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1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采暖供熱,有效應對采暖供熱運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采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運行。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戶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范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采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采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采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臨汾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匯報有關信息;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2.2.2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組長:宣為民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強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運行。
2.3城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信息。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對事件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運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 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運行設備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設備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運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用戶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運行。
(4)公布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布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范用暖意識。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設備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報告程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后,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范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向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信息發布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后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周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后,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設備,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設備要運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杠、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著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2
為切實做好20xx-2023采暖季供熱運行保障工作,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環境,依據石家莊市供熱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群眾滿意,領導放心,社會好評”的工作目標,以保障供熱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更好地服務和改善民生,確保廣大群眾溫暖過冬。
二、工作任務
(一)認真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滿足供熱需求
熱源單位要做足煤炭等各類生產物資的儲備,擴大煤灰庫容,制定大氣預警狀態下的燃料存儲及運輸應急預案。燃氣供熱單位要科學計劃、留有余量,確保燃氣供應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穩定供應能力和水平。
發改部門會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多簽、多儲、多疏、多增、多開、多減”的原則,確保燃氣單位按需足額簽訂供用氣合同;確保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量充足,滿足應急調峰需求;確保天然氣管輸能力滿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氣負荷;確保“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完善,能夠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電網負荷能夠滿足高峰時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及運行調試,確保按時達標供熱
各供熱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提前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工作,10月25日前,城區集中供熱完成對各換熱站保壓試水工作,農村“雙代”戶完成壁掛爐安全檢修工作,同時強化產權單位自管熱力站的監管,確保10月31日所有供熱設備全部實現安全穩定運行。
(三)做好供熱熱價監管工作,確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執行。縣屬各機關單位、垂直部門、駐正單位辦公和商業采暖價格按縣物價局部門核定的價格核算。垂直部門和駐正單位的居民采暖蒸汽價格,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成本價核算,換熱站熱價補貼,由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解決(已移交熱源企業管理的換熱站除外)。多層建筑居民采暖熱費,按建筑面積扣減10%公攤計算;有電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積扣減15%公攤計算;平房和單位建筑(包括二層以上)不存在公攤面積,按建筑面積全額繳納熱費。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熱隱患,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改善
各供熱單位對上一采暖季運行故障率較高、群眾投訴集中、供熱效果不佳的老舊小區,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走訪到每一戶居民家中,檢查供熱設施,建立臺賬,及時消除供熱隱患;特別是對今年進行供熱設施改造的老舊小區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熱居民小區,要認真做好設備調試工作,避免因設備運行不暢影響用戶供熱效果;運行期間要安排應急保運隊伍駐場,及時處置供熱問題,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提高。
(五)加強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提升供熱服務水準
供熱單位、燃氣單位以及相關物業單位要對負責供熱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24小時供暖熱線值班值守,及時接聽群眾訴求,快速反饋處理相關問題。暢通以服務窗口、服務網點、服務熱線以及APP服務平臺為載體的“線上線下”高標準服務系統,形成申請、受理、維修、收費、咨詢及投訴為一體的全方位、系統化辦事服務體系,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六)充分發揮供熱智能平臺作用,確保提高供熱管理水平
各供熱單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熱智慧監管平臺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數據采集完善、居民小區室溫采集全覆蓋,供熱期間指派專人盯守供熱智能平臺信息,及時掌控熱源、熱力站、熱用戶的運行狀態,對預警信息、上級轉辦、督辦交辦、用戶投訴等問題及時處置并反饋結果,提高隱患處置效率。
建立天氣、熱源智能聯動機制,結合室外天氣變化、智能平臺監測、投訴問題和運行實際等情況,指導熱源企業提前調整運行參數,確保用戶室內溫度穩定達標。嚴禁供熱單位因室外溫度升高間斷供熱,致使室內溫度降低現象。
(七)不斷強化供熱運行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石家莊市供熱服務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供熱用熱管理,規范供熱用熱行為,推行供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認真落實供熱質量網格化監管,全面提升供熱服務水平,按照“誰建站、誰主管,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分包責任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熱源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各鄉鎮是供熱工作責任主體。城區集中供熱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各村“雙代”工作、新民居供熱工作由各鄉(鎮)轄區負責;醫院、學校等公服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八)切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加強應急防范。各供熱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科學、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供熱期間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格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運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備足額小區服務搶修人員,全力保障供熱設備安全運行。
強化應急搶修。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到設備、材料、人員“三落實”,切實與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先進的應急搶修隊伍簽訂合作協議,確保重大突發爆管等事故能夠快速及時處置。
強化主干熱源熱網應急保障。熱電聯產熱源企業要全面加強主、備用設施設備的檢修調試工作,嚴格規范操作,切實做好熱電聯產熱源應急保障相關措施。
(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規范操作,堅決杜絕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規程,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加強鍋爐房、燃煤場、燃煤運輸、壓力管道維修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一些使用時間長、曾經出現過泄漏的管段,安排專人緊盯,嚴防死守,確保供熱管網安全運行。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無事故。
各鄉(鎮)要切實擔負屬地責任,排查鄉村清潔取暖燃氣安全問題,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重點對涉氣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實行全面安全管理問題;燃氣安全隱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農村燃氣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安全用氣知識是否宣傳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壁掛爐安全檢查工作。
(十)積極完善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妥善解決供熱問題
各供熱單位在小區顯要位置張貼供熱明白牌,公布供熱咨詢服務報修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群眾投訴事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切實提高單位報修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供熱主管部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結合室溫監測設備數據分析,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對人為縮減供熱運行時間、降低服務質量的供熱單位予以處罰。
