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4 09:45:59 制度 我要投稿

(熱)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企業良好的信譽,更好地促進經濟效益,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內部實行法人責任制,綜合管理,全員考核,職工監督的安全體制。同時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原則,建立全員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責任到人的安全防范網絡。

  二、公司領導必須把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確保安全工作始終擺在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全面執行駕駛員管理辦法,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考評,實行獎優罰劣,優勝劣汰,對違章、肇事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公司實行分級安全管理體制。管理機構設置:公司成立以法人代表為首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領導負責人組成。以部門負責人為首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負責管理所屬車輛的安全事項,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和思想教育。

  五、公司法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的領導為安全生產的重要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全權負責,公司領導層的其他人員按職責分工擔負綜合治理責任。

  六、公司配備安全監督車、照相機、錄像機、通訊設備和處理事故現場等必備工具,專職安全人員必須由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員證,持證上崗。

  七、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組織安全檢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及安全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經驗,組織實施安全管理目標計劃。及時組織舉辦違章、肇事、事故隱患駕駛員學習班。

  八、公司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和召開一次各部室負責人,安全員及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行車安全工作例會。遇特殊情況和重大、特大行車事故及時召開會議。

  九、安全活動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由安全技術部組織進行活動內容,積極開展安全文化“五進”活動和公司內宣傳等形式開展常規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

  十、每月由公司安委會組織進行安全學習,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的法規,文件精神、分析事故,分析安全情況,提高安全要求,做到記錄清晰,內容具體,有據可查。

十一、安全技術部每月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進行一次愛車例保檢查。

  十二、駕駛員須對出車前,泊車后進行車輛自檢,其內容包括:剎車、轉向、前橋及輪胎氣壓,燈光及信號裝置,嚴格把關。

  運輸公司管理制度

  員上守則作為企業內部約束員工行為的基本規則,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則。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調度合理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建檔。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等必須隨車附帶的資料由駕駛員隨車攜帶保管外,其余車輛資料均由行政部保管。如該車轉讓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2、車輛維修、保養、年審記錄由駕駛班長負責。

  二、車輛管理

  1、為加強管理,應對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具體管理人和管理標準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確定。

  2、公司車輛應隨時做好保潔,每次出車后,駕駛員應及時整理車內衛生,做到干凈、整潔,駕駛員若使用非自己定點管理的車輛也應及時清洗保潔。

  4、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維修、保養由駕駛班長統一安排、管理。

  三、派車管理

  1、除公司副總可直接調度本人公務專車外,其他員工用車一律執行派車審批手續或行政部口頭通知;無派車手續,駕駛員不得出車,擅自出車,責任由駕駛員自負。

  2、公司普通員工市區內辦事,原則上應乘坐公交汽車或輕軌,確需公務出行用車,須提前半天提出用車計劃,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行政部統籌安排,駕駛員憑《派車單》或行政部經理口頭通知出車;主城區以外的長途出行,需經總公司分管行政副總或董事長同意方可派車。

  四、加油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加油充值卡,由專人在公司指定的兩個加油站進行充值加油,即主城區的李家花園加油站,xx的外河壩加油站。

  2、原則上公司總部在主城區的車輛只能在李家花園加油站加油;公司總部來往xx的車輛可在上述兩個加油站進行加油;xx項目部的'車輛只能在外河壩加油加油。

  3、加油卡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統一保管,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員領取,駕駛員應于每次加油后即刻歸還加油卡并做好加油登記手續。登記時粘貼加油小票并需注明加油時間、加油數量、車牌、經辦人。

  4、駕駛員在出差途中若需加油,由隨車公司副總經理負責現金加油或由職務最高的人員負責現金加油。

  五、車輛外借

  1、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車輛不得外借。

  2、車輛外借歸還后,定車駕駛員應及時檢查車況及有無交通違章未處理的情況,同時駕駛班長要做好監交工作,并辦理登記手續。

  六、使用責任

  1、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導致的一切罰款及其他處罰,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2、駕駛員非經公司安排自行將其負責的車輛交由他人駕駛而發生違規、違法、車損等罰款或維修費用,由該車的駕駛員負責賠償。

  3、若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對保險公司未賠付的經濟損失全額承擔。

  4、車輛如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駕駛員除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外,須即刻與駕駛班長和行政部聯絡,同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若車輛發生事故后,駕駛無法提供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而導致的一切損失,由駕駛員全權負責。

  4、駕駛員出車后應停放回公司車庫或公司指定停車點,原則上駕駛員不得將車輛開回家停放。如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發生的停車費不予報銷;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的,由責任人按實際維修費用或被盜車輛折舊凈值進行賠償。

