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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科工作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營養科工作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營養科工作制度 1
臨床營養科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相關診療技術規范、操作規程,保證營養診療服務質量及醫療安全。
一、營養查房制度
1.臨床營養科應對采取特殊營養治療及腸內腸外營養支持等的住院患者實行查房制度,對建立營養病歷的住院患者實行三級查房制度。主任營養醫師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副主任營養醫師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主治醫師每周查房不少于3次,住院醫生每天查房不少于1次。營養技師、營養護士或營養師助理(營養士)應配合臨床營養醫師,廣解患者進食、治療的情況,進行膳食評估,按臨床營養醫師開具的飲食醫囑和營養處方擬定相應食譜,由管理營養師(由臨床營養師輪崗)監督執行。
2,臨床營養醫師和營養技師(士)應每日按時查房,詢問病人營養藥品、制劑的使用和進食情況,仔細體檢,認真閱讀臨床病歷,與臨床醫生進行有效溝通,共同擬定整體診療方案和營養監測計劃。及時記錄體格檢查和輔助檢查資料,按《病歷書寫規范》要求書寫病程錄和營養病歷,并根據患者病情變化以及個體情況調整營養治:養方案,做到臨床營養治療與臨床醫療密切結合,促進病人康復。
3.在營養查房時,應著裝整潔,嚴肅認真,遵守各項技術操作規范,遵守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
4.在營養查房時,應對應用營養支持的病人明示營養治療的風險和營養制劑報銷情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有關營養治療的相關問題。
二、營養咨詢門診工作制度
1.臨床營養科每周至少應開設營養咨詢門診3個半天,有條件的醫院可酌情增加門診次數。
2.臨床營養(醫)師應做好開診準備工作,著裝整潔,按時出診,堅守崗位。
3.臨床營養(醫)師應按《病歷書寫規范》要求書寫營養門診病歷,耐心解釋患者提出的有關營養治療及預防保健等方面的問題。
4.臨床營養(醫)師在營養門診時應嚴肅認真,遵守各項工行為規范,保持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
5.營養門診的檢測設備、設施應當由專(兼)職人員負責操作,并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消毒,建立使用、維修檔案,定期進行質量控制。
6.門診處方的非藥品類營養治療產品(醫療食品的鑒定、審核、收費標準后續由衛生部、衛生廳完成〉應統一管理、發放,做到有規范、有記錄。
7.營養咨詢門診應按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規定(待完善)合理收費。
三、營養治療醫囑執行制度
1.臨床營養(醫)師根據患者病情變化以及個體情況,開具營養治療醫囑,負責營養治療方案的制定。
2.營養護士負責匯總營養治療醫囑,將患者所用藥品和非藥品類營養治療產品錄人醫院收費系統后,再將營養治療醫囑分發至營養治療各制備部門,統一制備治療膳食和腸內、腸外營養制劑。
3.營養技師(營養師)根據營養治療醫囑配制腸內營養制劑及編制治療膳食食譜等,指導專業操作人員完成對營養治療產品。及食材的加工處理;營養護士根據營養治療醫囑配制腸外符養制劑。
4.營養技師、管理營養師應遵守營養治療醫囑、營養處方核對制度,對配制好的治療膳食和腸內、腸外作養制劑的質量、發放對象檢查確認后方可分發。
5.營養技師(營養師〕應至深人各病區觀察、隨訪住院患者使用治療膳食和腸內、外營養制劑的情況,尤其對制劑的濃度、溫度、流速,插管沖洗、消毒等具體內容進行指導,確保營養治療醫囑的有效執行。
四、腸外營養配制室工作制度
醫院無靜脈配置中心的臨床營養科可設腸外營養配置室。
1.腸外營養配制室負責全院腸外營養制劑的配制工作。
2.工作人員進人配制室需嚴格洗手,戴帽子、口罩并二次更衣方可進行配置操作。腸外營養配制室禁止無關人員進出、逗留。
3.營養護士應根據營養治療醫囑在消毒后的層流凈化臺內進行腸外營養制劑的配置,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按照規定的配液流程進行營養制劑的配制;及時標注配制時間、配制標簽和配制人;配制完畢后,每份液體使用注射器留樣5 ml,標注患者信息和配制時間后,置冰箱密封保留48小時。
4.營養護士應遵守營養治療核對制度,對配制好的腸外營養制劑的質量、發放對象檢查確認后方可分發。
