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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供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藥品保供應急預案(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藥品保供應急預案1
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城區居民疫情靜默管控期間藥品供應,結合當前疫情形勢,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封閉、統一配送、統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則,在疫情靜默管理狀態下,有序及時開展居民用藥配送工作,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有效保障靜默管理期間居民的基本用藥需求,維護群眾健康和安全穩定。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靜默管控期間居民用藥保障供應的各項措施有效落實,市場局設立“靜默管控期間居民用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和處置保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居民的用藥需求。
組長:于濤
成員:藥械股、各鄉鎮所負責人
聯絡員:趙樹鵬,136047xxxxx。
三、工作任務
(一)履行本部門在物資保障工作中的職責。按《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戰手冊(2.0版)》,配合發改部門建立防疫藥品物資儲備機制,依托國有、批發及連鎖的貨源和配送優勢,流動儲備充足的防疫藥品物資,保障突發事件應急需要。
(二)建立暢通的.供應渠道。配合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靜默管控期間居民藥品供應渠道的暢通,完善配送體系,依托國有和連鎖企業貨源和配送優勢,建立就近、及時、齊全的藥品配送渠道,做到有需求就有供應。
(三)落實專人負責。針對靜默管控期間,已封閉小區人員不能外出從事藥品供應工作的情況,市場局指定專人負責協調管控人員和社區、小區的對接,確保藥品保供人員上崗工作。
(四)風險監測。對于提出用藥需要的居民有發熱、咳嗽等與新冠關聯癥狀的,藥品保供人員要立即報告聯絡員,由聯絡員向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確認無疫情風險后,再配送藥品。
四、組織實施
(一)保障供應藥店
配合發改部門,確定保障供應藥店(以下簡稱保供藥店)。按照分布合理,就近選取的原則,綜合零售藥店人員配備和配送運輸能力,確定在靜默管理期間能為居民供應藥品及防疫產品的零售藥店,并向發改部門提供藥店名單、地址及聯系方式,按防指的要求進行信息公示。
(二)配送方式
靜默管控期間居民有用藥需求的,按照就近選擇的原則,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與保供藥店聯系,藥店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處方進行核對后,出具銷售憑證,并負責將藥品配送到小區管控人員,再轉交用藥人,全程做到無接觸。
五、相關要求
1.保供藥店從業人員應按“應檢盡檢”要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方可上崗。
2.藥品配送人員、社區管控人員務必加強做好個人防護,收付款均采用電子支付方式,避免現金等直接接觸,以免造成疫情傳播。
3.購買“退熱、止咳、抗菌、抗病毒”(以下簡稱“四類藥”)藥品的,保供藥店要核實購藥人行程和接觸史,確認無疫情風險后方可配送,如購藥人出現發熱、咳嗽等與新冠關聯癥狀的,要立即報告聯絡員,由聯絡員向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確認無疫情風險后,再配送藥品。銷售“退熱、止咳、抗菌、抗病毒”藥品要及時在“內蒙古自治區零售藥店常態化疫情監測預警系統”網報。
4.銷售含麻黃堿復方制劑、復方甘草片、復方地芬諾酯片、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等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和處方藥要從相關規定;
5.配送冷鏈藥品要使用符合要求的設備;
6.保供藥店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拖延訂單。
藥品保供應急預案2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充分發揮省級醫藥儲備作用,確保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藥品、醫療器械、消殺用品和衛生防護用品及時有效供應,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家醫藥儲備管理辦法》、《國家醫藥儲備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范圍內突發公共事件醫藥儲備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科學預測,常備不懈。增強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藥儲備的應急準備。
(2)統一政令,分級管理。按照中央統一政策規劃、分級儲備管理的原則,建立省、市州兩級醫藥儲備。
(3)依法規范,有償調用。省、市州醫藥儲備管理部門及相關醫藥儲備企業,應做到反應迅速、及時調運,按規定回收貨款。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醫藥儲備管理部門設立醫藥用品協調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的醫藥儲備應急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經委設立省醫藥用品協調指揮小組,由省經委分管副主任任組長,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交通廳、廣鐵集團長沙辦事處、廣鐵集團懷化辦事處、石長鐵路有限公司、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南航湖南分公司相關處室負責人以及省醫藥儲備企業負責人為成員。
省醫藥用品協調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經委,由省經委醫藥食品處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醫藥用品協調指揮小組
負責全省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醫藥儲備的統一調運和供應。
2.2.2省醫藥用品協調指揮小組辦公室
(1)負責省醫藥用品協調指揮小組日常工作,了解市州醫藥儲備應急處置情況,并加強指導和協調,必要時向國家發改委相關司局報告;
(2)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并適時調整藥品、醫療器械、消殺用品以及衛生防護用品等儲備品種目錄;
(3)審批市州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職能部門動用中央、省醫藥儲備申請,組織應急調運,督促醫藥儲備企業回收貨款、有關單位及時支付貨款;
(4)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負責調劑、調用市州醫藥儲備的審批。
2.2.3承擔醫藥儲備企業
(1)按照省經委下達的調用通知單執行儲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的調用任務,確保調用時儲備藥品、醫療器械等及時有效供應,并回收貨款;
(2)組織落實省經委等部門(單位)下達的醫藥儲備品種調整計劃。
3.應急響應
3.1分級響應標準
