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煤礦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煤礦管理制度1
(一)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第672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總工程師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組織相關單位(部門)按照規定編寫煤礦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及時對煤礦應急預案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全礦井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四)應急預案修訂完善。當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突發事件處置后,要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五)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應急預案編制完成或修訂完善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修訂后,經礦長簽署發布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發布實施的應急預案應每年評審一次。
(六)預案培訓。針對已批準的應急預案,應編制對各專業應急人員、職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職工應熟悉避災路線,掌握危險自救和互救知識。特殊作業人員在學習和考試后,應進行相應的訓練和演習。應急預案如有修改補充,要組織職工重新學習。
(七)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煤礦管理制度2
摘要:伴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發展,對于能源的需求越來越高,其中煤炭資源仍然作為我國的主要能源存在,對于國家的工業生產有著很大的影響作用,所以伴隨著對煤炭資源的需求越來越高,煤礦企業也在不斷發展,針對煤礦企業的生產,安全還是最重要的問題,沒有安全一切生產都是空談,特別是對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很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煤礦的生產調度是煤礦企業的重要工作環節,并且由于調度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相應的調度管理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那么調度工作就很容易發生混亂,文章就調度管理制度在煤礦安全生產的過程中的具體作用進行了細致的闡述,目的在于促進煤礦行業安全有序的運營,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關鍵詞:調度管理制度;煤礦生產;生產調度;安全生產
調度是煤礦生產中的一個職能部門,煤礦安全調度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工作,它擔負著企業“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任務,對于煤礦企業的生產是非常重要的,關系著煤礦企業能否順利運行,在我國煤炭資源仍然是重要的生產能源,隨著近幾年安全事故的頻發,導致煤礦企業的發展受阻,國家和社會對煤礦企業的生產安全性越來越重視,由于我國的工業生產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煤礦業,所以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重視各個環節的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在煤礦企業的生產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煤礦現有的調度管理制度包括調度會議制度、值班跟班及帶班管理制度、生產信息匯報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人車、行人裝置乘坐管理規定、生產影響管理辦法、生產事故匯報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規定等,安全生產是煤礦企業發展的最根本前提,調度工作充當著煤礦產業的協調者和指揮官的功能,是煤礦企業生產的主線,所以調度工作必須嚴格把控,這是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
1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工作的具體性質和特點
生產調度工作是每個生產企業都離不開的工作,可以說生產調度是維持生產企業正常運行的關鍵,所以對于煤礦企業也不例外,在實際的生產中生產調度是非常關鍵的環節,生產調度其本質是組織生產,安排生產,調度管理工作也是煤礦企業的管理工作之一,在一個大型的煤礦企業,調度機構分為好幾個等級,這些調度機構都是煤炭生產建設的指揮中心,是促進煤礦企業領導工作方向正確性,保證生產安全的重要機構,“調度”的意思就是協調、指揮、監督和指導,最大限度的促進員工在生產過程中進行安全正確的生產,對于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隱患和生產過程中的矛盾及時掌握并且合理的解決,不斷排除生產過程中不利于生產的種種因素,促進生產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煤礦調度工作的主要特點分為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首先,具有不間斷性,由于煤礦企業生產的特殊性,就注定了生產的性質是連續運轉的,所以這就需要對于每個工序都合理的監督安排,這就需要調度工作的相關負責人堅守崗位,保質保量的完成調度工作,在發現問題時要及時匯報,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其次,煤礦企業的調度工作有著很強的時間性,調度管理人員需要高度負責,有嚴格的時間觀念,很多事故都是在一瞬間發生的,所以當出現問題或者發現問題隱患時要保證第一時間匯報,避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最后,煤礦企業的調度工作有著很強的權威性,調度部門是煤礦企業的生產管理部門,也是一個綜合部門,所以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生產調度員雖然作為基層的管理者,但是他們在很大程度上發揮了高級管理者的作用,對很多事情能夠指揮命令,對于將要發生的安全隱患通過自身的經驗去制止,可以說煤礦調度工作在整個煤礦企業有著很強的權威性。
2調度管理制度在煤礦安全生產調度中的具體作用分析
對于生產企業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必須有章可依,才能促進生產的有序性,任何事情缺乏了有效的制度都很難保證順利進行,在實行的過程中難免會發生這樣或者那樣的事故,影響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煤礦企業亦是如此,調度部門作為煤礦企業的重要部門,對煤礦的.生產有著非常大的促進作用,但是調度工作不是隨意進行的,在實際的生產中,必須遵循相應的調度管理制度,可以說調度管理制度是指揮和控制調度工作嚴格進行的關鍵所在,在煤礦的安全生產調度工作中,調度管理制度也起著很強的促進作用,下面對調度管理制度在煤礦安全生產調度中的具體作用進行細致的闡述。
2.1促進調度人員的綜合素質的提高
調度管理制度首先是制度,制度就是對人的行為控制和要求的準則,所以在煤礦安全生產的調度工作中,調度管理制度是幫助業務人員學習的,不斷促進業務人員的工作能力的提升,要求煤礦企業定期對調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不斷提高調度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及對煤礦生產過程的業務熟悉程度,對各個崗位的生產流程以及容易出現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對煤礦生產過程中的設備應該能夠熟練操作,對設備要懂得如何保養,如何維修,在對調度員的培訓過程中,要充分結合實際,加強實踐能力的培養。
2.2促進對于煤礦運輸環節的管理,保證煤礦的質量
在煤礦采集的工作中,很容易發生工作面斷層,掘進迎頭半煤巖等導致煤礦的質量下降,所以調度部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促進煤礦在運輸環節的管理制度,將具體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身上,調度員對煤礦采集過程應該實時監督確保煤炭的質量。
2.3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
調度室制訂了《調度員下井管理辦法》、《調度員責任追究制度》、《調度員崗位責任制》等相關規定,不斷完善獎懲制度,調度員必須保障井下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對井下工作實時監督,對于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加強對重點生產環節的監察。促進相關的調度管理制度的完善能夠最大限度的促進煤礦生產的安全性。
2.4促進調度人員的應急能力的養成
調度管理制度能夠在很大程度上規范調度員的行為,促進調度人員的應急能力的養成,煤礦生產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很多安全事故時突發性的,所以調度人員的應急能力是非常關鍵的,嚴格遵循調度管理制度能夠促進應急能力,加強問題解決的有效性。
3結束語
在煤礦企業中,安全生產是重中之重,生產調度工作是保證煤礦生產有序進行的關鍵,所以對于調度管理制度一定要嚴格遵循,在生產調度過程中不斷完善自身的不足,充分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性才是最關鍵的。
參考文獻:
[1]張峰.談調度管理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J].山東煤炭科技,20xx.
