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制度1
為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全校師生的安全與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并要求全校師生嚴格執行。
一、加強門衛值班制度
1、門衛室是學校安全的第一道關口,必須嚴守警衛職責。
2、門衛室必須晝夜有人值班,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急事離開必須安排有人代值班。
3、門衛每天早上六點準時開門,下午六點準時關門。
4、外來人員進校必須經門衛同意方可入內,并應作好記錄。
5、門衛室人員平時應加強夜間巡邏,尤其是重要科室。
6、節假日期間,門衛人員必須加強責任性,堅持晝夜巡邏。
二、加強保管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保管室是學校的重點保護部門,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加固門鎖,安裝防盜窗,節日加強值班。
三、加強專用教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1、專用教室是學校安全保衛的又一重點部門,平時要由專人負責,嚴加防范。
2、使用時要嚴格注意操作規程,嚴防事故發生。當天使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離校時要檢查門窗是否關閉,鎖是否牢固。
3、電腦室必須安裝防盜門。
4、各室設施、設備未經專管人員與學校有關領導同意,不準擅自帶離本室。
四、加強對校舍設施與水電系統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
對有可能發生安全隱患的房屋設施、電源、門窗玻璃、室外體育器材等,平時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防發生意外。
五、加強環境衛生工作,做好師生常見病與應急疫情的防治
1、要加強學校環境衛生工作,保持整潔、優美的校園環境。
2、要做好師生常見病的防治工作,減少師生常見病的'發病率。
3、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緊急疫情的防治工作,確保全校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
六、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1、要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對交通工具的安全檢查。
2、要加強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大家杜絕與社會上閑雜人員的交往,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的敲詐勒索。
3、要禁止他人在校門兩側50米范圍內設攤。值班教師要做好學生工作,不要到附近攤點買零食吃,以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4、體育課與活動課要注意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5、要全面禁止對學生的各種形式的體罰與變相體罰。
6、大掃除要注意操作安全。要教育學生上下樓梯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推拉。不要隨意攀爬高空設備和欄桿。
7、進入校門要下車推行。
七、加強對師生外出活動的管理,杜絕安全事故
1、師生外出活動要嚴密組織,要有專人負責。
2、有重大的或人數較多的活動,必須有學校有關領導帶隊。活動前要做好帶隊教師與學生的思想工作與組織工作。運輸車輛要嚴格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八、加強節假日值班
1、凡逢節假日、寒暑假要保證正常的值班制度。
2、凡有基建與維修任務時,要加強對民工隊伍的管理。
九、加強警民共建機制,提高師生法制觀念
1、學校每學期應舉行一次以上法制教育,聘請公安等司法部門有關人員來學校作法制報告,以提高師生的法制觀念,提高法制意識。
2、各科教師要結合各學科特點堅持德育滲透。
3、要加強與社區和學生家長的聯系,隨時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
十、加強崗位責任制,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1、要將安全責任制落實到人。
2、由于工作責任性不強,工作疏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且有較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3、對造成嚴重安全事故的,尤其是人員傷亡事故的,要根據有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制度2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法制副校長組成。小組長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
二、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的機制,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員,全責學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負責的機制,課間及放學后由本天值班校長負責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師及各科任教師隨時隨地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發生師生傷害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第一時間上報校長,并及時由教師護送醫院治療救治,決不允許對事故隱瞞不報或因報案不及時而延誤搶救時機,防止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學校安全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學校實行,每周五安全匯報制度,期末有總結。
學校安全制度3
1、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2、水電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3、未經學校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4、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5、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6、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7、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8、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學校安全制度4
一、將晨(午)檢表考勤與《安全日志》填寫、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結合管理。
1、建議由安全委員負責統一考勤,上交晨(午)檢表填寫、上報,公示欄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對于不假不到者務必與家長及時聯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離校,離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節課離教室,曠課,經學生尋找后返教室上課;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離校,離家出走;————解決方法:學校要求?各班要加強考勤,做到每堂課清點人數,做好記載,重點是記載好體育課為典型的缺勤名單。?加強了門衛的管理,學生進校后,一律只能憑假條離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課前一律不能出校門購物或油印資料。(減小隱患,避免后續麻煩)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點式記載。
4、《安全日志》填寫不是負擔,簡單,效果好,學生能落實。?希望老師們督促,減小自身的`安全壓力和避免責任。
二、重點治理初一年級“課間跑跳鬧”現象,本周起,安全辦將要求保安人員對課間教室內及走廊上跑、跳、打鬧的現象做人數、次數的記載,定期公示。以此為各位班主任營造管理跑跳鬧的聲勢。
三、特殊群體管理:重點做好杜絕串班、串樓、串校。本期校門口學生逗留現象越來越少,得益于學校老師們的治理,堅持。但不能掉以輕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學生要進學校,被門衛和保衛攔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內學生打架,由我校學生參與。請班主任還要加強對重點防控學生的警示教育。建議:?深入了解、排查經常與校外人員,社會人員、不良少年交往的學生近況,要求家長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將常在校門口逗留的學生向保衛、保安介紹,加強聯系與保衛聯系,如有逗留請保衛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車安全,不坐無運營資質的車,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駕駛的兩輪車、電瓶車。
學校安全制度5
為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特制定安全責任制度如下: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二、校長安是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學校門衛要忠于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于因責任心不強和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四、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
