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07 18:06:23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篇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基本與核心制度)

  將不同的安全責任落實到負責有安全管理責任的`人員和具體崗位人員身上

  (二)群防群治制度

  1.要求建筑企業職工遵守法律、法規與規程

  2.對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對廣大建筑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上級管理部門檢查

  2.企業自身檢查

  3.定期檢查

  4.不定期檢查

  (五)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考試大%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六)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追究的對象

  (1)建設單位

  (2)設計單位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2.處理方式

  (1)情節嚴重,責令停業、降低資質或吊銷資質證書

  (2)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發揮資金的最大經濟效益,根據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陜西**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和《**石油產品經銷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結合hb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hb公司遵循產品經銷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統一制度和分級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統一制度:統一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統一建設工程造價業務流程和工作程序、統一建立建設工程造價人員數據庫。

  (二)分級管理:實行'三級管理,兩級實施'。'三級管理'即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hb公司分級管理;兩級實施'即產品經銷公司和hb公司分別實施。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綜合辦公室作為公司建設工程造價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限上工程項目造價的管理、審查工作;設立的預算崗位作為公司工程造價管理崗,負責公司權限下工程項目造價的審定及限上工程項目造價的初審工作。(對于限上/限下工程項目的規定見《產品經銷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第四條公司綜合辦公室工程造價管理職責包括:

  (一)轉發國家、地方、集團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制訂和修訂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四)負責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審核工作;

  (五)參與限上工程項目招標、工程設備招標、材料招標、合同審查工作,負責限上工程項目的估算、概算、施工圖預算、結算的審查工作,負責限上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審核;

  (六)配合集團公司和產品經銷公司做好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理論培訓、業務交流及資質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具體職責

  (一)負責限下工程項目估算、概算、施工圖預算、合同、結算審查,限上工程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制、結算的初審工作。

  (二)深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核實工程量及工程變更內容。

  (三)負責限下工程項目招標、工程設備招標、材料招標、合同審查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負責組織采集、篩選工程材料指導價格,審批乙方自購材料價格。

  (五)負責向公司投資管理領導小組反映定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

  (六)認真參加上級公司組織的工程造價人員專業理論培訓、業務交流工作。

  第三章 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管理

  第六條工程造價計價包括:

  (一)編制施工圖預算;

  (二)編制工程量清單;

  (三)編制招標標底或最高限價;

  (四)編制投標報價;

  (五)約定工程合同價;

  (六)工程決算和竣工決算。

  第七條計價依據包括:

  (一)定額依據

  1.工程概算定額;

  2.工程預算定額;

  3.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4.工程消耗量定額;

  5.配套價目表及參考費率。

  (二)工程量計算依據

  1.初步設計;

  2.施工圖設計;

  3.設計變更;

  4.現場簽證單;

  5.竣工資料;

  6.合同約定。

  (三)其它計價依據

  1.設備、材料價格;

  2.發包人的招標文件(含答疑紀要);

  3.承包人的投標文件;

  4.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

  5.施工組織措施及方案;

  6.工程造價編制辦法及有關規定等。

  第四章 工程造價的確定與管理

  第八條工程造價管理遵守投資估算控制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控制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控制竣工結算,防止結算超預算、預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現象。

  第九條投資估算

  投資估算由設計單位編制。投資估算是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決策和投資控制的依據。工程投資達到集團公司或產品經銷公司限上工程標準,其投資估算審查由公司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由公司或集團公司規劃部組織專家會審,造價管理部門參與審查;限下工程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組織專家會審,并參與審查。

  第十條工程概算(初步設計概算)

  工程概算由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算是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依據。一個項目若有幾個設計單位共同承擔時,由主體設計單位負責統一概算的編制原則、依據、取費標準等,并匯編總概算。經批準的工程概算是投資計劃的最高限額,工程概算投資一經批準后原則上不得突破,應控制在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之內,最多不得超過10%。

  工程投資達到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限上工程標準,由hb公司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財務中心預決算部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確認;限下工程設計概算,由公司綜合辦公室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確認。

  第十一條工程預算管理

  施工圖預算由公司相關部門或者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施工單位分別編制。施工圖預算是考核設計單位限額設計水平、調整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依據;是撥付工程進度款、辦理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的基礎;是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執行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及確定招標工程標底的依據。

  施工圖預算必須控制在批準的工程概算以內,超出工程概算應修改施工圖設計或報審調整工程概算。

  工程投資達到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限上工程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進行審定;限下工程預算,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定。

  第十二條依法招標的建設項目應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或者最高限價既可以由公司自行編制,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編制。

  第十三條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按中標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標價應控制在批準的施工圖預算內,合同應當對下列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事項做出約定:

  (一)工程合同價;

  (二)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限及支付方式;

  (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四)工程施工中

  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及金額支付方式;

  (五)約定承擔風險的范圍、幅度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辦法;

  (六)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七)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

  (十)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

  (十一)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法;

  (十二)雙方認為應當給定的其他工程造價計價事項。

  第十四條合同價款編制要附工程量清單及單價計價依據(或工程預算書)、甲乙雙方供應材料、設備價格等明細表,應注明所包括的主要工序內容。

  第十五條合同價款可選用下列一種約定方式:

  (一)固定總價。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二)固定單價。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

  (三)固定費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取費費率,暫估合同總價方式。

  第十六條工程簽證的管理

  工程簽證是甲乙雙方實現索賠的唯一依據,必須量價清、責任明。工程簽證必須先經造價管理人員測算并簽署意見后,經甲乙雙方施工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簽章、甲方主管領導審查簽章后生效(與設計有關的還需經設計單位駐工地代表簽章)。建設單位主管領導、甲方代表、工程造價人員對工程簽證要逐一審核,對不合理的應予以廢除。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管理

  由承包方根據已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合同價款及其調整原則自行編制工程結算。限上工程項目先由綜合辦公室初審,再報產品經銷公司投資規劃部審核;限下工程項目由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財務部復審。

  第十八條工程竣工決算管理

  竣工決算由財務部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財務決算的規定編制,將限上工程項目的財務決算報表(附決算資料)上報產品經銷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產品經銷公司財務資產部進行復審。重點審查工程竣工決算是否控制在投資計劃的額度內、各項費用是否符合工程概算列項范圍。

  第十九條上報的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須加蓋單位公章和編制人、審核人或負責人工程造價員專用章。

  第二十條推行限額設計制度

  工程設計階段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在初步設計和技術設計階段,要按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投資估算實行限額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要按工程概算推行限額設計。對設計單位優化施工圖設計而降低工程投資的,在以后的'設計招標中作為優先選用的條件。對因設計單位設計錯誤、漏項或擴大規模、提高標準而引起工程投資超標的,相應扣減設計費,并由委托單位記錄備案。

  (一)工程概算超投資估算10%的,要重新編制初步設計概算,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減設計單位設計費5%。

  未經公司投資部門批準,工程設計單位任意提高設計標準或選用高檔材料,按超投資的50%扣減設計費;

  (二)設計單位應提交高質量的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由于設計文件低劣,經審查不合格者,設計單位除無條件返工使其達到合格外,還要扣減設計費的10-15%;

  (三)設計單位發出的設計變更:凡由于設計單位設計錯誤、漏項或擴大規模和提高標準而導致工程投資超概算(或施工圖預算),要扣減設計費。

  累計超過原批準概算或施工圖預算2%-3%(含3%)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3%;超過3%-5%(含5%)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5%;超過5%-10%(含10%)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10%;超過10%以上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20%。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公司工程造價管理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自律,要從保證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及hb公司的整體利益及經濟安全運行的角度,做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對在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主管部門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三條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進行造價管理或隨意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等導致工程投資超過工程概算的,由公司對其項目直接負責人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公司處理。