  七、費用報銷

  1、公司車輛因公外出發生的停車、路橋等行車費用,實報實銷。

  八、維修保養

  1、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年審由駕駛班長統一安排辦理。駕駛員應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和維修。

  2、駕駛員應隨時留意車況,一旦發現異常,須及時向駕駛班長反映,專職駕駛員還需及時向專車使用領導匯報。

  九、本制度自20xx年7月xx日起執行,20xx年7月xx日修訂。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1、車輛的管理、調度

  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調度,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調度,否則不予以批準。

  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調度,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用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準)。

  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后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5收車后,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準)。

  6堅持每周六安全檢查工作。

  7為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于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的運營管理,本著“方便治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保證安全”的原則,保證車輛和人員的安全,加強車輛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車輛更好地為工作服務,根據公司現有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及相關司乘人員。

  三、權責單位:

  公司所有辦公用車統一由總務部管理。總務部為車輛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使用以及保養修護等管理工作。車輛總體由總公司總務部統一管理,派駐到分公司的車輛,日常管理權屬歸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車劃分:

  1、公司經營正常用車,已派駐到分公司的公務用車。

  2、公司配給干部的自用車輛。

  3、職工個人自帶車輛。

  五、車輛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司機對所駕駛車輛負責,不得隨意交換駕駛,因特殊情況須交換車輛,要經過總務部分管負責人批準,并隨時做好交接記錄。

  2、除總公司領導正常用車外,司機和機關其他人員個人用車,須事先向分管負責人申請。未經批準擅自用車者,要進行通報批評并適合給予經濟處罰。造成事故或車輛損壞的,由私自用車者和司機負全部責任。

  3、所有車輛晚上必須停放在公司車庫及器械公司停車場,不得將車輛隨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況時應征得使用領導或分管負責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車輛丟失、損壞者,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4、公司車輛統一由總務部調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車遵循以下原則:優先保證外貿部門關于公司客戶來廠參觀、考察、驗貨及洽談事宜的接送;采購部門涉及供應商處聯系及研發部取樣等車輛之使用;同時間同方向不同派車單盡量兼并出車。

  6、車輛審批權限:一般用車由總務部主管經理審批,公務用車需要出市區或者遠程出差須經總經理批準。

  7、總務部依“輕重緩急”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審批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由總務部進行其它車輛調劑;公司內無車輛可用時,經申請批準后可聯系外部租車,并在發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8、司機換駕公務用車交接車輛時必須保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

  (二)、車輛治理

  1、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等統一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和總務部進行管理。

  2、車輛有關證照和相關手續,由司機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把握辦理時間,報總務部或分管車輛調度領導批準同意后,由司機負責具體辦理,總務部協助辦理。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所有車輛停放在固定停車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合適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做好安全防范。

  4、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總務部并征得同意。

  5、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如有事請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領導批準,將車輛安排妥當后方可休假。

  六、車輛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車打亂對口用車,各種車輛均由總務部統一管理,總務部分管負責人負責協調。優先保障總公司領導工作用車,統一安排各分支機構工作用車。

  2、各分公司及總公司各部門用車應提前通知總務部,以便統一安排。主管經理領導不在時由上級領導或者總務部主管經理經理指定專人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

  3、遇有特殊情況急需用車的,應及時通知總務部,可以視情況臨時調派待命車輛。

  4、總公司領導外出可以帶車,其他人員一般不派車輛。如因特殊情況需派車的,須經總經理審批,由分管負責人協調安排車輛和司機。

  5、需要派車情形主要有:xx市區十公里外有急事需辦理的;xx財務部提取大額現金的(萬元以上);xx外出攜帶物品較多,自行車或公交車不便攜帶的;xx其他特殊情況,經主管經理領導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駐的車輛若因公需其他部門及單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經理領導和總務部經理同意,方可出車。

  7、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辦公正常用車,用車人在到達辦事地點30分鐘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過30分鐘的,車輛需要返回。

  8、各分支機構及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時,應事先向總務部申請,經審批同意后可派車。

  9、節假日和下班后,除領導正常工作用車外,其他人員用車,要提前告知總務部主管經理經理,根據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各分支機構及個人不按照規定用車,總務部有權拒絕派車。

  10、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鎮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需要后個人用車的原則。

  11、辦公外出需用車時,用車人須向負責車輛調度的總務部提出申請,由總務部主管經理統一進行安排、調度。總務部主管經理外出時,由其指定專人安排調度。

  12、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分管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13、司機必須經分管領導或總務部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七、車輛安全制度

  1、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2、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車用油,由總務部統一購買、供應和管理。總務部建立用油登記簿,根據車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專人負責,單車核算。