供熱主管部門成立投訴輿情小組,健全供熱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機制,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對媒體、群眾反映的問題迅速核實,妥善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回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防止小問題積成大矛盾。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極端負責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態度、連續作戰的作風,切實把冬季供熱這一事關民生和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有力地做實、做細、做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不斷增強群眾供熱服務獲得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供熱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的民生問題,也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履行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管供熱違規行為,確保供熱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供熱單位要轉變觀念,改善服務,以良好的供熱質量取信于民。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熱工作的督導調度,對熱點難點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專題督辦,建立供熱日協調、周調度制度,及時掌握供熱運行情況。要不定期召開供熱工作會議,加強聯絡協調,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供熱問題。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對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供暖不達標、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造成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加大供熱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為供熱正常運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廣泛宣傳供用熱常識,引導廣大群眾科學用熱、安全用熱。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組織和調動全辦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濱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調查處理規定》和《沾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農村清潔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鎮應急處理能力,或者跨區域、跨領域的事故。
3、涉及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較大,鎮政府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認為有必響應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清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清潔取暖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小組和村安全員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體系職責
(一)鎮政府設立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鎮長李坤曉擔任,成員由黨政辦、信息室、安監辦、派出所、環保所、經委、總工會、民政所、人保所、衛生院等相關部門及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特大、重大、較大生產清潔取暖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3、緊急調用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有關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6、適時發布事故公告;
7、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政府根據根據實際情況設立10個應急小組,每個應急小組負責6-7個村,每村20名取暖戶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街道清潔取暖工作應急處理,具體涵蓋到每一個村,每一個取暖戶。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辦公室值班電話:
安監辦值班電話:
(二)事故報告
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后,各小組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安監辦和歸口管理部門,并由其迅速分別轉報區府辦、區安監局和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鎮長報告,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安監辦)接報后,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縣政府及縣有關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連鎖反應和損失擴大。
(八)事故發生后,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搜尋工作,事故發生地群眾要積極配合搜尋。
五、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范圍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機水利站負責制定;
3、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其中林業火災事故由林業站負責制定;
4、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事故由安監辦負責制定;
5、工程建設事故由城建辦負責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衛生院負責制定;
7、學校、幼兒園事故由教委負責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職責范圍由有關部門制定。
(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機構;
(2)應急救援預案的指揮機構和日常協調機構;
(3)相關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4)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5)應急救援組織狀況和人員、裝備情況;
(6)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7)緊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8)社會支持和援助;
(9)應急救援的經費保障;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其他內容。
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是本預案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預案共同構成濱州市沾化區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
各有關業務口和應當小組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鎮信息室應當提供相應的支持。
(二)培訓
各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應急管理部門、企業及兼職救援人員經常開展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方法、處置程序等陪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演練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相關業務口要定期開展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須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各小組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經常性村級安全員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并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家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參加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應急救援經費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墊支,不足部分由辦事處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群體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通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信息、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轉,并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發布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準后發布或傳達相關信息;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的發布,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準,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筑的安全鑒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設備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設備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并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設備的技術鑒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群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信息發布。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信息;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區(村)做好群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后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系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并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發布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信、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設備和物資,并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設備和物資的生產和征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布、應急響應和后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后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范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監測預警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發布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后,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評估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匯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采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發布。