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景區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景區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實現雙贏,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作為旅游景區的權利人,依法享有旅游景區廣告位的使用權及出租權,所租賃不動產無抵押、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爭議。并承諾將屬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區全部的廣告位只租賃于乙方經營,且在乙方經營期間不能再租賃任何其他公司。凡因甲方旅游景區產權、債務原因所導致的糾紛或在出租賃其他公司,均由甲方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物基本情況
本合同項目租賃物為中惠旅景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景區的廣告位,廣告位包括景區里面以及景區的大門以外所有的廣告位。(以上簡稱"租賃標的",詳見附件租賃范圍平面圖)。所有租賃標的需滿足第一的權利。乙方不承擔甲方為交付合格租賃標的而對第三方的拆除補償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解除之前與第三方簽訂的關于租賃標的所有的租賃協議及其他協議。
第三條:租賃用途
乙方用于經營景區LED屏戶外傳媒廣告位投放及廣告。
第四條:租賃期限:
租期為在乙方沒有違約或解約的情況下,為永久性租賃。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5.1、經雙方協商,乙方將以為甲方提供品牌宣傳為租金。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
5.2支付方式,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品牌宣傳,乙方承諾在甲方旅游景區所有的LED屏每隔10分鐘播放30秒甲方公司的品牌宣傳片。
5.3廣告位投放
在不損壞甲方旅游景區的景觀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應請具有相應設計資質單位具具設計方案,保證材料的品質。并經甲方書面同意認可后,乙方才能在景區投放廣告位。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甲方應確保其對租賃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無任何爭議。若發生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甲方保證享有租賃標的合法的資格及權利。以及承諾將屬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區全部的'廣告位經營權與投放權只租賃于乙方經營,且在乙方經營期間不能再租賃任何其他公司。因上述資格及權利的瑕疵而發生任何租賃糾紛,或在把景區廣告位經營權和投放權出租賃給其他公司,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6.1.2甲方有義務協調景區環境管理部門,為乙方進行景區廣告位投放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確保乙方擁有租賃標的獨立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6.1.3乙方的景區廣告投放方案經甲方同意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擋乙方在景區進行廣告位投放工作。
6.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負責租賃標的功能完備,在遵照甲方相關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確保景區景觀,不能影響旅客旅游,并負責協調相關問題。
6.1.5甲方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按本合同約定目的使用全部租賃標的,不受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第三方的任何妨礙和干擾;租賃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破壞LED屏,但出于緊急需要及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情形除外。
6.2乙方責任
6.2.3由于乙方經營不當,造成一切災害,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6.2.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傳片。
6.2.4乙方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利用承租景區廣告位進行違法活動,將所承租的景區廣告位抵押或單方轉租給第三方。
6.2.5乙方享有景區廣告位的使用過程中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并確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安全性。使用過程中使用者按照法律規定所產生的安全責任及經濟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
6.2.6乙方在景區廣告投放經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景區管委會安全、旅游、交通、環境保護等相關管理規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要本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而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整)的違約金,并另行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不限于乙方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找新的租賃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等?傻妙A期收益按照乙方最近一年的收益計算。
7.1.2乙方在廣告位投放期間不為甲方提供品牌宣傳。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時間超過三個月,乙方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不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和賠償責任,并要求甲方支付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的違約金,并另行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找新的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律師費等。
7.1.3本合同簽訂后,如甲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賠償金,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找新的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等。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7.1.4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將租賃標的售賣給第三人,且第三人不可意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賠償金,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求新的租賃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
7.1.5甲方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不能讓乙方如期施工,每延期一日,應按照當年LED屏廣告費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7.1.6如因甲方租賃標的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導致乙方無法繼續承租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的違約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景區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找新的租賃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等。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傳片(但因甲方未提供品牌宣傳片由甲方自己承擔責任),時間超過2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和賠償責任,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的違約金,并另行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7.2.2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原因退出該項目的合作與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甲方賠償金。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景區損失、合理的律師費等。
7.2.3在本合同期間,乙方只限權經營景區戶外廣告,乙方無權經營與景區廣告位投放項目以為項目,同時不得將租賃標的整體以任何方式轉借或設定抵押,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萬元,且甲方有權要求恢復租賃標的所有要權利。
7.2.4在本合同期間,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自改變租賃標的用途及惡意破壞景區景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萬元。
7.3租賃期限內,甲方任何一方提供變更租金標準要求,如雙方就此不能達成一致,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并解除,提出變更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并賠償由此給該方造成的損失。
7.4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租賃標的景區廣告位部分或全部毀損、喪失,造成無法經營,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租賃區域設施、設備的維護及維修
8.1甲方義務;
8.11在合同履約期間,甲方應負責提供景區LED屏的情況。
8.2乙方修繕義務;
8.2.1本合同履約期間,乙方負責修繕景區廣告位及LED屏除,保證施設備的正常運轉。乙方以租賃景區廣告位的維護維修義務主要包括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的破損。
8.2.2乙方的廣告設施應立即維修,以及維修過程不能影響甲方的環境及安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9.1本合同不以雙方法定代表人人事變動而更改。
9.2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原則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致的,以后簽訂的補充合同為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0.2發生不可抗力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應公正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努力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隆至最低。
10.3租賃標的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和城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0.4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10.5在租賃期限內,如租賃標的被國家征收、征用或逝遷并因此致使本合同無法結業履行,政府對此進行補償的,則乙方有權從甲方和或政府獲得其所對應的補償以彌補乙方因無法使用租賃景區廣告位而遭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對于合同的爭議,如不能協商達成一致,有權依法向景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2.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區租賃合同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租賃物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個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_____________
租賃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_____________
第六條租賃物的維修
1.出租人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2.承租人維修范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
第七條因租賃物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______天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其計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
第八條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壞租賃物。
租賃合同期滿時,對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租賃期屆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區租賃合同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為充實景區的服務內容,促進旅游景區的全面發展,逐步形成景觀觀賞、餐飲、購物、休閑、娛樂等全方位旅游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旅客的旅游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景區部分攤位(以下簡稱"攤位")租賃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攤位位置及經營內容
1、乙方承租甲方景區西門口、東門口攤位各一個,共計兩個攤位,前述攤位有甲乙雙方共同認定,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隨意變換攤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攤位經營內容僅限于數碼快照、沖洗、照相器材的銷售,乙方不得利用該攤位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年,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2、租賃期滿,乙方有意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標準為每年元。
2、支付方式為:乙方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交納元人民幣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履行協議、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保證。協議履行完畢且乙方無違約或其他賠償責任,甲方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需交納違約金或罰款而乙方拒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并視情況對乙方實施停業整頓或解除協議。扣除的履約保證金不再退還。
2、協議履行期間履約保證金應保持在元,不足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內補足。
第五條攤位的改造
協議期內乙方按甲方的統一規劃進行攤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經甲方審批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景區有關消防、衛生、安全用電、營業時間、公共安全、經營秩序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協議。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攤位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當具備合法的經營證照。
3、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攤位轉租、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攤位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攤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4)、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被消費者投訴,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
(6)、將承租的攤位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停業達日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租賃期滿本協議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提供出租攤位,應按租金標準雙倍減收相應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0.3%的違約金。
3、乙方因本協議第八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協議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府規劃、拆遷需要收回攤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由此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前述兩款而終止本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十一條攤位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本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攤位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協議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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