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散文讀后感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的會接觸到散文吧?散文是一種常見的文學體裁,取材廣泛,藝術表現形式豐富多樣。你知道怎么才能寫好散文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朝花夕拾散文讀后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朝花夕拾散文讀后感1
捧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著從字里行間透露出年少輕狂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飄向了那份曾經屬于我們的逍遙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巨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里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失去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艷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種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像是在嘗一道佳肴,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
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里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仿佛這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人們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鉆進百草園。油蛉在這里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
枯燥,乏味,是對魯迅先生在三味書齋的最好的詮釋。稍稍偷懶一會兒,也會被壽鏡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來,整天除了讀書還是讀書,閑來無趣。
從書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爛漫,不經意間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許魯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個孩子處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鳴。
有人說:要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會寫文章,最主要還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沒有感情。老師也曾說過: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變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認魯迅確實厲害,他的一切話語雖然平淡樸實,熾熱的情感卻展露無疑。他希望與大自然真正擁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間流連,向往與小蟲子們打成一片的日子。讀著讀著,仿若年邁的老人頓時變成了一個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發著陽光般的氣息。
小的時候,自己也曾擁有過那樣的光輝世紀。喜歡坐在河岸邊看著鴨子從身前游過,頒著手指頭細數“一只,兩只……”喜歡奔跑在林間小道,拋開心中的不愉快,盡情去笑,不用管禮數是否;還喜歡躲在一個隱秘的地方,看著同伴進進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為自己躲的技術太高超,無奈,只得向我低頭認輸。想到這里,心中有種竊喜的感覺,說不上來是什么。好像是一個小小的“陰謀”得逞了。
朝花夕拾散文讀后感2
《朝花夕拾》是魯迅在受到政府壓迫,學者們排擠,又經歷戰亂后寫下的回憶。作者在這樣的紛擾中尋找出一點空閑來,委實不易,眼前是那么離奇,心里是那么蕪雜。一個人到了只剩下回憶的時候,生涯大概總算是無聊了,但有時候竟會連回憶也沒有。對往事的回憶,只是現實生活的一點安慰。而每一個美好的回憶又都有一個悲慘的結局:百草園和繡像摹本賣掉了,長媽媽也匆匆告別了人世,本是激發人們愛心的《二十四孝圖》背后卻隱藏了某人性命,教人看得丑陋禍心。去留學,并碰到了一個令自己敬仰的師長,卻因為感受到醫治人的精神比治療身體病癥更重要而離別了。在學校辦事兼教書,實在勤快得可以的老友范愛農,終究擺脫不了貧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運。
在這一連串苦樂參半的事件的記敘中,作者還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貓,小小的,帶給作者遐想的隱鼠的失蹤,只是個象征的意志:當我失掉了所愛的,心中有空虛時,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這才是作者仇貓的動機:它在奪人所愛!從魯迅先生一生的經歷看:嫉惡如仇,不過是對缺乏愛,失落愛,痛惜愛的一個自然反應罷了。
對這個細節作者又給自己開了個傷心的玩笑:他的仇貓是毫無道理的,雖然貓吃老鼠,但他的隱鼠卻不是貓吃的,而是被長媽媽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長媽媽呢?在下一節回憶中,長媽媽也確實有些讓人生厭,睡覺時占領了全床,滿腦子的窮規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這樣一位長媽媽,卻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別人都不能重視的渴望化成了現實,不懂識文斷字的長媽媽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經》買來送給了“我”。正因為長媽媽這顆未被舊道德泯滅的愛心,使作者記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憶中,作者多次寫到封建教育的失敗和狹隘。如小時候,長媽媽的故事里說:“倘若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萬不可答應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的這種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壞人的邏輯。
在朝花夕拾之間,我隨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時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過留學日本的求學過程,一起追憶失去的老友。沿著這條線索,我看到二十世紀初,以“我”為中心的一個個生活場景,人物的心理歷程,讀著每一個寓意深遠回味無窮的結束句,我的心也隨著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朝花夕拾散文讀后感3
《朝花夕拾》,從目錄,細細品讀下去。魯迅的文筆綿密細膩、真摯感人,猶如小橋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實地紀錄了魯迅從幼年到青年時期的生活道路和經歷,追憶那些難以忘懷的人和事,抒發了對往日親友和師長的懷念之情,生動地描繪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風俗畫面。
魯迅與閏土的童年,能夠說是人間比地獄。因為是當時社會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從小就要受苦受難。而魯迅正家境不錯,所以過上了相比較較幸福的生活,但卻不及閏土的生活有鄉土樂趣。而今,我們生活的21世紀。再與魯迅的生活相比,可謂是天上人間啊!生活條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凍,有暖氣;不用在大熱天流汗,有空調。能夠吃到很多魯迅哪個時候有的人一輩子也無法吃到的東西。但想一想,比起《朝花夕拾》里百草園的生活,我們的生活真是毫無樂趣可言!沒有端詳過麻雀,不明白什么是叫天子,何首烏似乎聽說過。被嚇唬到的神話故事總算是聽到過幾個,可是卻再也想不起來。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連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紛飛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們南方此刻是難得看到飄雪的。
記得小時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過一場大雪,一場有積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當時出家門的時候,必須是手上戴著手套,頭上頂著帽子,裹得嚴嚴實實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醫院。卻似乎沒有沾到半點雪。印象里是出租車窗外綠化帶上的一層雪。還有初次見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剛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攔下來。這是“不乖”的表現。回想起來,如果此刻的我,仍能想起當年的冰涼,哪怕是透過手套得來的濕嗒嗒的冰涼,或許也能像魯迅先生一樣,成為落筆的資本。只是此刻,倒寧愿忘記那場雪了呢,因為沒有樂趣,僅有被約束的難受!
