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整治方案
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噪音污染整治方案(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本噪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以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為核心,以改善城市環境為目標,全面推進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本方案的實施,旨在實現以下目標任務:
1、有效降低城市各區域的噪音污染水平,確保居民生活環境安靜舒適。
2、建立健全噪音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3、提升噪音污染防治技術水平,推廣先進適用的防治技術。
4、提高公眾對噪音污染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形成全民參與噪音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圍。
三、整治范圍和內容
整治范圍:本方案適用于城市范圍內的各類噪音污染源,包括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等。
整治內容:
1、對工業噪聲源進行排查和整治,確保達標排放。
2、加強對建筑施工噪聲的管理,規范施工時間和噪聲控制措施。
3、優化交通布局,減少交通擁堵和鳴笛現象,推廣低噪聲交通設備。
4、加強對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如商業促銷、娛樂活動等噪聲的控制。
四、整治時間及步驟
整治時間: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為期x年。
整治步驟:
第一階段(x個月):完成噪音污染源排查工作,制定整治計劃和時間表。
第二階段(x-x個月):全面開展噪音污染整治工作,加強執法力度,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第三階段(剩余時間):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持續開展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五、工作職責
1、環保部門:負責噪音污染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
2、城管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和整治工作。
3、公安部門:負責交通運輸噪聲的管理和整治工作,加強交通執法力度。
4、宣傳部門:負責噪音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環保意識。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2、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形成有效震懾。
3、加強監測與評估工作,及時掌握噪音污染狀況,調整整治措施。
4、加強科技創新和推廣應用,提高噪音污染防治的技術水平。
5、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噪音污染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通過本噪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實施,我們將全面推進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作出積極貢獻。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2
為解決市民集中反映的各類噪聲污染問題,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確保通過創衛國家技術評估,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解決各類噪聲污染問題為目標,以產生噪聲污染單位為治理責任主體,突出重點,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綜合執法,嚴治重管,狠抓落實,堅決遏制城區噪聲污染日益加大的勢頭,積極探索加強各類噪聲污染管理的長效機制,為市民創造一個安靜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治理依據及范圍
(一)依據:
1、《環境保護法》;
2、《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3、《關于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管理的通知》(環發〔〕210號)。
(二)范圍:城區內各類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包括建筑施工類噪聲、餐飲娛樂噪聲、超市空調主機噪聲、鋁合金加工噪聲、物流運輸噪聲,社會生活類噪聲、汽車鳴笛類噪聲等。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準備階段(20xx年8月5日至8月10日)。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城區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各相關部門依據分工制定噪聲污染治理工作計劃,成立專班,對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進行宣傳教育。
(二)全面治理階段(20xx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各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根據相關要求進行整改,各職能部門依據分工制定長效管理措施,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督促各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整改到位,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理。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1月10日)。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
四、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環保部門職責
1、負責督促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的固定設備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噪聲的整治;
2、負責依法查處建筑施工噪聲污染;
3、負責整治賓館、飯店、酒家等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空調器、冷卻塔、油煙排風機等產生的噪聲;
4、負責整治商業經營性場所及文化娛樂場所的營利性卡拉OK噪聲;
5、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對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進行監測。
(二)查處部門職責
1、負責對城市范圍內從事生產活動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管理;
2、負責查處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行為;
3、負責查處城市市區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行為;
4、負責查處家庭室內發生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行為;
5、負責查處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音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產生噪聲的行為;
6、負責查處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產生的噪聲;
7、負責查處機動車輛不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以及停車場產生的噪聲的行為。
(三)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職責
1、負責整治無固定經營場所流動噪聲和違規占道經營的擾民噪聲,如夜市攤點噪聲等;
2、負責整治停車場、汽車配貨場等生產的噪聲。
(四)市政園林部門職責
負責整治土石方開挖、裝載、運輸產生的擾民噪聲。
(五)工商部門職責
1、協助相關部門整治商業經營場所、鋁合金加工及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超標造成的擾民噪聲,對無證經營的單位、個人吊銷營業執照;
2、負責整治集貿市場產生的噪聲擾民。
(六)文化部門職責
1、協調相關部門整治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超標造成的擾民噪聲;
2、嚴把新建經營性文化節娛樂場所行政許可關,對無營業執照經營的單位、個人吊銷文化許可證。
五、工作要求
