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4篇)
現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改進學校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工作程序,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學校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建設項目,是指學校利用專項資金、歷年結余資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構筑物上進行改善設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維修工程(以下簡稱“建設項目”)。
第三條建設項目的管理原則:
。ㄒ唬┛茖W決策原則。建設規劃、建設項目實施中的重大事項,應嚴格執行學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規范原則。建立完善的項目建設組織機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規劃論證、后設計施工。
。ㄈ┖侠碓O計原則。根據建設項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設標準要求,加強設計管理,做到合理設計。
。ㄋ模┯媱澒芾碓瓌t。已確定投資計劃的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計劃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和總投資組織實施,做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
。ㄎ澹嘭熞恢略瓌t。建立多層級的責任人,相關責任人承擔與其決策、執行、監督行為對應一致的責任。
。┻\行公開原則。建設項目管理情況應當作為校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接受廣大教職員工的監督。
。ㄆ撸┵|量第一原則。所有參與管理的部門應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總務處應監管參建單位負責,確保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度,學校主要領導對項目建設負總責,分管校領導對相關工作負領導責任,總務處、財務、黨支部等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資金管理、審計監督、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
第五條校務會是學校建設項目重大事項和重要管理制度的決策機構。根據學校有關“三重一大”制度規定,對涉及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設標準等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第六條學校大修等重大項目學校設立建設項目領導小組,作為建設項目“三重一大”事項的`議事協調機構。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和總務處、財務、黨支部等相關職能部門參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協助下開展決策前期工作,包括審核項目建設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等;開展決策后組織、推進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確保建設項目順利進行的工作制度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工作機制。
第七條學?倓仗幹饕氊煘椋贺撠熃ㄔO項目的全過程管理,承擔建設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的職責,同時負責安全、環保等的監管。操作流程如下:
1.歷年結余資金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前期準備;
2.編制委托設計和工程預算;
3.協調基建中心辦理工程報建手續;
4.執行合同會簽制度,加強合同管理;
5.辦理工程驗收手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審計和歸檔;
6.協助資產管理員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財務人員對資金使用的管控、核算與支付管理。
第八條學校黨支部負責處理信訪投訴和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其他部門按職能和需要參與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第九條建立建設項目使用部門、組室全過程參加的工作機制。使用部門、組室應委派專人參與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實施管理,具有知情權和建議權。
第三章立項與計劃管理
第十條建設項目投資總額嚴格按教育局規定的額度等級報送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批,獲得批準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學校建設項目應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門規定流程上報項目申請、初步設計及概算。建設項目可行性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或請基建中心相關人員認證安全建設標準,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的前期工作質量和深度。
第十二條總務處負責編制基建年度計劃,經校領導審核同意后,由總務處負責按時報教育局審核確定。教育局審定的基建年度計劃應根據學校有關“三重一大”制度規定在校務會議上通報。
第十三條總務處應加強投資計劃管理,嚴格執行基建年度投資計劃。
第四章項目實施
第十四條達到教育局規定額度的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報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監督和管理,及時辦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監督等前期手續,做到合法施工、規范施工。
第十五條招投標的建設項目依法實行工程監理制,依法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學校總務處應督促工程建設監理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相關文件及合同實施監理。
第十六條學校應嚴格按批準文件控制項目投資,嚴禁擅自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改變建設用途。
第十七條總務處等管理部門應嚴格執行工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質量問題調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保證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同時,建設項目應當明確建設項目安全責任人,明確參建各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現場和校園安全。
第十八條總務處等管理部門應加強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加強工程變更簽證的管理。
第十九條學校應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檔案室負責校內歸檔資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條建設項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總務處應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和交付學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條在建設項目完成工程決算后,資產員負責辦理固定資產入賬等事項。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財務室應遵照教育局結算中心的有關要求,做好基本建設資金的預算編制,負責年度預算的執行控制、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與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條建設項目的工程支出應嚴格按照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支付。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完成后,基建中心與總務處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并經符合資質要求的社會中介機構審價。
第六章公開與監督
第二十五條建立健全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平臺,暢通教職工知情和參與民主管理的渠道。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的要求落實到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之中,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各參與管理和監督的部門,應建立起內部控制和內部監督的長效機制,督促參與學校建設項目實施的相關單位和人員,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及部門規定,遵守有關工作紀律,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監督。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審計規定。建設項目未經審計,不得進行工程款項的結算。
第七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不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的有關規定。對違反學校招投標規定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失職瀆職的;收受他人好處和貪污賄賂的;截留、擠占、挪用工程建設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的;違反規定造成較為嚴重的工程質量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等的有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對造成損害的,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于因違反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造成較為嚴重的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經濟損失的設計、監理、施工、造價咨詢等社會參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資格,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建設項目出現較為嚴重的工程質量問題,經報校務會議同意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小組負責調查工程質量問題,可視性質與情節輕重,提出解決方案以及追究參建單位、校內有關部門和人員相應責任的書面建議報告,報請校務會決定,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對責任者追究相應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I導小組。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2
一、管理原則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及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擬定,專項資金的管理遵循“統一規則,專賬核算,專款專用,項目管理,績效專評”的'原則,學校項目建議資金管理領導小組是專項資金使用安排的決策審議機構,對項目的立項、預算進行審核和協調,并負責對項目建議進度和專項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監督、跟蹤。
二、預算管理
各項目負責人應在核定的預算控制數內,按規定的時間、格式和內容的要求,縣體編制項目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和用款進度表報學校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審批后,下發預算核準與執行通知,由各項目承擔部門負責人實施計劃。
三、支出管理
項目資金必須?顚S,由項目建設資金管理領導小組統籌規劃,按財務室統一管理,并設置專項資金審簽單制,按項目建設資金管理領導小組相關規定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審批報銷。
四、監督檢查
各實施負責人,應在規定的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和預算內辦理結算手續,同時定期向項目建設資金管理領導小組匯報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確保資金不擠占不挪用。
五、項目建設資金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項目資金劃撥流程圖
籌劃資金→工程驗收
↓
出納劃撥←會計核對←建設資金領導小組審定
七、工程項目管理流程圖
校長簽署委托項目管理合同
↓
學校項目工程負責人全程跟蹤
↓
項目管理公司提交項目策劃
↓
委托項目經理、組建項目部
↓
收集有關資料、實施項目管理工作
↓
項目部負責人現場管理
↓
竣工驗收、學校有關人員參與
↓
項目結算、總結、歸檔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3
1、為加強和改進學;üこ添椖抗芾,規范工作程序,保證工程質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2、自籌資金基建工程項目是指學校利用專項資金、年度公用經費、歷年結余資金,對學校校舍與配套教育教學設施進行維修、改造的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基建項目”)。
3、基建項目的管理原則:科學決策原則。建設資金、建設項目、施工隊伍應嚴格執行學校的“三重一大”制度;計劃管理原則。已確定計劃的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計劃的時間、內容、投資組織實施,做好項目的安全控制;質量第一原則。參與管理的部門應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確保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
4、基建項目由法人負責制,學校主要領導對項目建設負總責,總務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資金管理、審計歸檔負責。
5、總務處負責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管理,承擔建設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的職責,同時負責安全、環保等的監管。操作流程如下:項目資金申報;項目設計和工程預算;基建中心辦理工程報建;簽訂合同;項目竣工驗收、審計和歸檔;資金核算與支付管理。
6、基建項目投資總額嚴格按教育局規定的額度等級報送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批,獲得批準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實施;椖堪凑战逃种鞴懿块T規定流程上報項目申請、初步設計及概算。建設項目可行性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或請基建中心相關人員認證安全建設標準。
7、總務處負責編制基建年度計劃后報校長室,根據學校有關“三重一大”制度規定在校務會議上通報后,報教育局相關部門審核確定。經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學校按基建計劃實施?倓仗帒訌婎A算管理,嚴格執行基建年度投資預算。
8、達到教育局規定額度的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報建程序,接受基建中心的`監督和管理,及時辦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監督等前期手續,做到合法施工、規范施工。
9、總務部門嚴格執行工程進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保證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明確建設項目安全責任人,明確參建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現場和校園安全。加強項目的合同管理,基建項目完成及時組織驗收。嚴格執行項目審計規定,未經審計不得進行工程款項的結算。
10、建立起內部控制和內部監督的長效機制,督促參與基建項目實施的部門和人員,認真履行職責、遵守法律法規和部門規定,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監督。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4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市(區)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確保學;A設施建設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使師生教育教學安全活動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安全、后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人為成員的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領導小組,強化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
