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公司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管理制度1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維護社會治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服從各項工作分配,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自我崗位職責。
二、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名譽及利益,思想健康,態度端正積極,講文明,懂禮貌,尊重他人,團結友愛,真誠互助。不得粗言穢語,不得誹謗、嘲笑、蔑視、排斥他人。
三、勤奮學習,努力向上,工作積極認真,刻苦鉆研工作技能,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積極、超額完成工作任務。
四、堅持原則,不謀私利,見義勇為,敢于檢舉一切違規、違法等不良行為者。
五、熱愛公司,敬業愛崗、勤儉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為根本。不得偷竊、破壞公物。樹立主人翁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素養,爭做公司綜合業務工作楷模。
六、注重自我綜合素質培養,加強工作責任感,愛護公司公共財物,保證銷售ㄍ工作質量與效率。
七、認真做好工作前期準備工作,經常性檢查、保養各種辦公設備。
八、工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工作環境干凈整潔,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提高工作效率。
九、未經公司批準,不得私自索取公司一切財物作為私人使用。
十、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和質量標準,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改動。匯報所有工作、提交報告報表等,必須準確無誤,不得謊報、虛報等不良工作行為。并努力完成銷售ㄍ工作指標和各項工作任務,不得消極怠工、惡意借口推諉。
十一、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指揮調動。
1、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隨意竄崗、閑聊。
2、上班時間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志等,不得嬉戲追逐打鬧或高聲談話,嚴禁吃東西、喝飲料。不得將電腦、軟盤、U盤內的商業機密、公司文件、客戶資料等秘密故意泄露他人或其他公司。
3、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嚴禁辦私事、打私人電話聊天、會見私人親朋好友。嚴禁使用電腦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4、嚴禁無理取鬧或聚眾起哄,工作中如有意見分歧,應及時上報上級協商解決。
5、因客觀條件停工時,應積極主動配合上級部門工作,服從其它臨時工作分配,并有責任、有義務協助公司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十二、員工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即每天正常工作9小時,逢周日休息ㄍ輪休。如有加班ㄍ值班,具體時間由相關部門主管自行安排通知。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8:00
2、考勤打卡、報餐規定(各員工每天正常考勤四次):
7:30~~8:00 打上班卡 | 8:00~~9:00 報中餐( 元/餐) |
12:00~~12:10 打下班卡 | 12:30~~13:30 報晚餐( 元/餐) |
12:50~~13:00 打上班卡 | |
18:00~~18:10 打下班卡 | 17:00~~18:00 報第二天早餐( 元/餐) |
18:45分后 打加班卡 |
注:① 若因公外出或突發情況未能按時打卡,務必于2天內持有上級簽名的《未打卡說明》上交人力資源部補卡,否則將依照公司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等)處理。
② 若未曾按時報餐者,飯堂有權不予供應飯餐,須由本人自行解決。
③ 遲到、早退10分鐘之內,每次罰款5元。超過10分鐘未到30分鐘,每次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未到1小時,每次罰款20元。超過4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并罰款30元。超過三天未曾請假而不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④ 請假至少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時間、事由,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方可有效。特殊情況急需當天請假的,人事文員憑有效請假單放行,并于次日統一上交人力資源部。請假3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執行,超過3天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辦批準后即時生效執行。
⑤ 累計1個月內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者,享受每月全勤獎50元。
⑥ 員工因公務出差,必須提前寫好出差申請,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將審批單交予上級部門備案,方可出差。出差返回當天,須及時到人力資源部簽核出勤工卡。
⑦上班時間需臨時外出公干必須填寫《放行條》,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予人事文員。否則,人事文員一律不予放行。
十三、嚴禁攜帶食品、飲料進入工作場所。公司禁煙范圍內嚴禁吸煙,必須維護公眾利益與公德,有利身心健康。
十四、樹立“工作績效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堅決貫徹績效管理各項工作要求。同時,必須權責分明,分工明確。對工作績效判定結果,需負最終責任。
十五、嚴禁私自帶領個人親朋好友進入辦公區、工作區。不得聚眾賭博,不得在辦公區、工作區、休息區私拉亂接電線、網絡寬帶等安全隱患的違規違法行為。
十六、,違者按章處罰。同時,工作證ㄍ胸卡僅限于公司內部員工崗位識別之用途,不得借與他人使用。
上班時間,出入公司必須正確佩戴工作證ㄍ胸卡,遺失者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收取工本費20元/張),不得借與他人使用或偽造或作為非公司業務工作用途。工作時間必須按公司要求穿著工作服,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奇裝異服、濃妝怪發上班。同時,上下班應積極配合糾察人員臨時例行工作檢查,并尊重、配合糾察人員執行公務。
十七、在職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打架斗毆或偷盜財物、 十八、在職員工,連續曠工3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并不予結算一切工資待遇,同時,由人力資源部即時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切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十九、新進員工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相關證件,借用或偽造證件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同時,新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轉正后需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至少3年以上。并統一領取公司工作服,其費用分冬夏兩季計價收取,工作滿2年以上,公司全額退還服裝費。
二十、員工辭職須本人提前30天、經理級以上人員需提前45――60天提交《員工辭職申請書》,經公司批準后,在離職當日須向公司相關人員交接辦公、工作物品,并提交《離職人員工作交接明細表》,由相關部門審核確認、人力資源部核準后,一并提交至財務部方可結算工資。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結算工資。其離職人員工資發放時間,一律按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即每月正常發放工資日為準)。離職后,如有遺漏、仍未交接清楚的工作,其離職者應在15日內,無條件即時返回公司繼續交接相關工作,直至交接清楚無誤為止。否則,原剩余工資公司有權不予結算。
二十一、公司每月20號為上月工資正常發放日,特殊情況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十二、有關公司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均為公司批準執行方案,與本《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具有同等的行政執法效力!
