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
1.目的:為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考勤管理制度適用于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門領導負責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管理。
4.工作內容
本公司作息時間: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的,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公司節假日值班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并作為員工加班補貼或輪休的依據。
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人事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上班時間遲于規定時間,按遲到論處;下班時間早于規定時間,按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5.打卡規定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崗位不能按時打卡的可填寫補勤卡申請表;
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一經發現,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并記過一次;
員工未打卡時,須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行政辦公室,否則按故意不打卡處理。
員工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按曠工1天處理:
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不上班或請假后逾期不歸;
故意不打卡;
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
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曠工及違紀的`處理:
根據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給予不超過當月工資30%的經濟處罰;
當月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遲到、早退超過8次者,公司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
1.0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0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項目部、銷售處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0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員工應提前15分鐘到達,上班時間一到,準時投入工作狀態。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4.0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5.0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和罰款50元的處分。
6.0公司前臺接待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告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報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據此核發全勤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7.0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8.0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9.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10.0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1.0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12.0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1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3.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常務副總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到達出差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辦公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2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公司將酌情賜予1-3天喪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2、員工辦理喪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別狀況說明》并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喪假期間享受本崗位根本工資收入。
1、員工因工受傷,由其所在部門準時通知綜合部;依據狀況嚴峻程度,綜合部于48小時內到工傷部門報案;
2、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公司確認確不能出勤,核給工傷假的,根據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予以發放;工傷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一律根據曠工(職)處理。
1、公司值勤分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方法執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局部法定節假日)值日由部門職員輪番排班執行,財務部無特別狀況可不排班值勤,綜合部應保證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門應保證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門50%以上的人員值勤;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協調、監視本部門值勤安排,并應于每周五下午將本部門本周值班人員安排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統一公示記錄;
4、值勤人員職責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
(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收文并歸放各部門、各辦公室;
(3)巡察本公司辦公區、接待區,留意電氣安全、電氣節省及清潔衛生工作,并預防竊盜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項;
(4)處理當日其他臨時發生的事務,但事后應分別報告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
必要時,亦得請示總經理及董事長辦理后辦理;
5、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因故的確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托付本公司同職人員代值并向綜合部報備,經托付代值的,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擔當;經取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經報備綜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專人擔當,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留意人員的來往走動,燈火治理及門戶安全等事項。
7、公休日值日時間原則上與日常上下班時間全都,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核準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時間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時離班;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離班。
8、在崗人員薪資賜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故公司不另行報支加班費,但值班期間公司供應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計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資表時將值班天數與法定工作天數并行計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為正常上班的半天計算,故各部門值班人員務必準時報綜合部門記錄備查。
9、違反上述值勤規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治理做遲到/早退/曠工(職)處理。
1、員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應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及《考勤特別狀況說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獲準的應在出差日開頭前一個工作日交綜合部門存檔備查,未按規定提溝通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無領導批示而擅自離職離崗者一律根據曠工(職)處理;
