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的章程13篇【必備】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章程,章程是一個黨派組織、社會團體、公司企業(yè)為保證其組織活動的正常運行,系統(tǒng)闡明自己的性質、宗旨、任務以及規(guī)定成員的條件、權利、義務、紀律及組織結構、活動規(guī)則,要求全體成員共同遵守的一種規(guī)則性文書。那么什么樣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的章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的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推進依法治校,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小學管理規(guī)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2條 校名為XX縣XX鎮(zhèn)XX小學,是全日制公立小學,學制六年。
第3條 學校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以培養(yǎng)學生“合格+特色”為目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等全面發(fā)展的具有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的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礎。
第4條 學校校訓“仁愛、智慧、熱情、勇敢”;辦學理念“每個生命都精彩”;學校精神“自強不息、感恩奮進,腳踏實地、服務學生,努力拼搏、造福鄉(xiāng)梓。”
第5條 學校注重發(fā)揮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方面的實驗、示范和輻射作用。積極擴大校外交流。采取多種形式擴大和提高辦學效益,充分地服務于社會。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節(jié) 校長
第6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由主管部門任命,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和法人代表。
第7條 校長的職責:
(一)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堅持民主集中制,團結全體教職工,全面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guī)。
(二)執(zhí)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制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建立各項規(guī)章制度,主持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
(三)領導和組織學校德育工作、教學工作;領導和組織學校體育、衛(wèi)生、藝術教育工作及課外活動;領導和組織學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四)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搞好校園環(huán)境建設,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建設步伐,不斷改善教職工的工作環(huán)境和福利待遇。
(五)加強干部隊伍和教師隊伍的建設及管理,為他們的政治進步、業(yè)務進修、繼續(xù)教育提供條件。
(六)配合黨組織,支持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fā)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組織在各項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七)廉潔勤政,為人師表,以身作則,開拓進取。離任時,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
第8條 校長的權力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學校教育、教學和重大行政事務行使決定權。
(二)人事權。從學校的需要和實際出發(fā),有權按規(guī)定任免或聘用中層干部和教職工并安排其校內工作。
(三)獎懲權。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yōu)秀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
(四)財經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決定學校內部布局、基建。學校的財務活動和校產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依法管理。
第9條 副校長由主管部門任命。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二節(jié) 學校職能部門
第10條 學校設教導處、大隊部、總務處、安全辦、教育技術組等職能部門。
教導處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務工作,學校教育、教學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負責學校實驗電化教育工作的開展。
總務處負責學校總務后勤以及工資調整、職稱申報、綜合檔案管理等工作。
大隊部負責學校德育和少先隊工作。
安全辦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職能部門實行部門主管負責制。職能部門負責人由校長聘任。
第三節(jié) 行政辦公會議
第11條 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機構,主要工作
內容是研究貫徹落實學校工作計劃,檢查、總結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和少先隊主要負責人。
第四節(jié) 教育教學管理
第12條 貫徹《德育綱要》,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機構、德育工作隊伍和德育工作網絡,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德育工作的新經驗。
第13條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執(zhí)行國家編制的課程標準、課程計劃。深化“特色教育”,探索“構建小學生自主創(chuàng)新性學習教育模式”,積極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以素質教育為中心,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全面主動地發(fā)展。
第14條 學校設立教研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育教學研究的組織。教研組充分發(fā)揮教育、教學職能,教研組組長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貫徹落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任務。教研組設組長一名。教研組組長由教導處提議,校長任命。
第15條 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的責任,并負有協調本班級各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聯系的責任。
第16條 認真抓好備課、課堂教學、作業(yè)批改、課外輔導和教學質量監(jiān)控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第17條 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內外活動,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社會實踐能力。
第18條 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備、儀器設備、圖書音像設備、文體器材等,充分發(fā)揮教學硬件的教育教學功能。
第19條 應用自我評價、同行評價與學生評價等方式,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
第20條 建立、健全家長委員會,構建學校、家庭、社會為一體的教育模式和工作網絡。
第五節(jié) 總務管理
第21條 學校堅持總務后勤工作必須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的原則,堅持其教育性原則和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22條 遵守財經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杜絕鋪張浪費。
第23條 規(guī)范收費紀律,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費。
第24條 學校制定校園建設整體規(guī)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
第25條 加強學校衛(wèi)生長效管理,建立、健全衛(wèi)生評比制度。
第26條 加強校舍校產等固定資產及學生食堂的管理。
第27條 切實加強校園安全衛(wèi)生工作。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證監(jiān)督
第28條 學校黨組織對學校教育實施政治領導,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jiān)督作用和戰(zhàn)斗堡壘作用。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校長依法獨立開展工作。其在學校的主要職能包括:
(一)切實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努力提高黨員的'素質,充分發(fā)揮黨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二)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保證、監(jiān)督校長正確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guī),保證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三)對學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決策,支持校長充分行使職能。審議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方案、獎懲條例等。
(四)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加強對學校干部的教育、培養(yǎng)、考察。
(五)領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等群眾組織,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六)做好離、退休教師的工作,發(fā)揮其余熱。
第29條 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校務公開的基本內容為:學校辦學方向,規(guī)劃和教育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學校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方面的重大事項;涉及教職工權益的重大事項;學校重要財務收支情況和教職工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第30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實行校務公開的基本途徑。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長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辦學思想,發(fā)展規(guī)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評議監(jiān)督學校領導干部,有權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和處分、免職等,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方案、獎懲條例及其他與教職工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至二次。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負責日常工作。
第31條 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重點在協調學校、家庭、社區(qū)(社會)之間的關系,維護學生權益、營造有利于教育發(fā)展的良好環(huán)境方面發(fā)揮作用,是校長負責制的補充和完善。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管理和學生發(fā)展有關事項的參與者、建議者、協調者和審議者,是新形勢下學生、教師、家長、社會行使民主權利、有效參與學校管理的一種途徑。
校務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宣傳和協調
宣傳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重大決策,協調社會各方面的關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為學校發(fā)展和學生培養(yǎng)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
2、咨詢和建議
提供社會對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學校管理和學生教育的建設性意見,反映學校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3、審議和決定
對有關學校發(fā)展、學生管理和涉及家長切身利益的相關事項進行審議并做出相應決定。
4、評議和監(jiān)督
對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zhí)行教育法律法規(guī)政策、實施素質教育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評議,對審議決定事項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32條 學校接受社會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自覺規(guī)范管理行為。
第四章 教師管理
第33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國家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和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逐步實行聘、評分開,鼓勵教師在職進修培訓。
第34條 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合同制、崗位責任制和教職工工作考核制度。教職工必須履行聘約,認真執(zhí)行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自覺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第35條 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對取得教育教學教科研成果的教師,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
第36條 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權利。
第37條 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自覺按《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嚴格要求自己。
