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魯迅的作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魯迅的作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魯迅的作文1
記得曾有人說過,魯迅先生是中國第一位“文體家”。何為“文體家”?我想,“文體家”們的一個標志就是他們在抒發自己所思所感之時,不會忽視自己的表達技巧:用何體裁承載?如何遣詞造句?怎樣鋪排情節?而當一個“文體家”老練如魯迅,他的這些技巧卻是無形而有形了——書這頭,你正為跌宕的情節、精妙的比喻而按自己長——書那頭,魯迅老先生的小胡子下也為這一安排染了一層笑意。一個常常被我們忽略的問題,是魯迅選擇敘事的角度——也許這一方面的用心已太深地融入了作品了。
雖然魯迅那龐大的作品系統里所選用的敘事者,即文章中的“我”,千種萬樣:有主人公、有親歷者、有敘述者、有的甚至通篇無“我”,但我覺得只需分為兩類則好:一類是記憶中溫情的“我”;另一類是現實中尖銳的“我”。
先說前者,典型的例子便是《社戲》、《故鄉》,再往前溯還有《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等。這些文章中,魯迅的題材往往是自己童年在農村的生活經歷,因此這“我”也大多是誠實可考的自己。近年來常有人說要“還原魯迅”,那個脾氣有點倔卻不難相處的魯迅;那個快樂時會“打個旋兒”朋友滿天下的魯迅;那個閑來時翻翻美學對女人衣飾評頭論足的魯迅——我覺得可以從讀這些文章開始。這樣的文章里,魯迅是鮮活、熱乎乎地存在在那里的,在那片愚昧而淳樸的農村土地上:在那兒的水里劃船,在那兒的夏夜看戲,在那兒頑皮也在那兒淡淡惆悵。一方面,這文章中溫情的“我”摘掉了魯迅頭上那頂“反封戰士”一類的大帽子,給我們看一張淺笑著回憶往昔的臉,讓讀者由病態的“敬怕”魯迅轉而愛戴魯迅;另一方面,我想,也只有這溫情的魯迅中的“愛”,才是他斗爭的動力源泉——為了這土地和土地上的父老鄉親。
而另一種“我”卻是使魯迅終究成為魯迅了——否則他不過是亂世中文字了得的好隱士。這一種“我”來自魯迅天生的敏感、洞察,使其有一種冷嘲熱諷于故事之上的才能。譬如《孔乙己》,雖說敘事者是小伙計,但字里行間仿佛還有另一個“我”——作者自己:這個“我”不僅僅看老板的`白眼、看孔乙己的窘態、看眾生的丑相,甚而看小伙計如何一步步地加入取笑、厭惡孔乙己的行列,加入世上的惡俗。另有一篇《示眾》,如朦朧詩句,沒有小說中常有的那個“我”,只有散點透視成的片段——但這“我”卻又無處不在——或者解開一片虛偽給讀者看看,或者輕笑兩聲眾生的愚昧,或者苦痛于敏銳的作者捕捉到的絕望。
若這要懂魯迅,我想首先得懂他筆下之兩種“我”:一種如每個凡人溫情而眷戀,叫我們愛;另一種有他的偉大,高瞻遠矚于時代之上,叫我們敬。
關于魯迅的作文2
夢中,一個身影隱隱約約的走來,他個子不高,瘦得叫人擔心;近了,看得出他精神很好,穿著一件樸素的中式長衫;看清楚了,他的面孔白里帶黃,他的胡須像隸書的一,頭發也精神抖擻的豎立著。哦,原來是他,我最喜歡的歷史人物——魯迅先生。
就是這樣,他常常出現在我的夢中,因為我就是讀他的書長大的。
小時候,爸爸的書架上有很多書,我無意中抽出了一本黃色封皮的書,是魯迅寫的。不知不覺,我便津津有味的讀了起來。可是媽媽說,我年紀太小,魯迅的文章讀不懂,不贊成我看。但是我非常執著的看,雖然有些話我真的很難理解,但是他的.幽默的語言,生動的描寫,還是磁鐵似的吸引著我。那年我十歲。
記得在一次搬家的時候,我在爸爸那箱舊書里,發現了一本年代久遠的書,書不大,但是封面上的一個大字卻使我的目光停步——《雪》。右下角是兩個小字:魯迅。呵呵,又是魯迅!看來緣分不淺吶。理所當然的,我悄悄的拿走了。文章不長,我很快就讀完了,可是文中的“雪羅漢”卻印在了我心中。恰好那時也是冬天,我就趁這這股熱勁兒,一頭扎到大雪里,想著書中“雪羅漢”的樣子,堆起了雪人。還偷拿了媽媽的口紅和兩個龍眼,給“雪羅漢”畫上了嘴和眼睛。結果兩只小手凍得通紅,還弄壞了媽媽的口紅。那年我十一歲。
直到小學六年級的時候,終于學到了魯迅的散文《故鄉》。我好是羨慕閏土,有那樣多的游戲可以玩兒,捕鳥、撿貝殼、看瓜地、叉貍……我也曾和魯迅一樣羨慕他的生活,直到后來讀懂了文章的中心。受閏土的啟發,我也嘗試了“雪地捕鳥”,可是一連幾天,連鳥的影子都沒見上,真的渴望鄉下的生活,那里肯定有鳥。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對魯迅的文章也愈讀愈喜歡,愈讀愈入迷。后來還讀了《孔乙己》和《狂人日記》。
尤其是《狂人日記》,看得我有點“瑟瑟發抖”,甚至好久吃不下飯,或者說不敢吃飯。什么“人肉包子”,“妹子的幾片肉”,“用饅頭蘸血吃”的,語言平淡的很,就像是隨口而出的,可是寓意卻那么深刻。魯迅先生棄醫從文,想拯救整個中國。
他確實做到了,用它那犀利的筆鋒,揭露了當時社會的黑暗,喚醒了無數愚昧的民眾。不愧為民族的先驅。有時候我也想,他是在怎樣痛苦的心態下寫出這本“血淋淋的”中國文學史上第一篇白話小說的?雖然我讀的時候心驚膽戰,但是理解了,也就不怕了。上了初中,我又學到了他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社戲》等小說。平常家里的字典各種各樣,可我幾乎不動。但是魯迅先生的文章中有很多生僻的字,我還是一個字一個字的查了字典,成功打破了自己的“查字典記錄”。
夢中,他悄然離去,給我留下的,只是一個堅強的背影:棄醫從文,為的是中華民族的復興!那靈魂的不屈,是因為有崇高的愛國精神!古人不遠,他真的離我們很近。他就是我最喜歡的,最敬佩的一個人物,一個歷史的大人物——魯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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