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通用17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
一、單位結合實際對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進行考評,根據(jù)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jù)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xiàn)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xiàn)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jù)情況給予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室等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jù)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氣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guī)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氣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2
(一)本單位每年、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zhí)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執(zhí)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具體獎懲方式和量化標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4、違反規(guī)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可參考如下形式: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制度
(一)本單位每年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保安部聯(lián)合人力資源部具體執(zhí)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按本制度中相應條款執(zhí)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各部門起評分為0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yōu)秀部門。
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及程序
(一)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j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xiàn),獎勵金額每年兌現(xiàn)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shù)額等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準后執(zhí)行。
(五)為加強友好百盛購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切實實行獎罰分明的原則,特制定下列獎勵規(guī)定: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xiàn)突出的,獎勵:50元。
2.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全年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并能模范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3
為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訂以下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檢查考評與獎懲機制
1、考評目的:
(1)了解每個員工開展崗位防火巡查的情況,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
(2)促進員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3)提高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檢查的能力;
(4)作為人員獎懲、加薪、罰款、解聘的重要依據(jù)之一。
2、考評內容
(1)各部門、崗位人員貫徹國家消防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
(2)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的情況;
(3)落實防火巡查制度、防火檢查制度的情況;
(4)落實消防安全相關操作規(guī)程、用火用電等制度等其他相關制度的情況;
(5)落實火災隱患整改的情況;
(6)其他有關消防安全的情況。
3、考評方式
抽查員工貫徹國家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等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情況,落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的情況,落實消防安全相關操作規(guī)程、用火用電等制度的情況,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及其他有關消防安全的情況,檢查各類表格的填寫情況、重點部位人員在位情況、員工對各類消防安全知識及操作規(guī)程的掌握情況等。
二、獎罰規(guī)定
1、獎罰權限
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獎勵與處罰由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根據(jù)員工實際表現(xiàn)情況提出意見,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后實施。
2、獎罰程序
(1)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根據(jù)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及防火巡查、檢查情況,擬定獎懲專門報告;
(2)獎懲專門報告由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遞交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
(3)由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起草獎懲專門報告,經批準后獎懲決定由在當事人當月工資中兌現(xiàn);
(4)經批準的獎懲專門報告原件由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保存,存檔備查。
三、消防工作獎勵、處罰規(guī)定
1、消防工作獎勵規(guī)定
(1)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規(guī)、各項規(guī)章制度職責,并嚴格落實崗位職責的員工,一次性獎勵30元;
(2)積極參加單位內部組織的各類消防安全活動,表現(xiàn)突出的,一次性獎勵50元;
(2)積極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工作,認真填寫巡查檢查記錄,能夠確保單位內部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表現(xiàn)突出的,一次性獎勵30元;
(3)認真落實崗位職責,確保所負責區(qū)域內消防設施完整好用,表現(xiàn)突出的,一次性獎勵30元;
(4)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表現(xiàn)突出的,一次性獎勵50元;
(5)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檢查、指導工作,表現(xiàn)突出的,一次性獎勵50元;
(6)在消防安全教育考核中成績排名前三位的,依次獎勵50元、30元、20元。
2、處罰規(guī)定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30元罰款。
1)防火巡查不到位,未認真匯總巡查情況的;
2)用火、用電有違章情況的.;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不在崗的;
4)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不知消防器材正確使用的或對消防知識不熟的;
5)無故不參加消防演練、培訓和考試的;
6)參加消防安全考試成績不合格或存在舞弊行為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50元罰款。
1)對本部門存在火災及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的。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部門未落實防范措施,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
2)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雜物或其它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的。在營業(y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將消防安全疏散標志遮擋覆蓋的。
3)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消防設施損壞或丟失的,除照價賠償外,處罰款;
4)刁難消防監(jiān)督人員執(zhí)行工作的。
5)發(fā)現(xiàn)隱患不及時上報,不采取措施處理的;
