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崗交流工作方案

時間:2023-01-12 08:40:0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輪崗交流工作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1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小學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江振霞副組長:劉晗昭汪長生馬永生成員:朱慶鋒馬劉杰何傳劍黃平江劉純斌設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汪長生(兼)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干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2、小學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小學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于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后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對在20xx年上學年,主動申請到偏遠學校任教的,計算時間按20xx年8月執行)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2

  根據《蒲城縣教育局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為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科學合理的流動機制,促進教師資源優化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縣義務段各校教師隊伍現狀和教學實際,現就義務段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對象

  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單位要確保本學年交流人數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5%,其中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交流人數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二、交流輪崗時間

  每位教師交流輪崗任教時間應不少于兩年。其中,支教教師支教一年后考核合格,第二年可采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學校教學等形式開展相關工作。跟崗教師跟崗一年后考核合格,可繼續在城區學校跟崗一年;兩年后回原鄉鎮學校工作。

  三、交流輪崗方式

  (一)縣教育局組織的交流包括: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緊缺學科兼課走教、“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等4種形式。

  1、城區教師頂崗支教。教育局今年繼續安排城區學校的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開展頂崗支教幫扶工作。各城區義務段學校要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文件,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辦法遴選出相應數量的教師(附件1),由個人填寫申請表(附件3),學校匯總造冊(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

  2、鄉村教師到城區跟崗學習。根據青年教師的培養需求,教育局組織鄉鎮學校部分青年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鄉村學校在確保開齊開足課程的前提下,推薦35周歲以下、有培養潛力的青年教師(附件2),造冊(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據城區學校課程開設情況統籌使用。

  3、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根據城區學校體音美教師緊缺的實際,將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統籌使用,在城區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

  4、“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

  (1)申報對象:城區城區中小學中教齡在6年以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和“三級三類”骨干教師。

  (2)受援地及需求學科:永豐九年制學校5人(語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學校2人(政治、數學各1人),西頭中心校2人(數學、英語各1人)。

  (3)申報流程:個人將身份證、職稱本、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裝訂后統一交學校審核,學校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人事股,縣局結合個人意愿及受援學校需求狀況統一安排。

  (4)工作任務:擔任班主任并滿量承擔學科教學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學校要根據支教人員情況組織教師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同時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引領示范作用,并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每學期末將考核結果報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相關待遇的依據。

  (二)各片區或中心校組織的交流包括: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等4項工作。

  1、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片區牽頭,在片區內開展校際間學科教師交流,各片區對交流的科目、數量、形式進行統籌安排。

  2、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由各片區學區長學校牽頭,積極開展團體交流活動,對結對學校采取送教、一對一結對幫扶、跟崗學習等形式予以幫扶,并將教學設施、設備在學區內部共享。

  3、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中心校協調,根據各自實際組織中心校內各小學之間的教師進行交流,交流情況匯總上報片區,由片區匯總上報人事股。

  4、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各中心校根據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確定本轄區內緊缺學科范圍,由所在片區牽頭,將片區內的緊缺學科教師統籌使用,在交通相對方便的幾個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情況以表冊形式(附件4)由片區統一匯總于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單位要按照交流輪崗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的人員進行排查摸底,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并如實填寫蒲城縣教師交流輪崗調查統計表(附件5)。

  (二)個人申報。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都必須自覺申報,并填寫教師交流輪崗申請表(附件3),注明交流形式和層次。

  (三)學校推薦。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個人申報情況和本校教師工作崗位聘任實際,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的交流輪崗人選,結果告知相關人員后,上報人事股。

  (四)組織競聘。教育局組織協調各學校推薦上報的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人員到新學校參加競聘,落聘者,由原學校另外推薦人選繼續參加新學校的競聘,直至新學校聘用為止。

  五、措施保障

  1、中小學教師評定高級職稱時,必須具有在農村學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學校任教3年的經歷。凡沒有農村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且不服從交流安排的教師,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當年年度考核和職稱考核定為不合格或不稱職,3年內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不得參與各種評優評先活動。

