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產品召回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飼料產品召回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目的
建立產品召回制度,規定產品召回的條件、召回的啟動、流程、召回產品的評估、召回產品的標識和處置。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涉及的不合格產品的召回。
3.管理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啟動產品召回程序。
3.2技術負責人負責對召回產品進行評估。
3.3品管經理負責對召回的產品進行標識。
4.具體條款規定
4.1產品召回范圍
4.1.1產品召回是指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飼料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產品對養殖動物、人體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召回其產品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銷毀的行為。
4.1.2產品召回有以下兩種情形:
一是,企業主動召回,包括企業自行發現、接到銷售者通知、接到使用者舉報或投訴,經證實屬于應召回的產品。
二是,政府通知召回,即企業接到監管部門的召回通知。
4.2產品召回流程
4.2.1本公司總經理有權啟動產品召回程序。同時向當地飼料主管部門遞交《產品召回申請報告》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4.2.2發生召回事件時,先由技術負責人評審不合格品,查詢相關的可追溯性記錄,確定需要召回產品的日期及批次號;
4.2.3生產部根據產品的日期、批次號確定生產日期,查當日的入庫記錄,確定該批次產品的生產總量,以確定召回產品的總數量;
4.2.4銷管部負責查詢成品保管員記錄的產品垛位標識卡,根據產品垛位標識卡上的出庫記錄,確定該批次產品的提貨客戶的名單、客戶提貨數量。根據確定的客戶名單,銷管部查詢并確定相關客戶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提貨數量等,聯系客戶并下發《產品召回通知》。
4.2.5成品庫保管員查驗庫存的產品。確認客戶提貨數量、庫存產品數量,確認二者與當日生產總量是否一致;
4.2.6召回的流程為:發生召回事件后立即停產——同時通知銷售者、使用者,并向主管部門報告——將產品召回——在飼料主管部門的監督下對召回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保存《產品召回申請報告》、《產品召回通知》,同時填寫《召回產品處置記錄》和《產品召回記錄》。根據實際情況將召回又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進行:
如果客戶提貨數量、庫存產品數量,與當日的生產總量一致,并且客戶處產品流向也明確,則說明產品全部受控,按4.2.7召回程序(一)實施召回;如果客戶處產品流向不明確,則按4.2.8召回程序(二)實施召回;
4.2.7召回程序(一)
a.銷管部負責逐個聯系客戶,發《產品召回通知》,告知產品的批次號、通知客戶將該批次產品原地封存。
b.銷管部確定出提貨客戶的名單及聯系地址,報告給總經理。由總經理對召回產品作出資源安排。分派車輛、人員,前往客戶處將產品召回;
c.召回的產品,由銷管部建立《產品召回記錄》進行登記,召回的不合格產品由品管部封存處理;
d.品管部對召回的不合格產品,與庫存的同批次產品進行隔離處置,并建立明顯的“不合格產品”標識;
e.召回的不合格產品,由技術負責人進一步進行檢測和分析判斷,進行召回產品的評估,按照規定進行處置。
4.2.8召回程序(二)
如果經銷商零售記錄不全導致產品下落不明,則按以下程序的要求,實施產品召回。
a.銷管部、成品保管員,確定下落不明的不合格品的品種和數量;
b.公司總經理將以上確定的品種和數量,向集團總部書面報告;
c.公司總經理先到當地飼料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由飼料主管部門幫助,通過法定媒體,公布以上產品的`信息及召回決定;
d.公司總經理指定專人、設立產品回收地點,配合政府主管部門的召回產品;e.召回的產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4.3召回產品標識及貯存
品管部對召回的不合格產品,與庫存的同批次產品進行隔離處置,并建立明顯標識;
4.4產品召回模擬演練
為驗證以上程序的有效性,品管部每年實施一次產品撤回的模擬演練。演練效果應在3小時內達到100%的通知到所有的客戶,同時書面報告政府飼料質量監管部門,24小時內全部拉回召回產品。
4.4.1由品管部制定模擬演練計劃。包括:假定不合格品的召回原因、產品品種、追溯產品的批次號等內容;
4.4.2根據產品批次號,按以上規定的程序,實施模擬召回。產品總量、查詢貨物的去向、客戶的清單、庫存的數量、客戶的聯系地址、聯系方式等;
4.4.3根據以上確定的指貨客戶名單及聯系方式,與客戶逐個取得聯系;
4.4.4如果模擬演練在3小時內不能召回假定的產品。則需要對召回程序、產品可追溯性標識程序等進行重新評估和改進;
4.4.5如果是由于客戶提貨后對產品的零售沒有記錄而不能確定產品的去向。則應與客戶商討建立零售記錄的可能性。
4.4.6不論是模擬召回,還是召回事件真實發生,都應對召回程序進行總結和改進;
4.4.7若出現召回的產品數量若與實際發貨數量不符,則視為產品模擬回收失敗,需總結失敗原因,形成改進記錄,并在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模擬回收。
4.5召回產品的評估和處置
4.5.1召回的產品由公司的的技術負責人對產品進行評估。
4.5.2對于出現的一般性質量問題可以重新利用的,由技術負責人提出具體的回機方式和數量,并在品管部人員的監控下進行回機處理。
4.5.3對于出現的重金屬、衛生指標、化學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超過國家標準,無法繼續利用的,應向當地飼料主管部門申請,并得到準許后,在當地飼料主管部門的監管下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填寫《召回產品處置記錄》。
5、相關工作記錄
《召回產品處置記錄》
《產品召回記錄》
《產品召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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