5.腸外營養制劑的分發應有交接制度,包括交接雙方簽名并注明日期。分發至各病區腸外營養制劑的數量及配制時間應有記錄等。
6.營養護士全部配制工作完成后,應進行常規消毒。定期進行空氣、層流臺桌面等物品細菌培養。凡細菌培養結果不符合配制要求,應及時匯報,經整改達標后再恢復使用。
7.營養護士應根據藥品、食品等管理規范驚醒營養養治療產品的管理和儲存,儀器設細俯賄遵守有關規定,注意儀器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五、腸內營養配制室工作制度
1.腸內營養配制室負責阪院腸內營養制劑的配制工作。
2.工作人貝進入配制室需嚴格洗手,戴帽子、口罩并二次衣方可進行配置操作。腸內營養配制室禁止無關人員進出、逗留。配置則應執行“三查七對”制度,根據營養治療醫囑配制腸內營養制劑;配置中儀器設備的使用、操作應遵守有關規定;配制好的腸內營養制劑應分裝入消毒過的專用容器中,再次對制劑質量、發放對象檢查確認后方可分發。
4.遵守食品衛生和安全的要求,配置好的制劑實行留樣制度。
5.腸內營養制劑的分發應有交接制度,由交接雙方簽名并注明日期。分發至各病區腸內營養制劑的數量及配制時間應有記錄。
6.營養護士或營養技師(營養師)應根據藥品、食品等管理規范進行營養治療產品的管理和儲存,執行空氣、物品清潔消毒規范,注意儀器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六、營養食堂(治療飲食配置室)工作制度
1.臨床營養科應定期組織治療膳食配制室各類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2.營養食堂(治療飲食配置室)在臨床營養科領導下負責基本膳食、治療膳食、試驗膳食和代謝膳食的制作和分發工作。
3.營養食堂(治療飲食配置室)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規,保證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達到示準要求,并且應建立、健全各項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
4.營養技師、營養師編制的治療膳食食譜應符合營養治療醫囑的原則,既要考慮膳食的營養成分、性狀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選擇以減少營養素損失。
5.專業操作人員應按營養技術人員編制的、冶療膳食食譜完成各種膳食的稱重、調配和烹制等[作,并在管理營養師核查確認后,負責治療膳食的保溫及分發了工作,實行留樣制度。
6.管理營養師應遵守營養治療核對制度,做好治療膳食的質量監控,對制作好的治療膳食的質量、發放對象檢查確認后方可分發并做好記錄。
7.營養食堂儀器設備的維護與保養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同定資產使用、維修檔案。
七、營養代謝實驗室工作制度
1.營養代謝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實驗臺及地面應隨時保持干燥、衛生,儀器擺放整齊,實驗結束應及時進行清理,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
2.實驗人員操作前后應清潔雙手。
3.實驗工作的安排應有計劃性和條理性,做好實驗前的準備,保證實驗工作順利進行。
4.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按照各種儀器設備的操作標準進行實驗操作,保證實驗結果真實、準確,其他人員操作使用需經過宮養代謝實驗室負責人同意。
5.指定專(兼)職人員進行各種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消毒,建立使用、維修檔案,定期進行質量控制。
6.實驗結果應有專門的記錄本記錄。實驗記錄要真實、準確和及時,妥善保留以備查考。
7.實驗檢測報告單應由實驗人員、核對人員蓋章確認并標明報告日期后及時發放。
八、營養宣教制度
1.制定各種醫院飲食種類、收費標準和適應證、禁忌證,編印臨床使用手冊,發放給每一位臨床醫務人員。臨床營養有關內容應納入醫院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
2.臨床營養專業人員應在會診、查房、門診過程中,及時解答病人的營養、飲食問題,有針對性的提供營養方案和建議。
3.定期組織、舉辦臨床醫務人員的臨床營養業務講座,積極引進、使用臨床營養的新技術,與臨床醫務人員共同提高醫院臨床營養的治療、科研水平。
4.定期舉辦常見疾病的公益性科普講座,利用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進行營養與防病的宣傳。
九、食品衛生制度