  2、在教師評優評先過程中,將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名額數量,同時,把交流輪崗的經歷和業績作為優先考慮的依據;城區義務段學校教師在評定縣級及以上先進榮譽時,必須有農村學校交流經歷。

  3、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間應做到每月進行一次公開課教學,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題講座、指導或幫扶一名青年教師,每學年帶動一個教研組工作、指導一次課題研究,并把以上工作作為對相關人員考核的必要項目。

  六、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層層把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長任組長,各校、教學點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對本轄區內的交流輪崗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輪崗的指標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進行認真篩查,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在保證本單位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基礎上,將轄區內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全部納入交流輪崗計劃。要將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本校對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將能力強、有潛力的優秀教師推薦上報,堅決不能敷衍應付。秋季開學后,各片區將中心校安排的參與交流輪崗教師情況造冊匯總(附件4),以片區為單位于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二)嚴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區要把交流輪崗教師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項。嚴格落實交流輪崗教師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崗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項考核。在考核過程中要嚴格考核紀律,全面客觀評價交流輪崗教師。

  (三)注重成效、獎優罰劣。教育局將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各校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不定期對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檢查。對選派到基層學校工作消極、教學成績明顯落后、引起不良影響的教師,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和職務晉升過程中實行“一票否決”,并延長其交流輪崗期限,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在規定職稱晉升年限內,推遲3年申報。同時,加大評優表彰力度,每年對在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3

  為進一步增強教師隊伍建設,規范教師交流管理,科學配置教師資源,推進全縣教育優質平衡發展,依據《xx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觀點》(太政(202x)67號)《xx縣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觀點》(x政秘(202x)12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原則

  (一)編制掌握原則。教師交流應在編制限額內進行。超編學校不得交流進教師,學科教師多余的學校不得交流進同學科教師超編學校教師應向空編學校流淌。

  (二)推進平衡原則。平衡在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構造、年齡構造、職稱構造和性別構造等,縮小城鄉差距、校際差距,推進學校優質平衡發展。

  (三)統籌聘用原則。職稱崗位由流入學校統籌聘用,凡申請交流的教師,由鄉鎮學校交流到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或城區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在職稱崗位聘用時,流入學校依據職稱崗位余缺情況,統籌聘用,有崗可按現聘崗位聘用,無崗降崗聘用。

  (四)以人為本原則。關懷愛懷一線教師,優先解決優秀教師夫妻兩地分居、照顧家庭困難等情形。

  (五)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交流步驟公開,交流結果公示。規范操作,嚴格紀律,增強監督。具備下列行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來有擅自離崗現象的;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或受到紀律處分未廢除處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師德師風考察有不達標的;

  4、在教師交流過程中弄虛作假、供應虛假證明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鄉鎮到城區學校交流

  1、城區學校范圍本方案所指城區學校包括縣直城區學校(含三中東校區)、北城中心學校、南城中心學校、新城中心學校和局直屬學校(下同)。

  2、交流計劃今年擬交流進城教師40人。

  3、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與申請交流的學段、學科相適應的學歷、教師資格;

  (2)在我縣鄉鎮學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現任教鄉鎮中心學校持續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來年度考察均在“達標”等次以上。

  4、交流步驟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4

  根據《關于東麗區中小學教師校級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和《市教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干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布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為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干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范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小學(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系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余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干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為兩學年,交流期滿后回原學校工作。20xx—20xx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為時間節點,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為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干教師人數為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干教師情況,骨干教師稱號的范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干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余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匯總后,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系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xx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為參考,不作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干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干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注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為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為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注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干教師情況統計表(附件1)、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xx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余情況統計表(附件3)的電子版和紙質版。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5

