6、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實天氣情況。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安排吊裝作業。
7、 作業中安全措施
7.1、 吊裝作業時應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 2811的規定。
7.2、 應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 5082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按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人員應清楚吊裝方案和指揮信號。
7.3、 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將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7.4、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作吊裝錨點。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7.5、 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7.6 、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7.8、 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地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8、 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定
8.1、 按指揮人員所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均應立即執行。
8.2、 司索人員應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報告險情。
8.3、當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8.4、 嚴禁起吊超負荷或重物質量不明和埋置物體;不得捆掛、起吊不明質量,與其他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8.5、 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嚴禁起吊操作。
8.6、 應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
8.7、 重物捆綁、緊固、吊掛不牢,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
8.8、 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8.9、 吊物捆綁應牢靠,吊點和吊物的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
8.10、 無法看清場地、無法看清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吊。
8.11、 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壓輸電線路。在輸電線路近旁作業時,應按規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后再進行起重作業。
8.12、 停工和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8.13、 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在有載荷的情況下,不得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8.14、 下方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8.15、 遇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天作業。
8.16、 用定型起重吊裝機械(例如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吊裝作業時,除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該定型起重機械的操作規范。
9、 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的工作
9.1、 將起重臂和吊鉤收放到規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應斷開電源開關。
9.2、 對在軌道上作業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錨定。
9.3、 吊索、吊具應收回放置到規定的地方,并對其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9.4、 對接替工作人員,應告知設備存在的異常情況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0、 《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10.1、 吊裝質量大于10t的重物應辦理《作業證》,《作業證》由相關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10.2、 項目單位負責人從安全管理部門領取《作業證》后,應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交作業單位負責人批準。對本制度5.4規定的吊裝作業,應編制吊裝方案,并將填好的《作業證》與吊裝方案一并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10.3、 《作業證》批準后,項目單位負責人應將《作業證》交吊裝指揮。吊裝指揮及作業人員應檢查《作業證》,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10.4、 應按《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涂改、轉借《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10.5、 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齊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實,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方可進行作業。
作業管理制度13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暫行條例》、《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搞好安全生產的必須和禁令》等法規和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
2、認真貫徹執行“勞動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
3、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證,才能上崗操作。
4、進行危險作業,必須辦理作業票如:“動火許可證”、“帶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罐內作業證”、“起重作業證”等等。作業時,必須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皠踊鹱鳂I”、“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罐內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1)“罐內作業”:凡進入塔、釜、壇罐、爐膛、鍋內、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閉塞場所作業,均稱為罐內作業。進行罐內作業,必須辦理“罐內作業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有關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才能執行!肮迌茸鳂I”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幾種:
1.安全隔離。
2.清洗和轉換。
3.通風。
4.加強監測和罐外監護。
5.防護用具和照明。
6.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業”:“起重作業必須辦理”“起重作業證”。必須遵守《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時,在確認起重環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況下,應嚴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則: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地下埋設物不準吊;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3)“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案咛幾鳂I”人員應辦“高處作業證”。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倩加芯癫、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②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③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采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桿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墁F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戴好安全帽。
、莘乐构ぞ、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臺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采取隔離措施。
、弈_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須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腳手架的載荷重量不行超過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處作業,首先要檢查梯子主桿和梯橫檔的材料質量情況。
1.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4)“動火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防火、動火、用火制度”。
。5)“帶電作業”:一般不允許“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時,必須辦理“帶電作業票”,并在安全防護及救援措施完備的情況下,在安全管理人員、電氣專業人員的指導、監護下,才準專業操作人員作業。
5、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必須由經過嚴格專業培訓的專職化驗員進行操作,并執行“劇毒危險化學品付出儲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規定”。
6、其他危險作業必須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作業管理制度14
a、工作防護棚
地面固定作業機械設備均按要求搭設工作防護棚,(如砼攪拌臺及其它作業等),工作棚由鋼管、槽鋼、鋼板搭設而成,工作棚應滿足工作安全、采光、通風、實用等要求。
b、環境保護
a)制定環境保護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個主要的環境污染源,尤其為噪音、粉塵及廢水,而這些環境污染將直接影響社區生活環境。因此,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創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b)防止施工噪聲污染
人為的噪聲控制措施: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音擾民的自覺意識。
減少作業時間:嚴格控制作業時間,盡量安排到白天作業;晚間作業如超過22:00時,提前申請夜間施工許可證,并盡量利用噪聲小的機械施工。
易產生強噪聲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業,應盡量放在工廠車間內完成。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制作產生的噪聲,盡量采用低噪聲的機械設備。
施工現場的強噪音機械如:攪拌機、電鋸、電刨、砂輪機等,施工作業盡量放在封閉的機械棚內;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響工人與居民的休息時間。
c、防止空氣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較多,應使用封閉的專用垃圾道或利用翻斗車,推拉至地面,嚴禁隨意凌空拋散造成揚塵。施工垃圾要及時清運,清運時,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水泥采用專庫室內存放,卸運時要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揚塵。
施工現場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載,并隨時灑水,防止道路揚塵。
嚴禁違章明火作業,必須經過審批后方可動火,要控制煙塵排放量。
d、防止水污染
攪拌機的廢水排放控制:施工現場攪拌作業時,在攪拌機前設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廢水排入沉淀池,經沉淀后,流入水溝排入市政污水管。
辦公區、生活區及施工區設置排水明溝,場地及道路放坡,使整體流水至水溝,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網內。
現場存放的各種油料,要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在生活用水及施工作業時,要節約用水,隨手關緊自來水龍頭。
食堂用水排放要合乎要求。
e、環境保護的'檢查工作
工地管理人員,班組長每天進行檢查一次,凡違反施工現場環境保護規定的及時提出整改。項目部進行每月兩次的檢查,在檢查中,對于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采用“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實后及時做好復檢工作。
f、建筑垃圾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場所分類堆放,并標以指示牌;廢鋼筋、鐵釘、鐵絲、紙張之類的送廢品收購回收;落地灰等含砂較高的垃圾應及時過篩回用;無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點堆放,并及時運出工地。垃圾清運出場必須到批準的場所傾倒,不得亂倒亂卸。
建筑物內清除的垃圾渣物,要通過施工電梯及時清運,嚴禁從樓層向外拋擲。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工完場清”,由專人管理現場清潔衛生。
作業管理制度15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公司內部涉及特種作業的員工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以保證生產安全和工作效率。該制度涵蓋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考核評估、持證上崗、持續教育等方面。
內容概述:
1. 培訓內容:明確特種作業的`種類,如焊接、高空作業、壓力容器操作等,并確定相應的培訓課程和教材。
2. 培訓方式:規定線上學習、實地操作練習、理論講解和模擬演練等多種培訓形式。
3. 考核評估:設立嚴格的考核標準,包括理論知識和實操技能的考核,確保員工達到作業要求。
4. 持證上崗:通過考核的員工需取得相關特種作業證書,未經認證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 持續教育:定期進行復訓和更新知識,以適應技術發展和安全法規變化。
【作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作業管理制度07-21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03-28
風險作業管理制度12-18
破土作業管理制度12-14
粉塵作業管理制度12-15
運行作業管理制度12-13
危險作業管理制度02-08
設備作業管理制度12-06
作業中心管理制度03-17
保安作業管理制度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