二十三、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和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如有違反,公司將嚴格遵照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條例等進行嚴肅行政處罰措施。
希全體員工嚴格遵照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加強保安工作管理,落實保安工作職責,維護正常的生產與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保安工作的管理。
3作息時間
白班:7:00-19:00晚班19:00-7:00
工作時長為12小時,采取輪班制,星期天轉班。
4職責
4.1嚴格遵守、執行的各項規章制度。
4.2上崗執勤時,必須著裝整齊,儀表莊重,文明執勤,隨身攜帶、開啟對講機,確保通訊暢通。
4.3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嚴守崗位紀律,上崗必須做好巡邏,勤檢查、不脫崗、不串崗、不睡崗、不擅自調崗,不準喝酒、不準看書看報,不準收聽半導體和電視機,不準動用扣留物品,嚴禁監守自盜,在上崗值班期間,若因自己的失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4.4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不打人罵人,說話和氣,按的有關制度接待賓客,禮貌的回答賓客的詢問。
4.5嚴格把好人員、貨物進出關,維護秩序,職工的安全。
4.6熟練掌握內安全防范情況及安全報警設施如消防栓,滅火器材,報警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7認真做好上崗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如遇接班一方未按時到位,當班一方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4.8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并協助處理。
4.9觀察內部和外圍動靜,如發現各種違法犯罪分子要勇于抓獲,一旦發生案情,要迅速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及公安機關,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4.10加強自身建設,保安之間團結一致,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樹立大團結的意識。
4.11保持監控室和值班室的清潔干凈,天天打掃,窗明地凈。
4.12服從領導安排,完成領導交辦任務。
5崗位操作及要求
5.1交接崗
5.1.1每日上午7:00時和晚上19:00時為交接崗。
5.1.2交接崗時將當班所接納物品清點清楚,以及夜班所發生的情況未得到解決的需書面匯報。檢查值班室內外的衛生狀況,地面無紙屑,桌面無雜物,整齊清潔。
5.2執勤
5.2.1白班必須有一人站崗。
5.2.2值勤時做到遇見領導立崗,檢查物品立崗,外來人員進出立崗。
5.2.3門衛室值勤時,應做到坐姿端正,做好接待工作,值勤期間不看書報電視,聽收音機。不與無關人員聊天,勸阻無關人員不要在門衛室寄存物品或打電話,禁止打瞌睡。
5.2.4維持門口秩序,使之保持暢通。
5.2.5熟記消防,報警,救護及內部聯系電話。
5.3巡邏
5.3.1每天按照巡檢制度定時輪流巡邏。
5.3.2巡邏時思想集中,保持高度警惕,不吸煙,不與無關人員閑聊,并將每一點所發生情況記錄清楚,巡邏時做到勤走動,勤思考,勤觀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5.3.3白天主要對車間、辦公區巡邏;夜晚要加強對廠區、宿舍區、辦公區進行檢查.
6附則
6.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若內容需修改,會另行通知。
6.2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頒布實施。
公司管理制度3
為了用好、管好辦公電腦設備,充分提高使用效率和使用壽命,最大限度維護網絡安全,減少運行維護成本,加強辦公紀律,結合公司實際,特對辦公電腦設備的使用制訂如下管理辦法:
1、辦公電腦設備是指計算機、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及一切附屬設備、設施。辦公電腦是為公司開展工作、查找資料、與其他單位聯系等工作配備的,屬公司資產,僅供辦公使用,任何個人不得將辦公電腦設備據為己有或挪作他用。
2、公司所有辦公電腦設備由it部門負責統一管理。it部門每半年對電腦設備使用狀況包括使用軟件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3、任何一臺辦公電腦設備都必須有一位使用人,實行使用人負責制。使用人必須精心愛護、科學使用,注意防塵、防水。如發現辦公電腦設備因使用人不負責任,造成丟失、損壞、影響工作,使用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4、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換、刪改電腦的系統軟件,不準安裝非正常辦公軟件,不準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在檢查中發現有與工作無關或有安全隱患的軟件,it管理人員有權刪除,不得阻擾。
5、辦公電腦實行限時網絡控制:網絡開放時間為每天的8:00到20:00,其他時間如需查閱資料請到資料室的電腦。
6、辦公電腦設備使用人要注意對辦公電腦重要的數據資料建立相應的備份并妥善保管,并及時備份到服務器z:—用戶下的個人文件夾;不要在系統盤(c盤)中存貯資料;嚴防辦公電腦中重要數據資料的泄露。
7、文件(電影、音樂等)請統一放在服務器上的共享"文件夾,服務器除共享外的其它文件夾及辦公電腦上禁止存放文件。
8、辦公電腦對u盤實行禁止寫入、開放只讀的權限,如有項目需拷貝到u盤,請到組長電腦進行拷貝操作。(it部門對u盤資料拷貝進行實時并作記錄,請勿拷貝與項目無關的文件。)
9、凡涉及公司項目的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更不得透露給他人。離開原工作崗位的員工由綜合部的同事負責將其所有工作資料收回并保存。
10、每天下班前應注意檢查電腦所處狀態,做到及時關機,并關閉顯示器電源。
11、嚴禁下列行為:
(1)自行拆裝所配電腦;
(2)上班時間(包括加班時間)玩電腦游戲、下載電影、在線看視頻、與工作無關的私人聊天;
(3)未經同意更改或刪除公司服務器上的文件;
(4)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文件。
12、出現如下問題時應及時報告it部門,由it部門負責統一處理:
(1)辦公電腦硬件故障;
(2)系統、軟件無法正常使用;
(3)網絡故障。
13、所有辦公電腦設備都必須接受公司的統一調配使用。
14、外出開會如需用公司筆記本電腦,需在it部門進行登記,使用過程中請保管好筆記本電腦。如有損失,由個人承擔。
15、辦公電腦設備使用人離職、調動工作崗位,都必須將使用的辦公電腦設備完好地交給it部門,否則如有問題由辦公電腦設備使用人賠償。
16、it部門不定期對辦公電腦進行檢查,it部門有權利刪除和工作無關的軟件,責任人予以配合。
17、違反本制度,造成電腦損壞或報廢的,由使用人負責維修費或新電腦購置費;違反網絡制度的,關閉上網權限。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深圳七十二健康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和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所屬分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
第四條: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分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取權和財務審計監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總公司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范、健康發展。
第六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狀況核定并下發各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并將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股權處置權、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管理制度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后,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后提請總公司董事會批準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后由財務部協調解決。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范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各分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總公司安排人員協助管理。
第十三條: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經理、副經理)由總公司提名并提請分公司的董事會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進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門經理應與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門經理應與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并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直接負責。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范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人員、及設立新崗位等。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人事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準。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副經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擬定報總公司審查確認。分公司部門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發放確定并發放。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后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行。