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后,依照相關規定發布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并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信息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發布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信息轉發給各成員單位,并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的發布可采用文件、電話、短信、傳真、社交軟件工作群等方式發送,發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發布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范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發布單位和發布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布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采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并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信息報送頻次并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信息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并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確保其處于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群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監測,適時發布權威信息,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存放于指定地點,并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凈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存儲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后,對其進行核實并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信息進行匯總后,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后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信息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于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信息。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系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單》(見附件3),并采用紙質文件、傳真等形式于電話報送后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后,應于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發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類型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后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后,屬地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設備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了解并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采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后,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
⑥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采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凈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采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采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于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通過接受記者采訪、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發布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準后,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并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后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并撫恤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衛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鑒定評估受損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并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范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范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污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筑物和構筑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范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持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并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信息,并及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信暢通,并按照本預案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信息。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設備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后,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辟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出租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并于演練結束后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并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發布后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信息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采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占、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說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樂市行政區劃內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工作。
(2)主管部門。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市政府、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3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以上,25萬㎡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戶(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相關單位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以上,5萬㎡以下;
(4)100萬㎡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低于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戶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相關單位、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新樂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了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依據應急指揮部判定的事件等級,提出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并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后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調、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處置;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群眾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范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后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市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系,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市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布
(1)預警發布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3)預警發布的形式
預警的發布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戶發布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并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布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采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范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省、石家莊市領導或工作組來新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市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并按相關規定發布。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并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供熱主管部門、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以市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市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詢并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要件發生地為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國家、省、石家莊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并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省委、省政府,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和新樂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后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咨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為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等。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并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布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啟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II級)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啟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采取重大突發事件(II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新部隊或石家莊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由市政府宣布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宣布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4.8信息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負責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宣傳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街道(鄉鎮)、村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市應急部門給予支援。
