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1 18:04:06 制度 我要投稿

[優]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優]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進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于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治理方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設備治理、員工信息采集及電子注冊、考勤數據匯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治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需參與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數據庫系統一的根底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信息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厲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于職工連續無故不參加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根據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狀況匯總表,在集團范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仔細組織,積極參加,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當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考勤由公司行政部進行組織和監督,考勤以員工個人為基本單位,每月考勤計算起迄日為當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每年考勤計算為本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行政部須于每月5日前將考勤卡匯總,交人事部作為核發工資及獎金的依據。

  一、基本內容

  1、作息時間

  (1)每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00

  (2)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享受國家法定假期;

  2、考勤記錄

  (1)本公司使用考勤制度,上下班均需實行統一電腦打卡。

  (2)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否則一經查實按公司勞動管理獎懲條例處理。

  (3)上下班時間以電腦卡記錄為準。

  (4)每人每月遺漏打卡不得超過3次,違者按制度扣款。

  3、缺勤請假手續實行逐級管理

  員工向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向主管副董事長、主管副董事長向董事長、董事長向董事長并告知行政部,凡上一級主管說不清員工去向的,一律作為缺勤,查清后按《公司勞動管理獎懲條例》處理。

  4、因公外出

  員工外出聯系業務,需填寫《外(公)出單》,并經上一級主管核準簽字。各種假期憑證,必須提前一天填寫清楚,交上一級主管簽字,無法提前請假者,需電話報告,并假后補辦。

  五、員工于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的,應于次日至行政部前臺填寫《遺漏打卡證明》并交直接上級主管簽字核準,但每月補簽不得超過5次,超過次數的按缺勤處理。

  二、假別

  1、遲到與早退

  (1)作息時間規定上班后10分鐘未到崗,以遲到論;作息時間規定下班前10分鐘離崗,以早退論。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其缺勤半天計算事假,并列入遲到早退次數統計。

  (2)遲到、早退月累計達3次者,以曠工一日論。

  (3)處理辦法:

  ①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含),每次扣工資5元;

  ②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含),每次扣工資10元;

  ③遲到、早退達30分鐘者,按缺勤半天計扣工資;遲到、早退達1小時者,按缺勤1天計扣工資。

  ④遺漏打卡或遲到不打卡者,因公外出或請假而未能打卡者,應于次日經主管補簽考勤卡,否則視為缺勤,但每月補簽不得超過5次,超過次數的仍按制度扣款。

  二、加班加點

  1、員工因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申請或被主管領導指派加班加點時,均應于加班前填寫《加班申請表》,由部門主管呈主管董事長核準。

  2、員工在完成加班任務后,應在《加班申請單》中注明具體加班時間,并呈部門主管審核簽字,交行政部備案登記,并據此作為發放加班費或調休的依據。

  3、無特殊理由員工應該服從安排,加班加點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除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外,員工加班加點后原則上由部門主管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情況下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

  5、部門在一年內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經公司董事長審批,按公司有關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三、公休假

  1、本公司工齡三年以上的職員,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帶薪公休假。

  2、公休假一般于當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3、公休假由職員書面申請,三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行政部核準;三天以上及部門負責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實后報公司領導批準。

  4、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5、休假期間待遇不變。

  四、事假

  1、請事假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審批,超過3天至5天的事假由主管副董事長審批,5天以上的事假由董事長審批。

  2、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或在外因故負傷的假期,仍做事假處理。

  五、病假

  病假一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部備案;病假兩個工作日(含)以上五個工作日(含)以內須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部備案;病假五個工作日以上,須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病假證明,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核準;部門負責人請病假,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每月連續病假三個工作日(含),累計病假五個工作日(含)扣發病假期間的崗位津貼;病假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累計超過七個工作日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和病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六、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假3天,符合晚婚結婚年齡的員工增加婚假7天(包括公休日,不包括國定假日)。配偶在外地并去辦理婚事的,按實給路程假。婚假期間待遇不變。

  七、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3天(不包括國定假和公休日)。喪假期間待遇不變。

  八、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親配偶假,假期為30天;

  2、未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親父母假,假期為20天;已婚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四年的,可享受每4年一次探親父母假,假期為20天。

  3、假期時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路程按實際情況給假。

  九、產假

  女員工分娩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75天,晚育并難產增加產假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給予產假45天;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產假30天。(違反計劃生育的分娩除外)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休產假應提前三個月申請,由本部門、行政部協調安排,報公司領導核準。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十、計劃生育假