1.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組織醫院相關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如發現工作中需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患有《食品安全法》規定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應當將其調離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建立并執行原料驗收、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儲存管理、設備管理、不合格產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完善食品女全保障體系,保證食品安全。
4.建立食品檔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定期維護食品加工、儲存、陳列等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校驗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具、飲具,并將消毒后的餐具、飲具儲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飲具。
6.有條件的醫院,可以設置快速食品檢驗或農藥殘檢測的試紙或設備,進行日常采購食品的驗收。
7.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十、營養病歷書寫和管理制度
臨床營養科應當按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的有關規定書寫病歷及相關醫療文書。
1.病歷記錄應當使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書寫,敘述通順、完整、簡練、準確,字跡清楚、整潔,不得隨意刪改、倒填、貼。營養(醫)師應簽全名。
2.病歷一律用中文書寫,無正式譯名的病名,以及藥名等可以例外。診斷、手術應按照疾病和手術分類名稱填寫。
3.門診病歷的書寫要求
(1)要簡明扼要: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或住所由掛號室填寫。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各種陽性體征和必要的陰性體征、診斷或印象診斷及治療、處理意見等均需記載于病歷上,由營養(醫)師書寫簽字。
(2)間隔時間過久或與前次不同病種的復診病人,一般都與初診病人同樣記錄檢查所見和診斷,并應寫明“初診”字樣。
(3)每次診察,均應填寫日期,急診病歷應加填時間。
(4)二次門診不能確診或治療無效,應請求上級醫師或他科會診,應將請求會診目的及初步意見在病歷上填寫清楚。
(5)被邀請的會診醫師應在請求會診的病歷(會診單)上填寫檢查所見、診斷和處理意見并簽字。
(6)門診病人需要住院檢查和治療時,由醫師開具住院證,并在病歷上與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診斷。
4.住院營養病歷的.書寫要求
(1)新入院病人經營養風險篩查,確定具備中度以上風險者,或重危病人實行腸內、腸外營養支持者,臟器移植等特殊營養治療者必須完整書寫營養病歷。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或住所,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家族史、個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經史、生育史,體格檢查、化驗檢查、特殊檢查、小結、初步診斷、治療處理意見等,由營養醫師書寫并簽字。
(2)病歷書寫時力求完整、準確,要求營養風險篩查或會診后24小時內完成。
(3)病歷由實習醫師負責填寫,經住院醫師審查簽字,并做必要的補充修改,住院醫師另寫住院記錄。如無實習醫師時則由住院醫師填寫病歷。主治醫師應審查修正并簽字。
(4)病人營養風險篩查或會診后,必須于24小時內進行擬診分析,提出診療措施,并記于病程記錄內。
(5)病程記錄(病程日志)包括病情變化、檢查所見、鑒別診斷、上級醫師對病情的分析及診療意見、治療過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處理或更改營養醫囑、營養處方時要寫明施行或更改的原因、方法和時間。病程記錄一般應每天記錄1次,慢性疾病病情穩定者每23天記錄1次,重危病人和驟然惡化病人應隨時記錄。病程記錄由經治醫師負責書寫,主治醫師應有計劃地進行檢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見并簽字。
(6)科內或全院性會診及疑難病癥的討論,應做詳細記錄。請其他科醫師會診由會診醫師填寫記錄并簽字。
