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自查報告(通用5篇)
不經意間,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取得了成績,也存在著問題,立即行動起來寫一份自查報告吧。自查報告怎么寫才不會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收費自查報告(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收費自查報告1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進一步規范學校收費工作,推動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在接到荊價發[20xx]2號文件后,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根據有關文件的精神,從大局出發,從小處著手,對學校的教育收費及生均公用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情況如下:
一、提高認識,成立機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學校領導班子認真學習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認識到任何教育亂收費行為,都有損于教育的形象,有損于教師的形象,
有損于黨和政府的形象。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是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任務。這次檢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教育收費自查領導小組,對學校收費工作認真進行了自查。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開展認真的自查自糾,將有關情況向分管人員匯報,分管人員在此期間要進行嚴格督查,然后由學校自查領導小組復查。
三、自查情況。
學校不存在其他任何收項目:
1、學校不存在收取學生學雜費或借讀費、擇校費的現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費。
2、學校不存在以舉辦提高班、實驗班、補習班、培訓班和超常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的情況。也沒有教師私自收費補課的現象存在。包括利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雙休日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收費的補課;無由本校動員、本校老師上課,舉辦以本校學生為主要對象的文化補習并收費以及將教室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舉辦針對學生收費補課的行為。
3、學校嚴格執行自愿原則和非營利原則,不存在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的現象。
4、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開展教育收費公示,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收費政策調整后及時更新公示相關內容。
5、不存在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6、沒有違規舉辦"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費用。
7、不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收費行為。
四、一如既往,繼續規范教育收費。
今后,我校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加強學習和宣傳,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認真加以鞏固,加強對學校廣大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加強領導,認真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樹立教育新形象,為學生、家長、社會做實事,使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收費自查報告2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切實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涉企收費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辦電[20xx]126號)總體部署和市政府吳暉常務副市長調研物價工作要求,市物價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開展涉企收費清查整改工作。本次專項工作共清查市直單位30家、涉企收費項目137項,涉及收費總額20563.48萬元。從清查總體情況看,全市大多數涉企收費單位自覺規范收費行為明顯加強,各項取消、暫停收費政策執行到位,亂收費、強制收費等違法現象明顯減少,F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精心組織,確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提高認識,全力以赴抓好專項工作。治理涉企亂收費,是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減輕企業負擔的具體行動,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的具體體現。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標準高,市物價部門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落實這項工作。局先后召開兩次專題會議對清查整改工作進行部署動員;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相關要求;成立了兩個工作專班,三個檢查小組,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從11月3日至11日,集中時間精力,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務。
二是全員上陣,確保清查工作務求實效。廣泛動員發動,局價格監督檢查人員全部參加,從相關業務科室抽調精干人員,共同組成檢查專班。做好充分準備,收費清理組全面開展涉企收費清理,對照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據,采取電話咨詢、上門走訪、征求意見,一項一項核對,分類梳理統計,及時編制《咸寧市涉企收費清單》;清查整改組及時開展政策法規培訓,對照涉企收費清單,認真進行學習,熟練掌握政策和方法。認真開展檢查,檢查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各涉企收費單位清費減負工作進行全面了解,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交流溝通,并現場解答有關方面的疑問,幫助收費單位規范收費行為。
