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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1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直接關系到每位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關系著企業的興旺和發達。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形成網絡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注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崗,高空作業需系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9.大型機械、塔吊、電梯安裝要有設計和詳細交底,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服從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10.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工作,預防火災和各類案件的發生,保證集體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貫徹執行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把消防保衛工作落到實處。保證施工任務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建立健全消防,保衛組織結構,義務消防隊及應急組織和各崗位、各部位、各工種防火,治安崗位責任制。
2.現場設警衛室,配備足夠的護場巡邏警衛力量,并做好值班記錄。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吸煙請到吸煙處,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動用明火,現場有明顯的消防標志、電氣焊工持證上崗,持有用火審批手續,有滅火設施和看火人員。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領退手續,油漆、稀料等按規定分開存放,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5.重點部位嚴禁煙火,木工房(棚)內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內存木料最多不得超過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點的易燃廢品(碎木料、刨花、鋸末等),當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點。
6.施工現場配足滅火器及設施,專人保管,定期維修保養,保持靈敏有效(高層以上標準設消防豎管)嚴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施,確保道路暢通無阻。
7.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毆,男女混居,看黃嫖賭,盜竊公私財物等不良行為。
8.在生活區暫處證需要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臨設,嚴禁使用電爐、大燈泡等電熱器具和亂拉接電線等違章用點行為。
9.外包施工隊伍(新進場班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來人員入場,需進行認真審查登記,注冊后辦理暫住等進場手續,嚴禁雇傭童工(五種人)等非法用工,經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崗。
10.以上如有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項目《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實施細則》、《施工現場獎罰條例》、《生活區管理制度》有關條款處理。
11.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工作,保證現場施工現場用電的安全,保證施工任務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3.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視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測記錄。
4.建立電器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做好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臨電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和指揮,并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方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6.建立安全檢查和評估制度。項目部應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7.健全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及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輔以必要的獎懲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效的上崗證,嚴禁無證上崗。
施工現場治安綜合管理獎罰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個文明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健全工地治安綜合管理,使工地生產順利進行,使工地內的生活納入正常軌道,特制定此制度:
1.每個職工必須熱愛自己所在單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2.職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為原則。解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上級領導協調解決,嚴禁輕易發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打架者要分清動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認錯態度好壞,視情處以50-300元的罰款。對團伙性的群架行為,帶頭鬧事者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并對所在班組的班組長進行經濟處罰,情節惡劣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在工地內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性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無論賭博程度大小,一律沒收其賭資,并視情處以50-500元的罰款。
4.為了確保工地內和生活區的用電安全,全體職工都不得使用電爐,否則,一經查實,電爐沒收,并視態度好壞處罰款50-500元。
5.嚴禁使用鋼鋸條等土制品接電燒開水,違者,一經查實,處以當事人罰款100-500元,若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6.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任何臨時用電,必須有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裝燈頭或插座,如特殊情況需臨時裝用,須經工程部批準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裝,違者,視情處當事人罰款20-200元,如出現任何問題,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7.嚴禁在燈頭上或電線中段上掛鉤用電,違者每次給當事人處罰20-100元,如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8.在新建高層及多層樓梯間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燈泡,除本工地固定電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摘取,違者每次處罰款200-500元。
9.每個職工都要愛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偷竊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逐出工地。
10.全體人員都要有高度的集體主義思想,公私分明,嚴禁把工地材料隨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或個人用具,違者視情處罰50-200元,嚴重者加倍處罰。
11.全體人員都要愛護安全防護、監控設施,破壞工地監控及安全防護設施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500元,情節惡劣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2.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盡心盡力,如與工地外社會上的流浪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罰款3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3.本工地職工無論是在工地內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紀守法,如在工地外社會上違法亂紀,兄弟單位或司法部門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外,本工地也要視情按本工地的有關規定作相應的處罰。