分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采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并由總公司統一購買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預算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各項稅費、分公司的所有稅費均由各單位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報送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后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后一小時內報告總公司董事會: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4、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職責人,同時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當指定專人作為指定聯絡人,負責向總公司報告信息。
第二十六條:內幕知情人員對總公司及分公司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應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用心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子公司進行審計。以便于總公司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并及時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子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后實施,未經審計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重大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合同;
4、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5、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股權轉讓、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七章: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一條:分公司發生下列事項,應事先征得總公司批準: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并理解總公司的監督檢查。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分公司應當遵照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董事會制訂并修改;由總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公司管理制度5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一)、試用期和正式聘用雇傭條件:公司對員工招聘錄用,均列出必要條件,并根據公司特點,按工作態度、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綜合素質等擇優錄用。
測試: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面試、筆試、試用等方式)報到手續:經擇優錄用的人員于報到時間,帶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學歷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到公司。(報到時出示原件)人事檔案:公司為每位員工建立人事檔案(員工登記表、聘用合同、績效考核文檔),公司承諾檔案資料嚴格保密,同時,公司要求員工提供個人資料是真實的,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要求在員工登記表上簽字證明其真實性。
(二)、考勤制度考勤制度作為考核員工、獎優罰劣的重要依據之一。
每個廣告人都知道,廣告行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據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權變動工作日程安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不按點按日加班計算月薪。
公司員工應按時出勤,缺勤就意味著其他員工將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缺勤和遲到將作為工作記錄的一部分,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未經領導同意的缺勤將受到紀律處分、罰金,甚至辭退。
1、公司作息時間規定: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懲罰: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超過一小時扣半天工資)
3、考勤按當月實際工作日統計,作為工作發放的依據。
⑴國家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須無條件上崗,不批假。
⑵病假需經領導批準后休息。
⑶事假需本人以書面形式講明真實情況,總經理批準后休假。
⑷手頭工作未完成、未交接,應以大局為重,考慮客戶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職業道德觀念。
⑸工作時間未經準許,私自外出,視曠工處理。
⑹員工在休假期間應打開手機,保證通訊暢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應配合完成。
⑺員工請假不得以短信或代請方式,應直接向公司領導請假。
⑻周日如需加班,請假原則上不批,如特殊情況需書面寫明情況特批。
4、離職辭職員工需提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與主管或相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戶資料、設備、財產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財物,方可離職。
5、自動離職無故三天不上班曠工者,均作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6、解雇聘用期內,因工作表現、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按日結算當月工資。
計算方式為:日工資=基本工資÷24天(不含福利、獎金等)
7、辭退違反勞動紀律,予以革職辭退,員工因觸犯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員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權提出警告或解除勞動關系。
⑴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一月內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業務水平不達標,經提醒無明顯改觀)
⑵玩忽職守、帶情緒工作,業務中多次出差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⑶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帶走公司資料或財物,泄露公司秘密,謊報事實者,造成不良影響的。
⑷因個人原因給客戶留下不良影響,說不利企業言語,流露對企業不滿、自成小團體,消極怠工、無理取鬧的。
⑸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職業道德,損害公司名譽者。
⑹工作無效率,影響合同履行的或給公司客戶造成不良影響的。
⑺工作無主動性,無所作為,影響公司整體工作完成,月內無顯著業績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勸退。
⑻以個人利益為先,自由散漫,找各種借口擱置手頭工作。
⑼私自動用公司微機軟硬件,致使電腦無法正常工作。造成損失責任自負,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⑽員工必須保證其提供一切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實說明在原單位的辭職原因,否則一經查出,予以辭退。
⑾利用公司電腦在上班時間玩游戲或進行與工作無關的聊天者。
⑿利用公司資源(耗材、微機、光盤、打印機、掃描儀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義承攬私活,謀取私利。
⒀隱瞞傳染病或其他病癥不報。
(三)、工資制度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業務提成。
工資發放:當月20日發放員工上月工資,如發薪日正好趕上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后發放。員工轉正前后月薪一般不會有太大變化,因為公司對待員工的試用期主要是考核其德行操守、積極態度、工作能力、職業道德,而非大幅度降低月薪,月薪如有疑議,應當時提出。
為便于管理,公司采用10日壓薪制度,待員工合理離職后,予以退還,員工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未提前一個月提出。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認真填寫工作日志。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于客戶。
3、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及客戶業務。
6、工作單由主管領導分派,如完成時間有困難,應盡早提出,如客戶急需,應主動加班完成。接單人簽字,另一名設計復核。
7、私人電話應簡短。禁止用公司電話聊與工作無關的事。
8、因個人原因給工作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設計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加班除外)
(五)、呈報制度
1、員工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及進程,如遇難題或突發事件應馬上向主管領導匯報,因個人延誤造成不良后果,應予以處罰。