2、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含義,即學校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與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三同時”審查的原則:以國家、省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為準繩;以有關職業安全與衛生技術標準、規定、規范、規則為依據,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審查。
4、同時設計,要求工程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初步文件文件、圖紙時,同時設計其中的安全設施部分,保證安全設施設計按照相關規定得到落實。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時,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其中的安全設施設計內容,審查通過后,才能形成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施工。
5、同時施工,要求建設施工單位在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時,必須同時建設安全設施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不得先建設完成主體工程,后建設安全設施工程,或者有意減掉安全設施工程,只完成主體工程,留在以后補充完成安全設施工程。
6、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要求主體工程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時,安全設施必須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沒有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工程一經投入生產或使用,不得擅自閑置或者拆除,確有必要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征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
7、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8、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9、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10、學校安全部門、后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建設項目與安全設施施工質量,確保項目建設安全與質量。
11、建設項目未進行“三同時”或“三同時”未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基建項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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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教育事業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學校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設規劃和建設水平,確保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科學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總體規劃審批。學校上報教育局校園總體規劃,然后教育局工程辦組織專家進行集體會審,再由局黨委研究決定,資金不足的項目,學校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
二、校園總體規劃圖修改。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圖由于某種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須上報教育局再審批才能修改,學校無權修改校園總體規劃圖。
三、校園建設無論是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和校園綠化等建設工程,都要上報工程辦,審批以后才能開工建設。
四、學校校舍建設施工圖紙都要送專業圖審機構審核,未經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允許使用。
五、嚴格實行工程預審和終審制。不論是新建、改擴建、綠化、維修、校園文化等建設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預審(工程預算審計),校監會監督按預審價簽訂施工合同,竣工后要進行終審(竣工決算審計),學校工程都必須由校監會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需要進行工程預審和終審的項目,學校必須準備好完整的工程預審和終審資料,上報教育局工程辦,學校進行初審后,再統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由教育局工程辦與學校校長簽字認可并加蓋公章,未經以上程序審計的結果無效,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六、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造價咨詢合同、勘察設計等合同是工程結算、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不論工程大小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范,計價必須合理。學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統一格式。
七、嚴格實行工程監理制。學校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項目工程都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實行全過程監理,學校也應挑選1-2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工地現場管理。竣工驗收主要環節必須請校監會負責人參加。所有工程都必須按相關施工規范、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學;窘ㄔO檔案指在校園總體規劃內進行的自然勘測、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技術文件材料。
九、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是學校規劃、新建、擴建、維修和發展的重要依據,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
十、凡在學校內建設的項目,應按下列規定范圍建立檔案資料
1.基礎資料檔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比例尺地形圖、地下管線測量成果圖、地名以及學校歷史沿革等方面的歷史、狀況和校園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等。
2.規劃方面檔案:校園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工程規劃、專業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等。
3.工程建設管理檔案:項目建議書、項目論證書、規劃審批、土地征用與劃撥、項目審批意見書、計劃任務書、項目批復、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招投標書、預決算書、施工合同書、增減工程結算證明書、審計結論等。
4.學;窘ㄔO檔案中的項目工程批復、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概算書、竣工審計報告、施工圖紙、備案證等,必須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十一、對未申報而私自建設的工程項目,直接責任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并作書面檢查;對未簽訂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項目,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作誡勉談話;對未進行工程預審、終審和直接撥付工程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和黨紀處分;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造成質量安全和經濟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黨紀、經濟處分,并作降職或免職處分;對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直接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經濟、行政和刑事責任;對學校建設管理較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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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學;窘ㄔO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窘ㄔO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窘ㄔO的任務是制定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近期建設計劃及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校園總體規劃設計及實施,負責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功能定位、項目報批、工程招標、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投資控制、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的范圍與內容,范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修繕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擴建,以及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維修、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基建項目)。維修修繕項目包括50萬元以下的裝飾工程、綠化等項目(以下簡稱修繕項目)。
第四條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依法規范原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應進行科學論證和決策,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及其它各種手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學;窘ㄔO工作應做到依法規范,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六條學校應對基本建設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職責、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工作規范,加強對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學;窘ㄔO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是大竹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近期建設計劃和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指導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工作和協調處理學校基建工作中有關問題等。
第八條學校行政對學校建設項目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應根據基本建設任務建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窘ㄔO工作中重大事項做出決定,并具體負責對學校建設項目的組織領導、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學;üぷ黝I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財務、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學;ú块T的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新建項目的論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和上報,編制和執行學校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工作,負責執行各項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及全過程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窘ㄔO工作應建立責任制,學校基建工作的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是建設工程項目第一與第二責任人,對該此項工作和廉政建設負首要責任。
第十一條學校建設項目管理應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從項目的論證報批、工程招投標、勘探設計、項目施工、工程技術、相關設施的配套、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學校建設項目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進一步的論證,對該建設項目的選址、環境評估、建筑面積、建設標準、使用功能、資金籌集、項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并附有通過招標選定的設計方案。報告應根據國家和市政府對建設項目有關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第十三條學校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在完成批準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后進行。學校應及時組織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管理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驗收時,除對建筑工程實體進行驗收外,還應認真查閱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隱蔽工程的驗收材料及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等資料。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責成施工及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并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書。在工程保修書中應明確工程保修的范圍、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學校固定資產。
第三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部規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積指標,對校園(校區)進行總體建設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為發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擴建的校園要保留學校歷史文脈和原有建筑的風格風貌。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經審定后,學;窘ㄔO應嚴格遵循規劃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學校建設項目要選擇優秀的設計方案,保證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觀和結構的安全。
第十六條學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是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對建設項目做出初步設計方案和項目建設資金的概算,由學校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十七條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由學校和設計單位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復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納評審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使初步設計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學、合理和適用。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