[2]方龍.淺談調度管理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作用[J].企業論壇,20xx.
[3]成粵東.淺談煤礦安全生產中調度工作的重要性[J].管理科學,20xx.
[4]關宇.淺談煤礦企業調度工作信息[J].煤礦信息,20xx.
煤礦管理制度3
1、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備在異常情況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3、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準。
4、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綠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6、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7、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系,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復核對無誤,并且將聯系內容和聯系人姓名作好記錄。
8、停電拉閘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
9、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并由對設備更為熟悉的一人擔任監護人。遠方控制或隔墻操作的油開關和刀閘(和油開關有連鎖裝置的)可以由單人操作。
10、用絕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拉合高壓刀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11、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上。
12、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3、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檢電、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14、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撒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
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
15、高壓設備停電工作時,距離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小于0、35米必須停電。距離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設備必須在與帶電部門不小于0、35的距離處設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后面或兩側無可靠措施者也必須停電。
16、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線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油開關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17、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險驗電器,在檢修設備時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8、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導體接地并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用多股裸軟銅線,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都應使用絕緣手套。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并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并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19、在電容器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放電。放電后接地。
20、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21、線路或用戶檢修要求停電時,值班人員應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對方負責人開始工作并進行登記。工作結束后必須接到原負責人通知方可恢復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22、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護。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23、低壓回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熔電器。在刀閘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24、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料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工具。
25、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電壓。斷開電流回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的專用端子上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中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26、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值班人員應不經聯系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27、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變壓器著火時,只有在周圍全部
煤礦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保障無形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促進其價值的轉化,規范無形資產處置行為,提高無形資產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無形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原則。
第二條 無形資產是指分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采礦權、探礦權、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特許權和軟件等。
第二章 無形資產的取得
第三條 項目實施部門經辦人整理與取得資產相關的票據或資料,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人、項目實施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屬于專項費用的,由項目實施部門經辦人攜帶取得資產相關的票據或資料到費用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并由費用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財務科長、經營副經理、分公司經理進行審核,財務科進行賬務處理;屬于非專項資金的,由財務科長、經營副經理、分公司經理進行審核相關的票據或資料,財務科進行賬務處理。月末財務科編制《無形資產攤銷明細表》經財務科科長進行審核后做賬務處理。
第三章 無形資產的內容、計價和攤銷
第四條 無形資產的內容
(一)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準許分公司在一定期間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的權利。
(二)采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所開采的礦產品的權利。
(三)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
(四)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五)商標權,是指專門在某類指定的商品或產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稱或圖案的權利。
(六)非專利技術,又稱專有技術,是指分公司所擁有的不為社會公眾所知曉、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經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
