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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精選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1
一、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特殊性
1、認識能力尚在啟蒙階段,對自我和社會的認識水平難以進行自我保護。
2、身體發育不健全,避免和承受傷害的能力差。
3、規則意識尚未建立。
4、對孩子管理、照顧的不科學。
二、幼兒園安全責任范圍
1、幼兒園對幼兒人身安全保護責任的時間范圍
從孩子入園到離園的時間段內 幼兒園組織的園外活動時間內 如果有園車,從早上上車,到下午送孩子下車
2、幼兒園安全保護責任的空間范圍
幼兒園負有管理責任的園舍、場地,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包括直接使用的,間接使用的所有房屋、場地、設施設備、用品、用具)
3、關于意外傷害
“意外”不等于“沒想到”
法律上的“意外”:是指不可抗力,難以預料、預防、難以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并非是指“沒想到”,幼兒園有責任盡到“注意義務”,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就是失職,就是過錯,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主要是盡到“注意”義務,做好幼兒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
三、幼兒園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
(一)設施安全
設施不安全是幼兒園傷害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幼兒園要符合選址標準。
2、設施、用品、用具符合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購買物品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保存購貨憑證。
3、幼兒園要設置安全通道。
4、設備、器械安裝規范、牢固。
5、按規定對設施、用品、用具進行維修、更新。
6、設備設施、用品、用具符合幼兒用品的規格和標準。 設施安全包括直接使用的設施、用品、用具;也包括庫房、消防、治安、電器等基礎設施設備。
(二)教育經常
幼兒園的'安全教育重點是全體員工。
1、幼兒園安全是新員工的第一課。
2、安全教育經常化。
對員工進行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保護幼兒人身安全的教育;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制止幼兒危險行為。
3、大型活動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安全教育。
4、應對突發事件的教育。
5、根據幼兒的年齡和認知能力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培養規則意識。
(三)管理到位
做到盡職盡責是預防傷害事故的根本。
幼兒園大多數傷害事故都是失職造成的,不能歸責為孩子違反制度。
所有安全預防措施都必須以教師和員工盡職盡責,加強管理為前提。每個環節、每位工作人員都必須盡職盡責,制度、措施才能起作用。
(四)救治及時
發生傷害事故,首先是救治孩子。
對幼兒發生病痛或傷害不要不懂裝懂。
(五) 預案常備
幼兒園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緊急預案。
根據幼兒的年齡特征適當進行應對突發事件的演習。
四、幼兒園安全工作中需特別注意的幾項工作
1、門衛制度及家長接送
2、幼兒活動、休息場所必須有人值守
3、不得對幼兒進體罰或變相體罰
4、不得讓幼兒獨處
5、嚴格管理幼兒餐飲
6、大型活動要有嚴密的安全工作部署
7、不得安排幼兒參加不適宜的活動
8、寄宿制幼兒的管理
9、及時向家長報告幼兒的安全信息(身體、精神狀況)
10、重視家長反映的幼兒安全信息(身體、 精神、接送時間)
11、幼兒園園車
五、幼兒園對幼兒的安全教育、管理必須與幼兒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相適應
(一)保護、管理措施必須與孩子的年齡和認知、能力相適應。不能把安全建立在幼兒自我保護的基礎上。
(二)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必須讓幼兒聽懂,對幼兒的要求必須是幼兒可以做到的。
六、 在園幼兒的監護權問題
1、幼兒園不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
在幼兒園未接受法定監護人委托的情況下,幼兒園對在園幼兒的人身安全履行教育、管理職責。
2、幼兒父母應履行監護責任
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不要讓幼兒把有安全隱患的物品、玩具帶到幼兒園。
法定監護人應與幼兒園共同做好幼兒的人身安全保護工作。
七、幼兒園傷害事故的處理
(一)相關法律概念
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承擔的資格。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滿18周歲。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16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生活來源,則視為完全民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下兒童。 簡單地講:10歲以下兒童不能獨立行使法律規定的各項民事權利(人身權、財產權),也不能獨立承擔相應幼兒園孩子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未成年人中受保護力度最大的群體。因此幼兒園對幼兒承擔的保護責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 行為能力)。 的法律義務。 任也是最大的,做好安全保護,預防人身傷害的工作也是最重的。
(二)幼兒園傷害事故歸責原則:過錯責任
過失:疏忽或者過于自信。
故意:明知結果會發生,希望或放任發生。
幼兒園的傷害事故絕大部分屬于過失造成的。
過失即是失職,失職即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孩子的法律行為能力不同,教育機構對發生的人身傷害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二)傷害事故處理的法律依據
1、現行規定:(適用到20xx年6月30日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60.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1988年)
(適用一般過錯原則)
2、新的法律依據 (20xx年7月1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按照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過錯責任一般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但按照《民事侵權責任法》規定,教育機構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傷害事故適用: 過錯推定原則。
