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服務合同集合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咨詢服務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業咨詢服務事宜,三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服務范圍
對甲方向丙方項目的可行性、實際操作及風險等相關事宜提供商業咨詢服務。
二、甲方和丙方責任
為保證乙方有效提供咨詢服務:
1、甲、丙方應當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進行所需資料的收集和聯絡工作,并保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項的有關情況和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責任
1、針對甲、丙方提出的項目相關事宜的咨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實際操作程序、風險性等,通過電話、郵件或傳真等形式提供咨詢服務;
2、乙方對辦理甲、丙方事項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丙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費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項目未成功的,無需支付咨詢服務費;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項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業咨詢服務費全部由甲方承擔,并按照以下方式第種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雙方項目總額的%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咨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金額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合同各方應本著友好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變更合同條款,須經三方協商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年月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委托咨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托咨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咨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咨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咨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咨詢費采用包干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咨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制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咨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說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咨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于本咨詢論證項目的委托;
2.委托專家咨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
第六條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3
××律()非訴字第號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律師事務所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4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xx年月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
1.4.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元。
1.5.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 _日內先支付元。其余法律咨詢服務費將按照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2.3.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
2.4.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2.9.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委托咨詢事項
第二條咨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咨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咨詢費采用包干式_____辦法,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咨詢費包括_____、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制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咨詢費的構成詳見《_____預算構成及其說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咨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于本咨詢論證項目的委托;
2.委托專家咨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
第六條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委托咨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托咨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咨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 咨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 咨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咨詢費采用包干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 元人民幣。咨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制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咨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說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 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咨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于本咨詢論證項目的委托;
2.委托專家咨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
第六條 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法律咨詢報告綱要(略)
附件二: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說明(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7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受托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資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為實現融資,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事項包括:
1.尋找推介資金出借方,資金出借方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和個人等一個或多個出借方;
2.收集申請融資借款所需資料,策劃最佳的融資方案;
3.以甲方名義與資金出借方溝通借款條件、利息和費用等相關事項;
4.促成委托人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議、簽訂借款合同,協助辦理借款所需的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
二、雙方對服務事項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務事項對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額不少于人民幣大寫元,出借期限不少于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負責提供融資借款協商場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務,協助借款擔保、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的辦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務事項對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詳細固定住址及通訊聯方式、電話等身份信息資料,保證能親自簽署借款文件、辦理借款手續。
2.甲方必須向乙方真實提供和陳述資信情況、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申請融資所需的相關資料、文件、憑證、權屬證書,并保證其提供資料、文件、憑證或權屬證書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為促成借款協商、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擔保而實施的行為,應配合乙方與資金出借方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不得推遲或拒絕。
5、甲方據實支付辦理借款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的費用
三、咨詢服務費用:
1.委托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x元(小寫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后,擔保金抵作咨詢服務費,委托事項未促成則全額無息退還甲方;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委托事項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2、委托人與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時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務事項即視為完結,委托人(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詢服務費。
3、咨詢服務費按委托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總額的%計算支付,辦理借款延期的視同二次服務,需同樣再次計算支付咨詢服務費。
4、本合同的咨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5、咨詢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獲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為支付。
四、其他約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與出借人(第三人)達成借款協議或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僅限于反悔、放棄借款、不配合辦理擔保等法律手續等)而終止委托事項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詢服務費。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情況(提前或推遲借、還款,履行質量等)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執行。
2、沒有促成委托人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詢服務費,但簽訂本合同后委托人終止委托事項的,不退換履約保證金。
4、本合同簽訂后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即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自下列之任一條件滿足時自動終止,且雙方互不書面通知。
A、合同簽訂后30日內未能促成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時;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二)項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項無法進行時;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項的依據。
七、本合同完全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絕無任何欺詐和脅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內容提請委托人注意,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認識清楚、一致,沒有疑義。
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合同內容共2個頁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受托人:
年月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8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xx年月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
1.4.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元。
1.5.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 _日內先支付元。其余法律咨詢服務費將按照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2.3.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
2.4.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2.9.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9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系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
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范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xx元,并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范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二0XX年一月一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10
甲方:
住所地:
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
住所地:
郵編:
電話:傳真:
鑒于:甲方在與糾紛案件的有關法律服務,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為甲方在與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1.1代理二審訴訟;
1.2處理由此案引起有關事宜的案件;
1..3負責處理本案賠償事宜。
二、法律服務費用
2.1.1和人脈致使本案和解并達到補償的目的,律師費減半收取(含前期預付費用)。
2.1.2支付方式為: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繳納首期律師費萬元,二審改判(改判合同繼續履行)判決下達七日內支付律師費萬元,若二審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甲方支付律師費萬元,二審判決(改判合同繼續履行)下達七日內甲方支付律師費萬元;剩余部分待補償款到賬后三日內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行:
賬號:
全稱:
甲方應為乙方完成法律事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經甲方確認后據實報銷。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據服務需要增加或者更換律師,但王保華律師不能更換,并由律師承辦此案,親自出庭訴訟并協調相關事宜。
3.2乙方律師在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謹慎、勤勉,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因乙方律師失誤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外,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承諾勝訴。
3.3甲方應按法律規定及乙方要求,提供與擬完成的法律事務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該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解除;
4.2非經雙方協議一致并有書面解除協議,單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4.3協議一方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另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通知對方。協議解除后,已繳納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沒有完成事項的律師費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爭議的解除
5.1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2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6.1原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6.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11
甲方: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第號
甲方因其涉嫌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具體包括:
1.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3.一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辯護。
4.二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訴,出庭辯護。
其他階段: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對代理過程中獲知的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為甲方業務單獨建檔,并保存工作記錄,對相關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5.甲方對乙方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乙方受理投訴電話為:83913636轉8066。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及時向乙方律師介紹項目情況,提供各種相關的證據、文件等資料。
2.對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并對乙方律師的建議和工作獨立作出判斷,對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錯誤運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指定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師傳達甲方的指示和建議,提供、簽署、簽收有關證據、文件等資料,并對乙方律師的服務工作進行評價。
4.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第四條費用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鑒于本案性質為:
案情不清晰,法律關系復雜,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明顯高;
案情清晰,法律關系簡單,不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雙方就法律服務費達成如下一致:
1.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額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乙方賬戶如下:
戶名: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銀行北京分行
賬號:
異地匯款行號:,本地匯款行號:
2.前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費用。乙方律師代為墊付的上述費用,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票據資料實報實銷;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3.本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差旅費,就京外差旅費,雙方同意按如下辦法處理: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需墊付,差旅費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元人民幣的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乙方先行墊付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
4.根據《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律師個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費用。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收費金額等條款如有變化,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予以變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師個人辦理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以外的事項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的,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甲方委托的事項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偽造證據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務外,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
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第六條其他
1.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12
編號:
特別提示:
1、本合同文本系四川省律師協會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實際使用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
2、本合同文本中有關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的規定,如涉及減輕或者免除受托人責任的,提請甲方注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委托乙方提供相關的專項法律服務,雙方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二、服務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務期限(在選擇處打√)
□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____終止。
四、服務團隊
1、乙方指派____律師擔任前述法律服務項目的主辦律師,負責安排、管理律師工作組成員的具體工作,__________律師擔任協辦律師,為甲方提供具體的法律服務,律師助理____________協助以上律師開展工作。其中,____律師擔任項目組負責人。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派律師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五、服務方式
乙方律師采用下列第____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在選擇處打√):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4、通過互聯網工具、通訊工具提供服務。
六、服務要求
1、律師開展工作,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積極維護甲方的各項合法權益,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
2、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各項法律意見或法律文書應當清晰、明確、全面,不得曲解法律規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隱瞞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風險。
3、律師在工作中應當勤勉盡職,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范提供服務,在專項服務結束后,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工作報告。
4、乙方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經向甲方說明原因后,乙方可另行指派甲方認可的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履行相應的法律服務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具有履行相應工作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七、工作配合
1、甲方根據律師的工作要求及時、無保留地提供與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和信息(與原件核對后,僅提供復印件)。甲方向律師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應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及來源的準確性。
2、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辦公條件、人員配合等,同時應為乙方留足工作時間。