噪聲污染專項治理是一項民心工程,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擺上議事日程,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突出重點,力求實效,切實解決各類噪聲擾民問題。各產生噪聲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按照此次治理的要求,積極主動地搞好整改,規范經營行為,還市民一個清靜的城市環境。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3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噪音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嚴重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為了切實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我們制定此噪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強噪音污染防治,降低噪音污染水平,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工作環境。
一、工作內容與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成立噪音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環保部門牽頭,聯合城管、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明確各部門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同時,將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2、制定并嚴格執行噪音污染法律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適用于本地區的噪音污染防治細則,明確噪音污染的定義、分類、排放標準及處罰措施等。加大對噪音污染行為的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提高違法成本。
3、開展噪音污染源排查與整治
組織專業隊伍對各類噪音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包括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等。對排查出的噪音污染源進行分類整治,制定整改措施和時間表,確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4、加強噪音污染監測與評估
建立完善的噪音污染監測網絡,定期對城市各區域的噪音污染水平進行監測和評估。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整治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5、推廣噪音污染防治技術
鼓勵和支持企業、科研機構研發和推廣噪音污染防治技術,提高噪音污染防治的科技水平。同時,加強對噪音污染防治技術的宣傳和推廣,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和技術應用能力。
6、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參與度
通過媒體、社區活動等多種渠道,開展噪音污染防治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對噪音污染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同時,鼓勵公眾參與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對舉報噪音污染行為的市民給予獎勵。
二、工作時間安排
本噪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x個月):完成噪音污染源排查與整治計劃的制定,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階段(x-x個月):全面開展噪音污染源整治工作,加強執法力度,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同時,加強監測與評估工作,及時調整整治措施。
第三階段(持續進行):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持續開展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同時,加強與國際國內先進地區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噪音污染防治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加強資金保障
將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整治工作所需資金得到及時足額保障。同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
2、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噪音污染防治工作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和專業水平。定期組織培訓和學習交流活動,提升隊伍的業務能力和創新能力。
3、加強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定期對噪音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督查和評估。對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和部門進行問責和約談,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通過本噪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實施,我們有信心在不久的將來,使城市的噪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為居民創造一個寧靜、舒適的生活環境。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4
當前,我市生活噪聲污染環境比較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為加強對全市城區社會生活噪音污染的治理,給廣大市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市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問題專項整治。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深化城市建設管理管理年活動為載體,以改善城區人居環境、讓市民群眾滿意為目的,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福建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城區生活噪聲污染集中整治行動。通過集中整治,減少和降低生活噪聲對市民工作、生活的干擾和影響,促使產生生活噪聲源頭的單位和個人自覺減少和控制噪聲,為廣大市民提供一個安寧、輕松、舒適的生活環境。
二、整治內容
(一)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二)在城區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組織的娛樂、集會等活動中,使用音量過大、嚴重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音像器材;
(三)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產生的環境噪聲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四)露天營業場所經營和流動商販使用高音喇叭擾民問題;
(五)居民使用家用電器、樂器,養犬或者其他家庭室內聲音過大造成噪聲干擾周圍居民;
(六)各類娛樂服務場所場界噪聲排放超過規定標準干擾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七)機動車輛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八)其它影響居民生活狀態、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室內裝修、商業活動等產生的噪音污染。
三、行動時間
從20xx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利用1個月的時間進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進入規范化、常態化管理。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3月20日至3月22日)。
各單位立足轄區實際,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召開動員部署會,對生活噪聲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治(3月23日至4月16日)。
各單位要集中警力,協同配合,扎實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查糾此類問題。同時,曝光典型案例,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總結建制(4月17日至4月20日)。
總結噪聲污染治理經驗,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嚴防問題反彈。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5