2、員工出差應向同職人員做好崗位工作的交接,并應在出差期間保持聯絡暢通,準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進程。核批的出差期滿應準時返崗述職;如因工作處理需延長出差期間的,應在征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后報備綜合部門,并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綜合部補充報備相關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補充文件的,一律根據曠工(職)處理;
3、出差員工應提交《員工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并根據核定的擬借出差費用領款;員工應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財務部門提交相關票據照實核銷出差費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員工無特別理由應聽從安排;員工出差在外,應留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準時向主管述職。
1、以上列明的違規遲到/早退及違規請假情形根據曠工(職)處理的,依照本條規定予以記錄、計扣工資;
2、曠工(職)半日者,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懲罰;曠工(職)全天的,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懲罰;連續曠工數日的,績效工資的扣除累計計算;
3、以上第一條至第十二條列明的幾種情形下計扣績效工資比例的規定不與本條關于曠工(職)績效工資扣除的規定相沖突,有如上條款列明情形的,應扣績效工資與曠工(職)處理下的績效工資的扣除并行計算;
4、連續曠工(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職)達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理的外,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考勤考紀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后勤服務總公司(含子公司)全體企編員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組織建立公司考勤管理體系,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司各部門(中心)的考勤管理實施工作,每月對各部門(中心)上報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公示。
2、各部門(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并落實一名專職或兼職考勤員作為本部門(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職責
1、考勤原則: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各部門(中心)認真審核填寫《考勤情況匯總表》(附表1),如實記錄本單位員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結果將作為公司審定發放工資與各類津貼、員工轉正、晉升、年度考核與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發生瞞報、漏報、遲報等現象的部門(中心),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考勤依據:由各部門(中心)根據崗位需要,設定每崗位或工種工作時間,確認到崗時間、實際操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并通知到每個員工。
3、考勤紀律: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與部門(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無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單》(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門(中心)在當月末填妥當月考勤表,員工的考勤信息須由本人簽字確認,當月的考勤結果經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匯總審核考勤報表并存檔。
6、考勤公示:各部門(中心)審核完畢的當月考勤表,需及時發布于公司網站“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遇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順延)。
7、考勤復核: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所在部門(中心)提出查詢申請,行政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細則:各部門(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經分管領導審批后予以實施。
四、假期規定
1、每位員工都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2、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天,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天,如有超過者,視為試用期不合格。
3、正式員工均享受勞動法規定假期,請假的條件與期限、審批程序與權限、手續材料及相關待遇,詳見附表《員工請假政策信息一覽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應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起止時間,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本部門(中心)存檔。
5、員工必須按規定程序和審批權限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補假單者,應寫明延遲原因及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6、同一部門同一崗位的管理人員工作期間不得同時請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則: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門(中心)工作需要,部門(中心)負責人應上報《員工加班申請表》(附表4),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則不作加班處理;因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本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后,視作加班。
2、加班范圍:公休、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員工按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處理,不支付加班費(國定節假日除外)。
3、調休安排: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安排調休(調休當年有效),員工需辦理調休手續。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報本部門(中心)負責人批準,認可加班天數后,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且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若無法調休或無需調休的,由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匯總加班天數,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審核后支付其加班費。
六、曠工處理
1、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 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2) 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3) 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調整后的崗位工作的;
(4) 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符合實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4次按曠工1天處理;
(6) 無故不參加公司、部門(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等集體活動2次,按曠工1天處理。
2、曠工具體處理辦法:
(1) 曠工一次扣發當日工資的200%工資;
(2) 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可視為自動離職;
(3) 對經常曠工的人員,經批評教育無效,公司可給予辭退處理。
七、附則
1、本制度有關條文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2、本制度由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5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8:00—11:00,14:00—17:00;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
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
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2、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3、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4、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20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5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5、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6、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7、當月出現遲到、早退10次以上(含10次)或缺勤、曠工3次以上(含3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一)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二)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三)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四)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五)加班:經領導核定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