6)用電不使用安全保險裝置或亂搭亂拉電線的,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下班后不按規(guī)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200元以上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
1)在單位區(qū)域內擅自動用明火,使用電、氣焊未辦理動火申請表的;動火現(xiàn)場未配備滅火器,未清理周邊易燃可燃物的;如因此造成火災的,追究刑事責任;
2)埋壓、圈占、堵塞消防通道而影響應急疏散的;如火災事故因此造成人員傷亡的,追究刑事責任;
3)施工現(xiàn)場有明火作業(yè)無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防火負責人的(除根據(jù)文明施工責任書中規(guī)定的處罰外),對責任單位或個人處罰款;如因此造成初期火災未能及時撲滅的,追究刑事責任;
4)不按操作程序,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4
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年終評先評優(yōu)考核內容之一。
二、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1、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健全,火險隱患整改及時,消防器材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工作業(yè)績突出的;
2、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或工藝火警,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的;
3、在改善全公司消防設施方面有明顯貢獻的。
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熱愛消防安全工作,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活動,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guī),制止違反消防法規(guī)、制度的行為,事跡突出的;
3、及時發(fā)現(xiàn)消防安全重大隱患,避免火災發(fā)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xiàn)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對敢于揭發(fā)報告違反消防安全制度者,按罰款額20%給予獎勵,中層領導以上干部和職能部門人員抓的不予獎勵。
四、在禁煙(火)區(qū)吸煙的扣罰300元,在禁煙(火)區(qū)發(fā)現(xiàn)煙蒂的扣罰責任單位領導10元/根,在禁煙(火)區(qū)內點蚊香的扣罰300元。
五、不按規(guī)定使用電爐的`,電爐沒收并扣罰100——500元
六、未經批準,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或亂引插座的扣罰100元,并通報批評,無電工操作證進行安裝電路的,扣罰30元。
七、未經批準,擅自在禁煙(火)區(qū)明火作業(yè)的,扣罰施工單位和操作者100—500元;導致重大事故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未經批準,擅自無故動用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的,扣罰動用單位責任人200元,扣罰動用個人50元。
九、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不善,造成火災事故的按公司《行政獎懲管理辦法》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5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酒店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書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最后警告、開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保安部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6
為了嚴格執(zhí)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將各項消防責任落實到各個部位、各位員工,切實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這一的部門、人員:
1、對消防工作一貫重視,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
2、經常進行消防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排除火險隱患的;
3、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活動,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敢于制止違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
5、維護和保養(yǎng)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成績顯著的;
6、及時開展消防宣傳,所屬員工未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時迅速將火災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避免火災發(fā)生的;
8、發(fā)生火災時,積極勇敢參加滅火戰(zhàn)斗的。
二、懲罰
1、有下列違反消防規(guī)定行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違章外對直接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處50-100元罰款及警告。
A、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尚未造成后果的;
B、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或占用、堵塞疏散樓梯、通道的;
D、未經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私自增加電器設備的;
E、消防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脫崗、離崗、睡崗的;
F、私自將消防器材挪作與撲救火災及搶險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及規(guī)定限期消除火險隱患的;
H、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I、謊報火警或者損壞消防電話及其它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安全標志的。
2、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將對直接責任人、有關責任人處于降職、留店查看、辭退等處罰并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A、違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
B、發(fā)現(xiàn)火警不報告,不處理聽之任之引發(fā)火災事故的;
C、違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災、爆炸場所吸煙造成火災事故的;
D、撲救火災時,畏縮不前、退卻或延誤的。
以上獎勵或處罰由本部門或保安部提出,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7
(一)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xiàn)而未發(fā)現(xiàn),應報告而未報告的。
2、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3、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4、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5、發(fā)生火災確定后,應立即報告“119”,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6、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7、違反消防規(guī)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8、消防設施、器材發(fā)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罰款;
1、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中蒙醫(yī)院的。
2、禁煙區(qū)吸煙的。
3、不聽從或侮辱執(zhí)法者的。
4、違反用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5、不按醫(yī)院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檢查中,發(fā)現(xiàn)明火或明火作業(yè)(電焊、氧焊)無審批手續(xù)的,而不制止的。
7、發(fā)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8、對本部門、崗位發(fā)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9、因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的。
10、違反用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1、非專業(yè)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12、在吸煙區(qū)亂扔煙頭、火柴梗,將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失的須按價賠償,并進行處理;違反《消防法》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8
