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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1
第一條為保障全體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守法經營,依據中心校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本單位為加強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單位及進入本單位的經營者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第二條本單位保證經營場所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單位配備(兼)職食品質量監督保管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經營臺帳,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第四條進入本單位的經營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建立食品進貨檢查驗收等相應的自律制度。
第五條本單位建立食品檢測人員,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或委托食品檢測機構對市場內經銷的食品進行檢測。
第六條本單位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在保證書(協議)中訂立食品質量保證條款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條款。
第八條 本單位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現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或有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時,應及時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2
一、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明確和落實入場經營者的食品質量管理責任;
二、配合工商管理部門督促市場內的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建立食品銷售臺帳制度,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任制;
三、嚴格實行崗位質量規范和質量責任,真正做到制度、人員、工作三落實;
四、保證市場食品經營者在從事經營活動中,持證亮照,遵守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對其銷售的商品質量及其所發布廣告的真實、合法,承擔相關責任;
五、利用市場檢測設備,對上市的'的生鮮等食品按規定進行抽檢;
六、協助工商等有關食品職能管理部門作好食品安全的宣傳、管理等工作。食品質量自檢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質量的自檢自查;
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3
一、準入協議必須符合國家、政府法定規范;
二、嚴格審查供貨方的資質條件,建立供貨方檔案(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等);
三、依照《合同法》及國家、政府有關法規與供貨方簽定《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協議雙方責任;
四、嚴把食品進貨關,索取相關協議準入食品質量證明的有效證明材料,手續齊全,方可準入,如鮮豬肉“場廠掛鉤”的“三證兩票”,蔬菜“場地掛鉤”的.農殘檢測證明、無公害及綠色食品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經自檢或相關部門檢驗,確認供貨方商品有質量問題的,停止銷售和協議準入,并按責任書及相關法規追究協議準入供貨方的責任;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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