根據《國家醫藥儲備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醫藥儲備應急管理工作特點,將醫藥儲備應急響應分為中央、省兩級。中央應對特別重大(Ⅰ級)及重大(Ⅱ級)突發公共事件醫藥儲備,省應對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突發公共事件醫藥儲備。
中央醫藥儲備主要負責儲備重大災情、重大疫情及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和戰略儲備所需的特殊、專項藥品及醫療器械。省醫藥儲備主要負責儲備地區性或一般災情、疫情及突發公共事件和地方常見病、多發病防治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
3.2分級響應程序
當發生特別重大(Ⅰ級)和重大(Ⅱ級)突發公共事件時,省經委應首先啟動突發公共事件醫藥儲備應急系統,緊急調集本省的醫藥儲備,保證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醫藥儲備品種的供應,同時向國家發改委報告。本省醫藥儲備不能滿足突發公共事件時,可在國家發改委專項協調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中央與省醫藥儲備應急聯動系統啟動,按照有償調用的原則,對相鄰地區之間醫藥儲備進行調劑;仍不能滿足需要時,再申請動用中央醫藥儲備,保證應急供應。
當發生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突發公共事件時,應啟動省突發公共事件醫藥儲備應急系統,省醫藥用品協調指揮小組緊急調集省內醫藥儲備,保證突發公共事件對醫藥儲備品種的供應。如有不足,可向相鄰省(區、市)請求調用其醫藥儲備予以支持。動用中央、省醫藥儲備申請程序如下圖。
3.3響應措施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按照有關部門醫療救治方案,省醫藥儲備管理部門及醫藥儲備企業做好應急物資調運準備以及儲備品種與數量調整準備工作。對于儲備目錄以外的品種應立即組織國內外采購,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的.需求。
加強值班制度,保持與運輸部門和企業的聯系,確保急需醫藥用品及時送達。
3.4技術、生產和人員保障
省經委等部門(單位)保持信息暢通,及時了解和掌握預防和治療方案,跟蹤國內外相關科研進展,通過儲備管理系統網絡,分析匯總,及時落實醫藥儲備企業庫存儲備品種、數量和儲備地點,做好調撥前各項準備工作。
對突發公共事件需求量大、不宜保存,以及有特殊用途的品種,安排與生產企業簽訂一定數量的能力儲備合同,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
醫藥儲備企業要建立和維系與醫藥用品生產企業良好的合作關系,確保在任何緊急情況下的儲備物資進貨渠道。
加強人員培訓和演練,建立針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包括日常管理、倉儲、運輸和清款。
針對突發公共事件對醫藥用品調運時間要求緊迫的特點,鐵路、交通、民航等運輸部門應優先受理和承運,保證醫藥用品及時運達。
4.評估與恢復
(1)突發公共事件結束或暫時告一段落后,針對醫藥儲備在事件發生、發展和結束過程中的作用和效果,應按事件級別分別由國家、省主管部門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專家、社會專家及事件發生地區代表進行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應結合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確定。
(2)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成后,醫藥儲備企業要進行總結和調撥后跟蹤服務,提出改進措施。省經委做好省級醫藥儲備計劃的及時調整和醫藥用品的及時補充,并向國家發改委報告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成情況。
(3)緊急情況下,為滿足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特殊需要,有關企業組織應急生產、應急采購供應、應急調運而形成的經濟損失,國家、省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5.附則
5.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經委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經委印發并負責解釋。
5.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藥品保供應急預案3
為確保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處理,保證藥學服務質量及醫療救護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定本突發事件藥品供應及藥事管理應急預案,請遵照執行。
一、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
1、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指各種意外緊急需要醫療救援的所有狀況,包括傳染病、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預警系統的啟動: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主任或副主任及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主管負責組織協助。按照醫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資源協助完成搶救工作。傳染病甲類、乙類按照本縣或本院預案中三級預警系統的標準啟動。
2、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主任負責協調工作,替代人為協助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
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協助藥劑科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負責協調工作。
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該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
3、搶救緊急呼叫:如遇搶救患者,當班人員應準備好急救藥品,積極主動地參與搶救工作。當藥品短缺時,應主動與藥庫或其他藥房聯系,盡快補足,同時應運用專業知識積極尋找代用品解決問題。
二、組織機構
⒈、在突發事件中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⑴制訂、審核治療及預防用藥方案:包括一線人員、二線人員和其他醫務人員的預防用藥方案和突發應急事件治療用藥方案;并制定相應的突發應急事件相關用藥目錄,及突發應急事件搶救用藥目錄。
⑵審核緊急備藥品種的劑型、數量等,審核搶救用藥目錄如呼吸衰竭用藥、循環衰竭用藥、肝腎功能不全用藥、中毒搶救、水災、火災、地震等用藥;
⑶制定、審核藥物安全性監測方案;
⒉藥劑科在突發事件中行使藥事委員會的職責,并設立藥劑科突發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科主任、副主任、各藥房負責人、藥庫人員。
⒊藥劑科下設5個專業職能組,其職能為:
⑴人力資源組:由科主任任組長,負責在突發事件中的人員整合,穩定職工情緒、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組應定期向科主任匯報人員情況(包括出勤、感染情況)。
①人員整合包括各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一旦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應宣布全科(組)停休,全體人員預留24小時聯系電話,及每人的職責,并制成表格。
