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資金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23 18:46:21 毅霖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資金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資金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資金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學校資金管理制度 1

  一、學校經費預算制度

  1、為加強財物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學校及校內各部門必須實行年度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3、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4、預算在執行過程中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因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二、編報年度決算制度

  編報年度決算,要認真總結一年中的預算安排、計劃執行,平衡收支、財務管理,資金效果等方面的經驗教訓,為改革學校財務管理創造條件。

  1、年度終了后,財務室應主動與上級財務部門核對各項撥款,核清追加。

  2、年終前,清理暫存暫付,應收應付等款項,不得長期掛賬或以領代報。

  3、年終前,財產物資部門對各項財產物資清查盤點,做到賬物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學校范圍內一切現金、支票均通過會計辦理。

  2、收入的現金按規定日期送交開戶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

  3、各部門一切繳款,均應填寫收據,加蓋現金收訖及出納印章,收據作為收款和記賬憑證,收據聯單之一退給繳款人作為憑證。

  4、在市內采購,須在借款后三日內報銷,去外地采購借款,須在返校后三天內報銷,并返回多余現金,前次借款未報銷,不準再借款。

  5、現金當面點清,事后概不負責。

  6、現金收討須逐筆記清,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

  7、出納員每天要核算庫存現金,如發現多款或短款時,立即查找原因,及時向領導匯報。

  8、單位收入的現金不準以個人或部門的名義存入儲蓄所,或利用銀行賬戶代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出現金。

  9、在本市購買物資辦理業務的`超過轉賬起點即10000元以上都采用轉賬支付,不得以現金支付。

  四、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的管理制度

  1、不準簽發空白現金支票。空白現金支票一律不得借出。

  2、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支票印鑒必須分管,不得由一人兼管。

  3、開出現金支票要有合法憑證為依據,發放轉賬支票要做好登記工作。

  4、現金支票存根和作廢的支票必須保存完整。

  5、現金支票簽發后,要及時記賬;轉賬支票發出后應在一星期內報銷。

  五、內部牽制制度

  1、內部牽制制度是財務人員明確職責,相互制約和對每一筆經濟業務事項發生進行核實、審核的主要環節。

  2、出納員不得兼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等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印章應專人保管,做到管賬不管錢,錢賬分管,管錢不管物。

  六、借支、報銷審核制度

  1、借款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經校長簽字,交會計審核,由出納員辦理付款。

  2、采購物品報銷時,購物單據必須是正式發票,發票字跡應清楚,大小寫數字一致,單據背面應有經辦人、主管校長簽字,并附有“驗收單”方予報銷。

  3、如報銷單據不是發票而是收據類憑證,必須用財政部門統一收據,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準,并要寫明情況。

  4、旅差期間的補貼標準,按財政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會議期間不享受交通費補助。

  5、因公出差或購辦公等物品向財務借款,回來一周內到會計室報銷,如因其他原因,借款后又不用的,應在三天內到財務上辦理退款手續,若不按時報賬或退款,又無正當理由,財務有權扣發當事人的工資。

  學校資金管理制度 2

  為了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教學事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銀行和現金收付業務。

  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帳。

  管理好各種空白支票、收據、空白單據、各種印章。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及時對帳、記帳。

  定期及時結算有關款項。

  對預借的差旅費及購置費等款項要及時清算,無特殊情況不得跨月。

  所有借款必須由校長批準并填寫借款憑證。

  二、嚴格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

  各種原始憑據必須是正式憑證且具備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價格合理、大小寫金額相等、數字和文字填寫清楚、印章齊全。

  三、凡屬購買的固定資產、圖書、儀器設備等,必須由固定資產管理員或有關管理人員登記后方可報銷,一般消耗品由總務處負責購置,由物資保管登記后方準報銷。

  百元以上的購置必須有兩人共同購置并簽字,方可報銷。

  四、所有原始憑證必須由當事人、分管領導、校長簽字。

  五、根據上級規定,凡屬政府采購的項目,需事先編制計劃,上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按批準計劃執行。

  六、學校大型基建費年初編制預算,項目完成后需經審計后進行決算。

  小型購置及維修項目需由辦公會確定,工程完成后依據有關合同或審計結果進行決算。

  七、嚴格控制接待費用,實行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安排,不經校長批準,自行安排的接待,拒絕支付費用,報銷時必須附有原始訂餐單。

  八、加強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核算,嚴格執行財政制度和財務制度,實行財務監督。