  根據中共XX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科級以下干部交流輪崗暫行規定〉的通知》(明委辦[20xx]18號)精神,本著"切合實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干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干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煉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范圍對象,對全縣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干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親屬關系、干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表一),并組織政工干部認真填寫《XX縣輪崗干部花名冊》(表二)、《XX縣交流干部花名冊》(表三)、《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四)、《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五)和《XX縣輪崗干部調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于“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布和上墻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群眾監督,上墻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做好宣傳工作,并針對各種思想反映采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后,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群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群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綜合后統一上報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XX縣干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表八只供給單位提交干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干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干部認真填寫《XX縣干部輪崗登記表》(附表七)。

  五、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后,即可組織實施。

  1、干部交流。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后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介紹情況。

  2、干部輪崗。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后,即可組織實施。

  交流、輪崗工作基本結束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將填寫好的《XX縣干部輪崗情況登記表》(表七)分別報組織部黨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6

  為進一步建立干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人民滿意教育,現擬定南寨鄉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中心校同意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包括各村校負責人。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輪崗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輪崗年限。

  4、暫緩輪崗交流的對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③配偶殘疾或重病需要照顧的教師;

  ④子女未滿三周歲的女教師;

  ⑤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⑥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對象,一方可暫緩。

  5、不作為輪崗對象

  ①中學、各小學(指學區中心校)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

  教導主任)

  ②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

  ③英語、音體美等術科專任教師。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優秀初中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學區中心校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各村小、教學點任教,服務期為2年。

  (2)從20xx年起,凡評審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內,必須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學任教的經歷;擬提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候選人原則上在本級教師職務任職期內要有村小任教的經歷。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務提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中級教師崗位十級晉升九級,九級晉升悲哀啊級;初級教師崗位十二級晉十一級,必須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鄉教育督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任職期內同行條件評優晉級。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同級班次在5個以上的教師(包括初中,和片區比較)在倒數二名的。雖然名次滯后,但學生成績有所上升的不屬交流之列。(成績上升的評價:按本班學生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個的,對同級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縣同級同類學校排)。

  3、屬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三年教育教學評比在我鄉同級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學崗位。

  4、實行初中與小學、學區完小與村校教師輪崗交流。由鄉教師學區完小根據各校實際編制和學科結構配置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5、小學教師輪崗交流,原則上在學區內流動。

  6、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流入單位考核確定,其它待遇不變。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 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與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單位的工作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到工作崗位的或到崗不正常開展工作的,將按學校考勤制度相關條款處理,并報請教育局批示。

  6、輪崗交流的教師由流出學校、流入學校及相關村委對交流人員在交流期間的工作進行共同考核,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滿可申請回原學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由組織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在次年教師輪崗中繼續輪崗;考核結果“合格”后方可申請回原學校。學年度病假累計達到3個月或事假累計達20天以上者將延長輪崗時間一年。

  7、在績效考核中,對認真履行交流職責,教育教學效果好的交流人員,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拒不執行學校交流安排或雖參加交流,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只能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內不得推薦評優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內不能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其中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予以緩聘,并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輪崗交流程序

  1、動員部署。廣泛宣傳南寨鄉學校輪崗交流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本方案規定和中心學校核定的人數,各校教師自主報名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并于8月25日前將情況報鄉教育督導辦。

  3、確定名單。中心校在秋季開學前確定正式交流人員,并通知相關學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員應在流入學校開展工作前報到,并由注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按要求時間到流入學校工作。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7

  根據市人社局批復的《xx縣下新鎮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核準表》和縣人社局核準的《下新鎮中心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下新鎮中心學校首輪崗位聘用方案。

  一、市人社局批復的《xx縣下新鎮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核準表》

  二、崗位類別設置

  全鎮崗位分為管理人員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工勤技能人員崗位三種類別。崗位設置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主體,實行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三、崗位基本條件

  (一)各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和任職條件確定。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素養。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相應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二)管理崗位基本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校校長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受聘校長崗位的人員應符合國家規定的管理崗位基本條件,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熱愛崗位基本條件,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團結同志,作風民主;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務任職經歷;一般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

  2.能按照工作崗位的《崗位說明書》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達到相應工作標準。

  (三)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

  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所有人員任職年限一律計算到xx年12月31日止,并按足數即周年計算)。師德師風及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能按照相應工作崗位的《崗位說明書》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達到相應工作標準。

