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高考報名工作方案
高考報名是指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間段內根據自身的情況,完成報名程序、選擇考試科目,并且付費報名的過程。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高考報名工作方案(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高考報名工作方案1
我縣20xx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即將開始,為能按時完成我縣報名工作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一)成立凌云縣20xx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報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組織凌云縣20xx年普通高考報名全面工作,研究解決高考報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查處報名工作中違紀違規事件。
(二)成立凌云縣20xx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審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負責檢查、指導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各報名站要提前安排專人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確保考生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報名工作公平、公正,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得報名。社會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負責,在校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報名站負責;隨遷子女到學籍所在學校報名站報名,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縣、學校負責。建立聯審聯查、共審共查機制,加強對接民宗、公安、衛健、殘聯等有關部門,爭取部門的配合、支持,提高資格審查工作效率。加大對重點人群的資格審查力度,并切實做好各類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報考資格認定工作。
各報名站要成立報名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制定資格審查方案,細化工作職責,審查工作明確到人,嚴格執行四級審核(即:報名站審核-縣招生考試管理審核-市招生考試院審核-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制度;建立AB崗復核機制。各報名站對考生報名資料要安排雙人復核,復核人員要在考生材料上記錄審核結果并簽字以示負責;落實主體責任,堅持“誰審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
二、報名對象、時間、條件、地點及報名辦法
(一)報名對象
1.參加我區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的考生
統考包括文化統考、藝術統考、體育統考、外語口試等,統考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2.參加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
分類考試招生包括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運動訓練單獨招生、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獲得全國統考免試資格)、職教師資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單招等不通過統考錄取的招考形式。
(二)報名和確認時間
我縣20xx年普通高考報名時間為20xx年10月23日10月31日17:30,各報名站現場確認考生報名資格時間同步進行,逾期不再辦理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
(三)報名地點
1.網上報名路徑
考生可選擇電腦端或手機端兩種路徑報名。
(1)電腦端報名
考生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點擊“系統導航→考試報名→高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2)手機端報名
考生使用手機登錄“廣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臺”APP進行報名。手機掃描20xx年高考網上報名系統(路徑見電腦端報名)登錄頁面的“廣西高考”APP二維碼,下載安裝“廣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臺”APP(考生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Android或iOS下載二維碼)。
如果因為手機版本等原因無法順利完成手機端報名,可使用電腦端繼續完成報名。
2.現場確認地點
(1)根據本縣實際情況,開設4個報名站,報名地點分別設在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凌云縣中學、凌云縣中等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和百色市鴻順高級中學。
(2)符合報名條件的我縣普通高中在校生和中職學校在校生可在本校報名站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社會考生到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報名。學校報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在校生報名;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歷屆生報名。
(3)各學校報名站在接受戶口不在本縣轄區內的考生報名時,須征得百色市招生考試院和凌云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同意,由百色市招生考試院和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組織人員對該考生的報考資格、加分資格等各類資格進行復核,并簽字以示負責。
(四)報名辦法
報名流程、考試科目選擇、有關表格的填寫、考生現場確認時應交驗的材料以及有關申請合理便利;各學校(報名站)須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精神,按照要求,規范、嚴格執行。
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須于20xx年10月21日前在高考網上報名系統設置報名站信息并生成、下發學校賬戶;凌云中學、縣職教中心及鴻順高級中學報名站須在高考網上報名系統設置班級信息,并生成、下發班主任賬戶。
(五)考生思想政治考核板塊
該板塊供非20xx年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使用,由其所在單位或社區如實填寫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意見,由單位或社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社區無法提供,則由考生本人向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提供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本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非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均需要在報名前簽訂在報名系統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體檢工作