三是部門聯動,清費減負工作成效明顯。本次清查整改工作,相關涉企部門高度重視,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物價部門的檢查監督。部分單位清費減負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實政策情況良好,形成了一些好經驗好做法。市質監局今年上半年已牽頭對涉企收費開展了自查自糾,對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定檢收費等涉企收費項目已提前暫停;市特檢院主動宣傳,告知企業暫停收費的信息。同時,為防止收費取消后出現懶政惰政現象,該單位創新服務方式,建立服務確認單制度,要求服務對象在每一次定檢服務后進行簽字,單位對回執進行審核確認;市住建委主動開展專項治理,對系統內3家涉及中介服務的企業(社會組織)向市政府專題報告請求脫鉤改制或注銷,對委屬4家經營性國有企業進行國有資產托管或改制;多家收費單位均在行政服務中心開設窗口,收費項目列入收費“一表制”,進行統一公示,讓收費行為公開透明。
二、把握重點,全覆蓋拉網式開展清查整改工作
本次涉企收費清查整改重點明確、目的性強。清查對象主要針對:市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收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審批前置、涉及市場監管和準入以及其他具有強制壟斷性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清查內容主要為:圍繞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暫停的98項收費項目政策落實情況,查是否存在自立項目收費,是否存在未執行優惠政策、多收費,是否存在取消項目繼續收費,是否存在強制收費,是否存在只收費少服務或不服務,是否存在收費清單不公示等六個方面的問題。檢查專班分組為單位,全覆蓋拉網式開展清查,逐項核對、逐條檢查。經檢查,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落實收費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遲政策落實時間,違規收取城市道路停車費。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部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通知》(鄂財綜發[20xx]39號)文件規定,城市道路停車收費自10月1日開始取消。該單位以沒有收到上級文件為由,持續收取城市道路停車費至10月9日,期間共收取停車8837車次,收費金額35586元。市公安局轉嫁成本至車主。根據《行政強制法》第25、26條規定,查封、扣押的車輛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經查帳證實,公安局未承擔上述費用,而是將本應承擔的事故車輛鑒定費和停車費轉嫁給車主,由鑒定機構和第三方停車場向車主收取。市房產局對已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20xx年利用檔案收費1,076,96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中央管理的檔案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130號)和《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 》(財綜[20xx]67號)規定,咸寧市房產局檔案館屬于專業性檔案館,其利用檔案收費項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職權亂收費。市衛計委綜合監督執法局超越自身職能收取衛生檢測費。20xx年收取衛生檢測費476,22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該單位屬監督執法機構,具有監督職能而無收費職能。衛生檢測費本應由疾控中心經取樣、化驗、出具檢測報告后收取,但該單位以經費不足為由,多年來持續收取衛生檢測費,直到今年9月底該項收費項目取消。
三是優惠政策落地難。主要體現在:優惠政策門檻高。國家、省出臺的多項優惠政策把小微企業作為重點優惠對象。在清查整改中發現,由于小微企業界定困難,工信部出臺了詳細的細則來定義小微企業,但是沒有相關職能部門為企業開具相關證明,導致小微企業在享受優惠政策時,需要提供多項證明,向相關審批部門證明屬于小微企業,手續異常繁瑣復雜。因此,很多小微企業寧愿不享受優惠政策,認為相關程序太復雜,辦事成本資源過高。如房產局的房屋交易手續費、房屋產權登記費,全市沒有一家小微企業享受到優惠政策。部門主動服務意識不夠。在檢查中發現,多家市直單位對涉企收費有較嚴重的依賴性,部門人員過多,財政經費不夠。收費取消后,收入不僅減少,工作任務反而增加,導致部門主動服務企業的意識不夠,出臺的涉企優惠政策部門不主動宣傳,企業不清楚,落實自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對策及建議
一是及時公布咸寧市市級涉企收費清單。咸寧市收費清單包含《咸寧市市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等4項收費清單,是我局會同市財政局對我市涉企收費進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開涉企收費清單,收費項目、標準、依據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業放心交費,部門明白收費,切實做到“涉企收費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
二是堅決落實收費公示制。在鞏固現有收費公示成果的基礎上,按照現行收費文件,對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欄等進行及時更換。通過政府及部門門戶網站、新聞媒體、服務窗口發放收費表等多種形式,擴大收費監督的覆蓋面,維護廣大群眾的監督權、參與權與知情權,形成全社會都來監督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市物價部門將嚴格落實收費報告制度,現在《收費許可證》制度已經取消,各收費部門要主動向物價部門報告收費情況,接收物價部門監督。
三是主動服務企業。建議各涉企收費單位及時組織企業座談,宣講政策,廣開言路,主動服務,確保落實。建議由市經信委牽頭對全市小微企業進行界定并出具證明,降低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門檻,確保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建議加快城區垃圾壓縮站的規劃和建設,同時,參考其它地市州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和標準,適當調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
四是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當前,國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力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費單位收費項目被取消或暫停,相應的工作職能仍然存在,建議市財政部門應給予合理保障,以保證職能部門更好地履行管理職責,從根本上杜絕各種亂收費行為的發生。
五是嚴肅查處惡意收費行為。清查整改中,發現部分行政機關負責人對于亂收費行為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對于經濟處罰無所謂,認為都是單位收錢,收是單位用,罰是單位出,與個人無關。同時,亂收費行為隨意性大,操作性隱蔽,涉及利益輸送概率高。因此,建議對惡意亂收費、多次亂收費、重大亂收費行為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行政責任。
收費自查報告3