  2、駕駛人員因出車途中確需購買油料,回單位后要有隨車領導或用車人員簽字,并憑相關證明或派車單到總務部登記,由總務部審核,納入該車本月用油記錄。

  3、嚴禁司機倒賣、外借油料,如發現處于油料原價5倍罰款。

  4、對所有車輛分別進行加油統計,由總務部負責登記,每月將各臺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進行審核公布,監督各車輛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圍內。

  5、總務部對公司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進行監控管理。

  6、公司車輛實行一車一卡,統一油卡加油。尚未領取油卡的.車輛經總務部主管經理同意暫時使用現金加油,公司車輛禁止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報總務部同意,方可執行。

  7、司機應及時了解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100元時,及時上報總務部申請油卡充值或及時換卡。

  8、油料補貼僅限于公司配給個人的車輛及職工自帶車輛。每月油料補貼具體金額參照公司總務部油料補貼規定。

  九、車輛維修及保養

  1、車輛維修應先進行技術鑒定估測,列出費用預算。

  2、修理費用在500元以內的,經總務部主管經理審批后,到定點修理廠修理。超過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經總經理審批。

  3、車輛如需購置零件、配件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4、建立車輛檔案制度。內容包括行車里程、維修部件及金額、耗油量、事故簡述及處理決定等,由總務部指定專人逐項逐次登記,按月統計。

  5、每周由司機自行對車輛進行保養一次,保養期間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確保車輛整潔和車況良好。

  6、車輛保養要做好保養記錄,問題當時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報告總務部。

  7、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統一結算的辦法。維修費用由總務部按照維修預算、維修通知單和結算單與定點維修站每月結算一次。

  8、具體維修程序:需要維修的車輛由使用單位提前申請,由總務部鑒定,編制維修預算并填寫維修通知單,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開具維修通知單,司機憑維修通知單到定點維修站修理。維修后司機在維修站開具的結算單上簽字驗收(結算單必須注明所更換配件的型號、產地、品牌等),并編制維修決算,一并交總務部核對驗收,由總務部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審批和結算。

  9、凡因車輛在外地機器發生故障無法到指定地點修理,司機必須及時報告總務部主管經理,如有隨車領導或其他工作人員可予以證明,經同意后方可在外維修,但修理費將納入該車當月的修理費用。

  10、公司車輛應在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務部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11、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總務部主管經理批準。

  12、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靈敏,處理及時。

  13、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搞好清潔衛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14、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發生部位,并如實向總務部報告,報批同意后,方可修車。

  15、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16、修車時間由總務部視具體情況妥善安排。

  17、駕駛員在每天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應當進行例行保養,包括以下項目:

  ①打掃、清洗汽車內外衛生。

  ②檢查安全隱患處,各部機件緊固和輪胎氣壓。

  ③檢查添加燃料、潤滑油。

  ④其他一般檢查項目。

  18、車輛的年檢、保險由司機及時上報,由總務部予以督辦。

  19、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總務部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20、車輛在正常運行中出現故障,司機個人能維修的,由司機自己動手修理(除突發性故障)。

  21、凡屬司機駕駛不當和對車輛保養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損壞的,由駕駛員承擔修理費用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2、每次出車前,司機應察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堅決杜絕開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23、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由司機負責,除雨天外,每天必須洗車一次,保持車輛外觀整潔。

  十、違規及事故處理

  1、公司統管的公務用車,非公事務出車或者在非工作時間內發生的責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負責,公司概不承擔。

  2、公司所屬車輛(私人自帶車輛如納入公司統一管理也屬于該類情形)不能開出XX市,因公出去必須經由領導同意。

  3、對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視具體情況追究責任。屬于司機全部責任的,司機要做出書面檢查和按交通法規接受處罰,并承擔所付修理費用的x%。屬于對方責任的,按交警裁決執行。

  4、如果發生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公司及保險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況下,總務部主管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

  5、司機行車不得違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規,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6、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并予以罰款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或證件不全。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駕。

  ④、其他違反交通規則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和其他經濟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用車人、公司共同負擔。

  8、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立即與主管經理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責任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理賠后,還需分擔的,由相關責任人按比例進行賠償。

  1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使用者負責。

  十一、發生費用處理

  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系安全帶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己承擔。

  2、車輛的維修費用,由總務部統計后交由總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負責支付。

  3、經總務部核準同意的油料補貼、停車費、過橋費、維修保養費、車輛清洗費等憑票據實報實銷,統一核算。

  4、非公時間及非工作狀態發生的事故所產生費用均由駕車者(責任人)自理。

  十二、司機一般規范

  1、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上下車時,主動招呼;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2、離車注意事項: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妥善保存好。

