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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檢驗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檢驗管理制度1
一、關于請假扣工資的新規定:
1、產假以及流產假扣發工資按公司原來規定執行。
2、工作忙時原則上不準請假。重大事情非本人出場不可的(特指父母、岳父母、公婆喪葬以及兒女結婚),最多可以請三天假,這三天不扣工資。超過三天的天數,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3、工作忙時,除第二條以外的任何理由都不準請假,如果拒不服從管理,強行要求請假,品管經理被迫準假或未準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4、請病假過后,要及時出示醫院蓋章的病假條及治療費用收據,視具體病情,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至兩倍,年底獎金還要受影響。
5、帶薪休假只能安排在工作不忙時,工作忙時任何人都不允許帶薪休假。帶薪休假天數是國家規定天數減掉旅游天數的差,一次帶薪休假不能超過三天。
6、工作不忙時,帶薪休假天數用完后,可以自行調休。但調休在家檢驗員,有事通知要及時到崗,否則按照請假處理,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7、檢驗員請假審批一律由品管經理孟云玲全權負責。扣發的工資在當月或下月工資卡中扣除。
特別說明,以上諸條中所說的扣發工資指的是扣發工資卡中的工資部分,像xxx、xxx、xxx等員工工資卡中除了工資以外,還含有五險一金的全部或部分項目,扣發時請會計注意。
二、關于年底獎金發放的新規定:
因為員工工齡在工資中已經體現,在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從今年開始,員工年底獎金不再完全按工齡發放,而是根據工作績效發放。
工作績效主要由以下要素構成: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工齡等。
工作態度包括工作是否積極主動、顧全大局,是否服從、支持品管經理、項目經理安排、調度等;工作技能是指工作效率、投訴率等;工齡特指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檢驗員年底獎金由品管經理xxx、項目經理xxx和x經理共同評定。
一年獎金數額為二至五個月基本工資。對于工作特別突出者,發給半個月到一個月的特殊貢獻獎。
以上諸條未盡事宜,由品管經理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具體實施及條文解釋由品管經理負責。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開始實行,希望大家自覺遵守。
檢驗管理制度2
一、檢驗科必須把檢驗質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理論知識,使之成為每個檢驗人員的自覺行動。同時,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臨床檢驗中心的要求,依據《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全面加強技術質量管理。
二、檢驗科必須建立和健全科、室(組)二級技術質量管理組織,適當安排兼職人員負責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管理內容包括:目標、計劃、指標、方法、措施、檢查、總結、效果評價及反饋信息,定期向上級報告。
三、加強分析前的質量控制,確保標本質量,制訂并嚴格執行標本送檢與接收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標本應重新采集。對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應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訂并嚴格執行臨床檢驗項目標準操作規程和檢驗儀器的標準操作及維護規程,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五、檢驗科各專業實驗室應建立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程序并嚴格執行,如實記錄室內質量控制各項數據,定期分析小結。出現質量失控現象時,應當及時查找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積極參加全國和/或浙江省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努力提高質量水平。
六、重視分析后的`質量控制,實驗室有專人負責檢驗結果的審核和檢驗報告的簽發,發現檢驗結果與臨床不符合或可疑時,主動與臨床科室聯系。
七、加強檢驗科的信息控制與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種質量和技術記錄。
八、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保證檢驗科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轉。
九、有計劃地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建立人員技術檔案,不斷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
十、制訂技術質量管理發展計劃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
檢驗管理制度3
檢驗科的生物安全問題尤為重要,它是醫院幾乎所有患者的血液、體液及排泄物之集中地,是一個重要的潛在的生物傳染源,有可能導致生物傳染危險性的各種潛在致病病原體如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結核桿菌等。為加強檢驗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標本交叉污染,和疾病的傳播,我們從科室的設計布局、人員防護、標本的管理、醫療廢棄物處理及生物安全防護制度建設等方面進行探討。
1、對檢驗科進行科學合理的布局
檢驗科應結合自身條件和資源,從實際出發,盡再大的可能做好實驗室辦公區和操作區、污染區與清潔區的嚴格區分,區與區之間設緩沖間。應保證操作區的防護水平控制在經過評估的相應風險范圍內,保證足夠的通風和防止潛在傳染因素及有害氣體的擴散。要有防蚊防蠅的設施和措施及有感應式水龍頭。實驗室門口應有明顯國際通用的生物危害標識,標本接收窗口和工作人員進出道分開。
2、做好個人防護培訓工作
加強對檢驗人員的'生物安全意識、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操作規程、防護知識、應急處臵等方面培訓,提高員工對生物安全管理的認識,并定期考核記錄在案。在工作中,檢驗人員接觸污染物品時,在操作前應戴好手套操作。每天消毒工作臺面,發生液體溢出后即刻消毒,如手直接接觸污染者,應將污染的雙手用消毒劑擦搓2min后,再用皂液流動水洗凈。必要時穿隔離衣、膠鞋,戴口罩、手套、防護眼鏡等。進出操作區應嚴格洗手、更衣,不使用公共毛巾,嚴禁將個人用品帶入操作區。建立檢驗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檢驗人員應注射乙肝疫苗,提高免疫力;全科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并做好健康記錄。
3、嚴格標本管理,防止實驗室污染
檢驗科的血液、體液及排泄物等標本,是一個重要的潛在的生物傳染源,在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等,標本在離心操作時會形成汽溶膠,或標本外溢等造成空氣、臺面和地面的污染。對標本在處理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氣溶膠或液體噴濺的實驗須有有效的防護設施。對所有的標本(血清、尿、體液等)處理時必須經初消毒,如體液標本用后放在污物桶生物危險容器內,每日收集前噴灑84消毒液;細菌室標本應定期高壓滅菌處理后棄臵于實驗室的生物危險容器(生物危險袋黃色袋);血液標本每管加入84消毒液后,棄臵于實驗室的生物危險容器(生物危險袋黃色袋)。處理病人標本時應做好全面防護。
4、實驗室儀器、環境的消毒
凡直接或間接接觸檢驗標本的器材,均視為具有傳染性,應進行消毒處理。顯微鏡、離心機、血細胞計數儀、生化分析儀、冰箱、培養箱等局部輕度污染,可用含氯洗消凈或戊二醛溶液擦拭。每天可用噴霧器均勻噴灑含氯消毒劑進行空氣和物體表面消毒。物體表面及地面若被明顯污染,如具有傳染性的標本或培養物外溢、濺潑或器具打破,應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xx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過氧乙酸溶液灑于污染表面30~60min,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內60min。
5、嚴格執行醫療廢棄物處理原則
實驗室的醫療廢棄物處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必須遵守環保標準要求,并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污物的處理采取分類收集原則。廢棄物的處理須經過專項培訓的人員專人負責,分類進行收集。嚴格實行密封化、標志化、無菌化的規范管理原則,針頭、輸液器等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必須穩妥安全地臵入銳器容器中。液體污物及污水的處理格參照《消毒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按照規定時間運送至指定地點,由專人進行焚燒。最大限度的控制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6、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檢驗科從實際出發,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樹立良好的個人防護意識,規范操作。當操作不能在生物安全柜中進行時,應使用個人防護措施。在處理傳染源、被污染的儀器時必須戴手套,盛放生物廢物的容器應防漏、加蓋、堅固而不易刺穿可密封,并要安全轉送,規范處理各種醫療廢物和實驗室廢物。臨床實驗室應盡可能通過消毒、滅菌、去污染、防感染將操作環境內的病原微生物的數量減少到最低程度。
總之,應加強檢驗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意識,完善各項實驗室制度,防止標本交叉污染,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和安全。
檢驗管理制度4
1.瓶子上翻身架時,下面不準站人,防止瓶子滑落傷人。上架時一般應有二人負責,在必要時單人操作,上架必須注意安全,嚴防瓶子滑下。否則容易使鏈條、地軸砸斷或造成其他事故。
2.爐子的前,后工作人員要密切配合,在進出料時注意爐內瓶子是杏梗塞爐內,發現后及時處置,以免撞壞爐壁。操作時應戴防護眼鏡。
3.在下瓶子時,密切注意來往人員,防止瓶子滑向行人的`腳下。
4.爐子的前,后工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戴上手套。不準赤膊、穿短褲,避免燙傷,或刺破皮肉事故的發生。
5.不準擅離職守,如有事需要離開時,必須委托他人管理。
檢驗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明確質量責任,維護企業和職工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本公司員工依照本規定承擔產品工作質量責任。
一、公司內部質量檢驗程序:
自檢、互檢、專檢
二、質量事故的類別:
質量事故按造成損失的大小和對本公司聲譽影響的不同程度劃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一般質量事故。
1、重大質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的;
b、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索賠,并有可能終止合作關系的;
c、嚴重影響本公司形象的。
2、嚴重質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退貨或拒收的;
c、對本公司整體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
3、一般質量事故的判定:凡行為/現象屬于2條規定,均判定為一般質量事故。
三、質量事故的處罰