  學校資金管理制度 3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xx〕40號)文件精神,根據20xx年秋季學期雷州市義務教育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我校課后服務費收費管理和使用規范,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收費管理

  (一)服務收費

  校內課后服務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結合我市家長普遍經濟承受能力,參考其它兄弟縣市收費標準,本學期下午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收費,各校必須根據成本估算并與家委會商議標準,但是收費標準不超過4元/天/生(若發改部門或上級部門有新標準,按照新標準執行)。課后服務經費主要用于支付參與課后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學校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專項管理賬目,專款專用,學期結束后及時公布收支情況,不得擅自增加課后服務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不得挪用服務項目經費。

  (二)每學期開學前學校需科學合理制定課后服務實施方案,將學校課后服務項目、對象范圍、服務內容、收費標***審核備案后實施。

  (三)認真落實課后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的要求,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中小學課后服務費按學期收取,開學兩周內學校向學生家長預先收取本學期的'課后服務費,并簽訂課后服務自愿協議書。

  (四)課后服務費和課后培訓費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繳入所在學校基本戶,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核算。

  (五)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開學通知中注明課后服務的內容、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等信息,并通過學校公示欄對上述信息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未經公示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課后服務費。

  第二章支出管理

  (一)參與課后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課后服務經費主要用于參與課后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教職工在按質按量完成正常職責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可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工作并獲得相應的勞務報酬,補助標準暫定為:30—40元/課時/人(如果上級有新規定,按照或參照規定執行)

  (二)開展課后服務產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學校水電費及保安人員工資的支出。

  第三章監督管理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充分認識校內課后服務的重要性,把校內課后服務作為扎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具體舉措,作為解決家長急難愁盼問題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緊抓好。參與學校要成立校內課后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學校主渠道作用,加強組織管理,確保校內課后服務高質量開展。

  (二)課后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及收費項目、標準、收支情況、勞務費發放情況要在公示欄公開,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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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xx]40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基教廳函[20xx]28號)、江蘇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全面推進中小學課后服務進一步提升課后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蘇教基〔20xx〕5號)的要求,積極回應廣大家長的現實需求,辦好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現就做好我校學生課后服務工作擬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中小學生課后服務,是強化校內教育、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孩子放學困難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學生學習、培養學生興趣、促進個性發展、發展素質教育的重要途徑,是激發學校辦學活力,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實施原則

  1、公開服務事項,主動接受監督。我校將公開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方式、安全措施等,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2、堅持自愿選擇,解決群眾急需。我校學生是否參加課后服務,由學生家長自愿選擇,不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不增加學生課業負擔。

  3、發展學生素質,創新服務模式。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開展豐富多樣的課后服務,培養學生興趣愛好,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4、公益性質為主,加強有效監管。學校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開展課后延時服務采用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的做法(每生每學期300元,低保、建檔拉卡和特困學生免費服務),堅持公益導向,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服務范圍

  我校在校學生

  四、服務時間

  一至六年級學生課后延時服務時間定為學校工作日下午放學后至17:30。如因重大活動臨時調整,則以調整后的時間為準。

  五、服務對象

  課后服務對象是本校在讀的學生,優先保障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和中低年級學生等亟需服務群體,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指導幫助。

  六、服務內容

  我校課后延時服務主要包括學科知識輔導、集中完成作業、參加社團活動、自主閱讀交流等,其中周三下午延時服務第二課時固定為社團活動。

  七、組織實施

  1、學校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初步擬定本校課后服務工作方案。

  2、充分依靠和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的`優勢,參與課后服務的管理并提供相關支持。結合學校社團服務,爭取社會各方支持,幫助學校建設各類學生社團,鼓勵向學校捐贈社團專業器材、圖書資料,提供經費支持和各類志愿者活動。

  3、有課后服務需求的學生家長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自愿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統籌安排,統一組織。

  4、學校再根據家長和學生的意愿完善本校課后服務工作方案,并報備區教育局。

  5、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落實課后服務工作,加強學生活動安全管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6、對于極少數滯留的學生,當天行政值班和保安需及時聯系家長,直至最后1名學生離校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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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現金管理

  1、庫存現金不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有情況變化,重新向銀行申請辦理核定手續。

  2、各項收入及時解繳銀行,不坐支現金。

  3、辦理現金收支,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收到現金及時開出相應的收據。付出現金,及時入帳,結出余額,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二)銀行存款管理

