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時間:2024-11-16 18:03:58 我要投稿

[通用]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通用]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

  我最喜歡法國的法布爾寫的《昆蟲記》了,我喜歡他的書是因為昆蟲世界有許多好玩的事。

  我讀第一章《圣甲蟲》,明白了圣甲蟲在中國稱蜣螂,是一種食糞甲殼蟲之一。它們做糞球要用兩只有大齒的前爪挖出一個大坑,再把糞球推在里面,用前腿按壓揉搓一直形成球型,再把“球”運出來,用后腿插在糞球里,中間的腿來支撐,前爪推著糞球和身體往前走。有時,它們會遇到搶劫者,搶劫者會先把糞球的主人撞倒,趁這時,把糞球運走,但主人會去追。

  它們開始用自己的前爪爭斗起來,有可能會出現第三只圣甲蟲一起來幫助主人對付搶劫者,第三只圣甲蟲其實也是搶劫者,但成功率很小,所以它會先得到主人的信任,來看護糞球,等主人贏了后,主人開始運糞球和那只趴在糞球上的圣甲蟲,它們要穿過草地、沙地和幾座小山坡到了一個安全的地方,開始挖坑,主人時不時的上來看看自己的糞球是否安全。

  而那只趴在糞球上的圣甲蟲醒過來,趕緊推著糞球回自己事先挖好的“餐廳”,主人發現自己的.食物不見了。依靠自己靈敏的嗅覺,追上那只搶劫的圣甲蟲。狡猾的它開始改變了推糞球的方向,前爪勾住糞球,后腿開始跑起來。它飛快的跑到坑口,主人只好大方地和它一起把糞球推進坑里,它們又像伙伴一起享用糞球的美味。

  經過幾番折騰后,圣甲蟲是多么大度和寬容,在如此小的昆蟲社會里也有明爭暗搶、相互猜忌,以至于第一只圣甲蟲的妥協和無奈,作者對小昆蟲觀察多么細致入微,詳細告訴了我們圣甲蟲的社會結構和生活習性。

  我要堅持把這本書讀完,通過它我更加喜歡法布爾的作品。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

  別的小朋友喜歡的書一般都是漫畫書或者就是故事書,而我喜歡的書卻與他們截然不同,我喜歡的書是《新華字典》。

  我的第一本《新華字典》,是在我二年級的時候,我爸爸和我一起去逛圖書店的'時候,爸爸買給我的。那時我還不懂這是什么書先,而我爸爸對我說這本書用處大了,它包含了。中國的大部分的漢字,并且對我說如果我可以看完并且認識完這本書的字就可以實現我一個愿望。我懷著一顆激動的心,答應了爸爸這個約定。回到家,我就開始努力的看啊看,看了整整一天,僅僅翻過了十幾頁,并且還有幾個字我還不會先,這時心里確實有一點點的沮喪,心里想,那么厚什么時候才能看完啊!但突然想起和爸爸的約定,就莫名有了一種堅持到底的動力。就這樣一直翻,翻到現在也沒看完。其實就算翻完也不一定可以認識完啊。哪有那么容易呀?看來是被爸爸算計了,雖然說爸爸和我的約定,可能是我輸了,但是,因為這個約定我反而喜歡上了《新華字典》,《新華字典》里面不僅僅是一個字的讀音,而且還生動解釋了每一個詞的由來或者演變的過程,其實這大大豐富了我的知識面,讓我認識了很多的生僻字,我認為這可比那些漫畫書、故事書有用的多啦!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新華字典》。這個是學習漢字的好方法,你也來試試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

  《五·三班的壞小子》是楊紅英寫的,楊紅英寫的書小朋友都很喜歡。她寫的書還有《笑貓日記》等。

  在《五·三班的壞小子》里“肥貓”、“豆芽兒”、“米老鼠”、“兔巴哥”就是其中的幾個壞小子。當然,班上的美女艾薇老是被戲弄。有一次,豆芽兒趁艾薇不注意,在她背上老是貼了張紙條;我很丑,而且不溫柔。當艾薇看到這張紙條時,她哭了呢!哎!原來美女也會被人戲弄啊!

  “肥貓”的名字其實叫魯云飛,因為他很胖,所以同學們給他取了個綽號叫“肥貓”。他和同桌夏雪兒是一對冤家加仇人。有一次三八線的'事,害得“肥貓”罰跑操場二十圈,到第二圈他都快支撐不住了,何況是二十圈呢!我說,“肥貓”你還真慘啊!