根據縣政府辦關于開展治理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視,于11月9日召開了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的涉企收費清理工作專題會議,安排布置此項工作。針對該局涉企收費種類、標準、范圍、數額、依據進行了全面、認真自查和整改,現將清理自查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局目前涉企收費項目為:排污費。沒有私設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和越權自定收費標準的現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費已全部上繳財政,征收資料、臺帳、票據齊全,自查結果為良好。
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具體做法
(一)建立企業收費清單情況
20XX年6月,我局將排污費征收依據、管理辦法、流程、范圍等涉企收費事項在縣環保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加強排污費征收人員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定期對征收人員進行培訓考核,保持崗位相對穩定,非環境監察部門或人員不得從事排污申報與排污收費工作。結合審計提出的要求和建議進行培訓,提高排污費征收人員業務能力。
(二)落實惠企肩負措施及成效
該局不涉及此項
(三)清理規范重點領域涉企收費情況
該局不涉及此項
(四)整治涉企亂收費、亂攤派情況
建立了12369環保舉報熱線、環保微信舉報平臺、網上投訴相結合的企業舉報和查處機制,為企業舉報和查處的快速處理搭建了受理平臺,結合20XX年陽光執法活動,從紀檢、法制抽調人員組成5個涉企收費檢查組,深入企業了解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報、亂收費、亂攤派等違法違紀行為,對頂風違紀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查處,堅決維護企業切身利益,樹立環保部門務實、高效、廉潔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業投訴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執法人員沒有亮證執法、沒有統一著裝等問題受理率、查處率、辦結率均達到了100%。
(五)減輕企業負擔體制機制建設情況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我局專門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長任組長、張國立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責任人為成員的縣環保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對涉企收費、涉企檢查等進行督導問效。制訂并嚴格執行排污收費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報登記管理、排污申報審核、排污申報核定、排污收費計算與繳納五個環節。認真執行《排污費征收管理系統》軟件使用的要求,嚴格按規定將每家排污企業的資料錄入,認真落實排污費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級審批制度,做到對每一個征收對象做詳細調查,做好筆錄。對每一筆費用認真核對,對征收單位的實際情況及時匯報,認真研究,對不同情況給予不同處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嚴格標準,杜絕核定隨意減少和缺項目核征排污費的情況。
開展企業負擔調查評估,向企業發放涉企收費調查問卷130余份,廣泛征求企業對涉企收費、涉企檢查的意見和建議。對調查評估過程中發現的涉及亂收費、亂罰款的違紀人員啟動問責機制一律進行查處。結合日常環保執法檢查,將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宣傳與新環保法等環保法律法規宣傳結合起來,保障企業對相關減輕企業負擔政策的知情權、監督權,使企業切實感受到黨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帶來的紅利。
(三)嚴格按標準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部分執法人員對減輕企業負擔政策認識、宣傳不到位,涉企收費行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費監督問責機制不夠完善,一些執法人員文明執法、依法行政意識不強,執法用語不文明、粗暴執法等現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過認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強管理,從嚴把關,嚴格按照排污費征收管理程序和監測機構服務收費標準,依法足額收繳,按規定及時解繳國庫,將我我局的涉企收費工作更加完善和進一步提升,推動減輕企業負擔政策落地生根。
收費自查報告4
為加快我區經濟發展步伐,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投資環境,打造政策助企業發展新高地,我區認真貫徹落實《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市、縣(區)級涉企收費清單制度的通知》(宿政辦明〔20xx〕130號) 、《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埇橋區區級涉企收費清單的通知》(埇政秘〔20xx〕88號),把該項工作當作重中之重的任務加以落實,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涉企收費清單建立總體情況
從20xx年10月28日開始,我區按照省、市部署,啟動涉企收費清單建立工作。經過清理,我區共保留進清單的涉企收費55項,涉及21個部門,其中,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23項,涉及9個部門;政府審批前置性服務收費項目22項,涉及14個部門;政府性基金9項,涉及5個部門;政府性保證金(抵押金) 1項,涉及1個部門。
在清理過程中,各單位共上報項目91個,清理項目36個,其中:行政事業性收費9個部門共上報項目40項, 清理掉17項。政府審批前置服務收費15個部門共上報收費項目36項, 清理掉14項。政府性保證金各單位報6項,清理掉5項。
清理掉的36項上報項目中,其中:17項是不屬于這次清理范圍內的收費;5項是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中被取消的,如土地部門的采礦權登記證、水利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市場監管局的特種設備證照工本費等;14項是前置服務收費,主要是取消的前置性事項的評估報告、驗資報告和審查事項等,如衛生局的建設項目預防審查的前置服務事項衛生學評價報告、金融辦的變更公司章程的前置服務事項的驗資報告和環保局的環境檢測報告等。取消的收費預計年可為埇橋區企業減輕負擔440萬元。20xx年全區非稅收入(含基金、保證金、罰沒等)僅占財政收入的15.7 %,遠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我區涉企收費項目僅占收費項目總額的約6%左右。(清理項目詳情見附件)。
二、主要做法
1、領導高度重視。為確保高標準完成“清單”工作,我區成立了由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的區級涉企收費清單領導小組。共召開2次工作部署專題會、3次工作調度匯報會,區級涉企收費清單經過2次區政府常務會議聽取審核意見和工作匯報后研究通過。
