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資產管理制度9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資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1
一、凡是購進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設備必須經過總務處后勤人員的驗收,登記造冊,入固定資產帳目。
二、凡是領取物品和借用學校財物,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辦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賠償。
三、學校各功能室,由學校指派的負責人負責,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含衛生管理),具體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執行。
四、教室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空調)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況下有陽光的天氣時,原則上不準開燈,放學或下班一定要關好。
五、各辦公室的辦公桌、椅誰使用誰負責,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級組長負責。
六、學校的設備和高檔電器數具及教學場地原則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長審批。
七、每學期總務處組織人員盤點一次,要使購進和保存帳物相符。
八、每學期結束前一周,對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和設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損壞、報廢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盤虧損失不得擅自調帳。
九、經管固定資產帳目的賬務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或暫時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xxxxx中學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2
一、規定資產管理范圍
1、單價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價雖達不到核算起點,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類資產,也應視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和核算(主要是指辦公用具,例如:桌椅、茶幾、櫥柜等)。
3、對于比較稀少的財產,認為應當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
4、對于各科室日常辦公所需的零星消耗性物品,如筆、便簽、筆記本、膠水、回形針、檔案袋、信封、紙張、墨盒等耗材,由總務處根據預算提前統一購置,各科室使用時到總務處直接登記申領,急用急購,保證使用,不再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二、規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庫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單位內部的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監控設施、綠化美化等。
2、專用設備:是指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如復印機、速印機、打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投影機、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等。
3、一般設備:即通用性設備,如辦公家具等。
4、效能工具:如汽車燈。
5、其他固定資產:即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和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賬,按規定支付的車輛附加費計入購置價。
2、自制的固定資產,按支付的工、料費計入賬。
3、捐贈、無償調入和盤存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按市場價估價入賬。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注銷,變賣殘值記入修購基金,作為重置或維修費用。
5、購入、調出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6、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或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其金額入賬。
四、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人員
1、成立學校規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總務處、辦公室、教務科研處、政教處等相關人員組成。
2、各處室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處室主任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第一負責人。
五、固定資產賬薄的設置
固定資產總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布表:固定資產卡片。
六、固定資產賬薄的管理
1、總務處負責登記固定資產總賬,使用“固定基金”和“固定資產”兩科目進行核算。負責設置和登記含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內容的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布表及固定資產卡片。
2、科室主任負責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資產,并隨時根據總務處填寫的固定資產增加或減少憑單進行調整。
七、固定資產的增加
1、固定資產的購置。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編制購置計劃,統一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該處室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原有資產使用情況,對計劃購買的固定資產在工作中的必要性等提出初步意見。可能通過其他渠道解決的,確需購買的,報校長室審批后進行購置。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
2、對調入捐贈的固定資產,總務處要按調入、捐贈值記入固定資產相關賬薄,并注明來源單位。
八、固定資產的減少
1、固定資產的報廢要由總務處協同有關人員進行鑒定,并出具書面材料,報校長室批準,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2、固定資產的轉移由總務主任提出,報校長室批準,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3、由于自然磨損、自然災害等非責任事故損失的固定資產,經鑒定確實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接近新購價值的,按報廢處理。
4、由于人為事故或保管不當而失竊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視情節由負責人賠償一定數額的損失,直至全額賠償。
5、經批準報廢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作為重置固定資產的修購基金。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鞏固資產使用效果,減少積壓浪費的損失,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為教育教學服務。現根據《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定本暫行辦法。
(一)范圍分類
一、凡單價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核算范圍。
二、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第一類:房屋與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裝在房內的不可分割的水電設備等),不分用途、結構,以整幢為單位列為固定資產。
2、建筑物:圍墻、球場、跑道、馬路、車棚、路燈、雕塑、標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樹木
第二類:教學儀器、設備教學用的各種儀器、模型、標本、電教器材、微機與機械、動力設備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凡各種人力、機動交通車輛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四類:圖書
凡供教學參考與閱覽的圖書與報刊、雜志合訂本,不論其價值高低,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對零散報刊、雜志及各種教本、掛圖等則不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辦公使用的設備與家具
