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的章程(精選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章程的重要性,章程不由國家強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屬組織及成員信守,有一定的規范作用和約束力。章程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的章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的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推進依法治校,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小學管理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2條 校名為xx縣xx鎮xx小學,是全日制公立小學,學制六年。
第3條 學校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以培養學生“合格+特色”為目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等全面發展的具有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礎。
第4條 學校校訓“仁愛、智慧、熱情、勇敢”;辦學理念“每個生命都精彩”;學校精神“自強不息、感恩奮進,腳踏實地、服務學生,努力拼搏、造福鄉梓。”
第5條 學校注重發揮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方面的實驗、示范和輻射作用。積極擴大校外交流。采取多種形式擴大和提高辦學效益,充分地服務于社會。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節 校長
第6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由主管部門任命,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和法人代表。
第7條 校長的職責:
(一)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堅持民主集中制,團結全體教職工,全面貫徹和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
(二)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建立各項規章制度,主持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
(三)領導和組織學校德育工作、教學工作;領導和組織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及課外活動;領導和組織學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四)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搞好校園環境建設,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建設步伐,不斷改善教職工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
(五)加強干部隊伍和教師隊伍的建設及管理,為他們的政治進步、業務進修、繼續教育提供條件。
(六)配合黨組織,支持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組織在各項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七)廉潔勤政,為人師表,以身作則,開拓進取。離任時,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
第8條 校長的權力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學校教育、教學和重大行政事務行使決定權。
(二)人事權。從學校的需要和實際出發,有權按規定任免或聘用中層干部和教職工并安排其校內工作。
(三)獎懲權。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
(四)財經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決定學校內部布局、基建。學校的財務活動和校產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依法管理。
第9條 副校長由主管部門任命。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二節 學校職能部門
第10條 學校設教導處、大隊部、總務處、安全辦、教育技術組等職能部門。
教導處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務工作,學校教育、教學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負責學校實驗電化教育工作的開展。
總務處負責學校總務后勤以及工資調整、職稱申報、綜合檔案管理等工作。
大隊部負責學校德育和少先隊工作。
安全辦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職能部門實行部門主管負責制。職能部門負責人由校長聘任。
第三節 行政辦公會議
第11條 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機構,主要工作
內容是研究貫徹落實學校工作計劃,檢查、總結計劃的執行情況。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和少先隊主要負責人。
第四節 教育教學管理
第12條 貫徹《德育綱要》,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機構、德育工作隊伍和德育工作網絡,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德育工作的新經驗。
第13條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執行國家編制的課程標準、課程計劃。深化“特色教育”,探索“構建小學生自主創新性學習教育模式”,積極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以素質教育為中心,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全面主動地發展。
第14條 學校設立教研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育教學研究的組織。教研組充分發揮教育、教學職能,教研組組長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貫徹落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任務。教研組設組長一名。教研組組長由教導處提議,校長任命。
第15條 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的責任,并負有協調本班級各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聯系的責任。
第16條 認真抓好備課、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和教學質量監控等環節的管理。
第17條 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內外活動,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社會實踐能力。
第18條 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備、儀器設備、圖書音像設備、文體器材等,充分發揮教學硬件的教育教學功能。
第19條 應用自我評價、同行評價與學生評價等方式,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
第20條 建立、健全家長委員會,構建學校、家庭、社會為一體的教育模式和工作網絡。
第五節 總務管理
第21條 學校堅持總務后勤工作必須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的原則,堅持其教育性原則和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22條 遵守財經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杜絕鋪張浪費。
第23條 規范收費紀律,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費。
第24條 學校制定校園建設整體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
第25條 加強學校衛生長效管理,建立、健全衛生評比制度。
第26條 加強校舍校產等固定資產及學生食堂的管理。
第27條 切實加強校園安全衛生工作。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證監督
第28條 學校黨組織對學校教育實施政治領導,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督作用和戰斗堡壘作用。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校長依法獨立開展工作。其在學校的主要職能包括:
(一)切實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努力提高黨員的素質,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二)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保證、監督校長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保證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三)對學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決策,支持校長充分行使職能。審議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方案、獎懲條例等。
(四)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加強對學校干部的教育、培養、考察。
(五)領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等群眾組織,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六)做好離、退休教師的工作,發揮其余熱。
第29條 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校務公開的基本內容為:學校辦學方向,規劃和教育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學校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方面的重大事項;涉及教職工權益的重大事項;學校重要財務收支情況和教職工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第30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實行校務公開的基本途徑。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長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領導干部,有權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和處分、免職等,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方案、獎懲條例及其他與教職工有關的規章制度。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至二次。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負責日常工作。
第31條 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重點在協調學校、家庭、社區(社會)之間的關系,維護學生權益、營造有利于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方面發揮作用,是校長負責制的補充和完善。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有關事項的參與者、建議者、協調者和審議者,是新形勢下學生、教師、家長、社會行使民主權利、有效參與學校管理的一種途徑。
校務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宣傳和協調
宣傳學校的發展規劃和重大決策,協調社會各方面的關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為學校發展和學生培養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咨詢和建議
提供社會對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學校管理和學生教育的建設性意見,反映學校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3、審議和決定
對有關學校發展、學生管理和涉及家長切身利益的相關事項進行審議并做出相應決定。
4、評議和監督
對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政策、實施素質教育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評議,對審議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32條 學校接受社會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自覺規范管理行為。
第四章 教師管理
第33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逐步實行聘、評分開,鼓勵教師在職進修培訓。
第34條 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合同制、崗位責任制和教職工工作考核制度。教職工必須履行聘約,認真執行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自覺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第35條 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對取得教育教學教科研成果的教師,根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第36條 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
第37條 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自覺按《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要求自己。
第38條 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教師予以處分,如當事人不服,可以向校務委員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39條 學校逐步改善教職工的辦公條件和福利待遇,定期組織文娛、體育活動和外出參觀學習。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40條 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招生要求招收學生,進行學生學籍管理。
第41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必須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有評論學校、教師工作的權利。
(二)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三)獲得學業成績、操行評語的公正評價。完成規定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四)接受平等教育,有校內申訴權。
(五)享有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他有關權利。
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二)接受學校的教育、幫助,完成一定的學習任務,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陶冶思想品德。
(三)維護學校聲譽,愛護學校財產。
(四)文明、守紀、樂學、向上,爭當校園小主人。
第六章 附則
第42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報xx縣教育局批準實施。
第43條 學校依據章程,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原訂規章制度與本章程有抵觸的,應予以修訂。
第44條 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45條 本章程需要修改,應報請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經xx縣教育局批準,方可實施。
第46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小學的章程 2
一、宗旨:
活躍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進步學生的藝術修養水平和審美觀,培養學生的自信心,為了適應新課程改革的要求,配合我校校本課程的開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培養學生團結、協作的`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提高藝術文化修養,促進校園精神文化建設,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學校現有設備資源、師資資源和學生資源,建立“童心舞動”舞蹈社團。
二、活動目的:
為了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進一步推動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好的藝術氛圍,我校開展了“童心舞動”舞蹈社團活動。通過訓練,要求學生在學期末掌握一定的舞蹈知識,軟度、開度得到一定的訓練,在音樂舞蹈中表現美、感受美,嘗試不同風格的舞蹈組合,在進行技能技巧訓練的同時,激發孩子們的創造性思維,增強自信,學會展現自我。
三、活動內容:
考慮到隊員的實際情況,訓練以基礎訓練和適合少兒年齡特征的舞蹈為主。具體如下三點:
1、使隊員正確的掌握舞蹈的基本要領,知道基本的手位,腳位。
2、對隊員們要求基功達到下叉,下腰。軟度不好的同學可延長時間。
3、對個別素質好的隊員在技巧方面可加深一些,同時學一些簡單的舞蹈。
4、增強隊員舞蹈基本練習,為參加藝術節舞蹈比賽更加緊密訓練,給隊員多多上臺的機會,展示自我是個很好的機會!
