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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陰陽學說解讀
陰陽五行學說是中華傳統文化中很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學的精髓之一,自古以來,不少人對研究陰陽五行有著濃厚的興趣。但陰陽五行常常給人神秘莫測、奧妙無窮之感,想要吃透其中精髓,實在難呀!今天,小編就和您從《黃帝內經》的角度一起來學習學習陰陽學說,感受下中醫的魅力吧!
1.陰陽消長
【原文】
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1],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2],陽氣微下。(《素問·脈要精微論》)
【注釋】
[1]陽氣微上:楊上善曰:“冬至以后,陽氣漸長,故曰微上。陰氣漸降,故曰微下。”
[2]陰氣微上:楊上善曰:“夏至以后,陰氣漸長,故曰微上。陽氣漸降,故曰微下。”
【譯文】
四時的陰陽情況,冬至到立春的四十五天,陽氣微升,陰氣微降;夏至到立秋的四十五天,陰氣微升,陽氣微降。
【按語】
自然界陰陽二氣的消長決定了春、夏、秋、冬四時變化,而自然界陰陽的變化規律,以冬至和夏至為兩個轉折點,冬至一陽生,夏至一陰生,陰陽消長,四時更迭,從而有春溫、夏暑、秋涼、冬寒的氣候特征。“四變之動,脈與之上下”,人與天地相參,脈象規矩權衡,相期而至,隨四時陰陽的變化規律而呈現周期性的變化。若脈象與四時陰陽消長變化不能相應而出現錯亂,即可通過錯亂之脈而診知發病的臟腑部位,并可根據五行生克規律進一步推測疾病的預后吉兇。因此,察時脈辨病,并進一步施治,必須把握天人合一的規律。
人與自然息息相關,自然界有春、夏、秋、冬的四時變化,脈有“四時動”,脈象的變化與天體運轉的規律相應,有同樣廣博精深的道理。脈時相應的機制關鍵在于自然界陰陽二氣的消長變化。自然界陰陽的變化規律,以冬至和夏至為兩個轉折點,冬至一陽生,“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一陰生,“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反映了自然界陰陽消長,四時更迭的關系。
2.陰陽自和
【原文】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1],兩者不和[2],若春無秋,若冬無夏[3],因而和之,是謂圣度。(《素問·生氣通天論》)
【注釋】
[1]陽密乃固:《太素》作“陽密陰固”,可參。
[2]不和:是指偏勝,指陰陽偏勝。
[3]若春無秋,若冬無夏:高世栻曰:“如陰不勝其陽,而陽氣勝,若春無秋矣;陽不勝其陰,而陰氣勝,若冬無夏矣。”
【譯文】
大凡陰陽的關鍵,以陽氣的致密最為重要,陽氣致密,陰氣就能固守于內。陰陽二者不協調,就像一年之中,只有春天而沒有秋天,只有冬天而沒有夏天一樣。因此,陰陽的協調配合,相互為用,是維持正常生理狀態的最高標準。
【按語】
經文指出了陰陽互根互用的關系、陽氣的主導作用以及陰陽失調的危害性,強調了陰陽協調的重要意義。陰陽之間不僅有對立制約關系,同時也存在互根互用關系,即陰為陽之基,陽為陰之用。彼此都以對方的存在作為自己存在的條件,沒有陰,就無所謂陽,沒有陽,也就無所謂陰。正所謂“孤陰不生,獨陽不長”。這種既對立又互根互用的辯證關系,構成了《內經》陰陽學說的基本思想。
文中以“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來強調陽氣在陰陽平衡中之作用。在生理情況下,陽氣致密,陰氣才能固守,從而保持陰陽的協調平衡。若“陽強不能密”,則“陰氣乃絕”,陰陽平衡協調關系就會遭到破壞,體現了《內經》重視陽氣思想。正如姚止庵《素問經注節解》卷一所言:“本篇專重陽氣,至陽氣者衛外而為固,陰者藏精起亟一段,始平論陰陽;及至陰陽之要,陽密乃固一段,則仍歸重于陽矣。”石壽棠《醫原·陰陽治法大要論》亦指出:“然就二氣而權衡之,陰承陽,陽統陰,陽氣一分不到即病,陽氣一分不盡不死,人自當以陽氣為重。”
3.陰陽互根
【原文】
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1]。(《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注釋】