五、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全校的門、標志牌和體育設施等,保證學校正常教學安全。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減少損失。對于因工作不力造成的損失、學生傷害事故,要追究其賠付責任。
六、國際兒童節校內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承擔主要責任。
七、學校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衛生工作。食品工作人員要定期查體,定期檢查學校周圍商店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從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監控。對于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范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投毒工作。對于責任不強造成的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十、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時教育或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十一、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校內活動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
十二、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監護責任,對于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十三、學生不得違反學校規定禁止騎機動車輛上學,如果騎機動車輛上學,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負全部責任。
十四、學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以上條款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晉職等處分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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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務必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對學校的設施設備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樓梯、走廊、床架、圍墻、護欄、體育設施、用電線路、各種建筑結構狀況、校園周邊山坡、道路等狀況,并如實記載檢查狀況。
(二)、學校每月務必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三)、每學年開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有問題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本部門單位解決不了的`上報到相關部門解決。
(四)、由班主任不定期檢查學生的課桌、箱子,對學生攜帶的危險品,如刀具、煙花爆竹等要一律沒收,并嚴肅批評教育。各班每節課都要清點學生出勤狀況,發現不明狀況要向學校報告。
(五)、對學校食堂、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狀況,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六)、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七)、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務必及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同時整治完成后,要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貼合規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八)、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務必有安全知識和排查潛力的人擔任。
(九)、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專家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生。
(十)、不認真嚴格執行此排查制度的,實行領導職責追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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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
二、保持食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按規定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三、食品來源清楚。采購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向供應商索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產品《檢驗合格證》和相關票據等資料,并建立臺帳存查。
四、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做好防蠅、防鼠和保溫等措施,確保食品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和不潔物品。
五、不加工來源不明、摻假摻雜、腐敗變質的.食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六、食品烹制、加工過程中,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七、食品烹制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對人體無毒、無害。餐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清洗、消毒。
八、所有從業人員保持個人清潔。烹制、加工、銷售食品前先將手洗凈、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使用專用用具。定期進行健康體檢,持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
九、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衛生知識、崗位操作技能和規范學習培訓,增強員工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安全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保障校園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促進學校信息化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網絡安全是指通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對網絡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絡處于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第三條網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明確責任、突出重點、保障安全。
第四條網絡安全管理的總體方針是以國家標準《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為指導,預防為主、綜合防范。
第五條網絡安全管理的目標是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安全防護能力,確保學校網絡信息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開展,保障學校信息化建設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任組長,其他校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宣傳統戰辦公室、紀檢監察審計處、教務處、科研處、安保法制處、學生處、后勤基建處、計劃財務校產處、招生就業處、督導室、繼續教育部、工會、團委、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和各系部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人擔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部門關于網絡安全的工作部署,組織研究制定學校網絡安全發展規劃及規章制度。
2.統籌協調學校網絡安全重大問題及校內外網絡安全相關事務,組織實施學校網絡安全工作。
3.對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考核和檢查。
第七條辦公室是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牽頭部門,負責協調學校網絡安全工作,負責網絡內容與意識形態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對學校網絡發布的信息和有關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等網絡內容進行監督和處置。
2.協同安保法制處、宣傳統戰辦、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團委等部門對師生進行網絡安全教育和相關法制教育。
第八條辦公室牽頭,負責協調處置重大敏感時期、重要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負責處理涉密級信息網絡泄密類事件,指導校屬各單位做好網絡涉密工作。