所有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全國統考考生和其他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體檢。全縣高考考生體檢工作由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與縣衛生部門協商作出安排。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并要求復檢的考生,將由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于20xx年3月10日前安排在凌云縣人民醫院統一進行復檢,市招生考試院不再安排復檢。復檢后仍有異議的考生,于20xx年5月上旬前提出終檢申請,由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終檢,終檢結果作為最終體檢結果。沒有按照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要求參加體檢或進行復檢的考生,不得直接向市招生考試院申請終檢。終檢工作在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逾期不再辦理終檢申請手續。具體體檢方案及時間將另行通知。
四、報考收費
由報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費項目標準、時間及辦法。
文化統考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收費時間將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另行通知;廣西藝術統考報考費、廣西體育統考報考費、英語口試和小語種口試報考費在高考報名時需一并通過網上繳納。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如下:
(一)文化考試報名考試費
1.文化統考考生
(1)報名費:30元/人。
(2)考試費:在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錄取結束后,按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
2.參加分類考試招生但不參加統考的考生按30元/人繳納報名費(高職院校面向退役軍人單獨招生免收報名費)。
(二)全區體育統考報名測試費
報名費:35元/人,測試費:30元/人﹒科。
(三)全區藝術統考報名考試費
1.戲曲類報名考試費由省級聯考或校際聯考組考單位收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2.其他類報名費:35元/人,考試費:30元/人﹒科。
(四)外語口試考試費
1.英語:60元/人。
2.小語種:40元/人。
所有費用均通過網上繳納,文化統考考試費繳費結束后,已繳費的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下載打印電子發票。
學校高考報名工作方案2
為確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統籌各級教育、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宗、衛健、醫療保障等部門具體實施。各地要及時成立普通高考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進行普通高考報名和資格審查,認真做好普通高考報名期間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各地(州、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本地普通高考報名實施方案。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落實機制,嚴格按照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及工作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組織機構及職責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管轄范圍內考生高中階段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審查工作。聯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高一新生學籍注冊和高中階段實際就讀情況的核查,將學籍注冊和實際就讀核查情況作為考生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
(二)公辦普通中學、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職責
1.各公辦普通中學具體負責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完整三年高中學籍并連續實際就讀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資格審查、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體信息采集等工作。
2.各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本縣(市、區)所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資格審查、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體信息采集等工作。
3.各地(州、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領導、指導和協調本地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
(三)各級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轄區內參加普通高考考生戶籍信息審查工作。認真核對居民戶籍等有關登記項目信息的一致性,嚴格核查《自治區20xx年普通高考考生戶籍情況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戶籍審查登記表》)中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相關信息與公安機關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信息是否一致;對遷移戶籍的,須仔細核對遷入時間是否屬實。審查結束后,須將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考生本人戶籍詳細(全項)信息打印在《戶籍審查登記表》背面。凡是違規、違法辦理戶籍遷移落戶的,一律不予受理,已經落戶的予以注銷。屬于社會人員偽造的,依法給予嚴厲打擊;屬于公安系統內部違法亂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各級公安人口管理部門要設立綠色通道,優先受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申領、補辦等工作,確保考生按時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和考試,積極配合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做好考生戶籍復核工作。
(四)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轄范圍內技工類學校畢業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審查工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醫療保障部門負責來疆務工隨遷子女父母的社保繳納情況審查工作。要進一步完善來疆務工人員社保繳納制度,方便來疆務工人員快捷繳納社保。
二、報名對象
所有參加自治區20xx年普通高考、提前單獨招生及“三校生升高職”單獨招生的考生,包括參加保送、強基計劃、少年班、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提前單獨招生、職教師資提前單獨招生、殘障考生提前單獨招生、自治區普通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含直升專)等考生,均須參加我區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所有報考藝術類(含報考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藝術加試”并選擇加試專業類型;報考體育類(含報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及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體育加試”。否則,影響考生正常參加相關專業統考或校考的,責任自負。
