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規章制度

時間:2023-01-25 10:46:31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財務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財務規章制度精選15篇

財務規章制度1

  為維護學生社團的合法權益,加強社團的財務管理,確保社團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特制定《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

  一、社團賬目管理

  1.各社團內部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兩名成員組成。一人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發票;一人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記賬。

  2.各社團的出納與匯總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3.社團每學期至少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狀況一次,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二、社團經費來源管理

  1.會員會費社團吸納新會員時可按規定向其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收費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費,并向會員開出收據;收取會費后,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會費收取情況。

  2.贊助各社團不得參與贊助商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于被贊助的活動,如有剩余則轉入本社團經費并登記入賬。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對社團參加或舉辦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科技、文化、體育、藝術等活動,學院及學校可酌情給予一定資金支持。所撥款項登記入賬后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社團舉行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在上報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后,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賬目記錄。

  三、社團公共財產管理

  各社團對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社團財產為社團集團所有,社團任何成員不得隨便處理或占有,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由校團委監督處理。

  四、社團發票管理

  盡量取用帶有正規公章的全國統一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涂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才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由社團指導老師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

  五、社團賬本轉交

  各社團在換屆時應及時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財務負責人的更換名單;交接賬本時,應在賬本上注明轉交時間、原因,注明剩余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

  六、社團賬本查賬

  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每學期定期對各社團查帳一次,平時也將進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帳后,各社團需在規定期限內把賬本交到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辦公室。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每學年對各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優秀社團評比的重要依據。

  七、社團財務評優細則

  具體參照《學生社團財務評優細則》

  八、對于財務出現較大問題的社團的處理辦法:

  1.阻撓、拒絕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檢查者,取消其優秀社團評比資格并通報警告。

  2.出現假賬、隱瞞賬目及出現經費虧空的社團,取消其優秀社團評比資格,如情節嚴重,則按規定對其實施注銷。

財務規章制度2

  一、根據《會計法》及有關會計制度和幼兒園章程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薄,對幼兒園的一切經營活動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二、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幼兒園有關制度,負責對幼兒園的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審核。

  三、向董事會及園長及時通報幼兒園的經營情況、財務開支情況和財務制度執行情況。

  四、認真履行監督職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向有關領導反映,協助園長搞好學期和年度預算,合理安排經費,計劃開支。

  五、加強財務核算,對幼兒園的資金運轉情況進行有效的管理,保證幼兒園財務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六、督促工作人員及時結帳、報帳,及時進行會計核算,所有賬目日清月結,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編制會計報表,做好財務分析,保證會計核算的合法性、真實性、正確性。

  七、及時核算并做好幼兒伙食收費工作,定期公布幼兒伙食收支情況。

  八、按時按要求組織好幼兒園收費、退費、發放工資等工作。

  九、妥善保管好幼兒園的會計憑證、賬薄、賬表等財務檔案資料。并定期整理立卷歸檔

  十、負責建好幼兒園固定資產賬,嚴防資產損壞或流失。

  十一、定期對幼兒園的所有資產進行盤點,并登記造冊。

  十二、樹立好幼兒園的窗口形象。

  十三、自覺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和教職工職業道德行為規范。

財務規章制度3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條 借款管理規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 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 各項借款金額超過1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負責人備款。

  (四) 借款銷賬規定:(1) 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總部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借領支票者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 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一條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二) 審批流程: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經理助理復核→經理審批。

  (三) 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負責人處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 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二條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三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 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 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 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 報銷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負責人以便備款。

  第四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理助理復核→經理審批→報銷。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交通工具

  住宿標準 伙食標準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火車硬臥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戶需由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三) 報銷流程

  1.出差申請:擬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詳細注明出差地點、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預計差旅費用項目等,出差申請單由總經理批準。

  2.借支差旅費:出差人員將審批過的《出差申請表》交財務負責人,按借款管理規定辦理借款手續,財務負責人按規定支付所借款項。(原則上機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況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書面說明情況,經審批人簽字后報財務備案)。

  4.返回報銷: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理助理審核簽字,經理審批;原則上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

  第六條 電話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必須的固定電話,并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不鼓勵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私人電話。

  (二)報銷流程

  固定電話費由經理指定專人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及報銷流程辦理報銷手續,若遇電話費異常變動情況應到電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況報經理批示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 交通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主管管理人員負責人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 報銷流程

  1.員工整理交通車票(含因公公交車票),在車票背面簽經辦人名字,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按規定填好《交通費報銷單》。

  2.審批: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審批。

  3.員工持審批后的報銷單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二條 辦公費、低值易耗品等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規定:為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此類費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集中購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二)報銷流程

  1.購置申請: 公司每季度根據需求及庫存情況按預算管理辦法編制購置預算報總部審批,實際購置時填寫購置申請單按資產管理辦法規定報批。

  2.報銷程序: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出入庫單),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報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3.費用歸集:財務負責人按月根據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門領用金額統計表,歸集核算各部門相關費用。庫存用品作為公共費用,待實際領用時分攤。

  第十三條 招待費、資料費及其他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1.招待費:為了規范招待費的支出,大額招待費應事前征得總部的同意。

  2.資料費:在保證滿足需要的前提下,盡量節約成本,注意資源共享。各部門在購買資料前必須先填寫《資料申請表》,在報銷前必須到行政部資料管理人員處進行登記(資料管理人員在資料發票背面簽字)。

  4.其他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 二)報銷流程:

  1.招待費由經辦人按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及一般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2.資料費在報銷前需辦理資料登記手續,按審批程序審批后的報銷單及申請表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3.其他費用報銷參照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辦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條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資支付流程:

  (1)每月20日由財務負責人將本月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信息)報總部審批;

  (2)經理提供職工月度獎金分配表;

  (3)財務負責人根據獎金表及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

  (4)按工薪審批程序審批;

  (5)每月25日由財務負責人通過銀行代發或現金形式支付工資;

  (6)每月末之前員工到財務負處責人領工資條并與工資卡內資金進行核實。

  (二)臨時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四)其他福利費支出由財務負責人按審批后的支付標準填寫報銷單→經經理助理簽字確認→經理進行財務復核→報總部審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支付標準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部分 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條 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咨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十七條 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 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資產購置申請單》并報批。