  第二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建議調離原崗位、取消資格證書等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沒有如實反映擬建項目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條件的;

  (二)有意少算和高估冒算,造成工程概算、工程預算、招標標底、工程結算、決算價款失真引起經濟損失的;

  (三)泄露標底,收受賄賂,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無證、偽造資質證、出賣轉讓圖章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拒絕、妨礙和不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的檢查、審查及抽查的;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工程造價管理質量及考核評比管理

  第二十五條綜合辦公室對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質量負責。工程造價管理質量包括工程各階段造價控制的準確性、及時性,上報施工圖預算、結算、決算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預結算計劃工作進度。所屬企業于季末20日前上報下季度預結算工作計劃,綜合辦公室25前上報公司下季度預結算工作計劃。做到工程建設項目開工一項預算一項,完成一項結算一項。

  第二十七條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預結算工作考核評比制度。綜合辦公室于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程結算完成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產品經銷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促進施工項目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安全管理體制。

  第二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條、從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擴建、改建和裝飾裝修等活動的項目部及個人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四條、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六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第八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施工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建立在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一)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二)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三)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四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二十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二十一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報工程項目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管理者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二十五條、每月定期由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六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拆時并安排關人員進行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天要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天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四)季節性及節假日后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后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二十九條、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二)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三)認真細致地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四)認真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五)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一落實”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復查,直至隱患消除。

  (六)對安全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4

  第一部分崗位職責規定

  一、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1、為公司派駐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負責人,隸屬工程部管理,負責工程現場業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現場工作安排協調,必須嚴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現場管理水平和工作質量,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據公司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核、確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監督控制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工程項目按計劃進度完成;

  3、根據合同的約定、設計圖紙及相關規范規程的要求,嚴格監督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組織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組織進行材料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對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

  4、根據公司批準的工程項目總施工預算書,嚴格監督控制工程項目施工成本,參加工程現場的經濟簽證、技術核定單、認價單的審查確認,確保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5、負責進行現場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確保合同履約完成,協調處理合同實施執行過程中的糾紛、索賠等事宜;

  6、負責現場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之間的信息交流、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的管理事宜;

  7、負責協調解決工程項目施工中的設計、施工問題以及現場的涉外關系;

  8、負責組織現場項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安排各專業工程師的現場配合工作,完成現場施工日志的準確記錄;

  9、負責工程項目竣工至保修期滿時間段內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協調工作;

  10、負責組織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審核監理工程師現場會議記錄、工程項目管理報告和其他文件資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責任心,有計劃性,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管理素質。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實、完成當天的工作計劃——進一步熟悉施工設計圖紙,掌握了解現場各項工作的施工完成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監督處理協調現場各項工作——對當天工作進行小結,填寫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總結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況,編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況統計報表(項目月報),編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計劃安排——準備協調解決相關的設計、施工問題——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專業工程師的工作;填寫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報工程管理部及工程總監進行考核。

  第二部分對總包、分包及監理單位的管理規定

  一、對總包單位的管理

  總包單位應經常同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溝通,在工作流程上、質量控質、進度控制上主要參考第三部分。對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單位的管理原則上由總包單位統一管理,對于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設單位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具體費用根據分包工程項目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總包單位應在施工過程中在技術質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單位。

  二、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鋁合金門窗、樓宇門、樓梯扶手、外墻涂料工程。

  (2)建設單位委托專業招標公司代理招標,建設單位分管經理、項目經理、材料員及集團公司審計部共同參加,邀請三家以上單位投標,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進場前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4)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在技術、質量、進度、協調進行管理,建設單位付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用,具體價格在總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5)在工程結束后,分包單位報工程簽證及結算至監理單位審核簽字確認后轉建設單位。

  2、由總包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辦法:

  (1)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墻保溫等。

  (2)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由總包單位負責組織三家以上的分包單位進行招標(選擇的分包單位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與,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對總包單位的分包工程確認單價,列入總包單位的工程結算中,不參與取費。

  (4)分包單位進場前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5)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及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并履行保修責任。

  (6)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隨時監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況,如建設單位撥款到位,而總包單位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款,并影響了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權直接撥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此款從下次總包單位的.應付款中扣除。

  三、對監理單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以監理單位的管理為主,監理單位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為建設單位提供合理化建議,并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負責。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及監理合同的要求監督監理單位,具體的考核及管理辦法見《駐工地監理工作考核細則》,建設單位每月組織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的當月表現進行評比、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規定

  一、現場施工工程例會:

  1、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每兩周舉行一次,特殊情況舉行專題協調會議;

  3、現場施工例會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材料員及其它相關分包單位;

  4、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內容:聽取各承包商關于本階段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等完成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計劃及施工存在問題的匯報;監理工程師總結評價,指出承包商施工中的不足和承包商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程項目的工作要點和要求;業主全面意見和要求,并對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做答復。;

  5、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要有各承包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簽字認可;

  6、承包商根據月度現場施工協調例會要求,完成工程月報表的編制、完成下月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的編制,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業主審查、審定、批準。

  二、現場專題技術會議:

  1、現場專題技術會議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專題技術會議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不定期舉行;

  3、現場專題技術會議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相關承包商;

  4、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內容:聽取承包商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的解決辦法、施工措施的處理意見;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要求提出的解決辦法措施;業主項目經理的決定意見;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經協商后達成一致意見;

  5、一般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有各承包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報工程部領導審定;

  6、重要的專題技術會議的會議紀要如:設計方案確認、單項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涉及合同技術條件變更必須報工程部、公司領導批準。

  三、現場經濟簽證:

  1、辦理經濟簽證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修改或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減少或變更等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均應辦理現場經濟簽證;

  2、辦理現場經濟簽證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現場經濟簽證內容

  (2)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認可

  (3)業主項目經理確認簽名

  (4)由建設單位分管領導對現場簽證再次確認;

  3、辦理經濟簽證的相關單位負責人簽字順序:乙方代表、監理單位總監、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經理。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兩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審)、監理單位一份(進度結算用)、乙方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簽字(或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簽證的效力: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如實填寫簽證單,經查實不符合實際的,監理、甲方有權拒簽。

  6、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必須附有設計修改或變更圖紙、技術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計劃等書面資料,相關資料必須符合國家規程規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約定;

  四、現場技術核定單:

  1、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技術要求的變更均應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

  2、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現場技術核定單內容,并事前經設計同意,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共同現場核定確認;

  3、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嚴格遵循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的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建設工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的時效性: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在事發前現場核定;

  5、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報工程部、工程分管經理核定;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決定的應在一天內回復,需報至公司討論的,在兩天內回復。

  五、材料價格回執單:

  1、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未明確的材料設備、工程未計價材料設備、按合同規定允許調差的材料設備、其它特殊材料設備;

  2、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根據批準的現場材料,建設單位材料員在一周時間內做好市場詢價工作,對該現場認質單的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型號、品牌、材質要求按照市場平均價格水平進行認價工作,交材料分管經理、項目經理簽字確認;

  3、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現場認價單必須在承包商采購實施前簽字確認;

  4、辦理現場認價單的規定:材料價格必須通過建設單位材料員、項目經理、分管材料經理共同簽字確認,若單一認可、事后補辦及未經批準均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5、如遇重大的現場認價,必須事先經由公司領導領導確認認可方可實施。