第十八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學;窘ㄔO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擇優的招標辦法,選擇優秀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及部分建筑材料供應單位。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九條學校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應合理確定建設工程的計價方式和工期,招投標的時間不得少于法定時限。學校必須向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資料,合理編制標書(預算)。
第二十條建立招標代理制度?偼顿Y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一律實行招標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中介庫。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實行輪換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條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達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基本建設項目集中公開招標實施辦法》實行。單項工程投資額在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項目學校采取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單項工程投資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學校組織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修繕項目管理辦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設項目評標小組,由學校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評標小組的成員組成。一般情況下,學校參加評標人員不得超過評標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一,其他評標專家由招標管理部門根據評標專業技術需要,在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技術評標專家占評標小組成員的比例應不低于三分之二。具體評標辦法、評標程序及保密紀律等,按照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或由學校(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維修項目招標按照《學校維修項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與中標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大宗建筑材料供應等單位,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學校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協議書。
第五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筑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學校校舍的安全和質量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筑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從設計到施工的各個環節確保學校建設工程的質量。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測試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個施工程序。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及有關建筑材料、設備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各項指標合格后方可使用。項目學校、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都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按各自的職責,各負其責,保證工程質量的等級要求。
第二十六條學校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和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隱患,應限期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學校應暫緩撥付建設資金。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校、勘探、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各負其責,各單位項目實施的第一、第二負責人,也是該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學校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的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結構,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托該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建立基本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學校在建設項目實施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應及時上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并認真做好應對處理工作。
第六章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
第三十條學;窘ㄔO工作全面貫徹“堅固、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必須堅持資源節約原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三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規范裝修標準,推行限額設計。裝修標準一般采用中檔標準,主要材料的選擇檔次為中檔適度偏上。
第三十二條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階段造價控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全工程造價控制。學校應對基本建設項目基礎、主體、竣工實行三階段造價實行動態控制,在項目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后的十四天內分別提交基礎、主體、階段結算;如對上階段造價超出較多的項目,將在下階段采取降低裝修標準、減小規模的方式,控制項目總造價。
第三十三條應遵循公平、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施工現場簽證包括:現場技術核定、材料簽證、其它現場簽證、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強化現場技術核定制度。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后,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簽認后方可執行;重大設計變更,學校還應征得市教育局書面批準。
第三十五條加強材料簽證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未明確定價、定規格、定品牌、定產地廠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標文件約定風險范圍的材料、施工期間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調價的材料以及建設方認為須簽證的材料的簽證管理。
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七日將預購材料清單提交現場代表,由現場代表認可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規范材料簽證,材料簽認價格參照建經信息和市場價格,并參考3家以上廠家的價格。材料簽證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材料供應時效、價格,簽證價格簽認還應明確采管費、運輸裝卸等相關費用因素,F場簽證要及時簽辦,不應拖延或過后補簽。對于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者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三十七條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及竣工決算管理。項目竣工后28天內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給市財政局審定;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提交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計處組織審定;椖康目⒐そY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具體辦法按照《達州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與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洪教計字(20xx)4號]執行。
第三十八條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實行估算、概算、決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內允許調整,決算在概算10%幅度內允許調整;如存在基礎特別復雜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應及時提交專門調整報告,待調整獲得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未獲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門批準的超額投資由項目學校自籌解決。
第七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設工程都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提出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合同、資料和圖紙等,都要嚴格地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四十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及批復文件;
2、工程概預算及批復文件;
3、招標文件;
4、合同文件;
5、圖紙會審記錄;
6、工程竣工圖紙;
7、工程設計變更、甲方簽證;
8、工程結算書;
9、工程量計算書;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建設單位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施工組織設計;
1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
14、工程開工、竣工驗收報告;
15、學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圖紙;
17、投標文件;
18、其它資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證明等)。
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具體要求。工程設計變更、簽證:工程設計變更,要求分專業按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設計變更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字及設計單位蓋章,同時要求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與竣工圖相對應。
第四十二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文書要求。工程簽證,要求根據簽證單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每一頁要求有統一的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簡圖,并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的內容、份數和頁數,并且對所有復印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所有資料應保證一式三份。第四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對學校與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嚴格管理,檢查各項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八章建設工程項目的保障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必須堅持勤政廉潔原則。建立健全勤政廉潔和監督制約的制度措施,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干干凈凈做事謀發展,努力實現“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目標。
第四十五條學校要加強基本建設工作隊伍建設,要選聘政治素質好和專業技術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基建隊伍。結合學;üぷ鞯奶攸c,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學習、辦公、防護、交通等各種工作條件,保證基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工作先進、取得優良業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六條學校要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特點,堅持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學;üぷ魅藛T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責任制度和工作紀律。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約措施和追究辦法。
第四十七條學;üぷ魅藛T不準在與工程有關的單位中報銷任何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對方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回扣等好處,無法拒絕的,應一律上交學校;不準參加對方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準要求和接受對方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的各種利益;不準向對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及工程分包經營等活動;不準向對方泄露招標標底等有關保密內容;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或他人謀取利益;不準擅自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十八條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監督與自律相結合,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依法嚴格,全面覆蓋。
第四十九條學校要加強對決策工作監督。重點監督決策依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決策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決策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并記錄在案等。
第五十條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重點監督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范圍、程序和方式,評標成員的組成是否符合要求,評標過程是否公平、公正,有無故意規避招投標或弄虛作假等。
第五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合同簽訂和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完備,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的條款是否與招投標要求相符,合同的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合同的雙方是否誠信守約。
第五十二條加強對基建重大物資采購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設備或大批量大額物資采購工作,重點監督采購是否按照程序嚴密、操作透明、集體決策、合同約定、擇優購置、責任明確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五十三條學校要加強對責任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有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職責實施管理,各責任人員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四條學校要加強對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干部有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工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以權謀私或造成損失,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是否及時處理等。