(六)請假:經領導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四條作息時間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第五條打卡規定
(一)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臉部識別打卡,工作日內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鐘外打卡,視為遲到、早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30分鐘,書面警告一次;
遲到或早退31—6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90分鐘,按一天事假處理,超過9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員工忘記打卡可填寫《補卡申請單》,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審批未通過或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按缺勤處理;
(五)員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逾期不辦理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六)遇惡劣天氣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遲到,屬實的,經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條全勤獎
(一)為鼓勵員工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特設立全勤獎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當月全勤獎:
1、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
2、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次數超過5次的;
3、當月有曠工行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條加班
(一)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
(二)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且得到上級直屬主管
領導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視為無效加班
(四)員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調休或沖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計加班:
1、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計加班;
2、無打卡記錄支撐的加班時間,不計加班;
3、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的時間,不計加班。
第八條調休
(一)調休需堅持先加班后調休原則,員工調休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審批;
(二)調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上午半天與下午半天各計0、5天。
(三)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四)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自行調休超過1天以上,按嚴重違紀處理且立即解除勞動。
第九條曠工
(一)凡屬于以下情況,均屬于曠工;
1、用不正單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4、被公安部門扣留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二)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曠工一律按曠工時間工資的3倍扣除工資。
(三)月內累計曠工2天,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紀,給予辭退處理;
連續曠工3天的,視為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自動離職的人員暫時不結算薪資,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從薪資中直接扣除,薪資不夠扣除的,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條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證明。
(二)請病假最小單位為0、5天,病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第十一條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須請事假,由直屬主管及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
(二)請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額,應優先選擇請年休假;
第十二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早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2、員工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15天婚假;
3、員工再婚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
公休日;
(四)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1天婚檢假;
(五)婚假、婚檢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喪假
(一)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二)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
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一次性使用完;
(三)喪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四)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放。
(二)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72天產假;
7、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100%發放;
(三)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六條年休假
(一)根據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年限來配給相應年休假天數,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給當年休假天數。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年休假為15天;
4、員工不滿1年,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為5天,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為3天;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2個月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3個月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4個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資計發;
(四)年休假按原則要求在配給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給年度休完,可累計跨年度補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計;
第十七條工傷按
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法定節假日
1、春節3天
2、清明節1天
3、元旦1天
4、國慶節3天
5、勞動節1天
6、端午節1天
7、中秋節1天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調休需提交紙質的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請假、調休,如困不可預見因素未能及時提交紙質請假申請單,應采取電話請假,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且上班第一天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處理;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員工請假1天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復核準;
(三)員工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理復核、董事長核準;
第六章彈性上班時間
第二十一條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過20:30,則第二天上班可以推遲9:30