  (二) 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準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 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件應安裝調試)無誤后,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并附出入庫單);

  (2)按資金支出規定審批程序審批;

  (3)財務負責人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八條 其他專項支出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范圍:其他專項支出包括其他所有專門立項的費用(含咨詢顧問、廣告及宣傳活動費、公司員工活動費用、辦公室裝修及其他專項費用)支出。

  (二) 費用標準:此類費用一般金額較大,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向總經理提交請示報告(含項目可行性分析、費用預算及相關收益預測表等),經總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后報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審批。

  (三) 財務報銷流程

  1.審批后的報告文件到財務部備案,以便財務備款。

  2.簽訂合同:由直接負責部門與合作方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簽訂前由公司法律顧問的審核,合同應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1)由經辦人整理發票等資料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寫規范參照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

  (2)按審批程序審批: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 財務復核 →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金額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 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 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報銷:公司每周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負責人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第七部分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總部。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部議討論通過并由法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財務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各項管理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第二章會計基礎工作與預算管理

  第二條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素質、會計核算、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則和規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辦理。

  第三條預算管理

  廳機關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根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約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簽定目標責任并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分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須與計財處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

  第二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準的收費項目收取并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后由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準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入賬、分項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條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廳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局)包干使用”的辦法。

  1、包干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設備購置、印刷等費用后的剩余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分配給各處室。

  2、包干經費支出的范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3、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

  4、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掌握用于專項目工作;其余按計劃由處室安排專項工作,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范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定支出范圍的按規定辦)。

  2、專項經費支出采取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后按計劃支出的辦法。審批程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審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3、專項經費的審批權限: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后計財處執行。

  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后結算,結算后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余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定的支出范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加)及經費支出

  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控制會期,出席(參加)人數和費用支出。

  1、以廳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議決定;以處(室、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或分管業務的副廳長批準。

  2、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參加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掌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加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加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

  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審核,有關領導審批后按預算執行。出外參加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著從緊、從嚴的原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職工出差交通、住宿費用報銷

  (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臥、輪船普通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須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

  (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用應嚴格掌握在到達地區普通招待所、賓館的住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級賓館。

  (五)各種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行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六)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機關根據規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須填制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備用金和坐支。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按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允許在銀行開設賬戶外,其余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消戶。

  2、對銀行開設的賬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允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允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賬、對賬、核對余額,不得發生透支現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

  第八條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三)見后報分管廳領導審批。

  (四)后7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準使用。

  (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后予以辦理。

  (七)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

  第九條費用報銷

  (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轉計財處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業務處報請辦公室統一安排。

  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模和開支的金額。

  (四)費用發生后,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

  (五)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

  (六)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財務規章制度5

  1總 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門總監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規章制度。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總監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股份制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按照規定程序,經批準設立的股份制試點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根據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規定,并報財政部審批或備案。

  企業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第四條企業應單獨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企業的會計檔案管理,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第五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歷起訖時間確定。

  第七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外國貨幣計算的,應當折合人民幣記帳,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

  第九條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備、資料可靠。

  第十條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條會計信息必須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必要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第十三條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于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條會計記錄必須清晰,并便于理解、檢查和利用。

  第十五條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合,一個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內入帳。

  第十六條企業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帳,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七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十八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十九條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并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二十條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長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運用的資產,一般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企業的各項流動資產應當分類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信用機構的名稱和帳戶進行明細核算。有外幣存款業務的企業,還應分別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可以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合率。月份終了,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匯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作當期財務費用。

  現金的帳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帳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調節表調節相符。

  第二十二條短期投資包括能夠隨時變現并準備隨時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登記入帳,有市價的并在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企業取得的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作為應收款記帳,不包括在短期投資實際成本內。本期宣告股票應分得股利、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轉讓股票、債券所取得的收入與帳面成本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應收及預付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記帳。

  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按實際發生額記帳,并按照往來戶名、費用種類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規定以應收帳款余額的規定比例提取壞帳準備的,其提取的壞帳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銷壞帳準備。已經確認的壞帳,以后如果收回,應沖銷壞帳損失。期末壞帳準備與應收款項帳面余額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規定的提取比例,應予調整,沖回多提或補提少提的壞帳準備。

  壞帳準備應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應收帳款的減項單獨反映。

  第二十四條存貨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產成品等。

  存貨應當按照實際成本登記入帳。

  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用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但商業企業購入的商品可以按照買價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施工等企業發生的采購保管費,可分配計入購入材料的實際成本。

  自制的存貨,以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運輸、裝卸和保險等費用作為實際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應負擔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股東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并被確認的價值入帳。

  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入帳。

  接受捐贈的存貨,按照捐贈實物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實物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

  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五條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后進先出或者分批實際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在領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攤銷、五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等方法進行攤銷。企業于投入生產經營時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第二十六條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果與帳面記錄不符,應當于查明原因后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者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長期投資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長期投資,包括向其他企業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以及購入的在一年內不能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股票和債券。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八條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或確定的金額記帳。

  股票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的,應將這部分股利金額列作應收款;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列作長期投資。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數半數以上的,長期投資應按權益法記帳,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采用權益法記帳時,長期投資帳戶要反映出它所擁有的接受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及其變化。對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要按持股比例計算出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增加(或減少),記入長期投資帳戶;從接受投資單位分得的股利,則沖減長期投資帳戶。

  債券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金額單獨記帳。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攤銷。

  資產負債表反映庫存股票和債券時,有市價的,應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

  第二十九條長期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利息,作為投資收益,計入利潤總額;收回長期投資大于或小于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投資損益。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記帳的,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均應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處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企業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限額以上的勞動資料,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帳,企業應按下列規定,確定固定資產原價:

  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雙方協議價或合理估價加上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和安裝成本等的價值記帳;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在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應按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記帳,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固定資產凈值,如評估確認的固定資產凈值大于投出單位帳面原價的,以評估確認的數字作為固定資產原價;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發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支出記帳;

  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記帳;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捐贈固定資產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固定資產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記帳;

  企業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在購建期內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幣折合差額等,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按國家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提取的折舊,記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股本。

  第三十三條企業一般應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價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算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計折舊,從下月起停計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足額(即已提足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補提折舊。