第五十五條學校要加強群眾對學;üぷ鞯谋O督。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基建工作公開。實施學校建設項目責任人、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現場掛牌公示制度,設立工程質量和廉政建設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監督工作由監察、審計、財務、基建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采用參與、詢問、檢查、調查、追究等方式進行。
第五十七條學校對在建設中不按規定辦事、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反有關廉政規定的行為,都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查處。根據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由學校分別給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學校緩撥或停撥市級建設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7
一、基建處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依據國家基建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秉公辦事,投資額在50萬以上的工程必須進入招標代理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二、基建處每周一上午進行例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派駐各工地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各項目進度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內容要詳實。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及時認真的落實。
三、處里每半月組織全體人員對所有項目工地實施一次全面檢查,對工程進度快、質量高的項目進行通報表揚,反之要批評,以此實施陽光作業,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設項目使用的建筑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初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許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樣送質量檢測站檢驗,檢驗結果由派駐工地代表和監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應商取回。
五、各個建設項目的設計、用材如需變更時,應由工地代表、施工單位、監理人員共同提出,經基建處研究報校領導同意簽署意見后,以所發書面通知為依據,否則,不得變更。
六、所有建設工程應先作預算,經甲乙雙方核對工程量后簽訂施工合同,按照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時進行決算并予審計,以審計結果和施工企業進行結算。
七、所有與建設項目相關的文件、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簽證、預決算和審計結論等各類資料,經辦人員必須及時轉交資料員統一管理,嚴防泄露和遺失,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資料員移交市有關部門和學校檔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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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適應教育事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我學校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設規劃和建設水平,確保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科學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農村普通中小學建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學校建設的特點制定。
三、校園總體規劃審批,教育局根據上報校園總體規劃進行專家或集體會審,分管領導和局長簽字,校建辦蓋公章,作為學校校園建設永久性發展規劃。資金不足的項目學校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
四、校園總體規劃圖修改。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圖由于某種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須上報教育局再審批才能修改,學校無權修改校園總體規劃圖。
五、校園建設無論是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和校園綠化等建設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圖紙,學校維修要有做法說明,無施工圖紙和做法說明,不允許開工建設。
六、各學校校舍建設施工圖紙都要送專業圖審機構審核,未經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允許使用。
七、嚴格實行工程預審和終審制。不論是新建、改擴建、綠化、維修、校園文化等建設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預審(工程預算審計),校建辦監督按預審價簽訂施工合同,竣工后要進行終審(竣工決算審計),大型工程校建辦要實行全過程管理。需要進行工程預審和終審的項目學校,必須準備好完整的工程預審和終審資料,上報教育局校建辦,校建辦進行初審后,再統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教育主要領導要簽字認可,校建辦要加蓋公章,未經以上程序審計的結果無效,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八、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造價咨詢合同、勘察設計等合同是工程結算、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不論工程大小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范,計價必須合理。教育系統工程施工合同要統一格式(由校建辦提供),統一計價口徑,統一材料價格。
九、嚴格實行工程監理制。教育系統所有學校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項目工程都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實行全過程監理,學校也應挑選1—2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工地現場管理。學校選址、平面規劃、定正負零、簽訂施工合同、基礎驗槽、外墻裝修、竣工驗收等主要環節必須請校建辦參加。監理公司和學校工地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執行國家相關施工規范、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理使用年限。
十、嚴格項目法人責任制。教育系統學校建設項目要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一把手親自抓,負終生責任。
十一、學;窘ㄔO檔案指在校園總體規劃內進行的自然勘測、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技術文件材料。
十二、學;窘ㄔO檔案是學校規劃、新建、擴建、維修和發展的重要依據,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
十三、凡在學校內建設的項目,應按下列規定范圍建立檔案資料
1、基礎資料檔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比例尺地形圖、地下管線測量成果圖、地名以及學校歷史沿革等方面的歷史、狀況和校園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等。
2、規劃方面檔案:校園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工程規劃、專業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等。
3、工程建設管理檔案:項目建議書、項目論證書、規劃審批、土地征用與劃撥、項目審批意見書、計劃任務書、項目批復、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招投標書、預決算書、施工合同書、增減工程結算證明書、審計結論等。
4、學;窘ㄔO檔案中的項目工程批復、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概算書、竣工審計報告、施工圖紙、備案證等,必須交校建辦存檔。
十四、對未申報而私自建設的工程項目,直接責任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并作書面檢查;對未簽訂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項目,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作誡勉談話;對未進行工程預審、終審和直接撥付工程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和黨紀處分;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造成質量安全和經濟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黨紀、經濟處分,并作降職或免職處分;對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直接將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福建省高等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監督暫行辦法》、《福建省高等學校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基建工程、修繕工程和其他工程以及工程相關的服務項目等。本辦法適用于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單項投資50萬元以上基建工程項目;50萬元以下建設項目及零星工程、修繕等其他建設工程參照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是指對工程建設項目各個階段相關工作內容的管理,包括項目決策、立項、勘察設計、項目控制價的制定、項目招標、合同簽訂與執行、工程款支付、項目施工、變更與簽證、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審計及建設檔案歸檔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條 學院對管轄范圍內的基本建設工作要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權責、嚴格管理、落實責任。所有工程項目均應按校園總體規劃實施,依據國家、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門的規定,履行工程項目報批手續,遵循基建程序,確保滿足工程質量、建筑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
第五條學院根據基本建設任務成立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承擔學院基本建設的決策和領導職責,負責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學院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黨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紀委書記、分管項目建設和招標工作的副院長任副組長;窘ㄔO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建設項目管理、建設項目招標、監察審計小組,其職能分別由學院后勤處、國資科、紀檢監察室履行。
第二章 項目決策和立項
第六條 學院建設項目工程質量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原則,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院校舍的質量與安全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筑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從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各個環節,確保學院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合格,爭創優良。學院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學院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等參建主體,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相關人員是項目工程質量的責任人。對工程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學院應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第七條 學院建設項目管理貫穿于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全過程,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學院建設項目必須按照批準的項目投資概算、預算、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院重大建設項目建議書,由學院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轉報市發改部門批復認定。
第九條 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的決策,由學院有關單位根據辦學發展和需要,提出新建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筑面積、建設標準、建設投資及建設工期等項目情況,提交學院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策。
第十條學院各有關單位是是工程建設項目的申請單位,應按學院校園總體規劃要求,擬訂項目建議書,經分管院領導審定后,向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對教學科研用房、公共輔助用房、生活用房和大型基礎配套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的需求申請。
第十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申請按規定程序報批,根據項目投資金額經學院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或院長辦公會或分管院領導批準后,由后勤管理處(基建職能部門)根據項目情況及有關部門的要求,辦理各項政府行政許可手續。
第十二條 工程建設項目在有資金保障的前提下實行立項審批制。
。ㄒ唬﹩雾椇贤浪銉r超過500萬的勘察、設計、監理和物資采購,在招標簽約前應報省教育廳審核或備案。
。ǘ﹩雾椆こ添椖拷痤~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修繕、裝修、裝飾工程及綠化、消防、安裝工程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上的,須經院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根據相關規定報政府部門批準立項。
。ㄈ┏ǘ┑那闆r外,單項工程項目金額在5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上的,由院長辦公會或學院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批準立項。
(四)單項工程項目金額在2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院長批準立項。
。ㄎ澹﹩雾椆こ添椖拷痤~在2000元以下(含)的零星修繕工程,由分管領導批準立項。
第十三條 工程建設項目一般由使用部門或職能部門先提出估算申請報告,經分管副院長同意,先行抽選代理進行概算,得出概算結論后向學院提出立項申請,按上述管理權限批準后按規定程序實施。
事關學院師生員工生活、安全的緊急搶修、搶險項目,職能部門可以先采取與搶修項目相關的措施,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事后補辦審批手續。
第三章 項目設計與審批
第十四條 根據市發改委及相關主管部門或學院批準的立項文件,委托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校園建設規劃、勘察結論、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要求,提出初步設計方案,做出項目建設資金概算,由學院基建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批準的項目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不得突破。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由學院和設計單位根據建設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復意見及工程設計的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和分析,吸納專家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項目設計,使初步設計方案使用功能更加科學合理。