  “豆芽兒”是吹牛大王,而且很狡猾,他把沙漠里所看到或聽到的講給同學們聽,結果同學們一句也沒聽懂,害得地理老師全部重新翻譯了一遍。

  兔巴哥是個飛毛腿,可是他跑步總是閉著眼睛,所以老是跑歪道,但最后還是贏得了勝利。

  記得軍訓的時候,因為一次緊急集合把大家耍得團團圍轉。“肥貓”和“豆芽兒”穿錯了衣服,“豆芽兒”的衣服穿在“肥貓”的身上,分明就是一件休閑衣,露著他那圓圓的大肚皮。而“豆芽兒”呢,簡直就是一件大衣。

  最可愛的還是米老鼠了,因為他把短褲當帽戴了。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從這些有趣的故事里,愛上了這些壞小子們。當然,我也很喜歡其中的每一個主角,而且不是一點點。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

  書,往往是我成長路上的玩伴。一本好書,會在我的腦海中存下了深深的記憶。這本書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就是——《笨女孩安琪兒》。

  這本書的作者是楊紅櫻阿姨。她說過這么三段話:第一段:就一個女人的一生而言,好性情遠比好容貌重要得多。第二段:女孩子因為可愛而美麗。第三段:相對智商,我更看重情商,馬小跳和安琪兒都屬于情商特別高的.孩子。這三段話讓我明白了做人的方法和道理。

  這本書介紹的是笨女孩安琪兒的故事:

  安琪兒是一個小天使的名字,而擁有這美名的小女孩卻是一個又丑又笨的孩子。

  她想讓自己長得像樹一樣高,就讓馬小跳往她身上澆水;她爸爸有一個珍藏版的足球,上面有全國足球明星的簽名,她刷洗足球時,把名字都刷掉了;馬小跳幫她辦了一張銀行卡,她卻告訴別人說密碼是她的生日……

  奇怪的是,比賽做腦筋急轉彎的題,安琪兒打敗了最聰明的女孩路曼曼,成了人們最喜愛的小天使。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

  每個人對時間的看法是不同的,時間能節省,但不能節省一些有意義的時間,也不能輕易浪費它。這是我讀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時間竊賊和一個小女孩的不可思議的故事》。看完這個題目,我就非常想知道這個時間竊賊是誰,所以勾起了我認真閱讀這本書的欲望。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孤兒——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時間竊賊——灰紳士的一些事情。灰紳士盜取了很多人的時間,讓別人不去做有意義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親,而將她送進養老院,將所節省的時間給盜走。可當灰紳士遇到毛毛,卻無法盜取毛毛的時間,說明毛毛是個珍惜時間的.小女孩。

  讀完了這本書,我認為灰紳士代表著城市快節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則代表著城市慢節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個善于傾聽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們只要有事就會找毛毛傾訴。雖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讓傾訴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夠獲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認真傾聽,這樣對方就會有存在感,對方也會覺得自己說過的話并沒有白說出口,還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義的事并不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但做沒意義的事就是在浪費時間,所以要多做有意義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沒意義的事情。

  《毛毛》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讓我永記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運用在實際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上。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

  一本很精彩的書就是陪伴我成長的朋友,它給了我快樂;一本很精彩的書就是一位學識淵博的導師,它給我充足的精神食糧,給我啟迪。

  我從小就與書結下了不解之緣,有一天,媽媽從書店買來一本書,我打開書,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作者介紹,原來是著名動物小說家沈石溪的作品,名為《狼王夢》。

  它主要講了一頭叫黑桑的公狼,在一個冬天準備刺殺狼王,讓自己成為狼王,但刺殺并未成功,他五馬分尸般被狼群中的其他狼吃掉了,它的妻子,一頭叫紫嵐的母狼,在默默哭泣,它生了幾只小狼崽,紫嵐給它們立下了規矩,發誓一定要讓它們其中的一個成為頂天立地的狼王,再后來,第一頭狼的遭遇和黑桑一樣,紫嵐又鍛煉第二頭狼的咬、撲、抓的能力,但很遺憾,它被天敵金雕捉去了。那頭母狼又生下了兩只狼崽,一頭像紫嵐,一頭像黑桑。

  讀完這個故事,我深受教育。群居的狼太不團結了,竟然吃自己的同類。一個家庭中的公狼像父親般為它的'孩子做好堅強的后盾。大家都說狼是無情無義的壞東西,但我們錯了,我們的母親為我們付出了太多,而母狼也不例外,它對自己的孩子目光中流露出一個母親的慈愛。狼都知道感恩,知道回報自己的母狼,我們又有什么理由不報答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上的母親呢。

