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租賃合同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北京市租賃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北京市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租賃標的
甲、 乙雙方通過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出租及承租座落在大連市_________區______路(街)________號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權屬為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及其設備(見交接單)。該房屋由乙方_______人使用,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房屋具體面積與地址以房產證及相關正式法律文書上的記載為準。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 甲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3 租賃期滿,如乙方欲繼續承租該房屋,須在租期屆滿前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三、租金及費用
3.1 該房屋( )月( )年 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租賃期間,甲方承擔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 用,乙方承擔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約定的費用項目,與乙方使
用、居住或經營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乙
北京市租賃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年 ___月 ___日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
居間人(丙方): 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XX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筑面積XX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XX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XX,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XX,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X;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XX,最多不超過XX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計XX年XX個月。甲方應于XX年XX月XX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XX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XX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XX元整(¥:XX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付XX,各期租金支付日期:XX。
(二)押金:人民幣XX元整 (¥:XX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后(□即時/ □ 日內),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XX %即人民幣XX元整(¥:XX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XX %即人民幣XX元整(¥:XX)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合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三)本合同簽訂后,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系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傭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XX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XX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XX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XX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XX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XX%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XX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X份,其中甲方執XX份,乙方執XX份,丙方執XX份,執XX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方式: 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___年 ___月 ___日
居間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資格注冊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北京市租賃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區____樓房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為____人民幣(含建筑稅)。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為____萬元,房屋驗收合格后的10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額。
第三條 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歸乙方使用。
第七條 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設施一個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第八條 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30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30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第十條 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并不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條 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10%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 )項辦法解決:
(1)提交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
2.商品房暫行管理辦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租賃合同4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合同編號:
┌──────────────┬─────────────┬─────────────┬──────────┐
│承租方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證│ │證件│ │ │ │ │ │ │ │ │ │ │ │ │ │ │ │ │ │ │
│件│ │號碼│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稱│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辦人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保證人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
├─────────────┴────────────┴──────────────┴───────────┤
│ │
├─────────────────────────────────────────────────────┤
│ │
├─────────────────────────────────────────────────────┤
│ │
├────────┬───────┬─────────┬──────────┬─────────┬─────┤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
├────────┴───────┴─────────┴──────────┴─────────┴─────┤
│ │
├─────────────────────────────────────────────────────┤
│ │
├─────────────┬────────────┬──────────────┬───────────┤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
├─────────────┼────────────┼──────────────┼───────────┤
│ │ │ │ │
├───────────┬─┴───────┬────┴───────┬──────┴──┬────────┤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
├───────────┼─────────┼────────────┼─────────┼────────┤
│ │ │ │ │ │
├─────┬─────┴─────────┴────────────┴─────────┴────────┤
│合同變更記│ │
│錄 │ │
├─────┼───────────────────────────────────────────────┤
│特別約定 │ │
├─────┴───────────────────────────────────────────────┤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
├────────────────┬────────────────────┬───────────────┤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保證方(簽章): │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北京市租賃合同5
出租方 :xx
承租方 :xx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
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
房屋 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
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
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甲方應向乙方出示 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乙方應向甲方出示 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北京市租賃合同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就編號為 的《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簡稱《租賃合同》)中保證金的具體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保證金的管理
保證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場協會)管理,并計取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條 乙方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三條 乙方保證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轉交第三方的,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第四條 乙方保證金應用于以下第 種情況:
1、《租賃合同》終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于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于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不予返還。
4、《租賃合同》終止后乙方拖欠稅費或行政管理機關罰沒款的,甲方有權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進行支付。
第五條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必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在《租賃合同》終止后甲方按照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應保存好相關憑證。
第六條 乙方保證金的補足
在租賃期限內使用乙方保證金的,乙方應在使用后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補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
第七條 乙方保證金的返還
《租賃合同》終止后 日內,如甲方確認乙方無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情況的,保證金及利息應全額返還乙方。
第八條 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保證金或補足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 甲方保證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場內收取租戶保證金的,應采取市場整體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對應保證金,數額為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 %(2-5%),以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甲方保證金應于每年 月 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證金使用后,應于 ▁日內補足。新設立的市場應于開業后三個月內向第三方支付保證金。
第十條 甲方保證金應用于以下情況:
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與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及利息等額的保證金。
第十一條 第三方的權利義務
1、妥善保管甲、乙雙方支付的保證金,保證金應存入指定銀行的指定帳戶,不得轉存、隱匿。
2、確認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證金應開具合法、規范的收款憑據。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三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
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第三方 份,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
年月日:
北京市租賃合同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賃代理機構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賬戶信息可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第________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托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托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傭金
本合同簽訂后(□即時/□_____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傭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注冊證書編號:
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市租賃合同8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
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
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2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單
房屋附屬家具、電器、裝修及其他設備設施狀況及損賠
北京市租賃合同9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停車位。
(二)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戶型。
(三)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編號:,房屋未設定抵押。
(四)甲方身份:。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居住人數為_____人,最多不超過_____人,且應符合《北京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二)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移交房門鑰匙及電卡、燃氣卡等生活物資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
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月租金標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轉賬),租金支付周期:___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押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5,7,11,12 由甲方承擔, 1,2,3,4,6,8,9,10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衛生費(9)上網費(10)車位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12)自然損耗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及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 7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甲方不具有出租該房屋的權力;