即:只要10歲以下的孩子在幼兒園或者學校受到人身傷害,即認為幼兒園、學校有過錯,就應承擔法律責任,除非幼兒園能證明自己已盡職盡責,教育、管理上沒有過錯,才能免責。 也就是適用“被告”舉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受到人身傷害,先認為教育機構有錯, 如果幼兒園不能證明自身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現行的<《民法通則》貫徹實施規定>160條規定的一般的“過錯責任”在《民事侵權責任法》中只適用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10歲以上,18歲以下):
《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新的法律規定意味著加大了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保護力度,加重了幼兒園、學校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安全保護責任。
八、第三方責任
第三方責任:幼兒在園負有安全保護責任的期間,因第三方的過錯造成幼兒人身傷害的。
《侵權責任法》規定: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一)首先由直接侵權方(即第三方)承擔責任
如果為幼兒園提供服務,或其他園外人員造成幼兒人身傷害,首先由提供服務方或其他園外人員承擔侵權責任。
(二)幼兒園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補充責任
但如果幼兒園有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過錯需承擔補充責任。(承擔自身過錯的那部分)
九、傷害事故的處理途徑
(一)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妥善及時” 原則
(二)處理途徑
民事糾紛:民不舉,官不究。
解決途徑:協商(私了);調解;訴訟
(三)傷害事故的責任承擔主體
1、首先由幼兒園承擔責任。
2、然后根據教師錯誤的具體情況再對教師做相應處理。
幼兒園教師無資格證,如果發生傷害事故會導致幼兒園侵權責任加重。
(四)保存證據:幼兒園應當注意保存發生傷害事故事實的證據:攝像、錄像、照片、病情診斷書、導致傷害的物證、及相關證人的證言。
十、人身傷害保險
如果政府給幼兒園上了“幼兒園責任險”,應該由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 如果家長給幼兒上的意外傷害險,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能代替幼兒園的賠償。幼兒園仍需依法賠償。 孩子主要活動場所和大門口最好安裝監視器。以便發生事故時提供相應證據。
幼兒園安全大于天,必須高度重視,認認真真,謹小慎微做好安全工作,避免發生傷害事故,保障幼兒人身安全,使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區級關于“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小學化’現象”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積極遵循幼兒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做到以游戲為幼兒園的基本活動,科學制訂保教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和組織幼兒一日活動,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文件內容,深刻領會文件精神。
為了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幼兒園要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文件內容,深刻領會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提高一日活動質量,提升幼兒園辦園內涵奠定基礎。
二、對照文件要求,開展自查自糾。
對照教育部“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文件要求,結合我園實際,及時利用午休和下午辦公時間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將文件內容印發人手一份,讓每位教師與文件精神逐條對照,查找各自工作中的不足及存在的問題,以書面和交流等不同形式進行匯報,以便每位教師及時且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以達到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的目的。
三、園內組織督查,確保工作落實。
對照文件要求,組織全園教師開展不同形式的自查自糾活動(如全園性集體自查,年級組自查及個人自查),認真查找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不足,討論解決整改方案,制訂切實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及時予以落實。幼兒園成立以王軍校長為組長的督查小組,對整改情況分項分時間進行督查,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四、具體措施
1、對照“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文件要求,從幼兒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出發,糾正幼兒園工作中存在的“小學化”教育內容和方式,嚴格執行保教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和組織幼兒一日活動內容,真正把游戲作為幼兒園的基本活動,靈活運用集體、小組、個別活動等多種形式鍛煉幼兒的體魄,激發幼兒探究欲望和學習興趣,使幼兒從小養成良好的'品德習慣,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2、認真落實文件精神,進一步豐富幼兒一日活動內容,積極為幼兒創設多種活動空間,如戶外活動、區域活動等,為幼兒配備豐富的玩具、游戲材料和幼兒讀物,為幼兒自主游戲和學習探索提供條件。
3、積極與小學配合做好幼小銜接工作,嚴格義務教育招生政策,規范招生程序,嚴格執行就近免試入學制度,不讓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接受義務教育。
4、加大社會宣傳,形成家園合力。
通過各種形式(如家長會、家園共育欄、告家長書)向家長宣傳“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文件精神,向家長宣傳科學的、先進的學前教育理念,實現家園共育,讓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學前教育工作。
五、時間安排:
時間
內容
負責人
2月29日
組織教師學習文件內容,領會文件精神及要求
2月29日至3月1日
園內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全員性)
3月1日至3月4日
整改落實階段
全體教師
3月5日
檢查總結并將自查工作匯報及整改情況上報教育局教育科
附:丁嘴中心幼兒園開展“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幼兒園全體教師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3