  這本書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也是令我受益匪淺的一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7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陽光姐姐的短篇小說——《老天會愛笨小孩》,里面描寫的故事很溫馨。

  老天會愛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就是個笨小孩。來到一個到處都是聰明孩子的班。剛轉學過來的笨小孩一開始還真有一點不習慣呢。他行動緩慢,反應也有些遲鈍。在所有的功課中只有“死記硬背”的英語還算過得去,所以同桌和自己的爸爸,都說他是一個“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老師卻鼓勵他,默默為這個“笨小孩”加油,并告訴他“世上根本沒有天才,只要勤奮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為智多星”。我剛讀完這本書,就想起一句話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賦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獲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級的時候,我因為字體寫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臟乎乎的,因此,我受過老師的不少批評。爸爸知道后,不僅沒有批評我,后來還在我的本子上寫了這樣的一句說:“寶劍鋒從磨礪鋓出,梅花香自苦寒來。”爸爸對我說:“只要有付出就一定會有收獲,即使你是一個笨小孩,也許你會比起別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會讓你有意想不到的'收獲。”爸爸的話讓我受益匪淺,以后我在閱讀課外書時都處處留心積累名詞名句,使我貧瘠的大腦日益豐富多彩起來,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會成為天才!而秘密就在書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8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媽媽請你原諒我》,它讓我明白了許多道理,我深有感觸。

  《媽媽請你原諒我》講了一個五年級的女孩陸丹丹,她一開始非常聽話,是一個人見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從媽媽和爸爸離婚后,年幼的陸丹丹不明白父母為什么要分開,認為爸爸媽媽根本不顧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開始慢慢變了。爸爸媽媽離婚后陸丹丹跟著媽媽,她開始和媽媽頂嘴,一點小事就要和媽媽吵架,還故意和媽媽作對。因為丹媽媽是陸丹丹的班主任和語文老師,所以丹媽媽很看重她的成績,對她比其他同學嚴厲,而陸丹丹認為丹媽媽是在故意針對她,認為丹媽媽對她就像對待敵人一樣,所以做出了好多讓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寫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個失蹤;把家里弄得亂七八糟,還在墻上畫上代表丹媽媽的“老熊婆”......這些仿佛就是陸丹丹的家常便飯。

  一開始,丹媽媽每次都會被陸丹丹氣的火冒三丈。后來,丹媽媽認識了于叔叔,畢竟丹媽媽還那么年輕,而且,她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媽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媽媽想給陸丹丹找一個“新爸爸”。于叔叔對人很好,很溫和。但是陸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認為這個人是來破壞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來自己家時絕食抗議了,但是貪吃的陸丹丹還是經不住食物的誘惑。計劃失敗了,陸丹丹還是沒放棄,她不想讓這個陌生人進自己家門,一個邪惡的念頭在她心里萌發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時,她把飲水機水桶里的水倒了出來,陸丹丹自己還滑倒了。當丹媽媽和于叔叔到家時,兩個人都震驚了,于叔叔認為陸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結果滑了一跤,陸丹丹覺得這回可出了一口氣。但是,溫和的于叔叔對陸丹丹很好,還幾次勸導她,讓她有些后悔。陸丹丹還想了好多辦法氣他們,可丹媽媽變得溫柔了許多,不僅不阻止她折紙的愛好,還夸她不僅會折紙,畫也畫得好。

  陸丹丹還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兒魚兒姐姐合租了幾天后,她體會到了丹媽媽這些年的辛苦。她改變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媽媽和于叔叔的事了,也變得乖巧了許多。她們一家變得和和睦睦了。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們不知道的許多時候,他們工作的非常辛苦,回來還要照顧我們,我們要體諒父母,理解他們,相信這樣會讓家庭變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家,自己的孩子聽話了,父母會很欣慰。我們要努力做到好好學習,孝敬父母。

  《媽媽請你原諒我》讓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聽話,我希望這本書也能給你們帶來感動。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9

  讀什么,怎么讀,才能讓孩子心里充滿陽光,具有一種健康的人格,將是我們面臨的重要課題。讓我和小伙伴們一起走進書的世界!

  信鴿阿諾克斯,執著,堅強,它的英雄歷程充滿千難萬險;烏鴉領袖銀斑,聰明,能干,他領導的呀群組織性強,紀律嚴明;棉尾兔“破耳朵”,雖然瘦小,卻憑借著勇敢和智慧,成為那沼澤地上最后的.勝利者;山谷中最后一只松雞紅脖子,有勇有謀,重情重義,他有曲折驚險的成長歷程,他有令人心痛的悲劇結局……這些野生動物,他們有著豐富的情感,有著頑強的生命力,有著值得我們人類學習的高貴品質。

  這本書的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頓。

  動物是我們的朋友,保護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你只要閱讀紅脖子這本書,就能培養堅強不屈,鍥而不舍的好品質!