(7)凡移交病人交班醫師均需在病程記錄中書寫交班小結。階段小結由經治醫師負責填入病程記錄內。
(8)各種與營養代謝相關的輔助檢查結果應如實記錄在營養病歷中,營養方案調整應有依據、有分析、有目的。
(9)病人出院或營養治療中斷,各項記錄應在2日內完成。出院總結內容包括病歷摘要及各項檢查要點、住院期間的病情轉變及治療過程、效果、出院時情況、出院后處理方針和隨診計劃(有條件的醫院應建立隨診制度)由經治醫師朽寫,主治醫師審查并簽字。營養科參與死亡病例討論的,死亡討論記錄營養部分由經治醫師書寫,主治以上醫師審查并簽字。
(10)營養病歷完成后,由各級醫師按要求審簽,依照規定排放次序整理、裝訂,由科室指派專人保管。未經科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借閱、復制。
營養病歷保存期限一般不低于15年。
十一、進修、實習工作制度
1.營養科工作人員的進修、實習工作由醫院相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統一計劃安排。
2.科室要有專人負責進修工作,認真執行進修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進修、實習人員條件。科室要選派有經驗的醫務人員指導進修、實習人員。帶教者應根據進修人員具體情況擬定計劃,定期檢查,努力完成。
3.進修、實習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不得自行調換進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學,不得隨意延長學習時間。進修、實習期間不安排探親假。
4.科室領導要經常了解進修人員思想情況,關心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定期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5.進修、實習人員在醫療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應給予表揚;醫療作風惡劣或犯有嚴重錯誤者,由科室上報,醫院提出意見后,連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單位處理。
6,進修、實習期滿,應做好考核和書面鑒定,辦妥離院手續。
第五章營養科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一、臨床營養科主任(醫師)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全面負責本科的醫、教、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是診療質量和學科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2.制定本科I作計劃及各種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組織開展營養診療工作。開設營養門診,組織三級營養查房,檢查醫療營養的執行情況及效果,與各科醫師保持密切聯系,不斷改進營養治療工作。
4,負責指導、檢查各級人員的營養診療工作。帶領全科學習和應用新知識、新技術,提高業務水平。
5.教學醫院要承擔教學、指導實習和進修帶教工作,組織在職人員業務培訓與技術考核。
6.主持科室管理小組活動及科內各項會議,布置和檢查工作,安排科室內的分工等。
7.建立健全科室各項規章制度以及節約措施,并監督執行。
8.負責本科室工作人員技術考核和思想教育工作,提出升、調、獎、懲意見。
二、臨床營養科副主任(醫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指導全科醫療、教學、科研、技術培訓與理論提高工作。
2.協助科主任組織營養診療工作,定期查房并參加營養會診,參與疑難及重危病例的討論。
3.指導本科醫師、技師和營養師做好各項臨床營養工作,有計劃地開展基本功訓練。
4.擔任教學和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工作。
5.定期參加營養門診和營養教育活動。
6.運用閏內、外先進經驗指導臨床實踐,不斷開展新技術,提品業務水平。
7.督促下級醫師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8.組織全科人員經常開展業務學習,結合臨床開展科學研究工作。
三、臨床營養科主治醫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和上級醫師指導下,對患者進行營養檢測和評價、營養診斷,制定營養治療方案,評估營養治療效果,書寫營養病歷。
2.完成營養門診工作,參與院內科間會診。
3.觀察營養治療效果,及時調整方案,出現問題向上級醫師匯報。
