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云計算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研究的論文
在我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市場經濟對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的產權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公布催生了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以往房、地登記分離,職權分工分散,登記程序、標準各異等問題將有望實現統一化、標準化。在平臺建設的過程中,云計算技術作為“國土云”的重要技術支撐,將在數據管理、資源配置、標準統一、實時共享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1 引言
長期以來,我國的不動產登記工作分布在多個獨立管理部門。由于機構管理范圍、登記程序、管理平臺等存在差異,始終沒有形成統一規范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和體系。2014年12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公布,標志著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正式建立。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為一,提供“一站式”服務,這對于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便利公眾,都具有重要意義。在這一過程中,云計算技術將成為整個平臺建設的關鍵。只有基于“國土云”搭建平臺管理體系,才能科學有效地實現對各級各類信息的分布式構建和統一管理。
2 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的特點
2.1 縱向樹狀結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明確了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框架是一個涉及國家、省、市、縣四級的自上而下的樹狀結構。在國土資源部的統一指導和監督下,由相關部門協同建立省、市、縣三級分布式節點。平臺建立在以往多種信息分散登記的基礎上,形成對多種產權信息的整合與匯總;各節點的構建相對獨立并保持數據完整性,通過層級的連接實現最終的統一匯總。平臺建立后,將形成全國統一的不動產市場,并構建明晰的產權基礎。
2.2 橫向跨部門協同管理
在實現縱向層級管理的同時,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也需要實現橫向上的跨部門協同管理,即“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的信息互通和共享。
2.3 對現有信息化基礎設施的集成整合
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的建設按照統分結合的原則集成整合。鑒于我國已經實施建設的“金土工程”及“智慧國土”等項目,充分利用現有國土資源信息化的成果,以土地數據為基礎,以宗地統一編碼為索引,集成擴展其他類型的不動產登記方式,從而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門的不動產登記數據,建成覆蓋全國的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最終建成標準統一、內容全面、全國一體、互聯互通的`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2.4 實時共享,動態監管
通過優化頂層設計以及數據交換接口等方式,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將實現各級、各部門、各類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的實時互通與共享,以消除“信息孤島”。縱向上,各級登記信息將納入統一的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信息的實時共享;橫向上,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與住建、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實時互通共享。與此同時,平臺將圍繞業務服務和公眾服務,對已有信息資源進行實時查詢與分析,實現對不動產信息的動態監管。
2.5 標準統一化,平臺多元化
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建設依照開放性的原則,采用統一的數據標準和規范,統一統計口徑。與此同時,平臺構建并不強調數據處理手段和GIS平臺的統一,只強調充分的兼容性。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特點,選擇適合的手段、方法、平臺進行系統搭建,對已有系統充分利用整合,減少重復建設。
2.6 G2C服務
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的建立將實現面向公眾的G2C服務平臺。公眾可以便捷地進行信息查詢、網上辦事等互動式交流。基于云計算的平臺將會大幅提高公眾服務的訪問速度,同時更好地達成信息安全保密與信息公開之間的平衡,為公眾提供最有效、最安全的服務。
3 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的功能實現和關鍵操作
3.1 數據采集與建庫
從數據采集的范圍來看,此次登記的不動產涵蓋了全國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眾多國土資源類型,而不僅僅是狹義上的房地產信息登記,且信息分散在多部門。而具體到數據采集的內容又涉及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屬性,以及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社會經濟屬性。
在開展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土地條件及其他專項調查的基礎上,建立各級不動產權籍數據庫,并實現日常的更新、管理、維護、監測等操作,以及支持社會公共查詢服務。
3.2 空間特征的自動提取和空間數據的自動采集
為保證數據更新與共享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數據采集通常是利用遙感數據,基于多特征(光譜特征、形狀特征、干擾特征、區域地學特征等)自動提取空間信息,同時輔以GPS測量等實地測量手段,確保空間位置的準確性。
3.3 二維數據向三維數據的過渡
近年來,地理信息可視化表達和管理逐漸從二維模型過渡到三維模型。由于涉及諸多權利問題、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層設立和土地立體利用的需要,傳統的二維數據已不能滿足。“作為三維系統必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①能夠對各種空間對象進行有效空間操作;②實現復雜地學對象管理和處理;③能夠對由各種空間對象表達形式表示的地學復雜對象進行有效的空間存取”。
3.4 時空一體化“一張圖”的數據分析與可視化表達
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可利用全國、各省、各地市數據通過拼接整合實現空間上的“一張圖”顯示,同時可以對不同時間的歷史數據進行查詢、統計、分析、可視化表達等操作。
3.5 云端數據和資源的管理與整合
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的核心是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的“四統一”。云端管理將實現對數據與資源的采集、處理、交換、共享和使用,具體功能則包括業務的分析與優化、數據流分析、各類功能模型和數據模型等,最終建立完整的支持不動產相關信息的圖形管理、登記、交易、查詢、分析、統計、預警預報及信息發布系統。
4 云計算在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在圍繞地理信息技術構建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的過程中,必須依托大數據、云計算、高速網絡等技術的支持,采用云架構設計,最終與“國土資源云”融合。
4.1 以云計算為基礎,提供最優化的頂層設計
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涉及多層級、多部門。而云計算在此間可以充分發揮其虛擬化、高可靠性、通用性、高可擴展性等優勢,通過集成整合和改進完善,充分利用已有資源避免重復浪費,提升基礎設施資源的利用效率,進而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信息共享。
4.2 提供基礎的軟硬件服務和計算資源
隨著不動產數據量的增長和訪問量的增多,傳統的數據中心模式已然不適應需求的發展。而基于云計算平臺,用戶可通過網絡媒介獲取相關的軟件服務、硬件和計算資源,進而降低用戶購置相關硬件、操作系統和應用軟件的成本投入。與此同時,通過虛擬化技術構建云計算中心,實現軟硬件資源的統一管理、分配、部署、監控和備份,從而提升業務的響應速度、操作的便捷程度和可靠性、數據的安全性和服務的質量,同時有效降低系統建設成本和運維壓力。
4.3 為不動產信息的社會化服務與管理提供平臺支持
不動產信息登記業務流程面向的對象是不特定的社會大眾,因此,這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為公眾提供的社會化服務。而由此衍生出的稅收、戶籍、貸款、住房保障、城市規劃、城鎮建設等社會化管理,都將以不動產登記信息作為基礎依據。平臺的構建將有效地實現不動產登記流程中面向公眾的信息發布、申請操作、信息查詢等功能,即平臺不僅針對部門與業務本身,更向社會及公眾提供了一個信息服務的有效渠道。
5 結論
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是一個以土地為核心,涉及國家、省、市、縣四級,覆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五大不動產領域,最終實現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海島等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的平臺體系。從頂層設計的角度看,如此規模的體系構架,依托云計算技術進行構建與實施是其必然選擇。首先,云計算的虛擬性和通用性,對實現已有系統和數據的統一與整合具有先天的優勢,避免了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其次,云計算超強的計算能力、分布式管理、按需服務及動態調整的特點,有利于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有效地平衡了規模與成本之間的矛盾。再次,“國土云”的建設在保證安全性的前提下,最好地實現了各級各部門平臺的實時共享。最后,基于云服務提供的接口,可以最有效地實現政府與公眾間的信息發布與查詢訪問,充分體現信息化在提升業務質量與效率方面的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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