八、專項法律服務費用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下列約定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收款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務費后,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4、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若發生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復印費等非乙方收取的費用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要求乙方律師前往_____市(縣以外的其他地區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的差旅費、食宿費。主辦律師的標準在甲方副總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協辦律師在甲方部門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
6、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服務范圍內,若所涉及的事項需要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法律服務費由雙方根據四川省有關收費標準在收費范圍內協商確定。
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提供的資料及本次服務中所接觸、了解的信息、法律文件等均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要求或者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的無效或終止不影響本條款的有效性。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支付法律服務費達十五日的,乙方可暫停提供法律服務,逾期達三十日的,乙方可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付清本合同法律服務費。
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已開展工作的,根據乙方所付出的工作量,雙方協商退還服務費的比例。
4、律師在工作中所提供的法律意見違反法律規定,導致甲方的決策出現錯誤并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應進行賠償。
十一、免責條款
因以下各項情況所導致的風險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其它瑕疵導致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時出現的判斷偏差或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導致律師不能在約定時間完成工作的。
2、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后,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而產生新的風險因素。
3、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導致律師難以完成工作。
4、因委托事項的關聯第三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履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的通知可用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特快專遞到達對方之日視為送達日(無論對方是否簽收),通知送達地以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提供的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為準。如雙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未書面通知對方的,不承擔因此導致的送達不到的責任;雙方通過電子數據溝通交付的內容,交付之時即為送達。
十三、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選擇以下____方式解決:
(1)向____法院起訴;
(2)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勝訴方可以要求敗訴方賠償差旅費以及因聘請律師代理訴訟/仲裁所發生的律師費等費用。
十四、其他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自雙方簽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十五、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或者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13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受托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資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為實現融資,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事項包括:
1.尋找推介資金出借方,資金出借方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和個人等一個或多個出借方;
2.收集申請融資借款所需資料,策劃的融資方案;
3.以甲方名義與資金出借方溝通借款條件、利息和費用等相關事項;
4.促成委托人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議、簽訂借款合同,協助辦理借款所需的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
二、雙方對服務事項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務事項對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額不少于人民幣大寫元,出借期限不少于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負責提供融資借款協商場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務,協助借款擔保、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的辦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務事項對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詳細固定住址及通訊聯方式、電話等身份信息資料,保證能親自簽署借款文件、辦理借款手續。
2.甲方必須向乙方真實提供和陳述資信情況、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申請融資所需的相關資料、文件、憑證、權屬證書,并保證其提供資料、文件、憑證或權屬證書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為促成借款協商、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擔保而實施的行為,應配合乙方與資金出借方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不得推遲或拒絕。
5、甲方據實支付辦理借款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的費用
三、咨詢服務費用:
1.委托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x元(小寫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后,擔保金抵作咨詢服務費,委托事項未促成則全額無息退還甲方;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委托事項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2、委托人與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時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務事項即視為完結,委托人(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詢服務費。
3、咨詢服務費按委托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總額的%計算支付,辦理借款延期的視同二次服務,需同樣再次計算支付咨詢服務費。
4、本合同的咨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5、咨詢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獲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為支付。
四、其他約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與出借人(第三人)達成借款協議或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僅限于反悔、放棄借款、不配合辦理擔保等法律手續等)而終止委托事項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詢服務費。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情況(提前或推遲借、還款,履行質量等)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執行。
2、沒有促成委托人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詢服務費,但簽訂本合同后委托人終止委托事項的,不退換履約保證金。
4、本合同簽訂后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即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自下列之任一條件滿足時自動終止,且雙方互不書面通知。
A、合同簽訂后30日內未能促成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時;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二)項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項無法進行時;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項的依據。
七、本合同完全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絕無任何欺詐和脅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內容提請委托人注意,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認識清楚、一致,沒有疑義。
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合同內容共2個頁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受托人:
年月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14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郵箱:郵箱:傳真: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15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作為針對公司項目等的獨家投標主體,為更好的推進該項目的運行,甲方擬就招投標事項與乙方合作,故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項目信息和相關咨詢服務,以促成投標主體與達成交易。
第二條咨詢服務費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為中標總金額的。
若因乙方提供相關項目信息,最終促成甲方與達成交易,在每收到支付的一筆款項后,甲方應當10日內按照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
第三條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搜集并及時提供合法、準確、有效的項目組織和運作信息以及該項目其它競爭對手的相關信息。乙方同時保證所提供的咨詢服務信息是適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并且對于促成合同是有積極意義的。
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服務信息獲得的方式,渠道不會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賠、或訴訟。如果因此發生對甲方的索賠,訴訟,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抗辯,并保證甲方不受損害。
3、甲方負責組織該項目的具體實施、協調、投標、合同簽訂、設備供貨等事項。
4、雙方各自承擔為承攬該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詢服務費數額的1%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對方提供的企業文件、項目數據、技術秘密、調查方案、投資方案、生產信息、財務數據、商業秘密、談判內容、相關協議等均須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上述內容泄漏給協議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雙方有義務要求其參加項目工作的職員及其委托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標主體未能得到該項目的設備供貨合同,該咨詢服務合同自動終止。
2、甲方指定投標主體獲得了該項目的供貨合同,合同執行完畢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畢咨詢服務費后,該咨詢服務合同自動終止。
第七條仲裁條款
凡因本協議的執行所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調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于簽署后即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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