第38條 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教師予以處分,如當事人不服,可以向校務委員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39條 學校逐步改善教職工的辦公條件和福利待遇,定期組織文娛、體育活動和外出參觀學習。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40條 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招生要求招收學生,進行學生學籍管理。
第41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必須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受教育的義務,遵守學校章程和規(guī)章制度。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有評論學校、教師工作的權利。
(二)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三)獲得學業(yè)成績、操行評語的公正評價。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后獲得相應的學業(yè)證書。
(四)接受平等教育,有校內申訴權。
(五)享有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權利。
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
(二)接受學校的教育、幫助,完成一定的學習任務,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陶冶思想品德。
(三)維護學校聲譽,愛護學校財產。
(四)文明、守紀、樂學、向上,爭當校園小主人。
第六章 附則
第42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報XX縣教育局批準實施。
第43條 學校依據章程,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原訂規(guī)章制度與本章程有抵觸的,應予以修訂。
第44條 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45條 本章程需要修改,應報請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經XX縣教育局批準,方可實施。
第46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小學的章程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是以學生為主體、教職員工共同參加的人道衛(wèi)生救護組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遵循中國紅十字會的各項基本原則,接受上級紅十字會的領導。
第二條青島四方第二實驗小學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一個基層組織,是本校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增強愛國主義,國際主義教育,搞好學校健康教育和素質教育及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活動的陣地。
第三條青島四方第二實驗小學紅十字會是以”弘揚人道主義精神,普及衛(wèi)生救護知識,促進校園文明建設”為宗旨,倡導“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
第二章任務
第四條青島四方第二實驗小學紅十字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學習、宣傳、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標志使用辦法》,遵守《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二)廣泛開展日常救護知識培訓,普及健康教育知識和紅十字會基本知識;培養(yǎng)良好衛(wèi)生習慣,增進師生身心健康;
(三)組織本紅十字會會員、志愿工作者和積極分子結合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教育,配合學校素質教育,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投入創(chuàng)建文明學校的活動,熱心為同學、為學校、為社會服務;
(四)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參加救護、救災、支援貧困地區(qū)及尊老敬師、愛幼助殘等人道主義社會服務活動;
(五)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開展形式活潑,有益于身體健康的各種活動;
(六)學習和宣傳《無償獻血法》,積極倡導和推動無償獻血事業(yè),組織學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無償獻血活動;
(七)組織紅十字會學生會員積極參與社會調查、社會實踐和社區(qū)志愿服務活動;
(八)組織紅十字學生會員同各校的紅十字學生會員之間進行交流、相互學習的活動;
(九)本紅十字會和校內各社團、共青團組織建立友好互助的關系,配合開展工作;
(十)按照國際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活動的基本準則,完成學校領導交辦和上級紅十字會布置的有關任務。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青島四方第二實驗小學紅十字會的領導機構是青島四方第二實驗小學紅十字會的次數綜合評定,由校紅十字會理事會對紅十字會工作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的專(兼)職干部、有模范事跡的會員,校紅十字會給予表彰和獎勵或授予榮譽會員稱號和頒發(fā)榮譽證書、證章,并由學校記入人事檔案。
第五章經費
第十一條青島四方第二實驗小學紅十字會的經費主要來源:
(一)學校行政部門撥款;
(二)紅十字會員繳納的會費;
第十二條會費由本校紅十字會負責收繳、使用和管理;會費使用情況,定期向本校紅十字會理事會報告。
第十三條紅十字會開展救助工作,經校方及有關部門允許,可以進行募捐。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其解釋權歸青島四方第二實驗小學紅十字會理事會。
小學的章程 篇3
前言:“養(yǎng)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學生的管理和教育是我們家長和老師共同的責任。“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希望我們的學生“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第一條:本校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履行學校和班級工作,尊重他人的人格。
2、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
第二條:遲到
任何學生的遲到需向任課教師解釋原因,遲到次數過多將通知家長。
第三條:缺席
1、學生缺席三天及以上必須報告校長。
2、除疾病以外,不允許缺席三天及以上。
3、學生患傳染病而缺席,重返學校需出示醫(yī)院證明。
第四條:學生用書及書包
1、學生學習用書必須寫上學生姓名,提倡包書皮。
2、任何書籍丟失應報告教師。
3、學生應當愛護課本,破壞嚴重者將予以教育。
4、所有學生都有背書包上學的義務。
第五條:學生作業(yè)及學習成績
1、學生必須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yè)。需要家長簽名的必須交到家長手中。
2、期末成績報告單,學生必須交到家長手中。
第六條:上課時間進出學校
1、進入學校的學生,門衛(wèi)室予以登記并及時報告校長。
2、學生上課時間外出,門衛(wèi)應予拒絕。
3、學生有特殊情況外出,應當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在門衛(wèi)處登記。
第七條:學生進入辦公室
必須報告教師,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第八條:學生兩堂課之間活動
1、提倡學生到教室外活動、休息,反對大運動量活動。
2、必須做好下堂課的準備工作。
3、上下樓梯靠右行,學校建筑內步行腳步聲要輕。
第九條:學生衣著
1、上學必須穿著整潔,胸卡必須掛在胸前。
2、上學及放學途中學生必須戴小黃帽,但教室里不允許戴帽子。
3、少先隊員必須掛紅領巾或隊徽。
第十條:體育課
1、上課必須穿便于運動的`服裝和鞋子。
2、室外體育課不允許學生逗留在教室里。
3、學生免上體育課,須出示醫(yī)生證明。
第十一條:學校設施、場地、器材
1、所有學生都可以使用,但必須愛惜。
2、因故意損壞和不守紀律引起的損壞,學生必須賠償,費用由家長支付。
第十二條:校內遺失
1、學校提倡學生不帶零用錢和貴重物品,因此造成的損失學校不負責任。
2、校內任何偷竊行為將受到懲戒,并與家長聯系。
第十三條:禁止
1、禁止學生吃零食
2、禁止在上課時間飲水。
3、禁止丟紙屑果皮。
4、嚴禁攜帶可能造成他人傷害的物品,如刀、玩具槍。
5、嚴禁攜帶非校園使用物品。
6、嚴禁言語和身體的攻擊性行為。
第十四條:懲戒與教育
1、學生有接受校內所有教師教育的義務。
2、一切有過錯行為的學生將被提出改進措施,如口頭檢討、書面檢查等。
3、班主任有權實施懲戒,但需遵守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
4、學校對學生的懲戒分為警告、嚴重警告、通報批評等。
小學的章程 篇4
一、指導思想
本學期,德育處將嚴格按照學校三年發(fā)展規(guī)劃中德育目標的總體要求,堅持“德育為首”的原則,積極探索當前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yǎng)成為重點,以逐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目標,以班級管理和主題月活動為主線,以正面教育、活動推動、環(huán)境熏陶、學科滲透為主渠道,提高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德育的連續(xù)性和系統(tǒng)性,使我校德育工作健康發(fā)展。
二、工作目標
1、在校園文化建設背景下,繼續(xù)做好學校文化(三風一訓)、班級文化和樓道文化宣傳鞏固工作,不斷創(chuàng)新校園文化品位,提升班級管理內涵。
2、繼續(xù)落實衛(wèi)生檢查常態(tài)化,采取平時檢查與周五檢查相結合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于工作失誤者嚴格按照制度執(zhí)行。
3、為確保教室環(huán)境衛(wèi)生,繼續(xù)落實下午放學、周末學生書包管理工作,任何班級不得留存學生書包。
4、加強安全管理,落實課間、門迎值勤、強化放學路隊監(jiān)管、規(guī)范升旗儀式、學生隊禮、隊歌、紅領巾佩戴,教會校歌,強化鼓號隊鞏固訓練工作,積極鼓勵隊干部參與班級、學校管理,成立監(jiān)督小組,定期開展各項活動,保證少隊各項活動順利開展。
5、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展示活動,重點做好六一兒童節(jié)籌備慶祝工作,及時采集各類活動照片,形成報道,定期上傳,不斷規(guī)范德育常規(guī)管理工作痕跡。
6、健全班干部組織機構,執(zhí)行學期任命制,按時輪換,使學生各方面得到鍛煉,全面發(fā)展。
7、嚴格執(zhí)行我校學生座位輪換制度,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fā)展,使每位學生都能享受均衡公平的義務教育,努力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
8、加強放學路隊監(jiān)管和班級常規(guī)檢查督查工作,繼續(xù)規(guī)范升旗議程,值周用語,總結講話。
9、加強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緊急疏散演練活動和安全教育日,不斷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
10、繼續(xù)做好省級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后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定期上傳創(chuàng)建活動資料,為創(chuàng)建國家級文明校園奠定良好基礎。
11、加強學生衛(wèi)生習慣養(yǎng)成教育,積極鼓勵家長做好配合工作,做到校內校外相結合,為我縣創(chuàng)建國家級衛(wèi)生縣城做出積極貢獻。
12、嚴格執(zhí)行班主任簽到制,及時做好匯總通報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德育隊伍建設
1、建立德育領導小組,抓好班主任隊伍建設,做好班主任、輔導員的跟蹤指導工作,開展優(yōu)秀班主任的帶頭、輻射、指導作用,通過班主任會議、班干部會議和班隊會,不斷提升班主任專業(yè)化成長,促進班主任管理班級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2、執(zhí)行班主任、班輔導考核獎勵辦法,把班主任、班輔導工作的實績作為評優(yōu)的重要依據。
(二)抓細抓實德育常規(guī)工作
1、抓好養(yǎng)成教育,培養(yǎng)良好行為習慣。要利用班、隊會課組織學生認真學習貫徹踐行《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以及校紀校規(guī),并做到經常檢查學生的行為習慣,發(fā)現問題及時批評教育。通過具體的強化訓練,不斷規(guī)范學生的行為習慣,重視良好學習習慣的養(yǎng)成教育,注重提高他們的文明素質,讓學生終身受益。
2、規(guī)范班級管理,爭創(chuàng)文明先進班級、路隊標兵。進一步加強班級工作的考核,強化班級管理,細化文明班級評比條件,通過省級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在學生中大力宣傳“十講”(即語言上講文明,行為上講規(guī)范,學習上講刻苦,生活中講衛(wèi)生,活動中講參與,集體中講團結,待人上講禮貌,處事上講謙讓,校內外講形象,時時處處講安全)。努力做到“十好”(即升旗好,唱歌好,勞動好,讀書好,寫字好,站隊好,走路好,做操好,儀表好,禮貌好),以此不斷促進小學生文明行為習慣的養(yǎng)成教育。
3、抓好常規(guī)教育,創(chuàng)建積極向上校風。以德育處、少先隊為主體,加強德育常規(guī)管理,進一步強化學生升旗、衛(wèi)生、紀律、兩操、路隊等常規(guī)方面的自覺意識,抓好文明禮儀教育,使全體學生養(yǎng)成一個良好的行為習慣,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形成良好的校風。
4、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貫穿到整個學期,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宣傳欄、LED顯示屏、板報、晨會、班隊會等活動進行教育,規(guī)范學生的課間活動,要求學生在校園內不玩危險性的游戲,以杜絕不安全隱患,加強學生法制、交通、消防、衛(wèi)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加大教師、學生值周工作、門迎監(jiān)督工作力度,增強師生的責任感。
5、狠抓衛(wèi)生常規(guī)工作。加大衛(wèi)生檢查、撿拾力度,加強值周工作管理,本學期,德育處將嚴格落實上學期教代會審議通過的有關德育管理制度,加強對學生的儀表儀容、紅領巾佩戴、遲到早退、亂買零食、衛(wèi)生保潔、健康教育、文明禮儀、放學路隊、安全教育等情況的檢查工作,加大值周班級和學校值周領導的監(jiān)督力度,以保證學校良好的秩序和風氣。
6、班級工作考核考勤。嚴格執(zhí)行班主任簽到制和班級量化評比制,實行周公布(通報),重點做好安全、紀律、衛(wèi)生、零食、路隊、兩操、班隊會、課間活動、按時到校、文明禮儀、班風建設等,堅持“文明班級”。
小學的章程 篇5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辦學效益,促進學生德、智、體和諧發(fā)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小學管理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晉江市東石鎮(zhèn)張厝小學。地址:晉江市東石鎮(zhèn)張厝村。郵編:362271。
第三條 學校在晉江市教育局和東石鎮(zhèn)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實施開展教育工作,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檢查、監(jiān)督和指導。