對于質量事故的責任者,將根據造成事故的歸類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其處罰的辦法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處分:包括通報批評、警告、降級、嚴重警告、留職察看、辭退、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2、罰款;
3、停職參加培訓班進行教育;
4、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者,責任人行政上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罰款100—300元,部門領導處以罰款50—100元或給予行政處分。
5、對出現嚴重質量事故者,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罰款50—100元,部門領導處以罰款
檢驗管理制度6
第一條目的
本標準規定了檢驗儀器設備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檢驗室儀器設備。
第三條職責
技術研發部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實施。
檢驗員:負責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
第四條內容
第一款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
由行政部檔案管理員負責儀器設備檔案的統一管理。
(一)儀器、設備均應建立設備檔案。
(二)儀器設備的檔案應設專人專柜管理。
(三)儀器設備檔案應包括的內容照《設備技術檔案管理程序》執行。
(四)儀器設備的原始檔案資料持有者有義務上交歸檔,不得存放于個人手中。
(五)檔案使用需辦理借閱手續,嚴格管理。
第二款儀器設備的存放環境
(一)精密儀器存放室應避免陽光照射,保證儀器的光學系統正常。應與化學檢驗室隔開,以防止腐蝕性氣體、水汽腐蝕儀器設備。
(二)精密儀器室內應有空調裝置,保證室內溫度、濕度相對恒定,每日作兩次溫、濕度記錄。室內應避光,通風良好。
(三)精密儀器室附近應配有相應的消防器材,以備隨時使用。
(四)天平及其他儀器應設在防震、防曬、防潮、防腐蝕的單獨房間內。
(五)烘箱、高溫爐應放在不易燃燒或堅固臺面上。
(六)較大儀器應固定,不得任意搬動,并罩上儀器罩防塵;小型儀器可直接放在柜中。
第三款儀器設備的管理
(一)分析用儀器的容量、靈敏度均應與所從事的分析操作適應。如精密度達不到要求,應及時維修、更換或報廢。
(二)儀器設備安裝完好,應經過驗證,且精密儀器應有計量檢定合格證,否則不得使用。
(三)精密儀器應注意防潮,及時更換干燥劑。對不常用的儀器應經常除濕并保證每月通電一次。
(四)各種精密儀器設備應制定使用。內容包括:
名稱、型號、主要技術參數等。
使用操作方法、步驟、注意事項等。
(五)使用人應熟悉儀器使用操作規程和儀器設備性能,按使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做好使用記錄。
(六)檢驗設備由專人(使用者)管理,無關人員嚴禁動用,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準。
(七)精密儀器設備的.拆卸應經過規定的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拆卸。
(八)發生故障應及時修理,做好維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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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應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十)依據國家計量法及實施細則,企業計量部門對實驗分析用計量儀器應定期校驗或送出校驗。無制造許可證標志的計量儀器、設備不得購入。
(十一)一般類計量儀器、儀表由本企業計量部門檢定,屬國家強檢儀器、量具應到當地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不準使用。
(十二)不得使用有故障的儀器、設備,應掛“停用”狀態標志。
第五條使用前檢查有無檢定合格證,是否在檢定效期內,無合格證或超過檢定期限的
儀器不得使用。
第六條附則
(一)所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按照《員工獎懲制度》相關處罰規定執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規章制度編審委員會起草并修訂,自20xx年1月1日總經理
簽發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產品技術研發中心品控部。
檢驗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加強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的管理,預防和應急火災、爆炸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檢驗科各類化學危險品的采購、儲存保管、領取使用、裝卸和運輸的管理。
三、職責
(一)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化學危險品購置的管理。
(二)保管員負責化學危險品入庫、儲存、支領的管理,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三)各使用部門負責化學危險品使用的管理。
四、化學危險品采購的管理
(一)化學危險品主要包括臨床檢驗、消毒用的化學試劑等。
(二)批量采購,保持正常庫存,由檢驗科提出采購申請,報設備科批準后執行。
(三)在購買化學危險品時,應要求供應商在運輸及裝卸過程中有防止泄漏、傾倒的預防措施。
(四)采購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性能方面的資料,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配送到儲存室。
(五)裝卸搬運:裝卸化學危險溶劑時,必須輕裝輕卸,不得損壞包裝容器,并注意標識,堆放穩妥。對外包裝不符和安全要求的產品不得裝卸入庫。
五、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管理
(一)保管員要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嚴格履行保管職責。
(二)保管員應熟知化學危險品的種類及相關要求分類、按標示存放。
(三)保管員要負責化學危險品倉庫的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
(四)保管員要嚴格執行入庫驗收,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規格、包裝質量、數量、生產廠家等,并有嚴格的賬目。
(五)倉庫和現場的化學品應有倉庫管理員定期、定點檢查,執行先進先出的制度。
(六)領取和使用:所有化學危險品的領取要根據需求由專人領取,填寫危險品出庫記錄。
(七)廢品及包裝物的處理:化學危險品的包裝箱、瓶、桶等,必須有專人負責統一管理,統一回收。
六、化學危險品的儲存
(一)化學危險品必須存放于專用房間、專用儲存箱內。化學藥品應按類存放,特別是化學危險品按其特性單獨存放,文字標識清楚,而且要根據國家規定和其性質限量儲存。
(二)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調溫的安全措施。室內環境應干燥、通風良好,溫度一般不超過28℃。
(三)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設施。
(四)遇火、遇潮、易燃易爆、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低洼容易積水的地方存放。
(五)受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和桶裝、瓶裝的易燃液體,應當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存放。
(六)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藥品不準同室存放。
(七)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
七、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使用
(一)在化學品的運輸和使用時,應注意不要灑落、碰撞并戴好防護用品。如有灑落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處理好現場。
(二)在化學品使用完畢后應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三)作業人員要根據需要使用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用具。
檢驗管理制度8
1、試驗場地必須整齊,不得存放私人工具箱等無關用品。檢驗人員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2、試驗前應檢查線路設備等可靠無誤,電器設備外殼接地良好。
3、試驗區在試驗前關閉試驗區兩側進貨門,確保試驗區內都是檢驗人員,并亮紅色警報燈反饋正在試驗中。
4、.通電前先檢查零件元件一次及二次制作是否符合圖紙及工藝要求。
5、做試驗時,檢驗人員與配合人員在接通或斷開電路時,必須兩人互相招呼后方可接通或斷開電源,在操作時不得用兩手各持一個電極拿下或接上。
6、完成前項通電試驗后合斷路器將試驗柜取下試驗電源后推到回路電阻測試區測試回路電阻。試驗后推到耐壓區域做一次及二次耐壓試驗。
7、耐高壓試驗,必須設有過流保護、反饋開關,并確保控制開關閉合后方能起動耐壓接觸器,控制開關斷開時,耐壓接觸器立刻斷開,在正常情況下控制開關應在斷開位置。
8、耐壓二次試驗時需接好可靠接地后并兩人核實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9、耐壓實驗前,先在試驗區內拉警示欄,以示警告,耐壓試驗開始。試驗操作人員當聽到配合監視人員發出可以試驗的口令后,方可送電試驗。
10、操作人員在試驗時,精神要集中,注意試品和試驗區。當遇有不正常情況,如發現或聽到有人闖入試驗區,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直到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送電試驗。
11、耐壓試驗完畢,移開警示圍欄,以示試驗完畢。凡有電容的設備在試驗前后,均應放電。凡有靜電感應的設備,必須接地放電后,方可接觸試品。
12、耐壓試驗升、降壓注意事項:
12.1、試驗電壓的升高必須勻速上升,不得快速上升。
12.2、耐壓試驗完畢,必須以不小于五秒鐘以上的時間勻速下降到試驗電壓的75%方可斷開電源,試驗中不可突然斷開電源。
12.3、對于42kv以上試品過多時,試驗后需進行接地放電后,方可再移動試品。
12.4、高低壓開關柜耐壓試驗工作由檢驗部門負責。
12.5、欄桿與防護網距被試產品必須大于1m。同時負責對現場的.檢查工作,經檢查不符合要求時,不能進行工作。
12.6、在試驗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設備操作系統及電器系統是否靈敏可靠,要穿好絕緣鞋,確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后方可開始試驗。
12.7、試驗人員在進行試驗時要有兩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試驗時不準吸煙、不準酒后操作,工作時要精神集中,兩人示意好后,試驗開始。
12.8、試驗設備要有安全開關,發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
12.9、試驗工作完畢,立即將調壓器調回零位,然后切斷電源并放電。
12.10、試驗開關柜的碼放,試驗完成的產品不得擺放在試驗區內,檢查柜內衛生后及時推離試驗區。
13、試驗設備操作可見:《操作規程匯編》。
14、每試一項要在檢驗記錄上記錄試驗項。
15、參照《出廠檢驗規范》。
檢驗管理制度9
壓力容器檢驗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制訂檢驗計劃,落實檢驗單位,提出檢驗過程中某些特殊要求,落實檢驗資金。
2、認真做好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詳見《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有關內容)。
3、積極配合檢驗單位實施檢驗,并檢查驗收檢驗質量。
4、認真做好檢驗后的開工準備,憑檢驗報告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5、檢查安全附件的調校情況。
6、提供諸如螺栓、密封之類的易損件,便于及時更換。
7、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年度檢驗計劃,做到所使用的每臺容器不漏查,重點都位不少查,繪制年度檢查記錄表式,確定檢查項目與內容。