  女員工人工流產給假14天,放節育環給假2天,取環給假1天,人工流產并放環給假16天,放環一年內每月經期給假1天,7個月以上的孕婦每天工作時間安排休息1小時。

  十二、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曠工論處:

  1、未經批準的事假、調休;

  2、假報公出辦私事的;

  3、偽造假期證明,騙取假期者;

  4、無任何請假手續缺勤者。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休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一)要求

  1.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2.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并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休假

  類別

  所需資料

  審批權限及流程

  三天以內(含三天)

  三天以上

  調休

  調休單

  部門負責人審批

  /病假

  請假條、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證明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事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年休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工傷假

  請假條、《工傷責任認定表》等相關資料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產假

  請假條、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繳納收據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婚假

  請假條、結婚證原件

  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四、休假類別及相關規定

  (一)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法定節假日

  1.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節日名稱

  法定節假日

  天數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節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天

  清明節

  農歷清明當日

  1天

  勞動節

  5月1日

  1天

  端午節

  農歷端午當日

  1天

  中秋節

  農歷中秋當日

  1天

  國慶節

  10月1日、2日、3日

  3天

  注: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xx年12月11日)

  2.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持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執行,對于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于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事假

  1.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住院治療:

  (1)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由于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五)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工傷醫療期薪資:

  (1)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于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于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復工后,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

  2.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審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后,于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相關規定:

  (1)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婚喪假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休假。

  4.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九)調休

  1.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出勤,如因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在《加班登記表》予以記錄。

  2.員工加班后,可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申請調休,由部門負責人統籌安排,原則上單次調休不得超過3天。

  3.因一線操作員工有明顯的淡旺季,如因工作性質無法在當月內休假,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可在半年內累計調休,調休的`天數不超過加班的天數,每半年清零。

  4.非一線操作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在加班后至下個月末前完成調休,下月末清零。

  5.調休前,由員工本人填制《調休單》報部門負責人簽批后交考勤員處,方可休假。

五、責任追溯

  請“假病”或“故意拖延醫療期”的員工,如查證屬實,每次將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同時對該員工予以勸退,嚴重者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分。

  六、相關說明

  (一)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指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崗位工資不變;非崗位工資制員工(計件工資或綜合薪資結構類),帶薪休假期間統一執行標準為每天80元。

  (二)非合同制員工除工傷假外,只享受假期待遇,不享受帶薪假期薪金待遇。

  第三章考勤

  七、工作時間

  (一)公司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

  (二)高管、駐外業務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考勤管理的模式。

  八、考勤管理規定

  (一)新進、離職

  新進、離職的人員,考勤員須在考勤表中注明到崗時間、離職時間,包括調入、調出人員。

  (二)加班

  1.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加班,并將批準后的《加班審批表》交部門考勤員備案。

  2.審批通過的加班人員上下班需按時刷卡考勤,否則不予認可。

  (三)曠工

  1.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考勤的,雙方當事人當日視為曠工。

  2.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3.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領導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從事私人活動的視為曠工。

  4.超過批準假期未及時續假,又未能提供有效證明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5.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視為曠工。

  6.連續曠工達5天、年度累計曠工達10天的,部門須在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并提供其曠工證明。

  (四)遲到早退

  1.上班后30分鐘內刷卡的,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則按曠工半日處理。

  2.未經批準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按曠工半日處理。

  (五)培訓、出差

  1.參加培訓、學習的員工,由組織部門負責考勤,并將考勤結果反饋至員工所在部門。

  2.出差人員需提前持批準后的《出差通知單》到部門考勤員處備案,方可出差。

  (六)請假

  員工的各類休假需按照第二章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備案,方可休假。

  其他情況

  出勤而未通過考勤機考勤的,視為無效出勤,按遲到早退對待。

  九、考勤統計

  (一)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病假B

  遲到d

  婚產假H

  出差C

  大夜Y

  假期

  休年休假

  N

  曠工×

  事假S

  早退z

  工傷G

  調休T

  小夜g

  喪假△

  考勤統計

  1.加班、出差計入實際出勤天數,用于計算實際出勤率;年休假、調休、婚假、喪假、護理假視為正常出勤,計入調整后出勤天數,用于計算調整后出勤率,當月加班當月調休的除外(調休的,電子版考勤表中需批注相應的加班時間)。