凡屬木、金屬等家具、用具與消防設備,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其分類如下:
1、桌:各種辦公桌、實驗桌、電腦桌、會議桌、乒乓球桌、飯桌等。
2、椅:單人椅、鐵折椅、沙發。
3、學生用的課桌、凳(以套為單位)。
4、櫥柜:儀器柜、公文櫥、圖書櫥、電視機櫥、床頭柜、書柜、保險柜等。
5、架:書架、貨架、金屬活動黑板(連架)等。
6、床:木板床、鐵床(雙層學生用)鋪板等。
7、機:打字機、復印機、錄音機、計算機(器)、電視機、電腦、投影儀。
8、器:滅火器、滅火箱、消防栓、高壓水管等。
第六類:文娛、體育設備、環衛設施(垃圾屋、箱)
凡各種較貴重的樂器與體育運輸器械、環衛設施均列為固定資產。
(二)管理與職責
一、學校將財產管理列為目標管理。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國家財產的宣傳教育,提倡“人人愛護,個個管理,互相監督,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每學期開學應集中進行一次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
二、學校應根據規模與人員編制等情況,配備專(兼)職的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具體管理全校財產,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財產的保管、驗收、登記、編號、分配、調配、維護、報廢等管理工作。
2、經管財產明細帳目,協助使用部門落實定人、定責的管理責任制。
3、經常督促,檢查各使用部門的保留、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帳、表、物。
4、具體負責財產全面清查和重點抽查工作。
5、經常掌握財產的余缺、損壞、丟失等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固定資產的保管驗收、分配、調撥、登記、檢查、日常維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帳物相符,物盡其用。
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在總務部門全面管理、統一核算的要求下,實行“部門分管、定人定崗,責任到人”。除總務部門固定資產專管員直接管理的固定資產外,下列固定資產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學、生物、儀器與電教器材、微機設備,分別由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管理員和電教、微機管理員負責管理。
2、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
3、體育器械由教務處指定人員管理。
4、文娛設備分別由團、隊和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5、各部門、班級領導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班級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固定資產,由個人負責管理。
(三)清理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帳、表、實物逐一進行核對。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長為首,總務處為主,各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組成清查小組,進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門協助。在清查中發現數量短缺、損毀,應追查原因,如屬個人過失,應責成過失人賠償。對無法查明盤盈、盤虧的原因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入帳,以帳結案不結處理,清查結束后應將全部固定資產列出清單,連同文字說明一式三份,保管員、會計各執一份,憑此調整帳務,報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會計報表內)。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清查財產結束時,僅上報新增的固定資產表冊和文字說明。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核對實物,并檢查實物占有情況,如發現數量缺少、損壞,應及時查明原因。
三、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包括兼職)調動工作時,應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帳戶余額上蓋章或填列固定資產結存明細表,進行交接,經交接完畢后,方可離開。
(四)獎懲
一、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以物易物、擅自轉讓或拆卸部件,否則,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
二、財產保管人員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兼管人員如因工作失職,致使固定資產丟失、毀壞,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并作適當處理,或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處分。
天、各教室的門窗、玻璃、課桌椅、黑板等財產,由財產保管員在每學期開學時交給各班主任保管,學期結束時到班里驗收。各班在財產使用保管期間,如因管理不善,被學生摔打、擊擲、雕鑿而造成損壞,應由班主任責成肇事者賠償,情節嚴重者還應給予適當處分。
三、學校評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應將愛護公物列為條件之一。
四、學校于每年對校財產管理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面。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4
1、學校財產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總務處統一管理,各使用部門保管入賬
2、新購、調入或自制的財產,須先經過驗收統一編號登入各類賬冊,然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3、添置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賬、報銷手續。
4、總務處及部門賬冊必須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賬賬相符的要求。
5、學校房屋、設備、家具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調配,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搬離或調換。
6、學校的一切儀器、教學用具等不得借給個人,個別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要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
7、各財產保管員必須有對國家物資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才可離職。
8、財產管理人員對財物要存放得當,使用方便,防止霉變,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9、財產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原則上因故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報組室負責人簽具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損,無故損壞的除辦理上述手續外要酌情賠償。
10、固定資產報損報廢,須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報廢申請單,由總務處檢查審定后報校長批準。
11、每學期各部門財產保管員會計校對一次財產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訂正,年終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資產或材料物資運出校門要憑學校簽發的出門證。無證運出,傳達室人員對無證攜出物品有權扣留。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5
(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授權總務處具體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產保管員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