參加自治區普通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直升專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xx年普通高考和錄取。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區內考生。自治區20xx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須在20xx年12月20日前結束,藝術類考生網上報名工作須在20xx年11月25日前結束。報名工作采取“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方式,考生須按戶籍或學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確認及資格審查工作。各地現場報名確認及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方式及流程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后提前向社會公布。考生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網上報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由各報名單位及時反饋考生本人。
(二)新疆中職班畢業生。新疆中職班畢業生如回疆參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考試,應統一在就讀中職學校參加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各辦班學校負責指導考生進行網上報名、電子攝像、采集信息等工作。自治區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新疆中職班畢業生網上報名信息的復核上報、考場編排、考試組織和志愿填報等具體工作。新疆中職班畢業生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的“考生特征”必須選擇填報“新疆中職班”。
四、報名條件
(一)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籍和學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且戶籍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于兩年(按距離20xx年普通高考時間計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連續實際就讀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學籍檔案,有連續三年的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2)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戶在新疆且戶籍沒有遷出新疆的經歷。
(3)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小學在疆連續實際就讀并有相關學籍證明材料,有小學或初中畢業后到區外藝體類中職學校就讀的證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報考藝術、體育類等特殊類型院校(專業)。
(4)考生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年齡在25周歲以上(含25周歲)。
(5)考生父親或母親是調入我區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須提供調入我區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相關手續證明),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考生是普通高中在籍在讀學生,學籍須在20xx年9月30日前轉入我區普通高中并連續實際就讀,經考生就讀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時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后準予報名。
(6)考生父親或母親是區外地級以上(含地級)組織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在援疆工作期間,考生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普通高中在籍在讀學生,20xx年9月30日前學籍轉入我區,并在疆內普通高中連續實際就讀兩年(高二、高三),允許在疆報考,由地級(含地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經考生戶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時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后準予報名;兵團系統由兵團師級(含師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經考生就讀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時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后準予報名。
(7)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三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際就讀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初中畢業證書和中考成績,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四年居住證明,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8)新疆高中班往屆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且戶籍遷入新疆時間不少于兩年,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普通高中階段在新疆高中班連續實際就讀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高中班就讀三年的學籍檔案或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9)新疆中職班畢業生須有其所就讀省市中等職業學校完整學籍并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注冊,在新疆中職班連續實際就讀三年(含第三學年實習);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且戶籍遷入新疆時間不少于兩年,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也可報名參加“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考試,但兩者不能兼報。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新疆中職班畢業生參加相關省市高職分類考試并被錄取后,不得參加我區高職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升高職”單獨考試和普通高考。
(三)其他
1.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不得無故拒絕其報名。普通高中三年學籍完整的應屆畢業生,經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就讀所在普通高中證明學籍條件屬實、戶籍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戶籍部門審查其戶籍條件屬實的,可在就讀普通高中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報名并參加考試。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各地、各部門要為考生報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盡量減少人員跨地州流動。各地應相互配合加強對此類考生的資格審查和服務。
2.未在南疆四地州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連續三年實際就讀的考生不享受南疆照顧政策。未在對口援疆受援地報名的考生不享受當地的對口援疆政策。