  3、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等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4、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

  5、司機必須穿著整潔,工作態度好。應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6、司機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值班司機須待命,通勤車司機要求夜間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機須保持車內整潔,司機及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

  8、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請假。

  9、駕駛員平時要認真保養好車輛,及時擦洗車輛,保證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態,確保準時出車,安全行車。

  10、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單位不予報銷,嚴禁酒后開車、開英雄車和帶故障車。

  1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嚴禁隨便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凡違規駕駛和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12、出車要做到證件齊全,安全第一,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違章行車,嚴禁私自在外停放,嚴禁私自將車輛交換駕駛或交由其他人員使用。

  13、駕駛員要服從調度和領導,增強服務意識,凡出現不服從調度、私自出車等問題,司機要寫出檢查,屢次不改的,調換其工作崗位。

  14、嚴格執行內部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使用辦法,認真學習公司的有關文件及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和交通安全學習。

  15、要以公司的利益為重,以維護公司的形象為榮,發揚奉獻精神。

  16、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3)未經總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

  (4)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

  (5)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用來辦私事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6)嚴禁酒后開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駕駛者負責,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7)司機對總務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8)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總務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9)出車前,司機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10)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總務部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1)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有關單據。

  (12)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車輛。

  (13)司機在上班期間發現問題即予以解決或上報,在車輛的清洗、維修、加油等問題上司機之間不得相互推卸責任。

  (14)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15)車輛屬公司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十三、罰則

  1、車輛洗車原則上由司機清洗,車輛過臟,可酌情處理。

  2、駕駛員違規出車,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3、凡發現維修中弄虛作假的,給予責任司機作假部分價值10倍以上經濟處罰,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轉崗、待崗。

  4、凡私自出車、違章駕駛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機本人負責,費用由本人承擔,一年內發生兩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一律轉崗。

  5、如出現本制度規定的違規行為將酌情予以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紀律處分或直至開除。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公司行xxx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可調配公用車輛

  第2章 組織管理

  第3條 行xxx部負責辦理新車購進后交費、領牌、辦證、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4條 公用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由行xxx部保管,并負責所有規定費用的繳納。車輛資料應分類保管,保證資料齊全。

  第5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司機對車輛的日常保養、維修及年審。

  第6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處理交通事故及車險索賠。

  第7條 行xxx部負責組織司機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評工作。

  第8條 公司所有可調配車輛均由行xxx經理統一調度,主管不在位時由公司管理層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車原則

  第9條 總經理及常務副總專用車,未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

  第10條 生產用車優先。當生產用車與公務用車相沖突時,生產優先。

  第11條 合并使用。同部門不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行xxx經理調派,合并使用。

  第12條 客貨分開。轎車不得裝載過重貨物。

  第13條 嚴禁私人用車。

  第4章 車輛使用程序

  第14條 用車部門人員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審核后交行xxx部。

  第15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調度,由行xxx經理根據需要和車輛調度情況做出用車安排。

  第16條 行xxx經理審批后,車輛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要嚴格按照批準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第17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應填寫行車日志(里程、費用等),帶車人應將簽字確認后的派車單交行xxx部。

  第5章 駕駛員須知

  第18條 駕駛員應保持服裝、儀容整潔,講衛生、懂禮節,以維護公司形象。

  第19條 出車前例行檢查。

  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

  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對公里數。

  4、每日收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用油情況,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須在回程路上加滿油。

  第20條 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

  第21條 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第22條 駕駛員應做到文明、禮貌、安全、周到,時間觀念要強。

  第23條 每天上午出車前必須清洗車輛。

  第24條 駕駛員必須隨時掌握車況,做到及時申請維修及更換零配件。

  第25條 各種車輛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第26條 駕駛員實行夜間輪流值班制度。

  第27條 車輛加油應憑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條 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第29條 如實填寫行車日志,每月30日前將行車日志上交行xxx部,作為車輛油料和出車補助的考核依據。

  第6章 用車須知

  第30條 各部門因公外地用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緊急事件或特殊情況可臨時提出申請,以便統籌安排;

  第31條 車輛出勤,應將《派車單》一聯由司機保管,另一聯在車輛回公司后由用車人及時注明返回時間送達行xxx經理處。

  第32條 用車人員必須講究禮貌,按級別先后上下乘坐。

  第33條 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

  第34條 保持車內清潔。

  第35條 車內禁止吸煙。

  第36條 物料應放在行李廂或車廂內,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擺放物品。

  第37條 精密儀表、電器等確需放在座椅上,應事先加墊。

  第38條 開車前應向駕駛員講述路線、停車點及預定停留時間等。任意改變行車路線的和不合理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第39條 行駛途中不得同駕駛員進行交談,以免發生意外。