[1]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陰守持于內,以支援陽;陽運行于外,而保護陰。《類經》云:“陰性靜,故為陽之守;陽性動,故為陰之使。守者守于中,使者運于外。”
【譯文】
陰氣居于內,為陽氣之守持;陽氣居于外,為陰氣之役使。
【按語】
原文對陰陽互根互用關系作了描述,明確指出:“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趙獻可《醫貫·陰陽論》進一步發揮曰:“陰陽又各互為其根,陽根于陰,陰根于陽,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陰氣居于內為陽氣之鎮守,陽氣居于外為陰氣之役使。說明陰陽之間相反相成,互根互用的關系。
陰陽互根指相互對立的事物之間的相互依存、相互依賴,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陰陽互根,是陰陽之間的相互依存,互為根據和條件。陰陽雙方均以對方的存在為自身存在的前提和條件。陰陽所代表的性質或狀態,如天與地、上與下、動與靜、寒與熱、虛與實、散與聚等,不僅互相排斥,而且互為存在的條件。陽根于陰,陰根于陽,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陽蘊含于陰之中,陰蘊含于陽之中。陰陽一分為二,又合二為一,對立又統一。中醫學就是用陰陽互根的觀點,闡述人體臟與腑、氣與血、功能與物質等在生理病理上的關系。
4.陰陽互藏
【原文】
陽中有陰,陰中有陽。(《素問·天元紀大論》)
5.陰陽交感
【原文】
動靜相召[1],上下相臨[2],陰陽相錯[3],而變由生也。(《素問·天元紀大論》)
【注釋】
[1]召:指感召。
[2]臨:指加臨。
[3]錯:指交錯。
【譯文】
由于動和靜互相感召,天氣和地氣互相加臨,陰氣和陽氣互相交錯,而運氣的變化就發生了。
【原文】
地氣上為云[1],天氣下為雨[2]。雨出地氣[3],云出天氣[4]。(《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注釋】
[1]地氣上為云:地面之水,由于蒸發,化氣上升為云。
[2]天氣下為雨:地氣上升為云,突遇冷空氣,就凝結成水而下降為雨。
[3]雨出地氣:雖然天氣下為雨,但是雨的來源還是由于地面上升的水氣。
[4]云出天氣:地氣之所以上升為云,必須是以天上的熱力蒸發,因此說云出天氣。
【譯文】
地氣上升成為云,天氣作用于云,下降而為雨,雨來源于地面的水氣,云成于天氣的蒸化。
【原文】
天氣下降,氣流于地;地氣上升,氣騰于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變作矣[1]。出入廢則神機化滅[2],升降息則氣立孤危[3]。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藏。是以升降出入,無器[4]不有。故器者,生化之宇,器散則分之,生化息矣。故無不出入,無不升降。化有大小,期有近遠[5],四者之有,而貴常守,反常則災害至矣。(《素問·六微旨大論》)
【注釋】
[1]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變作矣:《類經》云:“召,猶招也。上者必降,下者必升,此天運循環之道也。陽必招陰,陰必招陽,此陰陽配合之理也。故高下相召,則有升降,有升降則強弱相因而變作矣。”
[2]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張介賓曰:“凡物之動者,血氣之屬也,皆生氣根于身之中,以神為生死之主,故曰神機。然神之存亡,由于飲食呼吸之出入,出入廢則神機化滅而動者息矣。”《素問·五常政大論》云:“根于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
[3]升降息則氣立孤危:張介賓曰:“物之植者,草木金石之屬也,皆生氣根于形之外,以氣為榮枯之主,故曰氣立。然氣之盛衰,由于陰陽之升降,升降息則氣立孤危而植者敗矣。”《素問·五常政大論》云:“根于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
[4]器:謂有形之物。
[5]化有小大,期有近遠:高世栻曰:“生化有大小,死期有遠近,如朝菌晦朔,螻蛄春秋,此化之小,期之近者也。蓂靈大椿,千百歲為春,千百歲為秋,此化之大,期之遠者也。”
【譯文】