  2.每月1日,考勤員將上月的考勤表采取公示、群發郵件等方式進行確認,并對疑義進行核實。每月3日前,考勤員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考勤表(含匯總表)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人力資源部,并對出現的特殊情況予以說明。

  3.加班審批表需黏貼好并附在考勤表后面,以部門為單位裝訂。請假條、《出差通知單》等其他相關考勤資料則由各部門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十、相關處罰

  (一)員工遲到、早退每次罰款20元,遲到者必須及時告知考勤員,否則記為曠工。

  (二)月度內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三)曠工半天罰款50元,1天罰款100元,并且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四)對于弄虛作假者(含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刷卡者),除更正虛報的考勤外,每次給予部門考勤員及當事人罰款3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同時,進行書面通報。

  (五)人力資源部會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將進行書面通報,或進行有關處罰。

十一、其他

  實際出勤率將作為階段性獎勵或調資的有效參考因素。

  第四章附則

  十二、本規定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十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凡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實施前已經請假的職工(須有人力資源部備案手續),按照原請假天數和待遇執行。

  十四、相關表單

  《請假條》

  《調休單》

  《加班審批表》

  《考勤匯總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則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時間:

  依據不同崗位的特點統籌支配。

  三、實施方法

  (1)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一天應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準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消失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將按公司遲到或早退的'有關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須填寫出門單或請假單。集體外出需附人員名單,經部門經理簽批后,交門衛登記后方可外出。回17 / 34

  到公司時須至門衛處登記時間。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寫《因公漏打卡注銷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無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曠工有關規定處理。

  (5)托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經查明屬實,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6)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行政課歸,離開公司時需親自打卡。

  (7)考勤卡遺失須馬上到公司人事行政課,辦理補領手續。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至人事行政課,領取下月的員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時,交當月本部門的考勤卡及匯總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課歸檔。

  四、本制度從店長批準之日起開頭實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員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員工考勤匯總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銷單》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2、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范圍

  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為考勤依據。

  2)、發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采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后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當天統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后宣布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于新進員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后,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

  1、遲到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遲上班,并經主管同意后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于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后,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準。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并作為銷假依據。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權限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準,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準,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準,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準。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準。(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準。

  7、請假原則

  (1)、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準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 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并經行政部門審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

  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

  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

  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賜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視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全部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別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緣由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覺,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賜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賜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治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別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一、 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 8:00----- 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 打卡規定

  1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 1 )早上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 晚上加班時間: 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20 元)。

  5 、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 1:1 ) 3 分鐘 ---8 分鐘按 5 元扣款, 9 分鐘 ------15 分鐘扣款 10 元 。

  2 、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 50 元)

  3 、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 50 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 10 元補貼。

  5 、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 、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 30 日上交財務保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為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考勤考紀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后勤服務總公司(含子公司)全體企編員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組織建立公司考勤管理體系,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司各部門(中心)的考勤管理實施工作,每月對各部門(中心)上報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公示。

  2、各部門(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并落實一名專職或兼職考勤員作為本部門(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職責

  1、考勤原則: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各部門(中心)認真審核填寫《考勤情況匯總表》(附表1),如實記錄本單位員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結果將作為公司審定發放工資與各類津貼、員工轉正、晉升、年度考核與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發生瞞報、漏報、遲報等現象的部門(中心),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考勤依據:由各部門(中心)根據崗位需要,設定每崗位或工種工作時間,確認到崗時間、實際操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并通知到每個員工。

  3、考勤紀律: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與部門(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無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單》(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門(中心)在當月末填妥當月考勤表,員工的考勤信息須由本人簽字確認,當月的考勤結果經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匯總審核考勤報表并存檔。

  6、考勤公示:各部門(中心)審核完畢的當月考勤表,需及時發布于公司網站“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遇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順延)。

  7、考勤復核: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所在部門(中心)提出查詢申請,行政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細則:各部門(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經分管領導審批后予以實施。

  四、假期規定

  1、每位員工都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2、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天,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天,如有超過者,視為試用期不合格。

  3、正式員工均享受勞動法規定假期,請假的條件與期限、審批程序與權限、手續材料及相關待遇,詳見附表《員工請假政策信息一覽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應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起止時間,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本部門(中心)存檔。