  六、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的原則: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業主的要求更改或調整設計;

  2、因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設計變更:

  (1)、承包商應以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

  (2)、監理工程師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核意見;

  (3)、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作出設計變更的審查意見;

  (4)、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5)、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3、因業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

  (1)、工程分管經理下達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要求;

  (2)、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3)、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七、施工圖紙自審和會審:

  1、施工圖紙自審: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承包商進場前或單項工程施工前,承包商應自行主持施工圖紙自審,寫出施工圖紙自審記錄;

  (2)、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報送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3)、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5)、建設單位分管經理安排圖紙會審時間。

  2、施工圖紙會審:

  (1)、施工圖紙會審由業主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共同參加;

  (2)、施工圖紙會審由監理工程師負責進行現場記錄匯總整理工作;

  (3)、施工圖紙會審記錄經工程分管經理審定同意,報公司領導批準;

  (4)、形成施工圖紙會審紀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會簽并加蓋公章,作為指導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施工圖紙自審與會審內容:

  (1)、施工圖紙是否完整和齊全,施工圖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設計和施工的規程規范;

  (2)、施工圖紙是否與其說明書在內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圖紙及其各組成部分間有無矛盾和錯誤;

  (3)、建筑圖與其相關的結構圖,在尺寸、坐標、標高和說明書方面是否是一致,技術要求是否明確;

  (4)、熟悉建設、施工、安裝目的施工生產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關系,審查設備安裝圖紙與其相配合的土建圖紙,在坐標和標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質量標準能否滿足設備安裝的工藝要求;

  (5)、基礎設計或地基處理方案同建造地點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與地下構筑物、管線間的相互關系;

  (6)、掌握擬建工程的建筑和結構的形成和特點,需要采取那些新技術;

  (7)、復核主要承重結構或構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否滿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對于工程復雜、施工難度大和技術要求高的分部分項工程,要審查現有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能否滿足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設備和加工定貨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滿足;

  (11)、材料的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

  (12)、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有無問題;

  (1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14)、地質地勘資料是否齊全;

  (15)、圖紙是否符合業主要求;

  4、由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圖紙會審意見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5、施工圖紙會審意見原件應一式五份:設計單位、承包商、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八、施工組織設計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設計施工圖紙,承包商進場二周內編制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施工進度計劃;

  (5)、總包、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進度計劃包括網絡計劃、橫道圖計劃;

  (7)、技術經濟指標等;

  3、監理工程師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在收到施工組織審計三天內提出審核意見;

  5、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7、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質量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實現。

  九、工程進度計劃:

  1、編制原則:根據合同約定、施工設計圖紙;

  2、工程項目進度計劃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實施;

  3、承包商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編制月度計劃或單項工程項目進度計劃;

  4、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內容:月度工程項目計劃的文字形象進度說明、分部分項計劃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計劃完成投資;

  5、報送監理工程師在二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6、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查完成,報送分管經理審核及公司領導批準(一個工作日內);

  7、監理工程師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8、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9、施工總進度計劃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進度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十、施工預算書

  1、編制原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預結算管理,規范預結算編制與審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工程項目預算系指招標標底、施工圖預算、承包合同價;

  (3)、工程結算系指根據合同、合同的調整條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變更、經濟簽證等工程資料所辦理的工程項目竣工結算;

  (4)、凡進行工程項目預結算編制審核工作,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業主現場管理工作手冊,遵循客觀、公正、誠信原則;

  (5)、嚴格審核工程項目造價,確保工程項目造價的誤差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2、工程項目施工預算書由承包商進場十五日內編制完成;

  3、由工程審計事務所進行審查,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不作為最終的結算依據;

  4、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原件應一式三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十一、工程項目月報表:

  1、工程月報表主要要求

  (1)、根據本月工程項目施工完成情況,由承包商根據合同約定、監理工程師條例和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規定的標準工程報表格式編制;

  (2)、工程月報內容:本月工程項目的形象進度、質量情況、分部分項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3)、工程月報的時效性:由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每月28日前編制完成;

  (4)、編制項目月報表應及時報分管經理審核,由分管經理針對月報及現場的情況提出要求。

  (5)、工程項目月報是工程項目月度投資完成情況的統計報表和月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依據,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核算、審查,確保業主的投資利益得到保證。

  十二、甲供材的采購及進場管理程序:

  1、采購程序:

  (1)施工圖紙出齊后7天內,工程部應要求施工單位上交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同時考慮生產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編制《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作為招投標的依據。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規定要求進行甲供材料(設備)的采購。

  (3)工程部、材料部擬定《招投標文件》、《采購合同》及各廠商的入圍資格請分管經理審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經審批的《入圍資格》要求邀請三至五家分供商進行招投標,并封樣存至倉庫,做好標識。

  (5)工程部、材料部、審計部有關人員實施招投標。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及招投標結果,與供貨廠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報請審批。

  2、申報程序:

  (1)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提包的材料、設備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工程名稱、材料設備名稱、規格型號、需用數量、需用時間、技術質量等級、供貨地點、編制時間。

  (2)總包單位提報的計劃應先提交監理部,由總監簽訂后轉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報材料部采購。

  2、進場管理程序:

  (1)、在甲供材料(設備)簽約之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必須檢查供貨廠商的法人委托書、地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準用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其技術指標等資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圍資格要求。

  (2)、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尺寸、規格、型號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3)、進場材料(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負責會同監理公司、總承包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設備)款。

  (4)、鋼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進場后,監理單位應會同供應商,現場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卸貨驗收,并作進場記錄,監理單位在每月25~28日匯總甲供材進場的數量。

  十三、施工用水電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均由工程部統一管理,用電單位必須持用電方案經工程部審核批準,用水單位必須掛表,并嚴格按批準方案認真組織施工。

  2、水、電費的收取。抄表日期:每月20-25日,按照供電局電費單及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單據收取,在每月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3、各用電、用水單位對各自的線路、管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發現水管有漏水現象,工程部將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項目檢查驗收:

  1、隱蔽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

  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3、單位工程項目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4、工程項目初驗: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初驗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進行;

  (1)、內部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2)、正式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5、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1)、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

  (2)、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由業主組織實施;

  (3)、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6、一般工程驗收資料由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整理準備,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現場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后簽字確認;

  7、單位工程驗收、工程項目初驗、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按照公司規定要求相關部門、公司領導參加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定后簽字確認;

  6、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簽字確認的工程項目系統技術資料、全部竣工圖和工程技術檔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移交報告;

  2、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報建設單位批準實施;

  3、承包商提供經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套;

  4、辦理移交手續,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進行正式移交;

  4、同時業主和物業公司正式辦理交接手續,參加交接的人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相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交二套給物業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進度款支付:

  (1)、根據審核批準的工程月報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請單;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工程量,審計部門對結算進行核定;

  (4)、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款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

  (4)、由分管經理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請單上簽字確認;

  2、工程支付申請單三份,分別由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保存。

  十七、工程項目結算:

  1、工程項目結算原則:合同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竣工驗收資料;

  2、承包商提出工程結算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會簽同意后,送至審計部門;

  3、建設單位要求審計部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總體初審工作;

  (1)、嚴格按照合同、設計圖紙、規范進行竣工結算審核,審核竣工結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項目預算之內;

  (2)、審核竣工結算與工程項目預算差異,嚴格審核工程變更價款的真實性、合規性、合理性;

  (3)、審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實、經濟簽證是否確認、工程計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

  4、工作總監審定同意;

  5、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分管經理在結算上確認簽字: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的準確性;