  我希望小伙伴們讀完這本書,能從中發現野生動物世界的精彩和神秘,更加熱愛大自然,熱愛野生動物,成為一名光榮的大自然小衛士!讓天才的種子,在閱讀名著中萌芽。

  我相信只要行動就有收獲!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0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爸爸。可是沒有一個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頭那么大的。而《裝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頭那么大。這是怎么回事呢?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其實,楊歌的爸爸一開始并不是這樣的。他原本也是一個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壯漢。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楊歌的媽媽經常罵他。楊歌的媽媽每罵楊歌的爸爸一次,楊歌的爸爸就會縮小一厘米,罵了一百八十次后,楊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變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楊歌的口袋里。

  一天,楊歌撿到了一把金鑰匙,就把它掛在了脖子上。因為這把金鑰匙能使人永遠正確,所以楊歌就成了無師自通的天才。后來,楊歌的金鑰匙被他的死敵——猴子給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鑰匙把上千枚核彈給盜走了。這些核彈足以將整個世界毀滅十幾次。為了阻止猴子的`陰謀,拯救世界,楊歌的爸爸又復制了一把金鑰匙,調換了猴子手中的金鑰匙,從而阻止了猴子稱霸世界的陰謀。

  讀了這本小說,讓我明白了:不能貪圖小利,不能相信天上會掉餡餅,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會獲得成功。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1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我讀了很多經典的小故事后,覺得《小故事大道理》這本書,所闡述的道理簡單實用,對指導我們待人處世的意義也很大。書中有一個木桶法則的故事,說的是老國王給他的兩個兒子一些長短不同的要木板,讓他們各做一個木桶,誰的木桶裝的水多,誰就可以繼承王位。大兒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條檔板時沒有木材了。而小兒子使用長度均勻的木材,做出了一個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結果裝的水卻最多,最終得到了王位。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好多時候,我們的`事情做得好與壞,恰恰取決于那塊短木板,所以,我們應該時刻注意取長補短,把缺點變為優點。在我們的生活和學習中,要多發現和改正自己的缺點,并變成好習慣和優勢。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2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寓言故事》,里面有我最喜歡的故事呢!

  我最喜歡的故事叫《老人和他的三個兒子》,主要講述了老人想讓他的三個兒子出去學藝,讓他們三年后再回來,于是他們各奔東西。老大學了理發,老二學了劍術,老三成了給馬換蹄鐵的'。

  三年后,他們回來了。老人要看看他們學的怎么樣,就把他們叫過來說:“我要看看你們學的怎么樣?誰學的好,我就把房子給誰!”三個人聽了都很高興!

  老人說:“老大先來”!老大正好看見一直跑的飛快的兔子,就趁兔子不注意,給兔子涂上了肥皂,又趕緊沖干凈,把兔子的毛剃光了,兔子卻一點也沒發現。

  到了老二,天上正好下起了雨。只見老二拔出劍,在父親的頭上揮舞起來,父親的身上竟然沒有淋濕!

  到了老三,路邊正好有一輛馬車,他快速的給馬換上了一副新的蹄鐵。

  父親看了后說:“你們都很厲害,把房子賣了,每人一份財產”。可三個兄弟又不愿分開,于是他們一起住在房子里,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喜歡這個故事,是因為三個兄弟都很好學,團結友愛,我們也要向三個兄弟一樣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3

  暑假中,我看了不少書,其中我最喜歡得一本書是高爾基寫的,名叫《童年》,可能不少同學會說:“切,我早就看過了!”可是,不同的人感受不同,沒有哪兩個人的感受是完全一樣的,所以請聽我說說為什么喜歡這本書。

  這本書是高爾基根據自己3—10歲時編寫的。高爾基三歲時失去父親,母親把他寄養在外公家,那時外公家已經衰落,兩個舅舅為了分家和吞并財產而吵架。由于生活不好,外公變得暴躁,動不動就打高爾基。一天,出于好奇,高爾基把一塊桌布染成了藍色,結果被打得失去了知覺。然后母親又一次結婚,并把高爾基接回了自己家,但一點也不幸福。由于和繼父不和,高爾基又回到了外公家,為了糊口,他只能同伙伴們撿破爛。后來母親病死了,外公也沒有能力撫養他了,于是,高爾基就去謀生了。下面,我就來講一講他的來歷和故事。

