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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

時間:2024-03-26 14:41:49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 我要投稿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

  土地整理項目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理專項規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1

  為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加快我鎮小城鎮進程和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4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實施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xx〕4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集約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城鎮化進程為出發點,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要求,運用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辦法,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工作,有效整合農村建設用地,解決農村建設用地粗放低效利用問題,緩解建設用地矛盾,推進城鎮化建設進程,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在對項目區農村建設用地現狀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的基礎上,分析研究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潛力,編制增減掛鉤試點專項規劃,并確定具體實施時序。

  2、先易后難、分步實施。按照“先易后難、搬遷最少、投入最低、復墾最多、矛盾最小、方案最優”的原則,以“空心村、空心房”整治為重點,把復墾潛力大、投資成本低的農村建設用地優先納入農村土地整治范圍先實施,對投資成本大、整理難度較大的農村建設用地放后實施。

  3、自愿合法、維護權益。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實施過程中應取得相關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同意,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切實維護農民個人、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有關個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三、目標任務

  我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利用新一輪二次調查和即將使用的三次調查土地利用現狀圖作為工作底圖,將若干擬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在項目區內對農村居民點用地進行整理、復墾,將新增加的耕地作為掛鉤周轉指標,用于項目區內建新地塊的面積規模控制。通過項目的實施,實現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我鎮20xx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總體目標任務是完成《上地等9個村20xx年舊村復墾項目》的復墾、驗收,新增設計《葛竹等6個村20xx年舊村復墾項目》和《下橋等7個村20xx年舊村復墾項目》。

  四、補償政策

  根據上級政策,結合本鎮實際制定以下相關政策:

  1、對符合拆舊區居民點進行拆遷,根據每戶居民所蓋的房屋面積大小和質量來進行補償;由各村制定實施方案,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鎮政府按拆遷建筑占地面積給予村每畝補助7萬元,其中農戶補償款3萬元由鎮直接打入農戶賬號;為鼓勵各村更多地復墾為水田,凡復墾為水田并種植水稻的每畝再補助1萬元;畝數以上級驗收的結果結算。

  2、土地墾復費用:以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進行發包,工程隊應按照復墾標準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施工,復墾是否達標以上級驗收為準;土地復墾后,土地使用權歸村集體所有。

  3、鎮政府對村的補助,在各村完成土地復墾且通過上級驗收,待指標轉讓資金到位后,給予一次性補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成立組織。為加強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的組織領導,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扎實推進工作的順利開展,由土地整理中心,負責政策宣傳、項目調查摸底、實施工作方案的編制、組織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督查。各村書記、主任為實施復墾整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相互配合、明確責任。各村委會負責協調本村拆遷安置、清理附著物和平整土地工作;國土所負責政策技術指導和舊宅摸底工作;供電所負責拆舊區電路線拆除工作;財政所、財務室負責拆遷補償資金使用和財務管理工作;農技站負責復墾整理改良的技術指導工作;司法所負責政策宣傳和協助各村做好拆遷安置和穩定工作。

  (三)集中精力,加快實施。各村要將復墾整理作為當前一階段突擊性工作來抓,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加快推進力度,確保按期完成目標任務。

  (四)加強督促,嚴格獎懲。為進一步推進城鄉掛鉤復墾工作,鎮將抽調相關部門人員成立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復墾督查組,督查組將深入到各村對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的組織、實施、進度等方面進行全面督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年終按照項目完成情況,將對駐村工作組、村兩委干部予以獎勵。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2

  為改善農村居住和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節約土地資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實際利用率,切實保障項目區農民根本利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xx〕4號)、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47號)、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陜發〔20xx〕9號)、《關于改進管理方式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通知》(國土資規〔20xx〕13號)以及《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國土資源領域的意見》(國土資發〔20xx〕10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綠色發展理念為統領,按照“以開發促保護”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這一主題,用足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不斷創新機制體制,通過大力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有效增加耕地面積,保障全區耕地占補平衡。

  二、目標任務

  1.安塞區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遙感監測影像等資料為基礎。經調查摸底,除去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治溝造地項目、退耕還林地、旅游區、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和果樹地。符合納入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總規模面積1803.69公頃(27055.36畝),預計新增耕地1366.77公頃(20501.55畝),新增耕地率75.78%。

  2.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總面積236.83公頃(3552.5畝),預計新增耕地170.89公頃(2563.3畝),新增耕地率72.15%。

  三、工作步驟

  (一)廣泛宣傳動員。召開全區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對當年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區委外宣辦、廣電局要會同自然資源部門通過電視、報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廣泛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全力推進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按時間節點完成。

