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條:新建、改擴建和維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須嚴格按照規劃、建設部門的審批意見和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進行科學建設。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規劃建設報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地質勘察設計、建筑設計、工程施工和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嚴格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制度。凡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擴建校舍的選址要由專業部門進行災害危險性評估,堅決避免在災害高危地區新建校舍。新建、改擴建校舍建筑應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委托有審查資格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條:學校的水、電、氣及食堂鍋爐的安裝,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根據國家有關強制性的規范標準進行選址、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完善減災、防災基礎設施和設備,配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設備、逃生自救器具、應急照明燈和應急廣播系統等。在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避難場所等地,要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四條:應對學生宿舍、校園內教職工宿舍、食堂、實驗室、教室、電腦室、圖書室、會議室等人群較集中場所列為重點監控部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五條:落實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檔的危房檔案,把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管部門等相關情況資料都記錄在檔,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凡經有資質的鑒定單位確認為危房的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嚴重的房屋,通過搶修、維護后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專業鑒定部門確認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嚴重的房屋,應立即封閉或撤除。
第六條: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檢查和避雷、防雷設施安全檢測。對電路、鍋爐、煤氣、化學物品等易引發火災的設施、物品重點進行檢查,對避雷、防雷設施重點進行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七條:指定專人,對辦公樓、教學樓、綜合樓、實驗室、宿舍、食堂、浴室、文體活動等場所用電、用火安全進行管理和檢查,建立檢查記錄臺帳制度。
第八條:對師生員工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向師生員工宣傳安全用電、安全用氣、實驗操作等安全知識,促使他們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幫助他們提高應對各類險情的能力。
第九條:學校應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指導學生預防事故和實施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條:各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落實防火、防自然災害等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預警體系。應急預案要體現及時性、有效性。已經制訂的應急預案,要根據學校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第十一條:加強應急演練,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樹立“以人為本”思想,學校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時組織師生員工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使師生掌握在各種突發性災難面前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將應急演練納入學校的年度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臺風和洪水期間,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的聯系,針對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基礎沉陷等自然災害及時采取應對措施,確保農村學校特別是地處山區農村學校師生的安全。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校開展專題安全培訓和教育,切實提高師生應對臺風等災害的能力。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具體人員。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或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并按規定及時報告。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2
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問題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明確目標,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積極排除隱患,妥善處理事故。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各級第一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師、教師和家長學生要定期簽定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3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學校整個管理工作的一個部分,通過加強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為學校創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學校總務處統管,并實行使用班級及各處室分管責任制,科組由科組長負責,班級教室由班主任負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負責。分配給教職工居住的宿舍,屬學校固定資產,居住期間由入住教職工負責,調離時無條件完好歸還學校。內宿生宿舍樓,由分管各幢的負責內宿管理老師負責。未具體分配使用的校舍,由總務處統籌負責。對于校舍的使用,任何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和占用,不準私自改動內部裝修和結構等。
2、建立健全校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樓房圖紙,要按各幢進行整理歸檔、裝妥,以便日后查閱。如校舍產權變動、大修、拆遷、改建,需由學校校長室研究決定,并按有關程序,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3、校舍的修繕維護:
(1)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改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門窗地板注意保養維護,墻壁地面要干凈無污潰,保持完好狀態。
(2)經常檢查各處室內網絡、水、電、窗簾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報修制度,確保正常運轉,使用。
(3)對各幢建筑物大面層,保持經常清理,排水管道要暢通不被堵塞,無積水:要及時發現大面層有無裂紋滲漏滴水情況,并及時組織修補。
(4)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特別是在每年臺風雨季來臨之前,應及時組織檢查,做好準備應對。
(5)每學期末,都要進行全面徹底總檢,利用假期時間,徹底維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級指示要求,在一定時段對每幢建筑物定期請市防雷檢測所進行防雷檢測,檢查避雷線路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及設備安全。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4
為保證師生健康安全,避免學校校舍發生不應有的險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王金華任組長,周舵任副組長,總務人員任組員。房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學校內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檢查。各老師如發現房屋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管理小組匯報,管理小組應在較短的時間內制定應變措施。