  (2)、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等是否嚴格按照業主現場管理手冊的簽字程序確認,對不符合規定的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堅決不允許進入工程結算中;;

  6、承包商依據工程進度款的結算審查審定批準程序辦理工程結算手續,進行工程結算支付;

  7、工程項目結算書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工程部及財務部;

  8、工程結算付款辦法嚴格按照工程款支付辦法的程序確認,嚴格審核工程項目各階段工程付款的正確性,對最后一次工程結算付款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抵扣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保證金及水電費、定額管理費等,并由工程分館經理及財務主管人員做付款清單備查。

  第四部分工程資料管理

  一、工程項目資料分類: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報告、函件;

  (4)、建設單位指令、通知;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回執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二、工程項目資料的管理職責: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的資料管理;

  2、現場工程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確保工程項目資料的完整、正確和安全;

  三、工程項目資料管理規定: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臺帳、資料目錄。

  四、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簽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所有文件資料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5、工程項目竣工移交后,現場的文件資料按公司規定和要求進行交接。

  以上為《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工程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積極認真負責的完成本職崗位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嚴格執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設工程管理水平,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校內建設施工管理。

  第三條聘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工程,學校基建部門與承包單位之間進行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通過監理單位進行;沒聘請監理單位的工程,本辦法所列條例由學校基建部門實施管理職責。

  第四條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2、編制選址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4、認真搜集有關資料,參與調研與技術論證,為編審工作提供依據;

  5、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征地手續;

  6、負責提供設計資料,進行勘察與設計的招標與委托工作,并經常了解設計文件的編制情況;

  7、做好基本建設的計劃管理。根據批準的建設計劃,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設的內容和投資;

  8、組織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為工程及時開工和順利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及時辦理建設用地的征購、拆遷和清除障礙物;

  10、申請報建手續、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

  11、辦妥水、電源接通,通訊線接通,保證施工道路暢通,做到“三通一平”,場地的地上地下情況清楚,場地動遷情況清楚;

  12、做好施工現場管理,主要是施工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的檢查與監督工作;

  1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整體施工方案:主要審查是否有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是否能達到科學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實際;是否采用了先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總平面圖、場地對學校是否影響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時督促與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和統計資料,為施工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確保按期交工。按期編制各種定期統計、會計報表,上報主管部門;

  15、寫好現場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設技術檔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竣工圖的繪制和有關施工技術資料的.歸檔與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查施工圖預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預算,審批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與工程的決算。千方百計降低工程造價,正確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17、組織落實應由學校基建部門供應的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復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及督促現場及時化驗,查看化驗報告;

  18、嚴格執行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及時檢查監督合同的履行;

  19、辦理與做好單位工程的交工驗收。正式驗收前應做好初驗與預驗工作,參加質量評定,辦理工程移交。

  第五條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管理的重點工作:

  1、保證工程質量,施工管理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和施工驗收規范;

  2、組織施工單位認真貫徹保證質量的各項措施與管理辦法;

  3、制定學校基建部門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4、貫徹預防為主,加強質量檢查;

  5、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為施工單位按期交工創造條件;

  6、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參加各種調度會,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交換意見,求得解決辦法;

  7、節約投資、降低工程造價。

  第六條施工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學校基建部門要組織設計單位對圖紙的設計意圖、工程質量要求向施工單位作出明確的說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圖紙會審要把圖紙上的差錯和缺陷進行全面的糾正和補充。

  2、施工圖紙會審應當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部門、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及監督人員、物資供應人員、財務人員、預決算人員參加。圖紙會審首先由設計單位的設計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建筑結構類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的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質量和選用要求,對施工單位在施工步驟、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議和要求詳細交待,以達到了解設計圖紙的意圖;

  3、圖紙會審的要點:

  ⑴設計圖本身各部尺寸、標高是否統一,是否準確無誤;

  ⑵建筑圖、結構圖、設備安裝圖之間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設計圖功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改進與建議;

  ⑷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是否具備;

  ⑸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單位能否達到設計要求;

  ⑹施工現場條件是否能按設計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種管線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氣、供電)是否合理,與總體規劃是否一致,與建筑物或地下設施是否有矛盾。

  4、圖紙會審時應注意的問題:

  ⑴會審時,學校基建部門要做好會審記錄;

  ⑵會審時,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屬于設計單位的,由設計單位負責解答與處理;屬于其他方面的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處理解答;

  ⑶會審后,由學校基建部門整理會審紀要,參加會審的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施工、學校基建部門蓋章、簽字,以此做為施工依據;

  ⑷會審紀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寫明會審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單位和參加人,明確處理問題完成時間與完成單位,會審紀要作為該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5、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定位放線:

  ⑴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準備;

  ②組織施工領導機構;

  ③制定工期保證體系;

  ④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與施工辦法;

  ⑥繪制施工總平面圖;

  ⑦制定工程材料與勞動力計劃;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節約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復核施工放線與定位:

  主要是按總平面圖位置進行平面控制與高程控制的核測。

  6、工程質量檢查的依據如下:

  ⑴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⑵施工圖紙及說明、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會審紀要、會議決定等;

  ⑶當地政府質檢部門規定的細節要求。

  7、工程質量檢查與監督,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學校基建部門對工程建設應進行宏觀控制與微觀監督檢查相結合。

  ⑴宏觀控制。就是選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嚴把材料質量關。

  ⑵對工程進行微觀監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實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個環節中去進行監督檢查工作。突出以預防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把關轉移到事先預防上來,從管理結果到管理因素,從依次檢查算總賬改為抓施工過程的管理上來。主要控制好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隊的工作質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質量。

  ⑶把好材料質量關。嚴格材料采購、進貨、質量檢驗程序,實行一票否決制。實行“三參與”,即采購材料選貨源時,參與看樣、取樣;參與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參與確定進貨前、后,取樣作出試驗報告。

  8、對建筑物、構筑物地基要組織設計、施工單位、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槽,并對地基檢查處理。

  9、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隱蔽工程未達到驗收條件,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進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學校基建部門重新檢查驗收。如果施工單位未通知隱蔽工程驗收自行隱蔽的,學校基建部門有權提出檢查,其造成的費用及后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10、對于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安裝、設備安裝的試壓、試水、試運轉與調試,甲方代表必須參加全過程,并簽證試驗記錄。

  11、對于建筑質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該漏的就讓它暢通,不該漏的決不能漏水。

  12、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程施工時,必須按照規范的規定施工。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須按標準的規定驗評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第七條施工現場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現場管理。施工現場“三通一平”,拆遷、清理障礙、道路修建等這些為正式開工創造條件的工作均應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可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較多,院內交通、防火、防盜、材料堆放、電線使用與維護;閑雜人員及小孩不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內閑走亂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學校基建部門可以配合督促檢查,對于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現象須協助及時處理。

  3、綜合協調各有關單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設還與很多單位有密切的聯系,如設計單位、材料設備的供應單位、水電部門、政府規劃部門、施工管理部門、質檢部門等。學校基建部門代表,要將工作做到前頭,不至于影響工程和造成損失。

  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規范(下簡稱“公司”)在建項目的項目監理管理,明確在工程管理過程中與監理的職責和工作流程,進而提高質量、進度、安全、投資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據

  本制度依據《監理合同范本》等相關管理制度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工程項目。

  本制度與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條款如與國家的規范、標準或地方法規有矛盾之處,應以國家規范、標準或地方規定為準。