  (二)耕地細化調查。在全市率先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啟動耕地細化調查項目,重點查清蓄滯洪區內耕地、灘涂上耕地、林區內開墾耕地的位置、范圍、面積和分布等狀況。

  1.調查范圍:轄區內自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至20xx年末, 自然資源部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之外的新增耕地、園地。

  2.調查要求:本次調查要切實履行“據實調查”原則。原則上以村為單位,屬于同一溝、梁、塬等地形地貌單元的,可跨區域統計。該調查不涉及權屬,調查地類的最小單元為土地利用現狀圖顯示的400平方米以上宗地。

  3.調查對象:

  (1)經發、水務、農業部門實施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凈增耕地;

  (2)林業部門實施的公益林建園項目,且現狀地類為耕地、低效園地的;

  (3)財政部門實施的糧食補貼項目的新增耕地(有鎮街、國土部門證明函的);

  (4)社會自墾的殘次林地、低效園地等,現狀為耕地的,主要指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墾、且未在二調查數據庫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中納入耕地統計范圍,也未在相關圖件上標示過的新增耕地;

  (5)廢棄宅基地、工礦用地等復墾為耕地的;

  (6)零星未利用地開發為耕地的。

  4.調查圖件:一調基礎圖件、二調數據庫及土地利用現狀分幅圖,2011-20xx年國家變更調查下發影像及數據,農經權調查影像、林業二類調查影像、谷歌影像等。

  5.實地調查:內業套合解析、外業隨訪登記,以無人機、ITK、CORS站等儀器設備,逐圖斑實測(比例尺1:2000),滿足一測多用,即三調、土地整治項目設計、耕地細化調查項目統計等。

  6.建設數據庫:利用“互聯網+”技術核實調查數據真實性,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和互聯網等技術,建立區級土地調查數據庫、項目后備庫。

  (三)整治項目選址

  1、土地整治項目的選址要求。

  ①以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土地利用現狀圖中確定的未利用地(荒草地),坡度在25度以下的宜耕荒山溝道等荒地、殘次林地、園地,已納入安塞區土地綜合整治規劃的耕地為后備資源;

  ②堅持生態保護優先,科學劃定宜耕土地后備資源,禁止開墾嚴重沙化土地,禁止違規毀林開墾耕地,禁止將已退耕還林還草的土地納入土地綜合整治項目;

  ③符合土地整治規劃、農業發展規劃、農村建設規劃和鄉村旅游規劃;

  ④土地相對集中連片,有基本的農業生產條件;

  ⑤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計凈增耕地率達到60%以上;

  ⑥經項目所在地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村委會出具意見,由鎮街人民政府向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對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群眾積極性高、已完成土地流轉的地塊給予優先納入實施范圍。

  2、增減掛鉤項目拆舊區的選址要求。二調土地利用現狀圖顯示的400平方米以上的建設用地可納入拆舊區,包括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工礦企事業單位,破產、關閉搬遷后的廢棄地等。易地扶貧搬遷戶自行將農村宅基地等零星分散建設用地復墾的,經區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后,可直接納入增減掛鉤拆舊區復墾。

  (四)組織踏勘論證。根據耕地細化調查項目成果,劃分項目類別、范圍,組織現場踏勘,確定投資規模,綜合評估論證,形成初步設計方案。

  (五)項目設計原則。通過對一定區域內“田、水、路、林、村”等統籌規劃,結合實際,并與現有產業和現狀結合起來,與美麗鄉村結合起來,與脫貧攻堅結合起來,采取“尊重群眾意愿、缺什么補什么”的方式進行規劃設計。

  1.改造水田(包括旱改水):打井、建抽(蓄)水池、鋪設引水管道(滲灌、滴灌設施)、修建攔水壩及滾水壩等。

  2.改良土壤:外購農家肥(蚯蚓肥等有機生物肥),提供防凍、防雹、防蟲等設施。

  3.栽植防護林:防護林帶、生態護坡。

  4.硬化道路:新修砂石路或水泥路等(包括生產橋和涵洞)。

  5.整理工程:對現有耕地、園地改造提升,主要指以下項目:①整平和耕翻:坡改平,要求里低外高、左右水平同時進行耕翻;②幫畔:擋墻、護坡等;③集中連片:歸并零散地;④修建排水渠或排洪等設施。