4.擔任臨床教學,指導進修、實習醫師工作。
5.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
6.參與教學、科研工作,完成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要求,組織開展患者和院內醫務人員的營養宣教工作。
7.應對治療飲食的食譜定期檢查和修訂。
四、臨床營養科醫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和上級醫師指導下,完成日常的營養治療工作。
2.熟悉營養專業理論與臨床知識,掌握本科各項操作常規。
3.負責對患者進行營養檢測和評價。
4.觀察營養治療效果,并做好醫療文件書寫,有相關資料和記錄。
5.組織安排營養食堂的工作人員學習營養基礎及食品衛生知識,做好營養知識的科普工作。
五、臨床營養科技師職責
1.在營養醫師的指導下,協助營養診療工作。
2.按照治療要求和病人的飲食習慣,計劃和擬定各類食譜,規劃數量,并計算營養價值,負責人體成分、代謝率、食物成分及實驗室營養有關生化指標等的檢測。
3.負責根據營養治療醫囑配制腸內營養制劑,并指導專業操作人員完成對營養治療產品及食材的加工處理。
4.根據營養治療核對制度,負責對配制好的治療膳食和腸內、腸外營養制劑的質量、發放對象審核確認。
5.至各病區監督住院患者使用治療膳食和腸內、腸外營養制劑的情況.確保營養治療醫囑的有效執行。
6.負責對本科室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消毒,建立使用、維修檔案,定期進行質量控制。
7.負責對本科室采購、領用的營養治療產品根據藥品、食品等管理規范進行管理和儲存。
8.負責營養治療制備部門的食品安全及衛生等相關制度的管理。
9.參與科研工作,完成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要求。
六、臨床營養科護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進行營養治療醫囑的整理、分發和執行,協助臨床營養師開展工作。
2.掌握臨床營養治療的專業技術:腸外、腸內營養液的配制方法;腸內、腸外營養輸液器械和輸液泵的使用,遵守無菌操作規范;營養科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營養治療的臨床護理與監測。負責根據營養治療醫囑配制腸內、腸外營養制劑。
3.按照治療要求和病人的飲食習慣,計劃和擬定各類食譜、規劃數量,并計算營養價值。
4.掌握臨床營養膳食治療的專業技能,如醫院膳食的制作、食品留樣等。負責食品的鑒定,檢查、督促、指導飲食制備和分發,并在開餐前進行嘗檢,使之符合治療原則、營養要求、衛生標準及制品應具備的條件。并做好開餐檢查記錄。
5.經常深入病房,了解營養治療的效果和配膳情況,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6.定期組織廚工、配餐員學習營養知識及飲食衛生知識,交流烹調技術,向病人進行宣教工作等。
7.積極參與科室的科研工作,完成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要求。
七、營養食堂各類人員職責
(一)管理員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及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負責管理營養食堂的行政事務,做好坎事、配菜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負責食品指標采購工作,掌握每月財務開支情況,做好經濟核算,做到收支平衡。
3.每月參加科室管理小組(質控小組)會議,就治療飲食、腸內外營養落實情況、病人滿意度調查情況、經濟核算、衛生檢查等管理內容做總結匯報,并提出下一步改進措施。
4.經常深入病房,聽取病人對飲食的意見和要求,不斷提高飲食質量和病人滿意度,積極主動配合臨床醫療工作。
5.檢查督促食堂規章制度和坎事、配菜人員職責的執行情況,進行考勤考績工作。
6.負責病人食堂的安全保衛工作,環境衛生、食品衛生以及個人衛生等管理工作。
(二)營養廚師職責
1.服從上級領導安排,接受營養專業人員指導,負責治療飲食、半流質、流質的配制,做到嚴格執行治療原則,控制和掌握加工質量。
2.具備熟練的烹調技術,懂得營養知識,能按醫囑配制并烹調各種治療飲食。
3. .負責對廚工進行業務技術指導。
4.每日按手續領取原料,做好每餐的開餐準備丁作。
5.按時分發各種治療飲食,負責核對病區、床位、份數,明確標記,防止差錯。
6.負責把好食品衛生關,做到生熟餐具分幵,保證食品及環境、用具的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7.負責工作結束后的原料儲存、環境衛生的清潔、能源的關閉。