  第二章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職責劃分

  2.1建設單位的職責

  (1)負責協調開、竣工政府手續的辦理。

  (2)負責選定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

  (3)負責將施工圖紙、設計變更下發到承包商,負責與設計單位的聯系。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深化圖紙的最終審批。

  (5)負責向施工單位發出開、完工指令、工程的暫停及復工通知。

  (6)負責總體工期控制,包括對總體進度提前、延長的`審批及最終確認。

  (7)負責對已完工程節點的形象進度、變更及簽證的工程量的最終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7

  7月27日下午,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組織召開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管理制度宣貫會,會議由副經理董新寧主持,各分公司主管工程建設負責人及相關業務人員參加了本次會議。

  按照會議議程,首先由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施工管理業務負責人李新平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管理規定》進行了培訓和宣貫,在逐條詳細解讀了管理規定的內容后,隨堂進行了考試,加深了參會人員對制度內容的.理解,達到了鞏固效果;隨后,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相關人員針對工程項目設計、立項及合同、工程檔案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方面,并結合近期工作開展情況與分公司相關業務人員進行了交流探討和答疑,同時也對業務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了強調和要求。

  副經理董新寧在會議上就近期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做了總結,并提出要求,一是強調要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要體現出專業、水準和水平,必須以規章制度為指導,規范各項業務操作流程;二是分公司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加強施工現場自查、檢查力度,對基礎設施較差、問題隱患較多的項目要督促整改進程,追蹤整改結果,達到整改效果;三是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實事求是的態度面對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以高標準高起點做要求,嚴把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力求做到向管理要效益,要成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8

  一、總則

  一、為了加強TQ-04標段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管理,充分發揮檔案在經營管理、施工生產中的作用,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以及有關各類檔案管理的規定、規范、條例、辦法等要求,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達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創一流工程檔案”的目標。

  二、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施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分部應根據分管業務內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把此項工作做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檔案管理體系與職責

  經理負責檔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主管。項目經理部誠懇接收通啟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的指導和檢查。

  (一)主管經理

  1、組織經理部、分部技術部門,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并負責監督檢查。

  2、負責檔案工作的總體安排,定期檢查檔案工作。

  3、布置和檢查各項工作的同時要布置和檢查檔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歸檔。

  (二)檔案管理室

  1、檔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負責,貫徹執行本制度統一管理檔案。

  2、負責檢查和協助各分部及有關資料管理員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3、對各分部檔案管理的質量好壞,給予獎勵和處罰。

  4、參加建設項目竣工及重要設備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工作,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員必須參加。

  5、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負責,由工程部主任根據《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或合同中規定要求進行收集組卷,移交通啟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室,并辦理移交手續。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檔案管理室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室負責人的領導。

  2、檔案管理員對接收的檔案進行分類,編號,登記,統計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經理部、分部應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由分部經理領導分管分部此項工作。并應將檔案工作納入工程計劃管理之中,納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圍,納入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崗位職責,納入經濟責任制,建設項目專職檔案或兼職檔案員要參加工作例會和工程質量評定會,參加設備開箱、參加各單項驗收和工程項目總驗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圖畫整潔,簽署完備,文件材質優良,不得用易褪色的書面材料書寫、繪制。歸檔文件材料應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記錄、檢驗試驗記錄、交工驗收記錄和各種表格匯總簽證施工組織設計、圖紙會審記錄,施工日志,變更設計報告,設計變更通知單,開工報告,施工技術總結等,按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編制好竣工圖,并加蓋竣工圖章,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在職責范圍內做好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工作,按《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內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將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與載體的文件均收集齊全。

  四、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歸檔前必須進行系統整理。其分類組卷做到科學合理,充分保持卷內文件有機聯系,歸檔案卷要符合《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案卷質量標準》的要求,分類編號方法依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分類編號表》執行。

  五、編制檔案總目錄,分目錄,移交單位和接收單位目錄。歸檔的案卷質量必須符合下列十條標準。

  1、歸檔文件、齊全完整;

  2、分類清楚,保持聯系;

  3、題名確定,容易查找;

  4、卷內排列,系統條理;

  5、保管期限準確;

  6、密級劃分恰當;

  7、藍圖折疊,符合要求;

  8、卷皮書寫,正楷整法;

  9、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10、聲像資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完成后三個月內將項目檔案文件向建設單位移交、歸檔。

  七、向管理單位移交時應辦理檔案移交手續,明確檔案移交的內容,案卷數,圖紙份數,并有完備的清點、簽字等交接手續。

  八、負責對全部工程歸檔文件的匯總整理,并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完成案卷的編目工作。

  附:

  1、工程檔案管理流程圖

  2、工程檔案管理組織機構圖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工程建設管理,明確各級工作職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電力行業有關工程建設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的各類新、擴、改建工程項目,參股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工程建設總體要求

  第三條 公司工程建設管理堅持效益優先的原則,以造價控制為核心,以質量、安全、工期控制為主線,確保工程造價、質量、安全、工期可控在控,切實提高工程項目投產后的市場競爭力。

  (一)工程建設管理指導思想:公司推行工程建設規范化、科學化、程序化、標準化管理,鼓勵工程項目按照現代化項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實施管理,推廣應用P等先進的工程6管理軟件,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監督和保證體系,不斷完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條件,規范職工安全文明施工行為,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和投資者的財產安全。認真貫徹國家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確保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質量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監督和保證體系,當質量與工期、成本、效益發生矛盾時,把質量放在首位。鼓勵在工程中推廣采用成熟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

  (四)工期控制管理:公司對工程項目工期控制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工期目標要科學合理,批準下達的工期計劃原則上不得調整,在沒有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工期不準推遲,也不提倡盲目趕工期。

  (五)造價控制管理:公司對工程造價實行目標管理,工程造價要低于所在地區同期同類型工程的平均造價水平。工程造價控制管理應貫穿項目規劃設計、采購、建設、移交的全過程。通過控制設計標準,鼓勵設計優化,規范招標采購,強化合同管理等措施,嚴格控制工程造價,實現預定造價目標。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公司工程建設管理職責:

  (一)根據國家、行業的工程建設管理政策法規,結合公司管理體制和機制的實際,制定公司工程建設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程序體系,指導監督公司全資和控股公司貫徹實施;

  (二)按權限范圍審查、批準、下達工程項目的總體造價、質量、安全、工期目標計劃和年度計劃;

  (三)協調解決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有關設備材料供應、設計、施工、監理、調試、生產準備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四)對公司全資和控股公司的年度和總體工程建設目標進行檢查、考核和獎罰。

  第五條 項目公司是工程項目的實施和責任主體,負責項目的造價、質量、安全和工期等各項具體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二)提出供董事會審議的報告;

  (三)切實加強造價管理,做好造價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以執行概算為目標,業主預算為控制措施,負責工程投資控制和全面預算管理;

  (四)全面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環保、健康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轉;

  (五)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轉,杜絕質量隱患;

  (六)負責工程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

  (七)根據公司和董事會批準的項目建設進度計劃,組織工程建設,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存在的問題;

  (八)組織生產準備工作和進行人員培訓;

  (九)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的原則,做好工程招標工作,加強合同管理,認真履行合同,配合工程在建審計;

  (十)組織機組的啟動、試運和投產驗收;

  (十一)組織編制竣工圖;

  (十二)參照集團公司達標投產考核標準,組織達標投產的初審和申報工作;

  (十三)編制工程財務決算書并接受工程竣工決算審計;

  (十四)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組織項目后評價,提出項目后評價報告;組織機組的性能考核。