  (六)項目投入成本。項目建設成本按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及《陜西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標準》執行,項目建設投資以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的審計結果為準,但審計結果顯示畝均投資成本高于7000元時(參照市場調查,根據實際預算),我區以7000元/畝為準,超出部分由投資企業承擔。

  (七)項目實施及驗收。對選址符合要求的,由自然資源安塞分局督促項目實施單位按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程序,抓好測量、可研評審、設計、立項、招標、施工、驗收、指標確認等相關工作。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項目申報和驗收工作。

  (八)指標上市交易。新增補充耕地指標,優先用于農村三項建設用地、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項目,其余指標調劑用于城鎮建設及鄉村旅游,并實行有償使用。在保障全區項目建設指標需求的前提下,將剩余指標委托省自然資源廳交易,所得指標收益由區財政統一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科學規劃。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實施要與城鄉規劃、扶貧產業發展規劃和鄉村旅游規劃相銜接,按照發展中心村、保護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促進小城鎮發展,打造美麗鄉村,引導農民集中居住。

  (二)尊重群眾意愿。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實施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按照“缺什么補什么”,通過獎勵激勵機制,促使耕地質量數量雙提升。在舊宅退出、安置區選址和建設方案、收益分配等方面,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做到項目實施前群眾同意、實施中群眾參與、實施后群眾滿意。

  (三)資金捆綁使用。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統籌安排各類功能互補、用途銜接的涉農資金,捆綁投入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確保補充耕地指標經濟效益最大化。

  (四)強化監督檢查。政府督查室和考核辦要跟蹤督查各項目區的項目實施情況,對項目推進配合不力的,責令限期整改;影響全區整體工作進度的,嚴肅追究責任。

  (五)加強工作調度。每月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專門調度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圍繞重點問題、難點問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督查調研,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對脫貧攻堅、追趕超越、發展區域經濟有著重要意義。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鎮村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成立由區長曹振宇任組長,副區長呂國煜、自然資源安塞分局局長任玉龍任副組長,區政府辦、經發局、財政局、審計局、統計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安塞分局、規劃安塞分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交通局、畜牧局、扶貧局、退耕辦及各鎮街為成員的安塞區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安塞分局,任玉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區土地綜合整治的總體部署、政策研究、項目實施、工作協調、監督指導、目標管理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各鎮街、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開辟“綠色通道”,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共同做好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凡需由部門出具意見的或提供項目實施相關原始資料的(農業農村、林業、水務、生態環境等部門),需安排專人及時跟進辦理。具體職責如下:

  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區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

  自然資源安塞分局負責項目規劃、選址、設計、立項、竣工驗收、補充耕地指標在線報備、土地變更調查、新增耕地質量評定等業務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協助項目驗收、項目資金結算等工作。

  區審計局負責項目的工程造價和財務決算審計,接到送審資料后,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審計,并按省自然資源廳的要求出具審計結果。

  區林業局負責協助土地整治項目的選址工作,在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支持25度以下的未利用地、宜林荒山荒地、殘次林地等適合耕地開墾項目的選址申報及后備資源的保護工作,在實地踏勘確認后,于3個工作日內出具支持性項目審查意見、批復文件;并配合做好項目驗收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協助項目選址、驗收工作,并對新選址項目出具土壤層符合新增耕地質量的證明;積極推廣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提升耕地占補項目質量管理水平;負責新增耕地質量評定結果和后續培肥種植技術指導,并出具評定報告和種植補助審核意見;在實地踏勘確認后,于3個工作日內出具支持性項目審查意見。

  區水務局、生態環境安塞分局負責協助做好項目選址、驗收工作;根據各自職責負責出具項目可研審查意見;實地踏勘確認后,于3個工作日內出具支持性項目審查意見。

  區退耕辦負責按照“雙退”方案,結合整治項目區范圍實際 情況,對新增耕地實施退耕的,調整變更地塊,確保整治、退耕雙過關。

  區住建局、交通局負責出具村莊綜合整治、巷道、道路、橋涵等審查意見工作。

  區經發局負責提供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批文等資料。

  區扶貧局負責將全區實施的村莊改造等六大工程按照扶貧政策納入全區脫貧攻堅項目盤子。

  區統計局負責對項目投資規模進行研判,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固定資產入統工作。

  各鎮街負責配合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調查摸底、項目申報、拆舊區建筑物和附著物自愿退出和補償協議的簽訂、矛盾糾紛調處、施工環境保障、項目驗收、協助選址和落實管護措施(后期管護、承諾書)等具體工作。