2、未經本人允許,不得動用他人電腦,個人電腦有問題立即上報,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拆卸電腦硬件。
3、無工作需要、工作期間不得上網看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嚴禁網上聊天,嚴禁電腦游戲、觀看影碟或做其他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
4、每日客戶拜訪信息及回饋意見,應當日及時上報,每周由辦公室電話回訪(如虛報謊報,處罰50元)
5、每日拜訪客戶量(成功拜訪客戶量)不得低于當日任務的50%,如低于50%,則扣發當日工資的50%。
(六)、辦公用品管理制
1、辦公用品的申請、耗材(打印紙、墨、光盤、標簽)應提前記錄、隨時查看。
2、節約成本,養成好習慣(打印紙雙面使用,不得用公司耗材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七)、資料管理制度
1、設計作品確認后,隨時歸類收存。需刻盤的,標注清楚。
2、定時刪除電腦中的垃圾文件。
3、定時查看公司電子郵件并及時處理。
(八)、后勤管理制度
1、鑰匙管理公司鑰匙為專人管理,管理者做好鑰匙的登記、領用、收回工作。
2、門、窗、水、電、氣管理⑴每位員工應節約水、電的使用,用完后及時關閉。
⑵下班時檢查門、窗、燈、電腦等設施是否關閉,是否安全。
3、衛生管理⑴保持辦公區域、衛生間的整潔。
⑵定期擦拭電腦顯示器及設備,保持其清潔、整齊。
(九)、保密制度
1、專業書籍、圖庫、光盤、文件資料,閱后放回原處,不得帶出。
2、公司重要會議紀要,競爭策略,計劃,設計技術資料。合同、報價、提案不得泄露或傳播。
3、不看不說于己無關的秘密,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職守,增強保密觀念,造成損失,本人承擔責任。
為了培養健康向上的工作觀、道德觀、價值觀,提高每位員工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企業形象。是您作為企業員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范。
公司管理制度6
為加強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于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采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采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采購計劃,周密布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
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范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
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項目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準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筑面積由投資發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復核后,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備案。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范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后服務登記本;認真簽訂和及時發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后,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于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戶型、銷售情況等內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務
十七、為購房戶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展部、項目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并核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后(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竣工建筑明細表報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
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管理,提高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現場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程現場管理包括開工準備、施工過程管理、工程驗收及移交等四個階段的工作。工程現場管理由工程部負責,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負責協調相關政府部門、設計單位、造價管理部等部門的工作關系并對項目監理的工作進行監管。
第二章工地會議
第三條工地會議包括施工進場預備會、工程部例會、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驗收會(中間驗收、預驗收、竣工驗收會)和工程專題協調會。其中施工進場預備會、項目組例會、竣工驗收會由工程部項目組組織,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和預驗收會由項目監理組織。
第四條施工進度協調會根據具體內容可由工程部或項目監理組織。
施工進場預備會由工程總監組織,項目監理、施工單位等參加,在預備會上由工程部總監介紹甲方項目組成員及職責、權限,甲方委托的監理單位總監及對監理單位的授權,由工程總監宣布項目管理制度及項目總監介紹項目監理組成員分工職責及項目監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單位介紹施工項目部機構成員及分工。
第五條項目組例會
工程部例會定期召開,由工程總監主持,項目組全體人員參加。項目組各專業工程師應對項目的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匯報,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并由工程總監和工地代表的對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見。
第六條工程專題協調會
針對技術、設計、驗收、工期、質安、糾紛等進行協調討論并形成決議,由工程部不定期組織召開,并做好會議記錄。
第七條工程部人員應參加由項目監理組織召開的工程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中間驗收和預驗收會、工程專題會議,并協調處理會議中提出的問題。
第三章施工項目管理
第八條工程部負責制定工程部人員工作職責和主持編制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劃、管理制度,經工程總監審批后生效。
第九條工程部負責辦理與現場施工有關的外部審批手續,做好與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系工作。
第十條確定施工單位后工程部應按工程項目總體進度要求及時安排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
第十一條開工前工程總監代表建設單位簽署開工報告。
第十二條參加對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項工程的詳細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的審查,凡是會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術措施應經工程部批準并填報工程成本增加審批表經公司領導分級審批后方能實施。
第十三條參加對重要結構的隱蔽驗收,組織監理、設計部門對重要裝飾工程及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施工的項目樣板確認,并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對照樣板的執行情況,在竣工時應按樣板的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工程部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應跟蹤檢查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施工質量,督促監理組對材料、器具的選樣、進場、檢測和隱蔽工程按規定和規范進行驗收,掌握工程現狀并向工地代表報告。重大問題和緊急情況工地代表應向工程總監報告。
第十五條現場發生設計或技術問題時,工程部工程師負責通知設計人員到場處理,并跟蹤辦理現場技術聯系單和設計變更的確認手續。
第十六條工程部負責審查監理組提交的監理規劃、監理簡報及對外報送的專題報告,并督促檢查監理組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做好“質量、進度、投資”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條工程部定期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規范監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要求整改,重大問題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第十八條工地代表代表建設單位負責審查和簽署增加工程現場簽證單,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簽證管理程序辦理簽證的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工程部負責協調現場總、分包單位的關系,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條工程部成員參加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預驗收,工程部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十一條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負責組織監理、施工單位、物業接收方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在移交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時,工程部應責令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整改完畢后再次組織移交。