第四條 晉江市東石鎮(zhèn)張厝小學為公立小學。
第五條 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貫徹“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yǎng)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方針。
第六條 學校通過教育教學活動,使學生全面、主動地發(fā)展,為初中階段教育奠定基礎。
學校的辦學目標是:把學校辦成一所讓村民滿意的學校。把養(yǎng)成教育滲透到教學全過程,培養(yǎng)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的合格人才。
學校的工作目標是: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抓好課堂教學主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體活動,構建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
學校的培養(yǎng)目標是:全面發(fā)展、身心健康、學會求知、敢于創(chuàng)新。具體包括: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講究衛(wèi)生的習慣,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審美情趣。
第七條 學校的辦學理念:為祖國的未來著想、為孩子的未來著想。
第八條 教風:踏實、嚴謹、創(chuàng)新、進取。
學風:樂學、靜思、自主、合作。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九條 學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工作。
第十條 校按編制設置校長、教務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教師和其他人員崗位。
第十一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是學校行政負責人。校長須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任命或聘任,依法對學校實行管理。
第十二條 校長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zhí)行教育法令、法規(guī)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guī)定。遵循育人規(guī)律,提高教學質量。
2、制定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校長的主要權力:
1、決策權。校長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令,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重大問題行使最后決定權。
2、人事權。校長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負責對教職工進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3、財務權。對國家撥給學校的辦學經費和學校其它經費,校長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提出經費使用方案,由學校教師會議通過后執(zhí)行,并接受上級審計。對校舍和設備合理使用,并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4、按照國家和政府主管部門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四條 校長工作原則:
1、正確處理黨政關系,充分發(fā)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2、校長應充分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有不同意見者,應正確處理看待,不打擊報復。不搞特權,廉潔奉公,不得以權 謀私。
3、努力加強思想政治及業(yè)務、文化知識的學習,深入教學第一線,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yè)務素質。
第十五條 學校設置教導主任,負責組織開展教學工作。組織全體教師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課程計劃,按教學計劃,對教學進行管理,切實提高教學質量。
教導主任全面負責本處工作,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負責學校教學的管理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檢查并總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2、按照國家統(tǒng)一制定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科學地安排好年級課程表,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時和調動課表。
3、注意反饋教學工作信息,及時定期做好教學分析與業(yè)務講座,做到有計劃,有措施、有檢查、有評價、有總結。
4、負責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建立制度,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yǎng)。讓不同層面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素質有所提高。
5、負責教學質量監(jiān)控,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所學的科目進行質量抽查,定期進行“六認真”檢查。
7、做好校長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教師應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遵守職業(yè)道德,完成教育教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做到教書育人。
2、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地全面發(fā)展。
3、不斷提高課堂效益,充分發(fā)揮學生的主體作用,重視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的培養(yǎng),教給學生良好的學習方法,重視學生創(chuàng)新能力的培養(yǎng)。
4、結合教育教學實踐,進行教改探索,不斷提高教育科研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七條 全校教職工在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教職工就服從校長的工作領導,工作積極、主動,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第十八條 學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和指導,做好全面工作總結上交主管部門,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第三章 教育教學工作管理
第十九條 學校堅持德育為首、教學為中心開展工作。其他各項工作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
第二十條 學校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fā)揮學生的主體作用,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yǎng)學生正確的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實施素質教育,充分發(fā)揮學科課和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美和勞動教育,為學生素質全面發(fā)展,提高整體教學質量。
第二十二條 學校組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鼓勵教師成為科研型教師,每學期開展經驗交流和論文評比活動,營造良好的科研氛圍。
第二十三條 每位教師都應成為德育工作者,了解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定期為學生寫出有個性、有激勵作用的'評語。
第二十四條 學校堅持德育為首的教育方針,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深入開展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五愛”教育,加強德育隊伍建設,優(yōu)化育人環(huán)境,學校所有教職工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第二十五條 堅持聽課制度,校長每期聽課不少于20節(jié),行政領導深入教學第一線,指導教師的教學工作。
第二十六條 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得隨意停課,若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由校長決定,并報請上級批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合理安排作息時間,規(guī)定學生每日在校的時間。課余、節(jié)假日,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安排集體補課或上新課。
第二十九條 學校貫徹教育局對作業(yè)量的規(guī)定:一、二年級原則上不留書面作業(yè),三、四年級不超過40分鐘,五、六年級不超過1小時。
第三十條 學校一律使用國家教育部門審批的教材,不得為學生購買各種教輔資料。
第三十一條 學校學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其他科目以平時考查為主。一律實行等級制。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作為衡量教師教學質量、評定教學工作的唯一標準,不斷加強教師工作過程管理。
第三十二條 學校認真抓好體育課、課間操、眼保健操體育活動管理,增強學生體質,定期舉辦運動會,組織學生參加各種體育競賽活動。
第三十三條 學校抓好美育教育工作,上好音樂課、美術課,利用課余興趣活動小組,結合學生日常生活實際,對學生進行美育教育,培養(yǎng)學生的審美情趣和審美能力。
第四章 入學及學籍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每年9月1日招收村內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并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隨班就讀的形式招收殘疾兒童入學。學生一經辦理入學手續(xù)即取得學籍。
第三十五條 學生因病無法繼續(xù)學習,憑有效證明,報上級部門批準后,準其休學,休學超過三個月者,復學時根據學生學習情況,編入相應班級。
第三十六條 對因學習特別困難的學生經教育局批準后,準許留級。畢業(yè)生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小學畢業(yè)證書,考試不及格者,經過補考合格準予發(fā)給畢業(yè)證書。
第三十七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予以表彰,對犯有錯誤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防止學生無故輟學。
第三十八條 嚴格管理學籍,專人負責,每學期至少進行二至三次學籍核對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三十九條 學校辦學經費全額由國家撥款。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學校達到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校舍、場地、設備等辦學條件。
第四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校舍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建立校產登記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搞好校園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定期對校舍進行維修,發(fā)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情況。
第四十一條 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對貧困生實行“兩免一補”。
第四十二條 任何人損壞學校財物都要照價賠償。
第四十三條 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認真執(zhí)行經費支出審批“一支筆”制度。經費預算報教育局審批,決算情況進行公示,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jiān)督。
第五章 衛(wèi)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十四條 認真執(zhí)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建立學校衛(wèi)生工作制度,學校設專(兼)職校醫(yī),開展傳染病和常見病的預防控制。
第四十五條 學校、環(huán)境、校舍、圖書等都要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生理、心理特點。
第四十六條 定期舉辦衛(wèi)生健康常識講座,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七條 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相關要求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對學生安全教育。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全校教職工實行“一崗雙責任”,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抓好崗位安全工作。教職工有義務按上級要求值班護校,做好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
第四十八條 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好安全預案,學校組織師生外出活動需報請教育局批準。初級中學章程幼兒園辦學章程高級中學章程
小學的章程 篇6
一、宗旨:
活躍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進步學生的藝術修養(yǎng)水平和審美觀,培養(yǎng)學生的自信心,為了適應新課程改革的要求,配合我校校本課程的開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培養(yǎng)學生團結、協作的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提高藝術文化修養(yǎng),促進校園精神文化建設,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學校現有設備資源、師資資源和學生資源,建立“童心舞動”舞蹈社團。
二、活動目的:
為了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進一步推動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好的藝術氛圍,我校開展了“童心舞動”舞蹈社團活動。通過訓練,要求學生在學期末掌握一定的舞蹈知識,軟度、開度得到一定的訓練,在音樂舞蹈中表現美、感受美,嘗試不同風格的舞蹈組合,在進行技能技巧訓練的同時,激發(fā)孩子們的創(chuàng)造性思維,增強自信,學會展現自我。
三、活動內容:
考慮到隊員的實際情況,訓練以基礎訓練和適合少兒年齡特征的舞蹈為主。具體如下三點:
1、使隊員正確的掌握舞蹈的基本要領,知道基本的手位,腳位。
2、對隊員們要求基功達到下叉,下腰。軟度不好的同學可延長時間。
3、對個別素質好的隊員在技巧方面可加深一些,同時學一些簡單的舞蹈。
4、增強隊員舞蹈基本練習,為參加藝術節(jié)舞蹈比賽更加緊密訓練,給隊員多多上臺的機會,,展示自我是個很好的機會!