2、責任分工明確。清理工作分別從物價、財政、法制、民政、編辦、監察、經信、中小企業部門抽調9名業務骨干集中在區物價局辦公,分別明確各部門職責和任務,各司其職。清理收費的任務范圍是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和政府性保證金4塊內容。
3、程序嚴格落實。清理按三個階段進行,所抽調工作人員分4個組對35個區直部門的收費事項按照依法依規、精簡規范、公開透明、動態管理的原則,進行集中審核,嚴格走“三上三下”程序進行,即收費單位填報自查登記表后,審核組逐項審核,采取“四對照”嚴格把關。即對照省局項目和標準、對照市政府20xx年公布項目和標準、對照近幾年取消的項目和降低的標準、對照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提出初步意見,以清單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發文,向收費單位征求意見;單位反饋意見上報后,審核組繼續對照審核。市“清辦”主任到我區進行審核把關,提出修改意見后,我們又一次將意見反饋給各單位進行確認。第三次征求意見是通過區政府的網站和宿州市物價局網站向社會征求意見,形成最后的清單。
4、專家評審把關。本次清理工作結合上級文件精神和清理范圍,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25日與區法制局、區財政局、區編辦等單位專家同志集中開展了評審以及合法性審查,除此之外,我們還對在清理過程遇到的問題,及時向省“清辦”、市“清辦”多次進行請示,市“清辦”對我區的“清單”審核工作也十分重視,多次指派專業人員到我區進行現場指導,親自對照各部門行政審批權力逐項把關。
5、公示及時合規。收費清單清理經過專家評審和論證后,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區政府于20xx年12月30日下發了埇政秘[20xx]88號文件對外進行公布,并同步如期在埇橋區政府的網站上進行了公示,同時在區政務中心電子顯示屏上進行滾動播出,在《拂曉報》上公布,明確20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明確“涉企收費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
三、涉企收費清單落實情況
1、收費清單公示以后,區物價局印發了涉企收費目錄清單500本,發放《涉企收費目錄》和《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200余本。
2、變更《收費許可證》。對近年來省取消、降低、緩征、免征的收費項目中涉及到我區的收費13項,共變更《收費許可證》32個。其中,變更了收費標準有浮動幅度的,一律按下限執行的收費,如土礦局收的土地開墾費復墾費6-9元/㎡,一律按6元/㎡收取等;緩征了林業局的林權證工本費、林權勘測費、森林植物檢疫費等。
3、組織開展督查。先后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疾控中心、區國土局等單位的涉企收費進行明察暗訪;對我區的貿翔面粉廠、王中王門窗廠等部分企業進行走訪,經檢查和了解,沒有發現向企業亂收費的行為,近年來,省取消、降低、緩征、免征的收費項目中涉及到我區的收費13項都已完全落實,甚至連正常的收費有的還沒有收到位,如環保局的排污費用等。
四、涉企收費清單監管措施
全面推行涉企收費公示制度,我區主要采取了以下監管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明確各收費單位為收費公示的責任主體,做到誰收費誰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收費依據不符合不得收費,收費單位要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收費依據、監督檢查機構、價格投訴舉報電話及對有關政策宣傳解釋,做到收費公示透明,交費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規范。
2、嚴格把關公示內容。明確物價部門負責牽頭審核和監管收費公示制度的落實情況,各收費單位在收費公示時須將公示內容報價格等有關部門審查后方可公示,以確保清單以外無收費。
3、責任明確。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前置服務收費由物價部門負責監管。政府性基金和保證金分別由財政部門和法制部門負責日常監管。
4、部門聯動。由區政府督查室牽頭,組成聯合督查組,定期不定期開展對涉企收費清單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5、加大宣傳力度。組織開展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涉企收費清單“三個清單”的.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進行集中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同時,積極發揮區長熱線和價格部門“12358”舉報電話的作用,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6、加大查處和曝光力度。對存在的問題,發現1起,查處1起,情節嚴重者,予以公開曝光。
五、存在問題
在實施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工作中,由于受到清理的內容和范圍的限制,實質上沒有真正達到“涉企收費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的效果,結果容易讓人產生誤解,比如,人社局收取的社保金,雖然沒進收費清單,但是按規定仍然要收取,這就造成了清單之外還有收費的局面。
收費自查報告5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教育收費行為,鞏固行風建設成果,防止教育亂收費,根據《xx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xx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縣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成立了由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項檢查小組,對我縣轄區學校及幼兒園進行了認真、全面的檢查,現依據文件中的相關條款與本次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規范幼兒園收費情況
全縣各級各類幼兒園依據大連市《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貫徹實施,未另立其他收費項目和標準。沒有以開辦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外收取費用的情況。未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民辦幼兒園在制定或調整保教費標準時,程序符合《暫行辦法》規定,不存在亂漲價行為;物價部門對民辦幼兒園收費有完整的備案程序。未在《暫行辦法》之外自設收費項目,幼兒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兒園統一購買大連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兒園探究式活動課程(B版)教材》,并免費發放給幼兒使用。我縣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資金撥款標準嚴格按照《關于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鎮公辦學前教育資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財教〔20xx〕870號)、《關于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農村公辦學前教育資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財教〔20xx〕869號)精神,以及《關于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免收托保費政策的通知》大財教【20xx】747號的通知要求貫徹實施。