  第三十四條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企業對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進行處理,發生的損益列作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六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六章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企業取得的無形資產應按下列規定入帳:

  股東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帳;

  購入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入帳;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入帳。

  第三十九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在受益于企業時,按照規定的無形資產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沒有規定期限的,按照預計的受益期限平均攤銷;預計受益期限無法確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無形資產期末未攤銷余額,應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

  第四十條其他資產包括開辦費及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辦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差旅費、職工培訓費等。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開辦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的開辦費應單獨核算,并從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七章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暫收應付款項以及預提費用等。

  按照國家規定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應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從所得稅后利潤中提取的集體福利基金,應作為股東權益,單獨核算,不作為流動負債處理。

  第四十三條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籌措資金按期償還,如發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可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貨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職工福利基金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分別列示。

  第四十四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第四十五條長期負債應以實際發生額記帳,長期負債的利息以及外幣的折合差額,均應與其相關的債務本金一并記入同一帳戶。支付的長期負債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應當計入有關資產的購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作為當期費用處理。

  第四十六條各項長期負債應按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其他長期應付款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將于一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會計報表中應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八章股東權益

  第四十七條股東權益是指股東對企業凈資產的權利,企業的凈資產(即企業的全部資產減全部負債后的凈額)屬股東權益,包括股本、公積金(包括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集體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潤等。

  第四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資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企業發行股票應于收到現金及其他資產時,登記入帳,并按股票種類及股東單位或姓名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核定的資本總額、股數、每股面值以及已認股本等,應在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如由國營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應按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原企業的帳面價值和國家資金,并按調整后的凈資產換取的股份總數和每股票面價值的乘積作為股本入帳,如有差額,應作為超面額發行溢價收入處理。

  企業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登記股本帳戶,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部分,應記入公積金帳戶。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銷;無溢價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應按股東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入帳,并按各股東進行明細核算。以現金投資的,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時的金額入帳;以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在驗收后入帳;以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和協議、合同規定的日期入帳。因采用收購合并方式取得投資所形成的商譽,應按協議的投資額同被并入單位凈資產的差額入帳。

  第五十條企業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股東的出資時,登記入帳,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股款或注銷股本時,登記入帳。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帳。

  企業應將因減資而銷除股份、發還股款或注銷每股部分金額以及因減資需更換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帳戶的明細帳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股東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股本帳戶有關明細帳戶及各備查記錄中轉為受讓方。

  第五十一條企業的公積金應單獨核算,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其中,盈余公積金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應分別設置明細帳戶進行核算。

  企業應按照規定,從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盈余公積金,自利潤分配帳戶轉入公積金帳戶。

  接受現金或者實物捐贈,應在收到現金或實物時,作為資本公積金入帳。

  企業超過股票面額發行所得的溢價額,應作為資本公積金,按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第五十二條企業的盈余公積金可以用于彌補虧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金分派股利。公積金可以轉增資本。

  用于彌補虧損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有關利潤分配帳戶;用于轉增資本的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股本帳戶;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通過利潤分配帳戶后,再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九章成本和費用

  第五十三條企業的成本、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五十四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帳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股份制企業實行的工資形式,以及企業的工時、產量記錄等,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職工福利基金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企業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直接計入營業損益;其他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計入成本。凡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分配計入。

  第五十五條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更,如有變更,應經董事會同意并報送當地財稅機關備案,并在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五十六條銷售費用包括在銷售商品以及提供勞務中發生的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代銷手續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費用,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提取的壞帳準備等。

  財務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和銀行手續費等。

  商業企業進貨費用包括企業在進貨過程中發生的應當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

  第五十七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生產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五十八條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分別進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或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在利潤表中應分別列項反映。商業企業的上述四項費用,也可以合并核算,在報表上合并為流通費用項目予以反映。

  第十章營業收入

  第五十九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六十條企業應按下述規定確認營業收入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帳,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于商品已經發出、商品的所有權已自賣方轉移給買方,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證據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長期合同工程(包括勞務),應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利息收入,應根據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適用的利率,按計息時間計算確定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六十一條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帳。企業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沖減當期的營業收入。

  第六十二條企業各項營業收入,應分別核算,在利潤表中按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分項反映。同時經營幾種主營業務的企業,應將每種基本業務的營業收支在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中分別列示。

  企業本月實現的營業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帳內,并相應計算結轉本月營業收入有關的營業成本、稅金、費用。但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抵減營業收入。

  第十一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三條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商業企業還包括進貨費用),再減去營業收入應負擔的稅金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潤、股利、利息等,扣除發生的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減去各項支出后的數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非常損失、職工勞動保險費支出等。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六十四條企業一般應當按月計算利潤。按月計算利潤有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計算利潤。

  第六十五條企業實現的利潤,應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在不超過規定的彌補期限之內),按照國家稅收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企業應交未交的所得稅,應作為應付款項單獨核算。

  第六十六條按照規定,企業所得稅后利潤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后,仍未補足的虧損)。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核算。

  提取公益金。企業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體福利。在會計上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企業實現的利潤,在計算應交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的余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配。分配順序如下:支付優先股股利;經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決定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利,應按各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東的股利,應當作為應付款,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六十七條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在扣除已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后的余額,為未分配利潤,可留待以后年度進行分配。企業如發生虧損,可以按規定由以后年度利潤進行彌補。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作為股東權益的加項或減項。

  第六十八條企業年終結帳后發現的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處理錯誤,包括會計政策重要改變和會計處理重要錯誤,應在當年有關帳戶中作相應調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在利潤分配帳戶核算,不作為本年損益處理。

  第六十九條企業實現的利潤和利潤分配應分別核算,利潤構成及利潤分配各項目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應交所得稅、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分配的優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積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上年利潤調整數、期末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等,均應在利潤分配表中分別列項予以反映。

  第十二章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

  第七十條企業使用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

  企業的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企業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第七十一條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有關附表。

  第七十二條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企業進行股份制試點期間還應抄報體改部門一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會計報表應分送給各投資單位。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報表還應在股東會議召開二十日之前備置于公司辦公處所,供股東查閱。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公告有關報表文件。

  月份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六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在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報出。

