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事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
人事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代理方)
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郵編:
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E-mail:
乙方(委托方)
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沈陽辦事機構地址:
聯系電話:沈陽辦事機構電話:
業務負責人:沈陽辦事機構負責人:
郵編:傳真:E-mail: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員人事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據管理需要,將全部或部分人事業務委托甲方依法辦理的服務業務。
第二條委托方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法人組織。
第三條代理方是指沈陽市人才中心所屬的、經授權的、依法從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業務的實體中介機構。
第二章甲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甲方有權力詢問乙方與委托人事業務相關的情況,有權力核實乙方提供相關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第五條甲方有義務在合同期內按乙方要求開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務:
1、提供國家、當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服務功能等咨詢服務;
2、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保管乙方員工的人事檔案,負責辦理出具各種以人事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3、提供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推薦、招聘、測評、初步面試等服務;
4、負責代辦乙方工作人員的社會統籌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的申報和繳交;
5、負責代辦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合同鑒證相關手續;
6、乙方要求辦理的其他人事服務。
第六條甲方有義務保守乙方人事、勞資相關商業機密。
第七條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辦理過程中遇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三章乙方權利義務
第八條乙方有權力委托甲方為其代理、代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人事代理業務,有權力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后對本合同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后簽訂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條雙方簽訂合同后,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甲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力通過甲方對其員工的檔案及相關人事資料進行管理、調用、控制。
第十條乙方有權力對甲方的代理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辦理本項業務人員的授權委托書、與本項業務相關的公司背景資料及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其員工的人事相關資料、勞動關系證明和其他與委托人事代理服務相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乙方有義務按委托代理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數額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第四章費用及付款
第十四條乙方應向甲方按每人每月元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過程中遇第三方收費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乙方應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劃款至下列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六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七條由乙方提供的與委托甲方代理服務相關的數據、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章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在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核對委托人事服務情況和賬目等資料。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提出單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應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未滿一年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交滿一年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未滿一年半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支付滿一年半的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半以上的,乙方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其他需約定的協議見附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沈陽人才交流服務經營管理中心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簽字:簽字:
(公章)(公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就人事代理訂立如下合同:
一、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______號文的有關規定,乙方委托甲方對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實施人事代理。
二、甲方的責任如下
1.甲方在代理人事關系時,保留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原有身份,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工齡計算、職稱評審、大中專畢業生轉正、代管檔案、辦理退休、出具因公因私出國政審等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等工作。
2.甲方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關服務工作,并盡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人員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存入檔案。
2.根據委托代理內容,交付甲方相關代理費用,并在有關人事代理前付清。
五、合同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六、合同期滿后,乙方如繼續委托甲方實施人事代理,應在一個月內續簽,逾期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被代理人員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聯系電話:
經辦人:__________經辦人: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根據《____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乙方委托甲方保管人事關系及人事檔案,并訂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甲方與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工資福利、病、殘、傷、亡以及工作的安置等事宜,乙方的一切法律行為由乙方負責。
三、委托保管期間,乙方個人身份不變。有關工齡計算、年報統計等事宜,由甲方依據有關規定辦理。
四、代管期間,乙方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轉交甲方審核,并存入乙方檔案。
五、委托代管期滿,乙方需及時辦理人事關系及檔案的轉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續。否則,甲方不再保留其人事關系。
六、管理費標準按省、市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七、合同期內,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務:
1.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失業保險
4.住房公積金
5.戶籍、糧油關系
6.組織關系
7.調整檔案工資
8.職稱評審
9.出國政審
10.其他。
八、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委托單位)
為做好人事社會化服務和管理工作,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用人機制的轉變和人事制度的改革,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由乙方單位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托人事代理一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人事代理服務。
1、人事代理的范圍、內容:
(1)代管人事檔案、人事關系;
(2)代管黨團組織關系(乙方單位有黨團組織的,由乙方管理);
(3)代管檔案工資、檔案工齡;
(4)負責代理人員檔案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5)保留代理人員的原干部(或工人)身份。
2、人事代理人員名單。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保存乙方委托人員的檔案資料,負責其檔案資料的收集、鑒別、歸檔。
2、保存乙方委托人員的工資關系,并為其計算連續工齡。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工資,乙方委托人員符合調資政策,甲方協同乙方確定并記載工資情況,實行“檔案工資”管理。
3、代管乙方委托人員的黨團組織關系,負責其黨團組織生活。
4、保留乙方委托人員的原有干部、工人身份及人事關系。
5、負責乙方委托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對乙方委托人員平時工作表現情況,指導乙方單位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材料存入委托人員本人檔案。
6、按規定為乙方出具其代理內容的有關證明。
三、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應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每年與甲方聯系一次,將委托人員壹年來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現寫出書面總結材料送甲方,并在翌年年初將年度考核材料交甲方。
2、在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期間,乙方個別委托人員如到新的工作單位,甲方應按人事檔案管理規定辦理并轉遞檔案、人事關系,手續完畢后與該委托人員的人事關系自行終止。個別代理人員人事代理關系的終止不影響其它代理人員。
3、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是否續代理或增加代理項目的意見,若一個月內乙方不與甲方聯系,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將其人事檔案、人事關系予以封存。甲方將所代理資料封存后,如乙方需要使用,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在原協議費標準基礎上,由乙方加倍向甲方交納服務費。
四、基本人事代理服務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_____年,協議期滿可根據雙方意愿續簽。
五、人事代理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每人每月收取代理費_____元,共計_____元。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甲方:
乙方姓名:__受聘單位:____公司
身份證號:______性別:_ 出生年月:_年_月_日
畢業院校:____專業:___學歷:__
畢業時間:_年_月_日 政治面貌:_______ 手機:____辦公電話:____家庭電話:___
辦公地址:_______郵編:__
家庭地址:_________郵編:__ 。
根據《泉州市人事代理實施意見》(泉人綜[____]61號)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辦理人事代理。代理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乙方應于三十天內與甲方重新辦理合同簽訂手續,如未辦理簽訂手續,視為自動續簽,甲方及時為乙方辦理人事代理合同續簽登記,每次續簽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代理年限。
二、甲方責任:
1、提供擇業指導、人事人才政策咨詢、求職信息。
2、負責辦理乙方的人事行政關系及人事檔案接轉手續,按規定將有關材料收集歸檔,出具以檔案資料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并確保檔案安全。
3、負責按規定為乙方辦理轉正定級、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學歷更改、出國政審。
4、根據乙方的申請向職稱部門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手續。
三、乙方責任:
1.遵守國家現行政策規定,主動、及時地向甲方提供翔實相關材料和情況,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 提供與聘用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3.如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發生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督促相關單位按甲方調檔函件要求及時將檔案轉交甲方。
5.本合同簽訂時,按泉價[____]13號文件規定,每月按人民幣12元標準一次性交清本合同人事代理服務費_______元。
6.辦理各種手續時,須經單位同意并出具本合同,甲方方可辦理。
四、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工資、醫療、病殘、失業、死亡等責任以及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宜。
五、合同自動續簽起三十天內乙方應一次性交清人事代理期間服務費,否則甲方有權立即中止執行合同,并將檔案封存,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約,費用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乙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電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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