  第40條 行駛途中如發生機件損壞或交通事故,乘車人員應協助處理,并向行xxx部報告。

  第41條 小車用油實行百公里油料考核,節獎超罰,考核指標見附件。

  第42條 外單位借用車輛,原則上一律不借,確需要借的.,由主管副總批準,上報公司領導酌情給予安排。

  第7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43條 國產新車按使用說明書,在規定的里程內到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進口車或無規定維修點的國產新車,由行xxx部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

  第44條 車輛維修應在行xxx部指定的維修點進行。

  第45條 車輛維修前應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注明修理范圍、更換機件項目及大致預算等,由行xxx經理核準后送指定維修點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

  第46條 修理后應先試車,合格后方可簽單。維修費由行xxx部按月結算,經行xxx經理簽字后報銷。

  第47條 凡更換的零配件,應將原件帶回工廠交行xxx部驗證后作報廢處理。車輛在長途途中損壞,應盡可能就近修理并上報行xxx部。

  第8章 交通違規

  第48條 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第49條 因違規被扣駕照或交納罰款外出的,按事假處理。

  第50條 交通事故的處理。

  1、事故發生后,應先保護現場并急救傷員,及時撥打122報案,立即與行xxx部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于車險索賠。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分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駕駛員負擔視責任性質而定。

  第9章 賠償責任

  第51條 車輛被盜賠償。發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依據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2、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

  3、經批準的私事用車,賠償車輛實際損失的80%。

  第52條 車輛損壞賠償。各種情況發生車輛損壞,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1、班后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2、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3、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工廠內停車場地,發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10%。

  第53條 事故賠償

  發生各類事故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除向保險公司索償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根據不同原因和責任承擔。

  1、因公發生交通責任事故,我方負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責任的,分別承擔10%、20%、30%、40%的賠償款。

  2、經批準的私事用車,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3、駕駛員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一百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20公里/小時,若在廠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并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 早上8時30分、,特殊情況除外 例如當天零時后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非法性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對放柜在公司停車場而不及時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到理貨部報到卻直接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將拖架或拖板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發現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維修的卻故意不及時維修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規定時間內公司管理人員要求司機對調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機故意不及時對調好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7、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在運輸途中和碼頭裝柜過程中有特殊情況,如車輛須維修或裝柜時間過長等,卻不及時反映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9、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罰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柜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21、開逢柜在廠卸貨時不叫廠方裝卸工蓋好帆布和清潔干凈柜的,每次罰款50元。

   22、對公司要求過磅而不過磅的司機,每次罰款50元。

   23、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散貨工具的每次罰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 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6.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6.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6.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6.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6.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6.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7.1、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7.2、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7.3、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在運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8.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8.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8.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8.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__元,全責罰款3000元。

   8.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8.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8.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為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利益,規范人員、車輛、公司貨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人員管理

  1.本公司員工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規定》執行。新廠與老廠在不同區域上班的員工,須按規定在本區域打卡,不得異地打卡,保安要加強監督。

  2.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憑《出門證》放行。

  3.上班期間需要外出辦事的,須持有車間主任或生產制造部開的《出門證》,保安憑《出門證》放行,并記錄出門和返回的時間。

  4.外來人員無故不得進入公司(廠)。如因工作、業務等需要的來訪者,須填寫《來客登記簿》并填寫《來客接待申請單》,申請單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當來訪者離開時,由接待人簽注姓名,回單交回門衛處。

  5.對攜帶物品進出的人員,保安要例行檢查,員工應積極配合。

  6.嚴禁公司員工帶未成年人子女進入生產區域。

  7.公司行政、辦公人員進出生產廠區的不用出門證,但保安要做進出記錄登記,有攜帶物品進出的,憑《出門證》或《出庫單》第二條:車輛出入管理

  8.各類機動車輛進入公司(廠)區內,應注意安全第一,車速應控制在10公里/小時內。如因超速而發生意外的,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公司各種車輛包括私車在新廠或老廠之間往來辦事的,憑內部通行證進出,但要按規定區域位置停放。出廠時,如保安有要求,應主動配合檢查。

  10.外來車輛須按規定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離開時加注離廠時間。

  11.外來車輛空車離廠時,保安必須檢查。

  12.公司員工的.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等,統一停放停車棚內,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

  13.各種車輛裝貨出廠的,保安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或制造中心開出的《出門證》,才準許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貨車出門的,保安要登記車輛出廠時的公里數,去向目的地,車輛返廠時記錄總里程,(一車一本登記簿記錄)每月匯總。