第四章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緊急預案措施,同時報告監理及工程部,工程部應及時進行處理和向工程總監及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四條一般事故由項目監理總監、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工地代表及有關方面人員共同分析原因,責成事故責任方寫出事故報告并提出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和安檢部門、監理單位認可后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生重大事故時項目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處理后,責任方應出具處理結果的書面文件,監理公司負責檢查驗收并將結果報送項目組。
第五章工程現場資料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程部應注意收集現場的第一手資料,并根據文件檔案資料性質分類管理,重要資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歸檔。
第二十八條工程部應對往來文件資料進行收文、發文簽收。
第二十九條工程部應建立項目管理日志,重大項目應每月定期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提交項目管理簡報。
第三十條工程資料應安排專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規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成員應保證到現場時間不少于工作時間的一半,并在節假日根據工程的需要安排相關專業工程師到現場值班,項目工程師離開現場須經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條零星工程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七章附則
公司管理制度8
為了確保混凝土泵車在工作時能達到規定的技術狀態、降低維修成本、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壽命、必須認真執行其使用的維修規程。
一、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確保混凝土泵車作業的安全性,避免造成人身或設備事故,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規程。
1、場地選擇。應盡可能遠離高壓線等障礙物。
2、作業前的檢查。操作臺的電源開關應位于“關”的位置;混凝土排量手柄及攪拌裝置換向手柄應位于中位。
3、支腿操作。混凝土泵車應水平放置,支撐地面應平坦、堅實,保證工作過程中不下陷。支腿能穩定可靠地支撐整機,并能可靠地鎖住。
4、臂架操作。臂架由折疊狀態伸展或收回時,必須按照規定順序進行。臂架的回轉操作必須在臂架完全離開臂架托架后進行。在處于暴風雨狀態或風力達到8級或8級以上時(風速16~17m/s),不得使用臂架。臂架絕對不能用于起重作業。
5、泵送作業。當開始或停止泵送時,應與在末端軟管處的操作人員取得聯系;末端軟管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1m,而且不準彎折;在拆開堵塞管道之前,應反泵2~3次,待確認管道內沒有剩余壓力后再進行拆卸。
6、作業后的檢查。臂架應完全收回在臂架支架上;支腿也應完全收回,并插入鎖銷。操作臺的電源開關應處于“關”的位置。
7、蓄能器內只能沖入氮氣,不能沖入氧氣、氫氣等易燃及爆炸危險的氣體。
8、緊急關閉按鈕。混凝土泵車上有一系列緊急關閉按鈕,分別設置在支腿控制閥、有線和無線遙控系統及控制箱上,如遇有緊急情況,只需按下其中的某一個緊急關閉接或就可關閉機器。如果緊急關閉按鈕發生故障,在突發危險情況時就不能迅速關閉機器。因此,在每次開始工作之前,必須檢查緊急關閉按鈕的功能。當緊急關閉按鈕被按下時,機器的電動系統即被切斷,導致電磁閥等關閉。如果液壓系統產生泄漏,會造成如布料桿下沉等故障現象,此情況不能用按緊急關閉按鈕的方法來解決。
二、使用要點
1、混凝土泵車的操作人員需經專業培訓后方可上崗操作。
2、所泵送的混凝土應滿足混凝土泵車的可泵性要求。
3、混凝土泵車泵送工作要點可參照混凝土泵的使用。
4、整機水平放置時所允許的最大傾斜角為3°,更大的水平傾斜角會使布料的轉向齒輪超載,并危及機器的穩定性。如果布料桿在移動時其中的某一個支腿或幾個支腿曾經離過地,就必須重新設定支腿,直至所有的支腿都能始終可靠的支撐在地面上。
5、為保證布料桿泵送工作處于最佳狀態,應做到:
①將1節臂提起45°。
②將布料桿回轉180°。
③將2節臂伸展90°。
④伸展3、4、5節臂并呈水平位置。若最后一節布料桿能處于水平位置,對泵送來說是最理想的。如果這節布料桿的位置呈水平狀態,那么混凝土的流動速度就會放慢,從而可減少輸送管道和末端軟管的磨損,當泵送停止時,只有末端軟管內的混凝土才會流出來。如果最后一節布料桿呈向下傾斜狀態,那么在這部分輸送管道內的混凝土就會在自重作用下加速流動,以至在泵送停止時輸送管道內的混凝土還會繼續流出。
6、泵送停止5min以上時,必須將末端軟管內的混凝土排出。否則由于末端軟管內的混凝土脫水,再次泵送作業時混凝土就會猛烈的噴出,向四處噴濺,那樣末端軟管很容易受損。
7、為了改變臂架或混凝土泵車的位置而需要折疊、伸展或收回布料桿時,要先反泵1~2次后再動作,這樣可放置在動作時輸送管道內的混凝土落下或噴濺。
公司管理制度9
1.財務管理是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負責公司各部門的每一項工程的成本核算,通過核算和考核來反映公司的各獨立部門的經營成果及公司的各項工程成本效益。
2.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遵守公司的財務報銷制度,嚴格控制和把握各項報銷手續及報銷憑證是否合法,無總經理簽字、手續不全一律不得報銷入賬,嚴禁弄虛作假。
3.加強公司資金管理,協助領導組織資金,加快資金周轉,協助領導堵塞財務管理漏洞。
4.按公司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公司各項財務票據,盡職盡責為領導把好支出關。
5.及時催收公司各種欠款,銷售款及其它收入,加快資金回籠。
6.負責對出納員的業務工作指導和對每月工資進行計算、審核和發放。
7.負責公司各部門的銷售接待,產品介紹工作。
8.每月對工程材料的賒欠款項進行核實,每月一清并及時清收欠款。
9.每月應對資金流向、動態向總經理或主管財經的副總經理匯報一次。特殊情況要隨時匯報。
10.對每月車輛的維修保養、單車里程、油耗進行匯總,月報表一式兩份,報主管經理一份,一份備查。
11.對工程材料及賒欠材料做到月兌月匯總,做出表格,一式兩份,一份報主管經理,一份備查。
公司管理制度10
一、保潔員基本條件
1、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負責。
2、年齡在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吃苦耐勞,能勝任一定強度的體力勞動。
3、沒有從事其他工作,確保有足夠的'時間開展保潔工作。
4、農村低保戶、特困戶、(計生二女、女)困難戶在能勝任此職位的,可以優先安排。
二、保潔員工作范圍及工作職責
1、衛生保潔員負責包干區范圍內的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負責村內主要道路、河道塘邊、公共場所的日常保潔,確保駱無垃圾、無積水、無堆積物,渠道暢通無淤塞;負責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處理設施的清潔、管理。
2、負責村主干路責任區內農戶生活垃圾的入戶收集,根據季節變化,由村會安排入戶收集的時間,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應達到100%。收集的垃圾運至村內垃圾坑,嚴禁亂燒亂倒。
3、負責責任區內公共場所、道路、便道及道岸兩側清掃保潔,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掃,全天保潔。清掃保潔率達到100%,做到無塑料袋,無果皮,無紙團,無雜物。
4、責任區內垃圾坑周圍無亂潑亂倒垃圾雜物現象。
5、保潔員應愛護環衛設施、工具。掃帚一個月配發兩把,鐵鍬一年配發一把,以上工具如有丟失個人負責賠償。
6、保潔員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村分管領導請假,并自己安排好替工人員。
7、保潔員在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三、管理制度
1、對擬聘用的保潔員,要簽訂合約,明確各自責任和權益。合約一式兩份,保潔員、村會各執一份。
2、保潔員上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村會的村務公開欄上張貼,使保潔員制度更加公開、透明,便于接受群眾監督。
3、清潔衛生必須長期保持良好,決不允許彈。
4、不定期的環境衛生工作檢查,核查保潔員工作落實情況。對三次檢查均發現保潔員沒有真正落實到位的,停發保潔員的補貼。
5、對未能履行工作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潔員,予以解聘。
(1)工作不負責任,無故不協助垃圾裝車的;
(2)身體狀況不能勝任保潔工作的;
(3)不接受村民正當監督,經常與農戶發生矛盾的。
四、獎懲制度
1、通過檢查、抽查等形式對保潔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評,考評合格者年終獎給予全額發放并適當給予獎勵。
2、保潔員在責任段內應全面清掃,不徹底的一次扣款10元,問題嚴重的扣20元。
3、保潔員應堅持全天巡回保潔,經檢查發現的駱雜物不得存留30分鐘,每發現一次扣5元。
4、嚴格按照操作規巢全作業,對于清掃、保潔、收運質量較差且教育不改的,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辭退處理。
公司管理制度11
1、現場主管職責
現場主管是公司派駐客戶工地全權代表,對公司和客戶負責,主要負責客戶工地清潔服務的實施,人員調配、任免、考勤、質量檢查等。
2、檢查與監督
(1)、崗前集合、訓導
每天上班前,集合所屬員工,點名考勤,安排當天工作事宜及注意事項。
(2)、巡檢所屬范圍
快速巡查所屬工作范圍,檢查工人到崗及工作情況,指正、落實工作。并與客戶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協調和溝通。
(3)、日檢
每日數次巡查服務范圍,重點范圍增加頻次,并將檢查記分在案,不斷訓導、培訓、指正員工作業方法,培養其清潔意識,小過提醒,大過警告或扣分。
(4)、周檢
每周組織員工開會一次,通報本周員工積分結果,表揚優秀,提醒后進,并安排下周的工作計劃。每周管理部長巡檢所屬工地,全面檢查清潔服務情況并向客戶有關人員征詢有關意見,并根據客戶意見,向主管傳達并落實整改。對現場主管進行評分,并記錄在案。
(5)、月檢
公司管理部質檢人員每月不定期進行清潔服務質量檢查2-3次,每次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填寫整改通知單知會主管限期整改。