為了確保學校公共安全,以及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廣大員工對消防工作的責任心和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實施,獎懲由學校辦公室實施。
二、考評采取定期考評和隨機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安全管理辦公室結合實際對消防安全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考評,也可隨機進行抽查考評。
三、考評應涵蓋以下內容:
(1)部門員工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
(2)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情況;
(3)部門員工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四、每次考評完成后,安全管理辦公室要將考評結果報送學校辦公室。
五、獎懲辦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jù)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xiàn)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xiàn)初期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xiàn)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jù)情況予以罰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實訓場所、教學場所、學生宿舍、辦公等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挪用和遮擋生產、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jù)情況予以罰款300元: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亂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使用明火作業(yè)者;
4、違規(guī)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含理賠金);
6、使用易燃材料裝修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的損失理賠);
9、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四)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情節(jié)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9
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消防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獎勵
第二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集體,將予以表彰獎勵。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措施落實,組織制度健全,火災隱患及時消除,器材設備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成績突出的。
(二)及時組織撲滅火災或者積極支援鄰近單位和居民撲滅火災,避免重大損失,成績突出的。
(三)開展消防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四)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成績突出的。
第三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的個人,將予以表彰獎勵。
(一)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成績顯著。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規(guī),勇于同違反消防法的行為作斗爭,事跡突出。
(三)積極撲滅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成績顯著。
(四)發(fā)現(xiàn)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避免重大損失。
(五)在消防科學技術研究或技術革新中成績顯著。
(六)在消防安全保衛(wèi)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第四條: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單位提出報告,由學院給予表彰獎勵;成績特別突出的,由學院報請上級公安機關給予表彰獎勵。
處 罰
第一條:違反消防法規(guī),是指違反消防行政法規(guī)及本院消防管理規(guī)定,影響消防安全,妨礙消防工作進行的行為。
第二條:違反消防法規(guī)但未構成治安刑事責任的行為,按本辦法處罰。
第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500元罰款;
(一)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做他用或損壞的。
(二)違反消防法規(guī)和制度的`。
(三)對存在的火險隱患拒不整改的。
(四)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五)貫徹消防法規(guī)不力,管理不嚴或因玩忽職守而引起事故的單位責任人。
裁決與執(zhí)行
第一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部門、單位的處罰,由保衛(wèi)部門提請院主管領導人審批,保衛(wèi)部門執(zhí)行;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個人的處罰,由保衛(wèi)部門裁定并報請院主管領導審批,相關部門、單位與保衛(wèi)處配合執(zhí)行。
第二條:被處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在接到裁決書后五日內將執(zhí)行情況報保衛(wèi)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執(zhí)行者,加重處罰。
第三條:對拒不執(zhí)行處罰裁決,又未在規(guī)定的申訴期限內提起申訴的單位和個人,涉及到經濟處罰的,保衛(wèi)部門可通知有關部門分別從工資或獎(助)學金中扣除,施工隊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條: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單位或個人,接到裁決后的三日內向主管院領導或院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提出申訴,分別由主管院領導仲裁或院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復議。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0
一、本區(qū)隊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任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委員、各班組長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每季度對消防安全目標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與員工經濟利益、政治榮譽掛鉤。
下列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對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的員工;
2、對發(fā)現(xiàn)違反安全制度的行為并及時制止者;
3、對發(fā)現(xiàn)并制止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損失的`員工;
4、在撲救火災中,積極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成績突出的;
5、在危急時刻,防止了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或發(fā)生火災后能及時報警,予以撲救,減少損失的;
6、在消防安全設施、技術裝備上有重大革新及發(fā)明創(chuàng)造,成績顯著的;
7、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下列行為予以懲處:
1、不執(zhí)行本區(qū)隊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
2、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不明確或消防安全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照規(guī)定進行生產作業(yè)、違章蠻干的;
5、對火災隱患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6、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的;
7、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1
學校每兩年召開一次消防工作會議,表彰和獎勵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火災,造成損失的,根據(jù)實際情況對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與行政或經濟處罰,嚴重的移交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給以處罰,情節(jié)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獎勵:
1、積極配合學校保衛(wèi)處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2、積極參加、組織撲滅火災避免重大事故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規(guī),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的;
4、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進意見成績顯著的;
5、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二、處罰:
1、隨意傾倒石油液化氣殘液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2、亂搭亂建、堵塞消防通道、影響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隨意在雪山或院內焚燒樹葉、垃圾的;
4、擅自改變消防設施用途的;
5、損壞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損失的;
7、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在校內動用明火作業(yè)的;
8、違反規(guī)定私拉電源線,使用大功率電器的;
9、阻攔報火警或者謊報火警的;
10、拒不執(zhí)行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11、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火災事故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xiàn)場的;
12、消防設施值班操作人員脫崗的。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2
目的: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獎懲辦法,以促使員工提高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南通中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
職責:
安全生產隸屬安全小組、生產部(部門)、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消防安全隸屬相關部門、人保部、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交通安全隸屬相關部門、人保部、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獎勵:
各級應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勞動保護和環(huán)境保護工作列為評比和獎勵先進考核的主要依據(jù)之一,一般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評比并給予一次性獎勵。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部門、班組或員工應給予獎勵,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發(fā)給獎金四種類型: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公司的安全、消防環(huán)保管理制度及規(guī)定,成績顯著,全年實行七無(無重傷、無死亡、無火災、無爆炸、無急性中毒、中暑、無重大設備事故、無同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的部門。
(2)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合格班組。
(3)發(fā)現(xiàn)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的有功人員。
(4)在事故搶救中,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有功人員。
(5)在安全生產、消防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工作中有革新、發(fā)明創(chuàng)造、科研成果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獲得成功者。
(6)遵章守紀,堅持原則,敢于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7)對公司下達的以及其它要求整改的事故隱患,態(tài)度積極,整改得力,成績顯著者。
(8)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消防組織落實,防火制度健全,防火措施得力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評比獎勵程序:
每年年底由安委會組織相關部門按上述條件進行評比,并將評比結果報企管辦,由企管辦審核后與公司先進員工名單一起報管理部批準。
對獲得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懲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消防安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除給予2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外,并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1)因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而發(fā)生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者。
(2)沒有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安排無證員工進行特種作業(yè)和其它作業(yè)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者。
(3)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設備、設施等,不采取措施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者。
(4)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不及時報告或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既不及時整改,又不采取防范措施而發(fā)生傷亡、火災、爆炸事故者。
(5)不落實新員工幫帶責任人以及不進行嚴格的工段、班組二級轉崗教育而造成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
(6)破壞事故現(xiàn)場,更改有關記錄,弄虛作假,刁難阻礙對事故的調查甚至嫁禍于人的。
(7)隱瞞事故真相,瞞報和拖延不報的。
(8)出了事故不及時開分析會,不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而發(fā)生重復事故的。
(9)事故發(fā)生后,不立即報告,不積極組織搶救的。
(10)對事故處理不堅持原則,袒護、縱容、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11)對發(fā)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陽奉陰違,拖延不改而由此發(fā)生事故的。
(12)部門領導、班組長及專職安全員,對分管及所管轄范圍內違章違紀員工不加制止,不追究責任人,聽之任之,不負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肇事者或主要責任者的責任,給予經濟處罰(三個月內獎金按70%~90%標準發(fā)給并處以200~800元的罰款)或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懲的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yè),冒險蠻干造成傷亡事故或火災、爆炸的。
(2)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開動機器設備,將消防設備、工具挪作它用,損毀或拆除安全設施而發(fā)生傷亡事故或火災、爆炸事故的。
(3)凡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私自把機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4)凡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的,以及未經安排擅自操作特種設備的。
(5)不按規(guī)定穿戴和使用勞護用品、用具的一次性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6)特種作業(yè)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
(7)因違章造成他人傷害的,除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外,肇事者須承擔被傷害者醫(yī)藥費的10%。
(8)對雖未造成后果,但其違章行為可能造成惡性事故發(fā)生的。
(9)對維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人員,在制止處罰違章違紀時,進行無理取鬧,圍攻辱罵,甚至動手打人者。
(10)對其它違章者按公司《關于實行停工再教育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發(fā)生下列情況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扣發(fā)有關部門的獎金。
發(fā)生重傷、較嚴重火警一人(次)的,扣所屬部門月度獎金總額的2.5%。
發(fā)生傷亡、火災一人(次)的,扣所屬部門月度獎金總額的5%。
(同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重傷的按5.3.1扣罰,造成傷亡的按5.3.2扣罰)。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3
(一)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集體或個人,分別給予物質、精神的獎勵,事跡特別突出的給予重獎。