第二十二條彈性上班時間必須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記錄,否則不滿足彈性上班時間要求,按遲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廢止與修改權在公司,解釋權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補卡申請單
附件二: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請假申請單
附件四:加班申請單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8
1、目的
根據國家的規定和條例,在維護公司員工的權利,明確員工義務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嚴格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適用范圍
年齡在60歲以下的所有員工。
3、考勤管理規定
ⅰ,工作時間:每周五個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ⅱ考勤管理制度,遲到細則:
A:遲到0-10分鐘,忽略。
B:遲到10-20分鐘,按遲到處理。
C:遲到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間接向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ⅲ,早退細則:
A:即早退0-10分鐘,忽略。
B:早退10-20分鐘,按早退處理。
C:早退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ⅳ,公出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級報告,獲得批準以后(填寫公出審請單)再在出勤登記表上登記,否則酌情按早退或曠工處理。(2個小時以內早退,2個小時以上為曠工)
ⅴ,事、病假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或生病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董事長批準。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董事長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ⅵ,假期
所有員工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國家頒布的法定假日執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簽到簿上登記(共計4次),員工必須親自登記,幫助他人登記者和接受他人幫助登記者,無論是否遲到都按遲到處理。
附注:添加劑廠考勤方法:添加劑廠工作人員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負責,每月月底將考勤結果交至公司辦公室匯總。
5、獎勵及處罰
ⅰ,全勤獎勵辦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與帶薪假制度(帶薪假制度見頁4)相結合,以帶薪假激勵出勤,全勤一天(不遲到不早退)積累0.056天帶薪假(見公式一)。
ⅱ,遲到處罰
遲到處罰與帶薪假掛鉤,遲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積累的帶薪假。帶薪假扣完以后,遲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4次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給予警告。
ⅲ,曠工處罰
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口頭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給予書面警告并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辭退。
ⅳ,病、事假處理:事、病假時間由以往積累的帶薪假抵扣,如帶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資。
6、考勤登記表每月月底進行匯總。本考勤制度的解釋權交由公司辦公室,請大家全力配合,嚴格執行,互相監督。
附:帶薪假制度
1、公司帶薪假制度簡介
員工帶薪休假制度是國際慣例。帶薪休假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國,后盛行于歐洲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帶薪休假制度,能分散休假消費的時間和強度,降低旅游淡旺季所造成的`沖擊,減少生活與工作的沖突,使生活與工作、個人與公司達到雙贏的效果。
公司的帶薪假制度直接跟考勤制度掛鉤。考勤制度以帶薪假為激勵手段,帶薪假制度以考勤制度為依托。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以一年為周期,一年之內的帶薪假上限為二個星期(14天),一年有251個工作日,全勤一天積累0.056天(見公式一)的帶薪假。帶薪休假的時間上限的長短主要是根據工齡、職位等級等因素來確定的,其中工齡是最為重要的因素。勞動者工作年限越長,享受帶薪休假的時間也就越長。(帶薪假等級劃分待議)
雇員可按自己需要分時段來休假,跨年不累計休假時間,如果雇員放棄休假,一般也得不到加班工資。為了不影響公司工作的正常運行,當帶薪假天數達到6天時,公司會提醒調休。
支取或調休帶薪假的程序:首先向直接上級申請,同意后再報人事部門(公司辦公室)。
3、帶薪假的計算方法:
公式1:全勤一天的帶薪假=14÷365-(52×2+10)=0.056(天)
注:14帶薪假上限,365一年天數,52×2一年52個星期每個星期休息2天,10國定假期
公式2:員工個人帶薪假=全勤天數×0.056
注:0.056全勤一天積累的帶薪假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休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一)要求
1.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2.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并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休假
類別
所需資料
審批權限及流程
三天以內(含三天)
三天以上
調休
調休單
部門負責人審批
/病假
請假條、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證明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事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年休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工傷假
請假條、《工傷責任認定表》等相關資料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產假
請假條、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繳納收據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婚假
請假條、結婚證原件
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四、休假類別及相關規定
(一)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法定節假日
1.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節日名稱
法定節假日
天數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節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天
清明節
農歷清明當日
1天
勞動節
5月1日
1天
端午節
農歷端午當日
1天
中秋節
農歷中秋當日
1天
國慶節
10月1日、2日、3日
3天
注: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xx年12月11日)
2.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持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執行,對于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于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事假
1.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住院治療:
(1)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由于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五)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工傷醫療期薪資:
(1)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于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于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復工后,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
2.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審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后,于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相關規定:
(1)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婚喪假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休假。
4.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九)調休
1.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出勤,如因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在《加班登記表》予以記錄。
2.員工加班后,可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申請調休,由部門負責人統籌安排,原則上單次調休不得超過3天。
3.因一線操作員工有明顯的淡旺季,如因工作性質無法在當月內休假,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可在半年內累計調休,調休的天數不超過加班的天數,每半年清零。