8.嚴格遵守食品衛生制度,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9.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常規。
10.執行崗前培訓制度,自覺接受年度培訓。
(三)白案廚師職責
1.服從營養廚師的工作安排,出現問題后及時報告,妥善解決,保證飲食的按時發放。
2.負責主食、點心的配制,接受營養專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根據每天的用量烹制,保質保量,防止浪費。
3.合理用料及點心師用的調料品,每日填好領料單(米,面粉,調味品,葷、蔬菜等)。
4.按規定時間發放主食,注意保暖。
5.嚴格執行衛生工作制度,保持餐具的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妥善處理剩余食物,防止飯、粥變質。
6.對淘米機、拌粉機、打蛋機、烘箱、蒸汽箱等機器的使用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不得違章,并注意設備保養。
7.按廚房工作流程操作執行,做好個人衛生及廚房的清潔衛攔工作。
(四)營養食堂廚工職責
1.服從分配,在管理員的領導下,輔助廚師制作住院病人的欠食。
2.根據食譜和臨床治療需要,按質、按量制備膳食,保證按時共應,積極配合醫療。
3.熟練地掌握菜肴烹調前的各種預制加工技術,負責對肉類、禽類、水產品及蔬菜的清洗、切配。
4.負責操作區域的設備保養和工具清潔及收藏。節約用水、電和煤,工作結束隨手關煤氣、電扇和自來水。
5.嚴格執行衛生制度,加強個人及環境衛生,接觸熟食和分發飯菜時要先洗手、戴口罩和帽子。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6.遵守科室規章制度,服從排班,夜班人員應準時做好夜餐供應,保證新入院病人用餐。
7.會使用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知曉防火常識。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和防腐工作。
(五)營養配餐員職責
1.熟悉醫院各類飲食的基本要求,負責訂餐、送餐,認真做好病人飲食的供應工作。
2.每天至病人床邊預定次日飲食,同時確保新入院病人用餐。
3.根據醫囑與病人飲食計劃,按時、準確、熱情地將飲食送發到病人床頭。
4.熟悉治療飲食的種類,自覺接受營養專業人員的培訓、檢查和監督。
5.文明禮貌,熱情耐心,向病人宣傳各種騰含及營養食堂的特點,如有飯菜質量等問題應及時報告營養管理師,并耐心的做好病人的安撫工作,避免發生矛盾。
6.嚴格遵守食品衛生制度,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工作時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7.每天按時開早、中、晚三餐,每餐后及時回收、清洗餐具,送指定地點集中消毒。每天打掃配餐間、餐車、殘渣桶等。
(六)營養食堂倉庫保管員職責
1.在科主任及管理員的領導下,負責食品倉庫、冰庫以及主副食品等物資的保管工作。
2.物品入庫應根據進貨發票負責驗收,對腐敗變質食品堅決不收,品種、數量不符及時記錄并向上級匯報。
3.物品出庫要根據領料單,正確發放各類食品,做到收支有據,賬物相符。
4.物品進庫應按照先進先出,堆放整齊。
5.每日庫存的物品流動情況分類日報。
6.月底進行盤點庫存,庫內保持衛生整潔,防止食品污染變質。
營養科工作制度 2
1、在分管院長領導下,負責本科的業務管理工作。
2、做好營養知識的宣傳,使患者了解營養與健康的關系,以及治療膳食的臨床意義。
3、從多數病人的經濟情況出發,計劃適合治療原則的膳食。
4、積極配合臨床各科,開展臨床營養科工作,隨時觀察療效,不斷總結經驗,以改進營養治療工作。
5、制度各類膳食的'菜譜,應考慮下列各點,營養價值治療原則,伙食標準,季節性食物以及病人飲食習慣等。
6、制定醫院膳食種類,如普通飯、半流質、流質以及各種治療膳食,并將各種膳食之原則和內容明文規定,使醫護人員了解。
7、做好營養知識的宣傳,使患者了解營養與健康的關系,治療膳食的臨床意義,向炊事員進行營養和衛生常識的教育。
8、除因特殊代謝需要限制某些營養外,應根據供應情況,調配符合營養的膳食,定期了解營養價值,如有營養成份和熱量不足,必須及時解決,以促進病人體力恢復。
營養科工作制度 3
一、基本職責
營養科在院長及業務院長的領導下工作,對住院病人進行營養評價、營養治療及指導臨床醫生合理使用營養相關藥品,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為臨床服務的理念。
根據臨床需要,規定醫院住院病人的基本飲食為普通飯、半流質、流質三種,治療飲食包括無鹽、少鹽、糖尿病、肝炎、冠心病、兒科及各種試驗飲食等。
二、查房制度
營養醫師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和下班前均需查閱、掌握全科新開管飼和治療飲食醫囑信息。