3.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學籍及就讀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在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4.符合我區高考報名條件、需要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幫助的殘疾考生,須按規定填寫《自治區殘疾人報考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請表》,并提供有關證件和材料。申請使用盲文試卷的盲人考生須簽訂同意使用全國統一命制盲文試卷的承諾書。
5.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招生考試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社區、街道辦事處鑒定。考核意見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自治區20xx年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相應欄內。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二)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刑罰、處罰期內的;
(三)違反自治區相關法規、條例,正在接受相關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報考軍警公安類或提前批次有相關要求的高校,考生還須參加專門組織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報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類別的考生還須按招生高校要求進行專門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六、計劃類型、考試科目
(一)普通高考計劃類型、考試科目
1.計劃類型
自治區20xx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設“普通類”和“單列類”兩個類型。“普通類”招生計劃面向各民族考生報考,“單列類”招生計劃面向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考生報考。
2.考試科目
(1)文化課考試科目
①“普通類”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除外語科目外,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和答卷。其中,外語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外語科目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聽力部分為必考內容,其成績不計入高考外語科目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錄取參考由高校決定。試卷筆試部分的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筆試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外語科目不組織口試。
②“單列類”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或民族語文。選擇應試外語科目的考生,可兼報“普通類”。選擇應試民族語文科目的考生,不兼報“普通類”,單獨設置招生計劃。
選擇應試外語科目的考生,文化課考試科目與“普通類”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及要求相同。
選擇應試民族語文科目的考生,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民族語文。其中,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和答卷,民族語文科目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和答卷(維吾爾語、哈薩克語、柯爾克孜語、蒙古語)。
(2)專業課考試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統考;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所報考高校要求參加自治區統考或校考。
(二)“三校生升高職”計劃類型、考試科目
1.計劃類型
自治區20xx年“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計劃設“普通類”和“單列類”兩個類型。“普通類”招生計劃面向各民族考生報考,“單列類”招生計劃面向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考生報考。
2.考試科目
(1)文化課考試科目
“普通類”和“單列類”文化課考試科目均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所有科目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和答卷。
(2)專業課考試
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體育類專業校考。
七、報名信息采集
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生成的信息確認表將作為考生唯一的報名信息,用于普通高考及網上錄取。報名信息采集時,考生須仔細核對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的內容,對本人報名信息確認表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的考生報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各中學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網上報名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報名信息的準確性。各報名點使用二代身份證閱讀器對本地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統一采集,并將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留存備查。各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將本地采集匯總后的數據庫按時上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八、系統安全保障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報名系統安全,確保全區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安全平穩。
(一)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落實網站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確保網上報名系統安全順暢運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網站要有防火墻、防病毒、防攻擊等安全保障措施,并使用專業的安全專用產品。及時排查網站風險漏洞,嚴防網站網頁篡改、黑客病毒和木馬間諜程序。要建立相應的信息安全應急處置預案,網站發生較大、重大安全事件時,要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向受理備案的公安機關報告。
(二)各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要確保考生報名網絡環境的安全,保障計算機信息系統和網絡系統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強對計算機病毒的預防和清理。要指導考生按規定流程和程序進行網上信息采集和填報,并對考生所填報的信息進行認真審查。考生信息不得對外提供或公布。
(三)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報信息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防止他人盜用。報名時間截止前,在報名系統中完整、準確、客觀、真實地填報本人的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報名系統規定流程進行操作。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負責。
