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保證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健康和實驗室財務的安全,使實驗室的工作環境符合良好有序的要求
2.使用范圍
適用于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實驗室領班負責實驗室安全管理
3.2部長負責對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內容及要求
4.1儀器設備
4.1.1主要儀器設備均應制定操作規程,其主要內容有:儀器名稱、性能用途、操作步驟、檢查方法(包括開機、關機、校正、運行檢測)維護保養、注意事項等。
4.1.2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和維護維修說明書、包括供應商所提供的軟件操作說明書等,都必須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員取用。
4.2壓力容器
實驗室滅菌鍋:
1)使用時,安全閥在0.23Mpa壓力下自動起爆,如壓力已升到0.23Mpa時,安全閥不能正常啟爆,應停止加熱,檢查原因,排除故障;
2)定期通知儀修對壓力表進行校驗,確保壓力指標準確;
3)鍋內有壓時,切不可打開堅固螺絲栓,以防發生事故;
4)進行熱操作或易爆操作時,操作者不得離開現場。
4.3玻璃儀器
4.3.1玻璃儀器的清潔
1)洗滌玻璃儀器時注意勿碰破
2)玻璃儀器的烘干
a 加熱時不可使器皿驟熱,并應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b 烘干玻璃器皿時,溫度應維持在120℃以下。
c 對于急于干燥的`儀器或不適合放入烘箱的較大的儀器可用吹干的方法,通常用少量乙醇、丙酮(或最后再用乙醚)倒入以控去水分的儀器中搖洗控凈溶劑(溶劑要收回),然后用電吹風吹,開始用冷風吹1~2min,當大部分溶劑揮發后吹入熱風至完全干燥,再用冷風吹殘余的蒸汽,使其不再冷凝在容器內。此法要求通風好,防止中毒,不可接觸明火,以防有機溶劑爆炸。
4.3.2玻璃儀器的使用:使用各種玻璃器具,要輕拿輕放,小心清洗。避免碰破面被劃傷。禁止使用化驗室器皿盛裝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裝藥品,更不要用燒杯當茶具使用。
4.4化學藥品
4.4.1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進行試驗。
4.4.2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堿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應采取防護措施,帶好膠皮手套,防止濺出造成灼傷。另必須要在通風柜內進行操作。
4.4.3倒用硝酸、硫酸、鹽酸等必須帶上橡皮手套,啟開鹽酸、乙醚和氨水等,揮發的試劑瓶時,絕不可使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的臉部,尤其是在夏季,啟開是及易大量沖出,如不小心,會引起嚴重的傷害事故。
4.4.4稀釋硫酸、鹽酸時必須仔細緩慢地將酸加到水中,邊到邊攪拌,而不能將水加入到酸中。
4.4.5加熱易燃試劑時,必須用水浴、油浴、沙浴或用電熱套,絕不能用明火,如果加熱溫度有可能達到被加熱物的沸點,則必須加入沸石,以防爆沸。
4.4.6凡盛裝過強腐蝕性、易燃或有毒藥品的容器或移用過此類藥品的移液管,必須由操作者及時親自清洗干凈。
4.4.7使用有毒藥品,切勿觸及傷口或皮膚,操作結束后,必須仔細洗手。
4.4.8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簽,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
4.5用電安全
4.5.1實驗室內的電器設備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4.5.2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4.5.3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如電器設備無法接地,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4.6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4.6.1普通傷口:以生理鹽水清洗傷口,以醫用膠布固定。
4.6.2燒燙(灼)傷: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涂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4.6.3化學藥物灼傷: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4.6.4當眼睛內進入溶液飛沫或其它異物時,首先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然后到醫院就醫。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一、醫務人員要樹立質量安全意識,醫療工作必須嚴肅認真,在醫療活動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各種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二、執行好“差錯事故防范處理制度”。
三、對于違背規章制度和操作常規、責任心差而造成醫療糾紛和事故,醫院要嚴肅處理。
四、、對孕產婦及其陪護人員進行防火、防盜竊及安全用電知識教育。
五、醫護人員會用滅火器、防火門處理火災事故。
六、隨同來院的小孩須由監護人看管,嚴防走失、跌傷等事故發生。
七、定期對電路進行檢測,消除隱患。
八、使用好電子監控系統。
九、定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為創造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環境,促進公司事業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 機構與職責
1.1 機構
1.1.1 公司安全委員會是公司指導安全的組織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工程部、財務部、辦公室、物資部等)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和預防措施,實施安全檢查和監督,調查事故的工作。安委會的日常工作由安全辦公室負責處理。
1.1.2 公司所屬的項目機構必須組成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項目的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制訂安全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監督檢查,貫徹安全委員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項目萬無一失。安全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并按規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1.2 職責
1.2.1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1.2.2 制定、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2.3 匯總和審查安全措施計劃并督促。
1.2.4 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指導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的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1.2.5總結和推廣安全施工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施工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1.2.6 參加審查工程項目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工作。
1.2.7 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1.2.8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饋工作。
2. 教育與培訓
2.1 對新職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準其上崗。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2 對從事電力、鍋爐、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操作。
2.3 對從事財務及物資管理的.員工,必須進行防盜安全意識的教育,加強員工的法制意識。
3.施工現場
3.1 在施工現場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以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
3.2 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
3.3 施工現場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3.4 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施工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3.5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工程管理部門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4. 易燃、易爆物品
4.1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4.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災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5.防火安全措施
5.1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5.2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5.3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5.4 各施工單位、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5.5 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5.6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5.7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時,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5.8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6.防盜措施
6.1 經常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加強日常管理,同時制訂各種具體的安全防范規定,主要包括:辦公室鑰匙管理規定、收銀管理規定、會客制度、財物安全管理規定、貨倉管理規定、更衣室安全管理規定、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6.2 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是被硬物撬開的跡象。
6.3 開門進入房間后,須查看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柜是否被撬開。
6.4 檢查商品柜臺玻璃、擋板等有無明顯被移動的痕跡。
6.5 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須用攝像機拍攝現場。
6.6 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6.7 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等。
6.8 執法人員到現場后,須協助其工作,為執法人員提供資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內部調查。
6.9 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7.檢查和整改
7.1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門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門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7.2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7.3 安全整改措施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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