對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查閱病歷及飲食醫囑,充分了解病人基本情況及實驗室檢查結果后,到病房進行查體、詢問膳食等,了解病人疾病及營養需求。
病危、病重、腹瀉、嘔吐、新開管喂營養治療3天內、胃腸鏡等特殊檢查前和檢查日的病人、特殊病人需每天查房。
除上述病人外的其他長期管喂病人、糖尿病、腎病、低鹽飲食的'病人,無特殊情況,每周查房1~2次。
堅持三級查房制度,副主任營養醫師、主治營養醫師及科主任每周一次大查房與平時選擇性查房相結合。查房重點是危重病人、疑難病人、特殊病人、部分新開管飼營養治療的病人,或病例討論等教學查房。
三、膳食制作與分發
營養科負責制定“住院病人的各類膳食的適應癥和膳食應用原則”,及每周膳食食譜,使營養工作人員與病房醫務人員了解各種飲食的原則和內容,以便相互配合及執行。
每天下午由配膳員逐床登記訂飯,預定的食單立即回營養科,按計劃制作飲食。
指導、監督營養廚房按照要求保質保量制作、分發治療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四、衛生與安全
營養科工作人員及配餐人員上班時間均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接觸熟食品前,須用肥皂洗手,分飯配餐時須戴口罩。
每餐發飯前,檢查供應病房的飲食是否合乎治療原則與營養衛生要求。
做好營養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及廚具的清潔衛生工作,每餐小掃除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生熟食品用具及餐具每天消毒一次,營養科職工定期體檢。
搞好食品衛生,認真貫徹“四不”制度(凡腐爛變質食品采購員不買,管理員不驗收,廚師不制作,配餐員不發出),嚴防食物中毒及其它一切意外。
五、培訓與宣教
營養科應定期組織治療膳食配制室各類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為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心腦血管疾病、特殊、疑難、重危及大手術患者等提供營養與健康宣傳,出院時提供膳食營養指導。
營養科工作制度 4
一、營養查房與病歷管理
臨床營養科應對采取特殊營養治療及腸內腸外營養支持等的住院患者實行查房制度,對建立營養病歷的住院患者實行三級查房制度。各級營養醫師需按照規定的查房頻次進行查房,并認真記錄查房情況。
營養技師、營養護士或營養師助理(營養士)應配合臨床營養醫師,了解患者進食、治療的情況,進行膳食評估,按臨床營養醫師開具的飲食醫囑和營養處方擬定相應食譜,由管理營養師(由臨床營養師輪崗)監督執行。
二、營養治療醫囑執行
臨床營養(醫)師根據患者病情變化以及個體情況,開具營養治療醫囑,負責營養治療方案的`制定。
營養護士負責匯總營養治療醫囑,將患者所用藥品和非藥品類營養治療產品錄入醫院收費系統后,再將營養治療醫囑分發至營養治療各制備部門,統一制備治療膳食和腸內、腸外營養制劑。
營養技師(營養師)根據營養治療醫囑配制腸內營養制劑及編制治療膳食食譜等,指導專業操作人員完成對營養治療產品及食材的加工處理;營養護士根據營養治療醫囑配制腸外營養制劑。
三、配制室工作制度
腸外營養配制室負責全院腸外營養制劑的配制工作。工作人員進入配制室需嚴格洗手,戴帽子、口罩并二次更衣方可進行配置操作。腸外營養配制室禁止無關人員進出、逗留。
腸內營養配制室負責醫院腸內營養制劑的配制工作。同樣,工作人員需遵守相應的衛生和安全要求。
四、營養食堂管理
營養食堂(治療飲食配置室)在臨床營養科領導下負責基本膳食、治療膳食、試驗膳食和代謝膳食的制作和分發工作。
營養食堂應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規,保證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達到標準要求。
營養技師、營養師編制的治療膳食食譜應符合營養治療醫囑的原則,既要考慮膳食的營養成分、性狀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選擇以減少營養素損失。
五、培訓與宣教
營養科應定期組織科室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和考核,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
制定各種醫院飲食種類、收費標準和適應證、禁忌證,編印臨床營養使用手冊,發放給每一位臨床醫務人員,并進行相關的營養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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