2、遲延交付房屋達
3、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4、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給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導致乙方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押金金額為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二)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導致甲方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押金金額為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日租金的 2 倍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租賃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4]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第三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一)交付: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第十五條違約責任(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第十六條無權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一) ▁▁▁▁▁▁▁▁▁▁▁▁▁▁▁▁.(二) ▁▁▁▁▁▁▁▁▁▁▁▁▁▁▁▁.(三)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簽約地點:▁▁▁▁▁▁▁▁▁▁▁▁▁▁▁▁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市租賃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房屋租賃的法律及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使用
甲方同意將位于北京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號樓 _____單元______號的房屋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雙方商定的租金為每月______元,乙方交付首期租金______元,交付房屋租金為______個月支付一次,到期前三十日交付。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交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施,如未造成財產損壞甲方應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四條 室內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賃期間水、電、煤氣、有線電視、暖氣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責任和義務
1.甲方須將出租房屋及其設施以良好狀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應保持房屋整潔完好,正常磨損除外。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并不得擅自對房內固定結構進行修改或移除等,不得擅自將房屋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等。
3.非因乙方責任致使該房屋設備損壞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并及時修理,因乙方對該房屋使用、管理、維護不當導致財產損壞時,乙方自行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時檢查家電使用情況是否正常,因對房內水、電、煤氣等家用電器的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人身損害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自簽約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該房屋。
(1)未征得甲方同意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造成損壞;
(2)無故拖欠租金超過十日;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轉讓、抵押等。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手機:手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xx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租賃合同13
出租人(甲方):
聯系電話:
承租人(乙方):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止。
第三條:租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年內租金不作調整。
2、租金按年繳納。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后,乙方可以裝修及修繕,出租房概不負責。經雙方協商房屋布局需要調整,甲方要積極配合。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承租方乙方自行繳納。(電費按表自行繳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進行傳銷等違法活動。
2、不得私自轉租、轉讓,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不得進行違法亂紀活動,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2、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續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該處房屋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租賃合同14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 人民幣 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 (8)衛生費(9)上網費(10)車位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交接清單
(一) 該房屋的家具、家電及設備清單:
家具、家居:
床 _________ 張 電視柜_________個
床頭柜_________個 沙 發_________ 個
餐 桌_________ 張 茶 幾_________ 個
餐 椅_________ 把 衣 柜_________ 個
酒 柜_________ 個 書 柜_________ 個
書 桌_________ 個 梳妝臺_________個
北京市租賃合同15
出租人:
承租人: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出租人還應當向承租人出示不動產權證書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原件房屋登記為共有的,應當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3.根據《關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本市住房出租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均應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住房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北京市區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記載的坐落一致),屬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建筑總層數為層,其中地上層,地下層,該房屋在第層。該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
房屋戶型:【成套住房】室廳衛廚【非成套住房】室廳衛廚,共用房屋的設施設備及附屬家具、電器、裝修等狀況。
房屋合法權屬證明或來源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住房租賃合同】編號: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的【姓名】【名稱】: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成交方式及租賃形式
該房屋租賃通過下列第種方式成交: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
2.雙方當事人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機構名稱: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機構名稱:。
房屋租賃形式:
【整租】雙方當事人約定,房屋居住人數為人,最多不超過人。
【分租】分租房間居住面積平方米,居住人數為人,最多不超過人,具體位置見房屋平面圖所標注區域衛生間【無】【獨立使用】【共用】廚房【無】【獨立使用】【共用】客廳【無】【獨立使用】【共用】陽臺【無】【獨立使用】【共用】其他:【無】【獨立使用】【共用】。
承租人和實際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提供實際居住人的信息,具體見附件四。實際居住人發生變動的',承租人應【于日內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交付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個月。出租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承租人,同時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驗收表》。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承租人應當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狀態交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雙方當事人應當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水電氣熱等使用情況進行交驗,承租人應當結清其應承擔的費用,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交還確認書》中簽字或蓋章。
租賃期滿,出租人不再繼續出租住房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繼續出租的,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原承租人存在重大違約行為的除外。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租金支付日期。雙方當事人選擇第種付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匯款
出租人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
3.其他:
未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后日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后日內搬離。
押金:人民幣 元,承租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通過【現金】【銀行匯款】向【出租人】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應交而未交的租金、費用以及承租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外,剩余部分應在自房屋交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如數返還承租人。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下列費用中:由承租人承擔,其他由出租人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衛生費上網費車位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出租人承擔。如承租人墊付了應由出租人支付的費用,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承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使用及維護
出租人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施設備符合建筑、消防、衛生、環保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改變房屋內部結構且滿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和擅自拆改室內設施設備。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增設設備】。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上述約定事項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復原狀】【折價歸出租人所有】【無償歸出租人所有】處置。
租賃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導致的損毀,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修復。出租人應當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承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維修、更換影響承租人使用該房屋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發生損毀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更換或承擔賠償責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條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
第八條其他特殊情況
租賃期內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當至少在出賣前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該房屋。承租人應當在收到出租人書面通知后15日內明確回復在同等條件下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未回復視為放棄權利。承租人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租賃期內該房屋被征收、拆遷或者的,雙方當事人參照法律法規、政策另行約定。
第九條合同解除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解除。
因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出租人無權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或不繳納應當由出租人承擔的各項費用,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類費用達 元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實際居住人數多于本合同約定人數的
6.拆改變動、損壞房屋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的
7.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施設備損毀并拒不維修、更換或賠償的
8.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損害公共利益等活動或嚴重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有第九條第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有第九條第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除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情形外,租賃期內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應至少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已交納且未發生的租金及費用。
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損害公共利益和相鄰關系人合法權益,或因不當使用行為導致的相應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返還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脅等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或者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出租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送達
雙方當事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的通訊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社會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及特別約定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執份,承租人執份,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執一份,房地產經紀機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北京市租賃合同】相關文章:
北京市租賃合同10-17
北京市租賃合同03-17
北京市租賃合同03-22
北京市的房屋租賃合同06-07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07-13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04-27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05-26
北京市公寓租賃合同09-06
北京市車位租賃合同08-01
北京市房屋租賃的合同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