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勞動合同 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 就業勞動合同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就業勞動合同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蘇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期限為 (從以下三種期限中選擇一種)。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反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地以內其他地點工作。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工作時間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下,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周期內,具體某一天、某一周的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加班報酬。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八條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九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病假、產假、年休假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實行月工資制:乙方試用期內月基本工資為 元(人民幣),試用期滿后月基本工資為 元(人民幣)(每月預付或者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
(2)實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預付或者支付工資 元(人民幣)(每月預付或者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年終或者考核周期屆滿時結算其余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蘇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蘇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乙方違反規章制度的,由乙方自行承擔所產生的后果。甲方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有權對乙方給予相應處理,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二十三條若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工負傷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包括但不限于調整工作部門、工作內容、工作條件或職務等),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薪資待遇。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由于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十、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辭而別、下落不明或者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若乙方需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通知以到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第三十條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
如遇國家拆遷本合同自動解除。并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蘇州市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的,本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到期屆滿之日止。
十一、培訓條款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補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該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該補充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保密條款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信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三十四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依照甲方保密制度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甲方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五條乙方離職后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十三、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四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勞動合同 2
關于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三者有什么區別?實習協議是畢業前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而簽訂的協議;就業協議是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而勞動合同是學生畢業后與具體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的文書。
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定義題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于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后建立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三者的法律用途
1、實習協議
畢業前,學生有意實習,單位接納實習,雙方可簽訂實習協議,進入實習階段,而實習階段的主要目的是實踐學習,僅是發揮自身才能,供雙方加深了解的機會, 并不代表未來會建立勞動關系。如果雙方有意建立勞動關系,則簽署就業協議,除非一方毀約,否則就業協議的歸宿就是勞動合同。學生畢業后到單位報到,簽署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失效。
畢業前,學生有意實習,單位接納實習,雙方可簽訂實習協議,進入實習階段,而實習階段的主要目的是實踐學習,僅是發揮自身才能,供雙方加深了解的機會, 并不代表未來會建立勞動關系。如果雙方有意建立勞動關系,則簽署就業協議,除非一方毀約,否則就業協議的歸宿就是勞動合同。學生畢業后到單位報到,簽署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失效。
應關注報到日期、未來勞動合同的期限、試用期、薪酬、崗位、福利、違約金等,這些都是未來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涉及雙方根本利益。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實習協議和就業協議的適用法律
實習協議、就業協議的本質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合同關系,雙方發生糾紛應直接訴請到法院,法院處理的依據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適用勞動法,不受勞 動法的特別保護;而勞動合同的簽訂即意味著勞動關系的建立,如發生糾紛,則應先訴至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及法院處理的依據是勞動法。
3、實習期的特殊規定
在實習期間學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資、最低工資、工傷、社會保險等勞動法法定的保障,雙方權利義務基本靠實習協議來自行約定,受教育法規及民事法規的保護。
而就業協議指向未來勞動合同,所列明的未來勞動合同內容不得違反勞動法,但為保障勞動關系的建立則可約定違約金,如學生未到單位報到則應支付違約金并簽署解約協議以便于下一次就業。
三者的區別
5)如果員工不愿意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已經與員工磋商簽訂勞動合同事宜,并有勞動者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書面聲明;或者公司要求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要有書面通知,由員工簽收,盡可能把員工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見記錄在案。
簽訂三種文書的注意事項
1、實習協議的注意事項
實習協議往往被大家認為可簽可不簽,事實上簽訂是有必要的。對于學生而言,實習協議不僅是要向學校陳述實習體驗的依據,更是證明這段時間是學習的一部分,有關糾紛可以在學校得到合理處理,而對于用人單位而言,可以確定這段時間是實習,而不是勞動用工。學生應該關注的實習時間和實習補貼(如果有的話), 而用人單位則須關注學生的真實身份。
2、就業協議的注意事項
為遏制部分用人單位惡意使用試用期,勞動合同法做出了針對性規定,在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應關注報到日期、未來勞動合同的期限、試用期、薪酬、崗位、福利、違約金等,這些都是未來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涉及雙方根本利益。
3、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對于勞動者而言,主要確立合同期限、薪酬、崗位、試用期,而對于用人單位而言很復雜,勞動合同的約定是保護用人單位利益的主要途徑。
相關法律問題
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后,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于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
(即是說: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三方協議,然后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后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試用期時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采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采用于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系的采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于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試用期辭退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里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后果。
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后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后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么,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則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
只簽試用期合同不簽勞動合同
