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______(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_____(簡稱甲方)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承租方:_____(簡稱乙方)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__________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_____使用。
二、房屋租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金,一年一繳,年租金為壹拾捌萬元整。乙方于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五天內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兩年調整提高一次,調整幅度隨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由承租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滿一個月,每月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須承擔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八、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達成新的租賃協議。如不再續租,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清場完畢,將所租賃房屋交還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位于深圳市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該套房建筑面積共計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最短租期為一年,若乙方不再續租需提前一個月告之甲方。
第三條
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應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__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向甲方支付2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押金,即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合同到期后,甲方應將押金返還乙方。
第五條
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燃氣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數字電視費等因使用房屋所產生的費用。(水:______ 、電:______ 、煤氣:______ )
第六條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得轉租,乙方將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不得進行干擾、妨礙。
第八條
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進行維修。
第九條
乙方應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屬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十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于他人。
乙方擅自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或因其它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于終止后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間應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內居住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4
出借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甘孜州城鎮低收入家庭廉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該房屋的借賃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概況
甲方將座落于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借給乙方作為廉租住房使用。房屋【建筑面積】為每套50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性質
該房屋權屬為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第三條借賃期限
(一)該房屋借賃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二)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符合繼續承借條件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借書面要求,經審核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借賃合同。
第四條借金及繳付方式
(一)該房屋借金標準為每月2元/平方米,月繳交借金為每套¥100元(大寫人民幣:壹佰元),乙方應于【每年1月1日前】到【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向甲方繳交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月借金的4%收取滯納金。
(二)其他繳交方式:逾期30日未交納的,可從乙方低保金中扣繳。
(三)甲方收取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一)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人民幣:/整)。保證金收取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二)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如數返還乙方。
(三)借賃期間,甲方應承擔房屋公用部分維修等費用;乙方應承擔房屋內維修及水、電、氣等費用。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20xx年6月15日前將該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
(三)返還: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房屋返還后對于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臵。
第七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借用期內,甲方應保證出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內進行維修。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修復或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臵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地段;不得在小區內停放機動車輛。
第八條房屋的轉借
乙方不得轉借、轉借承借房屋。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二)房屋借用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借、轉借承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
5、利用承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合同約定應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并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借的廉借住房居住的;
8、私自買賣房屋的;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自繼承房屋使用權的;
(三)在年審時乙方已經不在屬于廉借住房保障對象的。
(四)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五)乙方(申請人)已經死亡的。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遵守《新龍縣廉借住房小區管理規定》。
2.乙方必須在每年1月5日前交齊本年度所有房借用金。
第十一條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免責,恢復原狀: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因相關政策、法規變動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2項方式解決。
1.提交甘孜州新龍縣廉借住房管理部門行政裁決。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當事各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當事各方各執壹份,管理部門備案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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