公司客戶服務部人員每月以電話、來函、面談等形式與客戶相關人員進行溝通,聽取客戶意見并及時反饋,工程部及現場主管及時整改、改進、提高。
3、崗位負責制
1、我公司實行主管崗位負責制,主管是公司派駐工地的最高權利者,同時又是公司與客戶聯系的長期代表.負責工地日常清潔的一切事務.包括員工考勤,質量檢查,工作安排調整等等.具有本工作范圍的員工人事任權。
2、清潔員工對主管負責,主管對公司負責,公司對客戶負責。
3、建立員工檔案
公司將建立員工的個人檔案,記錄個人詳細資料,準備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底,一份管理處備查,一份主管保存。
4、制度上墻:主要包括'員工守則'、'崗位職責'、'崗位禮儀'、'考勤制度'、'質量檢查標準'、'獎懲條例'等。
5、統一著裝
員工將統一穿著印有公司標志的工服,服裝顏色為綠底黃領,左胸佩戴工作牌。
6、檢查與監督
日巡查:主管每日隨時在服務范圍內進行巡查,并對員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日檢查:每日下班前,主管對員工清潔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并打分記錄在案。
周、月檢查:主管每周、每月組織員工對各自負責的清潔范圍內定期性的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并打分記錄在案,月終總結考核。
季檢查:公司管理部每季派出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大檢查包括員工形象,工作記錄,清潔質量,安全狀態,客戶調查等情況。
客戶檢查:定時或不定時邀請管理處有關人員一同檢查,認真聽取客戶意見。
7、訓導與總結
每日訓導:每天開始清潔工作前,召集當班員工開個簡單小會,主要內容:交待當日工作的重點及需改進的地方。檢查員工儀容儀表。
每周小結:每周利用體息時間召集員工開會,對一周工作進行小結。
月總結:每月組織全體員工開一次總結會,表揚先進,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8、現場監控
主管佩有對講機,管理處可用電話與之聯系.主管必須隨呼隨到.清潔工應在指定的工作范圍內,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便于主管調配、指揮。
公司管理制度12
各科室: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工作,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現將經單位干部職工討論通過的十項規章制度予以下發,本制度從4月1日起實行,請全體干部職工自覺履行,相互監督。
云和縣殘疾人聯合會
二〇XX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管理制度13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 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匯報。
第四條 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 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 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 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 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 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加強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支持、指導和管理,促進各子公司按現代企業制度規范運作,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保障股東的權益,提高投資回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
第三條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務的專業職能部門,負責子公司信息歸口管理和協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東的權利。
第四條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職能部門、子公司相關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子公司遵守執行本制度的情況將作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員的績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權管理
第六條子公司應當依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運作制度。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七條子公司應當加強自律性管理,并自覺接受母公司工作檢查與監督,對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提出的質詢,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和說明原因。2
第八條子公司對改制改組、收購兼并、投資融資、資產處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項,需按《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進行,并須事先報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
第九條子公司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向母公司提供有關公司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和經營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會進行科學決策和監督協調。
第三章股東會
第十條子公司股東會議分為年度股東會和臨時股東會。年度股東會議應于會計年度完結之后的四個月內舉行。子公司每年應當至少召開兩次股東會會議和兩次董事會會議、一次監事會會議,股東會會議、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應當有會議記錄和會議決議,且須由到會股東、董事或監事簽字。子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決議應在作出2日內報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
第十一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并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四章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十二條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出董事會會議提案;
2、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
3、盡職參與董事會會議,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權利和職責;
4、關注、質詢子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5、及時審閱子公司報送文件和生產經營信息;
6、配合董事長撰寫董事會工作報告;
7、參與撰寫派出高級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8、分析子公司經營運作狀況,提出增資、減資或清算建議;
9、分析、參與制訂子公司戰略規劃及投資規劃,研究改制、融資等可能性;
10、根據子公司戰略規劃,與子公司經理層、其他董事討論確定子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11、與合作方股東、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董事會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其中一次應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開,主要審議下一年度經營目標和預算計劃;另一次會議(年度會議)應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個月內召開。
第十四條董事應將董事會會議內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應的資料和會議準備。
第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并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五章監事會
第一節監事
第十六條子公司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列席股東會會議;
2、檢查子公司財務和內部控制制度;
3、監督子公司董事和經理的經營行為;
4、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5、盡職履行子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職責;
6、參與撰寫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7、通過子公司經理層和監事會、董事會將母公司的建議、評價和要求落實;
8、與合作方股東、董事、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監事會
第十七條有三名以上監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監事會議,并向股東會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第六章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母公司派出高級管理人員(下稱“派出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派出人員必須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書面經營述職報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員必須根據母公司預算編制及調整流程,及時做好本公司預算編制和調整工作;