  5、員工必須按規定程序和審批權限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補假單者,應寫明延遲原因及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6、同一部門同一崗位的管理人員工作期間不得同時請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則: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門(中心)工作需要,部門(中心)負責人應上報《員工加班申請表》(附表4),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則不作加班處理;因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本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后,視作加班。

  2、加班范圍:公休、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員工按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處理,不支付加班費(國定節假日除外)。

  3、調休安排: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安排調休(調休當年有效),員工需辦理調休手續。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報本部門(中心)負責人批準,認可加班天數后,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且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若無法調休或無需調休的,由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匯總加班天數,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審核后支付其加班費。

  六、曠工處理

  1、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 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2) 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3) 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調整后的崗位工作的;

  (4) 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符合實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4次按曠工1天處理;

  (6) 無故不參加公司、部門(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等集體活動2次,按曠工1天處理。

  2、曠工具體處理辦法:

  (1) 曠工一次扣發當日工資的200%工資;

  (2) 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可視為自動離職;

  (3) 對經常曠工的人員,經批評教育無效,公司可給予辭退處理。

  七、附則

  1、本制度有關條文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2、本制度由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一、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一、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二、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三、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四、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五、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六、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一、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二、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三、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四、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一、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三、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一、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四、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五、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六、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七、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一、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二、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三、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四、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五、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于規定上班時間后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準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一、未經有效批準無故早于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二、未經批準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三、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四、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五、未經批準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六、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七、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八、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一、員工應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后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范,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三、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并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四、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五、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一、對于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于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二、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于考勤處罰。

  三、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四、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五、如員工遲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一.制訂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規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補充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圍

  酒店所有員工(總經理指定的不參與刷指紋的考勤人員除外)。

  三.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3.1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3.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直到成功為止。

  3.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3.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溫、潤)但手不可有水。

  3.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部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3.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人事部。

  3.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紋。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4.1每天刷指紋簽到時間為

  各部門根據實際上班情況,上班點之前、下班點之后均要打卡;打卡時間段上班前30分鐘,下班后30分鐘。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不能按時下班除外;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酒店簽到后再外出;無法先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主管說明,過后由當事人憑上級主管簽字的《人工補簽條》到人事部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4.2 入職新員工3天觀察期進行手工考勤,觀察期過后,到人事部錄指紋,開始打卡機考勤。

  4.3酒店各部門領導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人事部溝通處理。

  4.4保安部負責對指紋機的管理,在非上下班時段,將考勤機的電源斷開,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考勤機故障的,每次對負責人管理的當班人員每人罰款20元。

  4.5管理人員因公不能按時打卡者,需提前填寫《公出單》或上班前致電人事部,告知事由,人事部登記后,作為考勤依據。

  4.6 遲到:1~5分鐘(含5分鐘)口頭警告;5~10分鐘(含10分鐘)扣款5元;10分鐘~20分鐘(含20分鐘)扣款10元;20分鐘~30分鐘(含30分鐘)扣款15元;30分鐘以上按事假半天計算,早退逆同于遲到。

  五.特殊情況考勤

  5.1因公務無法執行刷指紋考勤的人員,必須在到酒店后本人填寫《人工補簽條》由總經理審批后,并遞交人事部,做為考勤依據,無《人工補簽條》者視為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5.2 員工遲到、早退、曠工、脫崗,按酒店《考勤制度》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二、考勤打指紋規定

  1、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擅自離崗、離司。

  2、公司實行全員指紋考勤(特別工種除外,須報生產部備案),上班、下班或中途出司、回司時,應到公司考勤點進行打指紋。

  3、日班考勤:早上上班到司,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上班考勤),下午下班后,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下班考勤)。

  4、中班考勤:下午上班到司,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上班考勤),半夜下班后,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下班考勤)。

  5、夜班考勤:半夜上班到司,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上班考勤),早晨下班后,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下班考勤)。

  6、值班考勤(廠部值班、公司值班、車間值班、機修值班、電工值班等):當天晚上值班的人員,早上上班按正常考勤,下午下班后需考勤一次,下班時間后相隔2小時至4小時的時間段內,需再次進行考勤,作為值班考勤記錄,否則將視未值班,次日早上按正常進行上班考勤。

  7、憑“出門證”正常外出辦事人員考勤:

  ①、如外出地點較遠、時間較長且在下班后不能回到公司的,外出時需進行一次考勤,作為外出的記錄;

  ②、如早上先不到公司直接外出辦事的,外出人員需提前一天辦理好“出門證”交給門衛值班人員,返司時進行一次考勤;

  ③、短途外出或外出時間較短的,不再進行指紋考勤,憑證出門。

  8、生產一線員工,按公司規定經部門領導批準提前洗澡、出門的,憑“洗澡證”、“出門證”可提前考勤下班。

  9、員工上班、下班或中途離司、回司無故不打指紋的,分別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10、員工遲到、早退、中途無證離司在4小時及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出門證”管理規定

  1、因公外出人員務必辦理“出門證”,憑“出門證”出門,由門衛值班人員簽收、保管。

  2、“出門證”須由出門辦事人員填寫,填寫資料:出門日期、部門、姓名、事由,提交部門(主管)領導審批。

  3、門衛值班人員在收到“出門證”時,當即在“出門證”上的“門衛值班簽收”欄中簽字并填寫簽收時間,如“出門證”為當天出門的須在出司時間欄上填寫好辦事人員的出司時間,辦事人員回到公司時填寫好回司時間,如出門時進行了指紋考勤的則不填寫回司時間。

  4、門衛值班人員在收到出門日期為次日的“出門證”時,也須在簽收欄上簽字并填寫簽收時間,但不填寫出司時間,由次日的門衛值班人員在辦事人員到司時,在回司時間欄上填寫回司時間,同時辦事人員須進行指紋考勤。

  5、無“出門證”等相關審批手續外出的人員,由門衛值班人員另行記錄出司、回司時間,每月匯總后報生產部或公司領導。

  6、“出門證”由門衛人員定期上交到辦公室,作為員工考勤依據。

  7、生產一線員工,依據公司規定可提前洗澡、出門的工種、崗位、人員,憑部門領導批準的“洗澡證”、“出門證”,可提前洗澡或出門,“洗澡證”、“出門證”由門衛保管,定期上交到生產部。

  8、確因特別緣由無法事先辦理“出門證”,應征得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并在回司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出門手續,否則分別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四、員工值班規定

  1、各部門負責人應支配好節假日值班人員,確保所屬部門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公司依據需要支配員工值班,員工應聽從值班支配,遵守值班紀律。

  2、公司夜間值班按《關于公司值班及有關規定的通知》(20xx。3。28)、《關于規范公司夜間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20xx。4。5)執行。

  五、員工請假審批

  1、員工請假須按《公司員工守則》有關規定,提前辦理好請假手續,因特別緣由而無法提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采納電話請假等形式執行請假制度),并須在上班后當天補辦好書面請假手續。員工請假條每周一由各部門、車間統一上交公司辦公室,作為員工考勤依據。

  2、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請假共性規定:中高層管理人員有事或休息都務必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包括節假日),請假條審批原則為誰主管誰審批。

  六、員工考勤統計

  1、指紋考勤記錄由生產部牽頭負責(生產部、辦公室、品管中心分別負責各自管理的考勤機數據),每10天導出考勤記錄一次,交各車間、部門統計或負責人核對。

  2、車間、部門依據指紋考勤記錄,對本車間(部門)人員的考勤記錄進行認真核對,核對無誤后由統計和負責人簽字確認。

  3、車間、部門對部分員工的考勤記錄有遺漏、空缺的',在考勤記錄表上予以注明詳細緣由(如:考勤失敗、公出、請假、出門等),由統計和負責人簽字。

  4、各車間、部門仍正常使用“職工出勤表”,按正常的職工出勤記錄,并于次月3日前上交到公司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書面考勤記錄的審查、統計工作。

  5、由于員工個人緣由,導致指紋考勤失敗或遺忘的,員工需第一時間向車間、部門領導說明狀況,車間、部門務必記錄在案;員工多次發生考勤失敗的,車間(部門)準時予以指紋重新采集;員工多次發生考勤遺忘的,車間(部門)負責需提出警告,一個月內遺忘超過2次的,第3次起按缺勤處理。

  七、工作要求

  1、實行考勤制度、嚴厲勞動紀律,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都務必嚴格遵守。公司將實行不定期突擊查崗方式檢查員工出勤及在崗狀況,由生產部牽頭,會同辦公室進行監督檢查。督查、考核結果由生產部上報公司領導。