2、房屋管理領導小組要經常檢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況,重點察看校舍內是否有白蟻,橫梁是否存在開裂現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發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和匯報。
3、如校舍需要裝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裝潢和改建要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
4、如發現學校校舍內存在違反師生安全的設施,應及時想方設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強師生安全防火意識,提高大家在緊急情況下的求生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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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學校的建筑物(如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圖書館、室外廁所、、學生食堂、亭、廊、教師宿舍等);構筑物(如田徑場、景石、假山、雕塑等)。
三、學校校舍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
四、管理常規
1、總務處主任、事務員、校產管理員要堅持每日巡查學校校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排維修,并作好記錄。
2、總務處接到報告,必須到現場,查明情況。涉及安全的項目立即作出處理,一般問題及時安排維修。
3、全校教職工,特別是處(室)班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發現所轄范圍校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報告后勤主管校長,再報錦江區教育局,同時采取保護措施。
五、學校應根據校舍的特點,每學期組織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前檢查全校排水,檢查辦公樓屋面,檢查圍墻。同時嚴格按上級的安排,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六、學校對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墻、門窗、網架、屋架、避雷設施等重點校舍,擬定定期檢測計劃,委托國家認定資質的機構檢測。
七、學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換室外的體育設施、塑膠場地、室外欄桿、屋面防水,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八、總務處每年要根據校舍安全情況,制定維修計劃,重點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維修項目。校舍重大維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規定,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質量優的公司施工。一般維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證質量。
九、總務處應建立全校校舍檔案,詳盡記載校舍以下基本情況;
1、安全檢查(或檢測)的情況;
2、重大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維修改造事項;
4、發生校舍安全事故和處理情況。
十、校舍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一、使用校舍舉行各種集體活動(超過300人以上),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事先必須制定并熟悉相應的安全預案,正確使用校舍。活動時,主辦活動的負責人應當在場,(必要時應通知總務處、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到場監護)。如果發生問題,要負責按“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二、校舍發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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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范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杜絕校舍發生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排查領導小組,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做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教師和學生家長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七、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消防器材檢查,氣壓是否充足,藥劑有無失效,罐體是否銹蝕,噴射軟管是否老化,有無隨意挪動,噴嘴是否堵塞變形等。每學期檢查兩次,同時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八、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并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九、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十、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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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舍檢查的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學校應成立由分管校長任組長的學校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校舍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校舍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2、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正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對一些年久失修的舊房要進行重點細致的檢查;在風、汛、雨季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校舍檔案保存備查。對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
3、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維修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維修計劃應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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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全體住宿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衛生、健康文明、規范和諧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按時歸宿,嚴禁不請假夜不歸宿。
2、嚴令禁止打架斗毆,滋事,散布恐慌言論,擾亂學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學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學生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宿舍內規范配備的照明,電扇及其他電器設施出現故障,住宿生要及時通知宿管員和維修人員,禁止住宿學生擅自處理故障。
5、維護宿舍周圍的消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宿管員,由專業人員解決。禁止一切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6、自覺維護宿舍內的生活設施、床具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宿管人員由專業人員及時維修,禁止在床上打鬧,禁止上鋪學生在床上進行劇烈活動影響他人或傷及自身。
7、學生宿舍內禁止攜帶手機及貴重錢物,貴重錢物自己妥善保管,丟失自負。
8、學生宿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各種危險品,管制工具、器械進入宿舍。
9、在突發應急的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時報警,及時通報宿管人員,服從統一指揮,未成年人禁止參與救護。