  第四章 管理關系

  第一節 公司各部門之間的管理關系

  第六條 計劃發展部負責工程項目前期的歸口管理工作:

  (一)負責工程項目的規劃選址、前期論證和建設時序的管理;

  (二)負責工程項目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管理;

  (三)負責下達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和前期工作費用計劃,開展施工準備工作的通知;

  (四)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工程項目籌建處的組建和人員配備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工程項目年度計劃的管理工作;

  (六)配合財務產權部進行工程項目前期費用、資本金的撥付管理工作。

  第七條 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期(從初步設計到投產移交階段)的歸口管理:

  (一)負責工程項目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的確定、控制和管理工作;

  (二)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工程項目年度計劃的.管理;

  (三)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工程項目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管理;

  (四)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項目公司的組建和人員配備的管理工作;

  (五)配合財務產權部進行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

  (六)配合審計部進行工程項目各階段審計工作。

  第八條 安全生產部負責工程項目生產準備的歸口管理工作:

  (一)負責審批項目公司提出的生產準備工作計劃,督導計劃的執行,提出考核意見;

  (二)配合工程建設部做好項目的交接驗收工作;

  (三)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編制和配備工作。

  第九條 證券法律融資部負責工程項目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業務的歸口管理,負責項目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法律業務審核。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工程項目勞動工資、人事和組織5 — —

  機構的管理工作,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管理。

  第十一條 財務產權部負責工程項目的財務管理:

  (一)負責建設資金的監控管理工作;

  (二)負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

  (三)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工程項目年度計劃的管理工作;

  (四)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工程項目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管理;

  (五)配合審計部進行工程項目各階段審計工作。

  第十二條 審計部負責工程項目各階段的審計和廉政建設管理。

  第十三條 政治工作部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的工程形象宣傳、文明施工、文化創建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第二節 公司與項目公司的管理關系

  第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與全資和控股公司的管理關系:

  (一)公司各部門按照各自的管理職責,對全資和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考核;

  (二)全資和控股公司負責所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完成公司批準下達的工程建設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與項目公司的管理關系:

  (一)計劃發展部對工程項目前期階段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和考核;

  (二)工程建設部負責審查確定項目公司的工程建設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并對工程項目建設階段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和考核;

  (三)安全生產部對項目公司的生產準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和考核;

  (一) 人力資源部、財務產權部、審計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門,按照各自的管理職責,對項目公司的相關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和考核;

  (二) 項目公司負責工程建設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完成公司批準下達的各項目標。

  第五章 管理內容

  設計管理

  第一節

  第十六條 工程設計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設前期工作中的初步(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建設階段的初步設計(水電項目招標設計或施工規劃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等管理工作。

  公司負責指導、監督所屬項目按照公司批準方案開展后續設計工作;組織各階段設計優化的評審工作;參加司令圖評審(水電、風電除外);審批風電項目初步設計及100MW以下水電項目的施工規劃設計。

  第十七條 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工程項目初步設計之前設計工作的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項目初步設計至竣工階段設計文件編制和審查的管理,指導項目公司完成初步設計的編制,進行初步設計和工程設計優化方案審查;對設計變更設計方案進行論證和審查,重大設計變更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 項目公司完成初步設計的編制和報批工作;制定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完成對變更設計方案編制和報批,制定工程供圖計劃,并督促設計單位及時供圖,督促設計單位及時完成竣工圖設計和移交。

  工程開工準備管理

  第二節

  第二十條 工程開工準備管理主要包括項目公司組建、資金籌措、設計資料交付、工程建設方案規劃、主要設備和主要參建單位的選定、“五通一平”和生產生活臨建、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與審查、工程管理制度建設、開工條件檢查等工作。

  公司負責督促項目公司按照公司審定的工作計劃落實各項工作;組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綱要、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審查(水電項目除外);負責100MW以下水電項目招標設計或施工規劃設計審查;負責檢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規劃的實施;負責組織工程開工條件的檢查和考評。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項目公司籌建、項目核準報批及相關配套工程的報批、投資計劃等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項目公司人員的配備,財務產權部負責資本金的籌8 — —

  集和撥付。

  第二十二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開工前準備工作的歸口管理,主要負責審核工程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總體目標及年度資金計劃;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督促項目公司做好設備、物資、工程招標工作。

  第二十三條 項目公司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做好項目公司注冊、完成項目核準的各項條件;負責編制工程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總體目標的策劃及施工組織設計;完成項目公司組織機構、崗位設置并履行報批手續,組織設備、物資、工程招標工作;負責五通一平及臨建設施的建設。

  招標管理

  第三節

  第二十四條 工程招標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招標管理的組織機構、招標方案、評標、定標等管理工作。

  公司按公司招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所屬企業的招標活動實施管理;負責公司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的審查;按管理權限組織實施由其負責招標項目的招標評標工作,并對結果進行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設立工程招標管理委員會,由公司分管基建領導任主任,工程建設部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決定公司工程招標的重大事項。公司招標管理委員會下設工程招標辦公室,設在工程建設部,負責公司工程招標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 公司招標辦公室負責招標計劃審查和向9 — —

  集團公司招標中心報批及招標方案、招標文件的審查,組織公司負責招標項目招標和評標活動。

  第二十七條 項目公司是工程招標主體,負責招標計劃編制申報,招標方案、招標文件的編制,組織項目公司負責招標項目招標和評標活動。

  第二十八條 國際招標和國債項目的招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管理

  第四節

  第二十九條 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目標、安全季度和保證體系、安全責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環境保護、安全檢查和評價、事故調查和分析、安全考核和獎懲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公司負責組織項目公司落實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指導、檢查、監督所投資項目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組織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安全統計上報,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的安全管理,指導項目公司建立安全工程管理委員,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項目公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總策劃及應急預案的編制;組織工程安全檢查;組織工程一般安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參與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 項目公司是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按照公司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10 — —

  全工程管理委員,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項目公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總策劃及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報批;組織工程參建單位進行安全培訓;進行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質量控制管理

  第五節

  第三十三條 工程質量主要包括質量目標、質量保證體系、質量驗收、質量監督、質量事故處理、質量考核和獎懲、達標投產考核工作。

  公司負責指導、檢查、監督所在區域工程項目公司的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負責工程建設管理評價;負責工程精細化管理工作的落實;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重點事項及重點階段的監督、檢查、驗收工作;負責質量巡視;負責工程達標投產檢查驗收;負責一般、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 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認定需由項目公司調查事故基本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公司工程建設部審核,工程建設部審核后提請公司分管領導審議,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需由公司總經理最終認定。公司分管領導組織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質量總體目標計劃確定、管理和考核,指導項目公司做好設備監造、驗收和保管工作,督促項目公司做好工程質量驗收工作和開展達標投產工作,負責工程一般質量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參與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 項目公司是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管理的責任主體,進行工程質量總體目標編制和報批工作;做好設備監造、驗收和保管工作;嚴格執行電力工程建設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組織工程各階段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做好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工期管理

  第六節

  第三十七條 工程工期管理主要包括工程總工期、里程碑進度計劃、年度只要節點計劃、工程進度的協調、工程進度的考核管理工作。

  公司負責工程項目二級網絡進度計劃的審查,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指導、監督所屬項目按公司下達的進度計劃落實;協調有關設備材料供應、設計、施工、監理、調試、生產準備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第三十八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項目總二級網絡進度計劃的審查、管理和考核,指導、協調、控制和監督所在區域工程項目工期按計劃實施,安全生產部指導項目公司根據工程進度做好生產準備工作。

