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工的作實施方案
2月28日,記者從xx市食藥監局獲悉,xx市2017年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工作實施方案發布,今年全市計劃完成食品定量定性檢測x批次(定量檢測x批次,定性檢測x批次)。
總體原則:
(一)統籌安排。
全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實行統一抽檢計劃、統一檢驗資、統一項目標準、統一結果匯總、統一信息發布的“五個統一”制度,擴大抽檢品種范圍,增加抽檢頻次,確保我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達到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標準。
(二)合理部署。
重點選擇食用農產品養殖基地、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大型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鄉結合部、學校及校園周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游景區周邊等關鍵場所,重點抽檢蔬菜、水果、肉禽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米面制品、熟食、湘式擠壓糕點等重點品種,實現食品安全檢測廣覆蓋、多元化。
(三)科學評價。
加大對全區食品評價性抽檢力度,科學合理評價各地區食品安全狀況,引導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四)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信息平臺,完善檢驗檢測信息報送、通報、發布工作體系,加強檢驗數據統計分析工作,合理利用檢測結果,實現全區檢驗檢測結果共享,風險共知。
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市食藥監局要求對每戶入場銷售者每月至少抽檢1批次。區縣(市)應每周抽檢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食用農產品,原則上每月上報國家食藥監管總局的抽檢批次不少于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農貿市場(生鮮超市)快檢室應每天對入市銷售產品進行抽檢。抽檢對象包括農產品種養殖基地、食品生產企業、大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學校食堂及周邊經營門店、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企業等。如抽檢發現不合格食品,個工作日內依法啟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的核查處置,監督其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對庫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對已出廠、銷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