14.全體參施人員都有責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如破壞已粉刷好的內墻、踏步、地墻、門窗及玻璃、已安裝好的設備、各種管線及其它成品,一經查實,除損壞的材料和人工工資由其當事人承擔外,再視情況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5.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設備,擅自開動或損壞機械設備者每次處罰款10-50元,損壞者賠償,態度較差者視情重罰。
16.為了確保工地和宿舍區的防火安全,嚴禁在宿舍內煮飯炒菜,臥床吸煙,違者每次罰款30-100元,或視情處罰。
17.嚴禁在男(女)大宿舍內男女混住,甚至過夜,違者當事人罰款每次20-50元,造成嚴重影響者嚴加懲處。
18.要保護樓內的清潔衛生,嚴禁在樓內隨地大小便,違者小便每次罰款10-30元,大便每次罰款50元,并清掃所有大便。不聽勸阻,屢教不改,態度惡劣嚴加懲處。
19.禁止隨地亂倒剩飯剩菜及其它廢水、廢物,嚴禁在陽臺或窗口往外潑水及倒廢物,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態度惡劣者加倍處理。
20.家用電器,如電炒鍋、電飯鍋、電水壺、電熱杯、熱得快等,未經審批,嚴禁使用,擅自使用者發現后,視情處罰款50-200元,并沒收其電器用具。
21嚴禁翻大門或翻圍墻出入工地,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500元,情節嚴重者交治安部門處理。
22.臨時來本工地探親訪友人員未經門衛許可,私自進入的被訪人應及時把來訪人帶到門衛登記,辦好手續后再進入,否則一經查實,視情處被訪人罰款20-50元,或視情處理。
23.家屬及未成年兒童,原則上不予進場,特殊情況要求進場者,必須由法定監護人上報安全監護書或保證書,經工程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入本工地。否則視情處罰或責令其退場。
24.班組長應模范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在職工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作用,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25.班組長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職責,在職工中特別是新入場職工中及時傳達本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和條例,使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組長必須按公安部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及時安全圓滿地完成項目部下達的各項施工指標及任務,否則,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27.班組長如觸犯本工地的有關規章制度,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再視認識態度好壞,另處罰款30-100元,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8.對檢舉揭發的舉報人員進行打擊報復者處罰款50-300元,或視情嚴加懲處或開除出場。
29.全體人員都要養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風氣,要有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勇氣,對檢舉揭發或抓獲壞人壞事的有功人員,項目部要按其功績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獎勵和精神獎勵。
30.獎勵細則:
(1).抓獲破壞監控及安全設施者,發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2).抓獲偷竊工地材料者,獎給被偷竊價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計發。
(3).抓獲偷竊私人財物者,獎給被偷價值的50%(以新品計價),不足20元的以20元計發。
(4).抓獲破壞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體,已粉刷好的內外墻,已做好的地坪,已裝好的門窗玻璃等)者,獎勵100元或視情獎勵。
(5).對在項目工程施工全過程中,遵章守法表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在工程竣工時項目部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文明施工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機構
文明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審查有關文明措施、制度,組織文明教育宣傳活動及文明技術培訓,監督文明措施的執行,組織定期檢查。
二、文明施工措施
1、嚴格執行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各種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證照整齊懸掛上墻,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佩證上崗,并在現場醒目位置懸掛文明施工標語,營造文明施工氣氛增強施工現場全體人員的文明施工意識。
2、施工平面布置合理,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實行分區域掛牌制管理,明確管理責任人和管理職責。
3、外來務工人員必須證件齊全,同時進行崗前培訓,加強文明施工意識、消防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意識的教育。
4、實行門前三包,加強對施工現場周邊的綠化、秩序及環境衛生的管理和監督。
5、按現場各部位使用功能劃分區域,建立文明施工責任制,明確管理負責人,實行掛牌制,所轄區域有關人員須健人全崗位責任制。
6、排水系統良好;污水進行沉淀排放。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煙塵氣體的物質和施工垃圾;不得將有毒有害物質作為回填土方。
7、設置洗車臺,對車身、車輪較臟的車輛進行沖洗,并設專人清掃;專人管理;嚴禁破損車箱和無后門的車輛清運渣土。
8、現場機械管理實行掛牌制。對產生噪聲的'施工機械有減噪聲的措施對施工高空廢棄物,有措施防止和控制揚塵。
9、施工現場建有臨時廁所,保持清潔,定期施放藥物,無臭味。施工現場民工生活垃圾按衛生要求隨時清運或妥善處理。
環境保護措施
一、施工期內主要環境污染因素特征
1、噪聲
這些噪聲源有的是固定源,有的是現場區域內的流動源。此外,一些施工作業如搬卸、安裝、拆除等也產生噪聲。
2、空氣污染
挖土、拆除、裝卸、運輸、回填、夯實等施工過程會產生揚塵,揚塵在大風天氣和旱季較為嚴重,是本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大氣污染。此外各種施工機械、運輸車輛也排放廢氣。
3、水污染
施工期產生的廢水主要有施工廢水、地下水、雨水徑流、施工人員生活污水。
4、固體廢棄物
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工程棄土、廢料和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
二、環境保護措施
1、防止施工噪聲污染措施
①作業時盡量控制噪音影響,對噪聲過大的設備盡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護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合理選用低噪音的先進機械設備。
②對產生噪音的重點設施、設備采取加強潤滑和維護保養等有效措施,以減少噪音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控制混凝土攪拌機,振搗器等噪音大的作業,防止施工擾民。
③在施工現場倡導文明施工,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避免人為噪音,做到施工不擾民。
2、防止大氣污染措施
(1)揚塵管理
①加強對可能產生揚塵的物資管理,袋裝水泥、粉煤灰、石灰等在裝卸及使用過程中,應避免從高處摔落,應輕拿輕放,不應用力摔打。
②清理施工垃圾時使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撤造成揚塵。施工垃圾及時清運,清運時,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③在切割瓷磚、砼等塊體材料時采用濕作法。
④對施工現場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場及其他作業區,在連續高濕地面干燥時,要經常灑水濕潤,保持塵土不上揚。
⑤散體物料、垃圾必須按照規定實行車輛密閉化運輸,裝卸時嚴禁凌空拋散。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盡量庫內存放,如露天存放時采用嚴密苫蓋。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灑飛揚。要嚴格控制攪拌機械的揚塵。腳手架等設施要先除塵后拆除,并做到拆除時有人監控安全和環保。
⑥采取噴淋、灑水、遮蓋等有效措施,將施工引起的揚塵降低到最低限度。
⑦每天安排不少于六次對揚塵點進行灑水、噴淋。
(2)煙塵管理
①工地上使用的各類柴油、汽油機械執行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不使用氣體排放超標的機械。
②工地嚴禁焚燒垃圾和廢物料及油氈、塑料等,更不得焚燒有毒、有惡臭物體。
3、防止水污染措施
施工區合理設置排水明溝、排水管,道路及場地適當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場內無積水。并保證工地排水和廢水處理設施在整個施工過程的有效性。
在攪拌機前臺及運輸車清洗處設置沉淀池。排放的廢水先排入沉淀地,經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回收用于灑水降塵。
未經處理的泥漿水,嚴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所有排水均要求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環境。
