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

時間:2024-10-03 19:19:5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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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1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秾W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2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并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并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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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標: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后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后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并扣該班級20分。

  5、后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并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后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并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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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培訓目標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我校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建設和諧學校,結合我校實際,決定啟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程,以均衡發展工程拉動全校義務教育的快速發展和整體提高。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因地因人制宜,通過校本培訓,使我校教師在教育教學專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得到解決。滿足教師個體發展需要,切實提高教師個人素質和專業水平,推動教育教學發展,促進教學發展,促進學校發展,為我市教育發展做出積極努力和貢獻。

  二、 培訓職責

  校長是培訓的設計者和第一負責人。成立以校長為核心,由其它副校長組成的校本培訓領導小組,以校教導主任和校骨干教師形成的骨干力量,帶動和促進所有參與培訓的教師,積極參與培訓工作。各負責人要明確職責,確保培訓計劃順利實施。

  三、 培訓規劃

  制定以“提高教師教育教學基本功為中心,以貫徹新課標為原則,以探討新的學習模式為目標”的發展規劃。每位教師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有本質區別,有針對性的制定出適合個體發展的,具有本年組特點的教研目標及培訓實施計劃,每個年組要研究確定一個培訓主題。

  四、 實施原則

  1、 實行“教研和培訓”相結合的原則。教師要在工作中不斷學習來完成校本培訓。因而必須將個人,年組培訓與教研科研相結合。形成年組間、同志間的.互動、互助和集體研討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向前發展。

  2、 教師積極自主的學習原則。教師是學校培訓的基本元素,教師只有在校本科培訓過程中不斷地積極主動地學習新觀念,探討新方法、研究新問題,提高自己的反思意識及能力,這樣才能不斷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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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校教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學校下發的`作息時間表,實行簽到制度,任何人不準代簽。早上、中午提前5分鐘到校。自覺做到按時上下班、上下課(包括候課)、開會和學習等,不準遲到早退。否則,按教師考核細則扣分。

  2、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有事外出必須履行登記手續。請小假的時間累計計算,每超過2小時按半天事假處理;請小時假累計8小時按事假1天處理。漏崗4次為曠勤一天;簽到后離校教師按漏崗處理,3、教職工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婚傷假、計生產假等還需出具有關單位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公傷假、出差時間按出勤計算。

  4、學?记谌藛T必須按規定如實填寫考勤月報表,于次月第一天上午交學?记趩T。學校考勤人員匯總后按規定上報,并做好學校的存檔工作。

  5、學校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對抽查時既不在崗,也沒有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6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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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個教師學年初要制訂個人發展預[案,每學期結束要認真寫好學習體會或經驗總結。

  2、每個教師嚴格按照自己的培訓發展計劃選擇最適合的形式參加學習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師德修養和業務素養,提高自己的理論和知識水平,完善調整自己的.能力結構。

  3、每期末,學校將對集中培訓的內容進行測試,教師人人必須參考。學校教師培訓發展績效認定小組將根據測試成績對教師的培訓發展結果作出認定,認定結果將作為該教師評優、晉級、評職等的重要依據。

  4、教師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參加集體學習和各教研組組織的聽課、評課、集體備課、業務講座等活動,必須遵守紀律,聚精會神,做好學習記錄,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習的要提前履行請假手續。學習時不看與學習無關的書報,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學習時間要關閉手機和呼機,不得會客。否則按考核細則扣分。

  5、外出學習的教師必須精心做好筆記,認真整理材料,回到學校要作評細匯報并進行匯報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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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并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2)家長和學生承諾遵守學校手機管理的各項規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并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后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3、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私自攜帶手機或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違規使用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后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后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并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四、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9

  為了提升學生通訊禮儀和人文素養,維護校園安全安寧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學生在校正確使用手機(移動電話),依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管理規定。

  1.學校不鼓勵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若有學生攜帶手機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規定。

  2.每位學生自覺保管自己財物,如有手機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3.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運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這時間段內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學后至晚上就寢預備鈴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隊打早餐、打中餐時、星期天的`晚自習及晚寢睡覺時間不能使用。

  4.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攜帶手機,即手機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學生在校內給手機充電時,必須在自己宿舍內并用自己所購買的電卡充電,在學校規定的可使用手機的時間段充電,中午放學后或晚上睡覺時只能用座充充電,充電時應該做到有人看管充電器物,以防手機丟失并注意用電安全。

  6.上課(含室外課、實習課)、自習課、午休、晚寢及各項集會一律關機,嚴禁接、撥(含游戲軟件、簡迅、上網等);上述以外時間可開機,將手機調整成震動,且使用時音量盡量放輕,不可影響他人。

  7.考試期間應遵守考場規范,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8.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不要邊走邊講,未經允許不能在辦公場所使用,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移動電話)時,不能大聲喧嘩與口出穢言,并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9.嚴禁使用手機(移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系工具。