(二)固定資產的核定: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自制、調入、捐贈的資產符合上述條件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申報:根據學校各組室的工作需要,須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資產的項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書面申請,報校長室審核批準,確定經費來源。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區政府采購辦有關文件要求,固定資產的`購置分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凡屬集中采購的設備,按區政府采購辦要求、方式,進入規范、嚴格的招投標程序,中標確定后才能進行購置;凡屬分散采購的設備,應由校務會、總務處及提出申請的組室等方面人員組成集體評議小組,確定固定資產的購置環節的各項工作。購置的固定資產在接收時,應由財產保管員進行驗收,并報總務處負責人審核。經審核同意后,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進行登記。
(五)固定資產的領用:使用部門負責人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該組室的使用人員也須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固定資產在本單位的使用部門之間發生轉移時,財產保管員應同時調整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的相關內容,并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七)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必須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使用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固定資產的修理:使用部門必須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資產的項目提出申請,經過檢驗、確認、審批手續,才能進行修理。其中,提請修理部門和實施修理的單位或個人應相互分離,或至少應有其他方面的監督;修理完工必須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修理單位分別驗收簽字。
(九)固定資產的檢查: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原則上每6個月會同會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報單位領導及時進行處理。
(十)固定資產的核銷:固定資產發生報廢與核銷時,使用部門應填寫書面申請報告,根據固定資產報廢與核銷金額的大小,經財產保管室審核后,分別報總務處負責人、校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審批。接批復后,會計人員按規定進行及時賬務處理,并通知財產保管員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注銷該資產。轉出、贈送他人的固定資產手續比照執行。
(十一)固定資產管理中的其它事項參照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應堅持管理規范、責任明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五條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要成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七條學校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具體負責儀器設備和物資購置,修繕及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帳簿;
(四)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五)組織學校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六)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合理配置固定資產;
(七)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八)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九)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實行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具體管理范圍劃分及管理人員配備由學校根據實際自行確定。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業務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具體的業務管理規范、標準及有關制度;
(二)擬訂購建計劃,對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固定資產,組織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指導。監督各使用單位的采購活動;
(三)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
(四)組織歸口管理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等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組織實施所屬固定資產管理及使用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八)檢查、指導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并負責具體驗收工作;
(四)保管、養護固定資產;
(五)辦理固定資產內部借用手續;
(六)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七)檢查、報告固定資產日常使用情況。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運用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均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十一條學校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他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按下列規定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政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政建、擴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五)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六)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發現原固定資產記帳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應根據學校的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避免重復、盲目購建。
第十六條學校購置固定資產應由學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采購。財務(固定資產管理)、使用、審計等部門共同參與論證、考查、招標等環節的工作。較大金額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七條購置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以及基本建設等,應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嚴格按規定程序納入財政統一采購。
第十八條學校應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項目預算相關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加強固定資產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爆、防銹、防蛀、防盜等工作。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定期檢測、校驗,確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查勘、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對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應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購置大型儀器設備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務處、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學校負責人批準后,簽定契約,登記備查帳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應認真檢查有無損毀、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財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合理調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外的單位、職工個人一般不得占用學校固定資產,確需占用的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