四、基本任務:
1、開展積極向上,豐富多彩的舞蹈教育教學活動。
2、定期的開展“童心舞動”舞蹈社團,相互交流、學習經驗,讓學生們有更多的學習機會。
3、積極參加全國各省市以及國際上的藝術表演、比賽以及交流活動,加強我校與社會各界藝術、文化、信息和思想的交流。
五、社團選拔要求以分工安排:
1、端正,熱愛舞蹈,具有一定藝術修養并能按要求完成訓練、演出任務的同學,均可報名,經考試符合要求者可以參加舞蹈社團。
2、每人進行幾個舞蹈動作表演,根據其動作,舞感,舞臺表現情況進行選拔。
名譽團長:團長1名,副團長2名,負責舞蹈團總體規劃、管理工作。
六、社團制度:
1、隊員在活動過程中,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常規練習須準時到場簽到,不得代簽,有特殊情況,不能參與活動,應提前向負責人或指導老師作出書面請假。一學期內多次缺席或請假者,給予退會處理。
2、我團將為團員開設舞蹈基本功、中國舞、啦啦操、節舞課程。
3、為保證舞蹈團員順利升學,原則上團員在團時間不占用正常學習時間。每學期根據每位團員在團訓練和出勤情況進行考核打分。
4、每次演出建立檔案(如節目單、照片、錄音錄象資料等),并在學校網站上發布消息。
5、團員應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強的責任感,積極、自覺、認真、準時地參加排練及演出等各項活動。如無疾病、課程沖突等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或請假。
6、對團員考勤采用簽到制度和訓前請假制度,一學期出勤達不到8次者考核情況為不合格。
小學的章程 3
第一章 萬江小學章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為規范辦學行為,規范學校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為“市萬江區萬江小學”;英文名Shenzhen zz Primary school(縮寫lyxx);注冊地址為市路1號。學校分設三個校區,南校區地址為市路1號,北校區地址為市百花三路1號,外國語小學地址為市西路8002號。
第三條 學校創辦于1981年9月1日,主管部門是市萬江區教育局。
第四條 學校是公辦、全日制完全小學。學制六年,實施義務教育。
第五條 學校以把學校建成具有優質教育、優良校風、鮮明特色的現代化一流示范學校,讓學生得到全面和諧發展為辦學目標
第六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代會參與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的制度。
第七條
校訓:和諧進步、真誠奉獻;
校風:文明、團結、勤奮、向上;
教風:敬業、嚴謹、創新、精深;
學風:尊師、刻苦、自主、求實;
第八條 學校校旗:紅底,上有萬江小學中文字樣;
校歌:《我有一個夢想》;
校徽:墨綠色菱形內有LY兩個字母的圖形;
學校重大活動升校旗,奏唱校歌。
第九條 學校建校紀念日為1981年9月1日。
第二章 學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學校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適齡兒童;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依法接受監督;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五)實行校務公開;
(六)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一節 校長
第十二條 校長由區教育局任命(聘任),是學校的法人代表。
第十三條 學校設副校長若干名,協助校長工作。各校區分設副校長負責分校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校長全面負責本學校的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擬訂發展規劃,制定具體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和德育工作;
(三)擬訂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推薦副校長人選,任免內部組織機構的負責人;
(四)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并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擬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校產,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
(六)對外代表學校;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五條 校長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執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完成國家下達的教育計劃和各項任務;
(四)尊重、依靠學校黨組織;
(五)尊重教職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六)定期向學校黨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匯報學校行政工作,接受黨組織和教職工監督。
第十六條 校長辦公會是學校決策機構。校長按照議事規則主持校長辦公會,決定學校有關事項。
第二節 黨組織
第十七條 學校設立黨總支部,下設若干黨支部,在學校發揮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
第十八條 學校黨總支部依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一)保證并監督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在學校的貫徹執行;
(二)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職權;
(三)負責學校干部的教育、培養、選拔和考核等工作;
(四)領導學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五)抓好黨組織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六)培養和發展優秀教師入黨;
(七)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
第三節 工會與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 學校工會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
第二十條 學校工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省市總工會、區工會、區教育工會制定的方針、政策開展工作,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工會在黨的領導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立教職工代表大會(簡稱教代會),教代會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教代會代表中,教師代表占65%,管理人員代表占15%,教輔后勤人員代表占20%。
每屆教代會代表任期3年,每年至少召開1次教代會。
第二十二條 教代會應當貫徹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引導教職工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投身教育教學改革,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三條 教代會行使下列權利:
(一)審議通過學校章程;
(二)聽取校長工作報告;
(三)審議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議學校重大改革方案、工資福利分配方案等;
(五)根據上級工會有關教代會規定,相應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審議決定權、評議監督權。
第四節 教學、行政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置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教科室、總務處、大隊部。分校區各處(室)設正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辦公室是協助校長處理學校日常行政事務和人事管理的辦事機構。
教務處是協助校長處理教學事務的辦事機構。
政教處是協助校長進行德育工作和處理學生事務的辦事機構。
教科室是協助校長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辦事機構。
總務處是協助校長處理學校后勤工作的辦事機構。
第二十五條 學校依法制定教學、科研、人事、學生、后勤基本管理制度及議事規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按學科設置教研組,負責學科教學研究和管理,教研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若干名;教研組下設若干備課組,各備課組設備課組長一名。
第二十七條 年級組為學校教學基本單位,負責本年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協調與學校各部門以及教研組的關系;年級組設組長1名。
第四章 教育教學工作
第二十八條 教育教學是學校中心工作,學校以學生發展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九條 教學工作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使學生獲得全面發展。
課堂教學是學校教學的基本形式,學校教學改革應以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為重點,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強化教學過程管理,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
第三十條 學校按照國家規定選用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教材,積極開發校本課程教材,有效推進課程改革。
第三十一條 學校建立健全科學、公正、合理的學生學業評價機制。
第三十二條 學校堅持以育人為本,德育為首,不斷創新德育工作內容、途徑和方法,提高針對性、主動性和實效性,開展理想教育、養成教育,幫助學生學會做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堅定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思想和信念。
學校發揮少先隊組織在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條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加強體育工作,為學生的身心健康和文體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和經費保證。
第三十四條 加強教育科研,每年舉行教育教學研討會,對優秀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給予獎勵。
學校鼓勵和支持學生研究性學習。
第五章 教師及其他員工
第三十五條 學校由教師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組成。
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按工作需要設立工作崗位,實行崗位聘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三十六條 學校按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招聘教師,建立健全教師人事檔案和業務檔案,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考核制度。
第三十七條 教師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促進學生的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節假日加班按規定取得報酬;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教育教學輔助人員享有與教師同等的權利,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輔助人員應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第三十八條 教師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履行與教師同樣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 為保障教師及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學校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和設備;
(二)提供必需的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三)制定和落實教師培訓計劃;
(四)對教師及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學校管理中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五)支持教師及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六)建立教師申訴制度。
第四十條 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教師的工資報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六章 學生
第四十一條 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規定取得本校學習資格的受教育者為本校學生。
第四十二條 學生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教師的指導下,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可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三條 學生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遵守學生行為規范,遵守校訓,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形象,勤奮學習、尊師愛友、誠實守信、勇于創新;
(三)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遵守本校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學校負有對學生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學籍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學生安全、獎懲等管理制度;
(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保障學生合法權益。
第四十五條 積極培養少先隊干部,發揮少先隊干部在學生管理中的作用;積極發展學生社團,為學生社團活動提供必要條件,發揮學生社團在學生管理中的作用。
第四十六條 學校設立社區教育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建立家長聯系制度,逐步吸收家長參與學校教學工作的評價和考核。
第七章 學校資產與后勤工作
第四十七條 學校資產來源:
(一)國家劃撥;
(二)財政撥款;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八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資產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制度,規范管理工作程序,強化崗位責任制,確保學校資產的安全、完整。學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各種無形資產的保護和管理。
第四十九條 學校依法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財務預算制度、財務報告制度、財務審批制度、財物申購制度、收費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經費。
學校接受政府財稅、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和本校教代會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五十條 學校按照“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合理配置、管用結合”的原則實施對教學設備的管理,提高實驗室及儀器設備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第五十一條 學校加強文獻保障體系建設,實現圖書信息系統的現代化。
第五十二條 學校加強信息網絡和現代教育技術設施建設,建成先進的信息化校園,實現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
第五十三條 關心師生生活,做好教職工食堂、學生食堂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與監督,提高伙食質量。
第五十四條 學校后勤工作堅持為師生和教學科研服務的宗旨,為學校辦學提供服務保障。后勤服務實現社會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資產。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教代會審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過,報市萬江區教育局審核,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七條 教職工5人以上聯名或處室、部門以提案形式向校長辦公室提交章程修改意見,經行政會議研究,由校長提交教代會審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過,報市萬江區教育局核準,寫入本章程,即生效。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5日內公布。
小學的章程 4
(一)形象禮儀
1、按要求穿規定的校服,扣齊鈕扣或拉好拉鏈,整理好衣領。
2、按要求佩戴好紅領巾:先把紅領巾折四折,置于衣領內,紅領巾的三角尖對正脊骨,打好領結,翻下衣領。夏天天氣炎熱時可于左胸前佩戴隊徽。
3、每天早晚必須洗臉、刷牙,保持面部干凈。
4、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指甲內保持無污垢,飯前便后要洗手。
5、經常整理儀表。頭發適時梳洗,發型大方得體,不染發,不燙發。男生前發不覆額,側發不掩耳,后發不及領;女生前發不遮眼,側發不掩睛。
6、坐有坐相,站有站樣,走有走姿,面帶微笑,舉止文明,落落大方。
(二)課堂禮儀
7、預備鈴響起,應迅速回教室入座,做好課前三件事(1、做好課前準備;2、整理好桌面;3、整理好衣服。)靜候老師。上課鈴響,老師進教室,班長喊“起立”,全班同學立正后向老師問好,老師回應,班長喊“坐下”后再坐下。起坐時做到桌椅無聲響。
8、上課時,如有特殊情況晚到班級,應于教室后門口站定,經老師示意進入后方可回座位。
9、注意讀寫姿勢,做到:胸離桌一拳,眼離書一尺,手離筆尖一寸。
10、課堂上,各種物品要輕拿輕放。應全神貫注地聽講,積極思考問題并舉手發言。不做閑事,不講閑話,不沉于閑思。
11、別人發言時,認真傾聽,不隨便打斷別人的講話,不取笑他人。要通過真誠的眼神和表情給發言者以鼓勵。
12、課堂小組合作時(如專題討論等),要有合作和全局意識,聽從組長安排,分工協作,積極與伙伴溝通,完成份內任務的同時兼顧組內伙伴,共同贏得團隊的成功。
13、上課時,如遇到同學身體不適等突發事情,不要圍觀或表現出厭惡情緒,要主動關心同學,聽從老師安排,協助老師妥善處理。
14、下課時,應做好下節課課前準備后(課本、文具盒置于課桌左上角)再離開教室。離開教室時,讓老師先行。
(三)活動禮儀
15、課間活動時,不大聲喧嘩,不追逐打鬧,積極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種文體活動。遵守游戲規則,愛護游戲伙伴。
16、集體外出活動要服從管理。同學間要相互謙讓,主動關心和照顧好體弱的同學。分組活動時,要服從大家的共同意愿,遵守時間,不單獨行動。
17、參加競賽活動時,遵守比賽規則,尊重競爭對手,不故意傷害對方,對對方的冒犯或過失寬宏大量。遇到有爭議的.問題,要按照程序向有關人員提出,心平氣和地進行溝通。
18、觀看比賽,做文明啦啦隊員,不喝倒彩。不為己方的勝利而得意忘形,不諷刺挖苦失利者。真誠地為賽場上的每一位選手喝彩。
19、積極參加學校的“四節”(讀書節、英語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社團活動。在展示自我的同時,注意謙虛禮貌,尊重他人的長處。
20、積極參加綜合實踐、社區服務與社會調查等活動,遵守交通規則,遵守社會公德,說話、提問有禮貌,舉止大方,彬彬有禮。
21、出入教室、功能室、會場等活動場所時要輕聲慢步,有秩序按指定線路行走,不擁擠,不搶道。
22、各種活動中,都要注意保護環境,培養“綠色行為”,如:愛護花草樹木、節約水電、隨手撿紙、垃圾按指定位置分類放置等。
小學的章程 5
一、指導思想
本學期,德育處將嚴格按照學校三年發展規劃中德育目標的總體要求,堅持“德育為首”的原則,積極探索當前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為重點,以逐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目標,以班級管理和主題月活動為主線,以正面教育、活動推動、環境熏陶、學科滲透為主渠道,提高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德育的連續性和系統性,使我校德育工作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1、在校園文化建設背景下,繼續做好學校文化(三風一訓)、班級文化和樓道文化宣傳鞏固工作,不斷創新校園文化品位,提升班級管理內涵。