1.為保護大廈和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積極撲救火災,使大廈和人員生命財產免受重大損失的。
2.嚴格執(zhí)行大廈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經常堅持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火險隱患,特別是重大隱患,有突出成績的。
3.在市消防部門和大廈保安部的安全檢查中,對全年無一次不合格的部門給予集體獎勵。
4.對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人或事及時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避免了事故,減少損失,且事跡突出的。
5.積極鉆研消防業(yè)務,為大廈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
6.對消防器材及消防設備堅持經常檢查、保養(yǎng)和維護,保持靈敏有效,全年無丟失,無損壞成績突出的。
7.熱愛消防工作,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模范遵守大廈安全管理規(guī)定,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成績突出的。
8.其他對消防工作有突出貢獻的。
(二)凡構成下列條件之一者,分別給予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將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大廈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
2.凡在施工現(xiàn)場和禁止煙火的區(qū)域、部位吸煙或點火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100元 。
3.違反用火審批制度,私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其他明火的,對當事人罰款 100元--200元。
4.違反《電氣焊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要求》進行焊割作業(yè)或無證上崗操作的,對當事人和部門領導各罰款100元。
5.未向保安部申請并登記備案,擅自添置、使用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和電熱器具等電熱設備的',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沒收,并對該部門罰款100元--200元。
6.非電工人員私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對當事人罰款50元--100元。
7.電工、司爐工、電焊工等重要工種,未經有關部門正式培訓,無專業(yè)證書而獨自上崗操作的,對部門罰款100元--200元。
8.隨便堆物堆料,堵塞安全通道或緊急疏散口的,除責令當事人立即清除外,并對當事人罰款50元--100元。
9.使用煤氣灶具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罰款50元--100元。
10.因違反防火安全制度、消防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因疏忽大意,玩忽職守而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對當事人罰款1000元--30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11.私自動用、移動、埋壓圈占、阻擋或損壞消防器材、消防設備和報警設備的,責成當事人立即整改,并對當事人或部門罰款50元-100元。
12.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消防設備和報警設備的,對當事人罰款1000元,并視情節(jié)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同時給予紀律處分。
13.消防器材因保管不善而丟失、損壞,對責任人視情況進行罰款或賠償處理。
14.各部門存在的火險隱患拖延不解決或超過火險隱患通知書所規(guī)定的整改期限,對主管負責人罰款100元--200元,因火險隱患整改不及時造成火警或起火事故的加重處罰。
15.凡部門所屬部位發(fā)生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對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罰款500元--1000元。
16.對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酌情處罰。
17.上述獎勵和處罰,由保衛(wèi)部門提出,經行政辦公室核實,上報物管中心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4
一、物業(yè)部每個季度要對商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評比和分析。
二、各部門每周要對本區(qū)域范圍內消防安全情況檢查一次,并進行講評,提出要求和改進措施,重點部位要勤檢、勤看,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責任落實到人。
三、物業(yè)部除定期檢查外,要經常對要害部門進行重點檢查。
四、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有記錄,物業(yè)部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有火災隱患登記存檔,并必須認真整改。
五、對認真執(zhí)行各種防火安全制度,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由商場給與表彰獎勵。
六、集體獎勵條件:
1、各部位負責人和全體員工重視消防工作,全年無重大火災隱患,無火災事故。
2、認真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防火工作作出顯著成績。
3、重視消防教育,員工安全防火意識有明顯提高的,有消防安全會議記錄的'。
4、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部門消防器材有專人保管,管理制度嚴格,保證使用有效。
七、個人表彰獎勵條件: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演練,成績優(yōu)異,工作表現(xiàn)突出的。
2、模范執(zhí)勤防火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并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
3、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隱患,避免發(fā)生火災,表現(xiàn)突出的。
4、積極參加火災撲救工作,搶救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表現(xiàn)突出的。
5、在查明火災隱患原因工作中突出貢獻的。
八、凡違反防火制度和不履行防火職責的,要扣除各部門直接責任人的當月獎金,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九、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發(fā)生火災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和違反管理條件的,同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凡發(fā)生一次火災事故的部門和責任人不能評為先進單位和個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5
一、對在消防工種中有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和晉級,提職。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或造成火災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處罰。
三、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資獎勵。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為標兵、先進稱號的單位。
2、防火工作被評為先進稱號的個人。
3、制止違章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fā)生的有功單位和個人。
4、監(jiān)測、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早期重大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單位和個人。
5、熱愛消防工作,組織參加防火安全活動,模范遵守消防法規(guī),同違反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做斗爭。
6、認真貫徹消防法,開殿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防火責任人和專(兼)職防火工作人員。
7、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英勇頑強,奮不顧身,積極參加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四、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5000元。
1、對存在火災隱患有條件整改而不按《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按時整改的。
2、新建、改建、擴建、裝修工程及占道挖溝、暫設等未經消防審核、批準擅自開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參加驗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壓、圈占、損壞、擅自動用消防設施、器材或消防設施器材被盜的。