4、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現場環境衛生落實分工包干。制定衛生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設立專門垃圾箱,并加蓋,每日清運。確保生活區、作業區保持整潔環境。
合理修建臨時廁所,不準隨地大小便,廁所內設沖水設施。
保護好施工周圍的樹木、綠化,防止損壞。
如在挖土等施工中發現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文物局等有關單位。
多余土方在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規定地點棄土,嚴禁亂倒亂堆。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2
施工合同的訂立依據;簽訂程序;注意事項;審查要點
《合同法》第二條將合同定義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任何合同均具備三大要素,即主體、客體和內容。主體指簽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客體也叫標的,如:工程項目、貨物、勞務等;內容指當事人之間的具體的權益和義務。
從合同理論上說,建設工程合同也是廣義的承攬合同的一種。建設項目關系的多元性、多變性、金額大、履約周期長等特征、競爭激烈等因素,構成和加劇了工程合同的風險性。施工合同又是建設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開發項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源頭,是進行工程建設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之一。
為了加強開發企業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級管理人員訂立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相關法律常識,指導工程合同的簽訂工作,維護自身權益,防范合同風險,根據以往合同簽訂中的經驗和教訓寫了《〈建筑工程合同〉的訂立及注意事項》一文,供大家在以后的合同簽訂中參考。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的依據和條件
1.1施工合同訂立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1.2施工合同訂立應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
(3)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
(4)通過招標選擇承包單位的工程,其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和簽訂程序
2.1施工合同的內容
承發包方應盡可能采用標準的合同范本訂立施工合同,通常按所選定的標準合同示范本本(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GF-1999-DZ01)或雙方約定的合同條件協商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主要適用于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道的施工和設備安裝工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1)協議書
《協議書》規定了合同當事雙方最主要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了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當事人對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諾,合同當事人需要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
《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及雙方的承諾書等。
(2)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是根據《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承發包方雙方的協議義務做出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做了修改,補充或取消外,其余條款雙方都必須履行。
《通用條款》具有行施的通用性,基本通用于各類工程。《通用條款》共有11部分47條。基本內容包括:
㈠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包括詞語定義、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語言文字和通用法律、標準及規范和圖紙。
㈡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包括:工程師、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項目經理、發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
㈢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包括:進度計劃、開工及延期開工、暫停施工、工期延誤和工程竣工。
㈣質量和檢驗。包括:工程質量、檢查和返工、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重新檢驗、工程試車。
㈤安全施工。包括:安全施工與檢查、安全防護、事故處理。
㈥合同價款與支付。包括:合同價款及調整、工程預付款、工程量的確認和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㈦材料設備供應。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和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㈧工程變更。包括:工程設計變更、其他變更和確定變更價款。
㈨違約、索賠和爭議。包括:違約、索賠和爭議。
㈩其他。包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險、擔保、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合同解除、合同份數和補充條款。
(3)專用條款
由于建筑工程的條件各不相同,《通用條款》不能完全適用各個具體工程,因此《專用條款》對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補充,使《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成為雙方統一意愿的體現。《專用條款》的條款號與《通用條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明確或者對《通用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4)附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的附件,是對施工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進一步明確,并使合同當事人的有關工作一目了然,便于執行和管理。
2.2施工合同的簽訂程序
施工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其簽訂也應該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從合同法角度分析,通過招標方式簽訂的合同,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投標文件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
發包人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施工承包單位。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應當與發包人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對雙方的責任、義務、權益等合同內容做出進一步的文字明確。
依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中標通知書發出30天內,中標人應與發包人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書等,簽訂施工合同。投標書中已確定的合同條款在簽訂時不得更改,確定的合同價應與中標價相一致。發包方應依據合同條件逐條與承包單位進行協商。承發包雙方對合同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后,即可正式簽訂施工合同文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方法及注意事項
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協商和填寫方法
《協議書》共十條,其中需協商和填寫的有六條,其中:
⑴工程概況
本條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的地址;工程內容,主要包括建筑規模和結構特征。
⑵承包范圍
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并注明其中單位工程、
分部分項工程的具體交接部位。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劃分方法可參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第四條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的相關內容。
⑶合同工期
工期是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在協議中應明確開工和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在投標書中承諾的工期短于招標文件規定的工期,協議書中應按承包人的承諾工期為準。如果發包人要求分階段移交部分工程的,在專用條款中應予以明確。