  (三)項目運作方式。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投資企業,按EPC模式運營(交鑰匙工程),由企業全額墊資,全程運作,在保障全區項目建設指標需求的前提下,將剩余指標委托省自然資源廳進行省域內流轉,所得收入由政府和企業按比例分配,以省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局驗收文件和農村整治監測監管系統指標錄入為依據進行兌付。

  (四)明確獎懲措施。實行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項目推進保障有力的單位,給予一定獎勵及考評加分;對保障不力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責任,并扣減該單位工作經費,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五)增減掛鉤拆舊區補償。拆舊區的補償政策,參照延安市安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延安市安塞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塞政辦發〔20xx〕32號)中的項目拆舊區建設用地補償依據和標準。

  (六)新增耕地的管理。權屬為村集體的,新增耕地原則上交原村委會(村民小組)管理,現使用者按照市場價繳納土地承包費,由農業農村部門指導規范完善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收入用于新增耕地的管護及村公益事業;權屬為國有的(即國有農用地),由自然資源安塞分局完善合同,按市場價收取土地承包費,承包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用于林區違法用地巡查。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3

  為扎實推進我鎮新增耕地和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工作有序開展,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根據《固鎮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固鎮縣20xx年土地整治類項目實施意見的通知》(固政〔20xx〕58號)精神,結合我鎮耕地后備資源現狀及工作實際,現就我鎮20xx年度新增耕地和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決貫徹“確保全國十八億畝耕地不減少”的底線原則;

  2、以空心莊拆遷整治為重點,以美麗鄉村建設為抓手,以農村環境整治為突破口,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引導農民進城購房,拆除破舊無功能房屋,退出閑置宅基地,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農村建設用地利用率;

  3、因地制宜,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4、尊重群眾意愿,維護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目標

  經排查摸底和村居上報,我鎮20xx年度申報立項3個土地整治村莊搬遷復墾項目,拆遷復墾整理凈增耕地不低于100畝,擬申報農村建設用地搬遷整治的項目有:河東村朱莊(33.88畝)、團結村堵圩莊(80畝)、田莊村馬溝王莊(17.1畝);新增耕地項目各村居根據本轄區土地整治后備資源整治潛力狀況,申報項目數量不限,面積不限,原則上本年度新增耕地項目申報實施驗收面積不低于100畝(面積依據三調圖調查現狀地類面積)。

  三、項目實施

  1、項目調查階段:20xx年2月,宣傳發動、摸底排查階段,各搬遷項目工作組要摸清搬遷農戶的意愿并簽訂民意調查表,積極宣傳(固政〔20xx〕58號)土地整治文件相關最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主動做好搬遷農戶的思想動員工作,協助村居做好需安置農戶規劃選址、宅基地分配申報及拆舊區項目土地測量、項目規劃設計和申請立項等工作;

  2、房屋入戶丈量補償階段:20xx年3月,各工作組要根據搬遷農戶房屋結構逐戶調查摸底,根據20xx年“固鎮縣村莊搬遷復墾項目房屋補償標準”核算房屋拆遷補償面積,并經張榜公示后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經農戶簽字確認后上報鎮領導小組批準同意打卡發放拆遷補償款。

  3、地上附屬物清理及房屋拆除階段:20xx年4月,工作組人員實行包組包戶,督促項目區拆遷農戶砍伐清理樹木等地上附屬物,騰空被拆遷房屋,并經工作組人員驗收后實施拆除。

  4、項目復墾施工階段:20xx年5月,根據項目規劃設計預算公開招標,進行土地復墾整理及配套橋涵等工程建設。

  5、項目竣工驗收階段:20xx年6月底前申請縣土地整治領導小組初驗。

  四、房屋補償標準

  根據(固政〔20xx〕58號)文件精神,我鎮制定村莊搬遷復墾項目房屋補償標準如下:樓房、框架結構房屋500-600元/平方米、磚混(平房)300-450元/平方米、磚瓦房150-300元/平方米、半磚瓦房100-200元/平方米,簡易房50-200元/間(按房屋質量),夾芯板房、養殖圈舍等參照執行,樹木等其他地上附屬物原則上不予補償,土地復墾后權屬不變,鼓勵流轉種糧大戶統一種植。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黨委政府成立以張公民書記、陳大鵬鎮長、陳鵬主席為組長,鎮分管領導張濤濤和聯系辦事處班子成員、副科級以上干部為副組長,辦事處書記、主任、鎮直相關部門以及河東、團結、田莊三村居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谷陽鎮土地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自然資源所,鎮自然資源所長黃后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土地整治類項目工作的業務指導,并從屬地辦事處和相關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村莊搬遷工作組,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示范引導,以點代面,逐步推進。團結、河東兩村有成功搬遷彭橋、胡莊、前洪、后洪等自然莊的成功經驗,為全鎮乃至全縣的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20xx年三村申報立項的團結村堵圩莊、河東村朱莊、田莊村馬溝王莊搬遷復墾整理項目要借鑒以前的歷史經驗,工作開展中徹底消除畏難、抵觸情緒,加大村莊搬遷土地整治“利國利民”的宣傳力度,廣泛征求農民群眾的意愿,吸收農民群眾合理建議,由點到面,逐步推進,創造性地開展搬遷復墾工作。