  1、銀行存款是貨幣資金的主要部分,每筆貨幣資金的收付,包括現金的繳存和提取,都必須反映在銀行存款的`帳戶中,并于月度終了時進行對帳。

  2、對銀行存款收支進行嚴格控制,監督存款的使用,以便使單位的貨幣帳支活動符合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計劃的完成要求。

  3、只開設一個基本銀行帳戶,不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其他貨幣資金收支活動,都通過銀行轉帳結算,不使用現金。

  4、及時與銀行對帳單進行核對,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三)專項資金管理

  1、嚴格劃清各項專用資金使用界限。不相互擠占,不相互留用,遵循專款專用原則。

  2、專項資金按項目分別核算,分別管理,分設帳戶,以便各級管理部門的審查和監督,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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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范圍。

  二、學校資產由總務部門專職人員及各辦公室專人管理,清理查點,登記造冊,安排使用。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會計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注銷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注銷)

  三、資產的計算,一般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全部估計記帳,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維修等其他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價。

  四、資產原則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經領導審批,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時要適量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貴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單位借用教室、會場等必須收取租金,本系統按實際情況酌情收費。本校教師借用須經領導同意,酌收費用。

  六、本校教職工借閱圖書,根據圖書館管理條例處理。但期末需全部歸還,外單位人員一概不出借圖書。圖書清理和賠償按圖書室規章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大件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方可購買。

  八、教室及辦公室財務實行責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專用教室及團隊等室與教導處聯合另訂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損壞,如有人為損壞,按賠償制度照價賠償并教育。

  九、有關校舍校產管理和維修、物品領發和出借,公共財務損壞賠償,應有總務處負責,并訂出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學校物資出門,需由總務處同意,否則門衛有權阻止。

  十一、配備教室用品按常規由總務處統一發放,學期結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總務處統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修理費由學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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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存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親筆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環評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教育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必須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極易銹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得當看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臺賬備案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備案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有用、借予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有用辦公用品,須要辦理領有用相關手續。領有用物品若存有多余,須交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放貸的物品須核對放貸單,物品回家必須存有回家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必須及時歸還、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交還物品時必須當面環評,例如存有損毀或遺失,按賠償制度繼續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除役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除役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備案,單項固定資產除役金額按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4、除役物品處置后的廢舊資金,必須及時進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展開一次清查、以物收款、以賬對物,努力做到賬表吻合,賬賬吻合,賬實吻合。出現盈虧、除役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維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必須存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居多,以抽檢、臨時盤倉的方法輔以,以達至查清家底、確保財產安全的目的。辨認出差錯應當查明原因,經批準后,展開uddhe,并選定人員寫下報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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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導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賬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賬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賬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

  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

  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

  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應設置管理部門——圖書室,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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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固定資產使用者的責任的義務,保證資產的完整和不受侵犯,減少財務支出,現將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制度規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負責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保管、使用盤點等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必須做到手續完整,購建后財務部門應憑相應的手續記入總帳,明細帳,并填制固定財產卡,一式兩份,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存查。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對所保管的財產負責維護,若發現丟失,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借出,同時并訂立借據。對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損失者,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調動或財產轉移時,應向管理小組說明,經專管員驗收核對,同卡片填寫相符后,方可辦理其有關手續。

  五、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必須申報主管部門和固定資產部門審查批準。

  六、此項制度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監督執行,日常事務由專管員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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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各處室歸口管理,使用單位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總務處設資產管理員1名,負責管理學校財產的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凡有資產的處室使用單位,應建立財產分戶帳,設兼職財產管理員1名,負責本處室的財產保管、使用、登記等工作。沒有財產的處室,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本處室的辦公家具和借用手續。

  二、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組內辦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續,辦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級組長在每學期開始的兩個月內,應提供一份年級組任課老師人數及所在辦公室的名單,配合總務處清理本年級組內家具,年級組長換位,應辦理公物交換手續。

  三、辦公室家俱由總務處統一安排使用,任何處室年級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換或占為私有,如發現私有辦公家俱要限期歸還,并據罰款。

  四、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五、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六、新添固定資產類物品。由使用單位申請,分管校長和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采購,購回后,學校財務管理員根據領導批條,查收后方可簽字報銷,登記上冊。

  七、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后,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八、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處、室、組的'資產帳、物和辦公家具保管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如有特殊情況,財產保管員有權抽查各組、辦公室的財產、帳、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政教處予以督促。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設備,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后,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十、獎懲辦法