8、按時組織實施年度檢查(在投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整理歸檔。
9、針對檢驗或年度檢查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情況。
10、本單位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壓力容器(管道)使用管理及定期檢驗制度
一、加強壓力容器(管道)的使用、操作、維護、維修及檢驗等環節的管理工作,確保壓力容器(管道)安全運行。
二、只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允許使用和操作壓力容器(管道)。
三、操作人員要切實執行崗位責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定時、定點進行巡回檢查,重點檢查貯罐液位壓力,溫度及各關鍵閥門是否處于規定狀態,嚴禁超液位、超壓、超溫運行,發現異常及時處置并做好運行記錄。
五、運行中壓力容器(管道)不得超過規定壓力,當罐壓接近最高壓力時,應采取降溫措施,冬季采取保溫措施,防止壓力容器(管道)易存水部位凍堵。
六、壓力容器(管道)應按規定堅持排污,一般應在進液后1?小時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時間應根據液化石油氣含水及污物情況確定。
七、保持安全附件安全,靈敏可靠,定期檢驗。
八、經常對壓力容器(管道)及其附件進行外表面維護和保養,要定期對玻璃液位計排污,和對不經常開啟的門進行活動,禁止帶壓對受壓部件進行修理和堅固。
九、罐區運行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到有人在崗掌握和檢查罐區情況,應嚴格交接班制度。
十、罐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經常清理罐區內的雜草、雜物。
十一、運行的貯罐、管道、設備等各零部件必須齊全,儀表靈敏、閥門開關靈活不漏氣。
十二、貯罐的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應定期檢修和校驗,確保靈敏可靠,運行貯罐和管道安全閥門應處于常開狀態,安全閥起跳壓力應不超過設計壓力。安全閥失靈的貯罐嚴禁使用。
十三、罐區防雷、防靜電裝置完好齊全,并定期檢查。貯罐進液時要控制流速不大于3m/秒,以防產生較大靜電。
十四、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值班人員均不得離崗,采取救災措施,并聽候統一指揮。
十五、認真做好記錄。
十六、發現異常情況,應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并及時上報。
燃料容器(含管道)焊補安全要求
1、燃料容器(含管道)焊補的危險性
燃料容器和管道在使用過程中,由于受到內部燃料壓力、溫度、腐蝕的作用,或者因其結構、材質、焊接工藝等方面和缺陷,經常出現裂紋和穿孔,所以要定期進行檢修或在不停產的情況下進行搶修。在生產中燃料容器主要有桶、罐、箱、槽、柜和塔等,燃料種類主要有乙炔、氫氣、液化石油氣、汽油、電石、炸藥等。
燃料容器和管道在定期檢修特別是在搶修時,經常會在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情況下進行,稍有不慎,就會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造成嚴重的后果。
在燃料容器和管道焊補中發生火災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1)在容器與管道內或工作場所周圍存在爆炸性的混合物,焊補時引起爆炸。
(2)在焊補過程中,周圍條件發生變化。如在焊補過程中可燃物與空氣的混合物,混合比例發生變化達到爆炸濃度極限,引起爆炸。
(3)正在檢修的容器與正在生產的系統未隔離好,發生易燃氣體互相串通,進入焊補區域,或正在生產的系統放料排氣時遇到火花。
(4)在具有燃燒和爆炸危險的車間、倉庫等室內進行焊補。
(5)焊補未作安全處理或未開孔洞的密封容器。
上述種種原因均可能造成火災和爆炸,因此,在焊補燃料容器與管道時,必須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爆、防火、防中毒技術措施。目前國內常用于焊補燃料容器與管道的方法有兩種:一是置換焊補法;二是帶壓不置換焊補法。
2、置換焊補的安全措施
置換焊補法就是在動火焊補前對燃料容器進行嚴格的惰性介質置換,將原有的可燃物排出,使容器內可燃物的含量降低到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條件,以保證焊補安全的一種焊補方法。
這種方法比較安全妥善,應用較為廣泛。但是需要停工停產、需要利用介質置換可燃物,還要清洗容器、取樣分析和隨時監視容器中氣體成分,所以比較復雜、費時費工。此外,如果系統和設備的彎頭、死角和支叉較多時,可能由于置換不徹底或其他因素造成焊補時的爆炸。例如某廠的氫冷制氫裝置管道漏氣需要焊補,雖然采取了介質置換等安全措施,但在焊補過程中,由于停留在保溫材料中的氫氣在高溫作用下陸續逸出,使焊接周圍空間氫氣與空氣的混合氣體達到爆炸濃度極限引起爆炸,使整個制氫裝置被炸塌。
因此,盡管置換焊補比較安全,仍然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才能有效的防止爆炸著火事故。置換焊補安全措施主要有:
(1)安全隔離
安全隔離就是將需要焊補的燃料容器管道部分與生產的部分完全隔離開來,避免焊補操作危及生產系統和生產系統對焊補區造成影響。通常有現場盲板隔離和劃定安全作業區隔離兩種方法。
現場盲板隔離就是在燃料容器或管道停工后,采用盲板將與之連接的出入管路截斷,使焊補的容器或管道與生產的部分完全隔離。為了有效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要求盲板除必須保證嚴密不漏氣外,還應保證能承受管路的工作壓力,避免盲板受壓破裂。為此,可在盲板和閥門之間加設放空管或壓力表,并派專人看守,否則應將管路拆卸一節。有些短時間的動火檢修工作可用水封切斷氣源,但需有專人在現場看守水封溢流管的溢流情況,防止水封失效。
劃定安全作業區隔離是安全隔離的最好辦法,就是在廠區或車間內劃定一個安全作業區,將要焊補的容器或管道拆卸下來送到安全區進行焊補。這個固定的安全作業區必須符合防火、防爆技術要求。要求作業區內無易燃爆物及其管道和設備,作業區距離易燃爆物及其設備和管道至少10米以上。室內作業區要與可燃物生產現場隔離開,不能有門窗、地溝串通。要保證附近正在生產的設備由于正常放空或一旦發生事故時,可燃氣體或蒸汽不能擴散到安全作業區,否則要另選作業。安全作業區要常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和設備。作業區周圍要劃定界限,懸掛防火安全標志。
在未受取可靠的安全隔離措施之前,不得動火焊補檢修。例如某發電廠新安裝兩臺發電設備,油罐已灌進1萬多噸油后,發現有一根油罐漏油,未采取安全措施,甚至未進行安全隔離就進行焊補,結果油管著火爆炸,引起整個燃油系統著火爆炸。
(2)嚴格控制容器內可燃物含量
在進行安全隔離后要仔細清除容器內的可燃物,通常用蒸汽蒸煮,接著用置換介質將容器內部的可燃物質和有毒物質置換排出。常用的置換介質有氮氣、二氧化碳、水蒸氣和水等。
置換焊補的關鍵是嚴格將容器內可燃物的含量控制在安全范圍內,要求其含量不得超過該可燃物爆炸下限的1/3-1/4,使其不能達到爆炸濃度極限,以保證焊補安全。當操作者在容器內部焊補時,尚需保證容器內的氧含量為18%-21%,毒物含量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在置換可燃物時,要注意考慮置換介質與被置換介質之間的比重關系。當置換介質比重較大時,應從容器最底部充入置換介質,從最高點向外排放。考慮到被置換介質與置換介質互相混合和滯留,所以不能以超過容積的幾倍來判定是否完全置換,而應在容器內取樣分析。取樣部位要有代表性,要以著手焊補前半小時取得的樣品分析為準,在焊補過程中還要不斷取樣分析。
有時需要將置換介質加熱后才能把潛存在容器內部的可燃物趕出來。當用水作介質時,將容器灌滿也就可以。進入容器內部氣焊時,點火和熄火都應該在容器外部進行,防止過多的乙炔氣聚集在容器內。
對于未經置換處理或雖經理處理但未取樣分析的可燃物容器,均不能動手焊補。例如某單位焊補一個有裂縫的空汽油桶,由于未進行任何處置,甚至連加油口的蓋子也沒打開就進行焊補,結果造成汽油桶爆炸,正在焊接的焊工被炸死。
(3)清洗容器
在燃料容器進行置換處置后,還必須對容器的里里外外進行仔細地清洗。因為有些可燃易爆介質常常被吸附在設備管道內表面的積垢 中,或者滲進外表面的保溫材料內,使得它們難以被徹底置換出來,而在焊補過程中受溫差、壓力變化的影響陸續散發出來,引起爆炸著火事故。
容器清洗一般可采用氫氧化鈉(火堿)水溶液清洗。方法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數量的清水,然后逐漸加入堿片,同時緩慢攪動,待堿片全部溶解后,才可通入蒸汽煮沸。進蒸汽的管道末端要伸至容器的底部,不可先放堿后加水,因為堿溶解時要放出大量的熱量,這樣會發生危險。
如果不用堿水清洗而是在容器里灌滿清水也可保證安全,但要盡量多灌水,以縮小容器內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空間,容器頂部留出與大氣相通的孔口,減少可燃氣體和空氣的混合物的積聚。
另外,也可將氮的泡沫吹入已經被置換處理后的容器內,使容器內壁覆蓋一層厚厚的氮泡沫,然后在容器外進行焊補,也可以保證操作安全。
(4)空氣分析和監視
由于容器的卷邊縫隙、底腳以及保溫材料中可能會逸出可燃物介質,從而導致焊補過程中容器內外空氣成分的變化。所以在焊補過程中必須一直用儀表監視容器內外氣體成分變化,一旦發現可燃物含量上升,應立刻尋找原因,加以排除。濃度上升到危險濃度時,要立刻停止焊補,再次清洗到合格。
(5)嚴禁焊補未開孔洞的密封容器
焊補前應打開容器上所有的入孔、手孔、清掃孔、放散孔等。嚴禁焊補未開孔洞的密封容器。
(6)安全組織措施
1)在焊補制定詳細的、切實可行的計劃,包括焊補作業程序、安全措施和施工草圖等。通知廠內消防隊、急救站、生產車間等各方面作好應急安排。
2)在工作地點周圍10米內應停止其他用火工作,易燃爆炸物品應移動安全場所。
3)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照明、手提行燈要帶護罩,采用12伏安全電壓源。
3、帶壓不罩焊補的安全措施
帶壓不置換焊補就是嚴格控制容器內含氧量,使可燃氣體濃度大大超過爆炸上限,從而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同時在正壓的條件下,讓可燃氣體以穩定不變的速度從容器的裂縫處擴散逸出,與周圍空氣形成一個穩定的燃燒系統,點燃氣體后,再進行焊補。
采用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不需要置換和清洗容器,有時可以在不停產的情況下焊補,處理工序少、時間短,有利于生產。缺點是:爆炸因素變化多,稍不注意就會招來嚴重事故。這種方法只有技術力量強、企業管理健全、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工廠企業,在做好充分周密的準備工作,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可使用,否則不宜進行。絕對禁止焊工擅自進行帶壓焊補。
為了確保安全,帶壓不置換焊補燃料容器及管道時,必須嚴格按照下列技術要求進行,才能有效地防止爆炸著火事故:
(1)嚴格控制容器內含氧量
目前有的部門規定氫氣、一氧化碳、乙炔和發生爐煤氣等的極限含氧量以不超過1%作為安全值,它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數。在常溫常壓下氫的極限含氧量是4.65%,但考慮到壓力、溫度及儀表和檢測的誤差等,所以規定為1%帶壓不置換焊補之前,必須進行容器內氣體成分的分析。焊補過程中,也要進行氣體的分析(可安置氧氣自動分析儀)。當發現系統中氧含量增高時,應盡快找出原因及時排除。氧含量超過安全值時應立即停止焊接。
(2)正壓操作
焊補前和焊接過程中,容器內必須連續保持穩定的正壓,這是關鍵。一旦出現負壓,空氣進入正在焊補的容器中,必然引起爆炸。
正壓大小要控制在1.47~4.9千帕之間。正壓太大會猛烈噴火,給焊接操作帶來困難,甚至使熔孔擴大,噴出更大的火焰,造成事故;正壓太小會使空氣滲入容器內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必然引起爆炸。
(3)嚴格控制工作地點周圍可燃氣體的含量
無論在室內還是在室外進行帶壓不置換焊補時,工作地點周圍空間滯留的可燃物含量必須小于該可燃物爆炸下限的1/3或1/4。根據氣體性質(比重、揮發性等)和廠房結構特點等選擇氣體取樣部位,要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否則不能施焊。
(4)焊補操作的安全要求
1)焊工應避開點燃的火焰,防止燒傷。
2)預先調好焊接規范(即焊接工藝參數),焊接電流太大會在介質的壓力作用下,產生更大的熔孔,造成事故。
3)遇到周圍條件發生變化,如系統內壓力急劇下降或含氧量超過安全值等,都要立即停止焊補。待查明原因,采取相應對策后,再進行焊補。