4.非一線操作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在加班后至下個月末前完成調休,下月末清零。
5.調休前,由員工本人填制《調休單》報部門負責人簽批后交考勤員處,方可休假。
五、責任追溯
請“假病”或“故意拖延醫療期”的員工,如查證屬實,每次將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同時對該員工予以勸退,嚴重者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分。
六、相關說明
(一)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指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崗位工資不變;非崗位工資制員工(計件工資或綜合薪資結構類),帶薪休假期間統一執行標準為每天80元。
(二)非合同制員工除工傷假外,只享受假期待遇,不享受帶薪假期薪金待遇。
第三章考勤
七、工作時間
(一)公司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
(二)高管、駐外業務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考勤管理的模式。
八、考勤管理規定
(一)新進、離職
新進、離職的人員,考勤員須在考勤表中注明到崗時間、離職時間,包括調入、調出人員。
(二)加班
1.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加班,并將批準后的《加班審批表》交部門考勤員備案。
2.審批通過的加班人員上下班需按時刷卡考勤,否則不予認可。
(三)曠工
1.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考勤的,雙方當事人當日視為曠工。
2.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3.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領導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從事私人活動的視為曠工。
4.超過批準假期未及時續假,又未能提供有效證明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5.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視為曠工。
6.連續曠工達5天、年度累計曠工達10天的,部門須在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并提供其曠工證明。
(四)遲到早退
1.上班后30分鐘內刷卡的,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則按曠工半日處理。
2.未經批準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按曠工半日處理。
(五)培訓、出差
1.參加培訓、學習的員工,由組織部門負責考勤,并將考勤結果反饋至員工所在部門。
2.出差人員需提前持批準后的《出差通知單》到部門考勤員處備案,方可出差。
(六)請假
員工的各類休假需按照第二章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備案,方可休假。
其他情況
出勤而未通過考勤機考勤的,視為無效出勤,按遲到早退對待。
九、考勤統計
(一)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病假B
遲到d
婚產假H
出差C
大夜Y
假期
休年休假
N
曠工×
事假S
早退z
工傷G
調休T
小夜g
喪假△
考勤統計
1.加班、出差計入實際出勤天數,用于計算實際出勤率;年休假、調休、婚假、喪假、護理假視為正常出勤,計入調整后出勤天數,用于計算調整后出勤率,當月加班當月調休的除外(調休的,電子版考勤表中需批注相應的加班時間)。
2.每月1日,考勤員將上月的考勤表采取公示、群發郵件等方式進行確認,并對疑義進行核實。每月3日前,考勤員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考勤表(含匯總表)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人力資源部,并對出現的特殊情況予以說明。
3.加班審批表需黏貼好并附在考勤表后面,以部門為單位裝訂。請假條、《出差通知單》等其他相關考勤資料則由各部門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十、相關處罰
(一)員工遲到、早退每次罰款20元,遲到者必須及時告知考勤員,否則記為曠工。
(二)月度內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三)曠工半天罰款50元,1天罰款100元,并且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四)對于弄虛作假者(含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刷卡者),除更正虛報的考勤外,每次給予部門考勤員及當事人罰款3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同時,進行書面通報。
(五)人力資源部會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將進行書面通報,或進行有關處罰。
十一、其他
實際出勤率將作為階段性獎勵或調資的有效參考因素。
第四章附則
十二、本規定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十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凡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實施前已經請假的職工(須有人力資源部備案手續),按照原請假天數和待遇執行。
十四、相關表單
《請假條》
《調休單》
《加班審批表》
《考勤匯總表》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0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時間和工作秩序,根據公司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員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請假,非特殊情況下不得電話請假。
二、全體人員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度,凡遲到超過規定時間20分鐘以上者作為缺勤處理。
三、根據每人的工資標準、實行按實際出勤天數(有效工作日)計算和發放基本工資(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資,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五天以上者當月無獎金。
四、公司實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寫加班人名登記表,經領導批準加班。公司由專人負責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計算工資標準,超過部分,加班人員可換休或領取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在晚上12點以前計半個工作日,超過晚12點計一個工作日。
五、對于公司外出聯系業務人員,如需個人外出聯系業務,須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選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當日下午2點前趕回公司,下午2點后外出聯系業務的需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匯報登記聯系業務情況表(業務性質、單位名稱、電話、地址),特殊情況另定。若不經所領導同意無故缺勤者,視同私自外出干私活處理。一經發現,公司向當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勞務費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外出執業時由項目經理負責考勤記工。有事先請假,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取資料和送報告除所里專職人員外,一般原則上由客戶取送,特殊情況由聯系業務的人取送,在市內及近郊不超過2―3個小時,郊縣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1
一、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網管中心值班人員為綜合計算工時制。
公司領導及部門正副職為不定時工時制。
二、考勤管理
各部門應于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員工上月員工出勒情況以《員工考勤表》的形式,加蓋本單位公章后報送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綜合人事崗。
三、請假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請假及銷假手續
a)員工請假應自行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應根據假期期限和審批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但因特殊原因確不能自行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委托他人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或事后申明原因補辦手續;
b)員工請假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不論何種假別,均需填寫《員工請假單》,相關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員工銷假,須持員工請假單到人力資源部銷假。
(二)請假審批權限
其他員工休假,休假不超過三天由所在部門正職批準;當月累計超過三天或連續超過三天,另需分管領導審批;
四、假期期限、待遇及相關規定
(一)公假及法定節假日
a)公假期限根據勞動法規定和實際需要核給;
b)崗位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二)帶薪年休假
1、期限及待遇
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一年不滿五年為七天;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五年不滿十年為十天;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十年以上為十四天。考慮公司實際,員工的年休假可在一年內一次休完,也可分二次休。