②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的激勵并應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并適當的應用心理學知識體會工作人員的切實困難。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證隔離區內工作人員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進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預防措施、消毒、實施隔離等。
④保證與上級領導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申明藥劑科的工作情況、特殊性,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⑵藥品保障供應組:指定藥庫人員兼任藥庫組長,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從多渠道獲取藥品信息,進行市場信息的追蹤;并根據醫院制訂的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意見做基本采購計劃包括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指定的藥物目錄中藥品,寫明藥品的名稱、療程、用量、金額、預計接受治療的人數,需要考慮藥物治療方案之間的相互替代性。在采購過程中保證緊缺藥品供應。
②負責醫院藥品及消毒劑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藥庫負責向病區運送藥品,但每次需將藥品送至發燒門診或隔離病區的半污染區,與污染區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③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搶救藥品,可能不屬醫院常備藥品,但必須掌握這些藥品由哪些制藥企業生產及其供應渠道。
④供應庫存藥品和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⑶藥品調劑組:由藥房主任負責,其主要工作為:
①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②進行切實有效的防護(考慮到有可能個別發熱病人到門診),處方應用院內網絡系統傳遞,手工傳遞的處方應進行消毒并妥善保管,避免院內交叉感染。
③發熱門診藥房的常規工作包括:藥品領發、排班、帳物管理和消毒等。
④為臨床提供用藥信息,保障藥品供應,儲備藥品的會診計劃,防止積壓,做面向患者的用藥咨詢和宣傳工作。
⑷臨床藥學組:由副主任兼任或臨時任命,負責突發事件中藥物信息、臨床藥學和藥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時收集整理藥物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向臨床傳遞合理用藥信息。
②ADR監測、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反饋。
⑸藥品質量控制組:由藥庫主任兼任組長負責,其工作包括:
①采購藥品、捐贈藥品質量控制。
②外購、捐贈藥品藥檢報告單的查驗。
③對捐贈藥品查驗每批次的質檢報告和效期。
三、突發應急事件的藥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項
⑴遇有上述突發應急事件啟動應急響應以后藥劑人員必須按照方案各就各位開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藥師都要積極主動、靈活機動采取措施,勇于參與搶救工作。
⑵傳染病突發應急事件后藥學工作的善后處理
①為傳染病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置在清潔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的藥品善后處理應按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②用于治療住院傳染病病人的藥品,應在清潔區擺藥。每日擺藥以整包裝藥品不應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但由于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污染區剩余藥品進行消毒處理。污染區剩余藥品消毒應在污染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后進行。剩余藥品消毒方法采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后的剩余藥品視為醫用垃圾,可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區處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區藥品消毒銷毀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③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的處理。藥品應盡可能不進入半污染區。特殊需要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污染區剩余藥品進行消毒處理。進入半污染區的剩余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后進行,半污染區內藥品外包裝或者原包裝消毒采用0.2%-0.5%的過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開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余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后,經院感染辦檢查批準后可繼續使用。半污染區的藥品消毒后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④傳染病后消毒藥品的處理。抗傳染病工作需要準備充足的消毒藥品,其消毒藥品主要以過氧乙酸和含有效氯產品為主。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后,應首先聯系其他使用單位,以減少浪費和避免環境污染。消毒藥品過期后,不得進行銷售。
⑤積壓藥品的處理。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后,在保證藥品的有效期內正常使用外,如存在積壓藥品,應及時全面統計,積壓藥品信息首先向供應商、并通過及時反饋,以避免盲目進貨。庫內待處理積壓藥品,在盤點入帳后向其他使用單位聯系或與供應商協商,幫助聯系使用。過期失效后不得進行使用,并應建帳統計,按有關規定報損銷毀。
⑶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也適用于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發生的藥事應急管理預案,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等不同靈活應對。
藥品保供應急預案4
一、總則
為完善齊云山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對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規范、科學有序、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休寧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應急處置堅持政府主導,群專結合;以人為本,突出重點;快速反應,先期處置;預防為主,科學防控的工作原則。
二、適用范圍與啟動條件
本鎮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食品中毒和藥品中毒,達到下列條件的,啟動本預案:
1、一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學習區域中發現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瀉病例。