4)焊補過程中當發生猛烈噴火時,應立即采取消防措施。在火未熄滅之前不得切斷可燃氣體的來源,不能降低系統壓力,以防容器吸入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操作人員要預先經過專門培訓,有較高的技術水平。
6)安全技術措施細致到位,現場組織應嚴密可靠。
容器設備內部焊割安全作業
1、容器設備內焊割作業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
在電力生產建設和設備檢修中,經常需要進入容器設備內部動火焊割,在容器設備內部焊割作業具有較大的危險性,除了存在易中毒、易窒息、易觸電等危險因素外,還因在容器設備內部作業時人員進出困難、聯系不便,易出現事故發生后不易被人發現的情況,導致事故危險性的擴大而造成傷亡事故。所以容器設備內部焊割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容器內部動火作業有關要求和規定,保證安全作業。
進入容器設備內部焊割作業時,除必須遵守焊割作業的一般要求外,還必須做到“八個必須”,即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必須進行安全隔絕;必須置換、通風;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必須在容器外設有監護人;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進入設備內部動火的安全措施有:
(1)進入設備內部前,要先弄清容器設備內部的情況。
(2)該設備與外界聯系的部件都要進行隔離和切斷,如電源和附帶在設備上的水管、料管、蒸汽管、壓力表等均要切斷并掛牌警示。有污染物的設備應按前述要求進行清洗后才能進入內部焊割。
(3)進入容器內部焊割要實行監護制,派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不能隨便離開現場,并與容器內部的人員經常取得聯系。
(4)設備內部要通風良好,不僅要軀除內部的有害氣體,而且要向內部輸送新鮮空氣。但是,嚴禁使用氧氣作為通風氣源,防止燃燒或爆炸。
(5)氧乙炔焊、割炬要隨人進出,不得任意放在容器內。
(6)在容器內部作業時,要做好絕緣防護工作,防止觸電事故。
(7)做好人體防護,減少煙塵等對人體的侵害,目前多采用靜電口罩。
2、進入容器后為什么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由于進入容器設備內部工作時危險因素很多,盡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仍會有一些不安全因素無法徹底排除或難以預見。如焊工進入酸罐、酸塔、管道檢修,其酸液、酸霧無法清除干凈。又如某些有毒有害物質,因動火高溫造成二次揮發等。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焊工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是防止自身免遭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具。防護用具主要用來防塵、防毒、防腐蝕、防靜電、防高空墜落、防物體打擊等。例如毒物對人的傷害主要以煙塵、霧、氣體的形式,通過皮膚和呼吸道進入人體,有些物質還會直接對眼睛、皮膚造成傷害。我們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具后,就可以防止這種傷害。
3、監護人的職責要求
進入容器設備的內部焊割時必須設置監護人,并且監護人要盡職盡責,確實履行其職責。一般說來,監護人主要責任有如下必點:
(1)工作前,監護人要做如下檢查:
1)檢查是否辦理了申請、批準手續,作業證中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和現場一致,并且要檢查落實。
2)工作人員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工作要求,安全措施、工作任務是否明確。工作人員使用的安全帶、防護用具是否齊全并符合要求。
3)架子、梯子、欄桿是否符合要求,照明是否符合規定。
(2)監護人應對被監護人的安全負責。工作前必須規定好聯系信號,否則不準開始工作。監護人有權監督和要求被監護人執行安全措施。如發現違章作業,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尚不完善或還未落實的危險作業,應督促改進,經提出后,如仍不改進,應拒絕參加監護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
(4)監護人必須嚴禁利用電動車、吊車、卷揚機等電器設備作起吊作業人員之工具。因為遇停電時,作業人員就無法從有毒區退出。
(5)監護人員必須選擇適當的監護地點,注意自身防護,同時要做好處理事故的一切準備工作。監護人員不許離開現場,不準參與施工作業,不能做影響監護工作的任何事情。
(6)當作業人員發生意外時,監護人員應戴好防護用品,采取科學的方法,給予有效的搶救。嚴禁不講科學,盲目蠻干而使事故擴大。
(7)監護人員一般應有兩人擔任,對于時間長,需要倒班監護的工作,應增加人員并輪換進行。但交班時必須交接清楚。監護人必須具備一定的搶救經驗,年老體弱者不能擔任。
在整個作業過程中要求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這是因為各類事故往往是在意想不到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如進入容器設備內部,經常會出現缺氧和二氧化碳含量超標并存的情況。缺氧空氣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常被人們認為是無毒氣體,因為無臭無味而不易被人察覺它的危險性。當檢修人員進入這種存有缺氧空氣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的容器內部進行檢修作業時,由于勞動強度大,免不了要氣喘吁吁地大口呼吸,大量的二氧化碳進入肺泡。因二氧化碳透過肺泡膜的能力比氧氣大25倍,會造成體內二氧化碳滯留,加上缺氧引起窒息,會使檢修工人在吸入這種氣體后短短的幾秒之內,幾乎像觸電般地迅速昏迷倒下,中毒致危。如果不馬上將其搶救過來,極易造成死亡。這種中毒現象,在醫學上稱為“閃電型”中毒。除上述混合氣體外,還有氰化物氣體等也能使人發生“閃電型”中毒。“閃電型”中毒在進入容器內工作中,時有發生,危害極大。特別是發生中毒事故后,往往在搶救時出現手忙腳亂現象。有的不尊重科學,有的違章指揮,連防毒面具也不戴就盲目進入容器搶救,結果連續出現“閃電型”中毒,造成事故擴大化。
總之,監護人要嚴守崗位,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密切注視被監護人的工作情況,就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檢驗管理制度10
1概述
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實施嚴格的出廠檢驗,嚴把產品質量關,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
2職責
技術部負責產品出廠檢驗工作。
3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
4技術部派人按產品標準和成品檢驗規程將抽樣,留樣一并抽齊。
5檢驗員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對產品進行檢驗,做好檢驗記錄;與半成品檢驗重疊的項目,可結合半成品檢驗進行。
6技術部對各項檢驗記錄進行分析,確認規定的.檢驗項目均已完成,且結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檢驗報告。
7檢驗合格,包裝、標識符合規定的產品,方可出廠。
8對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技術部會同生產部、車間確定需采取的措施(如報廢等),由車間組織實施。
9對經返工產品,技術部重新進行檢驗,并予以記錄。經重新檢驗合格產品,技術部簽發產品合格證,方可入庫、出廠。檢驗不合格嚴禁出廠。
10檢驗記錄、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應齊全、清晰。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由技術部保存。
11記錄《出廠檢驗報告》
檢驗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管理,保證民用核設施的安全運行,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核安全局的規定統一組織考核,經國家核安全局核準,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頒發資格證書。
第三條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人員應按本規定進行考核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方法和級別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于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方法包括超聲、射線、磁粉、滲透、渦流、目視、泄漏檢驗等。國家核安全局認為有必要時,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其他無損檢驗方法的人員考核和管理工作也應滿足本規定的要求。
第二章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國家核安全局設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制訂相關管理辦法、核準資格或認可在國內從事無損檢驗活動的境外人員的資格、組織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條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建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鑒委會”),負責組織審查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中心(以下簡稱“考核中心”)的資格,負責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報考資格審查、考試和鑒定工作。
第七條鑒委會成員組成至少應包括核行業主管部門、各相關工業部門及國有大型企業集團的代表以及核安全與核工程方面的專家,其中絕大多數成員應為已取得ⅲ級證書的無損檢驗方面的專家。鑒委會的成員名單應報國家核安全局備案。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將審查和認可的考核中心報經國家核安全局核準,組織制訂考試大綱,編制有關無損檢驗方法的考試題庫,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證書頒發以及檔案管理等。
第八條考核中心應具備與擬從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考核活動相適應的考核場所、檔案室、檢驗設備和儀器,還應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等技術儲備。
考核中心的職責主要包括制訂考核工作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資格考核,負責檢驗設備、儀器、試塊或試件以及報考人員的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章等級劃分和資格考核
第九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等級分為:ⅰ級(初級)、ⅱ級(中級)、ⅲ級(高級)。資格考核按不同的等級、方法分別進行。
第十條各級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能力要求和職責包括:
ⅰ級無損檢驗人員:能夠調整和使用儀器設備;在ⅱ級或ⅲ級人員監督指導下,根據操作規程進行無損檢驗活動;記錄檢驗結果;具備根據標準對檢驗結果進行初步評定的'能力,但不得出具檢驗結果報告。
ⅱ級無損檢驗人員:能夠根據確定的工藝,編制技術操作規程;安裝和校準儀器設備,具體實施無損檢驗活動;根據法規、標準和規程,解釋和評價檢驗結果;撰寫和簽發檢驗結果的報告;熟悉相應無損檢驗方法的使用范圍和局限性;培訓和指導相應無損檢驗方法的ⅰ級無損檢驗人員。
ⅲ級無損檢驗人員:負責確定無損檢驗技術和工藝,貫徹法規、規范和標準,全面監督和管理無損檢驗活動;根據法規、規范和標準,解釋和評定檢驗結果;能設計特殊的無損檢驗方法、技術和工藝;在沒有驗收準則可供引用時,協助有關部門制定驗收準則;應具備材料、結構和生產工藝方面的知識和熟悉其他無損檢驗方法,并能培訓相應無損檢驗方法的ⅰ級和ⅱ級人員。
第十一條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學力和實踐經歷,具備滿足所從事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具體要求如下:
(一)學力和實踐經歷要求:
申報不同級別的學力和實踐經歷應當滿足下表要求。
報考人員的實踐經歷要求X
考核的檢驗方法技術等級無損檢驗相關專業大專以上理工科大專以上高中、中專或相當學力
射線檢驗(rt)超聲檢驗(ut)渦流檢驗(et)ⅰ三個月六個月一年
ⅱ六個月一年二年
ⅲXX四年六年八年
滲透檢驗(pt)磁粉檢驗(mt)泄漏檢驗(lt)目視檢驗(vt)ⅰ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
ⅱ三個月六個月一年
ⅲXX四年六年八年
X申請報考ⅱ級的人員應具備相應檢驗方法的ⅰ級人員有效技術資格證書。否則,其實踐經歷應加倍。
XX報考ⅲ級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方法ⅱ級人員有效技術資格證書,表中的實踐經歷時間為獲得相應方法ⅱ級資格證書后的時間。上述經歷應至少有一半時間是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
(二)已經取得相應方法其他機構資格證書的人員,在滿足了相應級別的學力和實踐經歷要求的情況下,可以報考同等級別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考核。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一定的視力條件:
(1)裸視或經過矯正的視力要求達到5.0以上;
(2)報考人員的辨色視力應達到能區分與無損檢驗方法有關的顏色對比度。
第十二條申請報考的人員應該向考核中心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一)學力證明;
(二)工作單位出具的培訓經歷和實踐經歷證明;
(三)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
(四)已持有的資格證明。
第十三條鑒委會應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在10個工作日內告知報考人員是否可以參加資格考核。
第十四條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各種檢驗方法的具體考試內容,應符合相應方法的考試大綱的規定。
第十五條考試大綱應包括每種無損檢驗方法的通用知識、實踐能力和專門知識三個方面的內容。
通用知識考試主要考查該種無損檢驗方法的基本原理,檢查報考人員對考試大綱中規定的基礎知識的理解和熟悉掌握程度。
實踐能力考試主要考查報考人員正確使用儀器設備的操作能力和對一般檢驗對象(如鑄件、鍛件、軋制件、焊接件等)分析所得到的檢驗信息并正確解釋檢驗結果的能力。
專門知識考試主要考查該種無損檢驗方法在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中的應用,包括民用核安全設備的有關知識和相關法規、規范和標準。考試至少包括如下內容:
(1)ⅰ級和ⅱ級人員考試內容應包括核安全方面以及民用核安全設備系統的有關知識;民用核安全設備質量保證方面的有關知識;民用核安全設備用特殊的無損檢驗技術培訓以及在核輻射環境中工作時的輻射防護知識。為了保證無損檢驗人員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質量,考試內容除了應包括專業的無損檢驗基礎知識及操作技能外,還應包括相應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用無損檢驗的標準知識,尤其是國際公認的一些核設備用無損檢驗標準知識。
(2)ⅲ級人員為高級無損檢驗人員,對于該級別無損檢驗人員的考試,除了前述的對ⅰ級和ⅱ級人員所進行的考試內容以外,還應包括主要民用核安全設備的選材原則,一些主要核電設備所用的材料型號、性能,以及這些材料在制造過程中及運行環境下產生缺陷的機理、可能產生缺陷的性質;各主要核系統所履行的安全功能,以及這些系統中各主要設備的安全級別;民用核安全設備相關的無損檢驗新技術及新工藝。
第十六條考核中心在考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報考人員的資格考核申請、相關資料以及考試結果報鑒委會,鑒委會對考試結果進行審查后上報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
第十七條報考人員有舞弊行為者,取消考試資格,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考試。
第四章資格核準、證書頒發與管理
第十八條國家安全局負責組織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核準,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進行資格核準工作。
第十九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在20個工作日內向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提出核準申請。鑒委會將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申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報考人員的資格考核申請、學力證明、已持有的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核準材料送達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
第二十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應對申請材料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對于準予核準的,應向鑒委會下達通知;對于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鑒委會,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一條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試合格的項目報經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核準后,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給報考人員頒發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給經過核準的報考人員頒發資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聘用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持證人員的管理,以確保持證人員按照其資格證書范圍內進行有效的無損檢驗活動。
第二十四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試合格項目的有效期為5年。無損檢驗人員連續脫離合格項目的無損檢驗工作1年以上,該項目自動廢止。
第二十五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持證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含)以上單位中執業。當持證人員變更聘用單位時,應向鑒委會提出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變更申請,由發證機關更換新的資格證書,并告知國家核安全局。
第二十六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遺失時,需由本人提出補證書面申請,經原資格證書注明的聘用單位簽署意見,由發證機關補發資格證書,并告知國家核安全局。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國家核安全局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考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鑒委會負責對考核中心的考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包括考核中心的質量保證體系運行情況、組織機構、場地和設施、人員師資力量、考試大綱及實施細則、考試管理制度、考試計劃及實施、文件和記錄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第二十九條鑒委會及考核中心有責任和義務配合國家核安全局的監督檢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和阻礙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條對于偽造、變造資格證書的人員,由國家核安全局責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并提請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收繳偽造、變造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一條對于持證人員從事超出資格證書限定范圍內的無損檢驗活動,由國家核安全局責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
第三十二條當無損檢驗結果報告的編制人、審核人的持證項目不符合要求,或批準單位與編制人、審核人所持證件中注明的聘用單位不一致時,則該無損檢驗報告無效。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發現持證人員存在以下問題時,由國家核安全局責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并提請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吊銷其資格證書:
(一)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無損檢驗結果報告嚴重錯誤的;
(二)偽造檢驗數據,出具虛假檢驗結果或結論的;
(三)同時在兩個(含)以上單位執業的;
(四)其他違反國家核安全法規要求的。
資格證書被吊銷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申請報考。
第三十四條國家核安全局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中心、考核工作人員以及推薦報考人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進行監督,如存在以下問題時,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整改,或者由國家核安全局提請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整改:
(一)考核中心
(1)考核中心條件變化,不滿足規定的要求;
(2)不按照本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考試;
(3)資格考核工作質量低劣;
(4)嚴重違規,弄虛作假。
(二)工作人員
(1)泄露考試內容的;
(2)為報考人員作弊提供方便的;
(3)玩忽職守,導致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結果失實的;
(4)其他嚴重影響資格考核公正性的。
(三)推薦單位
(1)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明的;
(2)為非本單位持證人員提供證明的。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國家核安全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國家核安全局發布的《民用核承壓設備無損檢驗人員培訓、考核和取證管理辦法》(haf602)同時廢止。
檢驗管理制度12
第一條質量檢驗員崗位職責
負責公司所有物資、產品(包括來料、半成品、成品)、設備的質量檢驗;對不合格品有權下令禁用,并提出處理措施;
負責質量檢驗記錄生成、整理、歸檔;
負責追溯不良品發生原因,并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負責產品入庫前質量檢驗及產品出廠前的質量檢查工作;
負責核定并執行來料及最終檢驗等檢驗規范及制度制定;
協助做好公司iso9000質量管理標準;
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條質量檢驗員工作內容
1、參與維護、監督質量體系的運行、組織和管理內部質量審核工作;
2、對物資、產品、設備質量的管理及監督;
3、追溯不良品發生原因,并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4、對公司送檢的.來料、半成品、成品進行質量檢驗,以確保嚴格符合標準,