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托市供電公司、市供水公司、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新樂凱源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新樂中燃翔科燃氣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采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上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系,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征用機關單位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志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后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建立市級應急供熱燃料市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行業管理部門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采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系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6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學習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冬季供熱期間出現影響居民正常采暖和重點用戶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本縣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此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機構
1.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重大事件和事故緊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對應急保障金的啟動使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系電話:
2.設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建立相應指揮系統。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置組織指揮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12小時以上并協調無果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局部設備(管道)運行中斷但沒有影響鍋爐運行或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影響鍋爐停運3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2000元的事故。
大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單臺鍋爐停運1天或影響供熱4小時以上,修復費在2000-50000元之間,沒有人員嚴重傷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設備數損壞嚴重,供熱處于癱瘓狀態,修復費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傷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
(四)其它緊急情況。包括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主管縣長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后,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4)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如因欠費問題引起的,則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做好緊急救助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熱管理辦公室。
(2)辦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主要領導,辦公室主任及主管領導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門報告。
(3)主要領導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則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如因供熱站存在嚴重管理問題,則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該供熱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
(4)對準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事故報告程序
小事故:3天內報到技術科,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一般事故:1天內報到技術科和分管經理,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大事故:立刻報告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供熱站協助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2.事故的應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技術科。
一般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6小時內搶修完畢,通知技術科和分管經理。
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8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
特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搶險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爭取最短時間恢復正常供熱,并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3.事故處理程序: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意毀滅證據及現場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小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工程技術科批復意見、存檔。
一般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工程技術科、分管經理批復意見,技術科存檔。
大事故:由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
特大事故:由事故發生的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并在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原因分析、預防措施上報縣主管領導。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各級供熱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及時通知煤炭公司協調煤炭運輸。
2.停水、電的緊急處置。及時通知供電局及自來水公司組織協調好供水、供電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啟動縣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熱動態,上情下達;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及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暖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視,明確并規范測溫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紀錄、統計工作。要按規范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溫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戶采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戶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并記錄在案;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暖期間,供熱站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站所采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7
根據《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電煤保障供應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156號)要求,為統籌做好20xx年全縣冬季熱源廠供暖保障工作,確保全縣集中供暖用煤穩定供應,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保障民生,確保全縣熱源廠熱力供應;堅持安全穩定,切實保障熱力供應各環節穩定運行和安全可靠;堅持市場機制,鼓勵積極通過市場化方式做好熱力供應保障各項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寧武縣冬季熱力保障供應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主要負責人、各涉及保供任務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長兼任。負責統籌協調熱源廠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主要任務
(一)熱源企業情況。目前全縣共有集中供熱企業3家,分別是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寧武縣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20xx年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積約250萬平方米,用戶17000多戶,預計耗煤13萬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供暖面積約155萬平方米,用戶15600多戶,預計耗煤8萬噸;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供暖面積約3萬平方米,預計耗煤0.3萬噸;總計用煤21.3萬噸。
(二)全力保障熱源企業煤源供應。為全力保障我縣冬季集中供熱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任務分解表與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寧武縣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三家熱源企業簽訂供煤協議。供煤熱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導供煤價格500元/噸,各煤礦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質標準。
(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間,不確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礦企業和供熱公司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各煤炭企業要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認真執行差異化政策措施。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切實保障好供熱用煤運輸。要結合應急預案,做好極端天氣下的'交通疏導工作,保障道路暢通。在發生安全事故、環境空氣質量較差等特殊情況時,要結合實際分類處置,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杜絕“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熱用煤生產和運輸正常秩序。
四、工作協調機制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部門、各企業要切實履行保障供熱用煤供應的責任,層層壓實相關部門和企業的責任,要加強部門間、企業間溝通聯系,強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監測分析。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運行監測,提高應急保障能力,指導煤炭企業與熱力企業加強協調溝通,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供熱用煤儲存低于7天的熱力企業要報縣政府說明情況;要及時有效處置度冬煤電保障工作中的突發事件,確保供熱用煤穩定供應。