四、基本任務:
1、開展積極向上,豐富多彩的舞蹈教育教學活動。
2、定期的開展“童心舞動”舞蹈社團,相互交流、學習經驗,讓學生們有更多的`學習機會。
3、積極參加全國各省市以及國際上的藝術表演、比賽以及交流活動,加強我校與社會各界藝術、文化、信息和思想的交流。
五、社團選拔要求以分工安排:
1、端正,熱愛舞蹈,具有一定藝術修養(yǎng)并能按要求完成訓練、演出任務的同學,均可報名,經考試符合要求者可以參加舞蹈社團。
2、每人進行幾個舞蹈動作表演,根據其動作,舞感,舞臺表現情況進行選拔。
名譽團長:團長1名,副團長2名,負責舞蹈團總體規(guī)劃、管理工作。
六、社團制度:
1、隊員在活動過程中,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常規(guī)練習須準時到場簽到,不得代簽,有特殊情況,不能參與活動,應提前向負責人或指導老師作出書面請假。一學期內多次缺席或請假者,給予退會處理。
2、我團將為團員開設舞蹈基本功、中國舞、啦啦操、節(jié)舞課程。
3、為保證舞蹈團員順利升學,原則上團員在團時間不占用正常學習時間。每學期根據每位團員在團訓練和出勤情況進行考核打分。
4、每次演出建立檔案(如節(jié)目單、照片、錄音錄象資料等),并在學校網站上發(fā)布消息。
5、團員應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強的責任感,積極、自覺、認真、準時地參加排練及演出等各項活動。如無疾病、課程沖突等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或請假。
6、對團員考勤采用簽到制度和訓前請假制度,一學期出勤達不到8次者考核情況為不合格。
小學的章程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保證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繼續(xù)推進素質教育和教育現代化工程,創(chuàng)建教育質量高、效益優(yōu)、特色化的省名小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教育法》、《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中國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綱要》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丹陽市城呂中心小學為全日制公辦小學。
第三條學校根據國家教育方針“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確保學生將“育德、學習、實踐”相結合,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識、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為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四條學校以管理為保證,以教學為基礎,以科研為先導,以特色求發(fā)展,充分發(fā)揮實驗、示范和輻射作用,辦健康學校,育健康人才,把學校辦成名副其實的省實驗小學、模范小學。
第五條學校邀請鎮(zhèn)、村領導,社會有識之士組成校董會,從資金、政策、信息上支持學校的發(fā)展,校董會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第六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支部監(jiān)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結合的管理體制,實行科學、民主、公正、規(guī)范的健康型管理。
第七條校訓:求美;校風:務實、創(chuàng)新、求美、奮進;學風:樂學、守紀、友愛、尊師;教風:善教、嚴謹、團結、愛生。
第八條學校創(chuàng)辦于1906年4月,1949年4月23日城呂解放,故將每年4月23日定為校慶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九條學校以校長負責制為核心,實施教職工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結構工資制、獎懲制。
第十條校長有以下權力:
(一)決策權:學校各項行政事務,校長有權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最終決定。
(二)人事權:校長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有權按程序決定任免校中層領導和村小校長(含中心幼兒園園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經權:學校財務收支必須由校長一支筆審批。除須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重大項目外,校長有權決定一般建設項目的立項與實施;有權依法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行政經費。
(四)獎懲權:校長對干部、教職工的工作表現有最終考核、審定權;有權對成績優(yōu)秀、貢獻突出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工作中犯有錯誤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干部職工依法進行處罰或向上級提出處罰意見。
第十一條校長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嚴格執(zhí)行教育教學法規(guī)、文件,確保教育計劃和教學大綱的執(zhí)行。
(二)依法治校,規(guī)范學校管理,落實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監(jiān)督,認真、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匯報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fā)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與力量。自覺接受黨支部的監(jiān)督,聽取教職工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五)想方設法創(chuàng)造條件,改善教育環(huán)境和教學設施,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步伐。
(六)重視師資隊伍建設,為教師的業(yè)務進修和學歷提高提供必要的條件。
(七)勤政廉潔、公正無私、以身作則、帶頭實干。
第十二條職能部門。學校在校長室以下設教導處、德育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教導處協助校長做好教學管理工作,設主任一名,分管教學、教科研及電教工作的副主任各一名;德育處設主任一名,協助校長做好學生思想道德工作;總務處設正副主任各一名,協助校長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根據學校工作計劃,擬定和實施具體工作細則,進行日常管理的工作機構。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成員為校黨政領導和各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團隊負責人。
第三章組織監(jiān)督與民主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黨支部是學校政治核心,在學校各項工作及重大活動中擔負著監(jiān)督、保證作用。
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抓好組織建設,保證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加強對學校工會、團隊組織的領導,做好干部、師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學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確保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
加強干部的教育、培養(yǎng)、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積極參加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
支持和保證校長在學校工作中的行政管理與決策。
接受師生申訴,化解矛盾,保護師生合法權益,維持團結。
第十五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參政議政、民主管理的機構,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
聽取校長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改革方案、發(fā)展規(guī)劃、財務預決算等重大事項。
民主監(jiān)督和評議學校領導干部。有權建議校長對干部、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罰、免職等;有權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審議學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獎懲制度及學校章程。
作為教職工的代言人,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學校接受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檢查監(jiān)督。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七條根據《中小學管理規(guī)章》及《德育綱要》進行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以德育為素質教育核心,健全德育工作機構,建設德育工作隊伍,完善德育工作網絡,加強德育工作研究,提高德育工作的規(guī)范性、科學性、實效性。
重視德育工作的“核心”地位,做到全員參與——教、學雙方所有教師、學生均能積極投入;全面實施——各類課程體系要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全程教育——學校、家庭、社區(qū)有機結合,構建由校內延伸至校外的德育教學模式。
積極認真開展德育教學研究,認真實施《德育讀本》實驗研究,尋求學校德育教學有效載體與途徑。
以教育學生學會“做人”為宗旨,落實《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要求,使學生做到:講衛(wèi)生、懂禮貌、守紀律、有道德、樂助人,形成文明、規(guī)范的學生群體。
(四)加強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提高工作責任感和工作能力。
(五)加強晨會,思想品德課與班隊活動三塊“主陣地”的教育功能。
第十九條樹立現代健康教育理念,實施現代健康教育,促使學生思想、心理、生理與行為的健康發(fā)展。
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意志品質與個性心理。
重視學校體育衛(wèi)生工作,讓學生掌握一定的衛(wèi)生知識,增強學生體能、體質。
第二十條執(zhí)行《國旗法》,每周一早晨舉行規(guī)范的升旗儀式。
第二十一條校內一律講普通話,使用規(guī)范簡化漢字。
第二十二條強化教學法規(guī)意識,嚴格執(zhí)行教學大綱與教學計劃,保證各學科開齊、上足、教好。堅持按課表上課,嚴禁私自調課、代課、空堂;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不得延長或縮短學生在校時間,嚴禁擅自停課,確因特殊情況需停課的,半天以內由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天及一天以上的,由校長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三條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強化“科研興教”意識,學校領導、教師必須結合工作實際,人人參與課題研究。
第二十四條緊跟教育現代化步伐,掌握現代教育技術,用好教學儀器設備、圖書音像資料,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五條改革考試制度,重視基礎知識、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的考察、既面向全體學生,又重視個性特長。考試與考查成績一律實行等級制。
第二十六條控制學生在校活動總量,學生在校時間控制在六小時以內,既要防止學生負擔過重,也要杜絕學生無負擔現象。各種教材、資料、學具的征訂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任何部門、個人不得向學生及學生家長代辦、推銷(變相推銷)學習資料。
第二十七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借讀、休學、復學等嚴格按統(tǒng)一程序辦理。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教育教學檔案,各部門認真做好教育教學臺帳、資料的搜集與歸檔。
第五章教師、學生管理
第二十九條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義務。
愛生敬業(yè)、團結協作、遵紀守法、崇尚科學;儀表端正、言行文明。自覺按“講政治、講學習、講正氣”的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素養(yǎng)。
嚴格遵守職業(yè)道德,履行崗位職責,做到:不諷刺挖苦、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不搞有償家教、不吃請、不接受學生、家長禮品;不擅自向學生、家長推銷、征訂物品,不要求家長代辦私事,代買物品;不參與黃、賭、毒及封建迷信活動。
第三十條學校保護教師一切合法權益,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突出,有重大貢獻的教師,根據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或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一條學校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定制。教師有權利、有義務在職進修、接受繼續(xù)教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水平,掌握現代教育技術。
第三十二條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教師法》的教師,學校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懲處。
第三十三條學生依法享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權利。
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有權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維護教學儀器設備,對所受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有權向學校提出申訴。
學生的學業(yè)和操行評定應得到公正評價,學生取得優(yōu)秀成績,有重大貢獻的,有權接受學校的表彰獎勵。
家庭貧困的學齡兒童,有權申請學校給以必要的補助。
學生有權參加學校管理,正確評議教師工作。
享有法律及學校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四條學生應履行以下義務。
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
行為規(guī)范、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有良好的思想道德。
勤奮學習,積極實踐,勇于創(chuàng)新,樹立遠大的理想。
(四)珍惜學校、班級榮譽,自尊、自信、自強、自立、自理,有良好的主人翁意識。
第六章總務后勤管理
第三十五條樹立服務觀念,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熱情、優(yōu)質、高效地為教學、師生做好服務工作。
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嚴把收、支兩關,堅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杜絕鋪張浪費。
學校公物實施登記造冊、嚴格管理、責任到人,做
好保養(yǎng)、維修、添置工作。
(三)為師生提供優(yōu)質后勤生活服務,加強食堂管理,創(chuàng)建健康食堂,做到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飯菜營養(yǎng)、味美、經濟。
公開服務內容與程序,接受師生評議。
第三十六條積極開展勤工儉學,改善辦學條件與教職工福利待遇。積蓄財力,加快教育現代化和信息化步伐。力爭“十五”期間建成校園網,開通INT網,初步實施遠程教育。
第七章環(huán)境管理