工期計算可參照建設部《全國統一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建標(20xx)38號文執行。
工期定額依據地區類別、建筑規模、結構類型、檐口高度等指標編制,總工期=±0.00m以下工期+±0.00m以上工期。
群體建筑的工期一般在單棟工期的基礎上增加15~25%,搶工期的項目,允許在定額工期的基礎上下浮20%計算合同工期;超過20%的,一般給1~5%的趕工費,通常補貼2%。
⑷質量標準
參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的規定一般填寫為合格。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②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③有關安全和功能檢測資料應完整。
④主要功能項目抽檢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⑤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對于有評優要求的可參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xx)該標準適用建筑工程在質量合格后的施工質量優良評價。且是工程質量優良等級的評價標準。各類獎項的評優,也可按各類評優標準填寫,如:魯班獎、姑蘇杯、揚子杯等。
⑸合同價款
①合同價款的確定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
②追加合同價款
指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③合同計價方式的確定
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a、固定價格合同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
b、可調價格合同
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c、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d、工程預付款的約定
專用條款內約定是否預付款及付款總額,一次或分階段支付的時間和每次付款比例(或金額)、扣回的時間和每次扣回的`計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
供預付款保函等內容。
e、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約定
其支付時間和方式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進度款可以按月支付、按完成工程的進度分階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方式。對合同內不同工程部分或內容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3.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應注意的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承發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為了防范合同糾紛,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除了上述填寫方法,下述諸方面應引起注意:
(1)對承包方應了解的內容:
對承包方(總包、分包、專項承包等單位)履約能力應認真分析判斷,其中:
㈠資質情況(特別是專項資質)
㈡施工能力(業績)
㈢財務狀況(是否具有與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金能力)
㈣社會信譽
㈤外地企業是否當地注冊登記
對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非獨立法人不能簽訂合同。
(2)關于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承包范圍的界定是工程項目范圍管理的內容,是防范合同糾紛和扯皮的重要方面。在簽訂合同時,應認真做好工程承包范圍的界定和文字描述,重點可考慮下述事項。
㈠應明確界定與相關相連接工程之間具體的分界部位,具體描述舉例如:單體建筑工程:
①給排水系統與室外給排水系統工程可界定為出外墻面一米或至室外第一管進位,管井及接頭由室外施工方負責等。
②散水以內的土建工程(含散水、室外臺階)、給排水、電氣照明、防雷接地安裝及預留預埋屬合同范圍,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本合同不含消防(但含疏散指導、應急照明的安裝)門窗等安裝工程,但含以上部分安裝后的補洞、補灰、補磚等配合工作。
㈡應符合質量驗收單位(子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劃分規定和有利于工程的總包驗收、分包驗收及專項驗收要求。如:人防工程中,統一由消防驗收的通風工程與消防工程分別包給不同隊伍施工,在系統專項驗收報驗時總包分包之間容易扯皮。
㈢應符合工程定額分部分項工程內容要求。如:塔吊基礎的施工與完成后的基礎拆除、土方工程中的挖基槽及修整邊坡等,均應按定額工程內容完整描述工程承包范圍,防止工程內容重復和結算扯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對上述方面的問題做出了解釋,可供參考。
(3)關于合同價款
㈠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應做到第一要有協議,第二要明確確定。如: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等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㈡采用固定價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閉口價)、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爭議。同時,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風險費用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或絕對值法)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㈢工程量變更的程序及計價方式均應明確說明,防止只有工程量變更程序性條款,卻無計價方式條款,引起雙方扯皮。
財建【20xx】369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八條對合同價款方面的問題做出了解釋。
(4)材料設備供應條款
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應約定供應方、現場施工方、發包方等各方在材料設備供應、運輸、拆驗、現場保管等環節的具體責任及結算方法。
應明確界定材料設備供應付款的具體標準。如:“貨到付款”、“貨到全付款”等說法,即沒有界定具體貨名,也沒有到貨數量和驗收標準,容易造成供貨方到部分貨就要求付款或要求全部付款的訴求。
(5)質保金的返還
根據法規的規定,各分項工程的質保期是不一樣的,在合同中應重申法定(或約定)各分項工程質保期限,同時,明確各項質保金的返還期限。不要簡單約定:“質保期屆滿ⅹⅹ天內返還”的不明確說法。同時應注意質量保修期和
質量保修金期限的區分。具體內容詳見:
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保修期的規定。文件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①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屋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③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⑤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
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施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同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對質量保證金的管理做了規定。文中規定:保證金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具體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規定…可委托金融機構托管…價款可按工程價款定額的5%左右比例預留…
⑥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施工合同文本》第二條以列舉方式表述合同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協議書》中這一條款與通用條款第1、2條以及專用條款第2條相呼應,更是這兩個條款的基礎。在填寫此部分內容時,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確定有利于本方的優先解釋順序。
⑦工程分包
依據建設部令第124號《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所謂施工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企業完成的活動,工程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管理辦法》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高院解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了“建設單位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造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應承擔過錯責任”。所以,一般不宜將總承包企業承包范圍內專業工程簡單地指定分包單位,并單方面另行簽訂分包合同,這樣容易引發合同糾紛或承擔法律責任。若工程需要指定分包單位,可同總包方協商以總包方名義賦予總承包方管理權(管理費)或簽訂建設單位、總包方、分包方三方協議,避免出現建設單位直接指定分包的證據,以保護建設方的權益。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前的審查要點