(七)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某些特殊權利,包括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還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等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
第五條 無形資產的計價
購入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所發生的總支出計價。總支出包括所有的價款、聘請的律師費及其它有關支出。
第六條 無形資產攤銷:
無形資產攤銷應按照公司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無形資產的清查和報告制度
第七條 無形資產的清查盤點 每年年度終了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
第八條 無形資產的處置
(一)無形資產的處置是分公司對無形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成果的開發利用等行為,包括轉讓、開發利用、出售、投資、報廢等。
(二)按照公開、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則,規范無形資產的處置行為,杜絕處置過程中的流失和違規現象。
(三)無形資產處置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并提出申請報告,由經營副經理、分公司經理審批后上報公司,根據批復進行處理。
第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嚴格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執行。
第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煤礦管理制度5
地測防治水是煤礦生產中的一項重要環節,也是礦山建設、生產改造和編制長遠規劃等各項工作的重要基礎。為了礦井生產的安全、為了地測工作標準化、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使地質、測量、防治水等專業更好地為煤礦服務,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機構設置及人員規定
公司成立地測防治水領導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公司生產技術部設地質測量科,具體監督、執行、檢查各生產礦井地測工作,負領導責任,并具體進行三量管理。設科長一人,工作人員二人以上。
各生產礦井成立礦總工程師(或技術科長)領導下的地測科(組)。
二、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相關地質測量防治水方面的決策、方針、制度,按時統計和報送相關資料、數據、圖表。
2、根據需要制定有關業務細則,日常檢查和指導下屬礦井地測防治水業務內的工作,對其地測防治水工程質量進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組織地質測量及防治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編寫的相關資料及繪制圖紙和為采掘服務的質量進行評比、鼓勵,促進專業人員的服務水平和業務的提高。
4、檢查、督促各礦井測量、貫通的準確性,對永久導線控制點的布設、管理規范到位,各種設計、通知單編制、發放及時。
5、隨煤礦的采掘變化、延伸,在各生產階段督促各礦井對其煤量賦存、地質構造進行探測,對探測揭露資料、數據收集、記錄分析,針對性的編制各種規范、預報,做到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性,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運行。
6、督促各礦井對各種水害的調查、分析、預計,編制相關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構筑物的保護)。水文觀測系統健全,排水系統規范。對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響的地表情況,編制針對性防治措施。
7、監督各煤礦對采動影響區域定期調查,并有專門的整治方案,對影響的地表建筑、村莊、植被、水源、公路、線纜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規范各種設計、預報、圖紙、資料等,相關檔案完善、齊全。
9、組織技術力量,為各礦井解決上報的地質、測量技術難題。對各礦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解決。
10、負責“三量”管理,對各礦井的儲量、開采、損失情況、回收率定期測算。為公司安排制定各礦產量進尺計劃提供資料,保證采掘銜接正常,對不合理的煤炭丟失提出建議。
11、參加公司月度、年度計劃的制定,對各礦采掘設計方案提出意見。
12、參加公司組織的質量標準化檢查,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積極促進各礦的標準化工作。
13、吸收引入外部先進的地測防治水技術及管理經驗,在各煤礦積極開展應用。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
1、煤礦防治水工作是保證煤礦生產建設的一項重要技術基礎工作,要認真學習落實好最近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煤礦防治水規定》的有關要求和規定。
2、建立健全防治水專業機構,配備足夠的設備和技術人員協助資質單位編制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以此制定防治水措施。
3、加強技術管理,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應繪制礦井重水性圖、礦井涌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和相關圖件和各種臺賬。
4、應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進行充水條件分析,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根據采掘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水害隱患,做到月有月報、季有季報、年有年報。
5、嚴格執行井下探放水的各項規定,對受水害威脅的區域要編制探放水設計及措施,使用探放水鉆機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探放過程中的有異常現象要及時匯報采取安全措施。
6、對井田范圍內采空區及舊巷的.積水、相鄰報廢的小煤礦、斷層、陷落柱、富水區等補給范圍、途徑要調查清楚,特別是井田內的小煤窯更為重要。
7、帶壓開采的礦井要有資質部門編制審批的專門設計措施。在底水加大或有異常情況下,必須采取有力措施,要停止作業、留設煤柱或修筑防水閘門。
8、相鄰礦界或以斷層分界時,都必須根據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產狀、圍巖性質、開采方法及巖移規律等因素,設計留足夠的防水煤柱。
9、井下排水系統(主要)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井下主要水倉必須有主水倉和副水倉,保證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能正常使用。水倉容量要滿足不小于4小時的正常礦井涌水量。
10、井下排水系統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線路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使用完好。
11、做好防洪準備,查清該礦區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水情況、歷年降水量、洪水位、礦井疏排水系統是否完善,特別是工業廣場及井口標高系統低于最高洪水位時,筑堤、溝渠是否滿足防洪需要,確保礦區井口范圍不受洪水威脅,嚴防灌井事故發生。
12、有漏水的溝渠、河床、積水區、地面裂縫要及時安排填堵。可能發生發生雨季滑坡、危巖等地段要有重點加固措施,在洪雨季節要加強巡查防范。
13、各礦每年雨季前應在公司、礦指揮部的領導下對防排水各項工作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并組織好搶險隊伍,儲備足夠數量的防洪搶險物資,做好抗洪準備工作。
四、地質測量管理制度
1、地質測量工作須及時滿足礦井改擴建需要的工業廣場點的補測、標定、以及繪制需要的圖紙。若因人力技術達不到無法完成時向上級公司要求共同解決。井下測量根據規程要求及時測設導線和水準高程、標定中腰線、延長中腰線,保證井下掘進巷道按計劃正確掘進;保證貫通巷道的安全貫通,誤差不超過規程規定的范圍或滿足生產設計的需要。凡有磁性物質影響的巷道不準用羅盤給向。保證測量原始記錄的準確性、整潔性。貫通工程必須按規定距離填報貫通預報通知單。
2、原始記錄檢查無誤后才可進行計算工作,按規定由二人獨立對算,無誤后計算成果方可使用,保證計算薄的整潔性;一個工作面完成后及時把導線數據記入測量導線臺帳;導線臺帳要保管完整和完好。定期存檔。
3、須熟練掌握本礦井宏觀地質情況、煤層賦存情況、地質結構、水文地質情況。現場地質變化判斷準確,煤層頂底板巖性熟悉;按規定進行地質編錄、地質產狀測量、描述準確、現場記錄整潔、清晰。對礦區內老空,礦區外圍老窖及現生產礦井井下采掘情況和水文地質掌握必要的資料;對探放水作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報礦和公司批準后方可執行。
4、根據礦井對地質圖件的要求,須繪制各種地質平面圖、剖面圖,特別是煤層底板等高線圖和礦井儲量計算圖,參與采掘設計方案的編制。