2、一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學習區域中發現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瀉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人及以上,學校(幼兒園)或重要活動期間發生一次中毒人數5人以上。
4、發生急性藥品中毒,或出現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現異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嚴重影響群體性身心健康,或導致食品生產環境嚴重改變、可能引發群體性健康明顯危害,或出現3人及以上死傷的。
16、上級人民政府認定需要啟動應急的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
未達到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等級,但社會影響較大、可能進一步發展、以及具有明確警示作用的事件,作為突發食品藥品安全預警事件,參照預案進行應急處置,并向上級報告。
三、監測、報告與通報
1、監測
齊云山中心衛生院作為鄉鎮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范加強就診病例被動監測和可疑病例的主動搜索。疫病可能發生、流行期間,開展相應的腸道、皮疹、發熱等門診監測。
村衛生室、個體診所認真做好就診病例登記、篩查,及時發現和報告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相關信息。
2、報告
鎮政府、村委會負責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相關信息的行政序列報告,鄉鎮、村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相關信息的業務序列報告。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均為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齊云山中心衛生院發現和接收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報告后,應當組織核實。在組織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理工作的同時,2小時內盡快向縣衛生局和鎮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先用電話報告,再進行書面上報。有規定實行網絡報告的,還應實行網絡報告。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相關信息存在變化時,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進行續報,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
初報(首次報告):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和采取措施。緊急情況下,可先簡要報告時間、地點、首發病例情況、發病人數、發病主要癥狀、死亡情況等。
續報(進程報告):應根據事件類型、性質、發生、發展情況,采取每小時、每天、每周或不定時的方式連續報告事件進展。
終報(結案報告):事件基本終止,配合縣藥監局、衛生局做出結案報告。
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報告必須真實及時,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通報
根據上級授權或應急處置需要,鎮政府及相關單位可通過電話、廣播、公告欄、會議、走訪、喊話、敲鑼等手段,及時向本鄉群眾通報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以及向有關部門和相鄰鄉通報事件信息,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四、應急準備
根據有關信息通報、預警提示或監測結果,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鎮,應做好以下應急準備工作:
1、與上級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保持聯系,密切關注相鄰地區事件發生的相關信息。
2、組織好本鎮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和物資準備。
3、開展重點單位、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處理食品藥品安全安全隱患。
4、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疾病及相關因素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加強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相關信息管理報告工作。
5、根據事件發生地區的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特點,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個人防護技能的培訓。
五、應急反應
1、鎮人民政府視應急處置需要履行職責,在本鎮范圍內開展先期處置,及時向上級報告,做好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協調、指揮各單位開展預防控制工作。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1)負責本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動員本鎮各有關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參加事件的先期應急處置,協調、調度本鎮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2)負責組織建立和啟用隔離場所、避難場所。對需要進行隔離的人員實施家庭隔離或集中隔離觀察;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區的封鎖工作及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區域的消毒、殺蟲、滅鼠等工作;保障避難場所(臨時安置點)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飲水、廁所、就醫等內容。
(3)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本鎮發生的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協助;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協助做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的組織與落實。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對本鎮肉禽畜和野生動物等異常病死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保護現場、監督深埋和勸阻食用等措施。
(4)本鎮發生疑似食物或藥品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藥監、衛生、工商、質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項食品藥品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及時通知急救中心對中毒病人實施搶救,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必要時通知公安部門,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5)根據政府發布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本鎮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6)組織開展基層組織應急處置的培訓;采購、接收、分配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