  (1)學校對認真負責地管理好本組財產管理、帳、物相符,積極配合學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責任人給予獎勵。

  (2)對分管范圍內的財產不負責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資產浪費、流失和被盜,視情節輕重對負責人給予批評、賠款,并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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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資產責任人因工作調動式因故離職,必須與接管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與調動

  2、辦理資產移交時,資產責任人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安成已經受理的記賬、登記工作。

  (2)整理移交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薄等各項資料,對尚末辦理完成的事項要求寫出書面材料。

  (3)在帳冊封面上注明移交日期。

  (4)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指定監交人負責交部門財產責任人移交,由部門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監交。資產管理員移交,由學校派員監交,總務主任和主辦會計參加監交工作。

  (5)移交人員要按照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逐項核對點收,對固定資產等財產物資應逐件清點,如果不符,接替人員有權拒絕接收,移交人員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6)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均需在移交清單上簽名式蓋章并在移交清單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單頁數以及需要證明的問題和意見,移交清單一般應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7)不準封包移交,封包接收,也不能重造賬冊。

  3、前任移交的問題,后任有責任協助清理,原資產責任人調離仍必須對原單位式個人管理的'資產負責,有責任配合說明資產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實物。任何人不得以調離原單位或原崗位或不在負責該項工作為由不配合資產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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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于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文件柜、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筑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設備: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設備、電子設備、文體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辦公事務用的家具設備包括:文印設備、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設備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系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絡。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筑、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并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并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并對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錄,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并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采購,統一歸后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采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量采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后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后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臺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并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并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后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并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準后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后,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閑置、多余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權限。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設備,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準,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學校資金管理制度 13

  1、學校財產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總務處統一管理,各使用部門保管入賬。

  2、新購、調入或自制的財產,須先經過驗收統一編號登入各類賬冊,然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3、添置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賬、報銷手續。

  4、總務處及部門賬冊必須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賬賬相符的要求。

  5、學校房屋、設備、家具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調配,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搬離或調換。

  6、學校的一切儀器、教學用具等不得借給個人,個別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要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

  7、各財產保管員必須有對國家物資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才可離職。

  8、財產管理人員對財物要存放得當,使用方便,防止霉變,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9、財產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原則上因故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報組室負責人簽具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損,無故損壞的除辦理上述手續外要酌情賠償。

  10、固定資產報損報廢,須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報廢申請單,由總務處檢查審定后報校長批準。

  11、每學期各部門財產保管員會計校對一次財產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訂正,年終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資產或材料物資運出校門要憑學校簽發的出門證。無證運出,傳達室人員對無證攜出物品有權扣留。

  學校資金管理制度 14

  1、學校現有固定資產,按用途分撥,交由各部門使用,專人管理。

  2、所有固定資產,要造冊登記,須做到帳物相符,交由有關部門核對備案。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定期檢查,因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經管理人員填寫報廢單,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和批準進行極廢。

  4、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損失要由使用人員負責賠償,屬因公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按責任的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5、學校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一律不得隨便借給他人。屬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須經主管校長批準,屬外借的,外借單位要有正式介紹信,并按時歸還,如有丟失,要照價賠償。

  6、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新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使用單位審定申報,經主管校長批準,然后交由采購人員購置,所購置的物品,須由使用部門驗收入庫入帳。

  (2)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報帳手續,須經會計和使用單位登記入帳,簽署意見,交由主管負責人簽證,方可報帳。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與現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一樣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學校資金管理制度 15

  一、凡已清查建賬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管好,不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搬遷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資產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建卡、登記,物資損壞或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補發。

  三、使用單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資產時,應先寫出書面申請(需圖紙要帶圖紙),說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及校領導審批后,方可統一定做或購買。不得私自購入,否則不予報銷。

  四、凡新購入固定資產,要嚴格出入庫手續,應先到后勤倉庫辦理物資驗收入庫單,驗收合格后,入固定資產賬,加蓋固定資產章后,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五、全校固定資產,主管部門有權調動,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據憑證,各使用單位無權向本科室以外調動。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使用單位填寫報廢單,按固定資產價格管理權限審批后,方可報廢。無手續者,不得隨意報廢。

  七、各科室固定資產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將清查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學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資的人員要協助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認真清查匯總。

  八、為使固定資產管理正規化,主管部門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物資的.使用與管理情況。若有賬物不符現象,按規定扣發科室獎金。

  九、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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