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孝雜文隨筆
仍然有人愛搞讓青少年集體給父母洗腳、給父母下跪之類的宣傳活動,為他們難過之余,有人想起《后漢書·孔融傳》提到孔融的一段話:“父之于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耳。子之于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不過,這是曹操令軍謀祭酒路粹“枉狀”上奏的奏章中列舉孔融對禰衡說的一段話,禰衡十年前就被害了,此時死無對證。孔子說孝為仁之本,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世孫,他“年十三,喪父哀悴過毀。”十六歲時,幫助受侯覽迫害而來投奔哥哥的張儉逃脫,事泄后,他和當時不在家的哥哥、母親爭著承擔死罪。由此看來,他也不似會說這種話的人。所以,劉勰的《文心雕龍》說:“路粹之奏孔融,則誣其釁惡。名儒之與險士,固殊心焉。”
孝,又是年輕人不易談論的事情,因為一談孝,小輩在長輩面前似乎永遠是有罪的,無論孝與不孝,以前兒子給父母的書信中都要自稱“不孝男”,而不孝又是十惡不赦之罪!要整人,也很容易給他加個不孝的罪名。近日聽復旦大學的郭建教授講《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他認為:“任何一個朝廷都要取得既得利益集團的支持。”皇朝都宣稱以孝治天下,打動的是最廣泛的'既得利益群體。《論語·學而》所謂:“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但事實也不是那回事,孝子而造反的人多得是,《水滸》英雄個個都孝,倒是以孝治天下的統治者反而不孝的比較多。柏楊統計出中國歷史上大概有五百六十余名皇帝和國王,“這些國王里面發生的害死自己兄弟,謀殺自己父親,甚至于跟自己上一輩女性有發生奇奇怪怪惡心關系”,其中可以稱得上大不孝的起碼占十分之一,遠遠高于民間,但最起勁地提倡“二十四孝”,割股療疾之類的又偏偏是他們。尊老愛幼本是出于天性,孔融所生活的年代卻是“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禮教規定的父母的權利實際已經難以兌現。盡管被如此虛偽化了,也還是“只有提倡孝,才能得到全社會的支持,所有的家長都感覺到皇帝的好處。”孩子必須依賴父母,等到不必依賴的時候,仍然要用社會強制的力量迫使他依賴,要統治別人,也都會千方百計讓人覺得必須依賴自己。
正如魯迅指出的那樣“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長途走去,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誰受誰的恩典……所以后起的生命,總比以前的更有意義,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價值,更可寶貴;前者的生命,應該犧牲于他!庇H情不在于功利,也不在于表面形式,“責望報償,那便不但敗壞了父子間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實際的真情,播下乖刺的種子!爆F在還搞集體洗腳、下跪之類,豈不滑稽而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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