(三)建立健全通報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迎峰度冬供熱用煤任務的細化和落實,完善監管手段,提升監管能力,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建立健全通報制度,對于工作推進成效明顯的企業給予通報表揚,對于工作推進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8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供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合理的處理供熱過程中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業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確保供熱安全、運行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故障(事故)類別根據事故的大小及影響范圍,事故可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較小,造成損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員傷亡,停運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事故。
2、較大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較大,造成損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員輕傷人數少于2人,未造成人員死亡,停運時間不超過48小時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嚴重,造成損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員輕、重傷人數多于5人,造成人員死亡1人及以上,停運時間不超過72小時的事故。
二、應急小組組織架構
1、組長: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應急方案,結合事故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搶修人員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職責。
2、副組長:
職責:根據預案和組長的命令負責事故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督導搶修人員安全有序的做好搶修工作。
3、小組成員:
職責:根據預案和組長、副組長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排險搶修工作;負責有關信息的發布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人員的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并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匯總工作。
三、應急處置程序
1 、事故的類別甄別根據預案事故類別劃分,結合現場發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響判別事故類別,然后啟動應急預案。
2 、事故應急機制
(1)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事故發生的特殊情況下,各部門要統一服從應急小組協調指揮,確保事故處理的有條不絮。
(2)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突發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快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3)事故搶修搶險機制。對于出現的各種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供冷。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資保障機制。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以及備用零部件,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3 、事故具體處置措施
(1)巡查人員發現供熱設備出現故障后,立即上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急小組立即組織搶修人員30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或重啟設備主機,并根據預案安排信息聯絡專人及時通知業主相關人員,同時協調好與搶修有關的各單位的關系,及時把現場情況做記錄,搶修完成后,把事故報告上報應急小組。
(2)供熱管道出現事故后,應急搶救人員15分鐘內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確認是否需要關閉閥門,并第一時間上報公司。搶修完成后,把實際情況上報應急小組。
(3)因泄露原因出現大面積失水事故時,及時通知公司及業主,并根據需要關閉主閥門,直致管道維修完畢和補水恢復正常。
(4)當發生人員傷亡等惡性事故應及時報警,撥打110、119、120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類型及傷亡損失情況等,不得隱瞞事故實情。啟動快速應急機制,由組長統一指揮,實施搶險、傷亡救護、人員疏散、設備保障等快速反應。做到“穩、準、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有條不絮的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各應急小組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服從指揮,步調一致。積極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隊的工作,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5)各類搶修完畢后,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應根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若認為事故應追求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其他原因導致的事故應認真分析原因,做好對應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四、應急結束
搶修結束后,公司應召開相關會議,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由組長或副組長宣布應急搶球行動結束。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9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做好冬季各項民生保障工作,特別要保障好群眾溫暖過冬”的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確任務、夯實責任、強化合作、同力保供,統籌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熱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確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主要任務。
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上下積極聯動、部門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統籌今冬明春集中供熱保障工作,規范供用熱行為和市場秩序,解決好各類供熱問題。
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民生用熱保障屬地責任,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確保民生用熱安全穩定供應。
二、責任分工
(一)牽頭市級部門。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就提前或推遲供熱時間綜合研判,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督促、指導各區縣集中供熱主管部門和各開發區管委會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設備檢修等方面,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及時處理12345市民熱線轉辦工單,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市大數據局,市委網信辦,市氣象局,西安城投集團,水電氣暖企業。
2.市發改委:組織冬季高峰供氣保障工作。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和中石油、省天然氣公司等上游單位協調爭取氣源;每日對天然氣保供情況實施動態監控,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宜;優先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天然氣鍋爐用氣;按照市政府發布的集中供熱啟動工作安排,協調熱電聯產企業做好供熱保障工作;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氣天然氣財政補貼方案,減輕天然氣公司和集中供熱企業經營壓力;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網信辦,市大數據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
3.市住建局:指導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履行供熱相關法規及供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信息,允許居民查閱物業服務公司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的供用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教育、引導物業服務公司規范供熱,不得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積等“偷熱”違法行為;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于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計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處理有關小區物業內部供熱問題投訴。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4.市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集中供熱獎補資金保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5.市生態環境局:落實集中供熱企業燃煤鍋爐煤改潔補貼資金;協調冬季集中供熱企業煤炭及灰渣準運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應、灰渣及時清運;及時受理集中供熱企業鍋爐點火報備事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6.市公安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等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搶修任務期間不限號且通行順暢。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網信辦,市大數據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7.市應急管理局:依法負責供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督促集中供熱行業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防范、處置及安全管理培訓等工作,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熱突發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治理;指導集中供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8.市市場監管局:依法開展供熱合同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做好集中供熱特種設備監察及檢驗檢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違規收費行為(包括為供熱服務的水電費);依法組織開展熱能表計量檢定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數據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9.市大數據局(12345市民熱線):受理各類供熱投訴,及時準確向相關單位交辦。對投訴集中供熱企業服務質量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部門交辦;對投訴物業服務公司服務質量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部門交辦;對投訴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部門交辦;對投訴偷熱行為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部門交辦;對投訴價格亂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部門交辦;對于其他投訴,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10.