第三十七條全校師生應努力營造文明、健康、規(guī)范、有序的學校環(huán)境。
營造健康型的物質環(huán)境。
搞好校園規(guī)劃,進一步使教學區(qū)、生活區(qū)分離,力爭在“十五”期間易地新建師生公寓。
根據學校特點,綠化、美化校園環(huán)境。
強化校園凈化工作,嚴格衛(wèi)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確保校內無果皮、紙屑、煙蒂、污跡,車輛定點有序排放,校門前無“三室一廳”及流動攤販。
營造健康和諧的人文氛圍。
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配制親切、溫馨、富于感染力的語言標牌,營造積極向上,催人奮進的文化氛圍。
學校領導與教師、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營造和諧、民主、平等、團結的人際氛圍。
第三十八條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節(jié)假日安排專人值班,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毒工作,排除隱患,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是建立、健全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依據,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報丹陽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實施中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第四十條本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政策規(guī)定相悖,一律以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為準。
小學的章程 篇8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為充分發(fā)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jiān)督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幫助學生全面發(fā)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人員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主任根據條件推薦,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家長個人意見后由學校發(fā)給聘書認定。
第三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書長1名(由學校分管政教校長兼任)。班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成員2名。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為校級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每二年為一屆,期間可根據情況進行增減委員。因學生畢業(yè)或轉出,聘任關系自動終止。新生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自動成為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代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作風正派,威信較高,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文化素養(yǎng)。
2、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經驗。
3、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能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權利
第六條:家長委員會成員享有對學校工作的'監(jiān)督權、參與權和建議權。具體權利有:
1、定期到學校各部門了解管理情況,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問題。
2、查看學校教學設施、到教室聽課和檢查學生作業(yè)。
3、收集匯總廣大家長意見,向學校提出建議;對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向學校提出質詢。
第四章 義務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應關心學校發(fā)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學校主人。具體義務有:
1、廣泛收集家長對學校、教師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將這些意見及建議反饋給學校。
2、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理念、教育質量、教師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實行必要的監(jiān)督。
3、大力支持學校工作,為學校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 協助學校調節(jié)學校與家庭之間的關系。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每學年固定召開一次全會,會議地點在學校。會議期間,校領導向委員介紹學校教育教學和改革發(fā)展情況;委員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學校工作出謀劃策。會議旨在溝通信息,密切聯系,增加感情,推動學校發(fā)展。會議期間,學校還可以用組織聽課,參觀教學和生活設施,觀摩學校成果展覽或文藝演出等。
第六章 機構
家長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在校政教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一名。秘書長由學校分管德育副校長擔任,副秘書長分別由校少先隊負責人擔任。職責是:保證家長委員會委員與學校的日常聯系;落實權利和義務;籌備家長委員會全會。
第七章 經費
家長委員會會議經費由學校承擔,其他活動經費由委員會共同協商解決。
小學的章程 篇9
一、宗旨
讓心靈親近文學,以文學清凈心靈。
二、章程
第一章組織機構
根據文學社的實際需要,文學社下設顧問1名、社長1名、責任編輯3名,實行分工負責制。
崗位職責:
(一)顧問:對文學社的發(fā)展和日常工作進行扶持和指導;
(二)社長:全面負責文學社的一切事務;及時了解和掌握社內的重要情況,對文學社的發(fā)展有一定的.計劃,是文學社的發(fā)起者和主持人。
(三)秘書長:負責文學社的日常事務,對社員錄用的稿件存檔登記。組織每次會議的召開,負責每次活動的宣傳,并對會議活動的缺席者或遲到情況予以登記。
(四)責任編輯:負責收集社員的稿件,并做出相應的點評。負責網上文章的編輯工作。
第二章社員管理
(一)社員的產生
凡熱衷文學,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且有意加入紅土文學社者,可寫出書面申請并附帶2篇作品遞交文學社編輯部,經社團會議集體討論審議后,擇優(yōu)錄取。文學社每年對社員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稿件采用率、活動出勤率、稿件完成情況。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社員,給予廢除社員資格的處理。
(二)社員的權利和義務
1、社員有參加社團會議、活動和討論的權利,有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社員對于本社發(fā)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評和被批評的權利。
2、社員每月至少向文學社遞交作品1篇,所交稿件不得抄襲。
3、社員參加社內各類活動,有事須請假,經社長或秘書長同意后有效;無故缺席3次者作自動退社處理;
第三章會議制度
社員大會半年1次,由社長召集全體社員,討論文學社發(fā)展和報刊出版事宜。
第四章活動方式
1、定期向社員征集文學作品,擇優(yōu)推薦“乘馬中心學校信息網”“麻城信息港”《中華詩文學習法》《小學生天地》等報刊推薦發(fā)表。
2、設立紅土文學社博客,社員均可在各個專欄發(fā)表作品,責任編輯對每天新到作品進行點評,其他社員也可以同時進行點評。
3、每2月舉辦1次活動。例如:創(chuàng)作講座、研討會、座談、征文等;
4、與其他文學性質的社團保持交往和聯系,不定期舉辦社團交流活動。
5、投稿方式
(1)通過文學社設定的博客投稿。
(2)直接將稿件交至編輯部。
第五章附則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解釋權歸xx中心小學《紅土》文學社。
小學的章程 篇10
第一章 家長委員會的性質
第一條 家長委員會是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對學校工作給予支持、保障的組織形式。
第二章 家長委員會的宗旨
第二條 發(fā)揮家長作用,反映家長要求,爭取社會各界支持。協助學校落實“以人為本、面向全體、教學相長、師生學校共同發(fā)展”的辦學理念,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盡快實現“讓師生成長、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爭創(chuàng)校園美、現代化、質量高的一流學校”。充分調動家長、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關心與促進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
第三章 家長委員會成員的條件及產生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的成員是由支持教育事業(yè),關心學校發(fā)展,熱心青少年工作又具備一定能力的家長代表組成。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教師和班主任協商、推薦,經學校了解并征得本人意見后確定。
第四章 家長委員會的組織機構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名,秘書長1名,委員若干。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每學年進行一次調整。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任期隨子女轉學或畢業(yè),其成員資格將自行終止,缺額由所在班級或新增班級增補。
第九條 學校德育處負責與家長委員會的協調工作。
第五章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定期聽取學校的工作報告,了解學校辦學情況,為學校發(fā)展獻計獻策。
第十一條 收集家長的意見,反映家長的'要求,協助學校改進工作。
第十二條 理解學校辦學理念,溝通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協助做好對家長的教育宣傳工作。
第十三條 代表學校家長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家長呼聲和學校困難,爭取上級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支持。
第十四條 協助學校開展尊師愛校的活動。
第十五條 參與家長學校的工作及家長學校的活動。
第六章 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制度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參加的,事先應向家長委員會提出,經同意后可臨時調整,以保證家長委員會成員滿額。
第十七條 因學校管理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集會議,但需在三天前通知各位家長委員。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相關工作,出席人數應超過三分之二,表決決議時以超過半數為有效。
小學的章程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內部管理和各種辦學行為,實行依法治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辦學思想
以“三個面向”、“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規(guī)范、提高、特色、品 牌”的方針。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條:辦學理念(以人的發(fā)展為本)
三本:以學生、教師、學校發(fā)展為本。
三全:全面發(fā)展、全體發(fā)展、全程發(fā)展。
第四條:工作理念
認真做好每一件事、真心關心每一個人。
第五條:辦學目標
深化教育思想——教育思想現代化
推進教育科研——科研興校長期化
加強隊伍建設——教師素質全面化
顯化培養(yǎng)目標——人才發(fā)展持續(xù)化
提高辦學實力——信息技術現代化
第六條:學校校訓:做人貴誠 治學貴恒
校風:愛國愛校 勤奮文明 教風:團結協作 求實創(chuàng)新
第七條: 班級管理目標
1、“五有五無”:地上無淡跡紙屑,墻上無污痕,桌椅無刻畫,門窗無破損,衛(wèi)生無死角;課堂有紀律,課間有秩序,言行有禮貌,心中有他人,人人有進步。
2、勤奮學習,團結友愛,尊敬師長,禮貌待人,愛護公物,保護環(huán)境,謙虛禮讓,自覺守紀。
第八條:學校名稱:平遙縣洪善中心小學(以下簡稱學校)
第九條:學校學制:小學六年。
第十條:學校校址:平遙縣洪善鎮(zhèn)洪善村迎新大街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十一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
第十二條:校長有辦學自主權,其中主要包括: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問題有最后決定權。
2、人事權: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教導主任,上報學區(qū)審批和備案;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使用。
3、財經權: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的財務,財產管理制度,堅持勤儉持家,嚴格執(zhí)行鎮(zhèn)制訂的財務開支制度,嚴格把好收費關。
第十三條:校長要履行下列義務
1、堅持學校的辦學方向,堅決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民主集中制,發(fā)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定期召開全體教師會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重大決策經班子審查后作決定。
3、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努力建設一支結構合理,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師隊伍,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wěn)步提高。
4、想方設法爭取辦學單位及社會各方對學校工作的支持,籌集資金改善辦學條件及教師福利。
5、任職期間,采取有力措施杜絕重大的安全事故。堅持做好師生的人身安全工作。
6、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事事以身作則,處處為人師表。
第十四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jiān)督、接受物價部門審計,定期聽取他人意見,自覺規(guī)范管理行為。
第十五條:學校實行教師每年一次的聘任制。
1、學校接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實行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分工負責、分級管理。
2、教師由校長聘任聘期一般為一年,未獲聘任人員由學校請示學區(qū)調出或在校內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管理機構設置。
學校設校長一人,副校長一至二人、教導主任一人、研訓主任一人、總務主任一人、大隊輔導員一名。各盡其職、做好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七條:依法治教,切實保障和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第十八條:按國家省教廳統(tǒng)一的'教學計劃、新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管理教學、嚴格按《課程方案》執(zhí)行教學,開足課程,開足課時,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課,注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以及創(chuàng)造能力、進取精神的培養(yǎng),發(fā)展學生全面素質和個性特長。為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努力工作。