  (三)科學規劃,積極引導,保護農民利益。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整理工作是惠及農民群眾的一項民生工程,積極引導拆遷農戶進城購房生活,確需在本村安置建設的,規劃選址要統籌安排、科學調配,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的要求規劃建設,建新區宅基地安置拆遷戶與安置戶要相對應,決不允許一戶兩宅或多宅,不夠分戶條件強行要求分戶,或借搬遷復墾名義私買,私賣宅基地,變相亂占耕地開發建設的,發現一處查處一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重視協調,形成合力,提高質量。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整理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需要各部門相互配合,協同作戰。鎮黨委政府成立的3個工作組要具體督促落實到位,協調所聯系村的搬遷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整理項目的申報立項,勘測規劃,組織實施,竣工驗收等工作;城建部門負責幫助和指導村級新址建設規劃及相關協調工作;金融部門要給予搬遷困難戶積極協調小額貸款的支持;孤寡老人、五包戶,由民政事務所給予協調解決;鎮財政分局負責土地整治類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鎮紀委負責項目實施各階段工作的推進落實工作;公安部門要對干擾、破壞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整理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懲處;交通、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對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整理工作提供資金、技術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五)加強督導,嚴格獎懲。鎮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項目進展情況定期和不定期召開調度會,研究解決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整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對在規定期限內能成功實施搬遷并通過整理達到上級驗收標準的工作組和村,鎮將按照農村建設用地搬遷復墾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面積大小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對搬遷整理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當的工作組和村,鎮黨委政府將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4

  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有效緩解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推動城市統籌發展,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土地管理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通知》(鄭政〔2009〕42號)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這一主題,創新體制和機制,以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臺,整合使用各類土地及涉農資金,統籌安排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新農村建設等各類項目,對農村田、水、路、林、村、房實行綜合整治,促進耕地規模經營、人口集中居住、產業集聚發展,在嚴守耕地紅線的同時,積極破解新農村建設和產業集聚區發展等用地難題,推動城鄉統籌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通過土地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優化農田布局,促進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經營;優化農村土地利用結構,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村容村貌,促進新農村建設;以農村建設用地有序減少換取城鎮建設用地合理增加,促進產業集聚區建設和縣域經濟發展。通過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增加建設用地流量,使農村一部分富余的建設用地指標調劑到城鎮使用,獲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反哺農村,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最終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有良方,土地節約集約有增量,農民安居樂業有保障,城鄉統籌發展有希望”的目標。

  (二)按照鄭州市政府下達給我市的土地綜合整治目標任務,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整合為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以行政村為單位,實行“全域規劃、全域設計、全域整治”。20xx年全市要完成整治面積680公頃(低產田改造面積331公頃,新增耕地面積349公頃,其中可用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面積為230公頃)。20xx—20xx年全市土地綜合整治面積要達到3400公頃,完成規劃目標。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先期試點階段)

  20xx年初確定一個試點村并編制試點村的土地整治規劃,待立項批復后組織實施。

  試點的選址由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參考名單,市政府確定試點單位。在選址上要遵循集中連片、整村推進、農民自愿、邊拆邊建、權屬清晰、先易后難、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原則,拆舊面積占所在行政村建設用地面積的比例不低于30%,以完整的行政村為單位,選擇建設條件較好、基礎設施齊全、相關規劃完善、土地權屬無爭議的行政村先行試點。

  在開展試點村土地綜合整治的同時,編制市級土地綜合整治規劃。規劃要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以發展產業集聚區、改造城郊村、建設中心村、整合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遷不宜居住的村為基本思路,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第二次土地大調查相結合,搞好與鄉鎮規劃、村鎮規劃和產業集聚區規劃、新農村建設、基本農田整治、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協調與銜接,充分考慮城鄉統籌發展、基本農田整理、耕地占補平衡、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發展等方面的要求,編制科學合理的市級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和分階段整治方案。