在施工合同訂立簽章生效前,應做好合同文本的分析審查工作,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防范合同風險。通常施工合同文本分析包括下列方面:
(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具體包括:當事人雙方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已具備招標、投標、簽訂和實施合同的一切條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條款)和所指行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的要求,如: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稅賦等法律要求等。
(2)施工合同的完備性分析
具體包括:屬于施工合同的各種文件(特別是工程技術,環境,水文地質等方面的說明文件和設計文件,如:圖紙、規范等)齊全;施工合同條款齊全,對各種問題都有規定,不漏項等。
(3)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及其關系分析
主要分析合同雙方的責任和權益是否互為前提條件。如:如果合同規定承包方有一項權利,則要分析該項權利的行使對發包方的影響,該權利是否需要制約,承包方有無濫用這個權利的可能,承包方使用該權利應承擔什么責任,以此提出對這項權利的制約。對于責任和權益應盡可能具體詳細,并注意其范圍的限定。(比如:現場配電房或供水泵房等公共設施的管理授權要謹慎,防止總包單位反控發包單位自分包施工隊伍的用電用水等問題的出現。)
(4)合同條款之間的聯系分析
由于合同條款所定義的合同文件和合同問題具有一定的邏輯關系(如:實施的順序關系,空間上和技術上的相互依賴關系,責任和權利的平衡和制約關系,完整性要求等)使得合同條款之間有一定的內在聯系。同樣一種表達方式,不同的合同環境中,或不同的上下文,則可能有不同的風險,通過內在聯系分析,可審查出合同條款之間的缺陷、矛盾、不足之處和邏輯上的問題等。
(5)合同實施的后果分析
應對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合同履行的環境做分析和預測,并對可能發生的后果風險做出應對分析,以便對各種可能出現的實施后果預控。如果分析發現實施后果嚴重難以控制,則應重新審視合同條款,避免不可控后果的產生。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3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高層建設如雨后春筍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給城市帶來繁華的同時也帶來了消防安全問題。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一、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點
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規定,高層建筑指的是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鑒于高層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長,高空作業多、承包單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電多等特征,所以高層建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相應具有以下特點:
1、在施工過程中,高層建筑的樓梯間、電梯井沒有安裝防火門。一旦發生火災會產生煙囪效應,火勢蔓延迅速,撲救困難。
2、施工現場的有些搭臨設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臨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往往影響消防安全。
3、工現場由于深基坑的開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響了消防車道的暢通,使消防車難以靠近火場,阻礙了滅火行動。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較多,且電氣線路較雜亂,如果管理不善,就會引起電氣火災事故。
5、由于高層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民工的`流動性較大,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現。民工臨時宿舍人員也較密集,一旦發生火災,容易產生群死群傷事故。
6、施工現場使用的是臨時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壓等都不能滿足消防要求。應采取適當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條件。
二、施工組織設計是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頭
施工組織設計是對高層建設施工總的部署,其中應包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應重點從施工總平面布局、消防設施、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等幾個方面來考慮消防安全問題:
1、施工總平面布局
施工總平面布局應有合理的功能分區,各種建、構筑物及臨時設施之間應有適當的防火間距。施工現場一般應有環形消防車道,盡端式道路應設回車場。消防車道的寬度、凈高和路面承載力應能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要求。
2、消防設施的配備
高層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輸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設施兼作消防設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準備兩臺(一用一備)兼作消防水泵,應保證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揚程;施工輸水立管可兼作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100毫米;高層建筑周圍應設一定數量的室外臨時消火栓,每個樓層應設室內臨時消火栓、水帶和水槍。在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移動滅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建立防火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施工現場應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以使各承包單位和各作業工種有章可循,從而落實防火工作。對于各種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應加強督促和檢查。
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易發場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場所、電氣焊割場所、油漆作業場所、木料堆場、用電場所及民工臨時宿舍等。
1、木料堆場及木材加工場所
木料堆場應分組分垛堆放,組與組之間應設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應及時清掃,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2、電氣焊割場所
操作工應該持證上崗,焊割前應該向保衛部門申請用火證后方可作業;焊割作業前應清除或隔離周圍的可燃物;焊割作業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對裝過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焊割前應徹底清除。
3、油漆作業場所
油漆作業場所嚴禁煙火;漆料應設專門倉庫存放,油漆車間與漆料倉庫應分開;漆料倉庫宜遠離臨時宿舍和有明火的場所。
4、用電場所
電器設備的使用不應超過線路的安全負荷,并應裝有保險裝置;應對電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查是否有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并及時處理;當電線穿過墻壁、地板等物體時,應加瓷套管予以隔離;電器設備在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
5、民工臨時宿舍
民工臨時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電爐和亂接電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屬盤內,并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不應使用可燃物體作燈罩。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安全部門的督促檢查,還需要每一位參加施工人員防火意識的增強。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4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
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
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5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各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范施工現場檢查制度。根據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一、獎勵