第二十七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機構調整引起固定資產重新配置,應由學校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清查財產,編造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應在總務處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否則,不予辦理離任手續。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學期末應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帳、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作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廢、報損等。
第三十條學校應按照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規范固定資產處置行為,杜絕違規和流失現象。
第三十一條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應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三)學校總務處審核;
(四)學校負責人簽署處理意見;
(五)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房屋建筑物的處置還應上報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二條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按以下權限審批:
(一)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單位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審批。
(二)處置上述標準以下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總務處審核學校負責人審批后,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學校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應由學校總務處會同有關歸口管理部門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對處置價值評估確認,實際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值。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三十六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總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帳務管理
第三十七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帳簿和卡片:
(一)學校總務處設置總分類和明細分類賬簿。
(二)歸口管理部門對歸口管理的固定資產設置保管明細賬,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八條明細帳簿應按品種設置帳戶,按類設置匯總帳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應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內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按使用人歸集保存;
第三十九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分別登記有關帳簿。
各種帳簿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四十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登記有關帳簿。
第四十一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四十二條各級帳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獎懲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及具體實施意見,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7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采購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物品保管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
1、物品保管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總務主任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物品保管員負責。
2、物品保管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
1、倉庫存放物品,由物品保管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五)財產報廢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物品保管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物品保管員簽字說明。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8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務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帳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帳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帳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室的管理應由教務處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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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財產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于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為此特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資產采購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政府采購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校務公開制度,更好地完善學校財務預算工作,進一步使學校物品采購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結合學校現實需要和發展要求,現修訂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購工作遵循原則
1、“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三公”(即公開公平公正)的采購原則。
3、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
4、節約、實用的原則。
5、申報、審批、采購、入庫登記、出庫登記的程序化原則。
6、輕、重、緩、急,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的原則。
7、按教材圖書、實驗器材、辦公用品、清潔用品、教輔器材、水電耗材等進行分類采購的原則。
8、實施質量監督與采購公開的原則。
9、實施誰用誰申報、誰用誰參與采購、誰用誰驗收、誰用誰管理的跟蹤負責的原則。
(二)、采購方式
1、政府集中采購
(1)范圍:凡符合政府招標采購的項目(以每年政府部門文件為準),一律交由政府采購中心進行政府采購。
(2)程序:相關處室提出大宗物品采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通過或校長審批通過→學校采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采購需求提交市教育局審批→教育局審批通過,再提交市財政局文衛預算科審批→市財政局文衛預算科審批通過,提交市財政局采購科審批確定招標方式→綿陽市采購中心組織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文件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2、學校自行采購
(1)范圍:①日常消耗品類且單次采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下:清潔用品(掃把、拖布、垃圾袋、垃圾筐等)、水電耗材(水管、各種閥門、燈泡、各種開關、電線纜等)、辦公耗材(打印機墨粉墨盒及一體機油墨價值在5000元以下)、教學耗材(粉筆、黑板擦等)、維修耗材(玻璃、門鎖、鋼材、棕墊等)。②含原材料的小型維修工程且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下:防護欄安裝、窗簾安裝、廣播電視系統、弱電項目。③食堂、服務部中的大宗原材料及所有固定資產入庫的項目。④學校基建中需要自行采購的各種材料。