休假期內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a)上一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的,當年不休年休假;
b)年度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當年不休年休假;本年度已休年休假后,累計曠工超過以上天數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c)員工病、事假本年累計超過三個月、工傷休假超過半年,當年不享受帶薪休假。如在休假后,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d)脫產學習一年以上的,當年不享受帶薪休假。如跨年度,則取消時間較長的當年的年休假權利;
e)被公安機關拘留、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的;本年度己休完年休假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權利。
(三)婚假
a)婚假期限:正常為三天(不包括核給的路程時間)。超過法定結婚年齡三年(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者,獎勵始假十五天。配偶在異地工作,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持對方工作單位證明,可另按實際需要核給路程時間。再婚者不再享受獎勵婚假,但可核給路程時間;
b)工資及相關待遇:正常婚假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獎勵婚假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獎勵婚假在五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
c)婚假應在登記結婚當年或次年6月30日前一次休完,逾期不休的假期自動取消;少休的,不再安排補休。
(四)喪假
a)喪假期限為三天(不包括核給的路程時間)。異地辦理喪事,另按實際需要核給路程時間。員工在探親假或婚假期間,直系親屬亡故時,按規定另給喪假;
b)待遇: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五)產假
1產假期限
a)正常生育給假九十天,含預產期前十五天的產前假和七十五天的產后假。難產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十五天;
b)己婚二十四周歲以上女員工生育第一胎時,另獎勵產假四十五天,即135天;
c)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懷孕不滿兩個月給假二十天;滿兩個月不滿四個月給假三十天;滿四個月不滿六個月給假四十五天;滿六個月以上給假九十天;
d)女員工在病假期間生育,病假六個月以上的不另給產假。病假六個月以內的核給產假,產后繼續休病假的其產前產后合并計算。
2產假期間待遇
a)女職工產假期間由支付工資改為發放生育津貼。產假期間公司按照女職工生育前崗位工資金額預付生育津貼,待醫保中心將生育津貼撥付到公司后,扣除預發的崗位工資,剩余部分由公司支付給本人;
b)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含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分娩并發癥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當地社保相關辦法實行定額補貼;生育醫療費先由個人現金墊付,生育后按規定領取定額生育醫療補貼。生育期間其他疾病發生的醫療費,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護理假
a)配偶分娩期間,男員工可給予三天護理假;如果雙方系晚婚晚育的,男員工可給予七天的護理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b)男員工護理假期間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護理假在五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
(七)哺乳假
a)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公司在每天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b)哺乳時間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八)病假
1、醫療期期限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c)醫療期的計算。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病假期間待遇
a)因病休假六個月以內,月累計病假不超過20天的,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
b)月累計病假20天以上的.,在公司連續工齡不滿五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現行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六十;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百分之七十;滿十年不滿十五年者,為百分之八十;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者,為百分之九十;滿二十年以上者,為百分之百;
c)病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核發病假工資。
3復工規定
醫療期結束后,須提出復工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復工。員工連續病休三個月及以上,要求恢復工作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試崗三個月。試崗期間舊病復發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繼續休養,其試崗前后的病假連續計算。試崗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5.3.7.2條款所述工資標準執行。醫療期滿仍無法工作,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事假
1事假待遇
員工休事假扣減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薪資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
2不扣發工資的事假
a)員工本人參加勞動合同鑒證工作(0.5天);
b)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員工請事假。或者經領導確認的與本人關系緊密的親屬、朋友亡故,員工本人請事假的(2天):
c)員工參加婚檢(1天);
d)新入職員工辦理相關檔案轉存手續(1天);
e)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職業技能考試(根據實際需要核給);
f)經公司領導確認的其它情形。
(十)工傷假
1工傷假的管理
員工因工受傷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2待遇
a)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外,其余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b)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輔助器具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復工規定
工傷假結束后,須提出復工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復工。員工連續休假三個月及以上,要求恢復工作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試崗三個月。試崗期間舊病復發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繼續休養,其試崗前后的工傷假連續計算。試崗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正常工資標準執行。繼續修養后仍無法工作,按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探親假
1探親假期限
a)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兩年休一次的,假期為四十五天;
b)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c)已婚員工探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限一方),時間為三十天(下半年結婚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
d)員工已離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視作未婚員工。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邊無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待遇享受探親假,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兩年休一次的,假期為四十五天;
e)員工探親假期間患病,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f)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
2探親假待遇
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當月依考核成績核發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探親假在十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根據當月考核成績核發。
五、違紀處理
1、遲到
員工于正式上班時間至上班時間后半小時之內到崗工作,即為遲到。遲到一次扣減績效工資20元。
2、早退
員工于下班時間半小時內,非為公司業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早退。早退一次扣罰20元。
3、曠工
(1)未請假、請假未獲批準或準假期滿未按時上班的。
(2)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的。
(4)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或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以上者視為曠工一天。