1、在整個項目施工期間,無重大傷亡事故、無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組,項目部命名為安全先進班組,頒發獎狀、錦旗和獎金,以資鼓勵。
2、在施工期間,項目管理人員、班組長、職工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項經部將視情節予以200元以上的獎金。
3、凡在施工過程中、從開始至竣工無發生施工無違規的單位,報公司批準積極予以獎勵。
二、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罰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1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煙或亂扔煙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筑材料設備、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2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凡違反以上所定的罰款條例的,除個人給予罰款處理外,其班組長加罰100元。同一個人違反兩次以上將給予加倍處罰。至本工程結束,若個人只違反一次的,罰金予以退回。
以上條列自20xx年3月20日起執行,希望各班組落實清楚并堅決執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監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的工作。
沈陽山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莊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設施工程第二合同段項目部
20xx年3月20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6
企業為了保證生產設備正常安全運行,保持其技術狀況完好并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而編制的一些規定和章程。一般應包括:設備管理體制及機構設置的規定,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制度,設備前期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設備管理制度,進口設備、重點設備管理制度,檢修計劃設備管理制度,檢修技術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與維修的財務管理制度,設備統計、考核制度,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等特殊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的使用、操作、維護和檢修規程,潤滑設備管理制度規范,備件管理辦法等。
一、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設備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設備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并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復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重要設備、主要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于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設備,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設備,廠(礦)要負責在設備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并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設備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后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通過群眾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并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設備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廠(礦)批準執行。缺陷消除后臨時規程作廢。
設備管理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設備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設備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參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2、設備交接使用的規定,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設備,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運行參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設備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5、設備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安全保護裝置等;
6、設備運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設備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設備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2、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4、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參數、周期(時間)、檢查人等;
5、運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設備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
1、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由廠(礦)專業主管領導布置貫徹執行設備使用、維護規程,規程要發放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巡檢人員人手一冊,并做到堆積不離崗。
2、生產單位要組織設備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設備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3、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廠級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生產單位每周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領導及設備管理制度人員,每月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核。
二、設備管理制度內容
設備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并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設備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設備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設備綜合完好率指標,并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設備潤滑管理
(一)對潤滑設備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設備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設備潤滑工作。
2、每臺設備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并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設備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設備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7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
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扎腳和空中滑落。
3、安裝和拆除箱涵側墻上的模板,應搭腳手架,并設防護,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應先清掃施工現場,略干不滑時再進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吊點要選擇可靠、繩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亂拋。鋼模板裝拆時,上下要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拆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高處拆模時,要設專人指揮。