(7)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對特團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勞動保障部門,落實參與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公)傷待遇。
(8)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為保證以上措施有效實施,鎮人民政府成立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視應急處置需要設立各類工作組,如綜合協調組、應對防治組、宣傳動員組、后勤保障組等。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村委會、鄉鎮衛生院、派出所、駐鄉鎮相關單位及其他民間組織等負責人組成,日常管理機構設在鎮政府辦。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另行公布。鎮人民政府領導設立AB崗,相應領導不在崗位時,對應領導承擔組織協調職責。上級領導未到現場前,現場職位最高的行政領導負責組織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村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視應急處置需要履行職責,在本村范圍內開展先期處置,及時向上級報告,做好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配合專業機構落實群眾性預防控制措施。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1)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造冊,為專業防治機構提供相關信息。對外來人員、外出返回人員進行登記和及時報告。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在本村開展醫學調查,落實現場消毒、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措施的組織、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轉運,及時通知衛生、公安部門,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3)對本村需要進行隔離的人員實施家庭隔離或集中隔離觀察,做好本村封鎖、隔離期間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
(5)按照專業防治機構的要求,動員群眾開展公共區域和家庭內的消毒、殺蟲、滅鼠工作和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6)組織群眾參加健康教育和個人防護知識培訓,做好相應的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
3、鄉鎮衛生院
鄉鎮衛生院是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術機構,應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和專業防控機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1)認真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
(2)指定專人負責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對各類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及時報告。
(3)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設立傳染病隔離留觀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進行定期隨訪;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疫點、疫區的封鎖售理;指導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對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造冊登記,為專業防控機構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醫療機構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工作。
(6)開設咨詢熱線,解答相關問題,為集中避難的群眾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7)在專業防治機構的.指導下,具體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毒、殺蟲、滅鼠等項工作;分配發放應急藥品和防護用品,并指導居民正確使用。
(8)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個人防護技能的培訓。
(9)指導村衛生室、個體診所落實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協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
4、村衛生室、個體診所
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及時篩查、發現和報告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相關信息;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專業防治機構、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應急工作任務;配合鄉衛生院落實上述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5、學校
發生校園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時,事發學校應按照要求,采取邊調查搶救、邊核實報告的萬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1)具體可聯系當地衛生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和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水源;
(2)與中毒或患病學生及家長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3)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
(4)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5)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處、打擊影響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防控、處置的各種違法活動,保證衛生等部門執行公務,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1)在實施疫區、疫點封鎖及人員隔離措施時,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強制執行。
(2)保護并配合專業防治機構人員進入現場,協助開展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等現場防控工作。
