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語言文字工作制度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語言文字工作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務必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布欄等務必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務必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務必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務必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務必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學校開設閱讀課、寫字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范字訓練。
八、學校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2
為全面推進我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及《安徽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網絡覆蓋教育教學、管理的各個層面,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 學校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 學校開設普通話訓練課(晨讀)、書法(寫字課)等課程,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 普通話、規范字是校園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校內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校園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詩詞朗誦、講故事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辦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牌、標志牌、指示牌、名稱牌、標語牌、會標、獎狀、證書以及公務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及辦公平臺、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題試卷、黑板報、墻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辦公室、會議室、多功能室、廁所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十三)票據、報表、菜單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 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
學校語言文字辦公室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等級制度,不定期組織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工,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甲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語文教師的20%。
非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乙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語文教師的10%。
非教學人員不得低于三級甲等。達到二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學人員的40%。
第八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證書上崗制度。未達標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應分期分批參加長豐縣教體局語委辦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加強普通話達標后的測后管理,杜絕證書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現象,引導與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并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第九條 學校新增教師時應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十條 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第十一條 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年級學科、教師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硬性指標。
第十二條 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第十三條 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3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教師教學時務必使用普通話。上班時間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系、接待家長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范用語、用字的教育,對于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幫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班會活動,積極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積極參加社區、共建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發揮教師的示范作用。
六、積極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潛力。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4
學校按照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規范、標準,結合本校實際開展工作。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
工作要點:
一、校長是語言文字工作第一負責人,制定出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措施,及時上交工作計劃和總結,保證語言文字工作經費投入。
二、學校領導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妥善處理語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三、學校對語言文字應用狀況定期進行調查研究,對調查研究的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及時上報。
四、學校對有關文件、資料分門別類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種檔案。
五、每年提前討論制定“推普宣傳周”活動方案,開展豐富多彩具有特色的活動。
實施措施:
普通話方面
學校將普及普通話納入教育教學要求,作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檢查評價的內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認真落實檢查。將普通話作為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在職教師必須進行普通話培訓,達到規定的等級,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進行業務考核和錄用的一項條件。教育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一、按教體局下發文件的要求,把推廣普通話作為教育教學內容,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平時推廣普通話的管理,定期進行自檢。
二、校長提出普及普通話的要求,保證推普工作經費,提供必要設備,領導干部帶頭說普通話,發揮表率作用。
三、學校將用普通話教學列為合格教師的必要條件,列為評選優質課和教學能手的必備條件,定期對教師進行考核,成績記入業務檔案。新錄用的教師,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水平等級,持證上崗。
四、將在校內說普通話列為學生的行為規范,把普通話達標作為評選文明班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條件之一。
五、普通話成為學校的教學語言,教學中不使用方言,教師學生樹立使用普通話的意識,形成自覺使用普通話的習慣。
六、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大力宣傳推普的意義和要求,校園里、走廊上、教室里均掛貼“請講普通話”等永久性標語。在校內設立1—2處永久性宣傳標語牌。
文字方面
學校將用字規范化納入教育教學要求,作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檢查評價的內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認真落實檢查。名稱牌、標志牌、標語、公文、校刊、講義、試卷、其他自辦印刷物、指示牌等用字要規范,加注的漢語拼音要正確、規范。教師板書及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和要求。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所學規范字。
一、建立一支熟悉漢字規范標準、有較高書寫水平的教師隊伍,通過語文教學提高學生的用字規范意識及能力。
二、加強寫字課教學,加大用字規范化力度,字型、筆順規范,糾正不規范用字。
三、學校有領導分管,有部門、人員負責,將用字規范化列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之中。
四、把用字規范化與素質教育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緊密結合起來,將用字規范化作為量化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每月自檢,每年重點檢查一次。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5
一、校長是語言文字工作第一負責人,帶頭說好普通話,寫好規范字。要認真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展語言文字工作。
二、將普及普通話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的內容,要求明確,有檢查有落實,使普通話成為主要工作語言。
三、組織教師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使每一位教師都能夠拿到普通話等級證書,合格率達100%,少數民族教授漢語課的教師HSK和普通話測試達標率100%,少數民族語言正字正音測試達標率100%,將普通話水平測試達標、少數民族語言正字正音測試達標作為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職務晉升和評優評先的一項條件,并且納入量化管理當中。
四、公文、校刊、講義、試其他自辦印刷物、指標牌、宣傳標語等用字要規范。五、教師板書及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和要求。
六、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認識并正確書寫所學規范字。使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將在校內說變通話列為學生的行為規范,把普通話達標作為評選文明班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條件之一。
七、搞好社會用字調查活動,做到有計劃、以調查問卷的形式開展,并要做出詳細的分析結果。
八、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工作。
九、學校對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資料分門別類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種檔案。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6
一、組織領導:
我校一貫重視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工作。長期以來,我校以貫徹實施生態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措施貫徹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集思廣益、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全校就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的工作定位和發展目標逐漸構成以下共識:學校由一名校級領導分管語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解決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營造規范、和諧、禮貌、健康的語言文字校園環境。
二、工作機構:
學校設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建立了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職責制度,創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進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和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是本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要求對本部門的文書、材料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簽名、批注和手寫體,均應使用規范漢字。
三、法規建設:
1、普及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規范漢字作為素質教育資料納入培養目標、常規管理、教學訓練。
2、學校要把語言文字工作同素質教育、社區文化、師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園文化建設等結合起來。
3、要把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上優質課等工作結合起來。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制。
四、資料管理:
有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項標準,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推普宣傳活動的資料,如:語言文字書籍、期刊、音像資料,每學期有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總結。
五、學習宣傳工作
(1)學校環境:學校定期組織學習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近期主要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定期組織學習《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
(2)社會宣傳:開展社會宣傳或咨詢服務活動,參與推普周宣傳活動。積極參加省市區語言文字競賽活動。
(3)規范用字狀況。學校設有永久性標語牌,班級有相關的學習園地、板報、推普角等。校園內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和已廢止的'簡化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除外)。學校校牌、標牌、印章、宣傳欄、張貼物、布告、課堂板書以及各種活動的會標等均能100%使用規范文字,校內的公文,學校出版的各種書報、刊物、電子出版物、招生廣告、獎狀和證書、以及各種宣傳資料等均能使用規范用字
六、教學活動:
(1)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中師生務必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用語用字要規范。領導評課要有規范意識,做到正字正音。
(2)課外活動: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校園文化活動。積極鼓勵各班級舉辦各類主持人賽、辯論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等多項與規范語言文字有關的活動。課外訓練有計劃有要求有資料,學生覆蓋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學校有語言文字的教改項目或科研課題,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經費。
(4)學校領導、教職員在教學、群眾活動中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務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要求,即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到達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到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學生正確熟練認讀拼音,正確認識并書寫所學的規范漢字。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教師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7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潛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積極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鉤。
三、學校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四、語言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理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聽說讀寫潛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五、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范化的指導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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