第九條安保法制處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網絡安全穩定工作,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查處利用校園網絡進行的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校園網的建設維護、技術支撐與數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的管理與運行維護。
2.負責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做好用戶信息的管理,保障校園網的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系統安全與數據安全。
3.負責對各處室、系部的網絡安全技術工作進行指導、培訓、督促、檢查、技術支持與服務。
4.履行其他有關網絡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系統安全的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各處室、系部(以下統稱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應明確一名負責人分管網絡安全工作,負責本單位網站、新媒體的信息系統安全和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的監管與處置;負責審核和管理本單位上傳的各類網絡信息。各單位須指定一名相對穩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做好與黨委宣傳部、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的聯絡工作;相關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報備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的網絡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綜治維穩工作目標管理考核。
第三章網絡信息安全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校園內各網絡服務提供者與管理者均應按照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以下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網絡安全負責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
2.對本部門網站發布的信息和有關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等網絡內容進行監督和處置。
3.負責本部門網站相關欄目的新聞、圖片、資源的審核及上傳工作。
4.采取防范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5.采取監測、記錄網絡運行狀態、網絡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網絡日志不少于6個月。
6.采取數據分類、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各單位網站或信息系統原則上要求分別建在學校網站群和校園網服務器上。有特殊原因需使用獨立服務器的須報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審批、備案,要求取得原始代碼,掌握最高管理權限,并實行有效控制。以學校或學校內設機構名義在校外創建的網站和新媒體平臺,須報辦公室審批、宣傳統戰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并接受常規檢查和年審。
第十四條學校各網站在上線前,網站主辦單位須開展安全自查工作,提供安全自查報告,并填寫《網站及信息系統情況記錄表》,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宣傳統戰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各網站主辦單位應加強對網站的建設與管理,并對網站的形式、內容、信息安全負責。
第十五條學校各單位網站原則上使用學校統一的域名。未經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校園網上申請校外域名用于對外提供域名解析服務。已獲批準的,需到工信部門進行備案。
第十六條各單位網站未經宣傳統戰辦公室批準不得開設聊天室、論壇等欄目;需要開設留言板功能模塊的必須設置審核功能。
第十七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采用專業技術手段對網站或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測。檢測未通過的須進行安全整改,直至通過檢測,網站或信息系統方可上線運行。
第四章網絡運行安全
第十八條各單位須定期對本單位的網站及信息系統開展安全巡檢,并做好巡檢記錄,填寫《網站及信息系統巡檢記錄表》。對校外開放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要求每周巡檢一次,對校內開放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要求每月巡檢一次。
第十九條各單位須定期對網站及信息系統進行漏洞修補,包括主機系統漏洞、WEB應用漏洞、中間件漏洞、數據庫漏洞等。
第二十條學校將定期對全校的網站及信息系統開展安全檢查,檢查不合格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視其漏洞級別暫停其訪問,同時通知責任單位限期整改,要求提供整改報告并提交宣傳統戰辦公室、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經安全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該網站或信息系統的正常訪問。
第二十一條特殊時期,各單位須加強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安全監管工作,安排專人值守,加強安全巡檢,做好安全整改。
第二十二條校園網上網采用實名制。用戶在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等手續時應當按要求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對于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定期對上網賬號信息進行審核。
第二十三條校外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須接入學校網絡,由相關單位向辦公室提出網絡接入申請,獲得批準后報、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并對其承擔監督責任。
第二十四條計算機設備及系統在接入學校網絡前須接受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的檢查,檢查通過后方可接入;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各單位的涉密計算機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
第二十五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二十六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學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并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步使用。
第二十七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應當定期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的工作人員進行網絡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對重要系統和數據庫進行容災備份。
第二十八條對于學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教育信息技術中心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網絡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絡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并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部門。
第五章信息系統安全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負責本單位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信息審核和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各信息系統原則上應使用學校二級域名。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學校名義注冊互聯網域名及通過校外服務器發布信息系統。
第三十一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不定期對各單位信息系統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網絡與信息安全要求的,視其情況限期整改或終止網絡接入。