(2)具體方式及程序:
①現場招投標采購:相關處室提出采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通過或校長審批通過→學校采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對外發布招標信息→校紀委、工會和總務處指定參加現場招投標人員→現場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承諾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②市場詢價采購:申報人申報(填寫“綿陽中學購物申報表”)→處室負責人審核→申報人到校長處審批→申報人將校長審批通過的“購物申報表”交采購小組(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確定采購小組成員)→采購小組組織采購小組成員按采購程序進行采購→物品驗收、入庫、出庫。
③緊急采購:提出申購的處室或個人向校長陳述緊急采購的理由→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或個人指定人員進行緊急采購→購回物品進行驗收、入庫、出庫。(金額較大的緊急采購項目,在市財政局同意的前提下,可先行采購,然后向市財政局、市政府采購中心補齊各種手續。)
(三)、采購工作要求
1、采購工作由分管總務校長分管,學校采購小組負責實施。
2、采購物品數量、價格,原則上不能突破申購單的上報預算。
3、對倉庫備用性物質(各類耗材)的采購,由倉庫保管員及相關處室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星期(或每學期期末)提出學期添置計劃,報校長審批后,采購小組一次性購置,盡量避免少量、多次購置。
4、申報人、使用部門、教師代表等對采購物品均有驗價驗質的權力。
5、所有采購都盡可能由使用部門報出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申請審批,然后交采購小組按采購程序進行采購,并全部由學校保管人員驗收入庫,再按需領出。
6、采購小組由總務處人員及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人員共同構成,至少三人,負責詢價,至少3家供貨商報價并對其報價進行比較,以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供應商。
7、市場緊急采購,500元以下至少一人,500-1000元至少兩人,1000元以上至少三人。
8、采購人員必須做到:
(1)采購人員必須堅持認真負責、勤儉節約、辦事公開、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的原則,切實維護學校整體利益和全體教職工的利益。
(2)采購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質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
(3)采購人員不得接受吃請,索拿回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采購人員所購物品要性價比高。
(5)采購人員必須按學校采購管理制度進行采購,不能私自變更采購方式。
9、學校食堂、服務部的采購細則
(1)學校食堂、服務部在供貨商的選擇上本著四個原則:①合法經營,有正式營業執照,能夠提供正式票據和經得起工商行政部門的檢查;②資金雄厚,能夠經得起學校二至三個月的欠帳的考驗;③經商信譽度高,能夠遵守學校對其的各項管理要求,以及遵守其對質量和衛生安全方面的承諾;④供貨商品渠道安全可靠,能夠經得起學校市場的檢驗及衛生部門的檢查。
(2)在質量及衛生安全的'各個環節,我們采取層層把關、各個環節均有人負責的方式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市場采購人員現場檢驗質量→貨物到學校后,庫房保管人員收貨時檢驗質量→貨物到各個小組時,各組組長收貨時檢驗質量→操作人員在加工或售賣時,具體工作人員檢驗質量。若是在各個環節的檢查中發現商品質量出現問題(變質、過期、以次充好等),會對供貨商進行處罰(500-5000元),同時立即更換貨物。若同一商品兩次出現質量問題,會立即取消該供貨商的供貨資格。
(3)在價格體系的監管上,食堂和服務部的工作人員每天都要到市場考察價格的波動情況。若市場價格下調,我們也會立即下調供貨價格(按大宗量的批發價),若市場價格上浮,考察確實并待價格穩定后,進貨價格也隨之上浮。同時,因為貨物的進價直接關系到員工的收入(價格成本高,利潤點子就低,而學校對工人的成本控制是有要求的,他們的收入就低),所以食堂、服務部的員工也很關注價格的變化,進價過高,他們會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這樣,整個價格確定就形成了大家監督的局面。
二、資產驗收制度
資產入庫之前,必須由專人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1、房屋、建筑等固定資產完工后,由學校邀請上級相關質檢部門進行驗收,并由質檢部門出具相關合格證明。
2、通過政府采購及學校自行采購回來的固定資產,由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部分專業設備邀請市級部門專業人士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驗收單位)對照標書要求組織進行驗收,同時學校資產保管人員必須對照標書核對數量并做好資產入庫登記。
三、資產保管制度
(一)、正確區分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并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余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處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微機室、宣傳處、文體器械設備室、醫務室、學生宿舍、教室、各類辦公室、食堂、服務部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后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并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絡。
2、固定資產總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各處室要指定一名或多名分管理員。固定資產總保管員每年要與各分處室兼職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與處室分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并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各年級辦公用具實行包干保管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并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凡在學校報支的圖書資料、軟件等都必須先入圖書館固定資產帳,需用人員應按圖書館的借書手續辦理。
(四)、在明確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責任制的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務必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經常保養、整修,保障教育、教學、生活、學習所需。
(五)、學校一切校產、校具都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員登記造冊,特別要加強固定資產、物資的調撥、自制、改制、融資租入及接受捐贈的登記造冊工作,都要入固定資產及材料帳,避免資產的“體外循環”,杜絕變相“小金庫”的發生。
(六)、學校的庫存材料由總務處庫房保管員負責保管。庫房保管員要做好消耗類辦公及生活材料的出入庫登記工作。
四、資產出借制度
(一)、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并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私用。
(二)、使用(領用)環節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進度的需要領用物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門領用,保管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嚴格領用的審批手續,領用財產物資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領用。對于手續不全的領用單,保管員不予受理。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當期的支出當期入帳,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員要將出庫單(采用先進先出法發出材料)隨月報表,報財務會計進行核算,對手續不全的出庫單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4、凡領用的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只作辦公、公務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處。