  15.政府機關、財稅、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車輛進出公司,無須填寫《登記簿》。在進入公司的同時,保安應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條:物品出入管理

  16.外來物品進入公司(廠),客戶攜帶工具或物品進入公司(廠)的,由客戶在《登記簿》上注明所帶物品,當客戶離開時,保安門衛要核對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維修的公司物品、設備,由設備動力科填寫維修聯系單,并經生產制造中心副總鑒字,門衛憑單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檢測的成品,半成品,各車間需外發的原材料,門衛憑《出門證》放行。

  19.設備外借,《出門證》須經生產副總簽字審批確認,門衛要作詳細登記后才許放行。

  20.產成品出廠: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經核對無誤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與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車輛安全工作,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含電動車)及職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駕私家車(含摩托車)。

  第二章公司車輛安全責任

  第三條車輛主管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行政辦公室統一調度,其行政辦公室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人,駕駛員為公司車輛安全直接負責。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要求,行政辦公室應將車輛交通安全納入本部門安全工作內容,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車輛安全管理機構。

  3.會議制度

  (1).定期匯報和分析車輛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車輛安全行駛情況、駕駛員違章情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針對問題和解決情況,檢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由分管部門領導、安全員,車隊(班)長及有關人員參加,對本月車輛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上次安全例會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車隊(班)長匯報所屬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遵章守紀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等。并做好會議記錄。

  (4).車隊(班)長每旬召開一次會議,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培訓、司機安全行車遵章守紀、車輛日常保養現況等情況進行一次點評,并做好會議記錄。召開會議前,通知主管部(室)領導參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車輛管理辦法和使用程序,明確車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制定長途、夜間和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下的安全駕駛控制措施。

  (2)汽車隊(班)長、安全員、駕駛員崗位安全責任制。

  (3)司機學習制度。違章、事故分析制度。

  (4)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5)車輛臺賬(每車使用、行駛記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應急處置預案。

  (7)車輛“三檢”制度。

  (8)車輛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5.行政辦公室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組織司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并督促司機嚴格執行。

  6.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察并報公司批準的技術過硬、質量保證、零配件合格、價格合理的車輛定點維修點。

  第四條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2.未經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同意,不準將機動車交給他人駕駛。

  3.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前,應當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4.駕駛員駕駛車輛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行駛途中禁止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5.嚴禁酒后、疲勞、超速、超載、逆行、闖紅燈和違反禁令標志等違章行為。

  6.駕駛員在外停車必須在規范、合法停車場所停車,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長時間停車或過夜的,應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場所停車;車輛停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之前再次檢查確認。

  7.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保養,隨時檢查車輛性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視情節輕重,由公司研究給予處罰和賠償。

  8..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及車輛整潔。

  第三章公司車輛安全檢查

  第五條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行政辦公室監督檢查落實,禁止未經行政辦公室及公司相關領導的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第六條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第七條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是否暢通,有無跑漏;(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檢查滅火器、千斤頂、警示牌、維修工具包是否齊備。

  第八條行駛中檢查,連續駕駛車輛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不少于20分鐘。并對車輛技術狀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九條返回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進行及時的'保養或維修。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車。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齊時。

  4.駕駛員身體狀況不好時。

  第十一條公司建立由行政辦公室、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對公司車輛進行定期的安全技術檢查,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行駛安全。

  第十二條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車輛回庫制度,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庫時,須經公司及行政辦公室領導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第一條 車輛管理

  1、公司公務車、貨車、班車證照的保管、車輛的年審及車輛保險,養路費的'購買事務統一由人資行政部指定專人(或司機)負責。

  2、使用公務車須事前向人資行政部申請調派,并填寫派車單,人資行政部依重要性順序派車。臨時緊急任務除外。

  3、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公司無關的人員使用。

  4、非公司指定駕駛員不得隨意駕駛公司車輛。

  5、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將予以處罰。

  6、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

  7、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

  8、公司所有車輛由人資行政部統一管理、調度、保養、維護。車輛維修、保養指定專業廠家,統一結算,否則費用一律不準報銷。

  9、公司所有車輛油料由財務部統一購買油本,統一結算。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10、車輛設置駕駛記錄,每日使用后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人資行政部了解車輛受控狀況。

  11、因私借用公車應填寫派車單注明私用,并由人資行政部核算費用,個人支付。

  12、公司領導的專車,員工不得隨意調用或駕駛。特殊情況,需征求領導同意,并由領導指派的司機隨車駕駛。

  13、公司員工的私車,在車主同意的前題下,若被公司征用,公司應按“1公里/1元”進行油費及車輛磨損補貼。

  第二條 違規與事故處理

  1、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負責。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