生成檢驗記錄并存檔;
5、協助做好來料、外協件質量不良原因的分析、報告;
6、監控產品生產質量實施情況(流程執行、質量文件、產品保護);
7、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掌握質量生產動態,對不合格產品即時加以制止,提
出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監督實施;
參加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分析,并跟蹤糾正措施執行情況;
對計量器具進行檢驗和保管、檢修;
10、對質量檢驗方面文件的存檔和檔案整理;
11、在質量檢驗監督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協助上級主管完成其它質量管理體系工作;
第三條質量檢驗員工作紀律
1、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工作堅持“質量第一”原則,鐵面無私,對違反工藝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須公正廉潔,不弄虛作假,實事求是地做好各項檢驗紀錄;
3、嚴格按檢驗流程實施工作,做到四次檢驗流程(來料、半成品、成品、出廠)均嚴格按照檢驗標準和規范進行,做好檢驗紀錄;
4、嚴格控制不合格品進入生產線,杜絕不合格品進入下道工序,并對檢驗紀錄資料進行保存,嚴禁姑息錯漏;
5、熟知生產工藝規程和質量控制要求,嚴格督促各崗位生產操作按工藝要求操作,及時制止違章操作行為確保產品質量;
6、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熱情服務,尊重客戶,耐心解答、處理客戶提出的問題,主動與客戶溝通;
8、凡涉及產品質量發生問題時,應及時上報公司,嚴禁隱瞞、欺騙公司。
第四條質量檢驗員獎罰條例
1、完成工作任務并提高產品質量或節約公司資源,做出顯著貢獻的,給予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2、在產品質量事故預防或搶救有功的,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對公司產品質量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用收效顯著能為公司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檢驗員能及時發現其他部門問題及時匯報,防止產品產生嚴重質量問題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5、工作中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已為人,事事為公司著想,予以一次性獎勵;
6、因檢驗員自身原因,未能及時將產品檢驗而影響到生產進度和出貨的,公司最低將以通報批評的方式處理;
7、車間所生產出的產品如果不符合生產工藝技術要求,質檢員不得檢驗通過,如有違反者按次進行處罰;
8、因檢驗員自身原因出現了錯檢、漏檢導致產品質量投訴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將予以一次性處罰;
9、對檢驗員發現其他部門存在質量或隱患損害到公司利益的,而檢驗員隱瞞不報的,公司將最低予以通報批評的方式處理;
10、因對來料或產品檢驗不到位,致使不合格物品進入公司內部、最終流向客戶的,造成公司財產損失,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處以部分或全額賠償處罰。
檢驗管理制度13
1.上班前應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備,如有折斷、脫落等故障嚴禁使用。
2.開工前檢查鼓風機、爐內管道、循環水、電器設備及上煤機、鏈條爐等是否正常、良好,方能開工。
3.爐前工作人員,觀察爐內情況時必須戴防護眼鏡或面罩,并保持一定距離。注意爐內火焰噴出傷人。
4.司爐工,應在瓶坯沖拔前2~3小時裝爐升溫,待爐膛溫度1430℃,方可出料。
5.進料操作人員,應將料塊排列整齊,如有彎曲,應停止送料,立即排除。
6.進料人員,使用進出料小車時,應注意自身與周圍人員安全。
7.出料人員聽從司爐工的信號,作好出料前的準備工作。啟開爐門時,應注意爐口的'火焰噴出傷人,出料時應注意料塊掉下傷人。要安全迅速,準確地把料出在送料小車上。
檢驗管理制度14
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1范圍1.1本制度規定了設備檢修質量的檢查、驗收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監督檢查與獎懲考核。1.2本制度適用于安全生產部、檢修公司及其他部門的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管理工作。2規范性引...
1 范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設備檢修質量的檢查、驗收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監督檢查與獎懲考核。
1.2 本制度適用于安全生產部、檢修公司及其他部門的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管理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國家經貿委頒發《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20xx年)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安全工作規程》(20xx年)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安全工作管理規定》(20xx年)
3 管理機構與職貫
3.1 設備檢修,應根據需要成立相應的"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監督小組",其成員根據不同設備,由一至三級檢驗收人員組成。
3.2 設備檢修質量的檢查,檢驗與驗收實行廠部、車間、班組三級機構的檢驗與驗收工作。
3.3 設備質量檢驗三級機構:一級檢驗小組:由班 (組)長、工程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現場值班人員組成;二級檢驗小組:由車間正、副主任、技術專責人及一級驗收人員組成;三級驗收小組:由生產副廠長、總工程師、安全生產部正、副經理、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工程師、設備大修理監理人員、廠技術專責人、車間正、副主任、班 (組)長組成。
3.4 廠部、車間、班組三級驗收小組負責范圍:一級(班組):輔助設備、工藝簡單的工序、大壩中簡單的異常處理之后;二級(車間):重要輔助設備、工藝較復雜的工序、大壩中的較大異常處理之后;三級(廠部)主要設備大小修,重要設備技術改造,大壩中的較大異常處理之后。
3.5 三級檢驗小組領導管理二、一級;二級檢驗小組領導管理一級,一級檢驗小組自覺服從三、二級領導管理;二級檢驗服從三級領導管理。
3.6 設備檢修質量檢查驗收堅持檢修人員自檢為主,驗收人員綜合檢驗為輔的原則。
3.7 檢修人員對檢修質量負有直接責任,檢查驗收人員對檢修質量負有驗收責任。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管理目標
4.1.1 堅持“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真做好設備檢修管理工作,保證設備安全、正常、穩定運行;
4.1.2 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質量第一和檢修工藝質量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認真執行《安全規程》檢驗的基礎上,把好“質量第一關”;
4.1.3 鼓勵各班積極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全面上等級,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設備檢修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與良好的工藝確保檢修(調試)質量,在每項工作結束后,檢修人員按照質量標準,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規定標準不交驗收;自己不滿意不交驗收;缺陷沒有消除不交驗收;
4.2.2 設備檢驗人員要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參加現場勞動、主動幫助設備檢修人員解決問題,同時必須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
4.2.3 設備大修前,其修試、檢驗、檢查的`儀器儀表 (如:熱工、長度、水平、電磁、力學、化學、聲學等計量器具)必須送檢或自檢合格;
4.2.4 設備檢修質量檢驗應充分發揮各專業技師、現場工程技術人員的作用,以進一步提高檢修質量。
4.3 管理條件
4.3.1 為了保證設備檢修質量,必須對“儀器儀表”、“熱工校驗”、“計量器具”、重要測試工具檢定合格,以便檢驗值真實有效;
4.3.2 為了保證設備檢修質量,要求設備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有關規程,主要負責人應有二年以上的實際工作經驗;
4.3.3 加快科技進步應用步伐,抓好八大技術監督和可靠性管理,促進設備檢修質量上等級。
4.4 管理方法
4.4.1 設備檢修質量貫徹“誰修誰負責”、“誰專責誰先檢驗”的原則;
4.4.2 無論大小修、技改項目均由工作負責人首先依據設備檢修質量要求,認真檢查,確認合格后再交上級檢查驗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設備質量驗收實行靜動態驗收的分級制度;
4.5.2 設備檢修質量檢驗依據廠的各類技術標準和規定,設備更新改造依據技術標準基礎上參照制造廠家《檢驗標準》或相應的國家標準規定進行驗收;
4.5.3 水輪發電機組、變壓器大修,主要設備更新改造的整體驗收。廠部將成立質量驗收委員會進行驗收,其專責部門在驗收前應提交:
4.5.3.1 竣工報告;
4.5.3.2 大修項目執行完成情況;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況;
4.5.3.4 質量與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4.5.3.5 技術革新實際應用情況;
4.5.3.6 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情況;
4.5.3.7 主要技術數據記錄;
4.5.3.8 大修后試驗與試運行準備情況。
4.5.4 設備提交檢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向質量驗收入預備詳細的匯報檢修概況、調試記錄
檢驗管理制度15
一、檢驗科工作制度
1、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健全科室二級管理制。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堅持以患者為中心,提高檢驗質量和服務質量。申報科研課題,開展方法學研究,不斷增加檢驗新項目,積極開展檢驗繼續教育,提高全員素質。密切與臨床科的聯系,聽取意見,改正工作。
2、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每天工作前后進行衛生大掃和整理。
3、建立《標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關人員宣傳,強調相關的注意事項。對不符合檢驗要求的標本,不得接收,并說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義重新采集。
4、建立報告審核制度,新畢業的檢驗人員需經檢驗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簽發報告權,對未能獨立工作的初級檢驗人員和進修實習人員所寫的報告,應由帶教老師共同簽發。
5、遵照《全國臨床檢驗操作規程》,優選檢驗方法,制定操作手冊,并由科主任批準執行。定期檢查各種試劑的質量和所用儀器的靈敏度、精密度,定期對測試系統進行校準。定期修訂操作手冊,以推動檢驗技術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6、加強質量管理,全面做好質量保證工作,并制定質量工作手冊。健全室內質量控制制度,積極參加各級臨床檢驗中心組織的室間質量評價。
7、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對各項工作的數量進行登記和統計,填寫要完整、準確,妥善保管,存放二年以上。
8、制定全員在職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有條件的科室應積極組織科研選題的論證和申報工作,組織攻關,發表論文。