  第二階段(全面試點階段)

  從20xx年下半年開始,每年除4個辦事處、尖山風景區和第一階段所確定的一個試點村外,每個鄉鎮都要確定一個行政村為新的試點村,向市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立項。市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因地制宜,制定分步實施意見。到20xx年底,要有一半以上的鄉鎮確定的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村啟動實施;到20xx年,每個鄉鎮確定的試點村要全部啟動。項目申報立項由市土地綜合整治辦公室牽頭,依據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三項整治”后備資源狀況,建立綜合整治項目備選庫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備案庫,根據下達目標,從項目庫中選定項目,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設計和項目預算,經專家論證后上報鄭州市審批。

  項目管理按照統一規劃,綜合相關部門規劃后,采取統一立項、分頭實施、統一驗收的方法進行,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度、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公告制度、合同制度五項制度,嚴格遵循程序進行立項申報、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預算編制、公開投標、簽訂合同、組織實施、竣工驗收、預算審計和申請終驗。完善檔案管理,加強后期管護,注重項目實施質量,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新增耕地驗收合格后按程序納入補充耕地儲備庫管理,作為規劃調整指標、占補平衡和建設用地補劃基本農田使用。將土地綜合整治中的集體建設用地整理納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備選庫,在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和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將農村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調劑到城鎮使用。

  四、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辦副主任、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為副組長,各有關單位主管副職為成員的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合部門力量,整合各項涉農資金,整合相關政策,對總體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對重大事項進行綜合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土地綜合整治規劃編制、選址、立項申報、項目實施統籌協調及驗收評估等日常工作。各相關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是: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項目區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增減掛鉤項目的規劃和設計審查及實施管理工作,負責新增耕地面積的確認、掛鉤周轉指標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提出統籌整合項目各部門資金的方案和資金籌措、使用監管等工作;農業部門負責土地質量建設的規劃、實施農地流轉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落實及相關資金的籌措等工作,引導、指導廣大農民或企業發展規模化經營和現代農業、高效農業;水利部門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規劃實施和資金的籌措;建設部門和新農村建設工程指揮部負責村鎮道路、供水、新農村建設等工程項目的規劃實施和資金籌措;農業開發部門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與資金的籌措;交通部門負責農村道路建設的規劃實施和資金籌措;林業部門負責林業生態建設的規劃實施及資金籌措;電業部門負責農田水利、農民生產生活和公共設施供電網絡的規劃編制和資金籌措;其他部門負責項目實施的配合工作。涉及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成立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協調解決村莊拆遷、新居建設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信訪穩定。

  土地綜合整治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農業生產水平、農民生活條件和資金保障能力等情況,尊重農村建設和土地整治的客觀規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在選定試點村時要切實尊重農民群眾的意愿,以滿足農民實際需要為前提,尊重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財產處置權,以實現農業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農村生態宜居為目標,通過公告、聽證、公示等方式,廣泛征求農民群眾對土地整治的意見,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量力而行、有序推進。凡是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不同意的,不能強行實施,嚴禁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行推進,損害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保證土地綜合整治的順利實施。

  (三)資金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00〕316號)、《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土地開發整理提速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國土資發〔2009〕98號)、《河南省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試點)管理暫行辦法》、《鄭州市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實施管理細則》等有關文件規定,按照村鎮體系規劃及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整合財政、建設、農業、交通、水利、農開等相關部門的力量,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專項管理、統籌安排、各計其功”的原則,共同建立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資金(包括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用于農業開發的土地出讓純收益部分、土地閑置費、土地復墾費、耕地占用稅和農業、交通、水利、建設等涉農專項資金),以項目設計和預算為依據,按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基礎設施建設、村莊整治等實際工程量,專款專用,專戶管理,建立項目專賬,準確反映項目資金使用和會計核算情況,市財政和審計部門對資金進行及時監督檢查。充分發揮資金綜合使用的疊加效應和規模效益,提高集體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引導農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耕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

  (四)獎懲措施。

  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市政府將與各鄉鎮政府和相關委局簽定目標責任書,并采取定期督查、通報制度,對整治的面積、質量、效果進行量化,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對超額完成土地綜合整治任務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授予土地綜合整治先進單位,鄉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分管領導和國土資源所長授予先進個人稱號,并給予獎勵。

  完不成土地整治工作任務的鄉鎮、街道辦事處,不得參與年終先進單位的評比。市政府在抽查中發現落后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失職瀆職的將追究責任。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5