市氣象局:負責全市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發布和傳播氣象信息,特別是極端天氣;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指導做好供熱領域氣象保障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11.西安城投集團:負責督促協調西安市熱力總公司、西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落實供用熱工作的主體管理責任,積極協調天然氣氣源及氣源分配等重大事項,并督促做好安全生產,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健全獎懲聯動機制,從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群眾評價等方面對集中供熱企業相關人員予以獎勵或懲戒。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建立集中供熱保障協調機制,研判轄區集中供熱形勢,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對集中供熱工作專門安排部署,每周對轄區集中供熱廠站、用戶進行走訪調研。落實民生用熱保障的“屬地”管理責任,與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常態化無縫對接,及時溝通、協調、處理采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供問題。督促轄區天然氣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集中供熱企業制定“天然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及時簽訂供用氣合同,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落實鍋爐分級保供預案和用戶調峰方案。組織轄區集中供熱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于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加強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力量,每周檢查集中供熱廠站和天然氣設施安全運行情況,督促指導集中供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并妥善處理群眾投訴,避免發生重大事件。及時嚴肅查處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三)水電氣暖企業。
1.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采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電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電線路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電。
2.西安市自來水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采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水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水管道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氣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調度,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和簽訂“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采暖期間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
4.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區域實行限供;統籌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熱電聯產余熱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儲備煤炭,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設備設施,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臺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重大事件;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戶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協調機制。
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市城管局牽頭負責,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網信辦、市氣象局、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市自來水公司、各天然氣公司、各集中供熱企業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積極爭取天然氣氣源供應,協調煤炭儲運,根據氣象狀況適時啟動集中供熱,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
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用戶安全、合理、經濟用熱,并通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集中供熱企業要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對轄區內供熱輿情及時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將影響降到最低。不斷加強輿論引導和監測,及時通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對集中供熱問題進行炒作。
(三)強化信息報送。
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每日向市城管局報送鍋爐運行、供熱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各天然氣公司每日向市發改委報送日用氣量、日供氣缺口,市發改委匯總后報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周向市城管局報送偷熱問題查處情況。市住建局每周向市城管局報送投訴物業問題處理情況及物業服務公司信息公開情況。市市場監管局每周向市城管局報送供用熱合同違約問題及違規收費問題處理情況。西安城投集團每周向市城管局報送下屬集中供熱企業總體保供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
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市城管局將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10
為做好采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陜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戶,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采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用戶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衛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采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采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用戶節約用氣、錯峰用氣。對工業用戶及商業用戶積極宣傳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征: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于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征: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采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采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征: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采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采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征: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用戶分布情況,結合管網現狀,盡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范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調度。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準。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信息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后,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審核簽發后,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準后,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并做好應急預案執行信息的發布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后,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后,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并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信息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后,各成員單位應于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周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采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后,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并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后,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11
為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廣大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溫暖過冬,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20xx〕67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認真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關工作的函》(內能煤運函〔20xx〕106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今冬明春我縣約10651戶農戶有冬季取暖用煤需求,需求量16855萬噸。其中,安排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落實5000噸取暖用煤,協調鄂爾多斯市調運11855萬噸保供用煤。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在9月底前將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發放到位,確保百姓溫暖過冬。
二、工作措施
(一)細化分解落實煤源
工信局負責對接內蒙古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及準格爾旗宏亞煤礦,確保兩家企業足量提供煤炭,并聯系確定物流企業進行外調煤炭拉運;各鄉鎮、鄉村振興局、民政局要與工信部門做好溝通對接,按照優先保障急需和困難群眾冬季取暖用煤的原則,根據農民急需程度,組織村民先行按照戶均數量拉運鄂爾多斯精煤、剩余部分多倫當地褐煤補足。
(二)嚴格執行煤炭質量標準和最高限價
工信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自治區關于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最低熱值及最高限價要求,蒙東暢彤提供褐煤熱值不低于3000大卡,價格按照3000大卡不超過275元/噸(出礦含稅價)折算執行;外調鄂爾多斯精煤熱值不低于4200大卡,價格按照5500大卡不超過460元/噸(出礦含稅價)折算執行。同步開展專項督查行動,加強冬季取暖用煤價格監管,嚴查嚴處倒買倒賣、哄抬價格等行為,確保價格穩定、秩序規范。
(三)切實保障運輸通暢