一、預防燙傷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熱菜、熱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2、不允許幼兒進廚房、配電室等危險區域,進出時須隨手關門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誤入或跟隨教職工混入其中。
3、幼兒尿濕衣褲須換衣、沖洗時,在盥洗前,一定要調試好水溫(用手背試水溫適宜為佳)。
4、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5、冬季取暖期時,要保證熱水袋和取暖設備的安全。
二、預防外傷
1、清除園內房屋、場地、教玩具等設施、設備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墻體的拐角、柱子的棱角、器械邊角等要做好軟化包裝處理和安全防護措施保持安全圓滑,不留隱患。
3、墻面要做軟處理。
4、大型玩具每天檢查一次,發現隱患立即排除,隱患存在或未排除前要停止使用。5、發現設施設備破損和損壞時要及時組織人員修復。
6、組織戶外活動時,教師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及時清點人數,規范孩子的違規違紀行為。
7、外出活動時,范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及可控范圍內。
8、進行戶外活動時要避免因過于疲勞或保護不力、措施不到位,保護方法不當所造成的意外事故發生。
9、小班的戶外活動時間和地點要與中、大班分開。
10、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固。
11、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12、剪刀、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柜、儲藏室內,要放在幼兒夠不著、摸不到的地方。
13、通過開展游戲活動的形式,在游戲活動中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提高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嚴防異物導入耳、鼻、喉、口、氣管等處所造成的傷害(簡稱異物傷害)
1、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幼兒誤把小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進行戶外活動時要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現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耳、鼻、喉、口中。
3、如發生異物進入耳、鼻、口、氣管的安全事故時,教師不要隨意采取措施,弄清情況后,在保健醫生的協助下進行科學安全的排除。如保健醫生或老師都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立即通知家長、園長。
4、每天晨檢、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發現后統一收繳,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睡眠時,值班教師要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觀察幼兒是否在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凍、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誤吸入氣管。
6、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佩戴各種飾物。
7、建議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零食或不適玩具入園。
四、預防中毒
1、兒童活動室內不準存放有毒物品。
2、消毒液、洗滌劑、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柜內。
3、培養孩子良好的衛生和生活習慣,讓幼兒學會并養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習慣。
4、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對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5、食堂每日購進的食品,必須嚴格按照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執行,采購食品時要索要票據,防止有毒食品和過期變質的食品購入。
6、杜絕腐爛變質食品購入。
7、防止不新鮮食品購入。
8、所有藥品必須交由保健醫生或老師妥善保管,須放置于孩子觸及不到的藥品存放柜子里或其他恰當的`地方。
9、每個孩子所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
10、服用前,保健醫生或教師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11、服藥時要遵照醫囑和說明要求,防止過量服用和亂用。
12、做好服、喂藥交接工作記錄。如幼兒有異常情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并及時采取措施補救或排解。
五、預防走失
1、建立科學規范嚴格的接送制度。
2、送孩子入園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里,方可離開,不得讓孩子單獨行動。
3、接送人員要固定,授權委托人的信息要提前登記,實行專人專送,專人專接。
4、家長如遇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系或將書面委托交給受托人帶回幼兒園,并提前通知園方,否則不與放行。
5、門衛要堅守崗位,發現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兒園大門,并電話通知園長辦公室或當班老師。
6、進行戶外活動回班或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防止孩子走失。
7、禁止孩子單獨離園。
8、禁止未成年孩子單獨來園接送幼兒,若家長執意要求,須讓家長做出書面承諾和責任免除保證,以防事故發生后所引發的連帶責任。
9、防止孩子偷偷溜出幼兒園。
10、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
11、防止孩子跟隨家長偷偷出園。
12、防止外力侵入時所造成孩子的走失。
13、防止危機爆發時孩子走失。
14、防止意外和自然災害發生時孩子走失。
15、防止孩子被人口販子誘騙、誘拐而走失。
16、防止公共事件爆發時孩子走失。
17、防止一切可能導致孩子走失的事故發生。
六、預防觸電
1、錄音機、手提電腦須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2、讓孩子遠離電源和帶電物體。
3、電源插座(尤其是接線板)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4、經常檢查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電子琴、電鋼琴、點樂器等一切帶電和需要用電的音樂教育器械不用時要切斷電源,關閉開關。
6、微波爐、電冰箱、消毒柜、飲水機、電視機等一切電器的電源都要置于孩子夠不到、摸不著的地方,不用時須切斷電源。