3、及時向我方董事、監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會秘書匯報子公司發生的重大事項如巨額虧損、資產損失、嚴重違法經營、行政法律處罰、主要人事突然變動等,發現上述情況應在五天內報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財務人員之外,其他人員原則上隸屬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應推進子公司董事會進行績效考核,并體現以下關鍵績效指標:
1、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2、財務方面: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收入、經營性現金流量等;
3、市場開拓方面:市場占有率、主營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等;
4、內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實際執行情況等;
5、研發方面:新產品數量、自主開發含量、自主開發產品占銷售收入的比重;
6、服務方面:用戶滿意度、投訴和訴訟情況等;
7、執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況,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情況;
8、企管信息部認為應作為績效考核的其他指標。(根據子公司具體情況,可以選取全部或部分關鍵績效指標)
第二十條對關鍵績效指標的權重分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相對重要原則。八大類指標一般按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財務、市場開拓、研發、內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服務相對重要程度遞減排序分配;
2、個案原則。鑒于不同子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同,權重按個案原則確定;
3、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方面的指標權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績效考核執行程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等分別對子公司年度經營績效作出獨立評估,在此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估值。此評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會,作為評價子公司管理層經營業績的依據之一。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前,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與子公司管理層充分溝通,就考核指標、權重的調整取得一致,并報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審核。
3、母公司董事會確定考核目標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時,母公司董事會根據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的經營績效。
5、母公司董事會根據子公司經營績效評價結果,確定對管理層整體獎懲方案。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考核模型和指標,原則上參考母公司考核體系。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執行程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分別對子公司高管人員個人上年度業績作出獨立評價,在此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分值。此評分值作為子公司董事會評價子公司管理層個人經營業績的主要依據。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根據各子公司實際情況,審議確定考核指標和權重,報子公司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審核。
3、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個人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上一會計年度的個人業績。
4、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對管理層獎懲方案,結合高級管理人員個人的績效考核結果,制定具體獎懲方案。其中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長提議,母公司董事會通過;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總經理提議,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八章子公司財務管理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政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合理籌集和使用資金,有效控制經營風險,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加強成本控制管理,保證公司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經營。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條子公司應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及其他財務制度,執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一)母公司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的原則,制訂并經母公司董事會批準實施的關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準備的內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應按規定執行,并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如實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三)子公司應當按照母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提供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應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報告,包括營運報告、產銷量報表、資產負債報表、損益報表、現金流量報表、向他人提供資金及提供擔保報表等材料。子公司應當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財務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十八條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母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監督,母公司審計部有權不定期對子公司實施內部審計。內部審計結果作為對子公司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十九條為有利于資金調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權對各子公司的閑置資金實行統一調劑管理。
第三十條未經母公司或子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批準,子公司不得擅自對外擔保、對外借款、資產抵押、債券發行、資產處置、變賣、清理等。子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向外融資、投資、資產處置,需在其董事會批準的額度和權限內,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財務部。
第三十一條子公司要嚴格資金管理,各類款項的支付、劃轉均需由子公司負責人簽批后執行;要嚴格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建立健全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內部審計監督
第三十二條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子公司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內部審計內容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子公司董事長辭職要進行離崗審計。
第三十四條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三十五條經母公司董事會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子公司后,該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第三十六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子公司內部審計。
第十章投資管理
第三十七條子公司在報批投資項目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論證,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資方案,必須是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條子公司發展計劃必須服從和服務母公司的總體規劃,在母公司發展規劃框架下,細化和完善自身規劃。
第三十九條子公司在具體實施項目投資時,必須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控制,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預期投資效果,及時完成項目決算。