  為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完善我縣土地資源要素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打造新的綠色發展增長極,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通過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形成“農田集中連片、農業規模經營、村莊集聚美麗、環境宜居宜業、產業融合發展”的農村土地利用新格局,打造和諧宜居美麗家園。

  二、基本原則

  (一)生態為基、保護優先。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始終將生態環境保護放在優先位置,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夯實糧食安全和農村農業發展基礎。

  (二)規劃引領、節約集約。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專項規劃為基礎,加強多規融合和規劃引導,按照控制總量、優化增量、盤活存量、釋放流量、實現減量的要求,促進土地資源要素有序流動、優化布局,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三)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加強政策引導和工作統籌,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堅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主體地位,讓農民共享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成果。

  (四)守住底線、改革創新。堅持底線思維,確保耕地紅線不突破、糧食生產能力不減弱、農民利益不受損。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不斷創新農村土地管理利用制度。

  (五)因地制宜、追求實效。結合當地地形地貌、土壤和植被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整治目標,注重實效。

  三、實施內容

  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提升作為落實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建設美麗大地,提高耕地質量,保障建設用地“占補平衡”。包括實施對移民村、空心村、低效利用村落和廢棄工礦用地進行拆舊騰退復墾,開發荒山荒坡(含宜林地),治溝造地,水土保持,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工程,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耕地指標交易政策,實現農村生態農業建設空間全域優化布局和創收增效。土地綜合整治的收益用于美麗鄉村建設和脫貧攻堅的鞏固。

  (一)開展農用地整治,保護優質耕地資源。嚴格落實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根據各鄉鎮土地資源特點,以農用地整治為抓手,統籌耕地后備資源開發,大力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耕地質量。將永久基本農田周邊現狀農用地和零星建設用地納入基本農田整備區,進行連片化整理;達到永久基本農田標準的,納入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庫管理,作為今后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補劃或是動態調優來源。

  (二)盤活存量用地,發揮要素保障作用。充分運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按照“先拆舊、后建新,先復墾、后掛鉤”原則,對規劃確定的城鎮、村莊建設用地和產業發展區(開發區)以外的農村宅基地、廢棄工礦和其他建設用地有序復墾。創新拆后土地利用政策,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加大村莊內部挖潛,特別是“空心村”整治力度,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釋放存量建設用地資源潛力。注重保護好歷史文化(傳統)村落的文物、傳統建筑、街巷空間等歷史文化要素,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拆除。

  (三)整治農村環境,提升區域生態環境。結合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建設等,拆除違法建筑,完善村莊道路、村級公益設施、農業配套設施,全面提升農村生活環境面貌;綜合土地整治工作要同生態公益林、飲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態用地保護進行有效銜接,避免造成生態問題。充分考慮城鎮、村莊與自然環境有機融合,突出地域文化傳承特色,使田園變公園,村莊變景區。

  (四)加大土地流轉力度,助推現代高效農業發展。通過農村土地流轉和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實現土地連片化、規模化。鼓勵打造具有鄉村特色的“土地整治+農旅”“土地整治+田園綜合體”“土地整治+特色農業”等多種模式,為農業發展提供要素保障,助推鄉村振興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

  四、相關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土地整治條例》、《山西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晉中市《關于“激活農村資源、促進鄉村振興”》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要求,相關政策如下:

  (一)加大對土地開發復墾整治的獎勵補助力度,對推進開發復墾造耕地,特別對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復墾工作成效顯著的鄉(鎮)和村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補助。

  (二)各行政村可根據《晉中市提升鄉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條(試行)》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組建平臺公司或工程隊,創新融資方式,統一流轉土地,統一規劃,統一實施,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三)鼓勵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參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提升工作。新增耕地指標交易收益比例,不考慮投資成本,以土地(耕地)交易面積計算,原則上按投資方與政府6:4執行,但在項目立項前,需繳納政府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作為社會和民間投資人的履約保證,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不得低于項目總投資的60%。涉及到裸石山土地開發造地的新增耕地指標收益比例及保證金繳納,根據實際情況由縣政府另行決定。新增耕地鼓勵公司化、規模化、專業化經營土地,推進農業現代化,發揮土地規模經營效益。

  (四)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參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使用部分上級撥付資金或全額投資的,由投資人自行尋找可開發的未利用土地資源并符合項目實施要求的,由投資人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立項所需的相關資料,工程由投資人實施,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縣政府分兩次支付項目的決算投資費用,并按項目的新增耕地面積每畝2000元進行獎勵,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由縣政府調劑使用。