5、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加強行為規范和愛護公共財物教育,保持勤儉治校,厲行節約的好作風,樹立以節約愛護公物為榮,浪費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把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強多余財產物資的退庫管理。財產物資領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設備,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須納入單位財物的統一管理和核算,退庫由原領用部門和人員將多余物資及時繳回倉庫,由倉庫保管員做好驗收并填寫入庫單(注明是退庫)。若是固定資產,還須在財產卡片上填寫有關內容。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驗收入庫,保管員只需將固定資產卡片從原領用部門抽出,插入庫存。
7、做好財產物資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做好固定資產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時調整有關固定資產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額。
(三)、調撥環節和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的調撥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批準。學校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給私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調劑使用或借用的,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準,辦好有關借用手續,約定歸還時間方可借出(必須同時開出門證),到期及時催還,經保管員檢查驗收無損后入庫。
五、資產賠償制度
(一)、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二)、嚴格執行照價賠償制度,通過清查盤點,如有人為因素發生的責任事故損失,一旦查實,照價賠償。學生畢業、工作人員調出、離退休人員離開學校時,要與保管員辦清有關公物的歸還工作,如缺少、損壞、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人事部門方可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六、資產處置制度
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并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財產物資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過程中亦有人為損壞現象。對于規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學校已用不上的財物、對于人為損壞已辦理賠償手續的財物,應按規定報廢或轉讓處理。
1、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鑒定,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2、固定資產報廢發生的變價收入減清理費用的凈值,必須入帳,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核銷固定資產。
3、非固定資產的報廢與轉讓,由材料保管員列出清單,注明原因,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由財務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清點后辦理有關報廢和轉讓手續。
4、報廢時由科室填寫報廢單,一式兩份,隨同物品一起送交總務處,辦理報廢手續。如因責任事故造成器材報廢時,還應追究當事者責任。
七、職工調動辦理財產交接制度
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后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后,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八、財產清查制度
(一)、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系,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清查環節的管理
1、財產清查制度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所以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處室分保管員及材料保管員要對自己所管財產物資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每年至少兩次,年底前必須徹底盤點,由總務處配合),按規定做好帳務處理工作,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產物資檢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實。
3、通過清查工作,使保管員掌握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情況,并向有關負責人提出盤盈、盤虧、損耗和報廢報告,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4、財務管理部門要會同學校內審小組成員在保管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對檢查結果要報告校長室及處室負責人,并提出處理意見作為對保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意見之一。同時要求保管員每月帳目要與財務部門核對一致,每季末報財產物資清冊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會計及校長各一份。
九、資產維修制度
(一)、綿中資產自行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盡量由學校自行維修,減少經費開支。
2、如是正常破損的,由校方維修人員修理,如修不好,請廠家來人修理。
3、對人為破壞的資產,要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要求繳納賠償金后方可維修。
4、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填寫維修記錄本,以備查。
(二)、綿中資產外來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由學校相關維修人員提出申請,填寫《維修派工單》,交領導簽字同意后方能請外來人員進行維修,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2、學校與維修方必須簽訂《維修合同》,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3、《維修合同》重要條款:
合同價款:合同造價以校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和經審計部門審定的工程決算為準。
價款依據:按照雙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資料進行結算,臨時用工、臨時用機械及零星材料價格按照現行市場價格計價,如涉及零星工程的隱蔽資料,必須雙方簽字認可,材料價格按施工期《四川省工程造價信息》、《綿陽市工程造價信息》執行,沒有的材料價格按雙方簽字核定價格進行結算,相關取費按國家規定的下限收取。
付款方式:按規定時間內完成,再經雙方認可后,15天內付清。
安全責任:維修方在維修期間內應對自己所安排的維修人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果在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對學校財產造成損失,對師生員工造成人身傷害,由維修方負全部責任,校方概不負責。
維修方在維修施工中完成的各項任務,都應按照國家相關建筑質保的相關規定進行維護和保修。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維修方必須無條件的在校方指定或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十、資產清理后的賬目處理工作制度
固定資產清理及賬目處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固定資產需處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報告單,辦理處置手續。
2、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總務處復驗、審核;
4、校長簽署處理意見;
5、上報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批;
6、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并調整賬目。
十一、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及職責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應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建立適合本校實際的管理機構和能夠滿足學校管理需要、精干高效的管理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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