第十五條 學院基建工程項目立項和設計獲批準后,后勤管理處要根據項目大小積極進行基建工程行政許可報批工作。建設項目經規劃管理部門批準后,應嚴格按批準規模和相關指標組織施工圖的設計。
第十六條 學院基建工程項目應在辦妥各項行政許可手續,依照有關規定組織招投標,簽訂施工、監理合同及辦理委托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開工建設。未經批準,任何建設項目不得擅自開工,嚴禁建設項目邊勘探、邊設計、邊施工,嚴禁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提高工程造價。
第十七條 學院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如有變動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托該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不具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審批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十八條 施工圖出圖后,后勤管理處必須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托具有資質的審查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對施工圖設計進行全面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不得使用。
第四章 招標與合同管理
第十九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省市有關規定,學院建設項目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學院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項目管理以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設備、材料等采購,必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擇優秀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及設備、建筑材料供應單位,實行公開招標。具體工作由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負責,按照相關文件和程序執行。不得將依法、依規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因建設項目特殊情形需申請邀請招標或者其他形式招標或者可不招標的,由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招標事項核準手續。
第二十條 學院建設項目工程進行設計招標時,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立項報告)已獲批準;
。ǘ┮呀涋k理了行政許可相關審批手續;
。ㄈ┓、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計文件應滿足相應設計階段的技術要求,并應在確保不違反設計規范的前提下控制經濟指標,防止設計造成的浪費。
第二十一條應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完成施工圖設計后,職能部門應當將項目工程圖紙等資料送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進行預算編制,同時由另選一家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復核(編制)預算;造價咨詢機構由院招標辦按程序選定。經兩家造價咨詢機構核對產生控制價,并按規定程序選擇優惠下浮率確定發包價,通過合法招標程序產生中標單位,然后由分管院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對1萬元以上的修繕工程及零星工程項目委托造價咨詢機構進行預算,對1萬元以下的修繕工程及零星工程項目由后勤管理處按有關規定做出預算,其招投標管理及招標范圍,按照相關文件和程序執行。。
第二十三條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包括勘察、設計、代理、監理、檢測、材料與設備采購等各類經濟合同。學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的受托人,代表建設單位簽訂各類建設項目工程合同。 合同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項目,經院長委托,由后勤處處長作為學院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與對方簽訂合同;合同金額在1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項目,經院長委托,由分管基建的院領導作為學院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與對方簽訂合同;合同金額超過30萬元的由學院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建設工期。學院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責任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合同蓋章一律使用學院法人公章,不得用其他章代替;各類建設項目工程合同蓋章按照《學院建設工程合同審簽表》及有關印鑒使用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建設項目合同談判以建設單位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基建工程合同范本及相關法律、法規為基本依據。合同條款中應明確工程承包方式、質量要求、開工竣工時間、材料與設備采購方式及價款結算辦法、竣工驗收及保修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履約擔保(項目履約保證金為10%)和違約處罰條款等主要內容。不得訂立背離招、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二十六條 建設項目合同初稿一般由學院職能部門(后勤處)提出,也可以視情況由中標方(施工方)提出。不管由哪一方提出,都應同時提供內容相同的電子文檔。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條款擬定后,負責建設的職能部門(后勤處)應對合同初稿進行全面的擬定、修改;合同款在伍萬元(含伍萬元)以上的項目合同,應經學院法律顧問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修改;經招標部門、計財處會簽后項目建設分管院領導審簽,最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文本院辦、后勤處、招標辦、計財處、紀檢監察室各保存一份,后勤處負責落實建設項目工程合同,完成合同規定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院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學院與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代理、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要進行嚴格管理,認真檢查合同約定條款的執行情況。要按合同條款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發現建設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五章 工程項目的施工、變更與簽證
第二十八條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管理由后勤管理處組織實施。管理內容主要包括施工安全、施工環境、變更簽證等及各參建主體的管理、協調、督促合同的完全履行。學院要主動協調參建各方主體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履行工作職責,督促、檢查參建各方主體落實安全生產機構、安全制度、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等,保證工程建設質量,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 學院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涉及的市政道路和管線、公共交通、水、電、電訊等配套設施建設,在規劃設計中要主動征詢有關部門的意見,促使市政基礎設施等方面與學院建設項目同步,保證學校建設項目竣工后按期交付使用。
第三十條 學院后勤管理處必須指定建設項目工程現場代表,F場代表必須具備相應的業務素質、組織協調能力和項目管理工作經驗,必須熟悉其管理的工程設計文件內容和合同規定;必須深入工地加強工程管理和現場監督,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必須認真做好材料、設備、建筑構配件的進場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以及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檢驗工作,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進度;必須與工程監理密切配合,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施工規程及操作規范進行作業,并協調處理工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和管理問題,F場代表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承擔明確的責任和義務,F場代表要認真履行職責,對施工中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一經發現要及時提出意見,并按規定程序上報。
第三十一條 建設項目工程的.質量管理,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學院現場代表對政府委托的監督機構的監督及監理單位的監理須給予積極配合和協調。
第三十二條 若需學院采購的大宗基建材料及重要物資設備,須按政府采購招標文件執行。
第三十三條 材料、設備要嚴格進行質量檢驗,責任到人。無論是建設單位采購還是施工單位采購的材料,均應進行嚴格的進場驗收,達到質量標準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檢測等單位提出違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及基建工程的質量標準要求,降低工程質量。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五條 嚴格按照設計單位設計的圖紙進行施工。如工程需要變更,必須按規定的工程變更程序執行;技術上要求的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變更通知書;使用功能上的變更,經按學院工作程序報批,研究決定后方可變更施工。
第三十六條因技術、地質等原因,確需進行設計變更的,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經建設單位簽署確認,并按有關規定報批。預計超投資項目,未經批準的不得實施,擅自實施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責任。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增加的投資,原則上由學院在總投資中調劑解決。
第三十七條 職能部門(后勤處、工程現場代表)對隱蔽工程的現場要及時做好相關數據記錄,并現場簽字確認驗收合格后,再行施工。
第三十八條 項目變更,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并遵循下列規定:
。ㄒ唬┳兏痤~在4000元以下的,由后勤處集體研究決定。
。ǘ┳兏痤~在4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報分管院領導召集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ㄈ┳兏痤~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經第(二)款程序后,報院長批準。
。ㄋ模┳兏痤~在5萬元以上的,須經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批準。
(五)原則上變更累計增加的金額不得超過工程預算的10%。
第三十九條 設計變更應由設計單位出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建設單位同意確認方為有效。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應由建設職能部門發給承包人和監理人。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緊急突發事件必須及時變更項目的,現場管理人員經請示分管領導可以先采取與突發事件相關的措施,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事后應及時補辦設計變更等手續,否則,該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視為無效。無效變更圖或未經同意并書面確認的設計變更(或變更通知),不能作為施工和辦理結算的依據。
第四十條 工程變更必須履行工程簽證手續,實行聯簽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簽證單要有監理方、施工方,代表學院的現場管理員及職能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的簽字確認方才有效。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簽證單要有施工方,代表學院的現場管理員及職能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的簽字確認方才有效。
第四十一條 在符合變更條件與程序的情況下,工程簽證單應當符合下列規范:
(一)固定格式,所填內容不得隨意涂改;
(二)簽證的原因、內容、時間務必表述清楚;
。ㄈ┖炞执_認手續齊全、原始記錄完整(如有);
(四)所附的變更示意圖,應當標注清晰、完整;
。ㄎ澹┍匾獣r,應拍攝照片予以佐證。
第四十二條 簽證的工作程序
承包人提交簽證報告監理人審核確認---設計人員出具圖紙或通知---發包人現場管理代表(2人)(屬隱蔽或滅失工程內容的簽證應由發包人工程現場代表、監理、承包人共同到現場簽字確認)、職能部門(后勤處)負責人審核確認---院分管領導審核批準---重大簽證的須經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批---將簽證報告返還承包人和監理人。
第四十三條 簽證審批權限
。ㄒ唬┰诤贤A備金限額或學院預(概)算總額內,按以下規定簽證審批:一次簽證的經濟金額在4000元以下(含4000元),或工期在1天以內,由現場代表審核確定后,報職能部門(后勤處)集體研究核定;金額在4000元至1萬元(含1萬元),或工期延誤在5天(含5天)以內,由現場代表審核確定后,報分管領導召集職能部門(后勤處)集體研究審批核定;金額在1-5萬元,或工期延誤在10天(含10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召集職能部門(后勤處)集體研究審核后,報院長審批;一次簽證的經濟金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或工期延誤在10天以上的屬重大簽證,須按程序報學院基建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批。
(二)情況緊急的(如搶險等)職能部門或分管院領導可先作處理,但應及時匯報并按規定程序簽證。
第四十四條 一個簽證項目(一件事)只能辦理一次簽證,一張簽證單只能簽注一件事。簽證單一式四份,其中監理人、承包人、發包人現場代表和發包人各一份。
第四十五條項目施工過程中采用合同清單以外材料的,職能部門(后勤處)應當組織現場管理人員、監理或造價咨詢單位進行市場詢價,市場詢價結算時不再下浮,確認后下發通知由施工方采購。
第六章 工程進度款結算與支付
第四十六條 嚴格學院建設項目工程的付款審批制度。建設工程項目未經批準開工之前,不得支付工程款。建設項目工程的勘察、設計、代理、施工、監理、材料及設備采購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付款。
第四十七條 學院的建設項目全部資金必須納入學院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集中核算,設立專戶,保證?顚S,嚴禁設立賬外資金。對50萬元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工程款(進度款)超過5萬元的支(預)付,實行院長、學院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常務副組長、分管基建的副組長共同會簽制度;5萬元(含)以下的工程款支(預)付,按學院財務制度審批。
第四十八條 根據合同的約定方式進行結算與支付工程進度款。付款前,施工方須提供足以支持應該付款的完整有效的單證,并說明合同的執行情況,經監理人和職能部門(后勤處)、分管領導審核簽章,交計財處復核,最后按審批權限審批,方可付款。
第四十九條 遵循按工程質量、進度付款的原則。建設項目工程驗收達到合格標準,學院計財處予以支付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至合同總價的85%,一般情況30萬以下的工程項目不支付進度款,特殊情況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對變更、簽證增加的工程價款,原則上在竣工審結后支付,確實需要在竣工審結前支付的,需在辦理完整手續后支付變更簽證所增加工程款的70%以內。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決算經審計后,并形成完整的建設項目工程檔案后支付至工程審核價的95%,質保期滿并經使用部門、后勤管理處、招投標管理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計財部門共同確認項目質量無問題后支付項目工程尾款,即退回5%質保金(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五十條學院建設項目資金按規定程序支付。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學院財務會計不得支付建設項目工程資金: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以及學院有關規章的;
。ǘ┎环辖浥鷾实慕ㄔO內容與建設規模,或未經批準超投資的;
。ㄈ┎环虾贤瑮l款規定的;
。ㄋ模└犊罱Y算、審核手續不完備的;
。ㄎ澹┲Ц秾徟绦虿灰幏、不完整的。