天氣下降,其氣乃流蕩于地;地氣上升,其氣乃蒸騰于天。由于天氣和地氣的相互招引,上升和下降的相互為因,天氣和地氣才能不斷地發生變化。物體的內部存有生生不息之機,名曰“神機”,物體的外形依賴于氣化的作用而存在,名曰“氣立”。若出入的功能廢止了,則“神機”毀滅;升降的作用停息了,則“氣立”危亡。因此,沒有出入,也就不會有發生、成長、壯實、衰老與滅亡;沒有升降,也就不會有發生、成長、變化、收斂與閉藏。所以升降出入,是沒有一種物體不具備的。因而物體就像是生化之器,若器物的形體不存在了,則升降出入也就要分離,生化之機也就停止了。因此說,任何物體,無不存有出入升降之機。不過化有大小的不同,時間有遠近的區別,不管大小遠近,貴在保持正常,如果反常,就要發生災害。
【按語】
(1)關于陰陽升降
一般來說,陽主升,陰主降,這是陰陽運動的基本規律,但《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卻提出了“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的陰升陽降的理論,看起來似乎矛盾,其實根據陰陽的可分性,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天氣雖然為陽,但要通過陰寒的凝聚作用,才能下降為雨,這種寒凝作用,就是陽中之陰;地氣雖然為陰,但要經過陽熱的蒸騰作用,才能上升為云,這種蒸騰作用就是陰中之陽。正如明·馬蒔曰:“地雖在下,而陰中之陽者升,故其上升為云;天雖在上,而陽中之陰者降,故其下為雨。”所以本文的“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與陽升陰降的特性并不矛盾。
(2)關于“神機”與“氣立”
神機與氣立是兩個相對獨立,而又密切相關的概念,揭示了生命體生化運動及其內外環境整體聯系的兩個重要的方面。
神機是生命存在的根本,是主宰調控生命活動的機制,而氣立則是生命得以維持的條件,二者相輔相成,共同維持著生命體的正常生命活動。
6.陰陽轉化
【原文】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重陰[1]必陽,重陽[2]必陰。(《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注釋】
[1]重陰:指陰極。
[2]重陽:指陽極。
【譯文】
寒到極點會生熱,熱到極點會生寒。
陰極可以轉化為陽,陽極可以轉化為陰。
【原文】
寒勝則熱,熱甚則寒。《靈樞·論疾診尺》
【譯文】
寒盛從而轉化為熱,熱盛從而轉化為寒。
【按語】
轉化即轉換與變化,指矛盾的雙方經過斗爭,在一定條件下走向自己的反面。陰陽轉化,是指陰陽對立的雙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陰可以轉化為陽,陽可以轉化為陰。陰陽的對立統一包含著量變和質變。事物的發展變化,表現為由量變到質變,又由質變到量變的互變過程。如果說“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的過程,那么“陰陽轉化”便是一個質變的完成。
陰陽轉化是事物運動變化的基本規律。在陰陽消長過程中,事物由“化”至“極”,即發展到一定程度,超越了陰陽正常消長的閾值,事物必然向著相反的方面轉化。陰陽的轉化,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這種條件中醫學稱之為“重”或“極”。故曰“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陰陽之理,極則生變。《國語·越語》“陽至而陰,陰至而陽,日困而還,月盈而匡”便是此意。
但必須指出的是,陰陽的相互轉化是有條件的,不具備一定的條件,二者就不能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轉化。陰陽的消長(量變)和轉化(質變)是事物發展變化全過程密不可分的兩個階段,陰陽消長是陰陽轉化的前提,而陰陽轉化則是陰陽消長的必然結果。
以季節氣候變化為例,一年四季,春至冬去,夏往秋來。春夏屬陽,秋冬屬陰,春夏秋冬四季運轉不已,就具體體現了陰陽的互相轉化。當寒冷的冬季結束轉而進入溫暖的春季,便是陰轉化為陽;當炎熱的夏季結束轉而進入涼爽的秋季,則是由陽轉化為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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