違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學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責任自負,觸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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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梁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維修,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生。
5、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教師、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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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核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以備核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設備、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現損壞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節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為私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盡量減少財產損失。
五、摸查校內患有癲癇病的學生,且重點監護,排查校園周邊精神病患者,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六、學校領導要及時對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核實,對隱患的排查情況進行督辦,并在學校安全會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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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范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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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校舍由校舍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管理,實行校舍管理責任制,堅持損壞賠償制度,獎優罰劣。
2、認真做好校舍的使用分配。范圍較大的校舍使用分配,要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本著安排布局合理使用效益高的原則,提出分配方案,經校委會研究,同意后執行。對于個別校舍調整使用,校舍管理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經校辦公會研究決定后方可施行。
3、切實搞好校舍的檢查維修,杜絕一切事故發生。日常檢查維修由總務處提出維修方案,經校辦公會批準后組織實施。每年雨季、冬季來臨前,組織專人對校舍進行普遍檢查,及時提出維修意見,經批準后,限期完成。對隨時出現的.危房危點,要采取果斷措施,限期搶修,避免事故發生。――切校舍的維修需經總務處統籌安排,嚴禁個人亂建、亂拆、亂修。
4、落實校舍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賠償制度。校舍損壞的賠償可按公物賠償制度執行。
(1)辦公用房及其他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由各處、室、組負責,因管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損壞或故意損壞的,要按價賠償,并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
(2)學生用房的管理,責任落實到班級和個人,損壞的要按價賠償,并記入班級考評。
5、建立校舍檔案,正確反映校舍情況。
校舍是學校固定資產中的主要部分,學校校舍一律編號建檔。基建完工后,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待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財會人員及管理人員要按一定手續納入學校帳冊分類建檔。(檔案中記明項目的開工日期、峻工日期、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造價等)重大項目的維修也要填寫檔案,并記明維修的時間、程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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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師生健康安全,避免學校校舍發生不應有的險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張繼利任組長,王桂連為副組長,總務人員任組員。房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學校內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檢查,各老師如發現房屋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管理小組匯報,管理小組應在較短的時間內制定應變措施。
2、房屋管理領導小組要經常檢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況重點察看校舍內是否有橫梁是否存在開裂現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發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和匯報。
3、如校舍需要裝滿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裝滿和改建要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
4、如發現學校校舍內存在違反師生安全的設施,應及時想方設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強師生安全防火意識,提高大家在緊急情況下的求生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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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校舍是國家的公共財產,是辦好教育的物質基礎,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損壞、改變校舍的性質。
二、學校的校舍在法定的責任人的領導下,統一由總務處負責管理、維修、保養。如發現房屋結構損壞、蛀蝕及重大險情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教育局。
三、總務處對校舍使用管理安排專人負責,分級管理、定期檢查,做好日常維護工作,定期修善校舍。
四、學校的`教學環境、校園的綠化、美化工作,在學校的領導下,統一規劃。
五、對全校師生進行保護國家財產及愛護校舍設施的教育、制定、建立健全的值班護校制度、防火制度、環境衛生制度。
六、總務處應建立完善的校舍資料檔案及房產土地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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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學校校舍安全管理,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生命安全,真正做到校舍安全定期檢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形成防范在前,責任到人,失責必究的工作機制,確保學校校舍安全問題早發現、早解決,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學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對師生人身安全極端負責的態度,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出發,切實增強做好學校校舍安全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強學校的校舍安全定期檢查工作。
二、檢查內容
1、校舍的門、窗、屋面、屋架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是否暢通,廁所、圍墻、大門是否有安全隱患。
2、校舍墻體有無下沉或垂直斷裂現象,注意鋼結構件的`銹蝕、變形等情況。
3、校舍內外墻皮和天花的粉刷層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
4、學校電、水、暖設備、設施,是否安全可靠;特別是電線是否老化,接頭是否安全;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5、防火、防雷、防盜、體育器材、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6、是否對師生定期進行校舍安全教育。
7、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三、檢查要求