以上就是我在這次實習期間調查的有關情況。其中有些看法也許不盡正確,但畢竟這是我通過實際調查得到的結果,我會從中吸取一些優秀老師的做法,結合自己實際的水平應用到今后的教學中去。我想只要我能夠以積極的心態堅持下去,多了解當下的教學情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我在不久的將來會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但愿我的想法能變成現實。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后用人單位不愿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于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
就業勞動合同 3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3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20xx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1800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 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于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為 屆 專業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并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托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并定期對乙方進行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核。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托培養單位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后,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盡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后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簽)
代表:監護人(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 5
甲方(用人單位):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受雇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年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截止日期 年月日 ,其中試用期 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三、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應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至少休息4天。
甲方 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則、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措施。根據從事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指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式。乙方遵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做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還不能勝任工作的。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的;
4、勞動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1、下列情況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扣或者五拖欠乙方工資。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
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已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方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補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損失。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人員,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八、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當地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的相駁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雙方簽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聯系電話: 年月日
就業勞動合同 6
甲方 單位性質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 年 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再就業優惠證》省號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本職崗位按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任務。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2、甲方適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4、乙方在工作中應當遵守勞動安全制度,可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操作的指揮。
5、從事特種行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 日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中財政補貼350元,用人單位支付 元),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作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應共同繳納社會保險,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縣財政按規定進行補貼,乙方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部分可由甲方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的工傷,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工傷責任。
七、勞動紀律
1、根據生產需要,甲方可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協議。
八、協議的終止、解除、變更的條件
甲方、乙方終止、解除或變更本協議,以及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處理,按照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仲裁處監制的勞動合同書規定的內容執行。
九、雙方其他約定(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人代表人:
或委托托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 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簽章) 聯系人: 辦公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單位性質
□國企企業□三資企業 □其他企業 □機關 □部隊 □科研設計單位 □高等教育單位
□中初教育單位 □醫療衛生單位 □事業單位 □科研助理 □農村建制村 □城鎮社區
乙方學生姓名: 性別: 學號: 專業: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應保證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應錄(聘)工作崗位的情況,現通過對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應保證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現通過對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業并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報到。
二、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雙方互為確認對方相關信息真實可靠并承諾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建立勞動人事就業關系的依據。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自報到之日起 年,工作崗位為 ,工作地點為 ,報到期限為 年 月 日前,報到地點為 。
四、乙方被錄(聘)用后,乙方試用期為 天,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在試用期滿轉正后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落戶問題,乙方戶口遷往 落戶;
七、甲乙雙方就乙方因錄用為公務員、升學(留學)、參加(選調生、選聘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項目就業,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達成如下約定:
八、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雙方簽訂就業合同書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將本合同的復印件報乙方所在學登記登記,并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實向對方介紹自己一方情況或隱瞞不良事實,對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合同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3、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三、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視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 乙方(畢業生):
經辦人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 8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了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并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信息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于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系,乙方終止用工關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系。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知識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勞動合同 9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負責外貿進出口業務,主要操作阿里巴巴國際平臺。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并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九、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長安勞動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蓋章或簽名)
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一九九 年 月 日 一九九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就業勞動合同 10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月