第十九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把培養(yǎng)“四有”新人作為學校根本任務。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習慣的養(yǎng)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第二十條:集中精力抓好教學工作,堅持以課堂為教學中心,進行教育改革,開展教法研究,改革考試制度,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zhí)行國家頒發(fā)的《學校體育衛(wèi)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guī),充分發(fā)揮學校場地、器材的優(yōu)勢,通過體育課及其它各種體育形式活動訓練、增強學生體質。
第二十二條:加強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根據我校實際,上好勞動實踐課,培養(yǎng)學生的勞動觀點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并養(yǎng)成勞動習慣。上好音樂課、美術課,發(fā)揮美育功能,培養(yǎng)全面的高素質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三條:《按照平遙縣教育局教學常規(guī)管理辦法》及洪善鎮(zhèn)有關加強常規(guī)教學管理的規(guī)定,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基本訓練活動,認真抓好備課、課堂教學、批改作業(yè)、課外輔導、復習考試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以教育科研為先導,依靠科研興校。積極開展校本研訓工作、開展“有效教學”等方面的課題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條:嚴格按省教育廳和市縣教育局的要求訂閱教科書,不濫訂、濫印、濫發(fā)學習資料。
第二十六條: 切實減輕學生課業(yè)負擔,學生每天在校活動控制量為6小時內。嚴格控制學生家庭作業(yè)量,做到內容精選,難度適度,數量適當。保證每天9小時睡眠時間,確保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第二十七條: 改革評價方法,采取等級分加激勵性評語方法,對學生進行全面綜合素質評價。
第二十八條: 健全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聘請校外輔導員,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德育基地的四位一體的教育工作網絡。
第二十九條:任何班級不得自行停課,學生停課一天必須經學區(qū)批準。
第三十條:加強學籍管理,建立健全的學籍檔案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小學的章程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密切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協作,體現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構建和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特設立學校家長委員會,并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家長委員會設置與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全稱為:“xx學校家長委員會”。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是由本校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代表全體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學校聯系廣大學生家長的橋梁和紐帶。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宗旨是:堅持家校溝通與合作,讓家長充分參與學校管理,有效體現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營造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設立家長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下設級部家長委員會、班級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大會由各班家長代表組成,各班家長代表在班主任協助下經家長推選產生;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產生;常務委員會推選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選;級部家長委員會在級部校長協助下由本級部各班家長代表產生,中學部8人,小學部30人;班級家長委員會在各班主任協助下召開全班家長會議經家長推選產生,每班7人。
新生入學后2周內,召開第一次全班家長會議,由班主任協助家長推選出本班家長代表及班級家長委員會,同時成立級部家長委員會。
第六條 學校家長代表大會由76人組成(每班推選4人);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21人組成(每年級3人),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2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級部家長委員會由本級部各班家長代表組成(每班推選2人),設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書長1名;班級家長委員會由7人組成,設立主任1名、秘書長1名,家長委員會代表5名。
第七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分設7個部:財務部、組織培訓部、宣傳部、聯絡部、安全部、活動策劃部、教學督導部。每部3 人,每部設部長1人,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參加一個部的工作。
各部的職責任務:(1)財務部: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在財力、物力上支持學校,為委員會籌集活動基金,并嚴格管理財務;負責監(jiān)督指導各種活動計劃及預算活動經費。
(2)組織培訓部:協助領導籌備組織各種類型會議的召開,落實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并主持現場活動。發(fā)揮家長資源,挖掘具有專長的家長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衛(wèi)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習慣養(yǎng)成、自主自立等多種形式的專題報告會,每學期不少于2次;引導和監(jiān)督學生落實學校文明禮儀好習慣,搞好社區(qū)和家庭的監(jiān)督,促進學生良好習慣的形成。根據學生表現,不定期的組織各項專項教育或專項治理活動,避免學生不良習慣的形成。 調研家庭教育情況,總結交流家教經驗,協調學校、家長讓孩子主動觀看相關專題教育內容,形成基本技能。依托學校網站、校報和電視臺廣播站,開辟相關家庭教育專欄,及時進行家長培訓和教育方法的引導。
(3)宣傳部:積極配合家委會常務委員會做好日常工作,對家委會一切活動進行監(jiān)督、宣傳和推廣,力爭辦出水平、形成特色。利用多種渠道向社會宣傳新的教育理念和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和成果,對家庭教育、家委會工作進行積極的探索,形成較為前沿研究成果。對于家委會活動方案進行起草、審核,對于活動內容、活動方式進行監(jiān)督,關注過程,宣傳成果。適當時機發(fā)動家長委員會構建家校溝通平臺,可以采用博客、校報、網絡等形式積極參與。協助學校宣傳教師的先進事跡,宣傳學生家長典型事跡,參與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家長的評選,提升實驗小學的社會美譽度和知名度。及時了解學校工作情況,搜集反映社會、家長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學校反饋,定期向學校提出教育改革的信息。
(4)聯絡部:在常務委員會指導下展開工作,負責具體時間、活動的通知和點名。傳達家委會工作活動方案,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實施。負責家委會的組織及活動人員落實情況。對學校工作及各項處理意見向家委會進行傳達。建立家長資源庫,努力挖掘并充分運用家長資源,為實驗小學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盡職盡責。收集其他家長意見和建議,促進家校之間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家委會常務委員會和學校反映,并及時向相關人員反饋處理意見。
(5)安全部:協助學校搞好校園周邊環(huán)境的治理,督查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相關安全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建立學校督察制度,每周安排專人住校辦公半天,全面督查學校工作。監(jiān)督孩子上放學路隊、校園衛(wèi)生、學生紀律,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在自己孩子班級自愿聽1-2節(jié)課,可與任課教師交流研討上課情況,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監(jiān)督學校教職工工作秩序,對學校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學校硬件設施和辦學設施提出整改提高維修意見和建議,可協調學校解決。了解學校基本情況,積極的宣傳學校,樹立家長、學生、教職工“校榮我榮,校衰我恥”的觀念。對學校大型活動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參與學校的日常管理,寫出一日督察報告,一式兩份家委會和學校各留存一份,作為下周督查整改的重要依據。
(6)活動策劃部:利用社會資源開展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及社會實踐與考察活動,讓學生走進社會,認識社會,更好的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的形成。幫助學校發(fā)展校外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基地,開辟第二課堂,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每學期組織1—2次有針對性的參觀活動,讓學生進行一些必要的參觀、訪問、調查活動,并寫出調查報告進行評選。每學期組織1—2次社會實踐活動,制定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寫出社會實踐報告并進行評選。利用節(jié)假日、星期天開展專題調查和民俗調研,寫出相關我縣境內的相關風俗人情,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教材。負責家委會各機構的建立和家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對于因事缺編的家委會成員進行選舉和遞補。組織每學期一次的全體家長會和家長委員會,制定相關議程,設計相關內容。
(7)教學督導部:對學校教學進行調研,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對學校教學工作的意見,不斷對學校教學工作提合理化建議,積極參與對學校各年級的教學督導工作,教學督導委員會成員可以隨機聽課,并將聽課的建議和意見反饋給學校,協助學校對教師教學進行管理。不定期召開委員會會議,對督導工作中發(fā)現的教育、教學及管理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為學校提供教學改革的重要參考根據。向學校家長委員會匯報督導工作情況并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評教活動和家委會成員參與優(yōu)秀學生及優(yōu)秀家長的評選活動。督導安排其他分部按時完成計劃中的工作。與學校教導處保持聯系,加強與學校的交流溝通。
第八條 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為三年,每學年新學期開學后第1個月內進行改選,可連選連任。學生畢業(yè)、轉學等離校的學生家長,其家長代表、委員會委員身份自動取消;主任委員子女在其任期內離校時,需提前兩周提出辭呈,由常務委員會推選一名副主任委員代任,主持常務工作。
第九條 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成員應熱心學校教育、有較強組織能力和社會影響力。
第三章 職責
第十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職責:
一、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聽取學校關于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目標、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等方面的情況介紹,就學校發(fā)展和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為學校的發(fā)展獻計獻策。
二、建立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定期溝通協調的議事制度,就學生家長、學生、社會等反映的有關問題及時與學校進行溝通協商。
三、為學校發(fā)展創(chuàng)設有利環(huán)境。各級家長委員會要發(fā)揮全體家長的優(yōu)勢和特長,與學校緊密協作,在依法治校、學校管理、改善辦學條件、校園文化建設、學校周邊環(huán)境治理、開展校外教育實踐等方面,積極為學校和學生辦實事、辦好事,切實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為學校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
四、幫助開展家庭教育工作。積極向家長和社會宣傳解釋學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協助學校、班級開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動員所有家長,積極學習教育知識;動員和組織家長參加家長學校的課程學習和培訓,增進家長對學校、班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協調一致。在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協助下,以班級為單位,每學期組織家長不少于兩次的'家庭教育課程培訓。
五、選派家長委員列席學校校務、教務等會議,與學校一起組織家長聽課、家長接待日,參與對學生和教師的評價,幫助學校改進和完善教育教學工作。
六、尊重教師勞動,在精神上關心、鼓勵、支持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職責,大力宣傳教師教書育人的先進事跡,宣傳學生家長尊師重教典型事例,宣傳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和先進班集體。
七、促進社會教育,支持和幫助學生的校外實踐活動,為學校和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方便。
八、家長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其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委員職責:
一、學習、宣傳黨的教育方針,關心、愛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二、了解學校、級部和班級教育教學工作現狀,對學校、級部和班級的教育教學工作提出積極意見和建議。
三、密切聯系本班所有學生家長,與他們充分交流意見、形成共識并向學校反映和溝通。積極協調家長之間、社會部門與學校班級之間的關系,加強家庭與學校的聯系。
四、積極參加家長學校的課程培訓,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征、個性特點實施教育。