  1.專業技術五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已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專業技術六級崗位任職五年以上(首次設崗時要求在七級崗位任職十年以上)。

  2.專業技術六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已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任職五年以上。

  3.專業技術七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師德師風及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備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首次設崗時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4.專業技術八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已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九級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外(首次設崗時要求在十級崗位任職六年以上)。

  5.專業技術九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已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在十級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6.專業技術十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師德師風及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首次設崗時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7.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師德師風及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備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首次設崗時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

  8.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師德師風及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備助員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已聘用助員級專業技術崗位。

  (四)工勤技能崗位基本條件

  1.一、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首次設崗時,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師德師風及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能按照相應工作崗位的《崗位說明書》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達到相應工作標準。

  四、崗位聘用原則、程序與方法

  (一)聘用原則

  堅持公開透明、逐級競聘,擇優晉升、群眾公認的原則。以德、能、勤、績、廉為主要依據,且每學期師德師風和年度考核結果須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員取消競聘資格:

  1.學期師德師風和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人員;

  2.未履行病、事、產假等請假手續擅自離崗人員;

  3.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未滿處分期人員;

  4.受刑事處罰及開除留用處分正在執行中或正受立案審查未結案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處分期未滿人員;

  6.年度內教育事故或教育糾紛中負有重大責任人員;

  7.有關部門規定不予聘任的人員。

  (二)聘用程序與方法

  1.成立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為保證全鎮首次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崗位設置實施工作的統一部署,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對各類各級崗位人員聘用進行審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有關具體事務。

  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王盛龍

  成員:桂克剛李雄軍宛齊賢汪偉義黎建東桂劍鋒陳亞如

  毛帥奇張登懷劉戀

  崗位設置實施工作小組辦公室成員:桂克剛李中全楊勇

  2.公布聘用崗位、職數、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和聘用條件;

  3.按照崗位聘用條件個人提出任職申請、學校集中審核資格材料,依據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競聘原則及順序確定聘用對象;

  4.首輪聘用崗位等次依照以下競聘原則及順序確定聘用對象:

  (1)現崗位(職稱)聘用時間先后(參照職稱證,最終以職稱批準文件為準);

  (2)參加工作時間先后(以人事工資檔案為準);

  (3)出生年月先后(以人事工資檔案為準);

  (4)獲得綜合表彰級別高低(同級別按獲得表彰時間先后,單項表彰下套一級);

  (5)獲得任教學科或分管業務獎勵級別高低(同級別按獲得獎勵時間先后,學科內單項或非學科專業獲獎下套一級);

  (6)凡近兩年退休人員,在符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前提下,不受上述原則及順序限制,直接確定為相應層級最高等級聘用對象。

  (7)凡須依照上述②—⑤各條款順序確定聘用對象時,處于其中任一條款同等條件且出現并列情況,按距離鎮中心遠近順序,優先現任老垸、二小、蘭嶺和麻嶺教學點人員(必須是以上單位現任且在這些單位已連續工作三年以上者)。

  5.召開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對人員進行審查、核定,確定聘用人員及崗位等級名單;

  6.公示聘用結果;

  7.經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最終審定,報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后發布聘用通知、簽訂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與考核

  受聘人員一般與單位簽訂為期3年的聘用合同,如聘期內發生崗位變更,應及時變更合同相關內容;辭聘、解聘等有關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工作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聘期考核為主。考核主要根據《聘用合同書》規定的崗位職責,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履行崗位職責取得的工作實績,考核結果存入檔案。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聘期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或崗位調整的主要依據。其中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下一年轉入試聘期,試聘期仍不合格者應予解聘。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8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省、市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和《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xx〕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深入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教師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

  (一)交流對象的范圍

  列入交流范圍的是除校級領導之外的專任教師(含骨干教師)。專任教師是指按照教師職稱核定工資,并在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的人員;骨干教師是指獲得區級及以上專業稱號的專任教師。具體條件為:

  1、原則上為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且在本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以列為交流對象。