C、以完成
2、本合同包含 3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日至年。
第二條、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乙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 11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按排從事______工作。
二、該崗位對勞動者的基本要求有:
第三條工作時間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勞動者在該崗位實行______小時工資,每______小時______元。
二、勞動者工資每______日支付一次。
三、勞動者工資中含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
第五條社會保險
雙方商定勞動者選擇以下一種方式參加社會保險:
一、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其他從業人員的辦法參加社會保險。
二、勞動者按照個體工商戶參保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具體繳納辦法及比例按照國家和我省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條件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規定,為勞動者提供該崗位必須具務的條件。勞動者在靈活就業中發生的工傷,適用國家有關工傷規定。
第七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靈活就業過程中的勞動爭議,適用處理勞動爭議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要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勞動合同 12
(1)兩者的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專指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工作協議;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這些勞動者既可以是高校畢業生,也可以是其他人。就業協議適用于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而勞動合同只適用于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按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2)兩者的內容不同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初次工作協議,其主要意義在于將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互相選擇的關系確定下來,一般并沒有詳細規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而勞動合同則指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確定工作關系之后簽訂的關于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具體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因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不能等同于簽訂了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訂了就業協議之后,還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通常畢業生到單位工作之后,雙方才簽訂勞動合同。
(3)兩者發生問題的處理部門不同
在畢業生就業協議發生問題、需要處理時,一般首先由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進行協調,如果取得一致意見,則報送畢業生所屬的學校主管部門,由學校主管部門審查認可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予以調整。若勞動合同發生問題,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勞動仲裁機構報送,請求處理。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處理勞動糾紛。
就業勞動合同 13
甲方代表人(雇用單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受雇職工):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居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協議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協議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協議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技能特長,為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并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范圍。
2)根據企業不斷地生產及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第三條: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甲方在特殊發展期間,甲乙雙方可協商實行特定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2)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需提前三天向甲方申請,待甲方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方式。甲方安排乙方嚴格實行定額按件計酬工資制,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原則。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任務,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資報酬,如遇特殊情況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3)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一年中有十一個月的工作時間,如少于十一個月,停歇期間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費200元,乙方在一年中必須為甲方工作至少一年,如無故少于一年,要承擔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4)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協議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協議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若違反廠規廠紀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及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職業培訓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2)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培訓事宜由甲方負責,安排專人幫帶。
3)在本協議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協議,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協議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八條:處罰與獎勵
1)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企業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一定的經濟物資獎勵;
2)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3)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甲方信息機密、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協議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3)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3)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協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就業勞動合同 14
從來沒有哪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如旋風般引發如此眾多的關注與爭議:出臺前向全民征集意見,就以近20萬條意見創下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紀錄;出臺后實施前的幾個月,又以個別企業“大裁員”再次引發人們的爭議,勞動合同法 就業。這部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將給勞動者和企業帶來什么樣的改變
勞動合同法來了 “鐵飯碗”不會回來(記錄)
焦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它旨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穩定的勞動關系。
與現行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勞動者的規定,如: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糾正濫用試用期的行為、糾正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應遵循的規范,以及合同到期前終止時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條款。令人沒有料到的是,在它實施前卻發生了一股企業與員工解約的風潮,不少企業開始大規模地解雇員工。
去年年底,廣東東莞一家五金廠,包括陳先生在內的100多名職工接到企業重新進行人員調整的通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在此之前,廣東一些企業包括華為等大型企業,紛紛出臺人事政策,大規模裁員,解除原來的勞動合同,以應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個別外資企業認為在華投資成本會越來越高,只好撤銷了對華投資,轉而投資東南亞,以降低企業成本。
類似事件屢見報端,不得不令人擔心:勞動合同法是不是一條兇猛的“狼”?有人甚至認為,勞動合同法既傷害了企業的利益,又傷害了勞動者的權益。
人們對于《勞動合同法》的關注焦點,幾乎都集中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上。
企業:“狼”來了
在企業一方看來,勞動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讓人焦躁不安。
廣東一家電子廠一名中層管理人士說, “工廠主要是想避免與工作年限長的老員工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或“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條件后,便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法 就業》。“這意味著一旦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就成了永久員工,企業需終身雇用他。顯然,這一規定給企業用人加了一道緊箍咒。”這位管理人士感嘆道。
用人單位滿腹牢騷,勞動者一方也是一腔委屈。
在勞動合同法出臺后,陳先生曾為之一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又多了把“保護傘”。結果,他卻糊涂了:既然是“保護我們勞動者利益,為什么這部法律會讓我失去工作呢?我在企業已經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歲的人了,這個年齡讓我再到哪里去重新找一份工作?”