  3、私用時發生事故,除扣掉保險賠付后全部費用由私人負擔。

  4、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導致車輛損壞或故障,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第三條 駕駛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不論用車者是否為本公司職工都應熱情服務,小心駕駛、確保安全。

  3、對于公司客人,更應熱情服務,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開。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協助。

  6、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司機離開時,應將其放于后行李廂加鎖或提醒隨身攜帶。

  7、確保車輛隨時處于安全、準確、可靠的良好狀態。

  8、確保車輛在工作期間油料充足。

  9、保持車輛外觀和車內整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第一、申請出租汽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機動車管理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或者提供保證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承諾書:

  1、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的出租汽車技術條件;

  2、有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取得的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停車場地。

  第二、申請人申請出租汽車經營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三)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證明及擬投入車輛承諾書(見附件2),包括車輛數量、座位數、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出租汽車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一、申請車輛。

  1、每日由用車部門發起用車需求申請。經部門主任審核后,送綜合部和分管副經理簽字。然后將派車單交付給車輛管理員進行派車。

  2、如需申請車輛于八點前出發去XX,需于前一天向車輛管理員說明,以便及時安排車輛。

  3、原則上,每日市場部用車3—4輛,網絡部和綜合用車1輛。

  4、車輛管理員,根據上月五個司機出車里程數,從少到多的順序進行派車。

  5、車輛管理員,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分兩次在“XX公司宣傳群”內公布派車情況。

  二、車輛使用。

  1、員工申請車輛下鄉走訪渠道或者進行查勘、驗收等工作,上午不得晚于8:30出門(如遇晨會,可延遲半小時),下午不得晚于2:30出門。

  2、員工申請車輛去XX,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務車交流群”內進行告知,以便捎帶文件資料。

  3、員工出車時,在“XX公司宣傳群”內進行說明,格式為“XX部門XX員工,乘用XXX司機車輛前往XXX地。”

  4、員工用車完畢回公司后,在“XX公司宣傳群”內進行說明,格式為“XX部門XX員工,乘用XXX司機車輛,用車完畢,大家若有需求可申請使用。”

  三、考核。

  1、員工申請車輛后,辦理私事,一經發現,扣除當月績效5分每次。

  2、員工申請車輛后,未及時在群內發布用車動態,扣0.2分每次。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一,為保證公司車輛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強公司內部車輛,井隊值班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各部門,各井隊要求用車單位向調度室申請登記并申報用車事由,車隊據此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車輛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門和個人先到調度室真寫《小車申請使用單》然后到車隊登記,車隊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用車人必須在行車記錄和加油票上簽字認可。

  三,內部車輛管理:

  1.要求車隊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表》所設內容認真填寫,嚴密監控內部車輛運營狀況。

  2.車輛費用結算,由車隊依據《內部車輛行駛單》《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所記載內容與司機所帶《公司車輛行車記錄表》核對無誤后并交財務一份,《小車耗費情況登記表》進行掛賬。

  3.日常維修保養:車輛維修保養,司機要通知車隊,確認維修項目,價格,維修時間,車隊審核后,才能實施。

  4.額定油耗:公司所有車輛,必須確定油耗指標,按百公里油耗指標執行,月底依據所報油耗,由車隊進行綜合核算,評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同時應遵守本公司其它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不會檢修時,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維修意見。在公司指定維修點修理,末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去維修,無論在定點修理廠或在行途中,經車隊同意的修理或購置的新配件必須交回舊配件。

  3.出車在外時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如車要離開時要鎖好保險鎖,車輛被盜,司機要對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若屬于個人原因,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五.1.車輛開支:車隊司機所有不能預算的開支,都要向車隊領導匯報,確認其合理性才能實施,事先不匯報,而私自開支的其本人承擔全部費用。

  2.司機對車隊和調度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以向經理反映。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或調度室,并說明原因。

  六.司機末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習駕駛。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實施,由車隊解釋各部門

  七.值班車管理規定:

  1.駐井隊值班車下派到井隊值班,車輛調派使用由井隊長負責,車隊協助管理,每月由井隊考勤考評,月底報車隊備案掛賬,駐井值班車要服從井隊管理,不經井隊允許,不得私自開車,不得將車輛交給公司,井隊或其它人員駕駛,出現任何問題,公司不負責任。

  2.貨物轉運,損壞賠償:

  值班車將貨物裝上車后,開據入庫單或,所裝一切貨物的責任都由司機本人承擔,要保證貨物安全運送到位,到井場或目的地卸貨清點無誤后,責任即可免除,如所裝貨物丟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司機應承擔全部責任。