第三十二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教育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等文件要求,對學校所有信息系統進行等級評定和安全保護。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各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信息系統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和保密法規,杜絕發布涉密信息。涉密信息系統應嚴格執行有關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各單位信息系統的管理賬號和密碼要嚴格保密,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或存在其他風險,應立即上報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并及時處理解決。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信息系統涉及的程序編碼應符合安全規范,并按照網絡與信息安全要求部署安全防范措施。發現漏洞、病毒、木馬程序的,應及時處理解決并報告教育信息技術中心。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信息系統必須建立數據備份制度、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有效的監控與防范機制,定期對數據進行備份,遭遇突發情況應及時恢復服務。
第六章監測預警與應急響應
第三十六條學校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各單位須制定本單位的網站及信息系統安全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安全應急演練。黨委宣傳部、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統籌協調各單位加強網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按照規定統一發布網絡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三十七條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后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并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三十八條當網絡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并根據信息與網絡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絡與信息安全風險的監測。
2.組織有關單位和專業人員,對網絡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報告和發布網絡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第三十九條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涉事單位應立即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啟動網絡安全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
第四十條學校有關單位在履行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能時,發現網絡或信息系統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有關部門提出要求,相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消除隱患。
第四十一條因違規違法或管理不力導致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害或產生嚴重后果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
第七章附 則
第四十二條本管理辦法由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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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參加體育比賽須班主任老師同意,經班級或學校選拔符合要求方可參賽。
2、學生在比賽前一定要經過專門的訓練或練習,并在確保自己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參加比賽。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向班主任老師或學校匯報,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3、學生在比賽前一定要做好準備活動,穿戴符合規定的服裝和運動鞋。
4、全體學生必須遵守體育比賽或運動會規則,服從班主任安排,聽從糾察勸告,不進入危險區域,在指定的.地區觀看比賽。
5、學生在比賽期間一定要聽從裁判員和工作人員的指揮和安排,遵守運動規則,嚴格按運動項目的動作順序進行,不做危險舉動,不做與比賽無關的事,杜絕傷害事故的發生。
6、學生要按照比賽的順序進行比賽,不得擅自練習和比賽,完成比賽后應及時退出比賽場地,不得在場地內長時間逗留,影響其他比賽的正常進行。
7、比賽中學生要尊重對手,尊重裁判,不得相互漫罵和打鬧。
8、學生外出比賽一定要聽從教練員和帶隊老師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動,不得與外校學生發生矛盾和糾紛。
9、大會領導小組為安全責任人,對參加運動會的全體師生負責。
學校安全制度10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不錯。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仗、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仗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保證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保證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保證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安全制度11
為了加強治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覺,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擔當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效勞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覺除沒收電器外,同時賜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懲罰。
3、要節省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順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覺,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治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治理員由學校電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覺,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峻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安全制度12
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活動,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二、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嘩,不隨意串班。
三、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干凈,把講臺整理好。
四、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不推人。
五、各班教師,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鬧,狂奔亂跑,防止互撞,禁止怪聲喊叫,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等。
六、老師在樓梯、操場行走,學生應有禮貌地讓道,不得搶行擁擠,沖撞老師。
七、學生在違背上述要求時,應服從老師的勸阻及教育,嚴重者接受學校處理。
八、代課教師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九、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校下樓。
學校安全制度13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確實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師生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學校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校長安全職責
1.本校校長是學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對本校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應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迫切問題和重大問題。
3.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重大事故隱患,使生產場所及設備設施符合安全技術和職業健康標準。
4.健全學校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安全保證體系,配備專職安全人員,保證安全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
5.批準、發布學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應急救援預案等。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7.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的具體指標和目標,納入任期和年度目標管理,并組織實施。