各鄉鎮要按照以村組為單位,兼顧拉運距離遠近的'實際情況,分時段、分批次統一到煤炭生產企業進行褐煤拉運,到鄉鎮指定網點進行精煤拉運。交通局負責,做好道路通行保障、卡口協調等工作,確保冬季農民取暖用煤運輸暢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農民溫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摸清農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和缺口數量,分類建立臺賬,強化溝通協調,保障農民取暖用煤穩定供應。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調度機制,有效穩控煤炭價格,協調產煤企業,落實保障供應,規范銷售市場,確保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三)加強監督檢查。強化日常調度、督查督導和明察暗訪,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企業,落實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對履職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力,行動遲緩的,要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1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牧原鎮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牧原鎮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系協助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
2、牧原鎮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牧原鎮城建辦負責組織、協調本鎮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并監督預案執行情況;
(3)掌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情況;
(4)負責信息發布。
3、供暖調度和機構職責
牧原鎮城建辦是供暖事故處理的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服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預案控制事故范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及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情況向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匯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根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設備)或造成小區范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余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城建辦及時將停暖范圍、發展趨勢等情況報告牧原鎮應急指揮部。
(2)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匯報。同時宣布啟動預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情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后,牧原鎮負責組織熱力公司盡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后,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根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后,應急指揮部決定宣布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咨詢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咨詢和決策支持。認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先進經驗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牧原鎮城建辦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準確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并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傳出現大面積停暖緊急情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和演練,并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3、演習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供暖站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信息發布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并擬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
八、后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后,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后,牧原鎮城建辦及時組織供暖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預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2、本預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13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電〔20xx〕67號)要求,為確保全旗廣大農牧民溫暖過冬,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著力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購、運輸、銷售、發放等各個環節,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措施得當”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溫暖過冬。
二、保障范圍
根據各蘇木鎮、工作部、林場統計上報需求數,20xx年全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戶數為22869戶,需求量為45256.5噸(詳見附件)。
三、煤源及價格
我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來源為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集團煤炭企業。坑口價格460元/噸,塊煤率約80%,塊煤熱值約5200大卡。實際支付煤價由坑口保供價、運費(我旗南北跨度大,運距遠,點多面廣)、裝卸、損耗、稅費等費用組成,最終價格按照全旗統一安排執行980元/噸。
四、保障方式
以各蘇木鎮、工作部、林場統計上報需求戶數和數量為準,價格為980元/噸,費用由農牧民自行承擔。為盡可能方便農牧民,我旗在12個蘇木鎮和2個礦區工作部均設立了售煤網點。由嘎查負責開具介紹信,蘇木鎮依據身份證等信息對購煤人員信息進行確認,并經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售煤網點按照蘇木鎮開具的證明進行售賣,堅決杜絕倒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行為。
五、發放流程
各蘇木鎮、工作部根據承運企業(旗興通鐵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運輸安排,待承運企業運送至各地設立的售煤網點后,有序組織屬地農牧民購煤。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順利推進,成立科右中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白長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偉鋒同志兼任。具體負責與上級部門對接溝通,統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成立4個工作組,各負其責,切實保障好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相關工作。
(一)煤炭采購組
由旗政府辦黨組成員、行政事務服務中心主任寧國強任組長,旗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旗政府辦,負責統籌協調煤炭采購合同的簽訂、委托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負責煤炭采購、運輸事宜。旗發改委根據農牧民用煤需求量,負責對接供煤企業組織調運、統籌調度,保障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并協調承運企業,確保冬季取暖用煤配送至各銷售網點。
(二)運輸保障組
1.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負責將煤炭運輸到各銷售網點。并對出礦環節《20xx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視頻影像資料等,同時,加強車輛運輸全程管理,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質保量運送到位。
2.由旗交通局局長胡日查任組長,旗交警大隊、衛健委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旗交通局。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負責保供煤運輸車輛交通管控,為保供煤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旗內)。
(三)銷售保障組
1.由各蘇木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并成立工作專班,與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及時協調對接,合理設置銷售網點。
2.根據統計上報的實際需求量,檢斤供應到戶,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并負責收取保供煤費用,建立臺賬,保障政策落實到位。旗市監局、工信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網點摸排調查,嚴厲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四)專項督查組
由旗紀委監委、政府督查室任組長,旗委組織部、旗審計局、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監督檢查,并將督查情況報送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閱,對于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在全旗范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七、主要任務及要求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調度各地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況,并積極對接盟發改委能源局、伊金霍洛旗有關部門和供煤企業,全力推動落實具體事項。對出礦環節《20xx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視頻影像資料等方式,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界限,全程監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開展(旗紀委監委、旗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監督),建立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銷售臺賬,強化跟蹤問效、督查督導,及時跟進監督、嚴肅追責問責。
(二)各地要嚴格落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主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與旗領導小組對接溝通,及時、準確提供本地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實際情況,落實誠信、可靠的煤炭銷售網點,通暢運輸渠道,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14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及碳達峰碳中和和各項決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保障廣大群眾清潔溫暖過冬,持續改善全縣空氣質量,根據《運城市20xx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平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眾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認真落實省委林武書記關于加快地熱資源開發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原則,積極推進集中供熱、“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取暖方式,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生物質、地熱等可再生能源供熱,鼓勵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努力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的清潔供暖體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推進,突出重點。城市建成區(禁煤區)、城鄉結合部要繼續鞏固改造成果,查缺補漏、確保清零,農村地區要進一步擴大覆蓋區域,圣人澗鎮、張店鎮要確定改造重點區域,實施整村推進,納入全縣年度目標任務。鼓勵重點區域外居民進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戶不享受設備補貼,年初確村確戶名單內自改戶可以享受“煤改電”電價政策和運行補貼,名單外自改戶當年不能享受“煤改電”電價政策和運行補貼。