  3.如遇道路翻槳,老鄉擋路,天陰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導致遇阻司機應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4.密切注意車輛性能變差,下降當燃油與潤滑油的消耗增多,勁力性下降時向車隊匯報,以免造成車輛使用成本增大。

  5.對于值班車加油,應按規定程序,上報井隊長,隊長安排人員確認無誤時才可加油,井隊出具出庫單,寫明數量,使用人,負責人簽字,在將出庫單交回車隊車隊交回財務掛賬。

  6.值班車應認真填寫《井隊值班表》和《行車記錄表》,井隊領導考評后,上交車隊,車隊將此表交回掛賬,每月月底必須將兩表交于車隊。

  7.駐井值班車私自使用井隊燃油,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伙同井隊人員共同作弊的,井隊人員交行政辦處理,予以除名處理。

  8.車隊依據各部門的申請,合理調派所需車輛,做到優質高效服務,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八.工作原則及標準:

  1.原則性:堅持執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按車輛使用范圍和對象配車,不派人情車,關系車,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科學性:要求熟練掌握公司車輛特點和規律,加強預見性,計劃性,統籌安排,靈活調度。

  3.合理性:選擇最佳行車路線,不跑彎路和繞道行駛,不一條線路重復派車(特殊情況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靈活性:從公司的實際復興出發對于緊急要用車的,要靈活機動,恰當處理,不能誤時誤事,耽誤生產。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一、申請車輛

  各部門按需發起用車申請,主任審批后送綜合部及副總簽字,隨后交給車輛管理員安排派車。

  若需提前一天通知車輛管理員八點前的用車需求,以便合理調配車輛。

  基本配置:市場部每天3-4輛車,網絡部和綜合部共用1輛車。

  管理員按照上月駕駛員行車里程由少至多的順序進行派車。

  管理員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在“XX公司宣傳群”公布派車信息。

  二、車輛使用

  員工使用車輛下訪或進行勘查、驗收等任務,上午不遲于8:30出門(晨會可推遲半小時),下午不遲于2:30出門。

  員工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務車交流群”告知用車去向,以便整理攜帶文件資料。

  員工出行時,在“XX公司宣傳群”內標明行程:“XX部門XX員工,乘坐XXX司機車輛前往XXX地。”

  員工用車結束后回到公司,在“XX公司宣傳群”內表明已結束行程:“XX部門XX員工,乘坐XXX司機車輛,已結束使用,其他同事如有需要請申請用車。”

  三、考核

  員工申請車輛后處理私事,每發現一次扣減當月績效5分。

  員工申請車輛后未能及時在群內更新行駛狀態,每次扣0.2分。

  本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格,各位員工務必遵守!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綜合辦公室行政專員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各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務用車,須填寫《部門用車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綜合辦公室備案。

  2.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1 用車申請審批通過的.,請到綜合辦公室填制《車輛外出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公里數等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2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綜合辦公室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3 各部門使用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車輛鑰匙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

  輛,更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過程中發生一切事故由駕駛員全權負責,公司給予辭退。

  2.2.4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專員批準。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 綜合辦公室專員、車隊長負責對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行政專員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3、充值申請流程

  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加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加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現金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起帶回公司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

  1.1 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2 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車輛有問題時到綜合辦公室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保養維修合格;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 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車、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 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 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 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 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 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 定期保養

  2.2.1 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

  2.2.2 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綜合辦公室,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 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行政專員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 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 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2.6 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行政專員同意,在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2.7 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行政專員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2.8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 嚴禁酒后駕駛,酒后駕駛出現事故者,由個人負責所有事故責任,且公司予以辭退。

  1.2 駕駛員不按交通規則行駛(超速、限號、闖紅燈、違規停車、違規掉頭等),所有產生的費用和扣分自行承擔;但遇到特殊情況(如領導趕飛機、趕會議等)時違規行駛,經領導批準同意,造成的違章由公司承擔。

  1.3 在處理違章前,應到綜合辦公室報備,未報備的,公司不予承擔責任。

  1.4 駕駛員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并開啟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為,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啟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

  1.5 駕駛員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綜合辦。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公司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辦公車輛使用管理

  2.1辦公車輛使用管理

  辦公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辦公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車管人員備案。

  2.2辦公車輛使用安排

  2.2.2客服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辦公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辦公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車管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辦公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辦公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車管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辦公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營運貨車出車、送貨應由客服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2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3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4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5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客服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6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客服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7客服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8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登記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客服調度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9當車輛返回時,駕駛員應及時在《車輛出車登記表》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0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車管人員負責對辦公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各部門駕駛員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8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起上報財務審核。

  2.9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規定的最低使用限額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起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經理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指定的修理單位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2.6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2.7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2.8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2.9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5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2.6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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