與我們的生活相比,《朝花夕拾》里的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許要難過上許多倍。能在百草園爛漫多年,也許是好事,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時只能呆在書院里讀書,會覺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實,相對于以前的孩子,我們已經是站在金字塔的較上方了,無論是生活質量,還是思想品質。有朦朧的思想,看著實事的動蕩,體味著生活給予我們的甘甜,我們的生命里也有無數的活力。又相對于那個封建的年代,此刻生活是多么的寬松?墒,也不得不說,以孩子們當事人的眼光來看,中國的教育,仍然讓人歡樂不起來。我正理解,所謂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沒有一點興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夠體會,究竟什么才是我們的歡樂。
沒想到一本普通的《朝花夕拾》,卻能夠在這么多生活中的小回憶引起我的反思,或許這就是平常生活中折射出的大道理吧。
朝花夕拾散文讀后感4
夏日的午后,品讀著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的思緒已經隨魯迅先生的文字飄到了那個久遠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巨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里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失去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艷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中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像是在嘗一道佳肴,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
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里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仿佛這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人們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鉆進百草園。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
枯燥,乏味,是對魯迅先生在三味書齋的最好的詮釋。稍稍偷懶一會兒,也會被壽鏡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來,整天除了讀書還是讀書,閑來無趣。
從書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爛漫,不經意間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許魯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個孩子處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鳴。
有人說:要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會寫文章,最主要還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沒有感情。教師也曾說過: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變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認魯迅確實厲害,他的一切話語雖然平淡樸實,熾熱的情感卻展露無疑。他期望與大自然真正擁抱在一齊,憧憬在山水間流連,向往與小蟲子們打成一片的`日子。讀著讀著,仿若年邁的老人頓時變成了一個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發著陽光般的氣息。
小的時候,自我也曾擁有過那樣的光輝世紀。喜歡坐在河岸邊看著鴨子從身前游過,頒著手指頭細數“一只,兩只……”;喜歡奔跑在林間小道,拋開心中的不愉快,盡情去笑,不用管禮數是否;還喜歡躲在一個隱秘的地方,看著同伴進進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終因為自我躲的技術太高超,無奈,只得向我低頭認輸。想到那里,心中有種竊喜的感覺,說不上來是什么。好象是一個小小的“陰謀”得逞了,又象是躲過了一場小小的“災難”。
我們的童年漸行漸遠,留下的是一個美麗的回憶。《朝花夕拾》,去領略一下魯迅的童年,慢慢體會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兒吧,嵥榈挠洃浽凇冻ㄏκ啊分兄噩F,不一樣的年代,一樣的歡樂,童年,惹人懷念啊。
朝花夕拾散文讀后感5
假期的日落時分,就應當泡上一杯茶,帶上一本書,來到陽臺,享受此刻的寧靜與心靈的洗禮。
好書如此多,從其中挑出一本來也絕非難事,在書架上翻檢的時候,目光不由的被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來,這個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概了翻看了這本集子,文章不多,僅十篇。讀完小引之后,便決定順著文章的目錄一片一片的讀下去。
第一篇的題目叫做《狗·貓·鼠》。魯迅此刻的文章是極有思想的,這題中的貓鼠狗自然也絕非是去寫那貓鼠狗的各種秉性,而是借貓鼠狗這三個動物來借喻時下的人們的生活意識形態。雖說本文的題目為《狗·貓·鼠》,而先生的眾多筆墨都用來寫自我的“仇貓”。
先生仇貓有許多的理由,貓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實則暗藏著“妖氣”;先生還是既不喜歡貓的叫嚷聲的,聽到貓的叫嚷先生總要嫌煩,而這個貓則是更像及了那些與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貓的;還有一條也是先生仇貓的緣故,但凡貓若是捕食到比自我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這卻是和當時一些人的做法無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會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自我享受著其中的“樂趣”。這是何等病態的一種社會形態,笑人無妒人有,那確實是先生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悲哀。
先生仇貓委實不是口頭革命,先生對付貓自有一套辦法。開始只是從家中養的一只花貓下手,逐個推廣,以致之后貓都從來不接近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態度已是明確至極了,而此時,先生筆鋒一轉,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隱鼠,隱鼠與那些比“名人名教授”還軒昂的大鼠是決然不一樣的,而先生的這個小隱鼠似乎也是葬身于貓之口中,隨之后得知是長媽媽所謂,可是,先生和貓之間的矛盾委實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細細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貓,其實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時代的三類人。先生用極其細膩的筆法描繪了這三個階層,先生正是以筆為槍,抨擊了那個時代的“名人”,表達了自我對于那些生活在底層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種媚態,對弱者的各種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
先生的文章或許我還讀不懂其中的真味,可是卻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對那個日漸渾濁的世道的無奈與悲切,他用他的筆戰斗著,挽救著奄奄一息的中華民族。
向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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