6、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固定牢靠;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杠,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
8、高處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臺,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許站立在墻上工作。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9、拆模必須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施工時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為了創建文明工地的需要,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項目部對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覺遵守。
1、配料棚內成品、半成品分開堆放整齊。
2、需要安裝的模板、材料按構件尺寸隨運隨用,不得將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層亂堆亂放。
3、模板堆放應順墻碼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較大的房間中間部位。
4、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桿分類歸堆,即時清運到指定的地點。
5、模板上的釘子面朝下放,最好將釘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機械防護措施
1、施工現場機械的`防護對象主要有電鋸、電刨、攪拌機、砂輪機。
2、電鋸應對皮帶加木制或鐵制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干燥處。
3、電刨的防護主要是對皮帶進行木制或鐵制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干燥處。
4、攪拌機的防護主要是搭建防護棚,防雨和落物傷人。防護棚有鋼管搭設,上設雙層防護。
5、砂輪機應對其皮帶進行密閉性防護,并且安放在鋼筋工棚內干燥地面上。
施工機械檢查維修制度
1、工地所有的機械設備應由施工負責人與機械班長進行編制維護、保養計劃,并按計劃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維修與保養,專職維修人員作好每日的例行保養以及要不定期進行檢查,以保證機械正常使用。
2、機械維修工必須做到施工機械好壞心中有數,以便能及時、準確的找到原因進行維修。要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
3、對各種機械檢查出的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決不能湊合勉強使用,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并做如實記錄。
4、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對玩忽職守,不按要求定期檢修,造成機械帶病運轉和其它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8
一、施工現場根據所處地域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
二、建立健全的`保衛消防組織和人員,做到晝夜巡查,不缺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布局合理,消防設備三米以內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暢通。
五、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六、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七、明火作業,采取專人檢查批準,實行“用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煙,必要時設置安全的吸煙場所。
八、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九、對事故現場做好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衛負責人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9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00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00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00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10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2、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3、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4、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5、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并作檢查記錄。
6、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__
(2)組長:__
(3)副組長:__
(4)組員:__
6、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2)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11
1. 適用范圍
1.1.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 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 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 工作主體職責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 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 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 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 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 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 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2.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 評定
1. 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復評認證。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并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工程中標通知書》;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 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 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8. 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 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 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 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
4. 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標
1. 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 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 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并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 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 組織機構
1. 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 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⑷ 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于1人。
3. 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4.3.2.2 職責
1. 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 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于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⑴ 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⑵ 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匯總。