(3)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實施人員、車輛的衛生檢查,對拒絕檢查者依法強制執行。
(4)與衛生部門密切合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
(5)對可疑涉及犯罪的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及時展開先期調查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駐鎮工業企業。
針對企業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發事故和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和培訓搶險救援隊伍,配備應急處置物資裝備,完善安全防護警示標志。事件發生時,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并立即向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配合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配合相關專業部門落實搶險救援相應措施和開展事故調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做好市場監督管理,落實市場監管應急處置措施。
9、畜牧獸醫站。
按照畜牧獸醫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及時通報動物疫情監測信息,落實動物疫情應急處置措施
10、鎮武裝部。
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救災搶險、排查危害因素、維持社會秩序等。加強動物防疫及疏散群眾、轉運病人、維持社會秩序等。
11、其他相關機構。
鎮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社會團體及志愿者組織,發揮自身的資源優勢,組織開展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知識與技能培訓,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駐鎮單位在按照各自職能做好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工作的同時,配合鎮人民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六、應急反應的終止與善后
1、應急終止。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政府做出的終止決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處置需要,確定本鎮應急反應的終止。
2、應急評估。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結束后,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同時對本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進行自我評估。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理措施效果評價、鎮資源的動員與組織情況、鎮各相關組織的協調與配合情況、對上級職能機構開展現場處理工作的配合情況、物資及經費使用情況、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上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
3、恢復與重建。動員各界力量,充分發揮村委會作用,調動各類資源,開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復和重建。
4、獎勵與懲罰。根據上級要求,提出獎勵的建議名單并報有關部門。對參加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對其事跡和精神進行宣傳。對在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撫恤和補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補助;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落實有關待遇。
6、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鎮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或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七、應急處置的保障
1、信息系統。鎮人民政府及村委會、鎮各單位完善電話、廣播、公告欄等基礎設施,收集整理并及時更新鄉各主要單位、重要崗位、主要成員通訊錄,準確掌握鄉居民基本信息。
2、專業隊伍。鄉鎮衛生院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并按照食品藥品安全建設的有關規定,設置隔離和留觀病床,完善傳染病監測門診,加強醫療衛生服務人員培訓,開展預防接種和疾病控制宣傳。針對各類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特點,加強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能力培訓演練。
3、經費和物資保障。配合相關部門落實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財政補助政策,做好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建立和完善鎮應急物資儲備庫。
4、宣傳教育。鎮人民政府負責并協調組織駐鎮各單位、群眾組織和民間團體,開展廣泛的衛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對群眾廣泛開展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
5、密切與各類社會單位的聯系。摸清本鎮各相關部門單位及人員的分布情況,與教育、安監、公安、工商、農業、畜牧、交通、建設、經貿、通信、新聞、檢驗檢疫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建互溝通協調機制。
八、附則
《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藥品保供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學校藥品衛生保障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學校藥品衛生突發事件,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維護教育的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應急處理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學校使用醫務室(保健室)的藥品衛生突發事件。
三、學校藥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職責
1、學校藥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付強
副組長:楊鴻 彭友斌
成 員:徐元才、王燕、各班班主任。
2、學校藥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立即停止用藥,并在第一時間報告區衛生、教育和食藥監局等部門;
(2)了解事件原因、發生人數、引起事件發生的藥物、病人癥狀等情況;
(3)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藥品、設備和現場;
(5)積極配合衛生、食藥監局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7)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應急處置流程