五、舉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環(huán)境較好。能夠關心、愛護、嚴格要求,但不溺愛、不縱容、不打罵、不歧視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寬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六、協助學校每年定期組織家長代表大會、家長會、家長接待日,舉辦家長學校,開展家庭教育咨詢,開辦家庭教育論壇、教育沙龍等活動。幫助學校發(fā)展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基地,開辟第二課堂,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培養(yǎng)熱愛祖國、熱愛勞動的優(yōu)秀品質。
七、積極參加家長委員會的活動,認真參加會議,不無故缺席,為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可持續(xù)發(fā)展等方面積極獻言獻策。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家長代表大會及各級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一、獲知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目標和工作計劃的權利。
二、有權對學校的教育發(fā)展、教育教學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三、有權作為其他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jiān)督和評議的權利。
第十三條 家長代表大會及各級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一、有收集其他家長意見和建議,促進家校之間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學校反饋的義務;
二、有義務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活動,主動支持學校的建設和事業(yè)發(fā)展。
三、有幫助其他家長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義務。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條 每學期初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要緊密圍繞學校、級部和班級工作,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落實;各部研究落實各級部的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
第十五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原則上每學年1屆。家長代表大會每學期舉行1次,于每學年開學后第三周周六召開,各班推選的家長代表參加,學校領導及教師代表列席。聽取學校工作報告,就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聽取委員會工作報告,研究確定委員會各項工作。參加會議的家長代表應達到會員代表總人數的80%。
在學校協助下,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出家長委員會及常務委員會成員,選出主任和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選。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遇有重大事項經學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家長委員會開會時,校長、處室主任及教師代表可列席。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本學期開展的工作和效果進行總結。每學年配合學校開展評選優(yōu)秀家長的表彰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家長委員會于每屆家長代表大會開會后三十日內,應將組織章程、選舉辦法、財務處理辦法、組織運作辦法等、會議紀錄及會務人員名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家長委員會為辦理日常業(yè)務需要工作人員,由委員會主任提名經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后聘任。
第二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家長委員會應加強指導和管理。家長委員會違反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視其情節(jié)輕重,責令糾正。
第二十二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辦公活動地點設在學校綜合樓三樓。為加強家長與學校的聯系,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聯絡處,設在學校政教處,為家長委員會提供必要的服務,由學校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長具體負責聯絡工作。
聯系電話:
校園網址:
第二十條:為便于征求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設“家長信箱”,印制征求“建議表”。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家長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施行。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經家長代表大會討論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家長委員會負責解釋。
小學的章程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內部規(guī)范化管理,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深化素質教育,依法治校,進一步落實教育教學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z中心小學。
第三條 學校性質:全民所有制的教育事業(yè)單位。
第四條 學制:六年。
第五條 學校服務范圍及對象:王壩村小學階段學齡人口、佐家村、宋山村、錄柳村、曹能村中高年級學生。
第六條 學校業(yè)務范圍:教育和組織、協調、全鄉(xiāng)各小學的教育教學等工作。
第七條 學校教育的根本任務: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的具有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八條 培養(yǎng)目標: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
、自然常識。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學會合理鍛煉,養(yǎng)護身體的方法,養(yǎng)成講究衛(wèi)生的習慣。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環(huán)境適應能力。具有廣泛的興趣和審美情趣。
第九條 學校宗旨: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逐步改善辦學條件,著力提高隊伍素質;走教科研相結合之路,鞏固發(fā)展辦學特色;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發(fā)展學生個性,全面提高學生素質,培養(yǎng)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的“四有”新人。
第十條 學校以“團結、勤奮、求實、拓新”為校風,以“嚴謹 求實 創(chuàng)新 奉獻”為教風,以“ 勤奮 誠實 好學 善思”為學風。
目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創(chuàng)建特色學校。
指導思想:面向全體,全面育人,協調發(fā)展。
第十一條 學校辦學目標:以體育為突破口,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創(chuàng)建特色學校。
學校辦學理念:為了孩子的明天。
學校辦學指導思想:面向全體,全面育人,協調發(fā)展。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的舉辦單位和主管為禮縣教育局、z學區(qū),受教育局、學區(qū)和z人民政府的領導,業(yè)務主管單位為z學區(qū),登記管理機關為禮縣編制委員會。絕對服從上級機關的行政領導、業(yè)務指導和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主任、和教師。
第十五條 校長是學校負責人,校長應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由學區(qū)任免。
第十六條 校長對外代表學校,是學校法人代表,對內負責學校全面工作。校長在任期內按有關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學校內改方案自主管理學校,對人員聘任、經費使用、設施管理、考核、獎懲及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等方面具有決策權和指揮權。
校長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努力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規(guī)律辦學,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二、團結和依靠教職工,充分發(fā)揮教職工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保證教師學習政治,組織教師鉆研業(yè)務,不斷提高教師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文化業(yè)務水平及教育教學能力,注意培養(yǎng)班主任、中青年教師和骨干教師,努力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依靠學校群眾組織,共同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huán)境育人的原則,制定德育工作計劃,建設德育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切實措施,堅持不懈地加強和改進學校的德育工作。
四、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主,認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遵循教學規(guī)律組織教學,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制度,搞好教學常規(guī)管理,深入教學第一線,正確指導教師教育教學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科研、教研活動。
五、領導和組織體育、衛(wèi)生、美育、勞動教育及課外教育活動,確保這些教育和活動生動活潑、卓有成效地開展。
六、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堅持總務工作為教育教學、為教職工服務的方向。嚴格管理校產和財務,搞好校園建設,逐步改善辦學條件。
七、發(fā)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
校長如在任期內確因不能勝任或有嚴重失職行為的,通過合法程序,經學區(qū)批準,予以免職。
第十七條 教務處主任職責:
一、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制訂教導處工作計劃,排好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校歷表。
二、主持教研組長會議,審定教研組教研計劃,指導教研組工作,幫助教研組努力改進和提高各科教學。
三、主持班主任會議,審定班主任工作計劃,指導班主任工作,幫助班主任提高班級管理水平,指導和幫助少先隊開展工作。
四、深入課堂,深入班級、深入學生,及時了解檢查教育教學工作開展情況,并定期向教師通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和教育科學實驗,積極組織教師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師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撰寫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論文,探索教育教學規(guī)律。
六、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課外活動,豐富課外活動內容,不斷提高課外活動質量,積極開設活動課程和環(huán)境課程。
七、做好學校體育衛(wèi)生的組織管理工作。
八、負責教學質量的管理,搞好試卷考試、質量分析的組織管理工作,并及時向教師通報教學質量情況。
九、做好圖書室、儀器室的管理,充分發(fā)揮其功能。
十、做好學生的學籍管理、教師檔案以及各種表冊資料的管理工作。
十一、協助校長做好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核工作,積極完成校長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條 總務處主任職責:
一、搞好校舍的基建、維修與管理,保證師生安全。
二、負責學校財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更好地為教學服務。
三、搞好學校財務工作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財務制度。
四、搞好學校保衛(wèi)工作,嚴防偷盜現象和各種破壞活動的'發(fā)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五、負責學校的綠化工作,不斷美化校園環(huán)境。
六、主動積極地做好后勤工作,熱情地為師生服務,做到服務育人。
第十九條 少先隊輔導員職責:
1、根據學校工作計劃擬定并認真實施少先隊工作計劃。安排少先隊活動。
2、抓好少先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陣地建設,定期開展活動。
3、負責培養(yǎng)、訓練少先隊大、中隊干部培訓工作。
4、協同做好班集體建設工作,發(fā)揮少先隊組織優(yōu)勢,對隊員進行日常行為養(yǎng)成教育。
5、保管、使用好少先隊各種資料和活動用品。
第二十條 會計的工作職責:
一。遵守財經法令法規(guī),執(zhí)行財物管理制度,堅持原則,當好主管財經領導的參謀。
二。按財經規(guī)定計劃,做好預算、決算,杜絕不合理開支,合理使用資金。
三。按會計的工作標準,憑證填寫準確,數字清楚無誤,手續(xù)完備齊全,月報表及時。
四。每月向主管校長匯報財經支出情況,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學期收支情況,做到帳目公開。
五。保管好帳目、資料、檔案等。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1.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所規(guī)定的范圍用現金,同其它單位之間的經濟來往應當盡量采取轉帳方式進行結算。
2.單位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3.單位支付現金,需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
4.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5.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日月結,帳款相符。
6.事業(yè)經費支出需主管財務領導批準簽字及有關人員驗收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二條 教研組長崗位職責
一、按學校教學教研工作制訂本學科教研活動計劃。
二、按計劃組織本組教師學習教學理論和業(yè)務知識,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能力。
三、有計劃地組織安排教師開展聽課、評課活動,改革課堂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四、指導本組教師進行教改實驗,組織教師撰寫教學論文和總結。
五、協助教導處對教師的備課、上課、作業(yè)批改、輔導與考核等教學過程的檢查評估工作。
第二十三條 圖書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圖書管理人員要具有高度自覺性和責任感,盡可能利用圖書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2、要做好圖書的驗收、登記、造冊工作。