  2、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區教育文體局批準,可以暫不列入交流范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教師;

  (2)處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師;

  (3)患有嚴重疾病并經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4)夫妻一方在交流期間的另一方。

  (二)交流對象的確定

  1、學校按不少于局下達的專任教師和骨干教師應交流數(詳見附件2)派出和接收教師。學校派出和接收的交流教師原則上數量和學科要對等,領銜學校和部分教師富余的學校可適當增加交流教師數量。

  2、交流對象確定的基本原則:

  (1)原則上以在本校連續任教時間長短為序,時間長的先交流;如任教時間相同,則再以年齡為序,距退休時間較短的先交流。

  (2)各校要在教師學科分布、中層干部、學科負責人等

  方面統籌安排,制定分批交流計劃,以最大限度保證符合條件的教師獲得交流鍛煉的機會。派出學校應根據學科分類整理專任教師情況,并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進本校工作時間從長到短(同等時間再按照年齡從大到小)逐個排序(樣表見附件3)。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可以優先安排交流:城區擬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區級以上骨干教師專業稱號或省教學名師等榮譽,無兩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的;40周歲以下、擬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無20xx年以來由區教育文體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的;學校后備干部培養對象。

  3、采取個人申報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交流對象。

  (1)個人申報。教師自主申報,提出交流意向申請。

  (2)學校推薦。當個人申報數量小于應交流數量時,由學校根據基本原則,結合本校教師隊伍實際情況,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提出本輪交流教師推薦意見。

  (3)統籌協調。列入本輪應交流名單的教師,如遇家庭等特殊情況,可通過個人自行協商或學校協調,由本學科其他教師先交流,本人順延至下一輪;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安排參加交流。片區內交流的,由學校間根據學科分布等情況統籌確定;跨聯盟交流的,經所在學校、接收學校同意,報區教育文體局審核后確定。

  三、交流方式

  (一)區內行政調配(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由區教育文體局根據區域教育發展和學校教學實際需要,實施統一調配管理。

  (二)城鄉校際聯盟合作交流(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將全區公辦中小學按就近區域劃分為7個城鄉校際合作交流聯盟(詳見附件1),每個聯盟設一所召集學校,負責組織協調本聯盟內各校教師交流工作。

  (三)鄭陸片區學校既可參加城鄉校際聯盟合作學校交流,也可參加鄭陸片區學校校際交流。

  (四)跨聯盟校際交流(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除聯盟內交流以外的校際交流,包括區內外學校間的交流,由個人、學校自主申報,區教育文體局協調安排。鼓勵城區學校的骨干教師、管理人員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教師、管理人員到城區學校、優質學校掛職鍛煉,鼓勵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交流、富余學科教師向空缺學科教師交流、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的教師向低學段學校交流,以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四、交流時間

  聯盟內結對交流和跨聯盟校際交流,時間原則上為兩年一個周期,交流期滿后根據個人申請和學校工作需要,可適當延長交流時間,但交流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周期(四年)。

  五、交流教師的管理和考核

  1、交流對象確定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以確保交流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2、對于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的教師,交流期間,管理和考核以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配合。年度考核時,交流教師列入派出學校指標,派出學校應合理分配優秀等次和合格(嘉獎)名額,由接收學校提出等次建議,兩校會商后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接收學校的有關政策執行,納入接收學校考核測算,由派出學校統一發放,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須做好工作月份計算等的銜接工作。

  3、堅持考核管理與教師聘任相結合,把考核的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職務(職稱)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掛鉤,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教師,在上述工作中給予優先考慮;對在交流中不服從組織安排、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給予待崗處理,年度考核等第為不合格。

  4、交流結束,教師填寫考核鑒定表(附件5),報局人事科存入個人檔案。

  六、工作職責

  (一)學校

  1、妥善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和生活,努力為他們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2、接收學校要將交流進校的教師與本校教師一同管理和考核,定期總結,及時研究解決交流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加強對交流教師的師德、出勤、業務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教師交流檔案管理機制,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