第七章 工程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五十一條 工程價款結算,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二條 學院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應在完成經批準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文書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后進行。后勤管理處應事先組織各參建主體項目負責人及專業管理人員、政府監督部門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設計圖紙對工程項目進行認真檢查核實(初驗),并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使工程項目具備竣工驗收的條件。
第五十三條 后勤管理處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經監理審批的工程竣工報告后,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時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規劃、質監、消防、環保、檔案管理部門等驗收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出具質量監督報告。建設工程質保驗收以及零星、修繕等建設工程驗收由使用部門、后勤管理處、招投標管理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計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共同完成。
第五十四條現場代表督促監理、施工單位于竣工后及時提供完整、真實、準確的結算資料,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審計的要求提供規范、完整的各種預算及結(決)算等資料(包括竣工圖),確保結算按時完成并真實反映工程的造價。
第五十五條 決算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職能部門(后勤處)會同監理人應當對竣工結算資料進行工程量的確認和造價復核(初審),然后由學院監察審計小組負責按程序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結算審計。
第五十六條 審核人員應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審核經監理審查的工程預算及竣工結算書。審核依據為:
。ㄒ唬﹪壹暗胤浇ㄔO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工程造價的管理規定;
。ǘ┖贤昂贤s定的相關文件。
(三)經雙方認可的竣工圖、設計變更及相關簽證。
第五十七條 審計人員應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審計經基建職能部門審核(初審)的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并按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規定,提交建設項目工程結算審查定案報告書。后勤管理處根據審計部門提交的經確認后的建設項目工程結算審定報告,按合同約定留置5%質保金,按程序辦理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手續。
第八章 項目交付與保修管理
第五十八條 建設項目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按照項目竣工驗收及移交、保修工作具體要求,交付使用并向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資產移交手續,經有關部門批準決算后列入固定資產。
第五十九條 施工單位向學院后勤管理處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出具質量保修書(住宅工程應出具使用說明書)。質量保修書應當明確項目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學院應責成責任主體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起止時間。
第九章 工程信息與檔案管理
第六十條 工程竣工檔案是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工程竣工決算所涉及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后勤管理處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工程項目備案要求,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圖紙、合同等建設資料。嚴格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項目工程檔案(包括學院、施工企業、監理單位等各參建主體在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所有檔案資料),移交學院基建檔案管理部門,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第六十一條項目工程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檔案材料在移交檔案管理部門之前原則上不外借。如需外借應經學院分管領導審批,并約定歸還日期。查閱、借用檔案應保證檔案資料完好無損。如需復印檔案資料,必須征得學院領導的同意,并注明被復印文件名稱及復印份數。為防止檔案資料丟失、缺損,在資料文件的接收、查閱、出借、歸還等過程中,必須有嚴格的登記制度。
第六十二條 學院檔案管理人員應做好檔案資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塵工作,以延長檔案的使用壽命。在發生丟失、被盜及其他嚴重情況時,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并主動采取補救措施。
第六十三條 學院基建工作各類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反饋和發布等由后勤管理處負責;ü芾碇贫、廉政建設制度、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及各科室工作要點,以及招投標工作,材料、設備采供,建筑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信息應在網上公布,加大基建工作過程與結果的公開力度。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四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由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原有相關規定和文件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規范預算支出審批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范財務風險,明確經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蘭陵縣泉山實驗學校領導班子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專項資金項目以“集體決策、分級負責、責權統一、跟蹤問效”為原則進行申報、管理、使用、監督和評價。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項目,是指學校計劃外和超計劃、因各種經濟活動而支付經費總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項目,包括基建修繕、設備采購、教職工培訓、專業和課程建設、教學資源建設、技術研發、各類合作、購買服務和其他應納入本辦法管理的項目。事業經費中的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常規辦學經費等不納入此辦法管理。
上級財政撥入大額專項資金項目的管理辦法,依據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四條專項資金的管理程序步驟包括:資金申請、評估論證、審批立項、管理監督、效益評價、獎懲問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小組,由分管財務工作校領導擔任組長,成員由財務、教務、總務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工作小組負責規劃、統籌、協調學校專項資金項目。成立專項資金項目專家評估組,成員根據項目內容由財務處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必要時聘請校外專家組成;評估組負責專項資金項目的科學性、必要性、可行性和預期效益的評估。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職能歸口財務處,負責組織專項資金項目論證、日常管理協調、會計原始憑證歸類整理入檔、效益評價、獎懲責任落實等。紀監審室負責項目合同審計、財務審計、效益審計等事宜。后勤處負責招投標管理、資產處置等事宜。以上各部門在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小組統一領導下明確分工、各司其職、權責統一。
第六條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就所轄業務范圍內專項資金項目進行申報,申報人為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申報、可行性論證、項目預算、提出預期效益和目標、項目實施、撰寫結項報告、參與項目驗收和效益評價、項目運行及后期維護管理等。
第二章項目申報
第七條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應以滿足學校事業建設和發展的實際需要為依據,以創收增效、達到預期目標為標準。
第八條項目申報,申報人須認真填寫《XX學校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附件)。申報書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實施背景和意義、項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項目預期目標和效益、項目效益實現周期、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實施方案、項目的資金來源和支出預算、其他特殊要求等(項目含有大型設備購置的要有設備選型說明)。
第九條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應經申報部門領導班子研究和分管校領導審定后,報財務處。
第三章項目論證與審批
第十條財務處接到項目申報后,應組織專家評估組、項目成果應用部門等對項目的可行性,以及項目的預期效益和預期目標進行論證和評價,并提出“同意立項”、“不同意立項”等意見和建議。專業性較強或投入較大的項目,可引進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
第十一條財務處匯總論證意見,上報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小組審議,通過后報學校研究決定。專家評估組提出“不同意立項”的項目,無特殊原因一般不得立項。
第十二條學校研究通過后,批準立項,列入學校年度財務專項支出計劃。
第十三條專項資金項目中的基建工程、政府采購等項目,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
第四章項目管理與監督
第十四條專項資金項目一經批復,項目負責人須制定項目經費使用計劃報財務處審批備案,并按計劃使用資金,不得擅自調整、改變資金使用方向。財務處應建立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專項資金項目經費使用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辦理。
第十五條項目負責人須按照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完成項目建設和管理,為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公開、透明、安全、規范,專項資金項目必須自覺接受監督。
財務處負責對專項資金日常借支、使用事項進行監督。紀監審室負責進行定期專項檢查監督,包括:各項經濟活動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項目資金使用是否存在擅自調整、改變資金使用方向及擠占挪用現象,是否存在越權審批及其他違規行為。
第十六條項目實施周期在一年內的短期項目,項目負責人須在項目進行中期向財務處提交項目進展情況報告和財務支出情況報告各一份;項目實施周期一年以上的項目,負責人應以自然年為單位提交相應項目報告。項目報告作為學校“信息公開”內容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五章項目驗收與效益評價
第十七條建立專項資金項目驗收和效益評價制度。對項目的立項、實施、完成情況、資金管理等進行驗收,對項目投入使用產生的效益進行評價。項目完成后,負責人須向財務處報送項目專題報告、資金支出決算報告和項目效益報告。
第十八條財務處負責項目驗收和效益評價的具體組織實施。包括驗收項目的認定、驗收的`時間安排與組織、驗收指標和方案的確定、驗收結果的上報等。
第十九條項目效益評價主要以項目申報書中填報的相關內容為依據進行。由專家評估組對產生經濟效益的項目,以效益實現周期為時間依據,以預期效益為標準進行效益評價;對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的項目,以預期目標為標準進行評價。評價意見一般為“同意結項”、“不同意結項”和“暫緩結項等”。
第二十條財務處匯總驗收、評價意見,形成獎懲建議,報送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小組審議通過后報學校研究決定。
第二十一條項目驗收通過結項后,撤銷專項賬戶,剩余資金收回。
第六章獎懲問責
第二十二條完善獎懲制度。專項資金項目驗收和效益評價結果納入對項目承擔部門及部門負責人的年度考核。
第二十三條凡按照本辦法規定管理、使用資金,通過驗收并超額完成目標經濟效益的項目,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承擔部門給以相應的績效獎勵。
第二十四條凡不可抗力之外原因造成的專項資金項目未完成并造成經濟損失、專項資金項目未實現預期效益或未達到預期目標并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工作的,根據實際情況對項目負責人和承擔部門扣發一定比例、一定時間的績效獎金,相關責任人當年考核不得評優。
第二十五條凡未按照規定管理使用專項資金的、超越職責權限擅自使用專項資金的、決策不當造成專項資金出現重大損失等,要按照上級相關規定予以問責;對違反財經紀律和法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同時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學校財務處解釋,此前與本辦法相抵觸的相關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龍南縣學校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規范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程序,明確管理責任,強化監督機制,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本縣教育科技體育系統基建項目建設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由縣教科體局組織實施的政府直接投資的工程項目,中小學、幼兒園零星改造修繕等工程參照執行。
第二章項目謀劃與啟動
第三條謀劃符合國家投資政策的項目。對項目進行預選址,了解預選址用地符合各類規劃情況和報批難度,測算項目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管線遷移等成本。
第四條形成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估算項目總投資、效益分析等基本要素的項目簡介,初步確定項目業主單位。
第五條業主單位將啟動項目前期相關工作的請示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前期工作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明確項目業主單位以及以下工作的取費原則和支出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土保持方案評審、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地形測量、施工圖設計(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初步設計評審、綠色建筑設計費、建筑施工圖審查費、綠色建筑設計審查、綠色建筑土壤氡檢測、地質勘查、地質勘查見證、施工圖審查、地質勘查審查、預算編制、預算審核、結算審計、招標代理等工作。
2.明確項目用地供給方式為無償劃撥。
3.明確涉及項目用地范圍內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管線搬遷具體落實單位和方式。
第六條依照縣政府的批復,按規定選擇委托符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含方案、初設、施工圖等)。(詳見附件1.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流程圖)。
第七條依照縣政府的批復,委托符合資質的可研編制單位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并報縣發改委審批。對于概算投資在4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需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對于概算投資在400萬元以下的項目應編制項目建議書。
第八條依照批準的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遵循概算控制預算的原則進行施工圖設計,合理確定工程造價。
第三章項目設計管理
第九條項目設計必須編制設計任務書及簽訂設計合同,嚴禁無證設計。
第十條方案通過評審后,進行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在施工圖設計中,不得對初步設計中已認可確定的部分進行隨意更改。初步設計應報縣發改委審批。
第十一條設計單位必須對設計好后的施工圖進行技術交底,使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掌握設計意圖,注意施工方法,同時,在項目開工前必須做好圖紙會審,對施工圖設計存在問題應分專業逐條列出,并作好圖紙會審紀要,以徹底吃透施工圖。