3、加強圖書管理,所有圖書都要進行分類、編目、與排架。
4、所有藏書要進行財產登記,做好圖書的統(tǒng)計與清點工作。
5、加強對圖書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圖書的借閱工作,同時要提出圖書的注銷剔舊書目,列出名細,報學校審核。
6、科學組織和精心保管圖書,做好圖書室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負責賠償。
第二十四條 班主任工作職責
⑴根據本班學生的特點,以豐富多彩的形式,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法紀、安全和行為規(guī)范教育,以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培養(yǎng)學生嚴明的組織紀律性,形成良好的班風和學風。
⑵學期初有班級工作計劃,學期末有班級工作總結。
⑶認真填寫通家書、班級學生學習成績冊、成績分析表、學生信息情況、“兩免一補”表冊等有關表格并及時上報學校。
⑷建立健全班級管理制度,努力營造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的班級管理體制,充分形成團結、拼搏、向上并有正確集體輿論的班集體。
⑸關心、組織好本班學生的學習。協調好科任教師之間以及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系。經常與任課教師交流,了解學生的思想和學習情況并及時向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反饋。
⑹認真上好班會課,要向學生傳達學校有關會議精神。嚴禁利用班會課上其它與思想政治教育及班級管理無關的課程。
⑺每天堅持做到5到場,即:衛(wèi)生檢查到、遇班級勞動到、學校集會到、班級集體活動到、突發(fā)事件必須到,并作好組織或處理。
⑻關心學生的生活及身體健康,遇學生傷病應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經常向學生作安全、衛(wèi)生防疫、生理心理知識宣傳教育,確保學生安全、健康成長。
⑼加強家校聯系工作。經常向家長反饋學生在校的思想、學習等方面的情況,爭取家長的配合。努力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學生請假外出或私自外出達一節(jié)課內,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向學校導教處匯報,并在兩節(jié)課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達半天以上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匯報。
⑽按時完成或組織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準確地向學校提供本班學生的各種材料、匯報各種情況、填報有關報表。
⑾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亂收費。
⑿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二十五條 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檢查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 學校接受物價、審計、監(jiān)督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監(jiān)督,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七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小學管理規(guī)程》,規(guī)范學校教育教學和常規(guī)管理。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它各項工作均應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學校應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fā)布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進行教育教學工作。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fā)揮學科課程、活動課程及校本課程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全面發(fā)展奠定基礎。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努力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使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得到發(fā)展,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動手,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學會創(chuàng)造。
第二十九條 堅持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中心,貫徹小學德育綱要。進一步建設好德育領導小組。健全工作網絡,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教材、有基地、有措施。提倡必要的禮儀,增強愛國意識,從實際出發(fā),理論聯系實際,注重實效。
1、各科教學都要有機滲透,向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
2、校級、班級積極組織豐富多彩的適合小學生年齡特點和身心的教育活動、勞動、社會實踐活動,寓思想品德教育于活動之中。加強指導文明班評比、班集體建設。貫徹執(zhí)行《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3、充分發(fā)揮少先隊組織作用。
4、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形成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校園文化特色,在環(huán)境課程的開發(fā)中突出思想品德教育。
5、堅持正面教育為主,客觀評價學生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對少數落后的學生要熱情關懷,不得諷刺挖苦,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6、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辦好家長學校,搞好家庭訪問,各班建立社會聯系點并有計劃活動,抓好共建精神文明單位等活動。
第三十條 學校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制教育。每周晨會定期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國防教育與小學生行為規(guī)范教育。
第三十一條 貫徹實施《國旗法》,除假期和休息日外,每天升掛國旗。每周一舉行升旗儀式。
第三十二條 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guī)范字。
第三十三條 堅持教學為中心,不斷更新觀念,深入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嚴格教學常規(guī),教學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具體要求,有檢查、有指導、有措施,特別重視課堂常規(guī)實施。
第三十四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zhí)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設置的課程要開齊、上足,不允許擅自停課、調課、改上其他課程,維護課程計劃嚴肅性。
第三十五條 積極認真、有效地開展教研與教科研工作。
1、教研、教科研應有組織、有專題、有計劃、有實施、有記載、有成效,并加強調研,不斷深化。
2、大力開展備課、說課、上課、評課系列活動。
第三十六條 改革考試制度,考試時教師應熱情關心學生,不得弄虛作假,不能作任何暗示。加強學生通家書填寫工作。既要真實反映學生狀況,又恰到好處地發(fā)揮鼓勵作用。
第三十七條 提倡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要有專人管理,有校產登記和使用清單,同時做好整理,收集和歸檔工作。
第三十八條 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復學等嚴格程序。嚴肅招生紀律,不收不足齡學生,堅持升留級標準,控制留級生,逐步實現不留級。
第三十九條 教材的征訂統(tǒng)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學習用品及教輔讀物。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四十條 后勤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觀念,提倡艱苦奮斗、勤儉辦事的精神,履行學校有關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工作規(guī)范,克己奉公、廉潔自律,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四十一條 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jié)儉、規(guī)范的原則,搞好經費的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統(tǒng)籌計劃,保證重點,嚴格把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立的課本收費標準,依法向部分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 加強校舍、校產管理。校產分類造冊,嚴格公物流失和浪費,非正常損壞要賠償。經常檢查維修校舍,發(fā)現險情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章 環(huán)境管理
第四十四條 加強學校環(huán)境管理,創(chuàng)設良好育人環(huán)境是學校全體教職工的職責。做到環(huán)境整潔,秩序正常的文明校園。
第四十五條 根據學校總體規(guī)劃,有計劃地組織實施,不斷完善、修訂和落實各項管理措施。衛(wèi)生區(qū)域要檢查評比,做到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垃圾。
第四十六條 搞好校園綠化,種好管好花草樹木,不隨意攀摘現象。
第四十七條 搞好校園環(huán)境布置。創(chuàng)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黑板報定期更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樸實美觀,體現教育性。
第四十八條 建設良好的人際關系和生活環(huán)境。加強修養(yǎng),建設和諧的團結文明的人際關系,認真及時處理好家庭關系,尊老愛幼,鄰里和睦。
第四十九 教室桌椅整齊,窗明幾凈,物歸有序,摩托車進校門熄火,保證安靜的校園環(huán)境。
第五十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嚴禁宣揚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持抵制賭博、不健康歌曲、兒歌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不允許商販在學校門前擺攤設點或進校門推銷。
第五十一條 加強安全保衛(wèi)、綜合治理工作。防火、防盜、防電管理,經常檢查校舍和設施,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 教師管理
第五十二條 學校教師享有《教育法》、《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工作總結。
第五十三條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自覺嚴格要求自己,熱愛祖國,獻身教育;鉆研業(yè)務,教書育人;熱愛學生,誨人不倦;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以身立教,為人師表。對學生不諷刺、歧視,不體罰和變相體罰,不得隨意停學生的課。廉潔從教,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參加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努力做好后進生轉化工作。
第五十四條 嚴格執(zhí)行崗位職責,自覺做到認真?zhèn)湔n、認真上課、認真布置和批改作業(yè)、認真輔導。
第五十五條 學校執(zhí)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定制度。
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多種形式的思想政治、業(yè)務文化培訓。
人人學會并使用現代化教學工具,逐步學會自行設計制作課件。
學校堅持對教職工期末考核。
第五十六條 加強安全教育,防止發(fā)生交通、溺水、火電等意外事故。
第五十七條 按績效考核辦法對教育教學成績顯著者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不負責任,教學質量差的教師給予處罰。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的教師,依據《教師法》第八章結合學校《獎懲制度》進行處分,如當事人不服,可以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申訴。
第七章 學生管理
第五十九條 依據《小學管理規(guī)程》,學生的培養(yǎng)目標是: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道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習慣,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環(huán)境適應能力;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六十條 學生享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的權利,學校采取各種措施保障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初等教育)。
第六十一條 對取得優(yōu)秀成績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極個別錯誤較嚴重的學生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紀過處分。
第六十二條 學校關心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和繼續(xù)讀書。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享受“兩免一補”
第六十三條 學生有下列權利:
1、可向學校、班級、教師提意見。
2、參加學校、班級開展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3、在學習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
4、對學校給予處分不服,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學校或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有權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十四條 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guī)。
2、遵守學生行為規(guī)范和小學生守則,養(yǎng)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guī)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學校有關制度和紀律,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八章 附件
第六十五條 學校所有管理制度應依據本章程進行修訂。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以法律、法規(guī)為準,并修改章程有關條款。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并上報學區(qū)批準。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批準后自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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