1.事件發現
班主任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醫務室(保健室)的藥品后出現腹瀉、腹痛、嘔吐等身體不適癥狀,應立即電話通知學校校醫或保健教師,并將學生送往醫務室或保健室。校醫或保健教師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對學生發病人數、病情進行初步調查了解。
2.事件報告
(1)經調查了解,校醫或保健教師初步懷疑為學生在學校使用醫務室(保健室)的藥品后產生的藥物不良反應事件,應立即電話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和校長,學校分管領導應立即電話報告區教委中小學衛生保健所(電話:6781xxxx)、區食藥監局(電話:6718xxxx)和區衛生局(電話:6781xxxx),并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學校醫務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藥,保留造成藥物不良反應的藥品。
(2)區中小學衛生保健所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區教委報告,并立即與區食藥監局、區衛生局工作人員趕赴學校進行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3.醫療救治
(1)病情輕微學生就近治療;病情較重的學生,轉送至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同時,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應急準備工作。
(2)學校將有關情況通知患病學生的家長,并通知家長到相關醫院看望照顧學生。
4.現場調查
學校積極配合衛生、食藥監局等部門,對患病學生的癥狀和體征進行個案調查,并對學校其他使用學校醫務室(保健室)同種藥的學生進行調查。
5.樣本檢測
學校積極配合衛生、食藥監局等部門,對學校醫務室(保健室)剩余藥品進行采樣。
6.環境整治
學校積極配合衛生、食藥監局等部門,對學校醫務室(保健室)開展藥品衛生狀況檢查和環境衛生整治,進一步強化藥品衛生安全意識。
7.輿情引導
學校要尊重和滿足師生和家長的知情權,按照有關程序,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及時、準確地通報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相關信息,正面宣傳有關部門和學校采取的處置措施,避免不實輿情擾亂視聽,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
藥品保供應急預案6
一、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對可能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鎮政府及鎮食品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組織領導本轄區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加強同職能部門的組織協調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快速高效。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所在地鎮政府及時做出反應,上報縣政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出現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的。
2、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員死亡的。
3、引起中毒食品的擴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領導
鎮政府組織領導全鎮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工作,成立鎮食品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工作。
事故發生后,鎮政府及鎮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依據職責,及時向縣政府及縣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報告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并做好警戒保衛、醫療救護、物資供應、善后處理、事故調查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事故應急處理職責
領導小組的職責:發生重大事故時由領導小組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組長、副組長職責:
1、應急組長應確保參與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個單位和組織,熟悉他們的職責任務,并能順利完成任務;
2、和村委制定現場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部門密切配合,保持聯系,充分了解食品事故發生的情況,編制出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應急總指揮應和事故現場的主管人員在整個事故應急過程中保持密切聯系,定期通報事故控制情況。
發生事故的單位、業主職責:
1、單位負責人或業主及時提供食品事故發生的可能情況,對單位、群眾周邊環境的.可能影響情況和其它一些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向組織匯報;
2、單位或業主應向參與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組織提供技術咨詢,以使這些組織做好事故應急;
3、確保讓所有在事故應急預案中需發揮作用的人員和組織知道他們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并指定事故應急協調主任,具體責任與組長的聯絡。
衛生院職責:
醫務人員負責食品事故中毒人員的搶救,衛生院應熟悉在重大食品事故一旦發生以后的應急搶救程序,事故短期和長期對人們造成的危害。
鎮食品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的職責:
1、向縣鎮府提供食品事故的詳細情況;
2、重大事故結束以后,決定需要妥善保護的現場部分,事故現場和受事故影響地區可否人員進入等問題,向應急協調組長建議;
3、事故調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由鎮政府啟動本應急預案。
六、事故應急措施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鎮政府及事故發生的單位和村委會立即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各有關單位和村委會,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鎮政府及鎮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它事項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行終止。
(二)本應急預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鎮政府及有關單位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總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當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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