(5)被公安機關拘留或因打架斗毆、違紀致傷等造成的休息。
每曠工1天的,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另外對曠工員工進行如下懲罰:
(1)當月累計曠工少于3個工作日(含3個工作日),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30%;
(2)當月累計曠工4—7天,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50%;
(3)當月累計曠工8—15天,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100%;
(4)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加班
(一)加班的申請及審批
a)員工加班應遵循“提前申請”的原則。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員工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
申請加班應“一事一議”。當日需要加班的,應在當日下班一小時前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在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前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在規定時間內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時提出申請的,應在下一個工作日內補交申請。
b)員工加班時間以小時為計算單位;
c)員工每月加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6小時。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2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1.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匯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并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制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范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舍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于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并如實記錄考勤表。
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匯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后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沖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冷鏈物流項目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并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 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 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 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并審批,最后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 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復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復印件,并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 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后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后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 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沖抵年假。事、病假沖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沖抵完后,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產假:
◎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 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于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于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 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 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 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近期公司員工遲到現象嚴峻,為加強員工的考勤治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人員。
三、上班時間
1、業務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術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產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后視為加班時間。
5、股東:即日起公司股東需按時上下班,打卡記錄出勤時間,上班時間與其管轄部門全都。
四、缺勤處理
1、業務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到達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到達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2、技術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到達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到達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3、行政部:以其月工資的10%計提全勤,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10%進展懲罰,每次遲到、早退到達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到達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生產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遲到、早退3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除加班工資外)5%進展懲罰,每次遲到、早退到達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到達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股東:每遲到、早退一次從月工資中扣發100元,并召開會議向全體員工賠禮。
五、打卡治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覺賜予100元懲罰。
2、因卡鐘消失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3、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應事先向總經理匯報,待返回公司后準時找總經理簽卡。
4、按時上、下班但遺忘打卡者,應準時找其所屬部門經理簽卡,否則做缺勤處理。
六、假期
1、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2、請假流程:員工請假應事先到人事部領取請假單,將填好的請假單交于本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獲批準后交人事部備存。
3、病假: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請病假無全勤獎,需在返崗后出具病假證明,交人事部審核。如未能供應醫院證明,需直接收理人員當面證明,上報總經理審批方能生效。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除無當月全勤獎外,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4、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5、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喪假:直系親屬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親戚1天。
7、產假: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賜予3天休假,男員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看妻子有薪假。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9:00到12:30,下午14:00時到18:30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__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__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次以上(含X次)或缺勤、曠工X次以上(含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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