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進修人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主要特征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抵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范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范圍,在這個范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實習進修人員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習進修人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習進修人員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規范實習、進修人員的管理,防止出現不必要的差錯事故。
二、范圍:
適用于醫務科、護理部、臨床、醫技科室對實習、進修人員的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凡來我院實習人員須持學校介紹信、進修人員須填寫進修,申請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后,到醫務科、護理部辦理有關手續,按醫院要求進行考試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能入科實習或進修。
2、實習、進修人員在實習、進修期間要服從組織領導,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申請期限和專業實習、進修,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實習、進修時間。
3、實習、進修人員在帶教老師指導下,從事規定的實習、進修工作,接受帶教老師的領導與監督,執行帶教老師的指示,積極主動完成各項任務。
4、實習人員完成的各種醫療護理等文件,進修人員獲得簽字權以前完成的各種醫療護理等文件均應得到老師的審閱簽名才能有效。實習、進修人員不得代替老師簽名,凡無老師簽名的實習人員、進修人員獲得簽字權以前書寫的各種醫護文件任何人都不能執行。
5、在帶教老師指導下,按操作規程實施各項技術操作,老師有責任監督實習、進修人員執行各項技術操作,并視其熟練程度決定是否允許其獨立操作,實習、進修人員必須接受老師的監督指導。
6、進修人員在醫院學習六個月后,帶教老師根據,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向科室領導建議授予其單獨的簽字權,科領導審核并請示醫務科、護理部批準,才可獲得簽字權。進修、實習人員未經醫務科批準,不得私自調整科室,違者從押金中適當扣罰。
7、實習、進修期間一律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
8、實習、進修結束,由帶教老師出具實習、進修鑒定意見。到醫務科或護理部辦理有關手續。
9、帶教醫師應認真履行帶教職責,對實習、進修人員嚴格管理,杜絕實習、進修人員的差錯事故發生。
10、實習進修人員在實習、進修期間的醫療行為由直接帶教老師負責。
11、實習人員、進修人員在獲得簽字權后擅自做主造成的差錯事故由本人負責。
12、醫院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私自接受實習進修人員在本院實習、進修。
實習進修人員管理制度2
1、進修醫師須具備執業醫師資格,二年以上病房工作經驗。
2、進修人員應按時報到,逾期3日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進修資格。
3、進修以半年為單位,不得自行調換進修科目,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學習時間。
4、進修人員應進行培訓后方可進科學習,培訓內容參考職工崗前培訓項目。
5、進修醫師住宿,由醫務科具體安排并管理。
6、進修醫師應由科室選派有經驗的醫務人員指導學習和工作。科室根據進修人員具體情況擬定計劃,每月組織科內學術講座1~2次。
7、進修醫師考勤,由進修科室負責。醫務科不定期檢查出勤情況。
8、進修醫師不得請事假。如確有特殊原因,須有原單位來函,由醫務科批假。
9、病假1個月以上者,可回原單位休假。
10、進修期間不安排探親假。
11、病假、事假者,進修期須順延。
12、科室根據進修醫師的業務能力,經科主任考核同意可隨同本院醫師參加科室一線值班。但不能獨立值班。
13、在手術科室進修的人員不得單獨進行手術操作,但可以作為參與手術操作。
14、進修結束,經考核,成績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15、不能結業的情況
(1)進修期限不足半年。
(2)請假逾期3日未歸。
(3)進修期間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醫療差錯。
(4)業務水平差,不能完成進修學習,不能勝任現職工作。
實習進修人員管理制度3
我院為一所民營非盈利性綜合性醫院,為進一步規范我院專業技術人員外出進修學習管理工作,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業務素質和醫院整體醫療服務水平,完善人才梯隊建設,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專業技術人員人員和實習生外出進修學習,促進醫院良性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擬選送外出進修學習者必備條件
(一)政治覺悟高,思想素質過硬。熱愛醫院和本專業,思想進步,業務素質較高,能安心本專業的學習和工作,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科室及醫院的工作,且具備一定的培養潛質。
(二)必須具備執業資質。
1、必須取得執業醫師或護士資質或相應的資格證書;
2、民營醫院人才流動性強,進修者必須具備在我院執業資質,新聘專業技術人員在試用期或執照未變更到本院時不得進修。
(三)具有相關專業中級或中級以上職稱。
(四)未晉升中級職稱的醫務人員,原則上不派出進修學習。但因科室或醫院業務發展需要必須進修學習的人員,經科室討論同意,科主任書面材料推薦,經醫教科審核報醫院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后可提前安排進修學習。
(五)近三年內未發生醫療事故或上年度未發生院內專家認為有明顯過錯的醫療糾紛者。
二、辦理外出進修程序 及規定
(一)常規程序:個人申請→科室同意→醫教科審核→院長辦公會批準
(二)次年外出進修計劃由各科室于本年度11月份之前提出,申請進修人員必須在本年度填寫《醫院外出進修學習人員申請表》,經科室討論同意科主任簽字后報醫教科,年底由醫教科統一上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院長辦公會議批準后,按進修醫院要求時間提前一周辦理外出進修學習相關手續。經醫教科審核,報請院部批準,并簽定《進修責任協議書》后實施。
(三)當年進修計劃因故未實施者,第二年如需進修者必須重新申報。
(四)進修單位的確定原則上由醫教科統一聯系安排。經同意后也可由科室或個人聯系,但必須優先考慮本省內距離近、收費低、有專業特色的單位。
(五)臨時決定的短期(一般為1至3個月)進修學習或培訓先由本人申請或憑會議通知,科主任簽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經醫教科審核簽字,分管院長批準后可外出學習;擔任行政職務的人員外出還須經院長同意。
三、相關規定
(一)要求進修人員擬進修醫院應為國內或省內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級醫院及專科醫院,或者是所進修學科水平在國內處于領先水平。
(二)原則上不允許跨專業、跨學科進修,確因醫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須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三)進修人員必須按計劃完成學習任務,按時返回單位上班。不得隨意更改進修專業、不得隨意提前終止或延期進修,如確因醫院或科室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專業或提前終止、延期進修者,須經科室主任、醫教科、院領導逐級批準。
(四)經醫院批準的長、短期進修學習人員外出前,須到醫教科簽定協議,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外出學習相關手續。進修學習期間費用及工資福利待遇,按醫院人力資源部、財務科相關規定執行。
(五)進修學習期間,因違反進修醫院的規章制度或醫療行為過失被進修醫院退回醫院者,進修費用由進修者全額承擔,5年內不得提出各種形式的進修、上學和參加學術會議的申請。
(六)進修一年者回院后休息7天,半年者休息4天,短期者休息1天,不按時上班者以礦工論處。
四、進修學習后管理規定?
(一)進修學習結束返院后,應及時到醫教科、人力資源部報到,辦理銷假相關手續,并將新的信息和學習內容以書面形式報醫教科,提出改進工作的計劃和措施,必要時可安排院內講座。
(二)進修返院后一周內將結業證書、鑒定表復印件及匯報材料交醫教科存檔,否則不予報銷進修學習費用,并取消下次外出進修學習機會。
(三)進修者進修回院后在臨床工作中應積極開展并推行新技術、新業務。醫院將對進修回院后1到2年內開展新技術、新業務有突出貢獻者給予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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