⑶ 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 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 規章制度
⑴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 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4. 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 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檔案管理
1. 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 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檢查采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采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12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四、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五、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六、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七、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八、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
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十、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
十一、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電話:120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13
安全設施禁止亂動和拆除,違者處以50—500元罰款,并賠償所有損失。 10.團結工友,關心他人,嚴禁打架、斗毆。否則見一起打架、斗毆事件罰班組2000元;造成傷害他人的責任有班組長和當事責任人承擔,并與肇事者解除合同,將其開除出施工隊伍,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機具、不聽整改指令的,處以50-100元的罰款。違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組和本人負全部責任。
12.職工安全罰款次數和金額累計最多的班組,班組長將受到管理不力處罰,罰款為500—10000元。
13.班組長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每月發放工資要對班前記錄檢查后簽發。
14.檢查人員對違章人員的違章行為,采取現場拍照取證,按項目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開具罰款通知單,交財務科實施,在當月施工隊進度款或勞務費中扣除。
15.對在項目工程施工全過程中,遵章守法表現突出,且沒有被處罰過或是被處罰次數和金額較少的班組和個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項目部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工程質量管理獎罰條例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企業以質量取勝”。為了搞好工程質量,使工程順利完工,特制定以下管理處罰條例。
一.工程技術負責人,質量員應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質量交底。未經交底致使班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將追究有關人的責任;班組長接到交底,應及時按交底內容向每位職工進行崗前教育,并做好記錄。
二.每位職工操作必須嚴肅認真,細致負責,嚴格按廣東省質量驗收規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質量員、施工員進行檢測驗收,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現象按以下條例進行罰款。
1.砼澆搗需指定專人澆搗,出現蜂窩麻面和漏振現象,每出現一處處以10-500元罰款,嚴重造成返工者,浪費材料由班組或個人承擔,每層不出現蜂窩麻面和漏振現象獎勵10-500元。
2.有炸模現象由木工班負責鑿平,每出現一處罰款20-500元,炸模嚴重而造成砼浪費,浪費的材料由班組支付人工費和材料費,截面尺寸不符合標準罰款5元/處。
3.鋼筋取料加工出現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費罰款200元;鋼筋保護層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綁扎接頭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綁扎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15元,焊接接頭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15元,彎起點偏移要求每處罰款5元,網眼尺寸箍筋大小、間距不合要求罰款每處10元。
4.砌磚工程出現同縫、瞎縫現象每處罰款5元,漏放拉接筋罰每處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5元,墻面砂灰光潔,砌磚濕度達規范指標。落地灰清掃不干凈,否則見一例罰20元,量大加罰。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規范要求罰款5元/處,樓地面找平層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處,空鼓10元/處,陰陽角要垂直,踢腳線平直,砂漿當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損失自負。
6.每天檢查合格率應達到90%以上,達不到90%者,對班組長進行處罰。
7.各班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漿,水泥混合砂漿嚴禁隔夜拌和使用,如發現一次罰100元。
三.質量員要求返工重做的'項目,班組必須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費和工期延誤,一切費用由班組或個人承擔。
四.罰款處理由質量員現場拍照取證開具罰單,交財務科實施,從班組當月進度款或勞務費中扣除。
五.對在項目各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質量被評定的優良的班組和表現突出的個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項目部將給予一定的工程質量專項獎勵。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14
1、項目部安全檢查驗收依據為:《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計劃》、《項目部安全保證計劃》、國家有關法規標準。
2、安全檢查每月三次,班組長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進行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天巡回檢查。
3、項目部安全檢查人員:項目部經理、生產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技術人員。
4、定期安全檢查方法:檢查人員有分工、檢查有標準、隱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復查驗證定人員時間、檢查范圍覆蓋全面、檢查后總結評比通報。平時巡回檢查按規定進行。
5、檢查的內容:主要是重點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有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及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重點檢查項目:土方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模板支護、拆除、堆放;架設機具、機械設備、消防器材、垂直運輸、施工用電、洞口臨邊防護、塵毒作業和易燃易爆作業環境等安全設施狀況。
6、經常性安全檢查:項目部的`安全員每天要對工地進行巡加檢查,應多跑、多講、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整改。使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發動班組開展自檢和互檢活動,發現違章,及時糾正。
7、根據特殊情況采取的突擊安全檢查,在事故多發季節或重復事故多發的時候,要開展突擊專項檢查,穩定情況,減少隱患;對存在普遍相同隱患,要進行專項檢查,舉一反三,消除隱患;開展專項治理活動,進行專項檢查,認真加以落實。
8、安全檢查要抓住四個關鍵:即抓關鍵作業、抓關鍵工種、抓關鍵工程、抓關鍵人物。
9、檢查出的事故隱患,項目部應立即按“三定”原則,安排整改。整改完畢,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將整改情況及整改通知單回單反饋給原檢查單位,以便復查。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時應簽發停工通知書,項目部應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報原檢查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10、施工現場要建立由生產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隱患),立即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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