2、繼續落實衛生檢查常態化,采取平時檢查與周五檢查相結合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于工作失誤者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3、為確保教室環境衛生,繼續落實下午放學、周末學生書包管理工作,任何班級不得留存學生書包。
4、加強安全管理,落實課間、門迎值勤、強化放學路隊監管、規范升旗儀式、學生隊禮、隊歌、紅領巾佩戴,教會校歌,強化鼓號隊鞏固訓練工作,積極鼓勵隊干部參與班級、學校管理,成立監督小組,定期開展各項活動,保證少隊各項活動順利開展。
5、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展示活動,重點做好六一兒童節籌備慶祝工作,及時采集各類活動照片,形成報道,定期上傳,不斷規范德育常規管理工作痕跡。
6、健全班干部組織機構,執行學期任命制,按時輪換,使學生各方面得到鍛煉,全面發展。
7、嚴格執行我校學生座位輪換制度,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使每位學生都能享受均衡公平的義務教育,努力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
8、加強放學路隊監管和班級常規檢查督查工作,繼續規范升旗議程,值周用語,總結講話。
9、加強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緊急疏散演練活動和安全教育日,不斷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創建平安校園。
10、繼續做好省級文明校園創建后常態化管理工作,定期上傳創建活動資料,為創建國家級文明校園奠定良好基礎。
11、加強學生衛生習慣養成教育,積極鼓勵家長做好配合工作,做到校內校外相結合,為我縣創建國家級衛生縣城做出積極貢獻。
12、嚴格執行班主任簽到制,及時做好匯總通報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德育隊伍建設
1、建立德育領導小組,抓好班主任隊伍建設,做好班主任、輔導員的跟蹤指導工作,開展優秀班主任的帶頭、輻射、指導作用,通過班主任會議、班干部會議和班隊會,不斷提升班主任專業化成長,促進班主任管理班級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2、執行班主任、班輔導考核獎勵辦法,把班主任、班輔導工作的實績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
(二)抓細抓實德育常規工作
1、抓好養成教育,培養良好行為習慣。要利用班、隊會課組織學生認真學習貫徹踐行《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以及校紀校規,并做到經常檢查學生的行為習慣,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教育。通過具體的強化訓練,不斷規范學生的.行為習慣,重視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教育,注重提高他們的文明素質,讓學生終身受益。
2、規范班級管理,爭創文明先進班級、路隊標兵。進一步加強班級工作的考核,強化班級管理,細化文明班級評比條件,通過省級文明校園創建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在學生中大力宣傳“十講”(即語言上講文明,行為上講規范,學習上講刻苦,生活中講衛生,活動中講參與,集體中講團結,待人上講禮貌,處事上講謙讓,校內外講形象,時時處處講安全)。努力做到“十好”(即升旗好,唱歌好,勞動好,讀書好,寫字好,站隊好,走路好,做操好,儀表好,禮貌好),以此不斷促進小學生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3、抓好常規教育,創建積極向上校風。以德育處、少先隊為主體,加強德育常規管理,進一步強化學生升旗、衛生、紀律、兩操、路隊等常規方面的自覺意識,抓好文明禮儀教育,使全體學生養成一個良好的行為習慣,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良好的校風。
4、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貫穿到整個學期,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宣傳欄、LED顯示屏、板報、晨會、班隊會等活動進行教育,規范學生的課間活動,要求學生在校園內不玩危險性的游戲,以杜絕不安全隱患,加強學生法制、交通、消防、衛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加大教師、學生值周工作、門迎監督工作力度,增強師生的責任感。
5、狠抓衛生常規工作。加大衛生檢查、撿拾力度,加強值周工作管理,本學期,德育處將嚴格落實上學期教代會審議通過的有關德育管理制度,加強對學生的儀表儀容、紅領巾佩戴、遲到早退、亂買零食、衛生保潔、健康教育、文明禮儀、放學路隊、安全教育等情況的檢查工作,加大值周班級和學校值周領導的監督力度,以保證學校良好的秩序和風氣。
6、班級工作考核考勤。嚴格執行班主任簽到制和班級量化評比制,實行周公布(通報),重點做好安全、紀律、衛生、零食、路隊、兩操、班隊會、課間活動、按時到校、文明禮儀、班風建設等,堅持“文明班級”。
小學的章程 6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管理,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辦學效益,促進學生德、智、體和諧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小學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晉江市東石鎮張厝小學。地址:晉江市東石鎮張厝村。郵編:362271。
第三條 學校在晉江市教育局和東石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實施開展教育工作,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第四條 晉江市東石鎮張厝小學為公立小學。
第五條 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貫徹“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方針。
第六條 學校通過教育教學活動,使學生全面、主動地發展,為初中階段教育奠定基礎。
學校的辦學目標是:把學校辦成一所讓村民滿意的學校。把養成教育滲透到教學全過程,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合格人才。
學校的工作目標是: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抓好課堂教學主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體活動,構建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
學校的培養目標是:全面發展、身心健康、學會求知、敢于創新。具體包括: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講究衛生的習慣,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審美情趣。
第七條 學校的辦學理念:為祖國的未來著想、為孩子的未來著想。
第八條 教風:踏實、嚴謹、創新、進取。
學風:樂學、靜思、自主、合作。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九條 學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工作。
第十條 校按編制設置校長、教務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教師和其他人員崗位。
第十一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是學校行政負責人。校長須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任命或聘任,依法對學校實行管理。
第十二條 校長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令、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育人規律,提高教學質量。
2、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校長的主要權力:
1、決策權。校長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令,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重大問題行使最后決定權。
2、人事權。校長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負責對教職工進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3、財務權。對國家撥給學校的辦學經費和學校其它經費,校長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提出經費使用方案,由學校教師會議通過后執行,并接受上級審計。對校舍和設備合理使用,并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4、按照國家和政府主管部門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四條 校長工作原則:
1、正確處理黨政關系,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2、校長應充分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有不同意見者,應正確處理看待,不打擊報復。不搞特權,廉潔奉公,不得以權 謀私。
3、努力加強思想政治及業務、文化知識的學習,深入教學第一線,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
第十五條 學校設置教導主任,負責組織開展教學工作。組織全體教師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課程計劃,按教學計劃,對教學進行管理,切實提高教學質量。
教導主任全面負責本處工作,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負責學校教學的管理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檢查并總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2、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科學地安排好年級課程表,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時和調動課表。
3、注意反饋教學工作信息,及時定期做好教學分析與業務講座,做到有計劃,有措施、有檢查、有評價、有總結。
4、負責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建立制度,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讓不同層面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素質有所提高。
5、負責教學質量監控,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所學的科目進行質量抽查,定期進行“六認真”檢查。
7、做好校長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教師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遵守職業道德,完成教育教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做到教書育人。
2、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地全面發展。
3、不斷提高課堂效益,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重視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的培養,教給學生良好的學習方法,重視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
4、結合教育教學實踐,進行教改探索,不斷提高教育科研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七條 全校教職工在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教職工就服從校長的工作領導,工作積極、主動,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第十八條 學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做好全面工作總結上交主管部門,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第三章 教育教學工作管理
第十九條 學校堅持德育為首、教學為中心開展工作。其他各項工作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
第二十條 學校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正確的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實施素質教育,充分發揮學科課和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美和勞動教育,為學生素質全面發展,提高整體教學質量。
第二十二條 學校組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鼓勵教師成為科研型教師,每學期開展經驗交流和論文評比活動,營造良好的科研氛圍。
第二十三條 每位教師都應成為德育工作者,了解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定期為學生寫出有個性、有激勵作用的評語。
第二十四條 學校堅持德育為首的教育方針,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深入開展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五愛”教育,加強德育隊伍建設,優化育人環境,學校所有教職工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第二十五條 堅持聽課制度,校長每期聽課不少于20節,行政領導深入教學第一線,指導教師的教學工作。
第二十六條 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得隨意停課,若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由校長決定,并報請上級批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合理安排作息時間,規定學生每日在校的時間。課余、節假日,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安排集體補課或上新課。
第二十九條 學校貫徹教育局對作業量的規定:一、二年級原則上不留書面作業,三、四年級不超過40分鐘,五、六年級不超過1小時。
第三十條 學校一律使用國家教育部門審批的教材,不得為學生購買各種教輔資料。
第三十一條 學校學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其他科目以平時考查為主。一律實行等級制。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作為衡量教師教學質量、評定教學工作的唯一標準,不斷加強教師工作過程管理。
第三十二條 學校認真抓好體育課、課間操、眼保健操體育活動管理,增強學生體質,定期舉辦運動會,組織學生參加各種體育競賽活動。
第三十三條 學校抓好美育教育工作,上好音樂課、美術課,利用課余興趣活動小組,結合學生日常生活實際,對學生進行美育教育,培養學生的審美情趣和審美能力。
第四章 入學及學籍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每年9月1日招收村內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并按有關規定采取隨班就讀的形式招收殘疾兒童入學。學生一經辦理入學手續即取得學籍。
第三十五條 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憑有效證明,報上級部門批準后,準其休學,休學超過三個月者,復學時根據學生學習情況,編入相應班級。
第三十六條 對因學習特別困難的學生經教育局批準后,準許留級。畢業生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小學畢業證書,考試不及格者,經過補考合格準予發給畢業證書。
第三十七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表彰,對犯有錯誤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防止學生無故輟學。
第三十八條 嚴格管理學籍,專人負責,每學期至少進行二至三次學籍核對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三十九條 學校辦學經費全額由國家撥款。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學校達到符合規定標準的校舍、場地、設備等辦學條件。
第四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校舍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建立校產登記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搞好校園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定期對校舍進行維修,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情況。
第四十一條 學校按有關規定對貧困生實行“兩免一補”。
第四十二條 任何人損壞學校財物都要照價賠償。
第四十三條 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認真執行經費支出審批“一支筆”制度。經費預算報教育局審批,決算情況進行公示,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五章 衛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十四條 認真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建立學校衛生工作制度,學校設專(兼)職校醫,開展傳染病和常見病的預防控制。
第四十五條 學校、環境、校舍、圖書等都要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生理、心理特點。
第四十六條 定期舉辦衛生健康常識講座,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七條 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相關要求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對學生安全教育。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全校教職工實行“一崗雙責任”,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抓好崗位安全工作。教職工有義務按上級要求值班護校,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第四十八條 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好安全預案,學校組織師生外出活動需報請教育局批準。初級中學章程幼兒園辦學章程高級中學章程
小學的章程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化學校制度,爭創一流管理、一流師資、一流質量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xx小學
第三條學校校址:xxxxxxxx
第四條辦學性質: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xx學校是一所xxx小學,學制為六年。
第五條學校面向xx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生,招生規模以藁城區教育局核定的班級和人數為準。
第六條辦學宗旨與使命:學校以“三個面向”為指針,以教科研為先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健全各種組織機構,規范師生言行,提高師生依法治校的自覺性,加強學校內部管理,逐步實現學校管理科學化,教育教學規范化,師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養合格化,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第七條學校以“務實、創新、團結、拼搏”為校風。以“會教、樂教、善教、嚴教”為教風。以“文明、團結、勤奮、向上”為校訓。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依法治校責任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審批制度。