二、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情況
依據20xx年教育部《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工作要求,我縣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工作進行專項檢查。由于我縣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個島嶼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學,學生流向高度集中,擇校生與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亂收費問題,也不存在非正?鐓^招生問題。
xx縣只有一所高中,為省級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為80%。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沒有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舉辦以選撥生源為目的的競賽、辦班。全縣沒有民辦學校,不存在以民辦名義招生和收費的行為。
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校不存在違規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費、擇校費等各種費用。
各學校全面公開學校辦學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范圍、招生時間、錄取辦法,特別是擇校生招生政策、標準、比例等。
三、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公參民辦”學校辦學及收費行為情況
xx縣義務教育階段不存在任何民辦學校。
四、普通高中“擇校生”政策執行情況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嚴格執行不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沒有在擇校生外以借讀生、代培生、旁聽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不存在以民辦形式招生和收費行為。我縣沒有涉外辦學機構。
五、規范高等學校招生及收費情況
我縣沒有高等學校。
六、治理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情況
我縣義務教育學校教輔材料的征訂延用了省指定目錄中圈定的項目,經過全縣一線教師海選確定每學科一種教輔,以學生家長自愿訂購為征訂原則,輔以家長簽字的教輔征訂形式操作。征訂宣傳由教育行政完成,學校召開家長會,下發“致家長一封信”,廣泛進行了征訂政策的解讀。依據20xx年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對全縣中小學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學生課堂上使用的教輔材料,均為上一季征訂品種,未發現省目以外的教輔材料流入校園。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驅W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為。學校、教師也沒有在推薦目錄之外以暗示、推薦、指定等方式組織學生訂購教輔材料。
七、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情況
中小學校及其教職工不存在組織或參與違規補課現象;也不存在課堂內容課外補,通過暗示、誘導、動員或者脅迫等方式組織學生參加補課或有償家教活動;公辦在職教師沒有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我們將治理亂收費作為學校辦學行為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到每年的《學校管理與發展考核方案》之中;公辦中小學沒有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包括租賃、借用等)舉辦補課活動的場所和設施等問題;沒有以家長委員會、班委會等形式變相組織補課及收費行為;教育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教育行為的通知》,組織專項檢查工作組對全縣中小學規范辦學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全縣通報。
八、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實情況
中小學學籍信息系統與教育部學籍系統進行對接,嚴格落實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制度,如實按照學校實有人數劃撥經費。不存在虛報、冒領、克扣、挪用、擠占、截留義務教育保障資金行動,落實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監管機制,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辦法,實行信息公開,暢通舉報電話、信箱等監督途徑。
九、教育收費政策清理規范情況
已全面清理和規范區域內教育收費政策;及時將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按照規定的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
十、規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代支收費情況
政府、學校不存在將國家明令禁止或明確規定應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的項目列為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項目;中小學不存在違規收取學具費、保險費、體檢費、課外課程選修費等;不存在軍訓期間違規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和照相費等費用。學校不存在違反自愿原則和非營利原則,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或從中牟利的行為;嚴格執行“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原則,沒有與學費合并統一收取;沒有違反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的規定,跨學年收費等。各學校嚴格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公示制度等。
十一、收費公示情況
各級各類學校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通過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方式長期向社會公布;做到以招生簡章、收費報告單等方式向學生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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