學校高考報名工作方案3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保障高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江西省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報名類別
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分為普通類(包括物理科目組、歷史科目組)、三校生類,考生只能選報其中1類。
報名時,普通類考生要確定選考科目;普通類兼報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以下分別簡稱“藝術生”“體育生”,藝術和體育不能同時兼報)要分別確定藝術類專業選報科類和體育類專業選考科目。
藝術生、體育生如果專業考試不合格的,則不能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藝術生、體育生均可憑文化成績參加普通類專業錄取。
二、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包括普通高中、中專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在江西省申請報名:
1.具有江西省戶籍;
2.外省戶籍在江西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已取得江西省高中階段學籍并實際就讀一年以上;
3.外省戶籍具有江西省中專、技工學校連續3年學籍的20xx年應屆畢業生;
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國僑民或在江西省高中畢業的港澳臺籍考生。
(二)報考少年班、數學英才班或領軍計劃、物理學科卓越人才計劃等招生的初、高中在校生,須先通過招生高校的考核,其高考成績僅對有關高校上述計劃單獨錄取有效。
(三)三校生類報名要求:
1.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面向省內初中畢業生招收3年制的中專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可以報考三校生類或普通高考,但二者不能同時兼報。往屆畢業“三校生”(含一年制中職生、非3年制中級工技工院校畢業生)不得報考三校生類,符合條件的可以報考普通高考。
2.面向省外初中畢業生招收的“三校生”不得報考三校生類,符合條件的可以報考普通高考。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取得高校少年班、數學英才班或領軍計劃、物理學科卓越人才計劃等報考資格的學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已在外省參加20xx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5.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三、報名時間
(一)統一報名時間。江西省20xx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9:00—7日17:00。
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以下簡稱“縣考試中心”)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盡早啟動在校生集體報名的信息采集工作。網上報名期間,縣考試中心須設立縣級報名點,在正常工作時間現場受理考生報名申請。
(二)補報名時間。符合報名條件、錯過統一報名時間的,可于20xx年2月26—29日,向所在縣考試中心申請補報名(不含藝術生、體育生),采集相關信息,并按時完成網上補報名及繳費等手續。
四、報名地點
各縣考試中心統籌屬地各類學校設置高考報名點,并指導學校做好學生集體報名組織工作。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報名人數超過50人的,所在地縣考試中心可要求其設立報名點。未設報名點學校要協助縣考試中心做好報名資格審核等相關工作。
(一)應屆畢業生原則上在本校報名點申請報名,往屆畢業生可在原畢業學校或戶籍地縣考試中心報名,也可在戶籍地設區市考試中心指定報名點報名。同等學力人員在戶籍地縣考試中心申請報名。
(二)外省戶籍隨遷子女考生在學籍或居住地縣考試中心申請報名,江西戶籍在省外就讀的隨遷子女考生到戶籍地縣考試中心申請報名。
(三)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到定居地或學籍地縣考試中心申請報名。
(四)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申報國家專項、高校專項資格的考生必須確保其戶籍、學籍、報名、實際就讀地均在實施區域的同一縣(市、區)。
五、考試科目
(一)文化考試科目
1.20xx年開始,高考統招錄取本科、高職(專科)的文化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一致。普通類(含藝術生、體育生)文化考試科目實行“3+1+2”模式,由統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組成。“3”為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3門,滿分值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
“1”為首選科目,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滿分值10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
“2”為再選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滿分值各100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2.三校生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滿分值各150分。
(二)專業考試科目
1.藝術類專業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等7個科類。其中前6個科類中,只能選報其中一類,不得兼報;戲曲類可以單報,也可以兼報前6個科類中的一類。
2.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6個科類實行全省統考,戲曲類實行省際聯考。
3.音樂類包括音樂表演類(聲樂)、音樂表演類(器樂)、音樂教育類三個方向,三個方向可以單報或兼報,選報音樂教育類方向的視為兼報了音樂表演類(聲樂)、音樂表演類(器樂)兩個方向。表(導)演類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三個方向可以單報或兼報。
4.體育類考生,只能在足球、籃球中選擇一個選考科目。
5.報考運動訓練或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還須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和有關高校的規定參加相關項目專業測試和文化考試。
六、報名程序
所有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包括保送、強基計劃、少年班、數學英才班或領軍計劃、物理學科卓越人才培養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或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招、高職單招、職教師資單招、殘障考生單招、中職技能競賽獲獎免試生等各類形式招生的考生均須按照相關程序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申請。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須按時到縣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申請報名,并提交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應在20xx年6月9日后)、學籍證明(畢業證)、思想品德考核鑒定表等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由現場工作人員審驗。
1.20xx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籍證明或畢業班學籍花名冊(須經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并加蓋學籍專用章)。
2.往屆畢業生須提交高中畢業證書。同等學力人員須提交初中畢業證書或縣級以上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