(四)招生管理權。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第十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三)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摒棄應試教育的做法,實施素質教育,開齊、上足、上好各門學科。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一班人”的集體智慧和力量。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全校一盤棋。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由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的校務委員會,參與制定、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重大事項應在校領導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依靠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工會、教職工大會、少先隊等組織的作用。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都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依法保障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學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六條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十七條學校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綜合運用信訪、調節、申訴等爭議解決機制處理學校內部各種利益糾紛。學校建立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和校內教師申辯處理機構,明確申訴處理機構的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學校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建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依據國家教委《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
(一)各學科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二)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三)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四)加強特色班集體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四條做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的各項工作,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訪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完善家長學校及家長委員會的講課及會議制度,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
第二十五條重視學生的體育和美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抓好體育課、眼保健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學校體育工作各個環節。
第二十六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第二十七條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教委《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
第二十九條對教材、學習資料統一征訂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條學校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度。第三十二條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四條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裸,不得歧視后進生。
第三十五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學生檔案管理等各項紀律制度。
第四章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xx萬元。學校具體經費來源xx撥款。
第三十七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學校加強對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四十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定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四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條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四十五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務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六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匯報。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學校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并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八條學校后勤工作堅持服務育人的原則,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的原則,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
第四十九條搞好學校整體建設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第五章環境管理
第五十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一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板報定期更換。
第五十二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第五十三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五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五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五十六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設攤點。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錄像廳等影響學校工作的娛樂場所。
第五十七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五十八條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組成。
第五十九條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六十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教師要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六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六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的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教學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六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六十七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十八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學生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校《獎懲條例》予以處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六十九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學校中應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條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在全體學生中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條教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七十二條凡被學校錄取或轉入學校學習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學校學籍,為學校學生。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有意見,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范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講粗話臟話。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七十五條學校按照市、區(縣)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依法對學生給予獎勵和扣分。
第七十六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計入學生本人檔案。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建立少先隊大隊部,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申請、助學金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八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八十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學校建立或者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八十一條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的基礎上,組織家長選舉組成家長委員會。學校為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八十二條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學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第八十四條學校以電話,飛信等形式督促每個家庭應擔負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務,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學習任務。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全體教師審議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
第八十六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第八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為準。
第八十八條本章程的修訂由校長提出,經教職工大會審議,校務會議通過,報藁城區(縣)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八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負責解釋。第九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小學的章程 8
一、宗旨
讓心靈親近文學,以文學清凈心靈。
二、章程
第一章組織機構
根據文學社的實際需要,文學社下設顧問1名、社長1名、責任編輯3名,實行分工負責制。
崗位職責:
(一)顧問:對文學社的發展和日常工作進行扶持和指導;
(二)社長:全面負責文學社的一切事務;及時了解和掌握社內的重要情況,對文學社的發展有一定的計劃,是文學社的.發起者和主持人。
(三)秘書長:負責文學社的日常事務,對社員錄用的稿件存檔登記。組織每次會議的召開,負責每次活動的宣傳,并對會議活動的缺席者或遲到情況予以登記。
(四)責任編輯:負責收集社員的稿件,并做出相應的點評。負責網上文章的編輯工作。
第二章社員管理
(一)社員的產生
凡熱衷文學,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且有意加入紅土文學社者,可寫出書面申請并附帶2篇作品遞交文學社編輯部,經社團會議集體討論審議后,擇優錄取。文學社每年對社員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稿件采用率、活動出勤率、稿件完成情況。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社員,給予廢除社員資格的處理。
(二)社員的權利和義務
1、社員有參加社團會議、活動和討論的權利,有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社員對于本社發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評和被批評的權利。
2、社員每月至少向文學社遞交作品1篇,所交稿件不得抄襲。
3、社員參加社內各類活動,有事須請假,經社長或秘書長同意后有效;無故缺席3次者作自動退社處理;
第三章會議制度
社員大會半年1次,由社長召集全體社員,討論文學社發展和報刊出版事宜。
第四章活動方式
1、定期向社員征集文學作品,擇優推薦“乘馬中心學校信息網”“麻城信息港”《中華詩文學習法》《小學生天地》等報刊推薦發表。
2、設立紅土文學社博客,社員均可在各個專欄發表作品,責任編輯對每天新到作品進行點評,其他社員也可以同時進行點評。
3、每2月舉辦1次活動。例如:創作講座、研討會、座談、征文等;
4、與其他文學性質的社團保持交往和聯系,不定期舉辦社團交流活動。
5、投稿方式
(1)通過文學社設定的博客投稿。
(2)直接將稿件交至編輯部。
第五章附則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解釋權歸xx中心小學《紅土》文學社。
小學的章程 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和各種辦學行為,實行依法治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辦學思想
以“三個面向”、“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規范、提高、特色、品 牌”的方針。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條:辦學理念(以人的發展為本)
三本:以學生、教師、學校發展為本。
三全:全面發展、全體發展、全程發展。
第四條:工作理念
認真做好每一件事、真心關心每一個人。
第五條:辦學目標
深化教育思想——教育思想現代化
推進教育科研——科研興校長期化
加強隊伍建設——教師素質全面化
顯化培養目標——人才發展持續化
提高辦學實力——信息技術現代化
第六條:學校校訓:做人貴誠 治學貴恒
校風:愛國愛校 勤奮文明 教風:團結協作 求實創新
第七條: 班級管理目標
1、“五有五無”:地上無淡跡紙屑,墻上無污痕,桌椅無刻畫,門窗無破損,衛生無死角;課堂有紀律,課間有秩序,言行有禮貌,心中有他人,人人有進步。
2、勤奮學習,團結友愛,尊敬師長,禮貌待人,愛護公物,保護環境,謙虛禮讓,自覺守紀。
第八條:學校名稱:平遙縣洪善中心小學(以下簡稱學校)
第九條:學校學制:小學六年。
第十條:學校校址:平遙縣洪善鎮洪善村迎新大街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十一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
第十二條:校長有辦學自主權,其中主要包括: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問題有最后決定權。
2、人事權: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教導主任,上報學區審批和備案;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使用。
3、財經權: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財產管理制度,堅持勤儉持家,嚴格執行鎮制訂的財務開支制度,嚴格把好收費關。
第十三條:校長要履行下列義務
1、堅持學校的辦學方向,堅決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定期召開全體教師會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重大決策經班子審查后作決定。
3、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努力建設一支結構合理,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師隊伍,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4、想方設法爭取辦學單位及社會各方對學校工作的`支持,籌集資金改善辦學條件及教師福利。
5、任職期間,采取有力措施杜絕重大的安全事故。堅持做好師生的人身安全工作。
6、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事事以身作則,處處為人師表。
第十四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物價部門審計,定期聽取他人意見,自覺規范管理行為。
第十五條:學校實行教師每年一次的聘任制。
1、學校接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實行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分工負責、分級管理。
2、教師由校長聘任聘期一般為一年,未獲聘任人員由學校請示學區調出或在校內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管理機構設置。
學校設校長一人,副校長一至二人、教導主任一人、研訓主任一人、總務主任一人、大隊輔導員一名。各盡其職、做好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七條:依法治教,切實保障和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第十八條:按國家省教廳統一的教學計劃、新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管理教學、嚴格按《課程方案》執行教學,開足課程,開足課時,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課,注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以及創造能力、進取精神的培養,發展學生全面素質和個性特長。為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努力工作。
第十九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把培養“四有”新人作為學校根本任務。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第二十條:集中精力抓好教學工作,堅持以課堂為教學中心,進行教育改革,開展教法研究,改革考試制度,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充分發揮學校場地、器材的優勢,通過體育課及其它各種體育形式活動訓練、增強學生體質。
第二十二條:加強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根據我校實際,上好勞動實踐課,培養學生的勞動觀點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并養成勞動習慣。上好音樂課、美術課,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全面的高素質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三條:《按照平遙縣教育局教學常規管理辦法》及洪善鎮有關加強常規教學管理的規定,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基本訓練活動,認真抓好備課、課堂教學、批改作業、課外輔導、復習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以教育科研為先導,依靠科研興校。積極開展校本研訓工作、開展“有效教學”等方面的課題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條:嚴格按省教育廳和市縣教育局的要求訂閱教科書,不濫訂、濫印、濫發學習資料。