  第七十三條企業對其他企業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額半數以上的,應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的合并會計報表應隨同企業會計報表一并報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資企業經營內容獨特,單獨反映會計報表更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并,但應將其會計報表附于企業合并會計報表之后。

  合并報表應在抵消了有關項目之后編制,一般應當抵消下列項目:

  投資企業的投資和被投資企業相應的資本;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和被投資企業向投資企業支付的股利;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相互持有的債券,即一方為債權,一方為債務的,應將這類債券持有數與發行數相互抵消。持有債券企業的利息收入,也應與發行債券企業的利息費用相抵消;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以及應收股利和應付股利等應收、應付款項;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購貨、銷貨業務,應消除由此產生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存貨項目中所包含的利潤。

  如果投資企業未擁有被投資企業的全部股權,則合并報表要反映出少數股權。

  第七十四條企業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2、盈虧情況及利潤分配情況;

  3、資金周轉情況;

  4、股本結構及其變動情況;

  5、主要稅費的繳納情況;

  6、會計核算和會計報告方法的變更;

  7、資產承諾事項和年度結帳后至報表報出前發生的重要事項;

  8、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

  財務情況說明書,要求全面詳細,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

  企業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企業行政領導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署。

  第十三章查帳

  第七十五條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會計帳目進行查帳驗證,并出具查帳報告。

  第七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各投資方于認為必要時,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帳目進行檢查,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自行負擔。

  第七十七條向境外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國投資者可以聘請中國或者外國的注冊會計師查帳,費用由外國投資者承擔。但聘請的外國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機構需系在中國設有常駐代表機構的會計公司。

  第七十八條企業應向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其他有關資料,回答查帳人員提出的詢問,對有關事項作出解釋。查帳人員應負責保密。

  第十四章終止與清算

  第七十九條企業營業期限屆滿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及其他原因宣布終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清算。

  第八十條清算組應對企業的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處理企業未了結的業務、收取企業債權、向股東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股金、清算納稅事宜、償還企業債務、處分企業剩余財產、代表公司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第八十一條企業辦理清算所發生的清算費用應優先從企業現存的財產中支付。

  第八十二條清算費用及清算損益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期間發生的法定清算組成員的酬勞、公告費用、咨詢費用、訴訟費和利息凈支出等。清算損失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虧、財產重估損失、財產變現損失以及無法收回的債權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收益和無法歸還的債務等。

  清算終了,清算收益減去清算費用和清算損失后的差額,為清算凈損益,在依照稅法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當視同利潤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八十三條企業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應區別下列情況處理:

  如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開始進行清算,應當視作會計年度終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規定,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清算期間跨年度的企業,應當于年度終了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清算費用及損益表。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提出清算報告。企業提供的清算報告及清算期間的會計報表等,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查,并出具證明方為有效。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第八十五條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財務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電算化的管理,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完整、安全,以及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規及蒙牛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各分、子公司的會計電算化工作,應當符合本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各分、子公司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本制度的規定,加強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二章電算化崗位職責

  第四條公司實施財務電算化后,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作如下劃分:電算主管、數據錄入員、審核記賬員(可由電算主管兼任)、系統維護員、數據管理員、數據分析員等崗位。各公司財務部門可根據自身情況,對上述崗位作適當調整。

  1、電算主管一般由財務部長或經財務部長授權的核算主管擔任。

  2、數據錄入員由負責具體業務的相關財會人員擔任,但系統維護員不得兼任數據錄入的工作。

  3、審核記賬由負責憑證或票據等審核及登帳的人員擔任,但系統維護員不得兼任審核記帳的工作。

  4、系統維護員由具有網絡維護經驗的人員擔任,但電算主管不得兼任系統維護工作。

  5、數據管理員由會計檔案保管人員兼任。

  6、數據分析員可由電算主管或負責財務分析的財務管理人員兼任。

  第五條 電算化主管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全面負責本公司會計電算化的工作,并對軟件的正常運轉及數據的真實、安全負責。

  2、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3、根據會計制度和本單位的核算要求,建立適合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操作流程及核算方法。

  4、負責對計算機輸出的帳、證、表等數據進行審查,確保帳帳、帳證、帳表核對相符,各業務模塊與總帳模塊核對相符。

  5、根據本公司財務部門的實際情況,合理分配電算化各崗位的操作權限。

  6、會計電算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任職條件:

  1、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

  2、大中型企業從事財務核算與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能熟練應用計算機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具有較強的組織、溝通與協調能力,有一定的團隊組織管理經驗,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六條 數據錄入員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原始單據的錄入及機內記賬憑證的編制,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科目正確、摘要簡明規范,所制憑證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

  2、有核算業務發生,須及時錄入或制作機內憑證,不得積壓。

  3、負責對所錄入單據和生成憑證的正確性進行校驗。

  4、負責打印所生成的憑證或報表,簽章后連同原始憑證或其他有關資料,傳遞到電算主管或審核記帳員處審核。

  5、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助理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七條 審核記賬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已錄入計算機內的憑證或數據、打印輸出的憑證或報表以及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進行審核,確保入賬數據完整、正確。

  2、負責合法憑證、數據的審核、過帳工作,審核時如發現錄入或其他錯誤,應通知錄入人員修改,待修改后再行審核。

  3、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二年以上。

  2、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八條 系統維護員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會計電算化硬件和軟件故障進行及時處理,確保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正常運轉。

  2、按制度規定做好財務數據的備份及電腦病毒的防御工作。

  3、定期檢查硬件設備和軟件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詳細記錄。

  4、除實施特殊數據維護外,未經電算主管同意,不得打開數據庫操作,更不允許修改數據庫結構。

  5、負責軟件的安裝、調試和新上崗人員的培訓工作。

  6、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專科以上學歷,會計電算化、計算機應用專業畢業。

  2、從事網絡維護或會計電算化工作二年以上,熟悉網絡操作系統和大型數據庫系統的維護。

  3、溝通、協調能力較強,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九條 數據管理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按規定的期限,向相關人員催交各種備份數據及存檔資料。

  2、做好備份光盤以及打印輸出的帳、證、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數據的安全和保密工作負責,不得擅自出借。