  第三十九條 項目公司負責工程里程碑計劃編制和報批工作,根據里程碑計劃編制一、二級網絡計劃,負責工程進度計劃動態管理,解決參建單位的困難和問題,及時調整工程實際進度和計劃進度的偏差,嚴格執行下達的工程進度計劃。

  工程造價控制管理

  第七節

  第四十條 工程造價管理主要包括初設概算、造價目標、執行概算、設計變更、設備物資及工程招標、建設資金籌集和融資成本控制、工程建設工程審計、竣工決算、造價目標考核等管理工作。

  公司負責審批所投資項目的執行概算(水電、風電工程的業主預算),確保實現總體造價目標;指導、檢查、監督所投資項目造價控制管理;協調合同結算中發生的矛盾。

  第四十一條 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工程項目工程初步預可研、可行性研究階段的造價管理。財務產權部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籌集和融資成本控制的管理,審查并批復項目公司的決算報告。審計部負責組織工程建設過程審計。

  第四十二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建設期造價控制的歸口管理:

  (一)負責制定公司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二)負責審查工程造價總目標和執行概算;

  (三)審批工程投資增加;

  (四)審查工程基本預備費和概算外項目的合規性;

  (五)審查工程考核獎勵方案并報公司審批;

  (六)負責對項目公司工程造價管理的考核;

  (七)指導項目公司做好工程合同索賠工作;

  (八)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竣工決算、審計等工作。

  第四十三條 項目公司負責執行概算編制和報批工作,組織施工方案優化,合理安排工程進度和建設資金使用,優化資金結構,降低財務費用,嚴格執行基本預備費和其他費用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工程投資增加及經濟、技術等條件變化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的編制和報批。

  工程竣工管理

  第八節

  第四十四條 工程竣工階段主要包括專項驗收、尾工工程、達標投產考核、竣工決算、工程審計、工程總結以及工程后評價等管理工作。

  公司負責對工程項目達標投產進行檢查驗收;負責協調由國家或省級政府部門對工程(鐵路、環保等)的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工作;督促尾工建設;審查工程結算總投資。

  第四十五條 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工程前期工作的后評價工作;財務產權部負責組織工程竣工決算,審查并批復項目公司的竣工決算報告;審計部組織工程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

  第四十六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督促項目公司按時完成機組性能實驗、工程專項驗收和工程結算工作和工作總結;組織達標投產檢查驗收;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項目公司完成工程竣工決算及有關審計工作;指導項目公司做好工程的評優工作;負責工程建設的后評價工作。

  第四十七條 項目公司負責根據各類項目的竣工驗收規程,組織啟動、試運和投產驗收;組織生產準備工作和進行人員培訓;落實達標投產各項要求,確保工程按照公司達標投產的要求按期實現達標投產;按期完成工程尾工工程;組 織工程竣工驗收,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時完成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并配合相應的審計工作;對項目建設進行總結并報送公司工程建設部備案。

  第六章 考核與激勵

  第四十八條 公司負責項目總體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的下達,并負責考核工作。

  第四十九條 公司對項目公司實行年度目標和總體目標 責任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授權工程建設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自公司總經理簽發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校基本建設的任務是制定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近期建設計劃及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校園總體規劃設計及實施,負責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功能定位、項目報批、工程招標、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投資控制、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的范圍與內容,范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修繕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擴建,以及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維修、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基建項目)。維修修繕項目包括50萬元以下的裝飾工程、綠化等項目(以下簡稱修繕項目)。

  第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依法規范原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應進行科學論證和決策,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及其它各種手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做到依法規范,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六條

  學校應對基本建設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職責、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工作規范,加強對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是大竹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近期建設計劃和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指導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工作和協調處理學校基建工作中有關問題等。

  第八條

  學校行政對學校建設項目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應根據基本建設任務建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重大事項做出決定,并具體負責對學校建設項目的組織領導、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學校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財務、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

  學校基建部門的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新建項目的論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和上報,編制和執行學校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工作,負責執行各項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及全過程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建立責任制,學校基建工作的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是建設工程項目第一與第二責任人,對該此項工作和廉政建設負首要責任。

  第十一條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應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從項目的論證報批、工程招投標、勘探設計、項目施工、工程技術、相關設施的配套、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學校建設項目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進一步的論證,對該建設項目的選址、環境評估、建筑面積、建設標準、使用功能、資金籌集、項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并附有通過招標選定的設計方案。報告應根據國家和市政府對建設項目有關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第十三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在完成批準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后進行。學校應及時組織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管理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驗收時,除對建筑工程實體進行驗收外,還應認真查閱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隱蔽工程的驗收材料及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等資料。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責成施工及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并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書。在工程保修書中應明確工程保修的范圍、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學校固定資產。

  第三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部規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積指標,對校園(校區)進行總體建設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為發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擴建的校園要保留學校歷史文脈和原有建筑的風格風貌。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經審定后,學校基本建設應嚴格遵循規劃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選擇優秀的設計方案,保證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觀和結構的安全。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是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對建設項目做出初步設計方案和項目建設資金的概算,由學校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由學校和設計單位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復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納評審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使初步設計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學、合理和適用。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基本建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擇優的招標辦法,選擇優秀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及部分建筑材料供應單位。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九條

  學校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應合理確定建設工程的計價方式和工期,招投標的時間不得少于法定時限。學校必須向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資料,合理編制標書(預算)。

  第二十條

  建立招標代理制度。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一律實行招標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中介庫。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實行輪換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達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基本建設項目集中公開招標實施辦法》實行。單項工程投資額在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項目學校采取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單項工程投資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學校組織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修繕項目管理辦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評標小組,由學校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評標小組的成員組成。一般情況下,學校參加評標人員不得超過評標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一,其他評標專家由招標管理部門根據評標專業技術需要,在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技術評標專家占評標小組成員的比例應不低于三分之二。具體評標辦法、評標程序及保密紀律等,按照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或由學校(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維修項目招標按照《學校維修項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與中標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大宗建筑材料供應等單位,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學校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協議書。

  第五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筑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學校校舍的安全和質量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筑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從設計到施工的各個環節確保學校建設工程的質量。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測試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個施工程序。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及有關建筑材料、設備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各項指標合格后方可使用。項目學校、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都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按各自的職責,各負其責,保證工程質量的等級要求。

  第二十六條

  學校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和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隱患,應限期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學校應暫緩撥付建設資金。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校、勘探、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各負其責,各單位項目實施的第一、第二負責人,也是該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的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結構,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托該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建立基本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學校在建設項目實施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應及時上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并認真做好應對處理工作。

  第六章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

  第三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全面貫徹“堅固、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必須堅持資源節約原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三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規范裝修標準,推行限額設計。裝修標準一般采用中檔標準,主要材料的選擇檔次為中檔適度偏上。

  第三十二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階段造價控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全工程造價控制。學校應對基本建設項目基礎、主體、竣工實行三階段造價實行動態控制,在項目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后的十四天內分別提交基礎、主體、階段結算;如對上階段造價超出較多的項目,將在下階段采取降低裝修標準、減小規模的方式,控制項目總造價。

  第三十三條

  應遵循公平、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施工現場簽證包括:現場技術核定、材料簽證、其它現場簽證、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

  強化現場技術核定制度。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后,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簽認后方可執行;重大設計變更,學校還應征得市教育局書面批準。

  第三十五條

  加強材料簽證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未明確定價、定規格、定品牌、定產地廠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標文件約定風險范圍的材料、施工期間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調價的材料以及建設方認為須簽證的材料的簽證管理。