第二十六條: 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學生每天在校活動控制量為6小時內。嚴格控制學生家庭作業量,做到內容精選,難度適度,數量適當。保證每天9小時睡眠時間,確保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第二十七條: 改革評價方法,采取等級分加激勵性評語方法,對學生進行全面綜合素質評價。
第二十八條: 健全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聘請校外輔導員,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德育基地的四位一體的教育工作網絡。
第二十九條:任何班級不得自行停課,學生停課一天必須經學區批準。
第三十條:加強學籍管理,建立健全的學籍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
小學的章程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保證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繼續推進素質教育和教育現代化工程,創建教育質量高、效益優、特色化的省名小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教育法》、《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綱要》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丹陽市城呂中心小學為全日制公辦小學。
第三條學校根據國家教育方針“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確保學生將“育德、學習、實踐”相結合,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識、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為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四條學校以管理為保證,以教學為基礎,以科研為先導,以特色求發展,充分發揮實驗、示范和輻射作用,辦健康學校,育健康人才,把學校辦成名副其實的省實驗小學、模范小學。
第五條學校邀請鎮、村領導,社會有識之士組成校董會,從資金、政策、信息上支持學校的發展,校董會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第六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支部監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結合的管理體制,實行科學、民主、公正、規范的健康型管理。
第七條校訓:求美;校風:務實、創新、求美、奮進;學風:樂學、守紀、友愛、尊師;教風:善教、嚴謹、團結、愛生。
第八條學校創辦于1906年4月,1949年4月23日城呂解放,故將每年4月23日定為校慶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九條學校以校長負責制為核心,實施教職工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結構工資制、獎懲制。
第十條校長有以下權力:
(一)決策權:學校各項行政事務,校長有權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最終決定。
(二)人事權:校長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有權按程序決定任免校中層領導和村小校長(含中心幼兒園園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經權:學校財務收支必須由校長一支筆審批。除須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重大項目外,校長有權決定一般建設項目的立項與實施;有權依法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行政經費。
(四)獎懲權:校長對干部、教職工的工作表現有最終考核、審定權;有權對成績優秀、貢獻突出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工作中犯有錯誤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干部職工依法進行處罰或向上級提出處罰意見。
第十一條校長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規、文件,確保教育計劃和教學大綱的執行。
(二)依法治校,規范學校管理,落實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監督,認真、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匯報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與力量。自覺接受黨支部的監督,聽取教職工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五)想方設法創造條件,改善教育環境和教學設施,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步伐。
(六)重視師資隊伍建設,為教師的業務進修和學歷提高提供必要的條件。
(七)勤政廉潔、公正無私、以身作則、帶頭實干。
第十二條職能部門。學校在校長室以下設教導處、德育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教導處協助校長做好教學管理工作,設主任一名,分管教學、教科研及電教工作的副主任各一名;德育處設主任一名,協助校長做好學生思想道德工作;總務處設正副主任各一名,協助校長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根據學校工作計劃,擬定和實施具體工作細則,進行日常管理的工作機構。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成員為校黨政領導和各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團隊負責人。
第三章組織監督與民主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黨支部是學校政治核心,在學校各項工作及重大活動中擔負著監督、保證作用。
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抓好組織建設,保證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加強對學校工會、團隊組織的領導,做好干部、師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學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確保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
加強干部的教育、培養、管理和監督工作,積極參加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
支持和保證校長在學校工作中的行政管理與決策。
接受師生申訴,化解矛盾,保護師生合法權益,維持團結。
第十五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參政議政、民主管理的.機構,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
聽取校長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改革方案、發展規劃、財務預決算等重大事項。
民主監督和評議學校領導干部。有權建議校長對干部、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罰、免職等;有權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審議學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獎懲制度及學校章程。
作為教職工的代言人,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學校接受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檢查監督。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七條根據《中小學管理規章》及《德育綱要》進行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以德育為素質教育核心,健全德育工作機構,建設德育工作隊伍,完善德育工作網絡,加強德育工作研究,提高德育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實效性。
重視德育工作的“核心”地位,做到全員參與——教、學雙方所有教師、學生均能積極投入;全面實施——各類課程體系要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全程教育——學校、家庭、社區有機結合,構建由校內延伸至校外的德育教學模式。
積極認真開展德育教學研究,認真實施《德育讀本》實驗研究,尋求學校德育教學有效載體與途徑。
以教育學生學會“做人”為宗旨,落實《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使學生做到:講衛生、懂禮貌、守紀律、有道德、樂助人,形成文明、規范的學生群體。
(四)加強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提高工作責任感和工作能力。
(五)加強晨會,思想品德課與班隊活動三塊“主陣地”的教育功能。
第十九條樹立現代健康教育理念,實施現代健康教育,促使學生思想、心理、生理與行為的健康發展。
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意志品質與個性心理。
重視學校體育衛生工作,讓學生掌握一定的衛生知識,增強學生體能、體質。
第二十條執行《國旗法》,每周一早晨舉行規范的升旗儀式。
第二十一條校內一律講普通話,使用規范簡化漢字。
第二十二條強化教學法規意識,嚴格執行教學大綱與教學計劃,保證各學科開齊、上足、教好。堅持按課表上課,嚴禁私自調課、代課、空堂;嚴格執行作息時間,不得延長或縮短學生在校時間,嚴禁擅自停課,確因特殊情況需停課的,半天以內由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天及一天以上的,由校長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三條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強化“科研興教”意識,學校領導、教師必須結合工作實際,人人參與課題研究。
第二十四條緊跟教育現代化步伐,掌握現代教育技術,用好教學儀器設備、圖書音像資料,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五條改革考試制度,重視基礎知識、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的考察、既面向全體學生,又重視個性特長。考試與考查成績一律實行等級制。
第二十六條控制學生在校活動總量,學生在校時間控制在六小時以內,既要防止學生負擔過重,也要杜絕學生無負擔現象。各種教材、資料、學具的征訂由學校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個人不得向學生及學生家長代辦、推銷(變相推銷)學習資料。
第二十七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借讀、休學、復學等嚴格按統一程序辦理。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教育教學檔案,各部門認真做好教育教學臺帳、資料的搜集與歸檔。
第五章教師、學生管理
第二十九條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義務。
愛生敬業、團結協作、遵紀守法、崇尚科學;儀表端正、言行文明。自覺按“講政治、講學習、講正氣”的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素養。
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做到:不諷刺挖苦、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不搞有償家教、不吃請、不接受學生、家長禮品;不擅自向學生、家長推銷、征訂物品,不要求家長代辦私事,代買物品;不參與黃、賭、毒及封建迷信活動。
第三十條學校保護教師一切合法權益,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突出,有重大貢獻的教師,根據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或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一條學校執行國家制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教師有權利、有義務在職進修、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掌握現代教育技術。
第三十二條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教師法》的教師,學校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懲處。
第三十三條學生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
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有權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維護教學儀器設備,對所受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有權向學校提出申訴。
學生的學業和操行評定應得到公正評價,學生取得優秀成績,有重大貢獻的,有權接受學校的表彰獎勵。
家庭貧困的學齡兒童,有權申請學校給以必要的補助。
學生有權參加學校管理,正確評議教師工作。
享有法律及學校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四條學生應履行以下義務。
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
行為規范、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有良好的思想道德。
勤奮學習,積極實踐,勇于創新,樹立遠大的理想。
(四)珍惜學校、班級榮譽,自尊、自信、自強、自立、自理,有良好的主人翁意識。
第六章總務后勤管理
第三十五條樹立服務觀念,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熱情、優質、高效地為教學、師生做好服務工作。
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嚴把收、支兩關,堅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杜絕鋪張浪費。
學校公物實施登記造冊、嚴格管理、責任到人,做好保養、維修、添置工作。
(三)為師生提供優質后勤生活服務,加強食堂管理,創建健康食堂,做到環境衛生、整潔,飯菜營養、味美、經濟。
公開服務內容與程序,接受師生評議。
第三十六條積極開展勤工儉學,改善辦學條件與教職工福利待遇。積蓄財力,加快教育現代化和信息化步伐。力爭“十五”期間建成校園網,開通INT網,初步實施遠程教育。
第七章環境管理
第三十七條全校師生應努力營造文明、健康、規范、有序的學校環境。
營造健康型的物質環境。
搞好校園規劃,進一步使教學區、生活區分離,力爭在“十五”期間易地新建師生公寓。
根據學校特點,綠化、美化校園環境。
強化校園凈化工作,嚴格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確保校內無果皮、紙屑、煙蒂、污跡,車輛定點有序排放,校門前無“三室一廳”及流動攤販。
營造健康和諧的人文氛圍。
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配制親切、溫馨、富于感染力的語言標牌,營造積極向上,催人奮進的文化氛圍。
學校領導與教師、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營造和諧、民主、平等、團結的人際氛圍。
第三十八條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毒工作,排除隱患,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是建立、健全學校規章制度的依據,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報丹陽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實施中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第四十條本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規定相悖,一律以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準。
小學的章程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辦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溫州市龍灣區興永第二小學
第三條法定代表人:校長
第四條學校地址:溫州市龍灣區
第五條學校性質:公辦學校
第六條辦學宗旨:育人為本,質量第一
第七條校訓:依仁立人游藝興學
校風:翰墨飄香雅行致美
教風:學博樂教日新有恒
學風:學思蘊樂點滴成習
第八條本校的審批機關是:
本校轄區管理的教育主管部門是:
第二章辦學范圍
第九條學校辦學范圍:
(一)辦學范圍:普通教育
(二)辦學規模:
(三)辦學層次:初等教育
(四)辦學形式:全日制
(五)招生區域:溫州市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十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區教育辦任命,市教育局備案。校長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行使職權。
第十一條校長的權利
(一)決策權。校長對重大問題有最后的決定權。
(二)人事權。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校長。按程序任免中層干部;決定對教師的使用、獎懲;根據學校工作的需要,分流和引進教師。
(三)財經權。學校的財務活動、管理在校長領導下,由財政部門依法管理。
(四)管理權。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下進行內部管理,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利益。
第十二條校長的義務
(一)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保障義務教育實施。
(二)接受上級部門依法進行的督導、評估、監察、監督以及工作指派。
(三)接受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
(四)主持由全體校級領導和教職工代表組成的校務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審議機構的作用。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建設。構建學校、社區、家庭教育網絡。
(六)重視辦學基礎條件建設,校園環境、校舍、教學設備設施等不斷得到改善。
(七)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不斷改善教職工待遇。
(八)勤政廉潔,為人師表,離任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
第十二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力的機構。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有關規定成立校務委員會,有校級領導、中層干部、教職工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校務會議,討論和決定學校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學校實行教職工崗位責任制。
第十五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用制。按上級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責、定人、定工作量。聘期為年。
第十六條學校實行工資制。具體構成
第十七條學校部門設置:
第四章德育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目標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工程,全面發展學生的綜合素質。實施生活德育教育,讓孩子在生活中學會做人,成長為有禮儀、有修養、有文化的合格小學生。
第十九條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理念是:教育者首先要成為研究者和榜樣;教育者要把愛心作為教育成功的重要開發資源;教育者要善于從傳統文化中汲取智慧。德育的核心任務是塑造人格,教師的人格是學生人格的一面鏡子,教師必須以身垂范。
第二十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全面實施《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的思想教育、中華傳統美德教育、現代法制教育、文明禮儀教育和遵守紀律的教育等等,培養具有健康身體和健全人格的新世紀小學生。
第二十一條建立規范、高效的德育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德育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一)堅持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制度,建立健全學校、部級、班級三級“家長委員會”,成立社區教育委員會,形成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德育工作。