  3、按有關制度規定負責光盤、資料的定期歸檔工作。

  4、負責機內上機日志的打印、裝訂和歸檔工作。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助理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溝通協調能力較強,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十條 數據分析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電算化財務數據進行分析,并為決策者提供管理數據。

  2、在經電算化主管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將統計、歸納、分析得出的各種數據打印輸出。

  3、不得修改或篡改任何原始數據,不得將分析數據透露給無關人員。

  4、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本科以上學歷。

  2、大中企業從事財務核算與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能熟練應用計算機進行日常工作。

  3、具有較強溝通與協調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三章 電算化上機操作制度

  第十一條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上機操作,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財政部門統一簽發的《會計電算化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二條電算主管、數據錄入員、系統維護員、審核記帳員、數據分析員和經授權的其他人員有權上機操作,非指定及未授權人員不得上機操作,以保證數據的安全。

  第十三條電算化操作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口令或密碼保密,口令或密碼應經常修改、更換,以防泄密。上機操作時,操作人員必須使用自己的真實用戶名,除征得本人及電算化主管同意外,嚴禁盜用他人姓名和密碼上機操作。電算主管須根據工作需要,對操作人員合理授權。

  第十四條上機操作人員不能擅自修改他人制作的機內憑證及原始單據,如發現錯誤應立即通知電算主管或制單人員。

  第十五條未經電算主管同意,一切外來軟件不得裝機運行,禁止在計算機上使用游戲軟件,嚴禁修改、刪除、拷貝硬盤上電算化系統的.目錄文件,在軟件運行過程中,一旦出現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上機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電算主管或系統維護員,不準擅自處理。

  第十六條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上機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系統,以防非授權人員上機操作。

  第十七條上機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計電算化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電算主管有權提醒注意和制止,直至取消操作權。

  第四章電算化數據備份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財務數據的備份工作由系統維護員完成,每日運行財務軟件前,必須啟動軟件自帶的自動備份功能。

  第十九條只要當天進行了數據錄入及處理,工作完畢后應及時進行數據備份。

  第二十條 系統維護員在進行任何維護操作前均應先做好數據備份的工作,以防誤操作毀壞財務數據。

  第二十一條 每月結賬后要及時在硬盤和光盤上做兩套相同數據備份,備份光盤須放置在專用的盤盒內,并作好必要標識,交數據管理員作為檔案資料保管。

  第五章電算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系統維護員在每次啟動服務器時,必須先打開ups(不間斷電源),以避免意外斷電造成數據丟失。

  第二十三條 服務器及客戶機要安裝正版殺毒軟件,系統維護員必須每星期對病毒庫進行升級,網絡系統運行后要激活殺毒軟件自帶的實時監控系統,以防電腦病毒對電算化系統進行攻擊。

  第二十四條 系統軟件的日常維護只能由系統維護員來進行,所有上機操作人員不得對已安裝并投入使用的軟件程序進行刪除、重裝等操作,電算化軟件的升級由計財管理中心統一安排,各公司財務部門未經許可不得自行升級。

  第二十五條 會計電算化專用硬件設備由各公司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計算機及其附屬硬件須保持清潔,系統維護員應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對系統硬件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六條 各分、子公司的電算化主管在金蝶財務軟件和winserver操作系統中都必須具有系統管理員的操作權限,系統維護人員除了在winserver操作系統和金蝶財務軟件的中間層中具有系統管理員的權限外,財務軟件的其他各業務系統只能具有查看權,不能具有增刪及修改的權限。財務電算化各相關崗位(包括系統維護員)的操作權限必須由電算主管統一授予,為了防止他人盜用密碼上機操作,電算主管、系統維護員以及其他崗位的電算化操作人員應視情況需要隨時變更自己的上機密碼。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計算機不受病毒干擾,財務局域網嚴禁使用任何外來軟盤及光盤,客戶機上的軟驅及光驅須全部屏蔽掉,財務數據的傳遞使用計財中心統一購買的u盤,系統維護員從服務器上拷貝數據前必須清空u盤中殘留的數據,防止病毒感染服務器。

  第二十八條 服務器硬盤嚴禁設置共享,如因系統維護需要暫時設置了共享,系統維護員在完成維護工作須及時取消。

  第二十九條 系統維護員可根據數據備份量和硬盤剩余空間的大小每隔一段時間(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盤備份,以利于提高機器的利用率和運行速度,但沒有做過備份的硬盤數據不得刪除。

  第三十條 系統維護員應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對服務器及客戶機進行病毒檢測,專用u盤向服務器拷貝數據前必須先殺毒,如發現感染病毒,維護員應及時采取措施清除病毒,防止病毒蔓延。

  第六章 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存儲在光盤上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形式的會計數據。對會計電算化文件、資料、軟件、備份應當建檔管理,管理方式視同會計檔案。

  第三十三條 電算化會計資料的輸出:

  1、記帳憑證即時打印

  2、現金、銀行日記帳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3、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4、科目匯總表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5、總分類帳和各種明細分類帳

財務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村級財務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XXX年X月。

  行駛公里數:XX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23萬元;大寫壹佰貳拾叁萬元整。

  買方應于XXXX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地址:地址:

財務規章制度9

  一、成本及應付款組工作程序

  成本及應付款組是用好資金、管好資金的重要機關。加強資金的管理與監督,是成本核算員的重要職責之一,每一名核算員要了解并掌握資金的來龍去脈,控制成本費用開支標準,使資金得以正常周轉及運用。其工作的主要內容有:

  (一)支票領用及結帳

  采購員根據當天所采購的具體內容,由采購部主管批準后,將購貨發票、及驗貨單送往財務部辦理結帳手續。結帳時,成本核算員要檢查發票的五大要素:A.發票簽發日期;B.購貨品名;C.購貨數量及單價;D.大小金額是否一致;E.持票單位公章。檢查驗貨憑證與發票金額是否一致,經辦人、驗貨人、收貨人簽字是否齊全,并注銷采購單。經審核無誤后,將金額及購貨內容填寫在支票領取登記簿上,即可轉入每日銀行支出統計。