  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七日將預購材料清單提交現場代表,由現場代表認可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

  規范材料簽證,材料簽認價格參照建經信息和市場價格,并參考3家以上廠家的價格。材料簽證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材料供應時效、價格,簽證價格簽認還應明確采管費、運輸裝卸等相關費用因素。現場簽證要及時簽辦,不應拖延或過后補簽。對于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者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三十七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及竣工決算管理。項目竣工后28天內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給市財政局審定;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提交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計處組織審定。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具體辦法按照《達州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與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洪教計字(20xx)4號]執行。

  第三十八條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實行估算、概算、決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內允許調整,決算在概算10%幅度內允許調整;如存在基礎特別復雜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應及時提交專門調整報告,待調整獲得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未獲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門批準的超額投資由項目學校自籌解決。

  第七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學校建設工程都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提出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合同、資料和圖紙等,都要嚴格地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四十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及批復文件;

  2、工程概預算及批復文件;

  3、招標文件;

  4、合同文件;

  5、圖紙會審記錄;

  6、工程竣工圖紙;

  7工程設計變更、甲方簽證;

  8、工程結算書;

  9、工程量計算書;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建設單位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施工組織設計;

  1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

  14、工程開工、竣工驗收報告;

  15、學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圖紙;

  17、投標文件;

  18、其它資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證明等)。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具體要求。工程設計變更、簽證:工程設計變更,要求分專業按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設計變更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字及設計單位蓋章,同時要求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與竣工圖相對應。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文書要求。工程簽證,要求根據簽證單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每一頁要求有統一的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簡圖,并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的內容、份數和頁數,并且對所有復印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所有資料應保證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對學校與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嚴格管理,檢查各項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八章建設工程項目的保障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必須堅持勤政廉潔原則。建立健全勤政廉潔和監督制約的.制度措施,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干干凈凈做事謀發展,努力實現“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目標。

  第四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基本建設工作隊伍建設,要選聘政治素質好和專業技術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基建隊伍。結合學校基建工作的特點,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學習、辦公、防護、交通等各種工作條件,保證基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工作先進、取得優良業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六條

  學校要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特點,堅持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學校基建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責任制度和工作紀律。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約措施和追究辦法。

  第四十七條

  學校基建工作人員不準在與工程有關的單位中報銷任何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對方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回扣等好處,無法拒絕的,應一律上交學校;不準參加對方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準要求和接受對方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的各種利益;不準向對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及工程分包經營等活動;不準向對方泄露招標標底等有關保密內容;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或他人謀取利益;不準擅自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十八

  條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監督與自律相結合,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依法嚴格,全面覆蓋。

  第四十九條

  學校要加強對決策工作監督。重點監督決策依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決策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決策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并記錄在案等。

  第五十條

  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重點監督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范圍、程序和方式,評標成員的組成是否符合要求,評標過程是否公平、公正,有無故意規避招投標或弄虛作假等。

  第五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合同簽訂和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完備,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的條款是否與招投標要求相符,合同的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合同的雙方是否誠信守約。

  第五十二條

  加強對基建重大物資采購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設備或大批量大額物資采購工作,重點監督采購是否按照程序嚴密、操作透明、集體決策、合同約定、擇優購置、責任明確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五十三條

  學校要加強對責任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有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職責實施管理,各責任人員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四條

  學校要加強對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干部有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工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以權謀私或造成損失,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是否及時處理等。

  第五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群眾對學校基建工作的監督。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基建工作公開。實施學校建設項目責任人、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現場掛牌公示制度,設立工程質量和廉政建設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監督工作由監察、審計、財務、基建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采用參與、詢問、檢查、調查、追究等方式進行。

  第五十七條

  學校對在建設中不按規定辦事、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反有關廉政規定的行為,都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查處。根據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由學校分別給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學校緩撥或停撥市級建設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1.1、為加強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規程。

  1.2、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意識。 1.3、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

  1.4、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五、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組織宣傳與實施。

  第二章人員職責

  2.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文件。

  2.2、項目部經理作為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所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收集有關安全生產的事例、圖片,每月組織本項目部工作人員和所屬工程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3、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設安全監管員兩名,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每一個項目部根據情況配備一致兩名安全監管員,負責本項目部所屬建設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監管工作,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施工單位應根據所承建的工程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員,大型工程、復雜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多位安全員,負責所施工樓層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4、安全監管員、安全員應經過云南省建設委員會有關部門培訓,取得上崗資格,并應定期參加云南建設委員會組織的培訓。項目部的安全監管員應配備一臺數碼相機,隨時記錄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的人與事。

  第三章安全制度

  3.1安全檢查制度

  3.1.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3.1.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1.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3.1.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3.2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3.2.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3.2.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2.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3.2.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3.2.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3.2.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3.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3.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3.3.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并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并附考試卷;

  3.3.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3.3.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3.3.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3.3.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3.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3.4.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3.4.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4.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書面記錄。

  3.4.4、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3.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3.5.1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5.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程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茜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3.6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3.6.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數的10%;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2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4

  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制(了解)

  1、政府部門的行政管理政府設置了多層管理機構(標準定額司→省總站→市站→區分站),明確了管理權限和職責范圍。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范圍內行使建設管理職能,政府在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職能:

  可簡稱為:四制定,一負責、一監督。

  1)制定工程造價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并監督其實施;

  2)制定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標準并監督其執行;

  3)制定造價專業技術人員執業標準并監督執行;

  4)組織制定全國統一經濟定額并監督指導其實施;

  5)負責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6)監督管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有關行為。

  2、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行業協會: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其行業管理的主要職能包括9個方面:

  (1)研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與管理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方針,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規范的研究和制定;

  (2)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自律機制;

  (3)發揮聯系政府和企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4)接受定額標準司委托,承擔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申報、復核、變更,造價工程師的注冊、變更和繼續教育等具體工作;

  (5)以服務為宗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6)建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系統(網站和期刊等);

  (7)對外代表我國造價工程師組織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與國際組織及各國同行組織建立聯系與交往;

  (8)受理違反行業自律行為的投訴,對違規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實行行業懲戒,或提請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9)指導各專業委員會和地方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的業務工作

  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了解)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

  1、甲級資質標準(12項)

  (1)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滿3年

  (2)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3)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4)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

  (5)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6)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7)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8)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9)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11)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違規行為。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

  管理的目標和任務

  一、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

  由于施工方是受業主方的委托承擔工程建設任務,施工方必須樹立服務觀念,為項目建設服務,為業主提供建設服務;另外,合同也規定了施工方的任務和義務,因此施工方作為項目建設的一個重要參與方,其項目管理不僅應服務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須服務于項目的整體利益。'項目的整體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對立的統一關系,兩者有其統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

  2.施工的成本目標;

  3.施工的進度目標;

  4.施工的質量目標。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必須按工程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而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標是由施工企業根據其生產和經營的情況自行確定的。分包方則必須按工程分包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分包方的成本目標是該施工企業內部自行確定的。

  按國際工程的慣例,當采用指定分包商時,不論指定分包商與施工總承包方,或與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或與業主方簽訂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簽約前必須得到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認可,因此,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應對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負責。

  二、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進度控制;

  4.施工質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與施工有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由于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在時間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會涉及設計階段。在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終止,在這期間,還有可能出現涉及工程安全、費用、質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問題,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也涉及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實踐中,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和該項目施工方的項目管理是兩個相互有關聯,但內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傳統的較廣義的術語,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應承擔的全部工作和任務,既包含項目管理方面專業性的工作(專業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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