(二)建立部級管理形式,落實學生的主體地位,重視班級基礎建設,突出班級管理特色。
第二十二條堅持正面教育為主,開展學模范活動,以德養德。
第二十三條寓德育于豐富多彩的活動和實踐中,積極為學生創造參加社會實踐的機會。
第二十四條根據信息社會的特點,加強對信息環境、網絡環境下的德育工作新問題進行專題研究,探索對學生進行網絡行為規范教育的模式。
第二十五條加強體育、衛生工作,提高學生健康水平;加強衛生管理,加強勞動值日教育,培養學生的良好衛生習慣和勞動技能。
第五章教學工作
第二十六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的指導思想,積極更新教育觀念,不斷深化教學改革,重視課堂教學主渠道的作用,重視學生良好習慣的養成,重視學生基本知識和技能的訓練,重視學生創新思維與實踐能力的培養。
第二十七條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機構,對教學全過程進行組織、指導與調控。
第二十八條加強活動課和課外興趣小組教學研究,不斷提高活動類課程的教學水平,逐步構建和完善具有學校特色的現代課程體系。
第二十九條加強現代教育技術研究與培訓工作,充分發揮計算機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
第三十條培養學生的計算機能力,熟悉網絡信息的獲取與發布,能夠利用網絡學習。
第三十一條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組織好考試工作,認真做好學生成績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各年級各學科組織的單元考試需經教務處批準。
第三十二條教師不得利用假期補課,任何人不得濫定復習資料和試題,班級不得自行停課。從依法治教的高度上加強對學生各類教學輔導用書的管理,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堅決杜絕由此引發的各種不良后果。
第六章教師
第三十三條學校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職務制度。
第三十四條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7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第8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每年制定教師培訓計劃,根據工作需要,有步驟地對教職工進行各種形式的思想政治及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三十六條教職工要嚴格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國家法律法規對教師的規范性要求,將師德納入評優、績效的評審中。
第三十七條對全校教師進行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為聘任、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學校依法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逐年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享有公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職工申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九條對違反《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職工,根據學校教師獎懲措施予以處罰。
第七章學生
第四十條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成為正式在籍學生。
第四十一條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制度。按國家、省、市頒布的規定管理學生學籍,建立學生檔案。按照規定辦理學生轉學、借讀、休學等手續。
學生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42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43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二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做出重大貢獻的學生,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學校以一定形式予以表彰、獎勵。
第四十三條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以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根據學校獎懲條例予以處罰。學生對所受處罰不服,可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四十四條學校積極為各類學生的發展創造條件。在課程計劃、學習方式和學習評價上采用彈性機制。
第四十五條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予以照顧,適當減免學費,確保其順利畢業。
第八章后勤工作
第四十六條學校后勤工作要堅持為教育一線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落實和建立各種規章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和服務承諾制。
第四十七條學校經費來源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并依法接受社會捐贈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其他費用。嚴格按照上級物價、財政、教育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向師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八條認真貫徹《會計法》,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行為,并接受政府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嚴格執行預、決算制度,合理使用資金,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四十九條學校校產設施按有關規定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嚴格設備管理制度,做好維護和保養工作。建立校舍檔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需求,進一步加強學校安保工作,落實防范措施。
第九章附責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報溫州市教育局核準。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的修訂需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過,并報溫州市教育局核準。
第五十三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制度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核準之日起施行。
小學的章程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xx市口京區實驗小學是一所公辦全日制完全小學校,學制六年,隸屬于xx市口京區教育局。
第二條 學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法令、政策,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按國家要求和社會需求培養學生,為造就適應未來社會發展所需要的人才提供基礎教育,學校尊重教育規律,保證教育質量,堅持其公益性,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 辦學宗旨與培養目標
第三條 學校以“尊重生命,和諧發展”為辦學理念,使口京實小成為一所提供優質教育與服務的精品學校。
第四條 學校致力于學生享受快樂童年的同時,培養學生足夠的能力適應并生存于不斷進步的社會、經濟、文化環境,而且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追求充實、高尚而幸福的生活。
第五條 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應形成師生共同學習的學校特征,并使師生在學校學習中共同持續發展。
第三章 學校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 學校名稱(全稱):xx市口京區實驗小學
第七條 學校地址:xx市花山路15號
第四章 學校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學校的權利
1.按照章程自主辦學;
2.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3.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
4.招收學生,對合格者頒發學業證書;
5.聘任教師及職工,實施獎勵或處分;
6.管理、使用本校的設施和經費;
7.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學校的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3.維護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4.以適當的方式為學生及監護人了解學生的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5.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
6.依法接受學生家長、社會及教育主管部門監督。
第十條 教職工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一切權利;
2.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科研;
3.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4.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5.通過教代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務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有申訴權;
6.使用學校設施、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7.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二)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貫徹教育方針;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完成工作任務;
3.履行教師聘約;
4.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學習、交流活動,提高自身素質;
5.帶領學生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制止學生不良行為;
第十一條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勵。(獲獎權)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獲得公正評價權)
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出訴訟。(申訴訴訟權)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學校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辦學責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由xx市口京區教育局任命。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學校黨支部保證、監督校長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民主監督。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在校長領導下建立校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德育處、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大隊部六個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六章 學校投資與校產
第十五條 學校是政府的全額撥款單位。勤儉辦學,杜絕浪費。
第十六條 在辦學期間,政府對學校的全部投資和校產歸學校所有,受法律保護,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資產及其設施,不得出賣、轉讓或提供擔保。
第十七條 學校多方籌措辦學資金,吸引各方投資和贊助,用于學校事業發展,所籌資金全部用于學校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學校招生與辦學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依據xx市口京區教育局以“劃片就近入學”為原則在劃定的學區范圍內招生。
第十九條 學校實行標準班化教學,每班學額在45人左右;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推行小班化教學,每班學額在30人左右。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愛心基金,為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完成正常學業提供幫助。
第二十一條 學校督促教師參加進修與培訓,為教師提供展示才華的機會和舞臺。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教職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在教師中實行績效工資、獎懲制度。
第八章 聘用合同制與學校的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照規定實施全員聘用合同制,維護教職工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 學校制定各工作崗位責任制,嚴格定編定崗,依照崗位責任,從嚴治校。
第九章 學校的課程與教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國頒課程計劃,學校有權依照學校辦學思想理念對課程進行適當調整和充實。
第二十六條 學校有權在規定的比例內開設符合學校辦學思想理念的校本課程。
第十章 學校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按規定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施依法治校,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學校實施民主管理,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工作應在民主程序內進行。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
第十一章 學校辦學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學校爭取家長和社會力量對學校工作的支持,主動歡迎家長和社會對學校辦學的監督。
第三十條 學校支持和鼓勵教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工會)對學校重大決策和各項工作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配合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對學校各項工作進行的檢查與評估。
第三十二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學校力爭納入ISO9000國際質量論證體系。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呈報xx市口京區教育局核準后生效執行。
第三十四條 學校法律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7.《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8.《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9.《教師資格條例》
10.《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
11.《江蘇省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
12.《《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13.《xx市中小學教師拔尖人才培養管理暫行規定》
14.《口京區中小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要求》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在教職工代表大會,解釋權在校長室。
小學的章程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小學管理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各項政策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深圳市福田區嶺園小學。
學校地址:校本部位于福田區嶺園二街2號
一分部位于福田區嶺園五街21號
二分部位于福田區嶺園東路13號
第三條深圳市福田區嶺園小學隸屬于福田區民政府,是一所大規模的全日制小學,學制六年。
第四條學校在區教育局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改革創新、全面發展、追求卓越”的辦學指導思想,遵循“在做大中做強、在繼承中創新、在競爭中發展”的辦學原則,始終堅持“依法治校、民主理校、改革活校、科研興校、特色立校、品牌強校”的辦學總體思路,求真務實,開拓進取,扎實工作,辦好學校,回報人民。
第五條學校近期的辦學目標是:到2010年努力把學校辦成“全市品牌校,全省第一流,國內有影響,國外有交流的集團化名校”。
第六條學校校訓:讀書、明理、成才、報國。
學校校風:團結、勤奮、活潑、文明。
學校教風:嚴謹、創新、務實、高效。
學校學風:勤奮、自主、合作、進取。
教育理念:以學生自主、和諧、可持續發展為本。
學校精神:敢為人先、追求卓越。
領導素質目標:嚴于修身、勤于學習、善于管理、敢于創新、勇于進取、樂于奉獻。
教師素質目標:愛事業、愛學校、愛學生,可敬、可信、可親,品位高、情商高、境界高。
教師素質目標:有魂、有情、有才、有特長;
好學、勤學、會學、創造學。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七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副校長直接向校長負責。校長作為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全面負責。依照校情,實行“統一領導,分部管理,條塊結合,動靜兼顧,資源共享,優勢到補”的管理和運作模式。即學校的資產資金統籌統管,各種資源高度共享;主要領導流動辦公,既有以部為單位的“塊”上的分工,又有以德育、教學、科研、總務等“線”上的分工,條與塊有機結合;學校的重大決策集體研究,大型活動、整體工作,學校統一部署,各部結合自身實際予以貫徹執行;部與部之間,彼此交融,相互協作,優勢互補,協調發展。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學校積極推崇理性管理,即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的有機融合。依照校情和部情,制訂切實可行的目標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率先推行校級干部全校公開述職、民主測評;中層干部各部述職、民主測評的學年度的考核制度。在師生中實行多元、動態、雙向評價,激活每一位師生尋求自我發展的內需,為每位師生撐起展現個性、自主發展的空間,增強其認同感和歸屬感。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決策、民主管理,推行校務公開和“問責制”,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政令暢通、管理有序、務實高效。
第八條學校下設辦公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信息技術服務中心、大隊部等機構,按編制設置主任、副主任、大隊輔導員,各職能處室在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的各方面工作。
第九條學校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六年制。嚴格按照課程方案開設語文、數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品德與社會、綜合實踐、科學、心理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第十條學校黨總支部是學校的政治核心,應堅決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1、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教育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2、切實加強對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的領導,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積極性,完成好各項任務。