第四十條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實施中的對外投資項目,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報告實施進度。項目投運后,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統計達產達效情況,在會計期間結束后的十天內書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況報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條子公司應當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義務:
(一)及時提供所有對母公司形象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二)確保所提供信息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經理及有關涉及內幕信息的人員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內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子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章。
第四十二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適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條子公司與企管信息部共同確定專人(稱為“信息責任人”,一般應為辦公室主任或財務負責人)負責與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條母公司通過企管信息部傳送的信息,送達子公司信息責任人即視為送達子公司。子公司送達企管信息部即視為送達母公司。
第四十五條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匯總部門。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職能部門與子公司之間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傳送程序須遵循以下原則:
1、母公司各職能部門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資料,及下達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記資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決議等的,同時應報企管信息部備案,或通過企管信息部來轉達。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術研發、市場銷售、生產制造等部門若需要母公司下屬子公司的合作、幫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應協助和子公司相關負責人聯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門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應協助協調和溝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內容的,須同時向母公司董事會秘書備案。
第四十六條子公司與子公司派出董事、監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領導的文件、匯報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監事報送文件(包括董事會會議文件)、信息,應統一報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備案,企管信息部并協助轉送;
2、派出董事、監事返回的有關文件、信息也應報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備案,企管信息部并協助傳達;
3、企管信息部應就子公司報送、請求審閱或表決文件中某些議題,向董事、監事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提請董事會秘書組織召開我方董事、監事預備會議。
第四十七條子公司應當向母公司財務部定期報送以下文件:
1、月度財務報表;
2、月度經營情況說明;
3、季度經營情況報告;
4、季度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5、中期和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子公司應當就發生的以下重大事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提交臨時報告:
1、收購和出售資產行為;
2、對外投資行為;
3、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4、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委托理財、贈與、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5、大額銀行退票;
6、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7、遭受重大損失;
8、重大行政處罰;
9、《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子公司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至少每季一次,討論、分析、確定子公司重大經營事項,制作會議紀要,并及時報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認為是重要事項的,應邀請企管信息部派員列席。
第五十條企管信息部定期對子公司進行實地調研,子公司應當予以積極配9合。如對生產經營情況有疑問,企管信息部應書面提出,子公司應予明確書面解釋。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五十一條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計劃、組織和管理,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等經濟活動,除在滿足市場經濟條件的前提下,還應滿足《上市規則》的規定和母公司經營總目標,長期規劃和發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母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母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五十二條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母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三條母公司與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照《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子公司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對涉及重大對外投資、重大損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經營活動,應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收集資料,履行報告制度,以確保母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第五十五條子公司制訂的戰略規劃、預算需經過母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子公司自行制訂的管理制度、業務管理辦法需先經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預審、預審通過后經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各職能體系:市場、采購、財務、人事、質量、研發等系統要根據此管理制度分別制訂子公司業務管理規定報企管信息部備案。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適用于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母公司董事會。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范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筑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并從事建筑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注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筑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注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筑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并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于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于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由中外建筑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與其他建筑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筑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范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布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的《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
20xx年11月1日
【公司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的管理制度05-01
公司it管理制度06-16
公司發貨管理制度07-10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06-28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06-22
公司管理制度【薦】07-08
公司管理制度【熱門】06-21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06-27
公司規章管理制度04-29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