第四章工程招投標管理
第十二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及以上的基建工程的招投標、100萬元及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咨詢等項目招投標,經縣政府批準后,按有關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
第十三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下的基建工程施工項目的`招投標、100萬元以下的勘察、設計、監理、咨詢、項目管理等項目招投標,按龍南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南縣政府性投資限額以下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通知(龍府發〔2020〕1號)和關于辦理《龍南縣政府性投資限額以下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工作流程的通知(龍發改招標字〔2020〕8號)執行。
第五章工程建設合同管理
第十四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規及該項目招投標文件,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監理、設計、勘察等工程建設有關合同。簽訂的各項合同不得有違有關法規和項目招投標文件精神。
第六章現場施工和質量管理
第十五條工程項目均應落實法人責任制和項目負責人制度,由業主單位法人代表指定該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該項目的安全質量進度等進行管理,項目學校法人是現場管理的直接責任人,現場管理人員由學校派出責任心強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
第十六條在基礎、樁、梁等關鍵部位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工程量驗收、初步驗收及竣工驗收時參建各方必須到場把關、審核,并現場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因涉及安全問題,圖紙確需更改的,由項目負責人聯系設計部門設計人出具變更聯系單,召開參建各方會議同意后,將變更的內容進行預算編制及報財政審核后,再報局務會審批,同意后再按龍南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南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辦法》的通知(龍府發〔2017〕5號)文件執行。
第十八條參建各方要以工作為重,明確責任,履行職責,敢抓敢管,避免推諉、扯皮,并做到客觀公正和廉潔自律。
第七章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審核
第十九條項目竣工后,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對驗收中查出的有關施工質量問題,應責成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完畢,并進行第二次驗收,直至通過為止。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3個月內向業主單位提供結算書、竣工圖紙、設計變更聯系單、隱蔽工程驗收單、工程合同等與工程結算相關的有效資料。
第二十一條在施工單位提交齊全完整的工程結算有效資料后,業主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在一個月內完成核對,核對無誤后將有效的結算資料,連同施工單位編制的工程結算書,移交給造價審核部門。
第二十二條審計完成后,施工單位應提供全部工程資料一式二份給業主單位,由業主單位備齊全套資料后,其中一份存檔,另一份交城建檔案館。
第二十三條工程結算審定一年內,應委托有關單位或人員完成工程財務決算,并要求業主單位進行固定資產準確登記。
第八章工程財務管理
第二十四條項目款項支付應嚴格按照合同和工程進度,在項目完工但未進行決算審計前,工程款的支付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80%。
第二十五條項目款項支付應履行審批程序,一般應由項目負責人提出付款意見,分管基建領導審核,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二十六條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嚴禁徇私舞弊,不得指定指定材料、設備品牌或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2
為了進一步加強興寧區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管理程序,提高項目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依據城區基建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城區中小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依據
1.《南寧市興寧區定點施工和服務管理規定》(南興府辦〔20xx〕3號);
2.《南寧市興寧區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南興府辦〔20xx〕10號);
3.《興寧區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算和招標控制價管理制度》(南興府辦〔20xx〕50號);
4.《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結算審計管理的通知》(南興府辦〔20xx〕42號);
5.《興寧區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南興發科通〔20xx〕9號);
6.《興寧區中小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南興教〔20xx〕46號)
二、實施范圍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舍、附屬設施及校園景觀的新建或維修改造。
三、組織保障
(一)教育局下設基建辦,負責本城區教育系統項目日常管理,督促和監督基建項目的組織實施,統籌推進項目建設工作。
工作內容:審批(備案)學校維修改造計劃、設計方案、經費安排等,指導、監督項目定點、合同、招標、資金使用、竣工驗收、結算決算等,督促學校按批復和程序要求完善建設手續,檢查項目進度和質量管理,協調上級和有關部門解決項目困難,查處違規項目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
。ǘ└麈傊行男0才艑H,負責轄區內各村完小和教學點基礎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鎮中心校校長(園長)對所管理的完小和教學點工程的實施負領導責任。
工作內容:綜合、統籌審批轄區內各小學工程計劃,檢查、督促及協助項目建設過程中前期報建、施工管理和竣工結算等,糾正有關學校不按程序組織實施的工程建設問題。
。ㄈ⿲W校(園)成立“學;üぷ黝I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領導、總務后勤及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學校校長(園長)是工程實施第一責任人,對項目實施負主要責任,并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制。各校(園)要指定專人負責項目管理、資金撥付流程,做好材料歸檔及交接工作。
工作內容:制定建設計劃和方案,辦理項目申報、設計、預算、定點、合同、招標、竣工驗收及結算等相關手續,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進度,做好項目檔案管理,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四、工作程序
各校(園)要嚴格按照現行基本建設程序和相關規定,完善項目建設手續。凡未列入年初預算或投資計劃的項目或未經批準項目,不得擅自建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長(園長)作為第一責任人承擔。
(一)項目申報
學校應本著“安全、必需、經濟、美觀”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學?傮w發展規劃和項目實施計劃,嚴禁脫離實際,盲目高標準建設,認真做好前期論證工作, 按輕重緩急,統籌安排,于每年3月中旬和9月中旬前,擬訂建設計劃(含學校公用經費和申請上級財政資金項目),各鎮村完小經鎮中心校審批同意后,上報教育局。
。ǘ╉椖繉徟
1.學校公用經費項目,各校于每年3月和9月上報項目建設計劃,教育局統一進行兩次批復,逾期不報,作為下期計劃實施,不再單項工程報批。
2.上級財政資金項目。教育局基建辦根據各校每年3月和9月上報的項目計劃,現場察看,進行審查,核實項目的必要性和工程量,制定項目計劃經局班子會討論研究后,向學校批復。
3.因自然災害等客觀因素引發的校園安全隱患應急排危項目,學校應報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實施,同時保存好項目實施前的相關現狀照片等材料,并在緊急開工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上報申請材料,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
。ㄈ╉椖苛㈨
1.學校公用經費項目,根據每年3月和9月上報安排項目計劃的批復,學校編制項目建議書,按上半年一批、下半年一批,上報城區發科局辦理立項手續(各鎮小學由中心校統一上報材料),一個學校應一個立項,嚴格項目拆分,嚴格控制一個項目拆分為數個(或多個)小項目。
2.上級財政資金項目,學校根據專項請示批復,編制項目建議書報教育局,統一送城區發科局辦理立項手續。
。ㄋ模╉椖吭O計
1.凡涉及主體結構安全、水電、消防等專業工程的建設應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完成設計方案和施工圖。
2.其它校舍維修項目也應有效果方案或施工圖紙(明確材質、規格、型號、數量、施工工藝等便于預算)。
3.根據項目投資計劃的大小由學校按城區基建管理程序的相關規定,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或在城區定點單位中選定或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
。ㄎ澹┦┕D審查
對于總投資10萬元以上(不含10萬元)的項目,學校須將設計方案或施工圖報城區教育局審核。教育局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委托具有相關審圖資質單位進行施工圖審查。
(六)預算審核
由學校根據項目投資計劃按規定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制預算,將編制好的預算及方案報教育局審核后,并按如下要求進行:
1.3萬元(不含3萬元)至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項目,學校定點選取或自由選擇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進行預算審核,審核結果報城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登記備案。
2.10萬元以上的項目,報送城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預算審核,審核后確定經費預算數。
(七)施工單位選取
各校要根據項目建設資金和內容,嚴格城區基建管理規定,選擇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杜絕無資質或資質不符的施工單位參與建設。
1. 工程預算3萬元(不含3萬元)至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項目,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施工單位,也可在城區定點單位中選定,報教育局備案;
2. 工程預算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不含50萬元)的項目,由建設單位從城區定點單位中推薦,填報定點單位審批表(業主推薦類),報城區住建局、財政局審查后,呈城區領導審批。
3.工程預算50萬元以上項目在城區定點單位中搖號產生;
4.工程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施工單位。
5.城區政府如新出臺興寧區定點施工和服務管理規定的則從其規定。
。ò耍┍O理和勘探
1. 涉及主體結構安全的建設或3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依據城區《南寧市興寧區定點施工和服務管理規定》(南興府辦〔2017〕3號)聘請有相應資質或城區定點的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理。各學校應督促監理單位嚴格按照行業規范要求,切實履行職責,對工程變更、簽證事項進行合法性監督。
2.需要進行地質勘探的項目,應依據城區《南寧市興寧區定點施工和服務管理規定》(南興府辦〔2017〕3號)聘請有相應資質或城區定點的勘探單位進行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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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校對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預結算編制、招標代理、質量檢測等要依規依法訂立合同,使用規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1.上級財政資金的項目合同報教育局,經城區住建局和財政局審定確認。10萬元以上的學校公用經費項目報教育局,經城區住建局審定確認。
2.計劃投資10萬元以下的學校公用經費的項目,由學校與相關單位簽訂,報城區教育局備案。施工合同必須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重點明確資質資格、履約擔保、違約處罰、質保條款等。合同質保金原則上須達到合同總金額的5%以上,質保期至少為項目驗收合格后一年或兩年,法律法規、政策或規范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施工管理
1.強化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局和鎮中心校負責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檢查項目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協調上級有關部門解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項目學校要明確責任心強的干部作為具體責任人擔任工地代表, 負責與施工、設計、監理等建設各方進行溝通協調,嚴格按合同約定及相關規范,檢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進度。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用水、用電計量和安全管理,完善項目部等臨時設施。
2.加強材料和重點部位的監督檢查。建筑材料進場要檢查合格證、資質材料、檢測報告等相關證明。重點環節及重要部位的施工須有基建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具體管理人員或監理或設計人員參加驗收并簽字。
3.嚴格規范項目建設變更簽證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南寧市興寧區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南興府辦〔2017〕10號)有關規定,沒有經過教育局同意或城區相關部門洽商同意或報城區政府同意的變更項目,不能進行變更。項目變更依據和理由必須充分(依據施工合同、招標文件及相關定額提出)、內容明確(包括文字、圖案)、規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三方簽字,時間、部位明確)、及時(一事一簽,不得事后補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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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的學校公用經費項目,由學校的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2.10萬以上的學校公用經費或上級財政資金所有項目,建設工程完工后,學;I導工作小組組織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向教育局書面提出申請正式驗收,教育局會同城區發科局、住建局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嚴格按《興寧區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南興發科通〔2018〕9號)實行。未經驗收合格工程不得使用。
3.所有驗收必須認真計量工程總量、審核單項質量情況、質量保障材料完整情況,出具驗收會議紀要及簽到表,對存在質量問題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完成經建設單位組織復檢合格后方可填寫竣工驗收單。
(十二)結算決算
項目在竣工驗收通過后,施工單位要簽訂辦理結算承諾書,整理工程相關資料,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進行工程造價結算,并按規定及時進行決算。
1.10萬元以下的學校公用經費項目,學校選擇有資質或城區定點的單位進行結算審核,審核結果報城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登記備案。
2.10萬元以上的學校公用經費項目或上級財政資金所有項目,報送城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結算審核,審核后確定結算經費。
3.結算完成后,學校要及時進行工程財務決算,做好固定資產登記工作。
(十三)資金撥付。
1.學校公用經費支出的項目,學校根據合同條款和工程進度,在提供批復文件、工程合同、預算、工程量清單或工程計量清單、竣工驗收報告、結算報告書、定點審批表、發票、請款報告等原件或復印件憑證后,給予支付工程進度款或結算款或質保金。
2.上級財政資金支出的項目,由項目學校嚴格審查同意后報教育局,按城區基建項目請款程序和流程進行支付。
五、責任追究