3、加強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4、積極參加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
5、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十一條校長有下列權利: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重大問題有決定權。
2、人事權:從學校工作的需要和實際出發,根據學校其它職能部門的意見,安排、調整教職工工作。
3、財政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決定學校內部布局和基本建設。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行政經費。學校重大支出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審批。
4、招生權:按教育部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學區內小學新生入學并按規定收取學生書雜費,嚴格禁止亂收費。
5、教育教學工作指揮權: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遵守國家及省、市、區關于教育教學的一系列政策、法規,做到依法行政。
第十二條校長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國家憲法和教育法律、法規,依法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組織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3、制訂學校中長遠發展規劃和學年度工作計劃,全面統籌安排學校各方面工作。
4、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揮領導集體智慧,實行校務公開,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學校工作,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5、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全面提高教師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確保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6、積極籌措資金,改善辦學條件,推進學校建設,促進學校自主和諧發展。
7、加強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8、勤政廉潔,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職工代表大會定期召開,不設常設機構。
第十四條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認真搞好自身的建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各自法律、法規及章程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實行由校長召集,副校長參加,辦公室主任列席的校長辦公會和各部負責人召集,行政人員參加的各部行政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研究決定學校重大事項,貫徹執行學校工作意見和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會議分別由校長和各部負責人主持。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六條學校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小學管理規程》及相關的地方性法規,組織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按國家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課程標準要求,有計劃地開全學科,開足課時,并嚴格執行作息時間表、課程表及教學進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課,特殊情況停課,需由校長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批準。
第十八條堅持德育為首,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德育綱要》、《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若干意見》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規,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的作用,切實加強學校德育工作。
第十九條堅持以教學工作為中心,大膽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探索適應素質教育的教學模式,充分利用多媒體現代化教學手段,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充分發揮學科課和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1、針對青少年特點,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積極做好學生的.心理輔導。通過設置心理健康課,開設“知心信箱”和“心理咨詢室”等形式,培養學生堅忍不拔的意志、艱苦奮斗的精神,增強青少年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2、突出學校特色,切實加強體育工作,使學生掌握運動技能,養成堅持鍛煉身體的良好習慣。確保學生體育課程和每天1小時體育活動的時間,確保“兩操”的質量。要充分利用競技項目,培養學生的競爭意識、合作精神和堅強毅力。要著力抓好籃球、田徑、廣播體操等傳統項目,提高技能,培養人才。
3、從實際出發,加強和改進對學生的勞動技能教育,充分利用“勞動基地”資源,讓學生更多接觸自然、認識自然,培養熱愛勞動的習慣。
4、立足特色,培養學生藝術技能和靈感。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文化藝術活動,提高學生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在保持學校傳統的兒童版畫教學、合唱、舞蹈等項目的同時,要不斷創新,多出人才,多出成果。
5、加強科技教育、環境教育,培養孩子們的科學素養和環保意識,進一步擴大成果,彰顯學校的辦學特色。
6、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聘請法制副校長,設立法制教育辦公室。
7、認真貫徹實施《國旗法》,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條強力推進校本研修工作,堅持走“科研興校”內涵式發展的路子,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第二十一條堅持學校領導聽課制度,校級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中層干部不少于20節。
第二十二條每個教學班設置正副班主任教師各一人,負責班級管理工作。正副班主任要與學生家長密切配合,全面了解掌握學生的思想、品德、行為、學業等方面的情況,以便更好地對學生實施教育。班主任每學期要根據學生的操行表現寫出激勵性評語。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按上級規定征訂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第二十四條加強學籍管理,規范學籍檔案。
第二十五條相關處、室、中心認真管理好學校的教育教學設施、儀器設備、圖書資料、信息資源,不斷提高使用率,增強實效性。
第四章、教師管理
第二十六條教師享有《教師法》所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所規定的義務。做到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等。學期初要有教學計劃、班隊工作計劃等,學期末要全面總結工作。
第二十七條學校結合實際,并根據上級的要求和規定,遵循“用人所長、用人所好,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基本原則,對教師進行聘任。
第二十八條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教師要熱愛黨、熱愛祖國,忠誠教育事業,要敬業愛生,嚴格遵守《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師衣著整潔、舉止文雅、以身作則、為人師表,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參與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第二十九條學校每年對教師的師德修養、教育教學、班級管理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受聘任教、職稱聘任、評優評先、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三十條學校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教師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對有突出貢獻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如教師對個人學年度考核結果、職稱聘任等有異議,可按程序逐級提出自己的合理訴求。
第三十一條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形式的業務進修、專業培訓等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專業水平。
第五章、學生管理
第三十二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嚴格執行學生入學手續及學籍管理制度。招生要面向本學區內的適齡兒童。
第三十四條學校建立貧困生檔案,對家庭貧困的學生提供資助,保證不讓一個學生輟學。
第三十五條學校對品學兼優和為學校做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
第三十六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1、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對學校或教師不公正待遇,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或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2、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上獲得公正評價。
3、無償使用學校的教學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
第三十七條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2、誠實守信,規范行為,尊敬師長,熱愛學校。
3、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在活動中要努力為集體爭光,要積極參加公益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第三十八條設置學生成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章、環境管理與衛生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制定中期和長期發展規劃,積極創建獨具特色的“優美整潔、健康文明、幽雅和諧”的育人環境,實施“環境育人”工程。
第四十條搞好校園管理,建立健全衛生包干區制度。保持教室、辦公室等場地整潔,物品合理擺放。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一條嚴格執行《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師生安全意識。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責任到人。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四十二條防止校園意外事故發生。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同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財務管理
第四十三條學校經費主要來源于學校自籌和政府補貼。
第四十四條加強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到支出合理,手續健全,賬目清晰,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及教職工代表大會提交經費支出報告,并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五條依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物價、審計、財政等部門下發的收費文件收費。公開收費項目、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并注意收費安全。杜絕亂收費,收費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四十六條總務處要加強校舍、校產管理,防止公物損壞和丟失。學校資產要做好登記,賬物相符。凡發現校園有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排除。
第四十七條堅持勤儉辦學、厲行節約的原則。主要領導要嚴把經費使用關,杜絕各類浪費的現象。
第八章、品牌形象管理
第四十八條品牌形象是學校的生命,學校高度重視對品牌形象的管理。全體師生都是學校的主人,應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和形象。
第四十九條為打造名校品牌,學校成立品牌顧問委員會和品牌管理委員會。分別聘請國內資源品牌策劃專家、學校管理專家、知名校長、著名律師、優秀家長代表、社區代表、轄區派出所代表以及校方代表等組成。
第五十條品牌顧問委員會成員依照相關的章程,主要為學校品牌發展的準確定位、經營打造提供參考與支持,參與學校規劃的制訂。
第五十一條品牌管理委員會成員依照相關的章程,主要是對學校品牌形象的相關要素,如理念識別系統、行為識別系統、視覺識別系統、環境文化規劃系統等進行有效管理。
第五十二條學校通過各種媒體對外宣傳,由校長指定一名副校長具體分管,并兼學校的新聞發言人。任何人在未授權的情況下,不得代表學校隨意接受媒體的采訪。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由xx小學校務會負責解釋。
小學的章程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內部規范化管理,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深化素質教育,依法治校,進一步落實教育教學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z中心小學。
第三條 學校性質:全民所有制的教育事業單位。
第四條 學制:六年。
第五條 學校服務范圍及對象:王壩村小學階段學齡人口、佐家村、宋山村、錄柳村、曹能村中高年級學生。
第六條 學校業務范圍:教育和組織、協調、全鄉各小學的教育教學等工作。
第七條 學校教育的根本任務:培養全面發展的具有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八條 培養目標: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識。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學會合理鍛煉,養護身體的方法,養成講究衛生的習慣。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環境適應能力。具有廣泛的興趣和審美情趣。
第九條 學校宗旨: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逐步改善辦學條件,著力提高隊伍素質;走教科研相結合之路,鞏固發展辦學特色;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發展學生個性,全面提高學生素質,培養具有創新精神的“四有”新人。
第十條 學校以“團結、勤奮、求實、拓新”為校風,以“嚴謹 求實 創新 奉獻”為教風,以“ 勤奮 誠實 好學 善思”為學風。
目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創建特色學校。
指導思想:面向全體,全面育人,協調發展。
第十一條 學校辦學目標:以體育為突破口,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創建特色學校。
學校辦學理念:為了孩子的明天。
學校辦學指導思想:面向全體,全面育人,協調發展。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的舉辦單位和主管為禮縣教育局、z學區,受教育局、學區和z人民政府的領導,業務主管單位為z學區,登記管理機關為禮縣編制委員會。絕對服從上級機關的行政領導、業務指導和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主任、和教師。
第十五條 校長是學校負責人,校長應具有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學區任免。
第十六條 校長對外代表學校,是學校法人代表,對內負責學校全面工作。校長在任期內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和學校內改方案自主管理學校,對人員聘任、經費使用、設施管理、考核、獎懲及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等方面具有決策權和指揮權。
校長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努力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規律辦學,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二、團結和依靠教職工,充分發揮教職工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教師學習政治,組織教師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教師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文化業務水平及教育教學能力,注意培養班主任、中青年教師和骨干教師,努力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依靠學校群眾組織,共同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原則,制定德育工作計劃,建設德育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切實措施,堅持不懈地加強和改進學校的德育工作。
四、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主,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遵循教學規律組織教學,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制度,搞好教學常規管理,深入教學第一線,正確指導教師教育教學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科研、教研活動。
五、領導和組織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及課外教育活動,確保這些教育和活動生動活潑、卓有成效地開展。
六、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堅持總務工作為教育教學、為教職工服務的方向。嚴格管理校產和財務,搞好校園建設,逐步改善辦學條件。
七、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校長如在任期內確因不能勝任或有嚴重失職行為的,通過合法程序,經學區批準,予以免職。
第十七條 教務處主任職責:
一、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制訂教導處工作計劃,排好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校歷表。
二、主持教研組長會議,審定教研組教研計劃,指導教研組工作,幫助教研組努力改進和提高各科教學。
三、主持班主任會議,審定班主任工作計劃,指導班主任工作,幫助班主任提高班級管理水平,指導和幫助少先隊開展工作。
四、深入課堂,深入班級、深入學生,及時了解檢查教育教學工作開展情況,并定期向教師通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和教育科學實驗,積極組織教師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師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撰寫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論文,探索教育教學規律。
六、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課外活動,豐富課外活動內容,不斷提高課外活動質量,積極開設活動課程和環境課程。
七、做好學校體育衛生的組織管理工作。