5、進行礦井三種煤量的管理,提供可靠的“三量”數據,為礦井采掘和工作面的合理平?接替作好工作。定期修繪儲量計算圖和煤層底板等高線圖,定期編制儲量、“三量”和損失量計算表。
6、在工作面開掘前兩個月調查清所涉及的相關地質及水文地質情況,并編制好掘進地質說明書,回采地質說明書經礦相關領導及科室會審簽字報回生產技術部。
7、各煤礦配備一臺先進有效的物探儀器,且地測人員掌握儀器的原理及操作方法,能準確分析物探成果。
8、方格網和導線展點精度均要符合規程要求,線條、數字、注記、顏色、圖例、符號必須按《煤礦地質測量圖例》標準進行繪制,不得自行創造。遵循先畫上后畫下、先畫左后畫右、先數字后文字、先鉛繪后著墨、先淺色后深色等原則。
五、地測部門職能規范及獎罰制度
1、地質測量工作是煤礦建設和煤礦生產的排頭兵,其基礎資料和圖紙是礦山的眼睛。地測資料或圖紙出錯或不準確,將給建設和生產造成重大失誤和損失,同時嚴重地影響到礦井安全及資源的回收率。因此,地質測量責任重大,任務繁重,各級領導及從業人員務必高度重視。
2、地質測量部門及其從業人員必須要有高度責任心、認真細心的工作態度、不怕吃苦的工作作風。任何一點粗心大意都將給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和職工生命威脅。
3、《煤礦測量規程》、《礦井地質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是地測防治水工作的標準和指導書,務必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4、獎勵制度
①各礦地測部門全年有重大井巷貫通工程(指閉合導線距離5000米以上)的,其貫通精度符合規程規定,一次性獎勵10000—30000元。
②掘進巷道3000米以上測量,其貫通精度符合規程規定,經公司評比為質量創優的單項工程,給相關地測部門3000—10000元獎勵。
③經公司組織的有關地測防治水工程現場管理、資料編寫或圖紙質量評比活動中獲得第一名的礦井,獎勵5000—20000元。
④地質判斷預測較準、措施得力、預報及時避免重大事故發生(指探放水、探放瓦斯)獎勵20xx~20000元。
5、處罰制度
①因給線不及時或給線錯誤造成巷道質量等外品(公司安全質量檢查嚴重不合格需要返工處理的)罰地測科(組)長100—500元。
②因測量或計算錯誤,標定巷道方向偏差造成報廢巷道的每發生一次,罰責任人1000元,科(組)負責人500元。
③因測量錯誤或預報不及時造成重大貫通安全事故,除追究責任人外,對地測科(組)罰款20xx元。
④因地質判斷失誤造成地質損失,使采面無法采出,資源不合理損失的,對當事人罰款20xx元。
⑤因地質調查不詳,對老空范圍,老空積水估計失誤,探放水方案有重大技術錯誤造成瓦斯涌出或透水事故的對礦技術負責人和地質人員除按事故處理外,罰款1000—10000元。無探放水方案的按重大隱患和嚴重違章處罰條例執行。
⑥凡生產礦井因地測工作不力,責任心不強,服務不及時造成較大事故的,礦長或技術負責人(總工、技術科長)負有管理失職的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⑦地測防治水相關軟件資料有缺項或嚴重錯誤的,給予適當罰款。
⑧部門在對煤礦的日常檢查中對其屢次提出而未認真整改的問題罰相關負責人100—500元
⑨經公司組織的有關地測防治水工程現場管理、資料編寫或圖紙質量評比活動中獲得最后一名的礦井,罰20xx—10000元。
6、獎勵項目由部門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煤礦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班組是企業的細胞,是企業各項工作的落腳點,班組工作是企業的基礎工作,加強班組建設,對落實黨的方針政策,搞好班組科學管理,增強企業活力,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保證企業各項生產任務的完成,推動企業升級,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做好沛城煤礦的班組管理工作,特制是本條例。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2條 各分會都要制訂班組目標、措施,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難以。同時,納入年度工作計劃中去無班組工作規劃的單位,不能參加班組驗收評比,工會根據班組建設需要分:合格、先進、優秀、紅旗四級,組織班組升級競賽。按《班組升級賽驗收細則》考核。70—80分為合格班組;81—90為先進班組;90分以上為優秀班組;在優秀班組中選樹紅旗班組。
第3條 礦成立班組管理領導委員會,由工會主席任主任,副主席任副主任,各分會主任為委員。班組管理辦公室設在工會,張景平負責班組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分會班組管理小組,分會班組長。
第4條 班組內部要設“二長五大員”,即:班組長,工會小組長,民主管理員,政治宣傳員,群監青崗員,經濟核算員,生活福利員。兩長五大員應由民主選舉產生,任期二年,可連選連任。對選舉產生的“兩長五大員”,分會不經半數以上工人的同意,不得任意調整撤換。五大員可以連任。
第5條 “兩長五大員”的條件:①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技術業務知識;②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則;③團結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④識大體,顧大局,民主意識強。
第6條 群監員青崗員享受班組長同等經濟待遇;
第7條 班組實行區隊領導下的班組長負責制,工會小組長和五大員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班組長,共同抓好班組內的各項工作。
第三章 班組培訓
第8條 提高“二長五大員”的政治素質和管理水平,是班組建設的重要內容。對“二長五大員”必須每年輪訓一次。第9條班組長和群監青崗員應是班組培訓的重點,每次培訓都要進行考核。培訓的班組長要撰寫班組工作設想。
第四章 責任與權力
第10條 班組責任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企業職工守則〉、〈獎懲條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二全面完成各項生產、安全、經濟效益等經濟技術指標。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維護保養設備,保持生產現場整潔衛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和環境保護工作,做到優質、高產、低耗、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四建立健全以經濟責任為主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準確認真地填寫各種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管理圖表。
五積極組織職工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做好青工的傳幫帶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教育班組成員樹立主人翁責任感,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履行公民義務。搞好互助互濟和計劃生育工作,開展有益的文體活動。
第十一條 班組有以下權力
一根據上級安排的生產工作指標,具體安排工作進度。分配本組織職工工作,組織完成任務。
二在生產設備作業現場存在重大隱患,工人生命安全或國家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撤出危險崗位,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三班組有權拒絕任何干部的違章指揮,制止任何人的違章作業。
四班組對確有成效的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和有重大貢獻的職工,有權向上級建議給予記功嘉獎。
五班組對嚴重違犯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設備質量,人身事故的職工或嚴重違法亂紀的職工,有權向上級呈報給予處分。
六班組對企業的大政方針,發展規劃及一切生龍產經營活動有參與建議權。
七班組有權對企業各級干部實行民主監督和評議,有權向職代會和上級領導提出對干部的獎懲意見。
第十二條 班組長主要職責
一班組長是班組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它一切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二大力推動班組民主管理,深化班組內部改革,自覺運用目標管理、全面質量管理、定員定額管理等辦法,最大限度的調動全班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三主動做好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好班前會,組織各種例會、班組的政治學習,經常進行家訪談心活動。
四與工會小組長一起擬訂班組升級規劃,帶領全班組成員積極參加班組升級賽,同時,組織好班內部的競賽和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
五始終不渝地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認真組織安全質量檢查。在自覺接受群監員的安全監督的同時,支持群監員搞好崗位監督。
六經常檢查班組各類臺帳的記錄情況。
第十三條 工會小組長主要職責
一配合和協助班組長搞班組各項工作。