  暑假的一天,我和平常一樣,去書店借書,借什么呢?我一邊想一邊看,好,找本名著看。便走進名著區,忽然,我的眼珠不動了,直直的盯著一本書,書名叫《童年》后來,我就和這一本書一起回來了。一到家,我就迫不急待的看了起來,它像一塊磁石,深深地把我吸引了,我貪婪地看著一頁又一頁,看著,看著我仿佛忘了自己,忘了家人,忘了世界。很快,中午到了,爸爸看著我如醉如癡不能自拔的樣子,不忍心叫我,就離開了。我就這樣,一直看著,看著。我完全陶醉了,終于,在五點的時侯,我看完了,我吸了一口氣,突然,我的肚子傳來了一陣“咕咕”的聲響。我這才想起我沒吃午飯,我問爸爸:“有吃的'嗎?”“你小子,還知道吃飯啊!”于是,爸爸便和氣的端來了飯和菜。我“嘿嘿”的傻笑著。

  一次,好朋友余潤蘇問我:“你知道哪三本書是高爾基的自轉體三部曲嗎?我知道一本是《在人間》一本是《我的大學》可是另一個不知道。”我一想,咦,這不是我讀過的書嗎?我答到:“是《童年》!”“對,對!就是這個!”她驚喜的走了。又一次,我的表弟問我:“哥,你知道那些高爾基寫的名言?”我又想到了書后的名言便說了出來:“每一本書都是用黑字印在白紙上的靈魂,只要我的眼睛,我的理智接觸了它,它就活起來了。”表弟一聽,說:“哥,你太有才了!”

  這本書對我的啟發是:大作家高爾基的童年只有苦難,但苦難沒有將他摧毀,卻讓他更加堅強,勇敢,善良。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4

  從小到大,總有一道美味佳肴呈現在你面前;從幼兒時,總有一個玩具你愛不釋手;也總會有一本書讓你沉迷,永遠躲在書海里不愿出來。

  現在的我就像貪婪的餓狼,獵殺著小動物們一樣津津有味地讀著書,因為它實在太吸引我了。這本書的書名是《童年.在人間.我的大學》,是延邊人民出版社的。它的作者是蘇聯的高爾基,高爾基在文中的主要角色是阿廖沙,本文就講了他在黑暗的社會中艱難的生活,隨著長大,他對知識的渴望也越來越大,最后邁進了大學的門檻。

  文中他的身世讓我同情,他三歲失去父親,十歲又喪失了母親,到外祖父母家生活。后面我才松了口氣,外祖母是個熱心腸的`人,但緊接著我又提到了嗓子眼,外祖父和兩個舅舅是那樣的自私、殘暴、血腥、冷漠和父子之間的冷漠虛偽無情,因為他們讓自己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而不管接著又鬧分家,爭奪財產,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最后阿廖沙最要好的朋友就這樣靜靜地、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好想把他們打得落花流水!這禽獸不如的行為使我憤憤不平,這樣就在年幼的阿廖沙幼小的童心注入了不可愈合的傷疤。就因為阿廖沙做錯一些小事就要脫褲子挨打。而外祖母呢?被自己的孩子毒打一頓還要為他們求情,甚至被外祖父一陣拳打腳踢也不怕。這兒,一種博大的慈祥、善良并富于人們溫暖的情感從此散發了出來成為全文中最仁慈的老人。她處處呵護阿廖沙,關心他人,舍己為人的性格寫的淋漓盡致。我的內心不平地跳動著:“為什么一個好人要生活在這樣一個黑暗的社會,一個到處充滿兇殘冷酷的世界?為什么?”

  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是那樣的悲慘凄涼,阿廖沙的內心也受到了沉重的打擊,隨著慢慢長大,他對書籍也越來越渴求。

  后來,自私的外祖父為了讓他養家,竟要他去打工,為了生活阿廖沙重活累活都干,到了晚上,他還好不疲憊地借著月光看書,為了讀書,他經常向別人借書看,可主人的那個毒婦人卻不允許他讀書,凡是搜到的書,她都通通撕掉,正因此,別人的書沒了,阿廖沙欠下了許多錢,幸虧主人又是一個好心的人,幫他還了許多債,并為他開啟了讀書的大門。在阿廖沙的生活中,許多人都為他開啟了讀書的希望,他的閱讀量越來越大,豐富了許多知識,對世界又有了新的認知,最后走進了大學。

  曲折的愿望最終實現,我也開心起來,其實世界上并不都是壞人,只是好人過于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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