1、健全工作網絡。為使校舍安全定期檢查安全管理制度順利實施,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為副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總務處為校舍定期檢查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成員包括門衛、實驗室、電腦室、圖書室等管理員,各成員進行合理分工,負責對校舍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2、加強宣傳教育。校舍安全人命關天,稍有不慎,即會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難以量計。因此,各學校每學期開學要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一次校舍安全的系統專項教育,也可結合其它內容,對學生進行一些校舍安全知識的書面測試或競賽活動等。學校領導班子每學期要就校舍安全和管理工作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和解決校舍建設和安全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形成專項工作計劃。
3、突出檢查重點。校舍安全檢查的重點為建設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前的陳舊校舍;人群集中、流動性大的`教室、宿舍、廁所等。重點部位為校舍的基礎、承重墻部位和電線、防火、防雷等設施。
4、抓實各類檢查。學校要認真梳理校舍可能出現的問題,確定監控部位和方式,加強校舍的日常監管,把日常觀察和定期檢查結合起來,要求學校一般要做到:①學校校舍安全領導小組每學期初應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特別是對建設于上世紀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陳舊校舍要進行重點細致的檢查;②學校總務處每月對學校校舍全面檢查一次,對可能出現的隱患要細致地進行日常觀察。
5、規范工作檔案。每次校舍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校舍檔案保存備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區教育局;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
6、及時報告反饋。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區教育局和學校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控制險情、減少損失。有人員傷亡的,根據學校應急預案處置時,要動用一切手段及時組織搶救,力保人員安全。報告要做到及時、詳細、真實,不得瞞報、遲報、漏報或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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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基建項目必須有相應資質單位進行施工,加強基建管理,確保基建質量;嚴禁學生進入施工場地。
2、每學期開學前和中途,總務處對全校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并將有關數據記錄在案,進行對比分析,特別是梅雨季節要加強巡視,發現情況及時研究對策,采取措施。
3、對校舍進行定期維護和維修,防震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4、加強消防器材管理。學校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在各梯層的.醒目位置配備滅火器材和消防設備。對所有的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學校對有關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培訓,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如點蠟燭、點蚊香等)。
5、加強用電安全的教育及管理,電工和有關管理人員對用電設備及線路每周要進行常規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7
1、保持校舍的`衛生,綠化、美化、凈化,為全校師生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保持工作由各班學生、各教師負責。
2、全校師生員工對保持校舍衛生要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3、不準在校園、校舍內亂扔、亂倒、亂堆垃圾。
4、環境衛生要做到“四無”(無垃圾、塵土、污物、痰跡)“四潔”(庭院、樓梯、走廊、水房廁所)“四不”(不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亂扔果皮、亂潑污水)。
5、加強校舍管理,經常對校舍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門窗檢查與維修。
6、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學校校舍、設施應當符合國家建筑設計規范標準,防火、防盜、防水、防雷電等功能齊全。應當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突然停電的'應急措施。
7、學校應當定期對校舍進行勘驗檢查和維修。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學校校舍要定期檢查,經常巡視,運用不同的`檢查方法,對校舍及其設備進行監測,并做好檢查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要做好校舍的養護工作,做到隨壞隨修。要根據季節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換窗紗、防寒保暖、換季維修工作。
三、做好修繕計劃,定期進行維修。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監督管理。盡量利用寒暑假時間,避免影響教學。
四、結合基建,進行危房改造。對于使用年限較長,危及安全的校舍要進行大修。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指導思想、本著愛護國家財產、杜絕國有資產流失、更好地發揮學校校舍場地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的校舍、場地均系國家財產、校內每個教師職工、學生均有接規定使用和愛護校舍場地的權利和義務、任何破壞或損壞、學校校舍、場地的行為均應按規定受到譴責和處罰。
三、學校的.校舍、場地是學校教師和學生接國家規定從事教育、教學的場所、不經國家部門和學校同意、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認任何理由將其挪作他用、一旦發現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有權利和義務及時作出糾正。
四、學校本著為社會主義國家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人才宗旨、依靠國家的有規定、合理充分地利用校舍和場地、任何閑置、和空置校舍、場地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五、學校負責部門有義務對學校、校舍場地的基本情況進行全面了解,不定期對校舍場地進行檢查和相關數據進行統計,并配合校長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對校舍場地實施管理。
六、學校有責任對校舍場地進行合理修繕,保證教師、職工、學生在一個整潔、優美、安全的環境中開展工作和學習。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20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一切工作必須為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服務,為此特別制定學校舍場地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校內的`一切房屋、設備、場館等都是供教育、教學使用或為教學服務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出租、出借、改做它用,任意改造、破壞者將依法處理。
二、校舍場地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實施管理。
三、學校房屋內的一切設施及墻面等使用部門必須保護好,未經允許不得破壞、改動,若需維修必須立即報經總務處,不得自行處理。
四、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以及節水、節電工作,每天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源。
五、全校師生員工都應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共同營造一個美好的學習、工作環境。
六、各崗位維修、保養人員,按時對所負責區域進行全面的維修、保養工作,并作好相關記錄。
七、保安、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工作、認真巡查、提高警惕,防止破壞及盜竊行為,若發現可疑人員必須立即查問并制止其破壞行為;發現隱患及時報學校及有關部門,以便及時維修,消除隱患。
八、校園內不得堆放雜物、晾曬衣服、飼養家禽,任何人或組織不得擅自改變、破壞學校建筑結構。
九、校園內禁止外來車輛駛入,尤其要控制重載車進入校園,以免損壞路面及撞傷學生,校園內車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十、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學校房地產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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