  (二)每日銀行支出數統計

  支出出納員要將每天各銀行支出金額提供給收入出納編制銀行日報表。在統計前,首先按支票號碼順序及轉帳承付單發生時間,填寫支出登記簿,注明銀行支出日期,付款單位名稱,付款金額及購貨內容。按結帳程序復核無誤后,即可編制各銀行支出表。統計表一式兩聯,一聯交收入出納作為編制銀行日報表的依據,另一聯作為復核及備查之用。統計表內各銀行支出額,要與每天填寫支出登記簿金額一致。

  (三)、支出憑證編制程序

  支出憑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會計核算原則,及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準確無誤地反映在帳戶中,支出憑證編制程序為:

  1、填寫付款單位名稱;

  2、填寫付款日期;

  3、填寫經濟業務內容摘要;

  4、填寫會計科目及帳號;

  5、填寫經濟業務發生額。

  在實際編制過程中,要做到發票金額與支票存根記錄一致,各種收貨記錄與發票金額一致,支出憑證合計金額與發票金額一致。負責將編制的記帳憑證輸入財務電腦系統。

  (四)物料用品領用費用分配程序

  由成本核算員對物品庫房記帳員轉來的出庫單進行審核,檢查每一張出庫單數量單價及總金額是否正確,按照權責發生制的`會計核算原則及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正確反映到帳戶中,以部門為核算單位,按科目分類填寫費用分配明細表,并作到出庫金額與三級帳記錄一致,該表作為月末編制出庫費用結轉憑證。并負責將編制的記帳憑證,輸入財務電腦系統。

  (五)、食品及飲料報損程序

  1、已領用食品飲料報損程序

  餐廳、廚房已領用食品及飲料報損時,需經餐廳經理或廚師長、飲食部經理、飲食成本核算員三方面批準后,填寫報損單,方可做帳務處理。對于工作不慎,造成經濟損失的,需經部門經理提出處理意見,轉交財務部進行財務處理。

  2、食品及酒水庫報損程序

  過期或變質的食品、飲料報損時,需經倉庫主管、采購部主管、財務經理三方面批準后,填寫出庫單,方可做帳務處理。

  (六)、飲食成本分攤程序

  核對本月食品及酒水庫入庫金額是否準確,作到總帳與三級帳相符。

  1、根據出庫單匯總表,編制食品及酒水轉貨憑證。

  2、按上月成本率,結轉交際應酬費。

  3、根據轉貨記錄匯總表,結轉各餐廳及廚房轉貨成本。

  4、結轉VIP客人水果籃所用原材料成本。

  5、結轉銷售食品所用原材料成本。

  6、負責將編制的記帳憑證輸入財務電腦系統。

  (七)、飲食成本報告編制內容

  1、飲食營業總結報告

  2、飲食銷售比較表

  3、食品成本報告

  4、食品周轉次數報告

  5、飲料成本報告

  6、飲料周轉次數報告

  7、煙草成本報告

  8、MINI-BAR統計表

  二、固定資產購置及提前報廢處理程序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是年度購置預算批準后的采購項目。

  固定資產購置無論是進口還是從本地購買,到貨后,經收貨部辦理驗收手續,由驗收人、使用部門經辦人簽字,資產核算員根據收貨記錄及固定資產價值填寫固定資產登記表,將固定資產名稱、型號、金額、固定資產類別及使用地點等填寫清楚。憑此資料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按月計提折舊。

  2、固定資產提前報廢處理程序

  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轉交工程部做技術鑒定,經實地檢驗認可,屬于既不能修理,又不能再使用的,提出報損意見,送報財務部,由資產核算員填寫固定資產原值,已提折舊額及固定資產凈值,將報損單送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整套手續完成后,方可進行帳務處理。復印該固定資產明細帳,報損單作為固定資產提前報損的憑證,編制記帳。負責將編制的記帳憑證輸入財務電腦系統。

財務規章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1.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1.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2.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3.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5.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6.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7.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8.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1.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3.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4.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5.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7.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2.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3.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4.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5.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1.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2.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4.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5.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6.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11

  第一章工作職能

  1、負責社團聯合會及各社團各項收入、支出登記總結。

  2、負責每年社團會費收取的登記保管。

  3、負責現金管理,審核收付原始憑證,并登記入賬。

  4、負責有關社團聯合會及社團的費用申請和報銷。

  5、負責資金管理、調度。

  6、負責指導,監督各社團財務收支狀況。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員組成及分工

  1、本部設一名部長,一名副部,若干名干事。

  2、部長是本部門的負責人,負責對本部財務記錄、監督、審查、總結財務報告,認真審核會計憑證和財務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清楚,報送及時,并且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

  3、副部長負債管理現金出納,協助部長保質、保量地完成社聯財務工作。

  4、干事協助部長及副部長完成各項財務工作,并且認真學習,做到工作嚴謹,細心,幫助發現各種存在的問題,及時與上級溝通交流解決。(需要有詳細的部門紀律。)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流程:

  1、活動策劃書通過的時候領取財務報表;

  2、填寫申請;

  3、憑申請表找財務部領取經費;

  4、財務部收管申請表并向上級申請發放經費;

  5、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備注“XXX協會今已收到xxx元”,并且注明領款日期及領款人;

  6、活動結束后需再填寫一份如實活動經費使用詳單,并且在反面貼上所有的花費憑證,如發票,清單,小票等。

  7、各協會活動結束后在一兩天內向財務部上交發票憑證和財務報表,我們實行多退少補制,活動剩下的錢要如數交回給財務部,不得私自挪用;活動所用的超出部分憑票據核實后補還活動經費。

  8、各協會的`財務部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五總結自己協會當月的所有活動開支,并且在最后一周到社聯對一次賬,然后再登賬,若協會當月沒有活動的則可以不用對賬。

  二、工作紀律

  1、財務部需每月做財務報告。若出現任何紕漏,由經手人直接負責。

  2、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填齊,附有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的字跡必須清晰且正確地使用會計科目。

  3、報銷者持發票等報銷憑證必須及時的到財務部登記入賬。

  4、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5、財務交接保證賬務清晰,需有社聯領導、交接雙方同時在場,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6、不定期的抽查各協會的財務報表,嚴防出現財務紕漏。出現任何財務不明情況需立即報告社聯主席團。