3.外省戶籍隨遷子女考生須提交就讀學校開具的實際就讀證明、縣級以上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監護人居住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少年班、數學英才班或領軍計劃、物理學科卓越人才計劃等考生須提供招生高校出具的報考資格書面證明。有關中學不得限制符合條件的學生報考少年班。
5.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須同時提交由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6.殘疾考生需要在考試過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務的,可在報名時向縣考試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7.所有考生須提交思想品德考核表。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情況可由就讀學校統一提供,社會考生可由所在單位或戶籍地鄉鎮(村委會)、街道辦事處(居委會)鑒定,鑒定表樣可在報名網上下載。鑒定單位或部門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二)資格審核。報名點工作人員須認真核驗考生提交的身份證、畢業證(或學籍證明)、戶口簿等材料,填寫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各項信息,根據戶籍信息確認其是否屬于農村考生身份。
(三)信息采集。報名點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基本信息后,嚴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圖像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要求,逐一采集考生圖像。采集的考生圖像信息將與公安部門信息數據進行比對,未通過比對的考生需重新采集。
(四)領取密碼。考生完成報名申請、材料交驗、信息采集后,領取考生號和網上報名密碼,報名密碼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確保安全保密。
(五)校驗信息。20xx年11月8日前,各報名點完成考生信息審核、校驗。11月9日前,各縣考試中心審核提交考生報名數據。
(六)報名繳費。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并經報名點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繳費,逾期未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網上繳費完成后不予退費。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系統界面提示進入“江西省政務服務統一支付平臺”繳費,平臺支持支付寶、江西銀行掃碼支付(支付寶、微信)、江西農商銀行掃碼支付(支付寶、微信)、郵政儲蓄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的網銀支付。
網上繳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規定執行,具體繳費時間另行通知。
(七)信息確認。20xx年12月20日前,各報名點統一打印考生《報名登記表》,組織考生核對本人表中的各項信息,核對無誤后,考生本人簽字確認(他人不得代簽),確簽后由縣考試中心統一保存,作為考生紙質檔案材料之一。
(八)信息修改。考生報名信息將涉及高校錄取資格審核,考生應對本人各項報名信息的準確、真實性負責。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以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更改。報名結束后,需更改信息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縣考試中心申請。
1.報考信息修改。報考藝術類專業修改時間為20xx年11月15-17日,報考體育類專業修改時間為20xx年1月29-31日,文化選考科目修改時間為20xx年4月1—3日。
2.其他信息修改。考生身份及照片信息修改截止日期為20xx年4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其中修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身份信息的,由縣考試中心重刷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修改;修改照片的,由縣考試中心審定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重新采集圖像;涉及應屆或往屆、政治面貌、個人簡歷、個人特長、聯系方式等信息修改,由縣考試中心審驗后在報名信息系統自行修改,原則上不晚于20xx年6月6日。
3.確認信息修改。縣考試中心確認考生修改信息后,重新打印《報名登記表》,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申報材料由辦理及審批人簽字后留存備查。
七、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實行分類分級負責,各級考試機構應在報名結束后進行專項布置。針對特殊類型招生,要嚴審報考條件,加強資格審核和復驗工作。需要公安部門協助核查的考生是否為農村戶籍的,由考試機構向同級公安機關申請協查。
(一)縣考試中心應根據考生不同畢業類型,分別會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部門、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技工學校學籍管理部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或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考生資格核驗。
(二)隨遷子女的報名資格由縣考試中心負責審查,考生除提供實際就讀及學籍證明外,還須提交其監護人在當地的居住證(或就業狀況信息、房產證等)等證明材料,由縣考試中心留檔一年備查。
(三)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負責督導各縣考試中心按時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并對隨遷子女、三校生類等考生資格開展重點復查。
(四)報名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對有關報名點資格審核登記工作進行抽查,對高中非應屆畢業在校生、普通高校在籍生、在外省重復報名等考生進行篩查,對報考高校專項、少年班考生的資格進行抽查。
八、考生體檢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縣考試中心組織的高考體檢,未參檢考生高校可不予錄取。體檢工作原則上于4月底前完成,體檢費(60元/人)由縣考試中心組織代收。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地要嚴格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報名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切實做好前期各項準備以及與報名資格審查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二)大力宣傳。各地要廣泛宣傳報考政策,特別是外省籍隨遷子女報考政策、報考專項招生的戶籍學籍具體要求、文化考試選考科目、藝術專業選報變化等事項。
(三)規范管理。各地要規范報名點設置工作,各普通高中、有關中職、技工學校應該按屬地縣考試中心要求設置報名點,組織開展好本校畢業生報名工作。
(四)加強培訓。各地要加強對報名工作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思想教育,將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確保20xx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五)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實行問責制,學校(報名點)、縣考試中心為責任主體,實行“誰審核、誰把關,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出現失職瀆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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