2、堅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當地資源稟賦、能源供應、基礎設施等條件,根據供熱能力、電網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況,因地制宜選擇改造路徑,宜熱則熱、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確保改造后農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堅持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充分調動企業和用戶的積極性,鼓勵民營企業進入清潔取暖領域,強化企業在清潔取暖領域的主體地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政策扶持和財政支持力度,構建科學高效的責任體系。
二、主要目標
20xx年10月20日前,全縣完成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戶數2896戶。其中:“煤改電”2096戶,“煤改氣”800戶。
三、重點任務
(一)進一步擴大集中供熱覆蓋范圍
縣城建成區優先發展集中供熱,鼓勵集中供熱工程向農村延伸。開展中心城區集中供熱全覆蓋行動,加快推進集中供熱擴網工程,提高集中供熱覆蓋率,進一步增加供熱能力,對已完成管道鋪設的區域,必須全部供熱,禁止選擇性供熱,提高集中供熱覆蓋率。
(二)穩妥推進冬季清潔取暖“煤改氣”工程
按照“以氣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則,在確保氣源落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氣”改造,要切實做到“先規劃、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氣管網建設,做好“煤改氣”計劃任務和燃氣管網建設的銜接,充分發揮儲氣調峰設施作用,確保氣充足留有余量,穩妥推進“煤改氣”工程。
(三)積極推進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工程
在熱力管網以及燃氣管網覆蓋不到的區域,選擇適宜的“煤改電”取暖路線,鼓勵推廣空氣能熱泵、地源熱泵、熱風機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設備,禁止招標電鍋爐、電暖氣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設備,降低居民用電成本。加快配套電網改造,做好“煤改電”計劃任務和電網改造計劃的銜接,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潔取暖穩定運行長效機制
進一步完善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對全縣“煤改電”、“煤改氣”用戶發放運行補貼,降低居民清潔取暖運行成本,提高“煤改電”、“煤改氣”設備使用率。
四、補貼標準
(一)改造補助
20xx年冬季清潔取暖改造項目按以下補助標準執行:
1、縣城建成區“煤改電”項目,市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000元/戶,縣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000元/戶。
2、農村“煤改電”項目,市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100元/戶,縣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500元/戶。
3、縣城建成區“煤改氣”項目,市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700元/戶,縣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800元/戶。
(二)運行補貼
“煤改電”:采暖用電每度電補貼0.1元,采暖季每戶居民累計最高補貼1040元。
“煤改氣”:采暖用氣每方氣補貼1元,采暖季每戶居民累計最高補貼1200元。
對已經實施了“煤改電”“煤改氣”的低保戶、五保戶等農村困難群眾,除享受實際取暖補貼外,由縣級財政一次性再補貼200元。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及招標階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關單位根據責任分工,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7月底前完成招標工作。
(二)改造實施階段(8月1日—10月31日)
開展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務,具備通氣、通電條件。
(三)工程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電”由張店鎮政府、圣人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負責全面驗收工作,形成驗收報告。
“煤改氣”由住建局負責全面驗收工作,形成驗收報告。
六、職責分工
縣發改局(能源局)負責全縣清潔取暖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煤改電”實施方案;督促各鄉鎮、社區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推進“煤改電”工作;協調供電公司做好電力保障工作;確保完成20xx年“煤改電”任務目標;負責制定全縣天然氣迎峰度冬保供應急預案,提前研判用氣需求。
縣財政局負責全縣冬季清潔取暖資金的籌措,積極爭取上級資金,確保縣級補貼資金足額配套到位,及時撥付到位,監督資金使用。
市生態環境局平陸分局負責執行國家和省清潔供暖鍋爐排放標準,做好環境監督工作,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確保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PM2.5下降目標;積極配合市生態環境局聘請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我縣清潔取暖工程的評估驗收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全縣“煤改氣”改造及供氣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氣”改造實施方案;承擔全縣“煤改氣”改造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以及驗收工作;負責“煤改氣”補貼資金申請以及發放工作;牽頭推進縣城建成區集中供熱全覆蓋工作;確保“煤改氣”、集中供熱改造用戶燃煤取暖設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須全部取締,改而不用、散煤復燃、重復享受政策等情況堅決不能發生;確保完成全縣“煤改氣”和集中供熱改造目標任務。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冬季清潔取暖工程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修訂我縣城鎮供熱專項規劃,積極推進集中供暖建設、電網改造、燃氣設施等建設用地審批,做好項目征地、拆遷工作。
供電公司負責電網改造工作,制定電網改造實施方案,積極爭取省級電網改造資金,確保“煤改電”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張店鎮政府、圣人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是本轄區“煤改電”項目實施主體,負責制定本轄區“煤改電”專項實施方案;負責本轄區“煤改電”改造用戶驗收工作;負責“煤改電”用戶一戶一檔整理成冊工作,一式二套;負責補貼資金申請以及發放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政策保障實現居民安全取暖,確保本轄區清潔取暖全覆蓋;“煤改電”用戶燃煤取暖設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締,改而不用、散煤復燃、重復享受政策等情況堅決不能發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社區服務中心是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實施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務完成、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二)做好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按照補貼政策標準完成本級資金的籌措,用于支持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實現專項資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強宣傳推廣
縣發改局、縣住建局、圣人澗鎮政府、張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要通過各類媒體宣傳清潔取暖的優點,普及清潔取暖知識,展示清潔取暖成果,形成顯著示范效應和良好輿論導向。
(四)強化監督管理
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納入縣政府年終目標責任考核,清潔取暖資金使用與空氣質量考核指標完成情況掛鉤。縣住建局、圣人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要制定相應政策,要指定專人負責,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將當月工作推進情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報送縣清潔取暖辦,縣清潔取暖辦將定期對各單位清潔取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目標任務按期完成。
(五)嚴肅問責追責
縣發改局、縣住建局、張店鎮政府、圣人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在開展清潔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開公正,陽光運行,對改造用戶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驗收后分別進行公示,防止出現套取補貼資金等情況,確保資金安全和政策實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和程序開展工作,一旦發現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賄賂等腐敗行為要嚴肅追責。
供熱公司的應急預案 15
為了建立健全因烤火取暖突發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提高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煤氣中毒事故,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多方協調、各方聯動的原則。
2、堅持群防群控、監測分析、及時整改的原則。
3、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則。
4、堅持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善后處理、合理安撫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鄉成立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各單位部門站所負責人、學校校長、衛生院院長為成員。各村(居)成立以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居)副書記、副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村社干部、村衛生站站長為成員的村(居)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
2、應急搶險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求援工作。
(2)成員:承擔應急的`具體工作,實施營救受害群眾,并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三、預警系統:
1、加強日常的巡查和監管:各村(居)對轄區烤火取暖設備進行全面排查,對所有住宿房的通風進行全面檢查,通過各種方式對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夜間巡邏,仔細觀察烤火對象情況。
2、建立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烤火一氧化碳中毒人員,要盡快的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程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
四、應急響應:
發現事故,搶險救援組盡快投身救援工作,無條件接受任務,并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應急救援終結,相關人員及時撤離現場。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做好受害人員處置、家屬安撫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2、各村(居)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形式開展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檢查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應急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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