4、不顧火災危險性,盲目生產、施工、運輸、貯存、動火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無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災損失不足2000元的。
6、公共場所管理混亂發(fā)生火災,尚未造成人身傷亡和重大損失的、
五、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責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各工種及要害崗位人員在操作、管理中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不履行職責的'。
2、在禁止動火的單位、部位、崗位、地點、場所動用明火和吸煙的。
3、謊報火警、阻礙火災撲救造成后果的。
4、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占用室內外防火通道,經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場所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未經批準、私拉亂扯電器線路,使用電器采暖設施,違反用電管理規(guī)定的。
8、消防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9、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10、造成火災損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災直接經濟損失的10%,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或予以拘留。對失火單位防火責任人按直接經濟損失5%進行處罰。
七、對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處1000----5000元罰款。
八.對礦業(yè)公司內部員工和單位的罰款,由消防部門出據(jù)《罰款通知單》,從單位工作款中扣出,作為消防安全獎勵基金使用。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6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年度《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有關內容,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個人依照本規(guī)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
二、凡查出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存在輕微隱患的,進行批評教育。
三、凡查出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存在嚴重隱患的,給予
經濟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照價賠償外,處以200元罰款:
1、在禁止吸煙、用火的區(qū)域內吸煙、用火者。
2、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者。
3、消火栓被埋壓或因搭棚、砌墻、堵塞消防車通道者。
4、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的。
5、安全員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未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的。
6、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場所周圍點火或燃放爆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規(guī)定對被損壞的.公物進行2-10倍的賠償外,并對責任科室/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上1萬以下罰款。
1、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器、亂拉電線、用火不當、亂扔煙頭以及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過失發(fā)生火災的。 2、收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3、凡因負責人不履行職責,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造成火災事故者。
4、發(fā)生火災隱瞞不報者。
5、凡因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對責任者處以經濟處罰并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預見的原因引起火災,不追究個人責任。
7、消防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凡發(fā)生火災者,不論災情大小,責任科室/責任人一律取消年終評先評優(yōu)資格。
罰款的繳納管理:
1、被處罰者憑保衛(wèi)科開出的《處罰通知單》將罰款交財務科,并將交款憑證交保衛(wèi)科存檔保管。逾期不交者,保衛(wèi)科可將《處罰通知單》交財務部門加倍從工資中扣除。
2、罰款用于獎勵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先進部門或先進個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7
酒店消防工作關系著客人、員工的生命、財產和酒店的財產安全,因此說明消防無小事。隨著酒店的不斷壯大發(fā)展,對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xiàn)本部結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頒布實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將消防檢查、培訓、制度和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標準,使消防工作的開展有一個明確的依據(jù)。對于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酒店將給予表彰,對未能執(zhí)行好消防相關制度的將作出處罰,真正提高每一位員工的消防意識。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標準,規(guī)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獎懲制度:
一、懲罰
(1)、當值時違規(guī)操作造成消防隱患事故的視情節(jié)給予當事人丙類過失以上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收市檢查、巡查中發(fā)現(xiàn)有煤氣閥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3)、收市檢查、巡查中發(fā)現(xiàn)有空調、鮮風機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4)、當值期間在崗位抽煙或在一些禁止抽煙的地方抽煙,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5)、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有電腦未關、插頭未拔、抽風未關、電燈未關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6)、對宿舍和各營業(yè)及各后勤部門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有亂接亂拉電線、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造成消防隱患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對宿舍長提出批評并口頭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員會,各部防火委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而無故不參加的,溝通上報的消防培訓人員名單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
(8)、各部門需動用明火(如工程部燒焊作業(yè)和各廚房用噴火槍燒豬毛等``),未開動用明火申請表就擅自作業(yè),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9)、檢查發(fā)現(xiàn)將部門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以書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無改善的,給予該部消防負責人甲類過失;
(10)、當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yè)區(qū),未及時發(fā)現(xiàn)、制止上報的將給部門消防負責人口頭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檢查(消防保衛(wèi)部都會對酒店各區(qū)域進行一次例行消防檢查),如發(fā)現(xiàn)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過,而部門未發(fā)現(xiàn)的,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給予部門消防負責人書面警告,無改善的給予甲類過失處理。
二、獎勵
(1)、對積極學習參與消防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預防杜絕消防隱患的發(fā)生有突出貢獻的,我部將擬文字的形式對當事人及部門的消防負責人通報表揚;
(2)、本部消防檢查中,部門連續(xù)三個月沒有消防隱患的,給予部門防火責任人書面形式表揚并呈胡總;
(3)、在抽查部門員工消防意識時,合格率能達到部門人數(shù)的95%,給予部門防火負責人書面形式表揚并呈胡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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