9、建立監督檢查制度,重視信息反饋,切實抓好制度的執行和完善。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醫療安全
1、要嚴格執行醫療管理法律、法規、醫院安全醫療管理規定、醫院、科室規章及實驗室操作規范。
2、加強醫療質量的監督和管理。
3、一旦發生差錯或醫療事故爭議,必須立即報告科主任匯報情況,及時查找原因,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和后果。同時報告科室安全醫療專管員,并詳細記錄。
4、每月一次,召開安全醫療工作會議,全科室人員參加,羅列出一月里發生的差錯或醫療事故爭議事件和醫療安全隱患事件,總結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二)實驗室安全
1、科主任要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2、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劇毒藥品,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3、易燃、易爆藥品的貯存,應有專用的危險品庫,并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存放于保險箱內。
4、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
5、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為單位,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6、做好電腦網絡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7、使用煤氣的實驗室,要防止煤氣中毒或失火事件的發生。
8、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值班人員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水。
9、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三、檔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檢驗科資料是實驗室質量證明資料及質量體系運作依據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資料的記錄、保存狀態有章可查,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①病人信息資料;②樣本資料;③檢測數據;④檢驗結果;⑤檢驗科人事資料;⑥儀器資料;⑦室間室內質控資料;⑧省地市及醫院文件等受本制度的管理控制。
(三)、職責:檢測人員對記錄負責,室負責人對管理措施的落實負責,科主任對管理措施的檢查和監督負責。
(四)、記錄內容:
1、病人信息資料記錄: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病區、床號或門診號。
2、樣本資料的記錄:樣本種類、接收日期和時間、檢測項目、接收者、檢測項目操作者。
3、檢測數據資料記錄:檢測中室內的溫度、濕度、檢測項目、樣本數、質控、儀器運行情況、操作前后消毒情況、操作者姓名等。
4、檢測結果的記錄:檢測項目產生的每份樣本產生的數值。
5、人事資料: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畢業院校、時間,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間等。
6、儀器資料記錄:儀器原件資料、存放位置,儀器復件資料、存放位置及保管人,儀器安裝及調試記錄(包括:儀器名稱、規格型號、產地、數量、啟用日期、儀器原值、所處位置等)。
7、室間室內質控資料:質控品發放部門,質控品數值資料,質控檢測原始資料及質控圖(一年內由實驗室負責人)保存;一年后歸檔保存10年以上。
8、省地市及醫院文件:各級文件分類(行政性文件、業務文件)。
9、業務學習資料:講課資料,(專家授課資料、科內講座資料)保存。
(五)、記錄方法:
1、手工記錄:以書面表格形式記錄病人信息資料、樣本資料、檢測數據資料等。
2、電子記錄:在電腦中記錄(包括網絡電腦的Lis系統和主控電腦)檢測結果等資料備份。
(六)、記錄保存:
1、檢驗申請單在每次檢驗后集中交報告咨詢服務臺,每月封存保存門診倉庫兩年,檢驗結果記錄(包括病例資料),由實驗室負責人統一建檔封存。電子保存資料(檢驗結果記錄及病人病例資料),由實驗室負責人每天、每月備份,由檢驗中心網絡管理人員統一建檔封存,保存期五年。
2、電子保存資料,由系統設置密碼保護。
3、記錄不能涂改,需修改時可用紅筆在修改內容上加雙劃線并附加說明、簽字。
檢驗管理制度16
1、本廠執行廠設專檢,車間設互檢,修理班組設自檢”三檢制度”。全面負責對進維修過程的檢驗工作,各檢驗人員必須在相應的檢驗單上簽字;
2、對檢驗不合格和未經檢驗的車輛不得維修出廠;
3、檢驗人員對于質量檢驗的部分經過檢驗后,確定檢驗結果,同時對于檢驗經果負責;
4、“自檢”不合格的車輛應及時返工修復,對于延誤的時間和維修費用,由相應責任人承擔責任;
5、“互檢”不合格的車輛及時通知廠辦和有關技術人員,并讓其做出裁決,明確責任,對責任人追究其在誤工期和增加維修費用等而造成的經濟和聲譽的損失;
6、“專檢”人員檢驗出的不合格車輛應及時返修和追加項目,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7、對于明顯維修缺陷,檢驗未能檢驗出來,同時直接出廠的應追究有關檢驗人員的'責任;
8、對于隱性缺陷和有關電子元件的缺陷,在檢驗過程中未能發現出故障的,視情節減少相應檢驗員的責任;
檢驗管理制度17
第一條為規范對勞動安全衛生檢測檢驗員的認證工作,提高檢測檢驗業務水平,保證檢測檢驗質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勞動行政部門所屬檢測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檢驗機構)從事勞動安全衛生檢測檢驗的人員(以下簡稱檢測檢驗員)。
第三條檢測檢驗員必須按本辦法進行考核,并取得相應項目的檢測檢驗員證,方可獨立承擔規定項目的檢測檢驗工作。
第四條檢測檢驗專業項目分為以下七個類別:
(一)起重機;
(二)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
(三)廠內機動車輛;
(四)客運架空索道;
(五)游藝機和游樂設施;
(六)勞動衛生;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特種設備。
第五條檢測檢驗員應當樹立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正、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
第六條檢測檢驗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貫徹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和技術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
(二)掌握所從事的專業技術理論基本知識;
(三)熟練掌握所從事專業項目的檢測檢驗內容、要求及方法;
(四)對檢測檢驗中常見的故障、缺陷和問題能提出正確的處理意見;
(五)熟練掌握所從事專業項目所用的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方法;
(六)從事本專業檢測檢驗工作一年以上;
(七)身體健康,能夠適應檢測檢驗現場的作業要求。
第七條檢測檢驗員的考核包括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見附件1)。
第八條檢測檢驗員的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評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成績不得低于六十分,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不得低于八十分。
第九條申報兩類以上專業項目的`檢測檢驗員,應分別按相應的專業技術要求進行考核。
第十條檢測檢驗員由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培訓、考核和認證。
第十一條檢測檢驗所在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向主管的勞動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安全衛生檢測檢驗考核鑒定登記表》(見附件2)、申請人的技術工作自傳和學歷證明材料。經審查同意后,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考核合格的檢測檢驗員,由組織考核的勞動行政部門簽發檢測檢驗員證。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發證的,應報勞動部備案。檢測檢驗員證由勞動部統一印制。
第十三條檢測檢驗員證有效期為三年。換證申請應在有效期滿前六個月提出,并須經主管勞動行政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已經取得檢測檢驗員證的檢測檢驗員,需新增檢測檢驗專業項目時,應按本辦法進行新增項目的考核和認證。
第十五條檢測檢驗員調離檢測檢驗工作崗位或退休時,其檢測檢驗員證應交回發證機關。由原單位調到另一單位仍從事同項檢測檢驗工作時,須向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換發新證。
第十六條檢測檢驗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暫行收回檢測檢驗員證;情節惡劣的,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檢測檢驗員證,并從證件收回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檢測檢驗員資格考試;
(一)轉讓檢測檢驗員證的;
(二)弄虛作假,降低合格標準的;
(三)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不能保證檢測檢驗質量,造成嚴重責任事故的。
第十七條檢測檢驗機構可根據工作需要設助理檢測檢驗員。助理檢測檢驗員應是從事本專業檢測檢驗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所從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助理檢測檢驗員可以協助檢測檢驗員開展現場檢測檢驗工作,但不得獨立進行檢測檢驗工作,也無權在檢測檢驗報告書上簽章。
第十八條企業自檢機構檢測檢驗員的認證管理辦法,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參照本辦法制定。
第十九條礦山安全衛生檢測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員認證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檢驗管理制度18
為加速醫院發展,提高學科整體醫療技術水平,進一步規范新技術、新項目的申報和審批流程,完善新技術項目的臨床應用質量控制管理,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根據衛生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試用)》,結合我院的實際,特制定新技術、新項目管理制度。
一、新技術項目包括:
1、使用新試劑的診斷項目;
2、使用二、三類醫療技術器械的診斷和治療項目;
3、創傷性診斷和治療項目;
4、生物基因診斷和治療項目;
5、使用產生高能射線設備的診斷和治療項目;
6、其它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重大影響的新技術、新項目。
二、我院對新技術項目臨床應用實行三類、三級準入管理。
1、第一類醫療技術項目:安全性、有效性確切,由我院審批后可以開展的技術。
2、第二類醫療技術項目:安全性、有效性確切,但涉及一定倫理問題或者風險較高,必須報省衛生廳批準后才能開展的醫療技術項目。具體目錄見省衛生廳《第二類醫療技術目錄》。
3、第三類醫療技術項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確切,風險高,涉及重大倫理問題,或需要使用稀缺資源,必須報衛生部審批后才能開展的醫療技術項目。具體目錄見衛生部《第三類醫療技術目錄》。
三、新技術、新項目準入申報流程:
1、開展新技術、新項目的臨床、醫技科室,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職稱的本院職工,其認真填寫《邯鄲市中心醫院新技術、新項目開展申報表》(附件1),經科室討論審核,科主任簽字同意后報送醫務科。
2、在《申報表》中應就以下內容進行詳細的闡述:
(1)、擬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目前在國內外或其它省、市醫院臨床應用基本情況;
(2)、臨床應用意義、適應癥和禁忌癥;
(3)、詳細介紹療效判定標準、評價方法,對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進行具體分析,并對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進行科學預測。
(4)、技術路線:技術操作規范和操作流程;
(5)、擬開展新技術、新項目的科室技術力量、人力配備和設施等和各種支撐條件;
(6)、詳細闡述可預見的風險評估以及應對風險的處理預案。
3、擬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所需的醫療儀器、藥品等須提供《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各種相應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四、新技術、新項目準入審批流程:
1、首先醫務科對科室遞交《邯鄲市中心醫院新技術、新項目開展申報表》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申報新技術、新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診療操作常規;
(2)、申報的新技術、新項目是否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參加的人員資質和水平是否能夠滿足開展需要;
(4)、申報的新技術、新項目所使用的`醫療儀器和藥品資質證件是否齊全。
2、醫務科審核合格項目,委托醫療技術倫理委員會進行論證,聽取該項目負責人和科室答辯后,將專家討論意見記錄在《邯鄲市中心醫院新技術、新項目審批表》(附件2),并上報院辦公會研究決定。
3、醫院辦公會研究決定后,醫務科負責對二、三類新技術項目按程序進行衛生局、衛生廳、衛生部審批備案。審批后新技術項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計劃具體實施。
4、對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術、新項目的準入申請,無論批準與否,醫務科均于書面答復說明理由。
五、新技術、新項目臨床應用質量控制流程:
1、批準后醫療新技術項目,實行科室主任負責制,按計劃具體實施,醫務科負責協調和保障,以確保此項目順利開展并取得預期效果。
2、在新技術、新項目臨床應用過程中,主管醫師應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義務,尊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見、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后方可實施。
3、新技術、新項目在臨床應用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主管醫師應當立即停止該項目的臨床應用,并啟動應急預案,科室主任立即向醫務科報告。
(1)、開展該項技術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發生變動或者主要設備、設施及其它關鍵輔助支持條件發生變化,不能正常臨床應用的;
(2)、發生與該項技術直接相關的嚴重不良后果的;
(3)、發現該項技術存在醫療質量和安全隱患的;
(4)、發現該項技術存在倫理道德缺陷的。
六、新技術、新項目監督管理流程:
(1)、醫務科做為主管部門,對于全院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進行全程管理和評價,制定醫院新技術項目管理檔案,對全院開展項目不定期進行督查,及時發現醫療技術風險,并督促相關科室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將醫療技術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2)、醫務科定期追蹤項目的進展情況,會同財務處對其療效、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進行評估。
(3)、各臨床醫技科室,按三甲審核標準,今年完成一般科室所承擔所有項目,或完成重點科室要求的新技術項目1-2項。
(4)、原則上,每年3月底前各科室上交當年度的經科室討論,并由科主任簽字確認的《邯鄲市中心醫院新技術、新項目開展申報表》;
(5)、各科室在開展新技術、新項目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均應向醫務科匯報,每年11月份將當年開展新技術、新項目的情況做出書面匯總,填寫《邯鄲市中心醫院新技術、新項目年度工作報告》,詳細開展例數、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目前存在問題等,醫務科針對匯總情況進行有重點的抽查核實;
(6)、各科室嚴禁未經審批自行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否則,將視作違規操作,由此引起的醫療或醫學倫理上的缺陷、糾紛、事故將由當事人及其科室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制度從20xx年3月16日試行,由醫務科負責解釋和完善。
檢驗管理制度19
為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提高安全檢查與檢驗的水平和效率結合公司項目的情況制度本制度。
一、儀器工具的配置
1、根據公司項目的實際情況填寫《儀器、工具購置申請單》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購買本公司現在應配備如下儀器及工具:
①經緯儀
②水平儀
③扭力矩扳手
④游標卡尺
⑤塞尺
⑥5米卷尺。
2、用途:
①經緯儀用于測量垂直運輸機械的垂直度以及外腳手架的垂直度。
②水平儀用于測量機械基礎的水平度。
③扭力矩扳手用于測量外架、模板支撐扣件螺栓及機械金屬連接之間的.螺栓緊固強度。
④游標卡尺用于測量外架、模板支撐用的鋼管直徑和管壁厚度及機械金屬的厚度。
⑤塞尺用于機械與基礎及機械金屬連接之間的間隙。
⑥5米卷尺用于測量外架、模板支撐、臨邊防護鋼管間距機械整體尺寸等
二、儀器工具的入庫
1、儀器、工具應有專人負責保管
2、新購置的儀器、工具應按裝箱單驗收型號數量無誤后及時入庫并建立臺帳做到物卡帳相符庫存處應清潔、干燥、通風、避光、防震。
三、儀器工具的領用
儀器工具的領用應辦理領用手續領用人應當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通知保管人。
四、儀器工具使用
1、儀器開箱前應將儀器箱平放在地上嚴禁手提或懷抱著儀器開箱以免儀器在開箱時儀器落地損壞。開箱后應注意看清楚儀器在箱中安放的狀態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樣入箱。
2、儀器在箱中取出前應松開各制動螺旋提取儀器時要用手托住儀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將儀器輕輕取出嚴禁用手提望遠鏡和橫軸。儀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應及時合上箱蓋以免灰塵進入箱內。儀器箱放在測站附近箱上不許坐人。
3、安置儀器時根據控制點所在位置盡量選擇地勢平坦施工干擾小的位置安置儀器時一定要注意儀器檢查儀器腳架是否可靠確認連接螺旋連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應注意連接螺旋的松緊應適度不可過松或過緊。
4、觀測結束后應將腳螺旋和制動、微動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鏡紙或軟毛刷除去儀器上表面的灰塵。然后卸下儀器雙手托持按出箱時的位置放入原箱。蓋箱前應將各制動螺旋輕輕旋緊檢查附件齊全后可輕合箱蓋箱蓋吻合方可上蓋不可強力施壓以免損壞儀器。
5、各種測量儀器使用前后必須進行常規檢驗校正使用過程做好維護使用后及時進行養護。
6、各種光電類、激光類儀器必須定期送到具有資質的部門進行鑒定。鑒定時間不宜超過規定時間以確保測量的準確和精度。
7、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和鑒定、校正不到出廠精度、超過鑒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損和示值難辯的儀器。
8、在強烈陽光、雨天或潮濕環境下作業務必在傘的遮掩下工作。
9、對儀器要小心輕放避免強烈的沖擊震動安置儀器前應檢查三腳架的牢固性整個作業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儀器防止意外發生。
10、轉站時即使很近也應取下儀器裝箱。測量工作結束后先關機卸下電池后裝箱長途運輸要提供合適的減震措施防止儀器受到突然震動。
11、測量儀器要設置專庫存放環境要求干燥、通風、防震、防霧、防塵、防銹。儀器應保持干燥遇雨后將其擦干放在通風處、晾干后再裝箱。各種儀器均不可受壓、受凍、受潮或受高溫儀器箱不要靠近火爐或暖氣管。
12、儀器長途運輸時應切實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裝車時務必使儀器正放不可倒置。測量人員攜帶儀器乘汽車時應將儀器放在防震墊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動顛簸損壞儀器。
13、當測量儀器工具出現下列情況為不合格:已經損壞過載或誤操作功能出現了可疑顯示不正常超過了規定的周檢確認時間間隔儀表封緘的完整性已被破壞光電類、激光類儀器超過使用壽命零點漂移嚴重測量結果不穩定測量結果可靠性低時必須申請報廢常規儀器損壞后無法修復或儀器破舊、示值難辯、性能不穩定影響測量質量時必須申請報廢。
五、儀器工具的歸還儀器工具用完后應擦去泥土、灰塵、油污保持清潔歸庫并及時歸還保管員在辦理歸還手續前應對儀器工具進行外觀及精度檢查無誤后方可入庫并更新臺帳
六、儀器管理獎懲辦法
1、為了加強工程測量管理工作促進我公司工程測量工作的科學管理防止發生測量事故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廣大測量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工程項目竣工后對工程測量管理先進的單位、有關領導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測量工作積極踏實認真鉆研業務熟練技能提高成績突出者可以推薦提升。
2、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測量、計量法規弄虛作假不嚴格執行測量、計量管理制度由于測量工作失誤給項目造成損失者應給予必要的處罰。對測量事故隱瞞不報者要追究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3、對測量儀器管理不嚴保管不善造成損壞影響正常使用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處罰。
4、項目工程部要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測量儀器管理辦法確保測量儀器完好準確。總之為了加強測量儀器的管理使測量儀器管理制度規范化保證測量儀器正確使用精度滿足測量規范要求測量數據準確可靠更好地為我們工程建設服務確保工程測量控制有效望大家自覺遵守。
檢驗管理制度20
1、質檢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責任心,要堅持原則,嚴格標準,本著對質量負責的態度進行檢驗。
2、按圖紙要求對所有外購件、外協件等進行檢驗,對質量不符合要求和規格超差的應及時退貨。
3、按圖紙要求對產品進行檢驗,重點是幾何尺寸、焊接質量、耐壓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車間進行返修,重新檢驗合格后入庫。
4、對中間產品進行抽檢,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指正,避免產品完工后再做較大改動,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質檢人員對加工產品驗收后應在派工單上簽字,對外協件和外購件驗收后應在入庫單上簽字,否則倉庫人員有權拒收。
6、質檢人員要熟悉產品的使用性能,對于重點部件和重點部位要嚴格檢驗,對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適當放寬,做到有的`放矢,以達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勞動積極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圖紙,未經允許不準將圖紙轉借他人或私自帶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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