7、打雷下雨時不要讓幼兒靠近電源和電器及插座。
8、不要讓孩子在濕手情況下接觸電器。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4
在幼兒園,孩子們正處于生活和學習的關鍵階段,他們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意外傷害是幼兒園中的常見事件,因此建立一個完善的意外傷害防護制度至關重要。本文將深入探討幼兒園意外傷害防護制度的多個方面,包括其重要性、內容以及實施策略,并分享我對這個主題的觀點和理解。
一、意外傷害防護制度的重要性
1、提升幼兒園安全水平
幼兒園作為兒童的第二個家庭,有責任提供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建立意外傷害防護制度可以有效預防和減少意外傷害的發生,保證幼兒園的安全水平。
2、保護幼兒身心健康
意外傷害不僅會給兒童身體帶來傷害,還會對其心理健康產生影響。通過建立完善的防護制度,幼兒園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幼兒的身心健康,讓他們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和學習。
二、意外傷害防護制度的內容
1、安全設施和裝備
幼兒園應配備適宜的安全設施和裝備,如護欄、安全門、防滑地板等,以減少孩子們的意外傷害風險。幼兒園還應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確保這些設施和裝備的'正常運作。
2、培訓和教育
幼兒園工作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培訓,了解兒童意外傷害防護的知識和技能。他們需要學習如何預防、應對和處理各種常見的幼兒意外傷害,以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
3、安全規章制度
建立一套明確的安全規章制度是至關重要的。幼兒園需要制定相關政策,包括孩子們的行為規范、安全游戲和活動的規定等,以確保孩子們在參與各項活動時都能安全無虞。
4、家校合作
幼兒園和家長之間的密切合作也是意外傷害防護的一部分。雙方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及時交流幼兒在家庭中發生的意外傷害情況,并共同制定預防策略,以保證幼兒在家庭和幼兒園兩個環境中都能得到安全保護。
三、實施策略
1、依法規制
幼兒園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建筑和安全方面的法規。政府有關部門也需要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管,確保其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安全保障責任。
2、定期演練和培訓
幼兒園應定期組織防護演練,以增強幼兒和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自救能力。定期開展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意識和素養,能更好地應對各種意外傷害。
3、審查和更新制度
意外傷害防護制度需要根據實踐經驗進行審查和更新。幼兒園應定期對既有的防護制度進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根據需求進行更新和改進,以不斷提升整體的防護水平。
我對幼兒園意外傷害防護制度的觀點和理解是,幼兒園意外傷害防護制度的建立對于保護幼兒的身心健康至關重要。通過提供安全設施和裝備、培訓工作人員、建立安全規章制度以及與家長進行緊密合作,可以降低幼兒園意外傷害的風險,保障孩子們的安全。幼兒園應定期審查和更新防護制度,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需求。只有全面而有效地實施意外傷害防護制度,我們才能讓孩子們在幼兒園中健康、快樂地成長。在我國,幼兒園意外傷害防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幼兒身心健康的重要舉措。然而,在實踐中,許多幼兒園往往存在意外傷害防范工作不到位、監管不力等問題,給幼兒的安全帶來了潛在的風險。為此,需要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管,確保其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安全保障責任。
對于幼兒園意外傷害防護制度的建立,我認為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定期演練和培訓
幼兒園應定期組織防護演練,以增強幼兒和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自救能力。演練可以包括火災逃生演練、道路交通安全演練等,通過真實情境的模擬,讓幼兒和工作人員能夠熟悉應對方法和逃生路線。定期開展安全知識培訓也是必不可少的,提高工作人員的意識和素養,能更好地應對各種意外傷害。
2、審查和更新制度
意外傷害防護制度需要根據實踐經驗進行審查和更新。幼兒園應定期對既有的防護制度進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根據需求進行更新和改進,以不斷提升整體的防護水平。制度的更新也需要參考國內外有關幼兒園意外傷害防護的最新研究成果,借鑒其他地區和國家的防護經驗,以確保制度的科學性和先進性。
3、家長的參與和監督
幼兒園意外傷害防護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需要家長的積極參與和監督。家長可以通過簽訂家園安全協議、參與家長會議等方式,了解、反饋和監督幼兒園的防護工作。另外,建立家園溝通機制,及時向家長通報幼兒園安全方面的情況和措施,增強家長對幼兒園的信任和支持,形成共同關心幼兒安全的良好氛圍。
4、監管部門的加強監管
相關監管部門應加大對幼兒園的監管力度,確保幼兒園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安全保障責任。對于嚴重違反安全規定的幼兒園,應及時采取措施,包括責令整改、暫停辦學資格等,以確保幼兒的安全權益不受侵害。
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管,確保其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安全保障責任,對于保障幼兒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只有全面而有效地實施意外傷害防護制度,我們才能讓孩子們在幼兒園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5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后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并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后,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嘩,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范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并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6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臟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里;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于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并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后,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查看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7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誰組織誰負責。