8.在組織編制審定學校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組織編制審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在人、物、財方面給予保證。
9.認真執行“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業衛生工作。負責對各副職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內容的'檢查,并督促落實。
10.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以榮譽和物資獎勵。
二、學校安全主任的安全職責
1.協助校長領導和管理安全部門,并對其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檢查,定期向校長匯報,對本學校的安全工作負具體的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法規、制度和上級指示。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專題分析研究學校生產中的安全及勞動保護問題,并制定解決辦法,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過程中同時搞好安全工作。
4.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檢查、考核計劃的實施完成情況。
5.組織領導學校安全大檢查和專業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應組織制定整改計劃,納入生產或維修計劃下達到相關部門按期完成。
6.組織制訂學校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總結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進經驗。
7.負責組織工傷死亡和重大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改進措施的落實負責。
8.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提出獎勵意見。
三、學校安全部門管理人員職責
1.在學校校長和學校安全主任的領導下,組織和推動學校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并積極組織做好生產中的安全工作。
2.編制學校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要求執行。
3.負責制訂學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各單位執行情況,對違章者有權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4.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專業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對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負責對新進學校員工、臨時工、外來實習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6.組織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預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實施。按照國家規定做好工傷保險工作。
7.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檔案。
8.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火災事故、建筑事故、交通事故等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預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實施。
9.負責勞動保護用品質量驗收和發放,同時指導督促員工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四、財務部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企業安技措施經費的規定,專款專用,定期核算。
2.對安全技術、勞動保護、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安全教育培訓等所需費用不得削弱。
3.對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有權拒絕報銷。
五、員工個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規以及學校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
2.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思想,關心本校的安全生產工作,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
3.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4.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5.正確使用安全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有權勸阻和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發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和安全部門。
6.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應正確處理,積極參加搶救,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分析,認真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協助領導實施防止事故措施。
學校安全制度14
一、出操、管理制度
1、鈴響后,學生應立即排成二路縱隊出教室,按學校排定次序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切勿前推后擠。走到操場后,按要求列隊,在指定
地點站立。
2、出操完畢后,按隊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3、如遇帶凳子時,一定要拿起凳子,小心行走,不得隨意放下凳子在任何位置隨意就坐。
4、值周老師在出操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隨本班學生隊伍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用餐、打水管理制度
1、學生三餐統一在餐廳,一切聽從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指揮,不得擁擠。
2、打開水時,要認真、耐心的`排隊等候,不得隨意插隊,不得推搡他人,生活老師要認真負責。
3、清洗餐具時要細心、慎重、節約用水,防止燙傷。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在教室內外追逐打鬧,不攀爬樓梯扶手,不做危險性游戲。
2、在樓梯、樓碼頭拐彎處不急跑、戲鬧。
3、不得集體性擁堵樓道、樓梯,造成交通擁堵。
4、堅決杜絕學生用手攀拉扶手、欄桿下滑。
四、室外活動課安全管理
1、體育課前,檢查學生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衣服、鞋,禁止帶危險性物品。
2、活動課不定時檢查學生人數,觀察學生動態。
3、根據授課內容,準備器材,做好安全保護措施。
4、杜絕竄班游戲、上課。
五、防水、電、火安全管理
1、各個區域內的水龍頭,要求學生慢開,用完后一定要關緊、關好。
2、學校一切電器不得亂動,凡是用電都必須在老師的親自指導下打開、關閉。
3、校園內杜絕明火,學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廁所玩火,點蠟燭。
學校安全制度15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盡到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科學教師負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教室、各辦公室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條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第二條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標志遮攔、覆蓋。
第三條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條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第五條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器材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種滅火器是預防撲滅火災的專用工具,必須處于完整良好的狀態,方可達到迅速有效的撲滅初期火災,必須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的性能、用途及保養使用方法。位防火負責人統一上報保衛處。
第二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動,并能掌握各種滅火器材
第三條對所管理的滅火器材的規格、數量、有效期限及時清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報本單
第四條對無火情火災動用或無故損壞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條例處理。
第五條對配備的滅火器材,無故損壞,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單位出資如數購買。
第六條對各種滅火器材要加強管理,保持清潔。注意防凍,防暴曬,置于陰涼、干燥、通風的便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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