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績效工資方案4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第一條:文件依據 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局、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范圍及對象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 區財政審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 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后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 按區財政審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后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后報中心校審核后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 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 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 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信息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信息員、后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⑴、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⑵、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文件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文件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占35%、二等獎占35%、三等獎占30%(55周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周評出本周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5)違反上課要求的。(6)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通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占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系數
按省教體廳文件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系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系數為1.25;體育課時系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系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系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通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并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后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匯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發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后,發給剩余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于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于80%優秀率小于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鑒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鑒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匯總,經校長審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后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后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審核程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一、目的
為充分調動制造部員工工作用心性,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建立起以崗位為基礎,以工作績效考核為核心的正向激勵機制,把員工的薪酬與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密切結合起來,實現薪酬管理與分配的制度化,規范化shu。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制造部副經理以下所有從事非計件制及計件制工作的員工。
三、員工薪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根據公司《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相關規定,本部門員工薪資由職級工資、工齡工資、點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補(津)貼三部分構成,其中,職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兩部分。
1職級工資
由各制造部制定內部員工薪資定級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崗位關鍵度、個人工作潛力等考量因素,參照《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之210《各制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范圍表》確定。
11基本工資
該部分以職級工資總額的50%為限。作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與當月員工個人出勤狀況相掛鉤。
12考核工資
以各制造部崗位性質不同,該考核工資細分為非計件制考核工資和計件制考核工資兩大類,該部分不以職級工資總額的50%為限。各制造部自行制定部門內考核實施細則。
121非計件制考核工資
原則上非計件制工作崗位應依據崗位標準設立周嚴性關鍵業績指標予以考核。
122計件制考核工資
(1)計件制崗位應在完成勞動定額基礎上實施產量計件制考核。
(2)公司根據各制造部當月交庫計件產品的制造工資成本對各制造部計件工資進行總額控制,并于每月底匯總當月各制造部計件工資總額。酒類資料對由于各工序計件產量與各制造部交庫產量不一致造成的當月各制造部計件工資總額與應發計件工資總額不一致的情形,根據實際狀況放在次月調劑。
(3)各制造部根據各工序定額、計件單價和作業員當天產量直接計算當天個人應得計件工資。計件制考核工資由生管部統計人員匯總并經過核對后交人事、財務部門辦理工資發放事宜。
2點工工資
各制造部理解暫時沒有計件單價的工作及其他臨時突擊性工作任務的,在合理安排勞動定額前提下執行3元/小時的點工工資,此項工資在計件工資外單獨報批。(此項工資從事非計件制作業的制造部員工不能享受)。
3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與員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掛鉤,
4各項補(津)貼
41全勤獎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鼓勵員工出滿勤,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本部門員工實行全勤獎考核制度,該項津貼額度為30元/月,按公司規定每月分解為上、下兩半月考核。
42交通補貼
對各制造部從事計件制工作員工及從事跟班的非計件制工作員工發放每月30元的乘車補貼,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獎外,按1元/天扣發本項補貼。
43營養補貼
該項補貼結合崗位特殊性只適用于部分計件制工作崗位,具體補貼標準為LAMP線配膠員、封裝作業員、DISPLAY線配膠員、壓PCB作業員:30元/月;LAMP線封裝領班、品管、DISPLAY線其他封裝人員: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獎外,須以實際缺勤天數扣發本項補貼。
注:此項補貼包含在各制造部當月交庫計件產品制造工資成本總額之中,公司不另行發放。
44夜班補貼
該項補貼由制造部發放,適用于從事計件制工作夜班員工,補貼標準是:凌晨1點后3元/班,凌晨4點后5元/班。
45加班補貼
該項補貼由制造部發放,適用于需加班從事計件制工作的手動工序員工,補貼標準是:2元/小時。
46病假補貼
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對正常辦理病假手續并能帶給有效診斷證明的員工給予病假工資待遇,
47公假補貼
凡國家規定的各種公假,如喪假、婚假、探親假、產假等,在履行公司規定手續后,可依據相關規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補貼。
四、試用期員工薪資待遇規定
處于試用培訓期內員工,在其透過試用考察期后,其試用期薪資級別原則上依據其個人工作潛力及擬聘用崗位參照公司《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之210《各制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范圍表》在末級內確定;在此期間內,除可依規定享受學歷與職稱津貼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補(津)貼待遇,但從公司內其它部門調進本部門試用培訓、此前已透過進廠試用的情形除外。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必備】績效工資方案4篇】相關文章:
【必備】績效工資方案三篇05-03
【必備】績效工資方案3篇05-03
績效工資方案5篇05-04
績效工資方案6篇05-04
績效工資方案7篇05-01
績效工資方案三篇04-30
績效工資方案3篇04-30
績效工資方案六篇04-29
績效工資方案4篇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