  7、賬務做到日清月結,最好每個月的最后一周各社團都與財務部匯報一下各自的財務狀況,方便及時對賬,以防出現紕漏。

  第四章關于干事培訓

  1、財務部干事由于是新進人員,對于財務部的操作及流程還不熟悉,會由財務部的部長及副部長教導具體如何操作。

  2、部長及副部長要經常與干事溝通交流,以便解決干事在實際操作流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和不懂的地方,如果必要可以每月抽空與干事一起開個小會,匯總一下當月本部門的財務狀況,并且幫干事解決疑問。

  3、干事要積極主動的向自己的前輩請教學習,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情況,不可以私自決定,要報告給自己的上級,向上級詢問清楚方可決定到底如何做。

  4、干事不得私自向外透露任何關于各協會和社聯的財務狀況,遇到詢問的人可以讓其直接來找財務部部長及副部長。

  5、財務部干事一定要憑每個協會的申請表給錢,不可以因為私心就多給或少給各協會經費,如果發現的話,一經查實上報主席團,不得留任。

  6、財務部干事不遵守財務部規章制度的,也將上報主席團審查,核實后也將對其做出相應的措施。

  附則

  財務部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財經紀律和社聯各項規章制度,遵循財會人員道德規范,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堅持準則不得擅自挪用公款,虛假報賬,不得隨意,指示,強令財會人員及其他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不得違反社聯財務規章制度。

  社團聯合會財務部

  二零xx年九月

財務規章制度12

  一、部門職能

  1、在財務總監的直接領導下,組織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監督檢查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提出改進意見。

  2、編制資金計劃、合理調度和安排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加強財務管理,控制成本費用,進行稅收謀劃,增加企業效益。

  4、加強資產管理、確保公司資金及財產的安全、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

  5、加強財務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賬、算賬、報賬。

  6、正確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7、 提供可靠的財務信息和經濟信息,當好領導參謀。

  二、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

  1、受財務總監直接領導,負責集團財務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進行財務狀況分析工作。

  2、嚴格執行公司制訂的預算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

  3、負責研究、設計與改進預算制度財務管理與會計制度。

  4、負責擬訂、檢討及修訂財務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

  5、負責日常財務處理工作,負責資金進出的安全。

  6、負責審核采購部門的《采購成本利潤申請表》,負責油品價格信息的收集工作。

  7、負責向決策層提供準確、可靠的財務信息。

  8、負責主持報表年審、稅務檢查、協助工商年檢等工作。

  9、負責組織安排資產的清查及盤點等工作。

  10、負責年度預算的匯編、控制以及草擬預算執行結果分析報告,負責財務決策工作。

  11、指導和檢查集團及下屬公司的財務情況,綜合分析集團財務情況及經營成果,編寫財務狀況說明書,進行財務預測。

  12、負責與銀行、稅務關系的協調。

  13、負責對業務合作伙伴、客戶的資信調查。

  14、負責對有關經營合同的財務審查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理助理

  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對部門經理負責。

  2、具體負責跟進、指導、協調并監督部門日常業務的開展與執行,確保各項工作正常化、規范化。

  3、協助部門經理編制本部門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表。

  4、按時審核費用審批單、記賬憑證。

  5、審核每日上報的《資金余額表》并匯總、統計上報。

  6、定期對財務軟件進行維護管理,確保財務軟件穩定運行。

  7、定期對財務數據進行備份、保證財務數據安全。

  8、協調內部工作,對特殊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9、部門經理不在時,根據領導的授權,執行部門經理的'職責。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業務核算會計

  1、對財務經理負責,負責日常財務核算工作。

  2、認真執行財務管理、預算控制及會計核算制度。

  3、負責收集、歸納、審核請款單、報銷單據等各種原始憑證,負責記賬憑證的錄入、匯總等日常賬務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報表的編制及說明。

  4、負責經濟活動指標分析及為經營管理者提供財務信息。

  6、負責核對會計賬目,及時清理各項往來賬。

  7、負責按期填制《納稅申報表》,并向辦稅員提供其他稅務資料。

  8、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和有關票據。

  9、負責參與財產的清查及盤點。

  10、具體負責報表年審、稅務檢查、協助工商年檢等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核算會計

  1、對財務經理負責,具體對工程財務進行核算。

  2、負責收集、歸納、審核請款單、報銷單據等各種原始憑證,負責記賬憑證的錄入、匯總等日常賬務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報表的編制及說明。

  3、負責審核對各施工單位付款情況,及發票的收回情況并審核發票的真偽。

  4、負責對工程物料的日常收發及其成本核算,并負責指導倉庫管理員對物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5、對有關工程資料進行歸檔。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會計

  1、在財務經理直接領導下,對財務經理負責。

  2、嚴格執行公司制訂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預算制度。

  3、負責及時準確編制各類財務快報

  4、負責公司各部門月份資金計劃的匯總、制表、及上報工作。

  5、負責工業園收款的核對與監控,并負責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油庫出納的庫存現金和有關票據,及時核對賬務。負責審核出納員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6、負責報銷單據的復核工作。

  7、負責財務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統計資料檔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辦稅員

  1、對財務經理負責,具體負責集團及控股公司稅務銜接工作。

  2、負責及時向各主管會計通報稅務信息。

  3、負責按時向各主管會計索取納稅申報表。

  4、負責增值稅發票和其他發票的開具、保管,并負責客戶領取增值稅發票的登記工作。

  5、負責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報稅。

  6、負責一般納稅人申報、認定及年審。

  7、負責辦理退稅。

  8、負責及時領用發票和按時繳銷發票。

  9、協助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與稅務、財政等部門的協調。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出納員

  1、對財務經理負責,具體負責出納工作。

  2、認真執行銀行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

  3、認真審核付款憑證,嚴把發票關。

  4、負責辦理開證、押匯等國際業務及負責外匯核銷工作。

  5、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6、定期編制《銀行存款和現金日、周、月報表》。

  7、定期與會計核對賬目,并盤點現金庫存。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上述規定,若有違反,視其情節輕重,分別處以批評、罰款、降級、直至辭退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賠償。

  第十二條請款及報銷必須同時報送的其他資料:

  1、借款(轉賬)申請有關規定

  (1)申請工程款項時,必須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工程分期付款跟蹤表》原件。

  B.《工程合同》,第一次付款時,必須呈報。

  C.《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

  D.《資金內部調撥通知書》,須要劃轉款項時由財務部立即填報。

  F.發票。

  (2)申請物料消耗品和辦公用品款項時,必須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分期付款跟蹤表》原件,每次付款時,必須呈報合同,零星采購不必呈報。

  B.《采購合同》,零星采購不必呈報。

  C.《物料用品申購單》或《文件呈批表》,限用于零星采購必須填報。

  D.《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

  E.《資金內部調撥通知書》,須要劃轉款項時由財務部立即填報。

  F.發票。

  (3)申請固定資產采購款項時,必須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分期付款跟蹤表》,每次付款時,必須呈報合同。

  B.《購銷合同》(特殊情況除外)。

  C.《預算外固定資產申請表》,限用于預算外必填報。

  D.《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

  E.《資金內部調撥通知書》,須要劃轉時由財務部立即填報。

  F.發票。

  (4)申請其他款項時,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總裁(或授權人)批復的文件。

  B.《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

  C.《資金內部調撥通知書》,須要劃轉時由財務部立即填報。

  (5)申請現金借款時,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總裁(或授權人)批復的文件。

  B.《物料用品申購單》,限用于零星的、金額較小的采購必填報。

  C.《現金借款單》。

  (6)銷借款(支票)或現金報銷時,同時附送以下資料報批:

  A.《銷借款(或支票)審批表》。

  B.《出差申請表》此表原則上應是先報批,屬于附送資料。

  C.《特殊交通工具申請表》此表原則上應是先報批,屬于附送資料。

  D.《招待費用申請表》此表原則上應是先報批,屬于附送資料。

  E.《現金借款單》或《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復印件。

財務規章制度13

  第一條各單位應嚴格遵守省、市教育、物價、財政三部門對學生收費規則的通知精神收費,不得自立項目、自定標準亂收費。

  第二條提出減免原因,中小學、幼兒園春秋兩季收費必須做到學生人數與學生花名冊、學籍卡上的人名、人數及收費總金額相符。特殊情況需給予收費照顧的須經學校行政集體研究。辦理有關手續方能作為減免金額的依據。

  第三條不能以實物抵扣。有關單位應及時向核算中心報送借讀生、轉學生花名冊和收費金額,新生入學應按上級有關規則收取借讀費和贊助費。收費只能以貨幣計算。以便核查。轉學生收費必須及時入賬。

  第四條代辦費每學期期末結算。要及時多還少補,不得截留。

  第五條收入要及時存入預算外資金戶頭,學校的預算外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瞞報、少報收入,私設小金庫。

  第六條按有關規則開支或提取福利費,學校通過勤工儉學、房屋租賃、課余辦班等產生的收入均應全部入賬。入賬后。否則,以涉嫌私設小金庫,私分公款論處。

  第七條其舉辦方必須是正規的辦學機構,社會團體來校舉辦各類培訓班、興趣班。學校應將與舉辦方合作的意向書呈報教育局分管領導,經審批后方可簽訂正式協議(或合同)協議(或合同)必須報一份給核算中心備查。

  第八條其辦班規模、種類,有資格舉辦各種培訓班、提高班、興趣小組等的單位。每學期均要報教育局相應科室,經科室審查后報分管領導審批,未經審批一律不能辦。申報件要一式兩份,一份放相關科室,一份放核算中心。有關科室要按所報班生數,下校查核,對人頭;核算中心要按人數核實入賬。

  第九條經過批準后成立的學生食堂其收費原則上不以贏利為目的每月除必要的食品、水電、人員工資外,學生食堂的伙食屬代辦性質。少量結余可留作維修、添置設備用。杜絕不合理開支或變相補貼。中小學收取伙食費一律開具“中小學生收費專用票據”

  第十條中小學經批準開辦的'學生食堂收費全部歸入預算外資金—代管科目核算,年月開始。納入會議核算中心審核,其開支必須提供合法發票,否則中心不予報銷。各中小學學生食堂必須提供年月以前的收支結余情況,以便進行財務收支合并。

  第十一條不得委托他人領用。領用票據要遵循“驗舊換新”原則,票據的領用、核銷實行專人管理。學校應指定專人負責領用。核銷一本領用一本。前期票據未核銷的不能領用新的票據。

  第十二條收取贊助費應開具教育局基金會蓋章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學校所有收費都要開具票據。其他學生收費應開具中小學生收費專用票據,單位間經濟往來、上級撥款、單位內部的代收代辦業務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嚴禁使用非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各種票據。

  第十三條本規則自xx年xx月xx日起實行。解釋權歸市教育局。

財務規章制度14

  一、為規范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置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循環和周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余額,避免現金閑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并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對出差人員給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額由經理核定批準。在返回公司3天內報銷差旅費。

  十、參與制定本公司經營管理財務計劃,資金管理,收支計劃,分析考核預測經濟成果,嚴格收支范圍,認真審核費用支出,凡支出款項必須有經理簽字。

  十一、公司應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崗位培訓,財務人員必須每二年培訓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財務核算的要求。市場推廣人員薪資標準一。工作職責在公司指定場所(地鐵商鋪、商廈、辦公樓、賣場等)按照公司市場推廣操作流程進行市場推廣活動。

財務規章制度15

  一、發票的管理

  1、企業發票需專人保管、專人開據,不得浪費與遺失。

  2、發票的申購需財務部門在稅務機關領取,并按發票的編號順序進行領發,一般一次申領一本,以舊換新。

  3、開具發票應按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發票限在本市開具。

  4、未開具的發票不允許先蓋財務章,應即用即蓋。

  5、普通發票一本用完后應在封面注明日期和累計金額。

  6、財務部門應按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7、如遇丟失發票的情況,應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需在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

  8、財務部需加強發票書寫格式管理,不符合規定格式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二、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1、未按照規定領取發票的

  2、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3、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4、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三、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1、字跡清楚;

  2、不得涂改;

  3、項目填寫齊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金額相符;

  5、各項目內容正確無誤;

  6、全部聯次一次一具,上下聯內容、金額、稅額一致;

  7、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8、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9、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10、不得超面額開具專用發票;

  11、用中文開具專業發票。

  以上規定望相關人員認真執行,不得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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