  (二)交流教師

  1、自覺維護派出學校的形象,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服從接收學校的安排。

  2、認真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上好1-2節研討課。

  3、骨干教師要發揮引領作用,把好的教風、教法帶到接收學校,協助完善教師培訓、教學研究等工作,指導接收學校教師,全面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每學期至少上1次示范課、作1次專題講座,聽課評課不少于20節,在學期內開展交流學校間同課異構教學研究活動。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教師輪崗交流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校務必高度重視,要切實加強對輪崗交流工作的領導與管理,認真研究相關政策,嚴格按照規定精心組織實施,按時完成輪崗交流任務。成立教師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和具體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提高認識,營造良好氛圍。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是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推動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校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教師輪崗交流的重要作用,動員教師自覺參加輪崗交流活動。各校以人為本,耐心細致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學校的工作和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同時積極宣傳先進典型,努力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三)加強考核,嚴格規范落實。區教育文體局將根據上級有關教師交流工作的要求和學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工作方案,逐步規范,確保交流工作取得實效。各校要嚴格執行交流工作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絕執行交流規定,不得漏報、瞞報應交流教師;要切實加強對交流工作的過程管理,規范嚴格操作程序。各校落實輪崗交流工作的情況將列入學校年度考核內容,對違規學校,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八、時間安排

  1、 6月中下旬,各校組織發動,宣傳有關政策。

  2、 7月5日前,各校將申請交流的教師名單和相關信息報送局人事科。申請區內外行政調配的,仍暫按原區內流動辦法執行。在前一年年底前報送材料。

  3、 7月20日前,由召集學校召集,會同聯盟內的其他學校商量確定本輪交流教師名單;各校將《天寧區20xx—20xx學年交流教師匯總表》(見附件4)紙質版1份報局人事科。

  4、 7月31日前,學校做好交接工作,交流教師參加接收學校的活動。

  九、相關政策

  1、 40周歲以下的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須具備20xx年起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xx年常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9號))

  2、城區教師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須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兩年以上的經歷。(省政府、市政府關于統籌推薦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xx〕1號、常政發〔20xx〕51號))

  3、縣域內城區學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教師,在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特級教師和轄市區級以上骨干教師時,應有2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建立江蘇省特級教師、江蘇省教學名師等優秀教師與鄉村學校共建制度。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9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學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學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范、不公平以致xx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10

  一、目前存在問題:

  公司干部員工由于長期從事某項單一工作,崗位固化,安于現狀,活力下降,不愿從事挑戰性工作,進而造成崗位工作質量下降,不利于公司發現和選撥人才。

  二、輪崗目的:

  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促進各部室間員工的交流和學習,相互借鑒部室間好的經驗做法,激發員工活力、潛力和創造性,為員工創造良好的成長機會。

  三、輪崗范圍:

  公司在職員工

  四、輪崗崗位學習達標標準:

  操作能力應達到輪崗學習崗位作業指導書要求,考核合格。

  五、輪崗時間和員工安排: 開始時間:xx年10月份。

  每3-6個月為一個階段,部門內人員輪崗由部門經理自行決定,跨部門輪崗由各部門提交名單,辦公室匯總并提出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決定。

  六、輪崗步驟:

  1、各部室自行擬定輪崗人員名單和輪崗計劃;

  2、各部室將輪崗人員名單和輪崗計劃報辦公室董亮處;

  3、輪崗人員每月一次工作總結,匯報其在新崗位學習心得體會,心得體會由原部門以部門為單位在次月5日前,隨同本部門工作總結一起上報辦公室;

  4、輪崗人員考勤由輪崗所在部門考勤,工資由原部室發放;

  5、輪崗人員結束一個崗位學習時,其輪崗所在部門要對其進行考評,考評結果輪崗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后上交辦公室,做出綜合評價。

  七、輪崗獎懲:

  (一)輪崗部室:

  要制定計劃,積極參與,不斷提升部門員工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輪崗時間或者不參加輪崗,輪崗情況納入部門年度考評,年底給予獎懲。