為改善城區聲環境質量,切實解決城區環境噪聲擾民問題,給市民創造寧靜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我市“四創”工作順利推進,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專項整治,督促娛樂場所、建筑施工單位采取隔音、降噪和減震措施,限定作業時間,使噪聲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交通、商業和社會生活噪聲得到有效遏制,有效改善聲環境質量,確保城區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城區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db(a)。
二、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
市中心城區、盤縣紅果城區、六枝特區平寨城區范圍內的各類社會生活噪聲及娛樂場所振動污染整治。
(二)整治內容及責任單位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責權劃分規定,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轄區內環境噪聲整治,依據區域實際情況,有針對性開展整治工作,相關部門按照職責權限,密切配合,齊抓共管。
1、建筑施工噪聲
(1)在城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2)在城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環保主管部門申報工程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等。
(3)在城區噪聲敏感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晚10點至晨6點)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因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但必須有縣級以上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證明。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加強城區市政工程、道路開挖、房屋拆遷、建筑施工場地的環境管理,督促業主落實防噪措施,并加強對施工機械的噪聲管理。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文化娛樂噪聲
(1)現有文化娛樂場所必須設置隔音降噪減振措施,達標排放。新建歌舞娛樂場所,必須嚴格環保準入條件,實行環保審批前置。申領相關證照前,必須到有審批權限的環保部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沒有依法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工商、衛生、文化、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一律不得向經營業主頒發相關證照。
(牽頭單位:市文體局;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取締證照不全,經整改,噪聲排放仍不達標的文化娛樂場所。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文體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加強娛樂企業注冊登記審批,督促業主辦理環保審批手續。
(4)依法吊銷不符合要求的文化娛樂場所、大排檔等業主的營業執照。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文體局、市公安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商業噪聲
(1)堅決取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規范占道經營攤點及沿街叫賣、賣藝行為。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嚴格審查占道宣傳活動方案,音量應控制在60分貝以內。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嚴格查處經營活動中空調和冷卻塔的噪聲污染。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交通運輸噪聲
(1)督促車輛安裝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消聲器和喇叭,在城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安裝符合國家規定的消聲器和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
(2)嚴格特種車輛管理,加強特種車輛不按規定使用警報器的查處。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垃圾清運車、灑水保潔車、清掃作業車輛聲音對市民的影響。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在中心城區學校、辦公樓、重點路段劃定禁鳴區域并標示。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規劃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5、社會生活噪聲
(1)嚴禁在主要街道、沿河休閑地、住宅小區等場所在夜間(晚10點至晨6點)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從事晨練、娛樂、歌舞編排以及鑼鼓腰鼓排練等活動。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文體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加強公共場所娛樂、集會噪聲管理。
(3)加強家庭室內娛樂、室內裝修等噪聲污染的防治和查處。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文體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控制大型電子屏音量。
(5)取締城區內產生噪聲污染的廢品收購、金屬加工、石材加工作業。
(6)取締影響市民生活休息的露天燒烤、大排檔噪聲污染。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文體局、市工商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噪聲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市環境噪聲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環保局,魏嵬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為該整治行動的第一責任人,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方案、落實專人,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四、整治時間及步驟
20xx年3月至12月31日,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摸底階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城區娛樂場所、建筑施工單位、商業噪聲、交通運輸、社會生活噪聲排污狀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對業主進行深入細致的宣教動員。各職能部門要將本部門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印成小冊子向業主發放,讓業主知曉并自行遵守和落實,自行采取防噪措施防止噪聲污染,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時間。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逐一進行現場督查,發出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對拒不執行整改要求的,視情節依法予以處罰。對達不到整改要求的文化娛樂場所、夜間露天燒烤的大排檔要堅決予以取締,相關部門要吊銷有關證照;對沿街叫買的要及時教育和引導;對擅自閑置或拆除治污設施以及超時施工的業主或單位,責令恢復正常運行。對整治過程中尋釁滋事、妨礙公務、侵害執法人員合法權益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市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地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調查,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強化噪聲整治責任,狠抓落實,進一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深入了解實際情況,督促指導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使整治工作得到鞏固提高,確保城區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城區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db(a)。
(四)檢查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在按片區和職責分別進行檢查驗收的基礎上,由市環境噪聲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驗收,并進行總結。