二運用多種形式組織好班組的民主管理活動。關心班組工人生活,同時搞好互助互濟,幫助他們解決具體困難。及時向礦工會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反映工人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三負責班組各種競賽的發動和評比工作,大力宣傳報導本班組先進事跡先進人物。組織班組文體活動。完成礦工會布置的各項任務。
四做好班組的勞動保護工作,支持配合群監員搞好崗位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班組五大員主要職責
⒈政治宣傳員:
① 協助兩長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經常組織職工學習時事政治。
② 搞好班組園地、表揚好人好事,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③ 組織班組的文體活動,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
⒉民主管理員:
① 積極組織班組合理化建議活動,廣泛征求認真聽取班組織工人意見,不定期向工會小組和職工代表反映。
② 參與班組內部分配方案和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做好經濟分配“三公開一上墻”(出勤、分數、工資獎金)。
③ 協助兩長開好民主生活會,做好班組的民主評議,民主推薦、民主評比等工作。
⒊ 群監青崗員:
① 參與制定本班各種質量責任;
② 配合班組長把好安全質量關,開安全質量分析會,做好本班安全質量記錄。
③ 有關群監員崗位監督責任制。
⒋ 經濟核算員:
① 負責本班經濟核算工作,公布核算結果
② 協助班組長開好經濟公析會,組織班組開展雙增雙節活動,做好相應記錄,努力提高班組經濟效益。 [page]
⒌生活福利員:
①協助兩長和上級工會做好本班職工的生活福利工會,搞好困難救濟,開展好互助互濟,反映職工對生活福利的要求和意見。
②積極宣傳晚婚晚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③協助班組長搞好環境衛生,文明生產。
第五章 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班組要建立健全八項規章制度,使班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標準化。
八項規章制度是:
(1)崗位責任制;
(2)質量檢查驗收制度;
(3)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制度;
(4)文明生產制度;
(5)勞動紀律和交接班制度;
(6)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7)各種例會制度;
(8)上級部門規定建立的其它規章制度。
第六章 臺帳和園地
第十六條: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班組臺帳,不僅是班組管理的需要,而且能為企業管理提供原始資料和數據,是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必須認真對待。第十七條:每個班組設物質文明臺帳,精神文明臺帳,安全合格班組臺帳各一本。
(一)物質文明臺帳的主要內容有:
(1)產量計劃完成記錄;
(2)產品質量記錄;
(3)安全生產記錄;
(4)材料消耗記錄;
(5)小組活動記錄;
(6)崗位練;
(7)合理代建議記錄;
(8)勞動競賽記錄。
(二)精神文明臺帳的主要內容有:
(1)政治及業務學習記錄;
(2)家訪及談心記錄;
(3)民主管理記錄;
(4)好人好事記錄;
(5)表彰獎勵記錄;
(6)文體活動記錄;
(7)計劃生育記錄;
(8)生活福利記錄。
第十八條 班組園地能比較醒目地反映班組自然概況和工作概況。辦好班組園地,對于增強班組引力,積發職工積極性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主要內容有:班組自然情況;班組規劃和目標管理圖;目標完成情況(產量、質量、安全、出勤)好人好事表揚欄;班組主要榮譽等。可用表格示意圖、曲線圖、座標圖等不因圖表簡單表示。
第七章 獎勵辦法
第十九條 礦每月對班組進行一次考核,年終組織檢查評比。
第二十條 全年每月均被考核為優秀班組的,年人均獎勵30元;被公司評為優秀班組的;年人均獎50元;評為市紅旗班組的,年人均獎勵80元;評為省先進班組的,年人均100元。獎勵費用從企業獎勵其余中列支。
煤礦管理制度7
隱患排查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主要手段之一,為了強化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業務部門的業務保安責任制,強化現場安全管理,規范隱患排查,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同時也為了加強安全調度管理,特作如下規定,望認真執行。
一、組織機構及責任劃分
(一)組織機構
礦成立隱患排查領導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區負責人。
(二)職責分工
1、礦長對全礦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2、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并對分管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
3、各業務科室的科長(主任)負責本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對本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4、安監科負責全礦隱患排查的收集、確認、統計、上報工作和對隱患整改的檢查、落實與考核工作。
5、各工區的區長、班長,對本單位管轄范圍的隱患排查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二、隱患的定義、分級、分類
1、隱患的定義
隱患是指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各種不安全因素。
2、隱患的分級
按隱患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難度較小,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3、隱患的分類
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可分為:頂板、運輸、機電、通風、瓦斯、煤塵、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共十類。
三、隱患的查出與收集、確認與上報、處理
(一)隱患的查出與收集
1、集團公司和礦各種檢查中查出的隱患;2、各業務科室月度、季度各種檢查查出的隱患;
3、各級管理人員日常深入生產現場查出的隱患;
4、安全質量安監員匯報的隱患;
5、職工舉報的隱患。
安全科每天對業務科室上報的隱患,進行全面的收集、篩選、初步確認、分級登記,下發通知單定期整改、反饋、驗收。
(二)隱患的確認與上報
1、各單位均要建立隱患排查制度,從隱患的收集、篩選、確認、上報,到隱患的跟蹤排查、直至隱患整改完成建立一整套的管理辦法,使隱患在閉路循環中運作。
2、井上下各生產單位必須及時將生產過程中發現的a、b級隱患按專業報對口業務科室。各業務科室經過確認后在規定時間上報安全科信息站。
3、基層各區隊安全第一責任者要深入發動群眾,認真查找和排查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對現場發現的a、b級隱患要及時分別上報安全科和分管業務科室,對查出的c級隱患要全力組織排除,做到項目、措施、資金、負責人、整改時間五落實。對業務科室下發的有關隱患方面的措施、規定等要認真貫徹落實,并經常在班前會或安全活動時間向職工宣傳貫徹,讓每個職工都做到心中有數,提高自保互保意識。
4、各單位要把隱患排查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礎上要層層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管理網絡和獎罰制度,并責任到人,從上到下,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控制和排查隱患的濃郁氛圍,把超前防范滲透于安全生產全過程。
5、各單位不僅要將隱患排查工作納入體系管理,而且要作為安全調度匯報的一項重要內容。
6、各業務科室負責將本月本系統范圍內a、b級隱患整改情況,c級嚴重隱患的整改條數,以及本系統范圍內新增的a、b級隱患,按排查表的內容要求填好并附總結于每月24日報安全科,安監科將各業務部門上報的a、 b級隱患整改情況,嚴重c級隱患整改條數,以及各系統范圍內新增的a、b級隱患在隱患排查會上進一步確認,匯總后附總結(匯報上月隱患排查情況,包括a、b級處理條數,c級查處條數及c級嚴重條數)和本月上報隱患情況(包括新增a、b級隱患)每月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7、礦每月7日由安全礦長組織業務科室負責人召開一次隱患排查會議,在安監科和各業務科室初步確認的基礎上,對a、b級隱患作進一步的確認,做到項目、措施、資金、負責人、整改時間五落實。
8、每旬各相關科室將在隱患排查會上確認的a、b級隱患整改進展情況及新增a、 b級隱患以書面形式報安全科。各業務科室往對口處室與安全科上報的隱患應一致,出現一處不一致扣單位200元。
9、各單位、各專業的c級隱患都要列入本單位的月度安全工作計劃,每旬由單位負責人親自組織本部門人員對每條隱患進行一次專門的研究治理,責任到人,督促整改,對越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對牽頭科室負責人處以每條100-200元罰款,對隱患排查負責人處以每條50-100元罰款。