勞動合同法出臺后,和陳先生有類似遭遇的,還有不少。
專家:企業誤讀勞動合同法
究竟,勞動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實施將會帶來怎樣的效應?企業用工是不是將回歸“鐵飯碗”時代?
曾參與勞動合同法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學教授、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關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可以肯定的是,勞動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可怕,它不是一匹“狼”。勞動合同法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目的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一個職工在企業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簽短期勞動合同,這本身就不利于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一個臨時性的工作崗位很難想象能夠建立起穩定的勞動關系。增加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利于增進職工與企業的感情,有利于職工積極鉆研業務,使職工把企業當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業搞好,形成企業與職工共贏的局面。
企業為什么會誤讀勞動合同法?關懷認為,這是由于部分企業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是又回到了過去計劃經濟下的用工制度,認為這部法律使企業缺乏用人自主權,捆住了企業的手腳。企業如果對誰不滿意,就很難解除合同。其實,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剝奪企業的用人自主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企業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企業可以依法裁員的條件,以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的法定程序與辦法。無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兩者解除的法定條件完全一樣。只要出現應當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完全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無論這個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他認為,企業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紛紛裁員,這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企業這種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會引起人們的反感。
為什么陳先生等勞動者會認為是勞動合同法讓他們失去了工作?對此,關懷說,勞動者不應該把目前出現的這個后果怪罪于勞動合同法,而是要積極通過工會或勞動監察部門來維權,以糾正企業的違法行為。勞動者要看到,是企業誤解了勞動合同法使職工失去了工作,勞動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就業勞動合同 15
一、就業協議基本概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系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簽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二、就業協議是勞動合同嗎
不少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已辦完離校手續準備根據簽訂的協議正式就業,而畢業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并不等于勞動合同。
就業協議是由學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共同簽訂,是教育部門制定就業計劃、進行畢業生派遣、解決畢業生戶籍和檔案等問題的依據,也是畢業生將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畢業生一旦離校后,學校將脫離三方關系,畢業生應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須將就業協議中約定的報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會保障和其他需要特別約定的內容寫入勞動合同。
如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未根據就業協議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則應視為違約,必須承擔就業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責任。
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所以各位應屆大學生們在簽訂就業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勞動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規定
我國《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雖然不同類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點,但該條規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
(一)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原則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原則,即全面履行原則,又稱之為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以適當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這項原則的意義在于指導和監督當事人保質、保量地、按時全面完成合同的義務,防止違約情況的發生,借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約全面履行原則是決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違約的法律標準,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違約責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約定全面履行原則包括三個方面的具體內容:一是履行主體適當。即當事人一般應當親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為履行,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是標的適當。即當事人交付的標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勞動符合合同的約定或者交易慣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點適當。應按合同所約定的數量、質量、品種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則,即構成違約。
(二)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的附隨義務
當事人應當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合同約定之外的附隨義務。附隨義務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一項合同義務,雖然該義務當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沒有約定,但是,任何合同的當事人在履行時都必須遵守。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等,履行附隨于主合同的其他義務。
我國《合同法》規定的附隨義務包括:(1)通知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應當將有關重要的事項、情況告訴對方,例如,一方因客觀情況必須變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都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2)協助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對待自己的事務一樣對待對方的事務,不僅要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而且要配合對方履行義務。(3)保密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對屬于對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對方當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項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以外,當事人還應當履行其他義務,如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防止損失擴大。(4)提供必要的條件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為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創造必要的方便條件,該項義務與協助義務緊密相連。當事人相互之間有協助履行的義務,就必須要為對方提供必要的條件。(5)防止損失擴大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某種原因致使當事人遭受損失,雙方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都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而不管這種損失的造成與自己是否有關。《合同法》第119條也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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