  (二)輪崗人員:

  輪崗人員要積極參與,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技能。對于考評優秀者,公司給予獎勵,不合格者,公司視作其不適崗,給予處理直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11

  根據《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20xx〕159號)和《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xx〕21號)有關精神,為建立相對穩定、流動有序、公平合理、資源共享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交流輪崗工作目標

  以骨干校長、教師為交流重點,建立并完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進一步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覆蓋面,科學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區域內優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

  二、交流輪崗工作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市縣(含先導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而統一組織的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以及校長、教師成長規律,創新管理模式,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2、公開規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嚴肅紀律,加強監督。

  3、以人為本。尊重校長、教師主體地位,引導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障其合法權益。

  4、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校長、教師引領作用,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交流輪崗范圍和比例

  (一)交流輪崗范圍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和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1、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5周歲及以下,女50周歲及以下)必須交流輪崗(個別偏遠農村地區、海島學校無交流輪崗條件的除外)。處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輪崗的教師并在校公示后,可暫不交流輪崗;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本人、學校申請,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輪崗,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于任教滿9年教師較多的學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有計劃安排在3—5年內完成交流輪崗。

  2、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三屆(每屆三年)應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屆的可不交流輪崗。

  3、各區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師資隊伍實際,通過放寬交流輪崗教師年齡等方式,擴大優質師資交流輪崗范圍,加大對超編學校和超編學科教師的交流輪崗力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也可參加教師交流輪崗。

  4、根據《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75號)要求,公費師范生服務期由10年改為6年,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范生工作滿兩年后原則上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其赴農村學校支教交流輪崗。

  (二)交流輪崗的比例

  區市縣每年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總量應不少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量的15%。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三年確定一次本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學校、一般學校和薄弱學校,其中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30%。城鎮學校或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5%,一般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四、交流輪崗期限和方式

  城區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調轉人事關系,形成真正意義的“人走關系動”;以城帶鄉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農村學校之間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關系可因地制宜,靈活管理,交流的時限原則上不少于2年(具體年限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堅持組織選派與個人志愿相結合,采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區域內校際交流。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應交流教師指標落實到具體學校,根據學校層次、學科結構、教師隊伍實際等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2、區域內劃片交流。對部分地域較大的地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將地域內距離相對較近的學校劃定為一個“片區”。“片區”內未完成交流輪崗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調配其交流輪崗。

  3、教育集團內交流。實施緊密型辦學模式的教育集團,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可在集團內學校之間交流輪崗,主校區交流至分校區視為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經歷,分校區交流至主校區視為異校交流輪崗經歷,交流輪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輪崗實施步驟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原則上在每學年開學前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交流輪崗實施步驟統一組織完成。具體的交流輪崗實施步驟如下:

  1、統籌規劃。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梳理轄區內學校師資需求和學校用人情況,統籌規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2、制定方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明確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條件、形式、程序、要求及獎懲措施等。

  3、宣傳動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校長、教師充分了解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輪崗的自覺性。

  4、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交流輪崗申請。

  5、審批實施。各學校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實際確定交流輪崗教師名單,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方案,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動區(市、縣)域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的總體平衡。

  2、在職務(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安排本轄區小學、初中在本校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部分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聘任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優先任(聘)用具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經歷的人員擔任校級干部。

  3、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區市縣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時,須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年,或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在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4、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針對性培訓,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和項目,并予以優先安排。對積極參加交流輪崗工作并在新崗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要在各級評優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納入市政府教育督導考核,并作為認定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的重要指標。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輪崗工作,為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3、認真組織,穩步推進。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校長、教師交流與學校辦學特色傳承的關系,優質學校交流輪崗到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的骨干教師數量必須多于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骨干教師交流出的數量,防止骨干教師“逆交流”現象發生,保護和調動各層次學校校長、教師積極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穩步推進。

  4、建立機制,規范管理。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常態化機制。每學年實施一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各學校要強化人文關懷,認真開好教師歡送會和歡迎會。每年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后,要將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發后,《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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