10、安監科要及時接受、篩選、處理、反饋各種隱患信息。對查處的c級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排查登記臺帳,并要以隱患通知書的形式及時通知有關區隊,由小班安檢工監督整改落實情況。待隱患處理完后,由區隊負責人簽字,將通知書返回安全科。
11、加強對隱患排查工作的調度。隱患排查工作是一個與生產相適應的動態過程,為此,要求要做好五件事:一是在礦調度會上安監值班人員要通報當天的隱患;二是各隊組利用班前會將當前存在隱患的范圍、影響程度等向安檢工交代清楚,使每個安檢工都做到心中有數,便于落實隱患整改進展情況、捕捉安全信息;三是充分發揮安
檢工信息員的作用,小班安檢工、跟班區長班班要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各級隱患的具體現狀(包括影響范圍、危害程度、進展情況、措施落實情況等)向調度室詳細匯報;四是安全科要全面收集隱患信息;五是各單位值班干部每天要將隱患向安全科匯報。
12、隱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須月月上報,同時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須切實可行,能夠真正消除不安全因素,措施要規范化,統一會審簽字后下發到有關人員和區隊,安全科要嚴格監督檢查,無措施的,罰責任單位100元。
(三)隱患的處理
1、隱患排查工作列入礦長安全辦公會的議事日程,各業務科室成立由3至4人組成的隱患排查信息組,并由一名副職負責;其它單位成立信息臺,指定專人負責。各單位要制定隱患排查制度,建立隱患排查臺帳,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考核兌現,形成從上到下,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和排查網絡。
2、a級隱患由集團公司業務處室和分管副總經理負責整改,督促有關部門排計劃、列資金、購設備、想辦法、定措施,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安排礦上整改,同時公司、礦要共同制定防范措施,并嚴格監督執行。每月上、中旬由安監科牽頭,有關業務科室參加,對a級隱患采取相應整改措施,進行跟蹤檢查,檢查后寫出三定表。
3、b級隱患由業務科室和分管副礦長負責整改,督促有關部門排計劃,列資金、購設備、定措施,安排隊組盡快整改,安監科督促檢查整改和措施實施情況并按規定向安監局匯報。
4、c級隱患由安監科給區隊下'三定表',由區隊整改。
5、各業務科室(生產、機電、通風、調度、信息監控中心)對系統范圍內的隱患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實和整改。對查出的a、b級隱患、c級嚴重隱患要認真填寫隱患登記臺帳,待隱患處理完成后,將隱患通知書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返回安監科。
(四)隱患填寫標準
1、'國有重點煤礦事故隱患統計表'a、b級隱患填寫標準。
(1)隱患地點分為:地面、大巷、采煤面、掘進頭、上下山、井筒、其它等七類,本欄內容填寫時,必須是其中之一。
(2)隱患類別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水害、火災、其它等十類。本欄內容在填寫時,必須是上述類別之一。
(3)所需資金和完成資金二欄內容應以萬元為計量單位,整數部位不超過三位,小數部位不超過一位。
(4)負責人一欄的內容要求為一個人名(礦級),如有多個負責人的情況,可填寫其中一名主要負責人。
(5)凡新增加的隱患,必須在負責人一欄內人名后打'﹡'符號。
(6)整改措施:要求文字簡練,措施得力。
2、c級隱患卡的填寫標準:隱患的地點(巷道名稱、隱患所在位置、最好用數字說清),設備編號、內容、時間、點班必須寫清,下卡時再另外寫明整改措施、限改時間、負責人。所查出的隱患在現場填卡,并對現場負責人講清楚,由其簽字認可后方有效(現場無人或有組織的檢查查出的隱患可不簽字)。
四、隱患的復查與處罰
1、對c級隱患的.復查,礦領導和安監科查的隱患由安監科復查,各業務科室查的隱患由各業務科室復查,復查結果及時報安監科井上下檢查組,由安監科考核處理,各業務科室按系統把上月報的a、b級隱患,每旬進行一次跟蹤檢查,填寫三定表,一式三份,交安監科一份。
2、本單位查出的隱患不罰款,由本單位負責登記、整改、復查,每天將c級隱患報安監科井上下檢查組,將a、b級隱患報對口科室,不按時整改的按標準處罰。
3、本單位安檢員在評估表上填寫的隱患問題,同時要報本單位登記處理,如本單位不能處理應在評估表中注明,或由本單位上報安監科,由安監科統計、協調、下通知單處理。
4、當天查出的同一條隱患只罰一次,不重復罰款,多系統聯合檢查的隱患,由安監科罰款,其它系統不再罰款,隱患標準中沒有的條款,由各系統按標準化或其它規定罰款。
5、一家管理多家使用的設備、設施查出的隱患,罰造成隱患的責任者或單位,不按時整改的,罰管理單位。
6、對c級隱患的處罰:非本單位職工查出的隱患,對責任單位每一條輕微隱患罰10元;每一條一般隱患罰30元;每一條嚴重隱患罰100元。未按期進行整改的每條輕微隱患罰20元,每一條一般隱患罰60元,每一條嚴重隱患罰200元,此后每重復一次再處罰一次,直至整改完畢為止,單位對隱患的罰款要落實到責任者頭上。
7、凡在集團公司及以上單位各類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按'月度動態檢查'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季度考核'等管理規定執行,對所查隱患的罰款,各分管礦領導承擔分管范圍罰款的5%,對口業務科室承擔罰款的15%,被檢單位承擔罰款的80%。
煤礦管理制度8
采礦主任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1、采礦相關日常管理;參加省部級及以下資源儲量備案評審工作;
2、負責下屬企業的生產采礦生產的計劃技術指導、實施監督與檢查工作;
3、子公司轉階段報告評審工作,探轉采礦權申請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
4、進行生產技術培訓、技術研討與參觀訪問學習等工作;
5、監督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任職要求:
1、本科以上,采礦工程、地質勘查、選礦等相關專業;
2、熟悉礦山開采、管理流程;側重于井下、地下開采;
3、熟悉國家行業標準;熟悉采礦專業技術方法;在采礦方面有較高的`造詣;
4、能夠熟練掌握常用辦公軟件、Mapgis和Autocad、3Dmine等專業軟件。
煤礦管理制度9
一、應急響應制度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調度室簡要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現場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并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并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采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
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采取群發短信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后,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余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匯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并立即匯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
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范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采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為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
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
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
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