  (五)對實施方案出臺前,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投資開發新增的耕地,由投資人提供相關材料,完善相關手續,在自然資源部可以進行備案的耕地指標,指標備案后,政府按每畝5000元進行獎勵補助。

  五、方法步驟

  (一)規范土地開發項目程序

  進一步加強我縣對社會資金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項目的規范管理,保證項目合法、規范、有序地開展,完善和細化社會投資實施土地開發項目的程序。

  1.項目申請。項目投資實施人應以書面形式向項目所在的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兩議會”討論通過,經鄉(鎮)、村兩級同意后,報縣自然資源局。

  2.選址踏勘。根據《祁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祁縣土地整治專項規劃》,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項目立項選址的實地踏勘,項目的立項選址應符合以下條件:

  (1)不觸碰生態紅線和保護區區域,不破壞生態環境,不影響行洪泄洪,不造成水土流失。

  (2)開發荒山、荒坡、荒溝、荒灘的,地類應符合宜耕未利用地的條件。

  (3)項目選址中的圖斑地類涉及少量林地、灘涂的,須經林業、水利部門出具書面意見。

  3.規劃設計。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項目選址確認后,由項目實施方按照有關程序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項目區規劃測量,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報告及項目預算,規劃設計要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尊重當地村民意愿,做到切合實際。

  4.評審立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報告及項目預算編制完成后,縣自然資源局組織財政、農業農村、林業、水利、交通、環保、審計等相關部門專家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并批準項目立項。項目預算需報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投資評審。

  5.項目實施。項目批準實施后,縣自然資源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具體負責指導、監督、檢查項目工程的實施,通過相關程序委托有資質的監理單位,依法按照土地開發相關規程、技術標準、工程設計要求,實行全程監理,安全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6.項目驗收。項目竣工后,項目投資實施方需完善項目竣工及勘界、復核、重估、決算等相關資料,項目決算需報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項目決算審計。全部資料完善后,由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組織施工單位、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據項目規劃設計和標準要求,進行初驗,形成初驗報告。縣自然資源局組織財政、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環保、交通、審計等相關專家,按照《山西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辦法》和項目規劃設計標準,進行竣工驗收,形成驗收報告。

  7.備案入庫。項目驗收后,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備案入庫。

  (二)嚴控項目工程質量

  為確保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項目工程質量優,標準高,設施配套完善,土壤地力達標,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要嚴格按土地整治項目相關規定,項目規劃設計標準要求,全程跟蹤指導檢查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要嚴格按工程施工監理規定,實行對工程項目的全程監督管理,嚴把質量關,標準關,保證田塊的平整度,田、林、路、水配套,田坎、灌排水等水土保持設施齊全,耕作層不少于50厘米,滿足農作物種植條件。對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不按規劃設計標準實施的項目,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過驗收。

  (三)創新土地整治方式

  1.鼓勵開發灌溉水澆地。我縣開發的未利用土地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區,受地域環境影響,地表水不夠充分,但為保證開發的耕地能夠得到充分利用,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鼓勵實施可灌溉的水澆地,保證可開發的耕地能夠得到充分利用,開發的水澆地應符合田面平整,水源有保障,灌溉設施配套、保水、保土、保肥的要求。

  2.倡導建設占用耕地的企業、房地產開發、公益事業、行政辦公用地,采取建設占用耕地前剝離表土再利用的方式,選擇可開發的未利用地,將所占用的耕地耕作層的土壤采用表土剝離30厘米客土墊地的方式回填到新造的耕地,或者用于劣質耕地及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縣政府成立祁縣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自然資源的副縣長擔任,成員有財政、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水利、林業、環保、交通、住建、審計、農經中心等相關部門一把手和各鄉(鎮)長組成,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擔任。領導組負責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的政策指導,協調和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注重協調配合。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級各部門要樹立全縣經濟建設與耕地保護協調發展的大局意識,統一思想,加強協作,相互配合,落實責任,做好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加大推進力度。各部門、各鄉(鎮)要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發展目標,將社會投資實施我縣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的工作,作為我縣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資源保障來抓。要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采取科學有效的工作方法、方式、措施,加大對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的支持和推進力度,全面完成我縣新增耕地的目標任務。

  (四)強化后期管護。按照土地權屬關系,采取“誰使用、誰受益、誰保護”的原則,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土地權屬單位的村委應與經營戶簽訂承包合同和管護協議。鄉(鎮)人民政府和土地權屬單位的村委會負責監管項目實施耕地的后期耕作、地力配肥,田間林、路、渠、機井電力等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嚴禁損毀,撂荒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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