(一)項目參建各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按建設有關程序和合同要求開展工作,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或勘探單位,工作不積極認真配合,未能切實按合同要求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除按合同處罰外,報其行業主管部門依據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在3年內將不得參與我城區教育系統所有工程的建設。
(二) 對違反南寧市興寧區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南興府辦〔2017〕10號)或本管理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查實被城區教育局書面通報的學校,采取一票否決制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資格,對不能盡職履職的學校第一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除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外,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違規、違紀行為情節嚴重或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紀檢監察介入調查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對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不力,質量不合格造成安全隱患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學校或局工作人員在工程監管或定點或招標過程中,有意規避定點或招標,拆包分包,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索取回扣,吃拿卡要的;
3.學校沒有認真審核把關,造成項目施工過程中違規進行設計變更、簽證,致使工程量超合同價10%的;
4.學校工程賬目混亂,核算不清或挪用建設資金,轉移資金用途,造成資金流失或其他違紀違規問題的;
5.學校項目資料未能收集、造冊登記,進行檔案管理,材料嚴重缺失的。
六、其他
(一) 學校公用經費3萬元以下(含3萬元)維修項目建設,由學校校級領導研究、基建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討論確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學校獨立進行預算、合同、驗收、結算等全過程管理
。ǘ└鶕枰k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以及城區住建局介入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項目,由教育局配合學校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
。ㄈ┍巨k法如與上級文件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為準。城區教育局之前所出臺的工程管理要求、文件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ㄋ模┍巨k法自下文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歸權興寧區教育局。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3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學;üこ添椖抗芾,確保決策科學合理,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基建工程項目,包括使用財政資金、其他自有資金和貸款等進行的新建、改建、擴建、修繕及裝飾等工程項目以及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其他工程項目。
第三條學校行政會負責審議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基建規劃、投資計劃、設計委托書、初步設計方案、重大變更調整等事項。學校行政會定期或不定期聽取基建工作情況匯報。資金準備不充分的,未經評議論證的項目嚴禁提交學校行政會。存在重大分歧的項目嚴禁草率決策。
第四條建立基建項目領導小組,負責基建工程全過程管理。學校校長任組長,成員為校級領導、中層干部及后勤等部門負責人。
第五條建立監審領導小組,獨立行使基建工作全過程監督職責,直接對學校行政負責。
第六條基建項目的決策、立項、審批必須按如下程序辦理:分管副校長就擬建項目提出具體意見→邀請相關領導、專家就項目建設的地點、規模、功能、標準、環境、投資、資金籌措、經濟與社會效益等進行充分論證→形成項目建設方案→學校行政會討論、決定(重大項目提交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基建工程立項→基建項目審批→編制招標文件→進行公開招標→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將預中標人情況進行公示(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杜絕未批先建行為)。
第七條凡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調研活動必須有3人以上共同參與。調研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經參加調研的所有人員會簽后提交基建項目工作領導小組。
第八條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房屋建筑單項合同(或者項目總投資)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九條達不到第八條規定標準的工程項目,納入學校年度財政預算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的`采購以及裝飾、拆危、修繕等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資金限額標準,進行政府采購。
第十條必須嚴格執行基建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等文件。
第十一條學校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項目實際情況,投標單位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載明非主體部分、非關鍵性工作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的承包人名稱和資質。
第十二條必須嚴格執行一個項目經理只能擔任一個施工項目經理工作的規定。
第十三條凡公開招標的項目,招標信息必須在國家、省規定的媒介發布,同時將招標公告內容在學校發布。
第十四條凡招標的項目(含自行招標),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條必須嚴格執行中標候選人公示制度。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公開招標的項目除按規定履行公示程序外,還要將預中標人情況在學校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2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關于學校自行招標:
1、招標公告要在學校連續發布3個工作日,并載明擬建項目概算金額,招標內容和評標辦法。
2、自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發布之日起至停止發布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3、學;椖款I導小組必須對資格預審,招標、評標、定標等全過程進行監督。
4、設立評標委員會。分管副校長任主任,成員為財務、后勤、等部門負責人及校內外專家。
5、確定中標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6、評標結果必須經評標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關于合同的訂立:
1、合同(協議)訂立前必須經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會簽。
2、依法訂立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中介機構等合同(協議),內容要全面、具體,責任人義務要明晰,要有明確的履約擔保和違約處罰條款。
3、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4、不得在簽訂合同(協議)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
5、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與中標人簽定合同(協議)。
6、合同(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協議)報送主管部門備案。
7、經雙方同意補充、變更施工合同(協議)的,也應按照前款規定備案。
第十八條必須加強對施工單位進場后的監督和管理。要將施工區與教學區、生活區隔離,設定施工車輛行車路線和施工人員出入路線,確保校園安全。
第十九條下列情況不得擅自開工:
1、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
2、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項目。
3、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項目。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派駐現場的項目班子人員必須與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登記的相一致,必須與正在施工的單位或正在監理的單位有合法的人員關系。特殊情況需變更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班子人員的,須經學校書面同意,在5日內報主管部門備案。堅決杜絕中標后,施工或監理單位隨意更換項目班子人員現象。
第二十一條關于建筑工程施工承包:
1、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2、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
3、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非經學校同意,總承包單位不得進行分包。
5、禁止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6、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二十二條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合理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標準和施工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嚴禁壓縮工程項目的合理工期。
第二十三條關于工程監理:
1、監理單位必須在施工前編制監理規劃、監理細則,在施工過程中及時編寫監理日報、階段報告和工作總結。學校項目負責人列席監理工作例會。
2、學校要嚴格監督和檢查監理工作。重點監督檢查監理人員在工程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的傍站情況及其它施工過程中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視情況。
3、監理人員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監理人員發現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拒不整改的,應下達暫停施工令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必須報告學校要求設計單位整改。
6、主要隱蔽工程及其勘驗要有基建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學校審計部門參加。
第二十四條合同價款之外的技術核定單和工程簽證要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學校等部門共同簽字確認。涉及重大經濟變更的項目必須經學;üぷ黝I導小組研究,提交學校行政會決定。涉及建設項目地點變化,建設規模或工程投資規模比原批復投資額增減幅度超過10%的,應報原項目審批部門批準。
第二十五條基建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設備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須送檢的,應在學校和監理單位的共同監督下現場取樣,取樣要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檢驗合格的,經監理人員簽字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
第二十六條學校和監理單位任何人不得私自向施工單位推薦建筑材料、配件和設備等。
第二十七條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基建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第二十九條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施工單位的現場管理責任。
第三十條關于財務管理與工程結算:
1、嚴格執行基建項目財務制度,加強基建項目資金全過程管理。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合同、支付管理規定等進行審核把關,嚴格按照計劃、合同、進度付款。
2、工程款的支付實行預付工程款制度和支付工程進度款制度。學校要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按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限,向總承包單位支付合同約定工程造價30%以內的預付工程款。重大工程項目支付預付工程款,要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實體性消耗和非實體性消耗部分應在合同中分別約定預付款比例(或金額)。安裝工程預付工程款不得超過工程造價的10%。包工不包料的工程不得預付工程款。
3、預付的工程款必須在合同中約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進度款中進行抵扣。凡是沒有簽訂合同或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不得預付工程款,不得以預付款為名轉移資金。在工程竣工前,學校支付預付工程款和進度款的總額一般不超過合同總額(包括工程合同簽訂后經發包人簽證認可的增減工程款)的85%,其余尾款在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后,除按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5%留作質保金外一并結算。當月(或分段)實際完成工程量須經監理單位審核簽字,基建部門確認和審計部門審計,否則不得撥付進度款,不得進行進度結算。
4、總承包單位應在工程驗收通過后28日內,向學校遞交經監理單位工程量審核并簽字蓋章的竣工結算報告及資料,依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工程價款調整和竣工結算審計。
5、學校接到全部竣工結算文件之日起60日內完成竣工結算審計。比較復雜的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的竣工結算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適當延長,最多不得超過180日。
6、學校基建項目領導小組應加強建設工程、修繕工程審計,積極開展工程建設全過程審計,重點加強工程竣工結算審計。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生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學;椖抗ぷ黝I導小組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4
結合我校基建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基建管理經濟責任制。
一、基建處負責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在校長及主管基建副校長領導下,編制上報和組織實施校園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基建計劃;嚴格按基建程序辦事,確保工程質量,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完成學;ㄈ蝿眨m合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二、基建處長的經濟責任
1.具體負責基建財務管理工作,執行基建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
2.組織制定并實施基建財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內部監控制度;
3.組織編制學;ㄒ巹澓湍甓然ㄍ顿Y計劃;
4.組織審核工程項目預決算。
5.審核簽訂各類工程建設合同,把好工程設計關、施工質量關、竣工驗收關、工程決算關;確保投資效益的提高;
6.及時向主管校長報告基建投資使用情況。
三、基建主管財務的'經濟責任
1.認真執行基建會計制度,嚴格進行工程成本核算,對會計資料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積極籌措資金,保障工程建設資金的供應,嚴格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3.認真履行會計監督,抵制和防范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嚴格執行基建投資計劃,?顚S茫坏盟皆O小金庫;
4.及時向處長報告基建財務狀況;
四、及時向處長報告基建財務狀況;
1.工程項目管理全過程,必須嚴格按工程合同辦事;
2.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確需變更必須事先辦理變更設計鑒證手續;
3.認真做好施工日志記錄,真實反映施工管理情況;
4.及時組織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5.認真做好工程管理資料向檔案員移交工作,保證工程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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