八、負責教學質量的管理,搞好試卷考試、質量分析的組織管理工作,并及時向教師通報教學質量情況。
九、做好圖書室、儀器室的管理,充分發揮其功能。
十、做好學生的學籍管理、教師檔案以及各種表冊資料的管理工作。
十一、協助校長做好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核工作,積極完成校長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條 總務處主任職責:
一、搞好校舍的基建、維修與管理,保證師生安全。
二、負責學校財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更好地為教學服務。
三、搞好學校財務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
四、搞好學校保衛工作,嚴防偷盜現象和各種破壞活動的發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五、負責學校的綠化工作,不斷美化校園環境。
六、主動積極地做好后勤工作,熱情地為師生服務,做到服務育人。
第十九條 少先隊輔導員職責:
1、根據學校工作計劃擬定并認真實施少先隊工作計劃。安排少先隊活動。
2、抓好少先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陣地建設,定期開展活動。
3、負責培養、訓練少先隊大、中隊干部培訓工作。
4、協同做好班集體建設工作,發揮少先隊組織優勢,對隊員進行日常行為養成教育。
5、保管、使用好少先隊各種資料和活動用品。
第二十條 會計的工作職責:
一、遵守財經法令法規,執行財物管理制度,堅持原則,當好主管財經領導的參謀。
二、按財經規定計劃,做好預算、決算,杜絕不合理開支,合理使用資金。
三、按會計的工作標準,憑證填寫準確,數字清楚無誤,手續完備齊全,月報表及時。
四、每月向主管校長匯報財經支出情況,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學期收支情況,做到帳目公開。
五、保管好帳目、資料、檔案等。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1.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所規定的范圍用現金,同其它單位之間的經濟來往應當盡量采取轉帳方式進行結算。
2.單位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3.單位支付現金,需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
4.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5.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日月結,帳款相符。
6.事業經費支出需主管財務領導批準簽字及有關人員驗收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二條 教研組長崗位職責
一、按學校教學教研工作制訂本學科教研活動計劃。
二、按計劃組織本組教師學習教學理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能力。
三、有計劃地組織安排教師開展聽課、評課活動,改革課堂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四、指導本組教師進行教改實驗,組織教師撰寫教學論文和總結。
五、協助教導處對教師的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輔導與考核等教學過程的檢查評估工作。
第二十三條 圖書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圖書管理人員要具有高度自覺性和責任感,盡可能利用圖書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2、要做好圖書的驗收、登記、造冊工作。
3、加強圖書管理,所有圖書都要進行分類、編目、與排架。
4、所有藏書要進行財產登記,做好圖書的統計與清點工作。
5、加強對圖書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圖書的借閱工作,同時要提出圖書的注銷剔舊書目,列出名細,報學校審核。
6、科學組織和精心保管圖書,做好圖書室的清潔衛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負責賠償。
第二十四條 班主任工作職責
⑴根據本班學生的特點,以豐富多彩的形式,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法紀、安全和行為規范教育,以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培養學生嚴明的組織紀律性,形成良好的班風和學風。
⑵學期初有班級工作計劃,學期末有班級工作總結。
⑶認真填寫通家書、班級學生學習成績冊、成績分析表、學生信息情況、“兩免一補”表冊等有關表格并及時上報學校。
⑷建立健全班級管理制度,努力營造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的班級管理體制,充分形成團結、拼搏、向上并有正確集體輿論的班集體。
⑸關心、組織好本班學生的學習。協調好科任教師之間以及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系。經常與任課教師交流,了解學生的思想和學習情況并及時向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反饋。
⑹認真上好班會課,要向學生傳達學校有關會議精神。嚴禁利用班會課上其它與思想政治教育及班級管理無關的課程。
⑺每天堅持做到5到場,即:衛生檢查到、遇班級勞動到、學校集會到、班級集體活動到、突發事件必須到,并作好組織或處理。
⑻關心學生的生活及身體健康,遇學生傷病應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經常向學生作安全、衛生防疫、生理心理知識宣傳教育,確保學生安全、健康成長。
⑼加強家校聯系工作。經常向家長反饋學生在校的思想、學習等方面的情況,爭取家長的配合。努力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學生請假外出或私自外出達一節課內,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向學校導教處匯報,并在兩節課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達半天以上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匯報。
⑽按時完成或組織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準確地向學校提供本班學生的各種材料、匯報各種情況、填報有關報表。
⑾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亂收費。
⑿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二十五條 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檢查監督。
第二十六條 學校接受物價、審計、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監督,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七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小學管理規程》,規范學校教育教學和常規管理。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它各項工作均應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學校應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進行教育教學工作。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學科課程、活動課程及校本課程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努力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使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得到發展,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動手,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學會創造。
第二十九條 堅持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中心,貫徹小學德育綱要。進一步建設好德育領導小組。健全工作網絡,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教材、有基地、有措施。提倡必要的'禮儀,增強愛國意識,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注重實效。
1、各科教學都要有機滲透,向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
2、校級、班級積極組織豐富多彩的適合小學生年齡特點和身心的教育活動、勞動、社會實踐活動,寓思想品德教育于活動之中。加強指導文明班評比、班集體建設。貫徹執行《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
3、充分發揮少先隊組織作用。
4、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形成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校園文化特色,在環境課程的開發中突出思想品德教育。
5、堅持正面教育為主,客觀評價學生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對少數落后的學生要熱情關懷,不得諷刺挖苦,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6、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辦好家長學校,搞好家庭訪問,各班建立社會聯系點并有計劃活動,抓好共建精神文明單位等活動。
第三十條 學校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制教育。每周晨會定期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國防教育與小學生行為規范教育。
第三十一條 貫徹實施《國旗法》,除假期和休息日外,每天升掛國旗。每周一舉行升旗儀式。
第三十二條 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第三十三條 堅持教學為中心,不斷更新觀念,深入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嚴格教學常規,教學工作每個環節都有具體要求,有檢查、有指導、有措施,特別重視課堂常規實施。
第三十四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設置的課程要開齊、上足,不允許擅自停課、調課、改上其他課程,維護課程計劃嚴肅性。
第三十五條 積極認真、有效地開展教研與教科研工作。
1、教研、教科研應有組織、有專題、有計劃、有實施、有記載、有成效,并加強調研,不斷深化。
2、大力開展備課、說課、上課、評課系列活動。
第三十六條 改革考試制度,考試時教師應熱情關心學生,不得弄虛作假,不能作任何暗示。加強學生通家書填寫工作。既要真實反映學生狀況,又恰到好處地發揮鼓勵作用。
第三十七條 提倡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要有專人管理,有校產登記和使用清單,同時做好整理,收集和歸檔工作。
第三十八條 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復學等嚴格程序。嚴肅招生紀律,不收不足齡學生,堅持升留級標準,控制留級生,逐步實現不留級。
第三十九條 教材的征訂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學習用品及教輔讀物。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四十條 后勤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觀念,提倡艱苦奮斗、勤儉辦事的精神,履行學校有關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克己奉公、廉潔自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四十一條 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統籌計劃,保證重點,嚴格把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立的課本收費標準,依法向部分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 加強校舍、校產管理。校產分類造冊,嚴格公物流失和浪費,非正常損壞要賠償。經常檢查維修校舍,發現險情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章 環境管理
第四十四條 加強學校環境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是學校全體教職工的職責。做到環境整潔,秩序正常的文明校園。
第四十五條 根據學校總體規劃,有計劃地組織實施,不斷完善、修訂和落實各項管理措施。衛生區域要檢查評比,做到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垃圾。
第四十六條 搞好校園綠化,種好管好花草樹木,不隨意攀摘現象。
第四十七條 搞好校園環境布置。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黑板報定期更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樸實美觀,體現教育性。
第四十八條 建設良好的人際關系和生活環境。加強修養,建設和諧的團結文明的人際關系,認真及時處理好家庭關系,尊老愛幼,鄰里和睦。
第四十九 教室桌椅整齊,窗明幾凈,物歸有序,摩托車進校門熄火,保證安靜的校園環境。
第五十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嚴禁宣揚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持抵制賭博、不健康歌曲、兒歌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不允許商販在學校門前擺攤設點或進校門推銷。
第五十一條 加強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防火、防盜、防電管理,經常檢查校舍和設施,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 教師管理
第五十二條 學校教師享有《教育法》、《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工作總結。
第五十三條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嚴格要求自己,熱愛祖國,獻身教育;鉆研業務,教書育人;熱愛學生,誨人不倦;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以身立教,為人師表。對學生不諷刺、歧視,不體罰和變相體罰,不得隨意停學生的課。廉潔從教,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參加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努力做好后進生轉化工作。
第五十四條 嚴格執行崗位職責,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和批改作業、認真輔導。
第五十五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
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多種形式的思想政治、業務文化培訓。
人人學會并使用現代化教學工具,逐步學會自行設計制作課件。
學校堅持對教職工期末考核。
第五十六條 加強安全教育,防止發生交通、溺水、火電等意外事故。
第五十七條 按績效考核辦法對教育教學成績顯著者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不負責任,教學質量差的教師給予處罰。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依據《教師法》第八章結合學校《獎懲制度》進行處分,如當事人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七章 學生管理
第五十九條 依據《小學管理規程》,學生的培養目標是: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道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習慣,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環境適應能力;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六十條 學生享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的權利,學校采取各種措施保障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初等教育)。
第六十一條 對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極個別錯誤較嚴重的學生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紀過處分。
第六十二條 學校關心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和繼續讀書。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享受“兩免一補”
第六十三條 學生有下列權利:
1、可向學校、班級、教師提意見。
2、參加學校、班級開展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3、在學習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
4、對學校給予處分不服,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學校或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有權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十四條 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和小學生守則,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學校有關制度和紀律,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八章 附件
第六十五條 學校所有管理制度應依據本章程進行修訂。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以法律、法規為準,并修改章程有關條款。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并上報學區批準。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批準后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
小學的章程 15
家庭教育是整個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學校是家庭教育的組織者,辦好家長學校是引導家長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思想和觀念,掌握優教優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為了規范我校在指導家庭教育方法和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領導
1、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為首,教導處、教研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老同志、老領導組成的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2、組織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3、學校教導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二)教學工作
4、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并聘請一些有理論工作和實際工作者來校輔導。
5、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并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6、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7、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外地學生或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借助其它媒介進行指導。
8、加強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實效。
(三)教學管理
9、認真執行家長學校章程和上級有關精神。
10、家長學校的工作制度、辦學計劃、學員名冊、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學習體會、經驗總結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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