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九、幼兒廁所、洗手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十、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十一、靜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十二、取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設備,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鑒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爐子周圍不可置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十三、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干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并有值班記錄。
十五、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十六、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十七、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8
1、外出看電影及春游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后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扣、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熏、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志,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6、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7、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傷人。
8、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9、在園內不私自使用電器用具,錄音機用好切斷電源。
10、外出活動隨手關燈、關電扇、關水龍頭,錄音機平時鎖在櫥內。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9
1、幼兒園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定期年審。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每天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廚房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防止發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追究相關違規人員責任。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10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11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煙,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設備,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12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小結,活動前后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九、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十、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人。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13
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14
1、兒童飲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潔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凈。
3、循環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級進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凈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觸兒童飲食的工作人員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
6、兒童飲食實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會,由園長、保健人員、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兒童伙食中存在的問題并隨時征求家長意見,總結經驗,以求不斷提高伙食質量。
7、兒童與工作人員(包括炊事員)伙食與食物儲存和制做要嚴格分開,兒童伙食費要專款專用,盈虧小于3%。
8、制定四季帶量食譜,每周制定適合兒童年齡特點的食譜,盡量自制點心,做到品種多樣,搭配合理,按量供給,烹調色香味好。每周更換食譜,保證日托熱量、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均達70%—80%以上,每學期對食品結果有分析總結,對存在問題有改進措施。
9、每天各班統計出勤、報告廚房,炊事員應根據各班當天報來的.實有人數按量按食譜做飯。做到少剩飯不浪費,買不到所定食品可臨時以同類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譜上更改,不吃隔夜飯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開,食具餐具嚴格消毒。
11、為兒童飲水提供條件,保證能隨時飲水。
12、按時開飯,保證幼兒吃好,吃飽每餐飯,進餐時間不少于20分鐘。
13、合理安排飲食,養成幼兒良好的進餐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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