5 、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 、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9)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為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并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干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范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范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干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并保證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后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向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匯報并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演練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并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生突發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后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范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為突發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采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準后,統一報公司物資采購部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后,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模、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登記,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生突發事故或災害,需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為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后,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生,清除浮塵,保持衛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②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范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于當日續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衛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幸事故由安監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必須在全礦范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鑒定),并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法醫鑒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院診斷證明、法醫鑒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核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并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具體要求向安監科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一律視為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為重傷處理,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
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中心、各區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范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匯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系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于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并配合醫療機構的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后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6、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煤礦管理制度10
我礦的水文地質條件屬簡單──中等型,即第四紀全履蓋的地下水補給不良、排泄不暢的半封閉單斜水文地質構造。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突出抓好我礦的水害預防管理,根據礦發《十項安全專業管理規定》的`通知里的要求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特對我礦水患的防治作如下規定:
一、水患的預防:
我礦的水患類型有:老塘水、煤層露頭沖擊層水、鉆孔水、頂底板砂巖水。
二、水患的分析:
礦技術科分管水文地質的同志,每月的月初要定期對我礦現在生產布局中的巷道進行一次全面的系統的水害分析,并把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并通知有關單位做好相應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處理措施:
1、各工作面之間要留足區段煤柱,防止采空區局部積水發生透水事故。
2、加強上風巷的質量管理,防止抽冒。
3、第一水平最上一個工作面,要按設計標高施工,工作面回采時不得超上限回采、超高回采或放頂煤回采,以防止煤層露頭沖擊層水下瀉造成事故。
4、三水平做好頂板水的預防工作。首采工作面回采時,或掘進接近大斷層時都要加強防水。
5、在巷道掘進和工作面回采通過鉆孔和接近鉆孔時,必須打超前鉆進行探放水處理,嚴防發生出水事故。
6、掘進工作面必須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當工作面出現掛汗、空氣變冷、掛紅、發生霧氣、水叫、頂板松軟破碎、壓力加大、淋水逐漸增大等現象時,都可能出現掉突水事故,發現此情況必須立即撤人,并匯報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7、-390和-600中央水倉及大巷水溝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淤,水泵管路必須完好,確保出現水害時能及時排水。
8、各變電所水泵房防水密閉門必須完好可靠,保證水突發生時排水安全。
9、汛期礦要成立防汛搶險突擊隊,各采掘區隊的區長任搶險隊的隊長。
10、汛前供應科倉庫內要備足、備齊防汛所需的材料物資,確保汛期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11、汛前應對工業廣場及地面所有的排水溝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確保雨季排水暢通和雨季井口的安全。
12、技術科要按公司要求,做好年、季、月水害預報工作,做到安全優質管理。
四、發生水災時的撤退路線及救災要求:
1、當發生水災時,首先應按水患避災路線撤出受水威脅的人員,并報告調度室,按救災程序組織搶救。
2、-600水平發生水害時,立即將付下山供水管-390閥門打開,并關閉水閥,將對下的供水管改為排水管。
3、-390水平以上掉水時,要在主付下山、a區-390石門繞道及回風上山上口阻水,不經批準不準往下放水。
4、保護排水設備不被淹沒,當威脅泵房安全時,要及時關閉泵房水閘門,在受水威脅的下部人員撤出后,經批準可將水引入下部巷道。
5、三水平-800泵房,變電所完工后要及時安裝排水設備,確保及時排水。
6、東翼二八采區生產前,臨時排水設施必須到位,下部排水基地完工后立即安設正式排水設備。
煤礦管理制度11
(一)提升系統的檢查
1、對所安裝的提升設備,經驗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運行的提升設備,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測試,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3、檢查和試驗結果必須寫成書面報告,對所發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變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運行
1、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
2、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
3、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于0.18平方米。
4、罐籠每層內1次能容納的人數應明確規定。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鉤工必須制止。
5、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或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7、立井中用罐籠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和減速度,都不得超過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過12m/s。