  10.全體教師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責任,如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交由該班班主任或學生科處理,學期末放假之時方可領回手機,并視情況按《學生管理手冊》處理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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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以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以自己的良好行為習慣潛易默化地影響學生。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5元/次,曠工者扣20元/次。

  4、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輕微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向家長解釋,并承擔相應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轉學,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發當月獎金,若無不安全事件發生,當月兌現50元安全獎。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

  7、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

  8、各班放學后,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師生外出活動時,注意及時關燈、空調、電扇等。

  9、同事之間應該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同事之間鬧情緒,互相詆毀、有損教師形象的事件發生。(出現此類事件,批評、教育不改正者且情節惡劣者,為了維持教師隊伍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做勸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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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教師工作紀律,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前提。為了進一步嚴肅教師工作紀律,提高教師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體教師必須根據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認真工作,不得假公濟私,哺乳期教師可以提前一節課下班。

  2、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所屬辦公室辦公,不準私自調換辦公室,各辦公室由學校安排負責人,負責教師考勤及安排辦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接待學生家長、找學生談話一律在辦公室進行,否則視為曠到。

  4、教師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勞動紀律,確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按以下請假期限及審批權限辦理:

 。1)事、病假。教師因事因病請假7天以內(含7天)的,由校長審批;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由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后報鎮教育總支審批;超過15天的,報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人事股審批。

 。2)婚假。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結婚,可一次性享受5個工作日的婚假,雙方屬晚婚的(男滿25歲,女滿23周歲),可增加婚假20天。教師婚假由校長審批。

 。3)產假。女教師產假90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晚育(指女方在24周歲以上)的,增加產假30天,可給予男方15天的護理假;產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順延。教職工產假由校長審批。

 。4)喪假。教師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獨生子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時,可給予3天的喪假。教師喪假由校長審批。

 。5)請假程序及手續。教師請假審批權限在學校和教育總支的,教師應提交書面申請,經校長、干事簽字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離崗期間按曠工處理。請假審批權限在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的,教師請假時應提交書面申請一式兩份(學校、縣局各存一份),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先經校長、干事簽名并加蓋公章后報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人事股審批,經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離崗時間按曠工處理。申請病假的要有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入院手續、化驗單、醫療費發票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婚假的要有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請產假的要有準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病假(病休)期間的工資折扣標準。一是病假(病休)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二是病假(病休)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俟ぷ髂晗薏粷M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②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三是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俟ぷ髂晗薏粷M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诠ぷ髂晗逎M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7)事假超過規定期限應扣發工資。工作年限未滿五年,年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按日平均工資標準扣發超假期間的工資。

  5、學校對教師考勤實行查崗制,即由行政值周領導負責查崗,每個工作日至少查崗一次。教師考勤情況一周一匯總,一周一公布。

  6、每月設全勤獎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內請假達3節次或曠坐班達2節次或升旗例會兩次不參加或缺堂誤課達1節,則該教師將不享受全勤獎。另外因事每節扣2元;曠坐班每節扣5元(一天按6節計算);缺堂誤課每節扣20元,遲到、早退1次折合曠坐班0.5節;各種學習、會議、教研活動、升旗儀式缺席(婚、喪、產假、病假、公差、函授學習、自考除外)扣5元/次。有關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凡缺勤另相應扣除量化評分。

  7、教師因公、因病、因事不能上課,時間在一周以內的,由教師自己請人代課;時間在一周以上,屬事先有準備的,由該教師自己請人代課,校長批假回執單報教導處備案;屬突發性的'(教師外調、傷亡等),由學校重新安排教師上課;凡代課課時津貼均要從被代教師課時津貼中扣除,代課津貼根據學校課時津貼發放辦法據實發放。

  8、教師坐班時間不得在辦公室大聲喧嘩、閑談,不得隨意離開辦公室、中途進進出出,不得隨意串室,影響他人工作,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看與課堂教學無關的書報雜志,不得將自己小孩引進辦公室,辦公室用品及書籍、作業本等須擺放整齊,最后離開辦公室的教師要注意關燈鎖門。

  9、教師上課實行候堂制,必須嚴格做到“十不準”:不準遲到早退,不準空堂缺課,不準隨意調課,不準坐教,不準隨意進進出出,不準看與教學無關的書報雜志,不準穿背心、短褲、拖鞋上課,不準吸煙、打瞌睡,不準體罰學生,不準將與教學有關的書籍資料、實驗器材課后放在教室。教導處將不定期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全校通報。

  10、教師的備教說評輔改考評等各環節工作必須按照《西湖中學教學常規管理細則》執行,教學常規檢查在期末匯總后計入教師量化總分中。學校舉行的各種考試的監考、閱卷,請事假1次扣10元,曠1次扣20元。以上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此外,相應扣除量化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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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ㄒ唬⑸险n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ǘ⒂檬謾C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ㄈ、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ㄋ模、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ㄎ澹⒉辉试S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學生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學生科,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虬嘀魅慰韶熈钤撋侠U其手機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13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一律不能帶手機進校園。