  2、公司副總及以上領導要帶頭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并督促主管(分管)部門嚴格執行。公司副總級領導考勤,由辦公室每月導出后上報公司總經理進行考核。

  八、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下發的《員工指紋考勤管理制度》廢止。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1. 目的

  1.1規范考勤、休假管理,保證考勤資料的完整和準確性。

  1.2使各級員工清晰考勤制度,增強考勤意識,利于操作執行。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

  3.1綜管部負責制訂,修訂及執行本規定;

  3.2各部門主管負責督促本部門的員工遵守考勤制度及對員工考勤時間進行確認。

  4.定義:

  4.1工作時間:

  4.1.1按國家規定:月薪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6天(其中星期六加班費己計入基本工資內);各部門應保障部門員工每月4天休息。

  4.1.2作息時間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4.2請休假

  4.2.1員工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 產假,喪假,工傷假,工休,法定假等八種假類。

  4.2.2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有薪假為: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元旦1天。

  5.考勤的規定與程序:

  5.1考勤表及考勤方法:

  5.1.1考勤表卡用來記錄職員工出勤時間(上、下班),是計算薪資之憑證。

  5.1.2各部門員工考勤由部門主管負責進行考勤;部門主管由綜合管理部進行考勤;每月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記錄匯總到綜合管理部進行統計后統一呈報總經理。

  5.2遲到、早退:

  5.2.1行政、財務、倉庫三部門員工當月遲到(早退)5分鐘(含)以上15分鐘(含)以內,每次扣5元,員工當月遲到(早退)15

  分鐘(含)以上3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10元;營銷部門員工可由營銷副總進行控制。

  5.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視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1天。

  5.3.1所有員工凡未事先請假而無故不來上班或假滿未續假都均視為曠工。

  5.3.2所有員工曠工按兩倍扣發當月薪資。

  5.3.3所有員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曠工7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不給以結算當月工資。

  6.請休假的規定與程序:

  6.1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請假1天以上均需部門主管及經理批準,綜管部審核。

  6.2各部門主管人員請假2天以內,由綜管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6.3請休假應提前半天到綜管部領取《請假單》并要求填寫《請假單》以提出申請,并將經過批準的請假條交人事部審批后可離崗,因突發事件不能事先請假者,應電話告知上級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請假需有工作代理人。

  6.4事假:

  員工請事假每月不超過4天,全年不超過15天,事假無薪資,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6.5病假:

  員工生病可請病假,需有醫院的`證明,病假時間可發放基本工資70%;如無醫院證明視作事假處理,假期無薪。

  6.5工傷假:

  6.5.1員工因工作負傷,經部門主管申報,出具醫療證明,經綜管部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按工作處理,屬有薪假。

  6.5.2所有工傷必須有工傷報告書,并于事發時間24小時內交綜管部。

  6.5.3工傷假休假時間發給基本工資。

  6.6工休假:

  在公司經營允許的情況下,部門主管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工休假,部門主管在公司規定的節假日內必須在確保本部門的正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可免考勤,否則按曠工處理。

  6.7婚,喪,產假:

  6.7.1婚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本人結婚需提前1個月申請,婚假為期3天,返廠需提交結婚證書,假期可發經基本工資。

  6.7.2喪假:員工之直系親屬(父母,繼父母,岳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死亡時,經提交證明后可請3天的有薪假,

  假期發給基本工資,省內員工加往返日程假2天省外員工加往返日程4天,往返日程假為無薪假。 6.7.3產假:女員工休產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而形式申表,產假后須提供生育證明。 6.7.3.1產假為期90天。

  6.7.3.2如休產假本人因身體狀況原因需續假,可繼續延續不超過一個月的積假,但必須提前申請審批方可續假,續假無薪。 6.8假期的計算單位:

  6.8.1事假,病假以“小時”為單位。

  6.8.2婚假,喪假,產假,工傷等假期以天為單位。 6.9注意事項:

  6.9.1凡員工請假,首先征得直屬上級同意;

  6.9.2公司原則上不接受延假,續假及電話請假,特殊情況(突發事件)需報直屬主管轉交綜管部,經綜管部主管及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否則以曠工處理。 6.10銷假:

  6.10.1職員請假到期,要到綜管部辦理注銷或核假。

  6.10.2如遇假期有更改情況,須事先向本部門申請(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準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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