20xx年以后,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實施噪聲專項整治,實現工作常態化和長效化,保障城市和諧的生活環境。
五、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處理噪聲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噪聲治理專項行動的督促調度、信息反饋、協調聯系工作。
環保部門:負責噪聲專項整治牽頭工作。
查處部門:負責交通噪聲和社會商業噪聲管控。
住建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場地噪聲管控。
文體廣電部門:負責文化娛樂場所的噪聲管控。
城管部門:負責占道經營產生的商業噪聲管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將城市環境噪聲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職能部門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各相關單位要制定整治計劃、細化工作措施、逐級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確保每個階段工作落到實處,堅決杜絕推諉扯皮、不負責任、辦事拖拉現象,形成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合力。所有機關、單位不論行政級別、隸屬關系,一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政府統一指揮,積極主動地開展整治行動。
(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加大媒體宣傳、曝光力度,營造良好的整治輿論氛圍,讓市民理解支持整治工作,并積極主動參與。新聞媒體對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全面報道,對整治工作不力的單位給予及時曝光。
(三)密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分析問題,研究措施,交流經驗。
(四)依法行政,講究工作方法
完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制度,切實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逐步建立環境保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公眾監督制度、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和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集中全社會力量,加強城市噪聲防治工作,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五)加強溝通,暢通信息渠道
為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嚴控餐飲油煙、噪聲污染擾民行為,落實好服務民生相關工作,強效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案件的高質量整改,市城管局堅持“領導親自抓、案件扎實辦、問題回頭看”工作原則,發揮對縣(市)區督導指導,堅持具體問題立行立改,并針對問題舉一反三,系統謀劃,全面推進人居環境治理。
在噪聲、油煙擾民治理上,市城管局針對我市實際情況,詳細摸排,充分研討,制定了《齊齊哈爾市油煙噪聲專項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經營商戶、娛樂公共場所、夜間建筑施工以及露天市場噪音擾民;同時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油煙,使凈化率和排放濃度達到餐飲業油煙排放要求,合理規劃、設置油煙排氣筒,各排煙設施(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器等)應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依法取締無任何整改條件、無任何環保設施、多次管理達不到整改要求的飲食業單位。由市城管局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以縣(市)區作為主體,深入開展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行動。
行動中,逐步使中心城區臨街商戶、流動商販高音喇叭、露天市場、娛樂公共場所、工地施工噪音等公共場所擾民現象得到徹底改善,并實現長效治理模式,同時基本消除城市規劃區范圍所有飲食服務排煙設施不規范、排煙擾民、污染等違法行為。并依據《齊齊哈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建立檔案,建立排查臺賬。
市城管局還與生態環境、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噪音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油煙噪聲違法行為。重點查處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超標排放、擅自停用和破壞油煙凈化設備行為以及其他違法行為。
市城管局設立監督檢查考評組,對各縣(市)區城管部門中央環保督察案件整改情況、日常管理機制、管理成效鞏固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并進行綜合考核評比。自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案件整改工作以來,市城管局接到涉及5個縣區油煙噪聲擾民信訪件累計8批次13件(次),截至目前,共辦結6件,正在辦結中7件(次)。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6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市區噪音污染問題日益嚴重,給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諸多困擾。噪音污染不僅影響人們的身心健康,還干擾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市區噪音污染整治方案,對于提升城市環境質量、改善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義。
一、整治目標
本方案通過一系列措施,降低市區噪音污染水平,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質。具體目標如下:
1. 建立健全噪音污染監管體系,確保各項整治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2. 嚴格控制各類噪音污染源,減少噪音污染的產生;
3. 提高居民對噪音污染的認識和防范意識,形成全民參與噪音污染整治的良好氛圍。
二、整治措施
(一)加強噪音污染監管
1. 制定噪音污染排放標準,明確各類噪音源的最大排放限值;
2. 建立噪音污染監測網絡,實時監測市區噪音污染狀況;
3. 加大對噪音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
(二)控制噪音污染源
1. 對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噪音污染嚴重的行業進行重點整治,采取降噪措施;
2. 推廣使用低噪音設備和技術,減少噪音污染的產生;
3. 嚴格控制商業娛樂場所的噪音排放,確保其符合噪音污染排放標準。
(三)提高居民防范意識
1. 開展噪音污染防治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居民對噪音污染的認識;
2. 鼓勵居民舉報噪音污染行為,形成全民參與噪音污染整治的局面;
3. 建立噪音污染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回應居民關切,解決噪音污染問題。
三、實施步驟
1. 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各項整治措施的具體內容和時間節點;
2. 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整治工作,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3. 定期對整治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改進;
4. 加強與其他城市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先進的噪音污染整治經驗和技術。
四、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區噪音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各方力量;
2. 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3.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
4. 加強執法力度,確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執行。
本市區噪音污染整治方案通過加強監管、控制噪音污染源和提高居民防范意識等措施,降低市區噪音污染水平,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實施該方案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和取得實效。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市區噪音污染問題一定能夠得到有效解決,為居民創造一個更加宜居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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