  2、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政教處。進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師處。

  二、使用規定:

 。ㄒ唬、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游戲等)。

 。ǘ⒂檬謾C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等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ㄈ、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ㄋ模、在學校期間,嚴禁玩手機,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ㄎ澹、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凡是出現以上情況的,參照《歸州中學學生行為規范量化細則》對各班進行量化。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14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使學校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通過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有效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對象

  桃元小學教師

  三、考核內容及細則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間不扣分),以此累計。

  3、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遲到、早退,隨意停課,擅離崗位者酌情扣分。

  4、請假超出一定天數者,除扣完本項以外,其余按教文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ǘ⿴煹拢10分)

  1、言行不檢點,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扣5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的每次扣5分。

  3、鬧不團結,無理取鬧的,每次扣5分;

  4、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響教師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嚴重違反師德情況的酌情扣分。

  6、本項總分10分,扣完為止。

 。ㄈ┕ぷ鞒R幙己耍10分)

  1、備課、上課、改作、家訪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2、教師在本人職責范圍內,或學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時履行職責,或未及時完成,造成學校工作受嚴重影響者,每次扣5分;

  3、實驗課開設率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1分;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如到校時間、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項各條酌情扣分情況由校委會討論決定。

 。ㄋ模┙逃虒W能力(60分)

  1、教學成績按《教學成績分計算方案》執行。按總分折40分的方法,計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師獲各級先進、榮譽稱號的,區級記3分,市級記5分,省級記7分,國家級記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為準。

  3、教職工本人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準同意的各類競賽獲獎,加分標準如下:

  4、教師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按如下加分。

  5、文娛會演和運動會等團體獎名次參照教師個人獲獎計分(1—4為一等獎;5—8為二等獎;9—12名為三等獎;13—16名為鼓勵獎)。

  6、業務論文在正規教育雜志報刊上發表的`,且有署名“__鄉中心小學”的記2分。

  7、教育科研課題成果按個人獲獎4倍計分(執筆人占50,其余教師共占50,由課題組長平均分配)。

  8、積極參加少年宮輔導活動,活動有成果。加分封頂10分。

  8、一個年度內一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2—7項)加分封頂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計算方案》執行,該方案未制定出來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計10分。

  四、以下情況屬于一票否決,定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處刑罰者。

  4、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補充事項

  1、本制度由教代會通過后生效,細則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2/3代表簽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相沖突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15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ㄒ唬┌滋欤好刻焐衔绾拖挛缟险n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ǘ┩黹g: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ㄈ┮詫嬍覟閱挝唬ㄗ咦x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學校手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16

  為了給我校帶來良好的教學秩序,讓教師們具有一定的責任目標意識,給祖國培養有用的棟梁之才,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訂本制度。

  一、出勤管理

  1、凡請假的教師,代課費由教師自己開出,每節5元。(婚喪假、特殊病假除外)

  2、開會、升降旗儀式活動凡請假、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后請假均以曠工論處,按規定每節扣10元,每天扣50元,并記入檔案。

  4、凡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校長審批,交教導處調課。確因特殊情況可以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上請假條。

  5、不允許教師之間私自調課,若是自行調課,一經查實,雙方都按缺課處理。

  6、曠工每天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規定3分鐘至5分鐘內為遲到,5分鐘以上視為缺席。

  7、值周教師負責值周內晨讀,缺一節扣幣5元,未完成值周條例,扣幣10元;值周教師要特別注意安全。

  二、教學管理

  1、教學常規實行月查制,并認真作好記錄。

  2、聽課每位教師不少于10節,校長、教導和教研組長不少于15節。并作好記錄。

  3、每位教師要用普通話、寫規范字和作好記實手冊。

  (一)教學獎懲

  1、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優良率居同級同類學校(教學點與教學點)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45、40、35元。居全鎮第一、二、三名的獎55、50、45元。

  2、統考科目的及格率為70%的獎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5元累計。

  3、統考科目的優良率為68%的獎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10元累計。

  4、統考科目人均分高于全鎮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獎50元。

  5、凡統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鎮倒數第一的懲30元。

  6、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鎮倒數第一的且低于全鎮人均分的懲40元。

 。ǘ┢渌剟

  1、教師在刊物上發表文章的。國家級獎100元,省級60元,地級50元(同一

  2、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是單項比賽。

  3、文藝演出與美術作品參賽獎

  凡學校組隊參加上級組織的文藝演出與集體參賽作品,或地級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100、80、50元;獲縣級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80、50、30元。單項和集體項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復計獎。

  4、以上各種參賽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

  三、特殊貢獻

  1、凡獲國家級骨干教師、省級骨干教師、地級與縣級骨干教師,分別獎100、80、50、40元。

  2、以上各種獎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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