(三)提升信號及信號把鉤工
1.井口和井底系統必須有把鉤工。
①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
②開車信號發出后嚴禁進出罐籠。
③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號裝置
①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提升司機的信號裝置。
②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提升司機臺之間,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③1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生產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
(四)提升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系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的鋼絲繩<7時。
②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7時,升降物料<6時。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5時。
2、鋼絲繩的檢驗周期
①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②升降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12個月進行第1次檢驗,以后每隔6個月檢驗1次。
3、單繩纏繞式提升裝置所用鋼絲繩安全系數最低值要求: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時安全系數為9。
②專為升降人員和物料用時安全系數為9。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時,安全系數為6.5。
4、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規定
①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
②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若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達到10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鋼絲繩的定期檢驗,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和彎曲2種試驗,如果不合格鋼絲繩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 %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五)提升裝置
1、天輪到滾筒上的鋼絲繩的最大內、外偏角都不得超過1°30′。
2、各種提升裝置滾筒上纏繞的鋼絲繩層數的規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1層;專為升降物料的為2層。
②傾斜井巷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物料的為2層,升降物料的為3層。
③建井期間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2層。
3、提升裝置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
①、防止過卷裝置
②、防止過速裝置
③、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④、限速裝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閘間隙保護裝置
⑦、松繩保護裝置
⑧、滿倉保護裝置
⑨、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煤礦管理制度12
1、高壓電纜由機電科統一管理使用。由電纜管理組驗收入庫(新進電纜及回收電纜),回收的電纜若有損壞時,給予修補。
2、電纜管理組對全礦燈信號,電力電纜統一管理,供應科不準向區隊發放16平方毫米以上電纜,要統一壓號。
3、電纜管理組人員要對電纜使用情況作到心中有數(即帳、卡、物對照)。
4、使用單位需要電纜時,應提前兩天寫出申請(注明使用地點,電纜規格,使用長度)經電管組批準,給予發放。需要入井的電纜,電纜組負責開,“入井證”。
5、電纜管理組監督各使用單位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管好、用好電纜。作到敷設合理,懸掛整齊,嚴禁拖地。
6、使用單位的電纜若有丟失損壞,有領用人單位負責人填寫丟失、損失報告書,電纜組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處罰規定給予罰款處理。
7、停用的`電纜,使用單位必須及時回收交電纜組消帳,若經電纜組查出應限期交回。
8、各種電纜出庫一律由電纜組統一領登帳,按需要借用。
煤礦管理制度13
1.司機必須專職、專責。
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熟悉主扇的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供電系統和控制回路,并經過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方準上崗操作。
3.司機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4.開機前的'檢查準備工作:
(1)檢查固定部分,各處螺絲對輪是否對正,是否緊固可靠。
(2)檢查轉動部分是否靈活,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
(3)起動器不帶電試驗是否靈活,操作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
(4)查看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溫度計指示是否正確。
(5)盤車1——2轉,靈活無阻。
5.操作:
(1)操作風機時在電網允許條件下,直接啟動。
(2)打開風門,合上高壓開關,合起動刀閘,推動啟動手柄。
(3)查看電流表,負壓表指示是否正確
(4)經常查看電流表,電壓表指示是否正確。電源電壓與電動機額定電壓相差不得超過±5%。
(5)檢查各部軸承溫度是否正確。
(6)隨時檢查和傾聽轉動部分,聲音有無異常變化,發現異狀應及時向調度室或科值班人員匯報。
(7)停機后注意事項
①停機立即打開防爆蓋,自然通風。
②事故停機應查明原因及時向調度室和機動科值班室人員匯報,組織人員立即處理。
③如調度室通知需要反風,必須能在10分鐘內,改變巷道內風流方向,首先停風機,用壓塊將防暴蓋壓住,合反風高壓開關,合啟動刀閘開關,啟動風機使風機反轉。
6.扇風機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應停風匯報調度室
(1)各主要轉動部件有故障性異響或意外震蕩。
(2)電機掃膛,冒煙著火,滑環打火。
(3)軸承溫度急劇上升,已超限不下降。
(4)進風閘門掉落關閉,無法立即恢復。
(5)其他緊急事故故障。
7.風機操作順序:
正常操作:(備用風機)
起動前檢查——關閉在用風機閘門——打開備用風機閘門———盤車1—2圈——合3#高壓開關柜(隔離開關及斷路器)——合起動柜刀閘——合低壓對應電源開關——合起動手柄——檢查指示燈,電流表是否正常
8.反風操作2#機(專用風機)
停2#風機——壓緊防爆蓋——打1#啟動柜轉換開關(反轉)——起系統啟動健——檢查風機及各種儀表
1#機(備用)
停1#風機——壓緊防爆蓋——停3#高壓開關——合2#高壓開關——合啟動柜啟動手柄。
9.注意事項
(1)合專用線高壓開關時,低壓控制電源必須對應合上。
(2)合八分礦高壓開關柜時,低壓控制電源必須對應合上。
(3)2#高壓開關嚴禁與3#高壓開關同時合。
10.按規定認真填寫和保管好各種記錄。
11.認真搞好機房內外的環境衛生,工具、備用品擺放整齊。
煤礦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煤礦管理制度15
1、地質測量技術員在礦長、礦技術負責人領導下,負責煤礦井上下有關地測工作。
2、地測技術員負責煤礦“雨季三防”和“礦井地質災害預防”工作。
3、地測技術員負責采掘工作面地質資料收集、整理、判斷,做到巷道方向正確,不造成廢巷。做到及時給井下提供中腰線,不造成巷道坡度過大和中心線錯誤。
4、地測技術員要經常檢查貫通巷道的方向,提供貫通巷道的預計距離,做到因貫通造成事故。
5、地測技術員對采掘作業地點施工中遇地質構造、斷層做到正確判斷,不造成廢巷。
6、地測技術員對長距定向掘進巷道要采取激光定向新技術。
7、地測技術員對煤礦周邊小煤窯要進行實地調查,對有疑水區(含水的.斷層、溶洞、裂隙),要在圖上標明。煤層頂底板有含水層對采、掘有影響,要提供資料。
8、地測技術員要提前預報煤礦井下采掘對地面塌陷、村莊、水域的影響,以便盡早采取措施。
9、地測技術員要做好煤礦環境保護工作。
10、地測技術員因工作失職造成災害和損失要追究責任,工作有貢獻、有成績要給予嘉獎。
【煤礦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煤礦配件管理制度06-27
煤礦隱患管理制度07-25
大型煤礦管理制度01-30
非煤礦管理制度01-30
煤礦防爆管理制度01-30
煤礦山管理制度01-30
煤礦礦井管理制度01-30
煤礦后勤管理制度06-12
煤礦圖紙管理制度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